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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章 未曾遇见的人生(3)

美到底还是那街头巷尾的寻常

我从来不是一个懂得旅行的人,万幸,我去过一些地方。

我在外地总是能住很久,因为工作的原因。又因为工作的万幸,我总能住在非常美丽的地方,比如阳朔,比如扬州。住很久的时间,直到自己似乎变成了当地人。

于是,就没有感觉到自己在旅行,而是换个地方生活。所以,在我的认知当中,再美的地方,美的不是那些著名的风景,美的到底还是那些街道巷头上的寻常。

而叫人更开心的事情,是在这些异地他乡的街头,不时有人和你打招呼,拍拍彼此的肩膀,到了傍晚,有酒局。

我是个很懒散的人,一旦放置外地,便有了充分懒撒的自由与条件。

在阳朔,一天的生活往往是如此安排,在中午一点钟起床,去鹦鹉洲边上的那个小饭店,吃一碗米粉,要宽粉。如果没有宽粉的话,圆粉无疑是一个遗憾。粉在沸水里汆好,浇上一勺卤汤。切几片卤肉。是的,我是要加几毛钱卤肉,在摊子边喊的声音大大的,仿佛一个土豪。

那时候我穿着公司产品附带的广告衫。衣服的下摆卷在胸口,露出那时候还很苗条的肚子。伏在门口的小桌子上很细致地将米粉吃完,再喝光最后一滴汤。然后坐在那里目睹漓江的水缓缓流逝,正午的阳光一点一点地倾斜,直到昏昏欲睡的状态忽然自醒。

只有吃到这时候,才会晃晃膀子去业务单位,看我数量从来没有变化过的产品万一会有一点变化。然后和他单位的一群老头吹牛,各类荤段子。我那年24岁,内心萌动,表现羞涩。

这么坚持将各种闲话进行下去,多半晚上会有一个粗糙但不失趣味的酒局。也许就是杀一条大鱼,煮开水去涮。要么还是一条大鱼,开水去煮,再放些酸笋去腥。吃到夜深人静,去街上找个摊子喝油茶。又或者去一个朋友的书屋里聊天,弹吉他——这么说,好像我会弹似的。

我年轻的时候表现出一个才子的样子,这样就会突然被某一个朋友叫到西街的酒吧里去,听完他的失恋故事,然后为他写一首歌词,我记得那个歌词的开头是这样:

我们是必须过冬的花朵,

又拿什么保护自己不被凋落。

一个老外自告奋勇地过来教给我们更为简单的和弦走向,而一个昆明的流浪画家则为我们的歌曲伴奏。用老旧的双轨录音机,屋梁下吊一个绳子下来绑着话筒。最后我学着张楚的样子念了自己的一首诗。

这是往事,阳朔的雨季现在想来是最为干净的日子,我甚至愿意冒雨走在漓江边上看远处的山和雨。那时候追求漂亮的女生,在江边的小亭子里问人家读的什么书。那女孩洒脱地一笑,她说,这是你第二次问了。

写这些字的时候,我是在某个北方小城的办公室里,做了一堆无趣的工作以后,开始享受自己的无聊时间。日后我写了许多东西,其实自己读来最神往的,也就这些回忆。

有时候在想,究竟还有值得去想象,想来想去,最好是换一个地方。我一直喜欢南方,我喜欢潮湿,喜欢温暖的天气里断断续续的雨,喜欢南方的食物,喜欢南方的长巷。有段时间所处的地方,其实有山有水,只是平白,无趣,冷是硬生生的冷,天气干燥。没有夜生活,只有及时并彻底的黑夜。于是想,即便去下一个寂寞的地方,也许要好过这里吧。

于是不由自主,怀念阳朔的时间,扬州的时间,乃至在海南的时间,在梅州的时间,在韶关,在南雄,在南宁,在汕头,在雷州,在普宁,在惠来,在湛江,在地图上没有标注的很多小地方。

记得在桂林北面的一个小镇,住得便宜,吃得便宜,但走到镇子的里面,才发现这是个多么古旧但历史上肯定很富裕的地方,如今像一个隐士,淹没在大山之中。在一个寂寞的旅人到达之前,安静了那么久远的时光。在这个旅人离开之后,被忘却名字。

历史是个人的,世界也是。等我活到足够岁数的时候才意识到这些。因为这些寂寞,旧时光也多了些许精致。

失忆是追忆的伏笔,也是宿命

一个朋友告诉我,在他单位,有个女子说认识我,并因为我曾经见过我这个朋友。我实在记不起来那该是谁,后来,那个朋友又告诉我,这个女子原来在某单位,才入职他们单位的。他说的那个原单位,我想起了,那是我另一个朋友在的地方,我想是不是因为他才使这个女子认识了我。于是我打电话去求证,结果,在电话通的一刻,我忽然想起,不久以前,这个朋友也说他们有个单位女同事讲认识我,也因为我曾经见过我这一个朋友。那刻我才想明白,是同一个人。

那么她是谁呢?曾经应该很熟悉,否则我不会带她去那么多的应酬,以至认识我的这两个不在一个圈子里的朋友。但也不该是曾经的女朋友,我对我的感情总是刻骨铭心,总不该忘记了谁或者说到如今一点印象也没有,但我想了很久也想不明白,没有人告诉我答案,我也不会因此想见她一下。这是无聊的中年问题,我有想象的要求,但绝无见一面的冲动。这个人,是被坦然忘记的,这一生当中,应该允许忘记一些人,但当旧的信息放在面前的时候,忽然感到非常有意思。

失忆是许多故事的经典主题,主动或被动的忘记,使原本按步就章的情节发展,有了打断和埋伏。当人们失之交臂而后咫尺天涯若干年以后,那种纵然相逢应不识的无奈与伤感,是时间对于生命的戏弄,也或是记忆在悠长岁月中呈现的情绪与层次。当所有的故事为了冲突效果安排一次次的分离与遗忘,再一次次的相逢与回忆的时候,在看故事的我们,是不是有那么片刻为自己的际遇神伤。我以前看过的一篇文章,说作者看自己的日记,某年某日日记上写着某个事情我永远放在心里,但这个事情如今怎么也想不起来了。还说某某我永远爱你,现在,这个某某是谁都不记得了。目睹日记,或者说那么坐着想起往事,就发觉有一个情感是永远地没有了,有一些人是再也不见了。往昔的欢喜与激动,伤感与迷惘,都已经彻底地没有了,就好像回忆小时候吃过的那些美好食物的味道,言语不出的那些流连在口齿之间的味道,是永远寻找不到了,即使再吃上一次,也复制不出记忆里的那根深蒂固的味道。

失忆以后,追忆是危险的事情,你无法按照预想对那些往事有坚强的抵抗,宛如重逢的男女之所以常会忘记彼此的家庭交融在一起,但事实上当初他们分手的理由依然存在,只是追忆是有选择的,我们感受的是往事的美好,那些痛苦经过时间的发酵也变成了美好,就比如果实腐烂成为酒精,你忘记了腐烂过程的恶劣景象,只是被酒精麻痹了。但迷醉毕竟不是生活。

回到生活当中,依然是一如即往的平淡,我跟老婆讲起这个事情。若是以往,我老婆还有兴趣,关切我还有什么没有交代充分的往事,而今,连接话茬的兴趣也没有了。她坐在桌边,听完我大吊胃口循循善诱的描述以后,若有所思了片刻,然后坏笑着说:假如你把碗洗掉的话,我考虑相信你的故事。

是的,谁会相信这个无所事事游手好闲胡子拉碴偌大肚腩的中年胖子,他的往事有什么精彩甚至真实可言呢?

忽忆童年时

爷爷奶奶以前住的地方是一栋二层宿舍楼。住二楼,一层大概六户人家,朝南是公用的走廊,正中间楼梯道。爷爷住的那家相对较大,一个餐客厅,一个厨房,两个小房间。没有卫生间。平日解小手是马桶或者痰盂。解大手则比较费事,需下二楼,穿过院子,上马路顶头的那个公共厕所。

寒冬腊月,出门不易,其实冷点也就算了,最怕的是厕所空空荡荡,靠微亮的路灯照明,凄凄晃晃,没人怕,有人更怕。所以半夜要解大手,总要央大人陪着。有一年下午在外面玩得好好的,想上厕所。不知道怎么便秘,蹲了半天也拉不出。遇见一个人,便说你叫我爷爷来,我大便大不出来。结果爷爷闻讯领我回家。一家人甚至我外婆都闻讯过来,为解决我的便秘问题费了大事——简单地说,麻油都不知道用了多少。

厕所后面有户人家长着葫芦,每到葫芦挂枝的时候,是我们跃跃欲试的时候。厕所西首,过一个垃圾池,以及两头的狭小走道外的第一个小院,则是我小学班主任的家。日后想,她家房子不怎么样,但她的院子里长满花草,最值记忆的是有一棵柿子树,有年同学们齐聚她家,馋树上挂着的两个红柿子,只恨树高且陡,无人敢爬,最后一个最调皮的同学自告奋勇,爬了上去摘下一个,另一个,跟着也无踪了。柿子怎么分配的已经忘记了,那个失踪的柿子,账也就认在他头上。那个同学日后成为本地有名的混子。传闻很多,但不复再见。

厕所斜对面是另一处院落,也是几排职工宿舍,往最里面去,则是公司的机关幼儿园,我就在里面上的学。调皮的时候被老师罚到院子里鼻子靠墙,这样就认识了我童年的第一个好朋友,我们一起上了小学。后来我妈也调到这里上班。她来上班的时候,幼儿园已经换了地址。幼儿园一墙之隔,就是公司的职工医院,场地很大,有两排屋子,前排是门诊与药房,后面是病房。在前排最里,是间奇怪的屋子,整间屋子只是一个过道,另有小门,不知门后是什么。常见有人推着救护担架或床在此进去。有同学传言,说是停尸房。阴森森的,很是恐怖。但是孩子好奇心大,越是吓人的地方,越是不回避。尤其一群孩子起哄,忽悠其中一个单独跑过去练胆。

那一片房子大都是平房,分工也不是很明确,比如病房区就有人在此落户。我外婆有段时间也在里面住了很久。住得很久的,还有我,小时候得过一场大病,据说打吊针已经找不到血管,都是在头部注射。我妈说那会我病得命悬一线。头大眼大脖子细。说得似乎我也想起很多当时的场景。不过仔细想想,那会我是不该有记忆的。

爷爷奶奶楼后面是一个池塘,冬天结冰,小孩子们都喜欢在冰上嬉戏。有一年,冰被踩裂了,无数小孩落水,一时间,跑来许多大人施救。场面壮观也混乱。当时我在现场,因为胆小也就在岸边玩玩,因没落水被大人们表扬为乖。到上小学的时候,有一次我从冰上跑过,半途冰裂,进退不得。记得旁边的屋子里跑出一个大点的男孩,将我搭救上来。具体场景,回想已不可复制。

池塘的北面有一些闲置的土地,奶奶和邻居们便用来种菜。我也经常跑过去看看,将人家没长熟的南瓜摘下来玩。我小时候还是很顽皮的。楼下有户人家养鸡,鸡窝在屋子的后面,我每天早上上学前,都先跑到鸡窝里,摸摸有没有鸡蛋,若有的话,就近找个倒置的大缸,在缸底将蛋打开,用树枝搅上一搅,似乎做完一个菜。然后再去上学。每日如此,乐此不疲。直到人家以为这鸡真不生蛋,杀掉了事。

楼下有家人家的儿子,二十几岁,得了重病,脸色蜡黄,屋子里一股子药水的味道。腰间常年有一个塑料袋,今天想来,估计是尿袋。这人很喜欢我,常跟我玩,给我买小人书。其实,除此之外,也不见他和人来往。感觉将死的人,人们总是离得远远的。

楼梯下西侧人家的女主人,也是早死。死前的某天,叫住门口经过的我到她床前,只见她从枕头下掏出几个铜板给我——所谓铜板,不是钱,是那种工业压塑用的钢板片。她说了什么,我自然不记得了。但她语态亲切,至今难忘。几天后,楼下传来哭声。我扶着栏杆往下看,一群披麻戴孝悲伤的人们。

楼后面有个老太太,姓刘,拾荒为生。脾气不好,天天骂街,人人怕她,大家都叫她刘痴子。某年我家后面有户人家出事,很多人跑来围观,几个老太太过来问长问短,其中就有她,说了几句,她问,你还记得我吗?我差点脱口而出,记得,你是刘痴子。还好话到嘴边,自己回转过来,说成记得,你是刘奶奶。那会儿应该上小学吧。

楼下有户人家姓石,老头还是颇受人待见的,其中一个儿子与我三叔还有一人,在学校是同学,人称三杰。但他有个兄弟不怎么样。好多年后,以跑广告为业,跑到我办公室吆三喝四,被我冷对。

还有一个驼子,其实人是不错的,但孩子心恶,总是想捉弄他,又怕他真生气起来。好多年后,小楼拆成废墟,杂草生得比人还高。我跑到那里想拍几张照片留念。结果发现还有几户人家住在那里,其中有他,样子没改,但面容憔悴。

公司的浴室,有个小跑堂的,脚有点瘸,又是半个哑巴,老被小孩子们欺负。但反过来,他要见到小孩子落单,下手也从来没有轻过,最简单的一招,是捏住你的小鸡鸡硬拽,又狠又死不松手。中他毒手,痛不欲生。后来浴室改制,他失业了,端着个小木盒子,在桥头卖针头线脑。风里来雨里去,走路瘸得更厉害了。面容也是老得不成样子,但细看,还是小时候见到的那份憨痴之态。

昨晚上失眠了,想起许多事情来,但散乱不成章,相互也没有关联。我小时候,是和爷爷奶奶住在一起的。那时候的孩子都是散养。每天都在街上闲逛,无所事事。邻居们大都亲切,饭点到哪家都有得吃。那会的邻居还真处得和亲人差不多。后来,每每在各类宴席上遇见,大家以说我的囧事为乐。以前不好意思,现在听得饶有兴味。

人生的中段,最懂什么叫怅然若失。

装修出人间滋味

想买一个笔记本,老婆写论文用,所以实惠稳定就好,结果挑来挑去,还是挑了个打游戏可以性能全开的游戏本。一样的钱,毕竟想性能好一些的。去商场看了几回,都是等小孩跳舞的时候顺便去的。营业员报了最低价格。本来就要下手了,哪想到营业员最后说一句,现在商场做活动,假如你买其他电器送券的话,这里也可以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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