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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另一种深(1)

弟弟的故事

夜里,梦见了弟弟。那么清晰,那么狼狈。仿佛他要去做什么事情,所有的人都在责备他,说他不该乱花钱,不该毫无主见,不该那么不懂事……父母的早逝逼迫每个孩子早熟,不早熟的孩子仿佛就意味着罪过。于是,一贯没有章法的他似乎总是得不到宽容和原谅。

很深的河水,而他似乎必须得趟过河去,而且得穿过一个桥洞才可以到达。我去给他送饮料,不知怎的没拿好,有一罐骨碌碌地滚到了河水里。我没有捡。心想,反正他也要下河的,不如让他去捡吧——又暗暗觉出了自己的残忍。

远远地,他走过来。“喂——”他这样喊我,并不称呼什么,说你给我收捡一下行李。”我不由地恨起来:怎么还是事事靠人!他又说他的钥匙丢了,便向身边的一群人求助,请人家帮他找。那些人都是平日里很熟悉的堂兄和表兄,他却不喊一声“哥哥”,只喊“喂”,只好招来几句羞辱和教训。我正在一边替他难堪着,就醒了。

他就是这样地不让人放心。不如我。我虽然也是一般的人,但是比他乖巧,比他小心——因为知道女孩子比男孩子更没有犯错误的余地。我很小就懂得看人脸色说话,有意地讨人喜欢,并把这逐渐练就成了一种本领,直至完全自立之后才慢慢放弃,有些过河拆桥的味道。而他却始终不在意这些,更不可能学会,有一种近乎可耻的洒脱。

关于弟弟,其实有很多很多的故事。

他从小就长得十分漂亮,且是最小的孩子,所以最受祖母和母亲宠溺,只有父亲苛严一些。12岁那年,父亲患了重病,全家人都一起忙乱着,没有人管教他。他的学习一落千丈,且再无回升的迹象。等到父亲去世,大哥主家时,我们方才发现他的劣性已经扎根得相当顽固了。他贪玩、虚荣,整日游手好闲,无所事事。为了督促他学习,即将分娩的嫂嫂每日看着他让他做功课。就是这样也不行。他在她的眼皮底下频繁地上厕所,在厕所里偷偷吸烟,半夜用烟头将被褥烧一个大洞……我们一起管教他,他和我们大声顶嘴。实在无奈,我和大哥将父亲的遗像抬过来,让他跪下。他也恐惧而伤心地哭。哭过的当夜,我们听见他住的西厢房里传来嘭嘭嘭的声响,惊诧地一看,才知道他在面朝墙壁打篮球——一副没心没肺的模样,似乎什么也阻止不了他堕落下去。我甚至恶毒地猜想:父亲的早逝对他来说也许是件快乐的事情,因为他获得了他盼望已久的轻松自由的生活!

大哥又将他转到县里最好的中学去读书,但是不行,他还是不学习,迟到、早退、逃课,整夜不归……大哥终于没有耐心和信心跟他斗争下去,便让他写下保证书,内容为我将来没有工作与大哥无关,也不要任何人再为我费心。”他果然提笔就写,大哥气极而笑——其实那时的大哥也还有些孩子气。大哥比他整整大一轮,也还不到30岁。大哥自己的孩子也才3岁,实在缺乏管理的经验。

这样将就到了初中毕业。毕业之后便是一个长长的暑假,而且这假期似乎可以无限期地长下去——他坚决不再上学了。他向母亲要了些钱,说是要去卖冰棍。那时的冰棍是可以装在用小棉被包着的塑料泡沫箱子里去游街走巷地卖的。他兴致勃勃地出发,结果不到两个小时便回来了。说是在路上摔了一跤,将冰糕箱子摔破了。家中一时引为笑谈。于是他再也没有出去过。——这大约是他第一次谋生赚钱。赚钱是这样的不易,也许已经为他以后的大错埋下了第一抹伏笔。

这之后,大哥苦思良久,觉得军队可能会是一所效果不错的特殊学校,便将他送去当了兵。地方是在遥远的北京延庆,兵种也很不错,不那么艰苦。我和大哥还去那里探望过他,十分放心。其实,在潜意识里,我们所有的兄姊都是宠着他的,似乎我们无法抗拒地承担了一部分父母对他的责任和情感。现在想起来,如果早让他多吃一些苦,只怕会好些。

在部队里整年不见面,他好像确实比以前进步多了。家信写得礼辞周全,字也写得潇洒倜傥,据说是练了书法。回来时军衣军帽,更为精神——他本来也生得好。和他来往的朋友似乎也像点样了,追他的女孩子更是一串一串地跟到家里……我们暗自欣幸:这一步算是走对了。虽然他还是手脚大,花钱多,不过也许都会用得正当里。部队里还会容许什么错误的消费吗?我们天真地想。

好时光总是过得快。3年之后,他复员回来,正赶上母亲患急病去世,举家哀恸。丧事办过之后,大哥拼上了全身的力气,为他谋了个不错的工作。他上班了,薪水不是很多,但生活应当不成问题。一年之后,他结了婚,妻子的工作相当好,是我们当地一个大局的出纳。他们的经济状况显然好了起来。我们都长长地松了口气,觉得对他而言,除非发生意外,否则再也不应当有什么难以抵挡的艰难事情了。

然而意外还是小小地、不间断地袭击着我们。他们的小日子过得似乎并不美满,经常吵嘴、打架、闹别扭。我们劝解了无数次,他们反复了有无数次。弟弟还常常偷偷向我借钱,自然从没有还的时候。每次给他钱时我都会后悔,仿佛自己也在惯他。可不给他,又觉得对不起他,好像反而欠了他些什么似的。

于是,那一天就这么来了。他跑到我家,眼里含着泪,说他和妻子共同挪用了她局里的一笔公款,被査出来了。现在急需填平,大约得十几万,时限是两天。我惊呆了。我真的没有这么多钱。结婚几年事务繁杂,件件都离不开钱字,所剩的积蓄早就寥寥了。我先把手头所有的一些给了他,要他别着急,急也无用,不如大家一起商量想办法。其实我也知道兄姊们的状况,明白即使想出办法来也不会多么理想。可我还是慢慢地安慰着他,也在心里安慰着自己。我一遍遍地自欺欺人地说着:没事,没事。还是觉得天一点一点塌下来了。我忽然变得十分茫然,也不恨他,也不怨他,只是暗暗乞求上苍保佑他要想得开,千万别寻短见。无论多大的灾难,只要这个人在眼前,仿佛就可以踏实许多似的。

“千万记住,别走。即使钱填不满,认罪服法了,也总还有个盼头。你要是走,能走到哪里呢?”我说。怕他听了刺耳,便将“逃”换成了走。

“我知道。”他乖觉地说。

然而,他还是逃了。第二天,我去他家时,已经房门紧锁,空空荡荡,没有一点儿人的气息了。

他没听我的话,也似乎很少听任何人的话。总是那么任性地做着自己的事情,做了之后也许会后悔,后悔时想听话也晚了。若有下一次,他依旧还会不听话。他似乎从来就不懂得什么是教训,所以也就很少去真正地吸取和接受教训。也因此,他终究领略到了迄今为止最严厉的教训。这教训是生活所赐,谁也无法阻挡。

这就是命吗?

几年过去了,现在仍然没有他的一点消息。我常常会做梦梦见他,梦见他被人歧视,被人嘲笑,甚至被人殴打的凄凉景况。每次醒来,腮边都会有泪。他不过是个最普通不过的青年,我知道。可他是我的弟弟。如果五指中有一指生了疮,流了血,另一指的神经大约不会毫无感觉吧?

忽然又想起小时候的事情。那天,奶奶要我卸板车上的大白菜,我正在做作业,弟弟在一边玩,我忿忿不平道为什么他玩着不让他干活我学习反而让我干?”奶奶道你学习好,不用学了,所以就得干活。他学习不好,还要学习,所以不用干活。”这种奇怪的逻辑令我当即哭了起来。还有一次,他放学回家后突然叫我“狐狸精”,我气得要死。后来才知道是我同班的男生挑唆他的。为此他还获得了他们赠送的许多零食。还想起我去开笔会,他送我到火车站后往回走的微驼的背影,想起他在我出嫁那天紧紧护着我的神情……我只比他大两岁,但他在我心里总像个孩子,永远牵着我最温柔的衣角。我也知道他有太多的不对,但那种血缘之间的深深的疼痛和怜惜,却和对错没有什么关系。

他还曾说过我“天真幼稚”,用一种轻视的口气。他觉得他比我聪明。也确实有人说他聪明,且聪明过了头。我不觉得。我觉得他从小到大很少聪明过。有聪明而没有好好使用的人,与天生愚笨的人没有什么区别——甚至还不如天生愚笨的人。天生愚笨的人偶尔还可以“大智若愚”一次,有一种沉稳的风雅。而聪明过头的人却只有“大愚若智”,只有失足的惊惶。

我常常写一些生活哲理的文章,谋得了不少读者的厚爱,说我对他们有一些小小的感染和启迪。可是有这样一个存在于我能力之外的弟弟,时时让我察觉出自己的虚浮和无用。

我的伪爱情

“你写的爱情故事是真实的吗?”常有读者这么写信问我。

我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我曾写过一篇文章,名叫《你査字典了吗?》讲的是一个男孩子没有勇气向一个女孩子求爱,就把求爱信夹在女孩的字典里,然后故意把“罂粟”的“罂”字读错,百般引逗女孩去查字典,可是女孩以为他是在无理取闹,偏偏不肯去查。第二天,等到女孩恍然大悟时,男孩已经车祸而亡。如果根据何时何地何人来严格地追究,这个故事应当说是假的。它的整个发生过程只存在于我的大脑构思中。但是,在我们的身边,因为这样或那样的原因而错过爱情契机的人还少吗?

还曾写过一篇《洗脚的感觉》,讲的是“公主与王子幸福地生活在一起”以后的事情。一对年轻夫妇历尽艰辛结合之后,女人对平淡的婚姻逐渐产生了不满和倦怠。她决定去外面闯荡,但是等到她真的放弃婚姻闯荡数年之后,才蓦然明白丈夫的话:婚姻中的爱情就像洗脚水,有点儿浑浊,有点儿杂质,但是你不能否认,洗脚时的感觉却是醉人的。这篇故事也没有真切的来源,然而我的耳旁却响过太多这样困惑而浮躁的悲歌。

这两篇文章发表之后,读者反响十分强烈,都被《读者》、《青年文摘》等多家文摘杂志转载过,还在《青年文摘》当年度的读者评选“我最喜欢的文章”活动中获得了一等奖。

与之相映成趣的是另一篇文章《花儿与果实》,讲的是当代社会里,两个姨表兄妹冲破了重重阻力终于结婚的事情。他们都是高级知识分子,而且是学医的。他们的婚姻注定了他们不能要孩子,为此有人说他们没有果实。他们却说谁说果实就一定是孩子?我们的爱情本身就是我们最珍贵的果实。”这个故事挺像假的,但是,它确实是真的。当然我写这个故事并不是为了宣扬近亲结婚,我只是想告诉大家:还有这样一种爱人和爱情。

故事,根据字典中的解释,应当是指过去发生的事情。既然我写的许多关于爱情的文章都被人称做故事,那应当是巳经发生的状态了。而在我看来,发生的途径主要有两条:一是现实意识里,二是现实生活里。无论故事的现实性来自于哪条路,只要放到一颗真挚的心里和一枝真情的笔下,我们就可以从任何一个角度抵达本质的真实。

许多故事写时我用的第一人称。之所以如此,只是为了让自己写时更容易投人角色,读者读时也更容易置身其中。但是这样亦最容易引起读者误会。似乎我每天都在谈恋爱,而且一星期换一个男朋友。有人曾质问我:“如果你个人的恋爱真的很简单,那你怎么会写出这么多花样翻新的爱情故事?”我回答说:“你难道不觉得正是因为我的恋爱过程太简单才逼迫我的观察力想象力和思考力有了更加充分的发挥余地吗?”

这话当然是开玩笑。认真地讲,如果非要经历过才有资格去写,那么又怎么去表现那些烧杀抢掠的恶徒?其实在现实社会中,有亲身经历的人许多反而是写不出什么来的——也只好便宜我们这些喜欢“巧取豪夺”别人“精神财富”的人了。

打心眼儿里说,我一直认为生活赐予我们的素材实在是很丰厚,但是想找一个原汁原味的原形却也真的不多。醬如说爱情故事,我写出来的如果没有真实的来源,那当然会有些虚妄。如果有真实的来源,那么我粗浅的表达对当事人来说也很可能只是隔靴搔痒。所以统统只能称为“伪爱情”。若要最真的,那也只有我自己心里的爱情。可是这个老本儿我至今也没舍得动,想留着以后写传记用,既省得有人赚我的稿费,又免得有人捕风捉影地为我制造緋闻,让我不能好好地享受已经失去了发言权的安宁。

寻找兰蕊

黄昏。图书馆里。天韵正漫不经心地读着毛姆的小说《刀锋》,突然间,一个身影淡淡地涂到了书上。

天韵知道,是洪强又来了。洪强从大一就开始追她,一直追到现在。对他,天韵既不反感,也不喜欢。但是,又舍不得放弃。就这么不杀不放地吊着。女孩子的虚荣心让她隐隐觉得:有这么一个人追着,也挺好。于是,她的态度一直很暧昧。

然而,今天她的心情很坏。早上起床时,她的手表摔坏了。中午买饭时,前面那个人的菜汤又不小心溅到了她的真丝白裙上。午饭后,同室的两个女生又大吵了一通,闹得她头痛欲裂。于是,看到洪强时,暖昧的水流突然变成了暴揉和任性的激流。

“天韵……”

“别说了。”天韵平静而迅速地打断了洪强的话。天韵有天韵的愤怒方式。

“我……”洪强靠过来,微红着脸。天韵闻到了一股酒气。她有点儿莫名其妙的恐惧。她环视了一下周围,想着怎么尽快把洪强打发走。

“天韵,我……”

“他是我的男朋友,”天韵简洁地指了指对面的男生,低声道,“你明白了吗?”

洪强涨红着脸,木在那里。天韵忽然觉得他很可怜。其实,洪强是一个公认的好男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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