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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人生的欣幸(1)

仙人活了二百万岁

也只抵得人间的四十春秋,

这样浪费时间无裨实际的生活,

殊不值得费尽了心机去求得他;

倘若二百万年后劫波到来,

就此溘然,

将被五十岁的凡夫所笑。

◆碰伤[11]

我从前曾有一种计画,想做一身钢甲,甲上都是尖刺,刺的长短依照猛兽最长的牙更加长二寸。穿了这甲,便可以到深山大泽里自在游行,不怕野兽的侵害。他们如来攻击,只消同毛栗或刺猬般的缩着不动,他们就无可奈何,我不必动手,使他们自己都负伤而去。

佛经里说蛇有几种毒,最厉害的是见毒,看见了他的人便被毒死。清初周安士先生注《阴骘文》,说孙叔敖打杀的两头蛇,大约即是一种见毒的蛇,因为孙叔敖说见了两头蛇所以要死了。(其实两头蛇或者同猫头鹰一样,只是凶兆的动物罢了。)但是他后来又说,现在湖南还有这种蛇,不过已经完全不毒了。

我小的时候,看唐代丛书里的《剑侠传》,觉得很是害怕。剑侠都是修炼得道的人,但脾气很是不好,动不动便以飞剑取人头于百步之外。还有剑仙,那更厉害了,他的剑飞在空中,只如一道白光,能追赶几十里路,必须见血方才罢休。我当时心里祈求不要遇见剑侠,生恐一不小心得罪他们。

近日报上说有教职员学生在新华门外碰伤,大家都称咄咄怪事,但从我这浪漫派的人看来,一点都不足为奇。现今的世界上,什么事都能有。我因此连带的想起上边所记的三件事,觉得碰伤实在是情理中所能有的事。对于不相信我的浪漫说的人,我别有事实上的例证举出来给他们看。

三四年前,浦口下关间渡客一只小轮,碰在停泊江心的中国军舰的头上,立刻沉没,据说旅客一个都不失少。(大约上船的时候曾经点名报数,有账可查的。)过了一两年后,一只招商局的轮船,又在长江中碰在当时国务总理所坐的军舰的头上,随即沉没,死了若干没有价值的人。年月与两方面的船名,死者的人数,我都不记得了,只记得上海开追悼会的时候,有一副挽联道,“未必同舟皆敌国,不图吾辈亦清流。”

因此可以知道,碰伤在中国实是常有的事。至于完全责任,当然由被碰的去负担。譬如我穿着有刺钢甲,或是见毒的蛇,或是剑仙,有人来触,或看,或得罪了我,那时他们负了伤,岂能说是我的不好呢?又譬如火可以照暗,可以煮饮食,但有时如不吹熄,又能烧屋伤人,小孩们不知道这些方便,伸手到火边去,烫了一下,这当然是小孩之过了。

听说,这次碰伤的缘故由于请愿。我不忍再责备被碰的诸君,但我总觉得这办法是错的。请愿的事,只有在现今的立宪国里,还暂时勉强应用,其余的地方都不通用的了。例如俄国,在一千九百零几年,曾因此而有军警在冬宫前开炮之举,碰的更厉害了。但他们也就从此不再请愿了。……我希望中国请愿也从此停止,各自去努力罢。

十年六月,在西山

◆教训之无用

蔼理斯在《道德之艺术》这一篇文章里说,“虽然一个社会在某一时地的道德,与别个社会——以至同社会在异时异地的道德决不相同,但是其间有错综的条件,使它发生差异,想故意的做成它显然是无用的事。一个人如听人家说他做了一本‘道德的’书,他既不必无端的高兴,或者被说他的书是‘不道德的’,也无须无端的颓丧。这两个形容词的意义都是很有限制的。在群众的坚固的大多数之进行上面,无论是甲种的书或乙种的书都不能留下什么重大的影响。”

斯宾塞也曾写信给人,说道德教训之无效。他说,“在宣传了爱之宗教将近二千年之后,憎之宗教还是很占势力;欧洲住着二万万的外道,假装着基督教徒,如有人愿望他们照着他们的教旨行事,反要被他们所辱骂。”

这实在都是真的。希腊有过梭格拉底,印度有过释迦,中国有过孔老,他们都被尊为圣人,但是在现今的本国人民中间他们可以说是等于“不曾有过”。我想这原是当然的,正不必代为无谓地悼叹。这些伟人倘若真是不曾存在,我们现在当不知怎么的更是寂寞,但是如今既有言行流传,足供有艺术趣味的人的欣赏,那就尽够好了。至于期望他们教训的实现,有如枕边摸索好梦,不免近于痴人,难怪要被骂了。

对于世间“不道德的”文人,我们同圣人一样的尊敬他。他的“教训”在群众中也是没有人听的,虽然有人对他投石,或袖着他的书,——但是我们不妨听他说自己的故事。

(十三年二月)

◆狗抓地毯

美国人摩耳(J.H.Moore)给某学校讲伦理学,首五讲是说动物与人之“蛮性的遗留”(Survival of Savage)的,经英国的唯理协会拿来单行出板,是一部很有趣味与实益的书。他将历来宗教家道德家聚讼不决的人间罪恶问题都归诸蛮性的遗留,以为只要知道狗抓地毯,便可了解一切。我家没有地毯,已故的老狗Ess是古稀年纪了,也没力气抓,但夏天寄住过的客犬Bona与Petty却真是每天咕哩咕哩地抓砖地,有些狗临睡还要打许多圈:这为什么缘故呢?据摩耳说,因为狗是狼变成的,在做狼的时候,不但没有地毯,连砖地都没得睡,终日奔走觅食,倦了随地卧倒,但是山林中都是杂草,非先把它搔爬践踏过不能睡上去;到了现在,有现成的地方可以高卧,用不着再操心了,但是老脾气还要发露出来,做那无聊的动作。在人间也有许多野蛮(或者还是禽兽)时代的习性留存着,本是已经无用或反而有害的东西了,唯有时仍要发动,于是成为罪恶,以及别的种种荒谬迷信的恶习。

这话的确是不错的。我看普通社会上对于事不干已的恋爱事件都抱有一种猛烈的憎恨,也正是蛮性的遗留之一证。这几天是冬季的创造期,正如小孩们所说门外的“狗也正在打仗”,我们家里的青儿大抵拖着尾巴回来,他的背上还负着好些的伤,都是先辈所给的惩创。人们同情于失恋者,或者可以说是出于扶弱的“义侠心”,至于憎恨得恋者的动机却没有这样正大堂皇,实在只是一种咬青儿的背脊的变相,实行禁欲的或放纵的生活的人特别要干涉“风化”,便是这个缘由了。

还有一层,野蛮人都有生殖崇拜的思想,这本来也没有什么可笑,只是他们把性的现象看得太神奇了,便生出许多古怪的风俗。茀来则博士的《金枝》(J.G.Frazer, The Golden Bough——我所有只是一卷的节本。据五六年前的《东方杂志》说,这乃是二千年前希腊的古书,现在已经散逸云!)上讲过“种植上之性的影响”很是详细。(在所著Psyche's Task中亦举例甚多。)野蛮人觉得植物的生育的手续与人类的相同,所以相信用了性行为的仪式可以促进稻麦果实的繁衍。这种实例很多,在爪哇还是如此,欧洲现在当然找不到同样的习惯了,但遗迹也还存在,如德国某地秋收的时候,割稻的男妇要同在地上打几个滚,即其一例。两性关系既有这样伟大的感应力,可以催迫动植的长养,一面也就能够妨害或阻止自然的进行,所以有些部落那时又特别厉行禁欲,以为否则将使诸果不实,百草不长。社会反对别人的恋爱事件,即是这种思想的重现。虽然我们看出其中含有动物性的嫉妒,但还以对于性的迷信为重要分子,他们非意识地相信两性关系有左右天行的神力,非常习的恋爱必将引起社会的灾祸,殃及全群,(现代语谓之败坏风化,)事关身命,所以才有那样猛烈的憎恨。我们查看社会对于常习的结婚的态度,更可以明了上文所说的非谬。普通人对于性的问题都怀着不洁的观念,持斋修道的人更避忌新婚生产等的地方,以免触秽:大家知道,宗教上的污秽其实是神圣的一面,多岛海的不可译的术语“太步”(Tabu)一语,即表示此中的消息。因其含有神圣的法力,足以损害不能承受的人物,这才把他隔离,无论他是帝王,法师,或成年的女子,以免危险,或称之曰污秽,污秽神圣实是一物,或可统称为危险的力。社会喜欢管闲事,而于两性关系为最严厉,这是什么缘故呢?我们从蛮性的遗留上着眼,可以看出一部分出于动物求偶的本能,一部分出于野蛮人对于性的危险力的迷信。这种老祖宗的遗产,我们各人分有一份,很不容易出脱,但是借了科学的力量,知道一点实在情形,使理知可以随时自加警戒,当然有点好处。道德进步,并不靠迷信之加多而在于理性之清明,我们希望中国性道德的整饬,也就不希望训条的增加,只希望知识的解放与趣味的修养。科学之光与艺术之空气,几时才能侵入青年的心里,造成一种新的两性观念呢?我们鉴于所谓西方文明国的大势,若不是自信本国得天独厚,一时似乎没有什么希望。然而说也不能不姑且说说耳。

(十三年十二月)

◆死之默想

四世纪时希腊厌世诗人巴拉达思作有一首小诗道,

(Polla laleis, anthrope.——Palladas)

“你太饶舌了,人呵,不久将睡在地下;

住口罢,你生存时且思索那死。”

这是很有意思的活。关于死的问题,我无事时也曾默想过,(不坐在树下,大抵是在车上,)可是想不出什么来,——这或者因为我是个“乐天的诗人”的缘故吧?但其实我何尝一定崇拜死,有如曹慕管君,不过我不很能够感到死之神秘,所以不觉得有思索十日十夜之必要,于形而上的方面也就不能有所饶舌了。

窃察世人怕死的原因,自有种种不同,“以愚观之”可以定为三项,其一是怕死时的苦痛,其二是舍不得人世的快乐,其三是顾虑家族。苦痛比死还可怕,这是实在的事情。十多年前有一个远房的伯母,十分困苦,在十二月底想投河寻死,(我们乡间的河是经冬不冻的,)但是投了下去,她随即走了上来,说是因为水太冷了。有些人要笑她痴也未可知,但这却是真实的人情。倘若有人能够切实保证,诚如某生物学家所说,被猛兽咬死痒苏苏地很是愉快,我想一定有许多人裹粮入山去投身饲饿虎的了。可惜这一层不能担保,有些对于别项已无留恋的人因此也就不得不稍为踌躇了。

顾虑家族,大约是怕死的原因中之较小者,因为这还有救治的方法。将来如有一日,社会制度稍加改良,除施行善种的节制以外,大家不向老幼可以各尽所能,各取所需,凡平常衣食住,医药教育,均由公给,此上更好的享受再由个人的努力去取得,那么这种顾虑就可以不要,便是夜梦也一定平安得多了。不过我所说的原是空想,实现还不知在几十百年之后,而且到底未必实现也说不定,那么这也终是远水不救近火,没有什么用处。比较确实的办法还是设法发财,也可以救济这个忧虑。为得安闲的死而求发财,倒是很高雅的俗事,只是发财不大容易,不是我们都能做的事,况且天下之富人有了钱便反死不去,则此法亦颇有危险也。

人世的快乐自然是很可贪恋的,但这似乎只在青年男女才深切地感到,像我们将近“不惑”的人,尝过了凡人的苦乐,此外别无想做皇帝的野心,也就不觉得还有舍不得的快乐。我现在的快乐只是想在闲时喝一杯清茶,看点新书,(虽然近来因为政府替我们储蓄,手头只有买茶的钱,)无论他是讲虫鸟的歌唱,或是记贤哲的思想,古今的刻绘,都足以使我感到人生的欣幸。然而朋友来谈天的时候,也就放下书卷,何况“无私神女”(Atropos)的命令呢?我们看路上许多乞丐,都已没有生人乐趣,却是苦苦的要活着,可见快乐未必是怕死的重大原因,或者舍不得人世的苦辛也足以叫人留恋这个尘世罢。讲到他们,实在已是了无牵挂,大可“来去自由”,实际却不能如此,倘若不是为了上边所说的原因,一定是因为怕河水比彻骨的北风更冷的缘故了?

对于“不死”的问题,又有什么意见呢?因为少年时当过五六年的水兵,头脑中多少受了唯物论的影响,总觉得造不起“不死”这个观念来,虽然我很喜欢听荒唐的神话。即使照神话故事所讲,那种长生不老的生活我也一点儿都不喜欢。住在冷冰冰的金门玉阶的屋里,吃着五香牛肉一类的麟肝凤脯,天天游手好闲,不在松树下着棋,便同金童玉女厮混,也不见得有什么趣味,况且永远如此,更是单调而且困倦了。又听人说,仙家的时间是与凡人不同的,诗云“山中方七日,世上已千年,”所以烂柯山下的六十年在棋边只是半个时辰耳,哪里会有日子太长之感呢?但是由我看来,仙人活了二百万岁也只抵得人间的四十春秋,这样浪费时间无裨实际的生活,殊不值得费尽了心机去求得他;倘若二百万年后劫波到来,就此溘然,将被五十岁的凡夫所笑。较好一点的还是那西方凤鸟(Phoenix)的办法,活上五百年,便尔蜕去,化为幼凤,这样的轮回倒很好玩的,——可惜他们是只此一家,别人不能仿作。大约我们还只好在这被容许的时光中,就这平凡的境地中,寻得些须的安闲悦乐,即是无上幸福:至于“死后,如何?”的问题,乃是神秘派诗人的领域,我们平凡人对于成仙做鬼都不关心,于此自然就没有什么兴趣了。

(十三年十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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