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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友情爱情万万岁

3月的北京,风很大。

偶尔还会特别大。

当然,就是这么大的风也没能把该死的雾霾吹得一干二净,要再这么接连吹上几天,雾霾没散,估计沙尘暴又要来了。春暖花开的时节,北京并不完美。

东三环的附近,国贸三期、SOHO现代城、银泰中心、央视新台址……这一座座接踵而起的高大建筑,不断地扎进有些混沌的天空,你会觉得城市的上空看上去好似格外拥挤。

这是个平凡的早晨。在国贸三期四十几层的一间办公室里,不断地传出一老一少两个男人的争吵声:“谁稀罕你这破公司,从小到大,都是你希望、你认为。我告诉你,这是你的理想不是我的追求!”

“行了,我跟青春期综合征的毛孩子没什么好谈的。我现在忙得很,一会儿还要飞伦敦。有什么事你等我回来再说吧。”

“忙忙忙,你就知道忙,你有真正关心过这个家关心过我和我妈吗?告诉你,我跟你更没什么好谈的!”说完,陆敬安怒气冲冲地摔门而去。他在众目睽睽下匆匆地走进了电梯直达停车场,然后迫不及待地开车撤离出这片“是非之地”。

每到这种上下班的时间,北京城的大街小巷习以为常地承载着碌碌人海,堵车几乎是理所应当的,如果哪一天一路通畅,就显得突兀反常,比如过年的时候,年兽吃人的传说便满满地膨胀在这座千年帝都的空气中。

陆敬安堵在华贸中心附近,绿灯亮起,后车连鸣,没过几辆转眼又是红灯,这真像人生——轮到时不过也得过,轮不到时怎么急迫也是没有用的。

陆敬安踩着刹车,表情自然地对着后视镜自恋,年兽的传说,拥堵的人生,以及刚刚与父亲的争吵,总之这一刻他专注地走着神。

突然入耳的敲打声让陆敬安回过神来。

他定睛一看,车窗外里一名西装革履三十岁上下的男子正怒视着自己,并招手示意让他把车窗按下。陆敬安按动按钮打开车窗,男子立即烦躁地质问起来:“你丫怎么回事儿,会不会开车?”陆敬安探身往前方一瞧,原来走神时踩刹车的脚力轻了,车微微向前滑行了一点,结果车头贴上了前面本田的车尾,自己竟然毫无察觉。

陆敬安有些抱歉地说:“哦,对不起,刚才没注意,没事儿吧?”

“能没事儿吗?我这儿刚提的新车还没开几天呢!”然后男子径直走到两辆车紧贴的地方,指着自己的车尾处大声嚷嚷起来,“你看这漆都给蹭掉了一块儿,我告儿你,你赶紧地看着办吧,弄不明白甭想走!”

“成,那你说怎么办?”陆敬安似乎从来都对这样的争执不感兴趣,他知道补个漆顶多也就几百块钱。

“能怎么办啊,要么私了,要么打电话报警然后也把保险公司给叫来。”青年男子不可一世地说。

陆敬安回头看了看焦急等待通过的汽车长龙,随后从副驾驶的座位上拿起LV钱包,从里面取出了一千块通过车窗递给了男青年,年少老成的表情传达着自己还有急事,没时间等保险公司和交警队赶过来。青年男子接过钱点了点,边转身离开边嘟囔道:“有钱了不起啊?开个宝马就了不起啊?少年得志的苦,全都在后头哪!”

此刻前方的绿灯亮起,陆敬安果断地挂起倒档后退了一点,然后又往右打死方向,迅速地撤离出这片“是非之地”。

相对于社会上各种嘈杂的“是非之地”,北京这所名牌大学的气氛始终显得与世无争,如同伊甸园一样,一切都那样静谧。就连此刻驾驶这辆宝马SUV,在别人看来“招摇过市”地驶入这里的陆敬安,也觉得这分明就是完全不一样的世界。

时至午后,这个季节感觉不到太多的寒冷。此时空气中雾霾已经消散,变得晴空万里。校园里道路两旁栽种的各色的玉兰花和海棠花,盎然竞放,沐浴在阳光下,没有雾霾与沙尘时,没有理由不说这个时节美如画。

淡黄色慵懒的光线搅动着漫天的浮云,在学校操场旁的一处空草地上,林轩正略显孤单地闭着眼睛,独自安静地躺在那里。

阳光温暖地沐浴着他修长的身体。

“瞎琢磨什么呢?”一个比阳光还温暖的声音闯进了这个安静的画面中。

“多了去了。未来的一切,工作、生活、爱情,柴米油盐酱醋茶,什么都琢磨。”林轩闭着眼睛回答。

“那谁说过,‘人生得意须尽欢’。”陆敬安在他身旁坐了下来。

“但眼前一大堆失意摆在那儿。”

“失意都是错觉,你再找找欢乐的感觉。”

“怎么找?”

“比如你现在的姿势,就是不等人来压倒,你自己就先躺好。”

“……我等小屌丝的忧愁,果然不是陆大少这等‘猥琐壕’能懂的,你就是那种猥琐并快乐着的人。”林轩坏笑起来说。

“滚!”陆敬安一掌差点把林轩从躺推成趴。

眼前的这片草地前有一条十几米宽的人工河道,曲折远去,穿梭过半座校园。黄昏的光线照射下来,透过浅浅的河底中央,被清澈而荡漾的河水折射得衰败但又唯美。这样的景色吸引住了陆敬安和林轩的目光,他们的眼神里仿佛透着生活的千丝万缕和事与愿违。

林轩起身走到河道边,从地上捡了一块薄薄的碎石片,倾斜了身子用力朝河里扔了出去,接连打出了四个漂亮的水漂,水面上断断续续地漂荡起了几阵短暂的涟漪:“那天我们学院上就业指导课,老师让我们回去写一篇总结,你猜让写什么?”

“什么?”陆敬安问道。

“说是让我们写一写大学生到底是应该先就业后择业,还是先择业后就业。”

“写这干吗?有意义?”

林轩点头认同:“是啊,我们当时比你还困惑,所以去问老师有什么意义,可老师说,你们一旦毕了业,聪明的很快告别天真,秒懂人生下一阶段面临工作恋爱结婚,而恋爱和结婚必须靠工作赚钱作为经济基础,所以想恋爱、想结婚的话,你们不写这个写什么?然后又接连不断地跟我们扯了一通‘人生哲理’。你是没见着,说得那叫一个心潮澎湃。”

“其实是选择爱还是选择梦想的问题吧……但老师说了那么多次爱和结婚,真是到了关键时刻,已然放下师者包袱了……”

“其实我们当时特想跟他说,哥们儿您别傻了,现在是个人都知道,有一有钱的爸妈或者嫁一有钱老公,远比纠结就业还是择业重要。”

“那……你只能嫁一有钱老公了。”陆敬安坏笑着说,还不自觉摸了下兜里的宝马车钥匙。

“去你大爷的!”林轩更狠地推了陆敬安胸口一掌。

二人的打闹声不知起起伏伏了多长时间。好似也没多久,也好似十分漫长。

两个人就如此坐在这再也熟悉不过的初发芽的草地上,林轩突然指着不远处操场上那些正在踢球的男生,有感而发地对陆敬安说:“记得当初我们也是像他们那样,无所顾及地踢球、坐在河边弹吉他唱歌背诗,满心欢喜地以为走进这里就能实现自己的梦想,结果等到要毕业的这一天,才蓦然发现,梦想根本就不是在这里实现的。”

“所以啊,我们又只能急匆匆地……被迫把梦想带去别的地方,再去……妄想实现……”陆敬安自己也有种心情不易言表而措辞拗口的感觉。两人随之沉默。

这个世界上,人与人之间有些感觉总是很奇妙,时间长了,似乎会忘记成为朋友的初衷,却到了形影不离的地步,成为自己生命中至关重要甚至是刻骨铭心的人,可能都会超过至亲或是爱人。陆敬安和林轩之间可以说就是这类典范。

“漂亮”“好看”这类词语似乎在很多时候,都是形容女孩的,但是有那么极少的一部分男孩,也是能用这类词语来形容的。陆敬安和林轩恰好都属于那类极少的男孩。

比如陆敬安小时候在他家小区里玩耍,通常都会被路过的邻里阿姨轻捏着小脸说:“哟,瞧这孩子长得,真俊啊,这小脸跟个熟透的红苹果似的,阿姨咬你一口成不成?呵呵……”

再比如林轩的境遇,更让人觉得无可奈何:每当假期,林轩会陪母亲去逛超市购买些日用品。然而每当遇到母亲以前的同事时,她们都会发出类似的质疑:“哟!这是您儿子啊?现在怎么长得这么好看了?!”林轩感觉自己脸都笑僵了,心想那您言外之意就是我以前长得特丑?

好多认识陆敬安与林轩的人,都喜欢把他俩放在一起比较一番。两人同样外表阳光俊朗,但陆敬安的内心,除了相较同龄人思想上更显成熟以外,眼神里还多了一丝忧郁。而林轩却是大大咧咧,性格更是风趣幽默。也就是说,两位都是男神,但不是一种类型罢了。

所以像两个这样性格完全不相同的男生,还能在七八年间形影不离,彼此陪伴,这简直是个意外。

记得七八年前,那还是高一的下学期,陆敬安坚持要求父亲把自己从一所“贵族学校”转入这所北京的普通高中。正是陆敬安不同于林轩的这一切,使他入学第一天就从校草林轩身上带走了50%的女生目光。

而那时林轩虽然嘴上不说,但内心还是有那么一点不愉快的情绪。

巧的是两个人还被班主任阴差阳错地安排成了同桌。

刚换了新环境,学校里的很多规则陆敬安当然都要询问清楚。同桌的班长林轩是理所当然的询问对象。但每次请教时他都先问:“对不起,你是叫什么名字来着?”所以多日之后,看到林轩那种带有愤怒的无奈表情,连陆敬安也深觉不好意思,终于还是把“林轩”这个名字写在课桌右上角,给牢牢地记在了心里。

说来也奇怪,像陆敬安这种富二代,一般在学习上都是一塌糊涂甚至不务正业。但恰恰相反,陆敬安的到来,不光抢走了林轩的女生缘,甚至也要抢走林轩成绩全班第一的名次。所以林轩深思熟虑之后暗暗下定决心:女生目光可以归你,但我悬梁刺股,绝不能在学习上再败给这个连自己名字都记不住的家伙……

但是每一次,当林轩因为得到期中考试的第一名而沾沾自喜后,接下来相对重要的期末考试,肯定就会是陆敬安的第一名了。之后诸如林轩拿到了全市运动会跳远冠军,陆敬安就会是一百米短跑的冠军;林轩拿到了全市奥林匹克数学竞赛的第二名,第一名就会是陆敬安,等等。此类情况不胜枚举。

在一段时间的彼此敌对或不经意的交往接触之后,无论是敌是友,林轩得出的结论是——其实陆敬安有的地方确实是挺招自己喜欢的。比如那种平实的安静,那种沉默的诱惑……

当然,陆敬安从来不是刻意冷着脸对立于其他人的,别说林轩,无论谁想友好地走进他的内心世界,他都会欣然敞开心扉地去接纳,但他的人际交往方式,应该归纳为从不主动也不排斥的类型,导致他的很多朋友都是在和他成为朋友之后才感觉到——虽然他表面高冷,而内心是那样的温暖。

二人暗自互有好感但尚未深交有一段时间后,一次放学路上,嘈杂人群中林轩看着手机广告大声自语道:“好想去买《××××》美国原版啊!但是要八百多美金!”说完觉得尴尬而四周扫视了一下有没有异样,恰好与左后方行走中的陆敬安对视。“哦……钱什么的,我有的是……”陆敬安淡然自若地说。

当然两个优秀的人化敌为友之后,强强联合的“杀伤力”更是不可估量的。直到多年后,那些高中时极为流传的片段,比如许多女孩子对陆敬安与林轩同时崇拜、尖叫、窒息的场面。

还会牢牢印记在那个年级很多女同学的记忆里。那些女孩当中,当然也包括陆敬安现在的女朋友——周思雨。

白驹过隙。又是一个周五的下午,当黄昏的夕阳渐渐隐没的时候,墨汁一样的黑暗也慢慢地渗透进来。这时候,在北京CBD的一家高档商场当了一天导购的周思雨,也刚好到了下班的时间。走在员工通道里,周思雨不时地跟身边的同事亲切地交谈着什么,似乎是在诉说这一天的疲劳。而后更多的人沸沸扬扬地一起向着员工更衣室走去。

更衣室里立刻挤满了人,此刻周思雨也站在一间衣柜旁,正在专注于梳妆打扮。突然她像是想起了什么,连忙转身从上衣口袋里摸出了手机,在微信里缓慢地打出了一行文字,微笑着发送了出去。然后又从自己包里取出了一面镜子,对着镜子认真地打了几下粉扑,涂了几下唇膏,又急忙跟身边的同事说:“我有事儿,不等你了,Bye-bye!”然后迅速抓起放在椅子上的背包朝楼下走去。

此时,北京的一处家乐福超市里,黑压压的人群,以不断的嘈杂喧哗和交谈声,让人们知道了什么才叫作人满为患。

陆敬安和林轩两个人选购了一星期的零食和一些生活必需品后,推着一购物车的东西正在排队等待付钱。

在这样吵闹的环境里,陆敬安隐约地感觉到口袋里的手机有一阵短暂的振动。他下意识地从口袋里掏出最新款的iPhone,屏幕被他触摸之后顷刻间亮起,果然有一条微信。是周思雨发过来的:“我刚下班,一块吃晚饭吧?”

“想去哪儿吃?”陆敬安简单地回复。

“我也不知道去哪儿,你定吧。”

“那去建国门附近的那家法国餐厅吧。那儿做的法国菜特地道,最主要的是离你那儿也近,坐地铁也就一站。”

“我知道那地儿,我同事之前跟她男朋友去过,听说那儿的东西死贵。咱俩犯不着吧?我想起一地儿,光华路附近有一家东北菜馆,也挺好的,比那家法国餐厅可便宜多了,要不咱俩去那儿?”这似乎是陆敬安早就料到的回复。

陆敬安右手拇指在手机屏幕上快速挥舞:“吃个饭嘛,没什么所谓犯得着犯不着,干吗要想贵不贵?我觉得还是……”这话刚编辑到一半,他突然被打断了。又是周思雨发来的信息:“你要是不喜欢吃的话,咱就还是去吃法国菜,我就是觉得没那个必要。”

陆敬安先想到的是手指细果然打字快,又想,算了,俗话说强扭的瓜不甜。所以把那些本来写好了的话删掉,又重新写了一行字:“吃个饭用不着弄这么复杂,你高兴就成。一会儿见。”

陆敬安叹了一口气,脸上流露出一种无奈。等待付钱的过程中,他很是沉默,自始至终也没主动跟林轩说过一句话。这么多年的哥们儿,林轩当然能看穿陆敬安此时为什么会沉默寡言。当两个人付完款后,拎着几袋子的东西往超市门外走,林轩忍不住问了起来:“你俩又怎么了?净看你在那儿发信息了。”

陆敬安本不想多言,当林轩问起,他还是忍不住发起了牢骚:“我真服了她了,不就是吃个饭嘛,又不是缺那几个钱,干吗弄得跟那什么词似的,对,艰苦朴素,她也忒……算了算了,不说了。”

“其实思雨是一挺好的姑娘。你好好对人家,别动不动就跟人家闹别扭。就这么点儿小事儿,你就是穷讲究,难不成你还想找一个冲你们家钱去的?赶紧去吧,要不然一会儿人家该等你等着急了。”林轩苦口婆心了一番。

早年,周思雨并不知道陆敬安的家世,陆敬安也不想对她一开口就是“钱我有的是”,正式交往许久后得知陆敬安不差钱,但周思雨对奢侈的行为感到不安,比如在豪华的餐厅她就十分忐忑。陆敬安喜欢她的质朴、含蓄与纯粹,他们看似融洽,谁也不会嫌弃谁。

“那我开车先把你送回学校吧。”陆敬安像是听进去了林轩的一言半语。

“你就别管我了,我到路边打车就成。你走你的吧,还有,别说哥们儿没提醒,见了面别再跟那儿计较了,俩人在一起这么多年不容易,毕竟你俩各自的家庭相差太多,生活上就应该彼此多迁就一下嘛,你说是不是?我走了啊!”说完,林轩提着一袋子东西,一直走去马路对面打车。

陆敬安把买的几袋子东西,都放进了后备箱。他刚上车把车发动起来,就听到有一个轻微敲打车窗的声音,林轩再次出现。

“是打不到车吗?”陆敬安按下车窗说。

“不是,我是突然想起有一事儿忘了跟你说了。”

“那快说啊。”

林轩深呼吸了一口气说:“那小子早上给我打电话了。”

“哪小子啊?”

“你知道的,就是那位爷,那‘伏地魔’嘛,他电话里说他下个礼拜就要复员回北京了。他还让我告诉你一声,让咱俩务必一起去西站接他。”林轩战战兢兢地说。

“他过年的时候不是还说,要在部队再多待几年,等升了中级士官再回来吗?怎么突然就回来了?”

“谁说不是呢,天知道他又生出了什么幺蛾子。”

“成吧,我知道了。”陆敬安淡定地回复。

“那你可别忘了。”

“放心,忘不了。”

“那行吧,只不过,我觉得吧,咱们也只能自求多福了。”林轩僵硬地挤出笑脸,“我怎么突然有种要天下大乱的感觉呢?看来咱们是注定下半辈子没好日子过了吧。欧巴,下半辈子,你要保护我啊。”林轩用力提起脚边的塑料袋,故作笑脸后转为故作愁眉苦脸,而后转身离开。

“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啊,但我会保护你的。”陆敬安笑着一脚油门下去,开着自己宝马车,就像要撤离“是非之地”那样直奔西三环的辅路上快速驶去。

分开后,那辆载着林轩去往中关村的出租车在西三环上还算顺畅,但林轩的表情看起来比平常凝重许多,熟悉他的人一定知道,这根本就不是他的风格。

坐在出租车后排的林轩,把头无力地靠在右侧的车窗上,看着黄昏下仿佛突然就可以暗淡下来的北京发呆。

京城的万家灯火,会在任何你不留意的时刻里,争先恐后地顷刻亮起,直到灯火通明。除了美好,所有人也都知道在这流光溢彩的夜北京里,你可以更加鲜明而直接地看清这个城市的纸醉金迷和伪善奢华。

林轩把车窗慢慢地按下,扑面而来的是,已经没有了任何凉意的柔软的春风。他深吸了一口气,用力地去闻了闻风的味道,新鲜而又清新,他呆滞地望着眼前的这座城市,此刻他觉得自己的内心里一定怀念起了什么,不然悲伤和惆怅怎么会不断地、迅速地涌上心头?

这样迫使他出乎意料地有了伤痛的感觉,其实从很早之前的一天起,就已经开始不断困扰他了。林轩自己也很明白往事随风,本来时间已经消磨掉的伤痛,今天让自己再次如此悲伤和惆怅的导火线,便是自己这位最要好的朋友陆敬安和他的女友周思雨。当然其中还有那位“伏地魔”的一点点功劳。

当陆敬安到达这家胡同里的东北餐馆时,周思雨已经在那里等待了很长一段时间。

即使她是天生的一张略带忧虑的脸,但是在她脸上也没能看出一丝焦急。在她看来,陆敬安的所作所为从来都是对的,哪怕交往初期对家世的避而不谈。

此刻周思雨的举动只是默默地拿起使用多年的手机,又发了一条微信给陆敬安:“快到了吧。”

当陆敬安把车子慢慢停下,他从车里向外望去,看到距离自己不远的前方,有一间看上去如同北京老四合院般的砖瓦屋子,门面看起来有过简单的装修,门口长着一棵老槐树,枝干参差不齐,这个季节还没有枝繁叶茂的景象。旁边立着一个一米多高的灯箱,很明显已被多年的油烟和灰尘熏得有些破旧。仔细一看,上面模糊地写着“东北菜馆”四个大字。

他确定应该就是这里,把车在路边停好。走进门,迎面过来了一个长相朴素的女孩,虽然没穿制服,但也一看就知道是这间餐馆的服务员,她操着一口京腔说:“您几位啊?”

陆敬安还没有来得及回答,就看到周思雨坐在右边的角落里向自己不停地招手。

周思雨远远看着走过来的身影,目不转睛。慢慢地,渐渐地,身影聚焦成了清晰的陆敬安站在了自己面前。上身白衬衫,下身牛仔裤,脚上配了双雕花手工皮鞋,自从周思雨认识他那天起,陆敬安在她心里好像一直都是这样的印象。她不认识那些品牌,不知道它们的价位,只知道这些看似简洁的装扮,更加粗暴直接地衬托出了陆敬安的俊朗和气质。他那长得让很多女孩儿都羡慕的睫毛下边是双明亮的眼睛,在他微微一笑的时候还会露出一排整齐洁白的牙齿。这一切都像是深夜里的明月,高贵、干净而温柔。

此时两个人面对面地坐着,陆敬安把目光移到自己面前,是周思雨已经点好的一桌饭菜,看样子是已经点了有段时间,虽然有点凉了,但也无法掩盖这桌饭菜的丰盛。

“点这么多干吗?咱俩吃得了吗?”陆敬安问。

“我看菜单上好几样都不错,又不知道你今儿想吃什么,所以一咬牙破费点儿得了,就都点了。”周思雨傻傻地说。

“那赶紧吃吧。再不吃菜都凉了。”

可能在商场站了一天有点累了,周思雨看起来吃得有点迫不及待。她一边往自己碗里夹菜的同时,也没忘把好吃的菜也夹到陆敬安的碗里。

陆敬安抬起手看了看时间,看着疲劳的她为了等自己而饿了的样子,突然觉得嗓子眼里有了一点哽咽的感觉:“以后饿了就自个儿先吃,甭等我。”

周思雨笑着说:“你也还没吃呢,我怎么能吃独食。”

在这之前,陆敬安本来如同冰一样坚硬的心,因为这一句话就瞬间融化掉了。他总是禁不住身边的任何人对自己的一点点善待和感动。

就在这昏黄的灯光下,她身上很自然地透着的那份忧郁以及深邃,让人觉得她的内心一定包含着没完没了的忧伤,她那柔弱的声音,不时地回荡在你的耳边。几乎谁也不会拒绝给予她一份怜悯和疼爱。陆敬安就是这样,就算对于她有千般万般的怨气,一时间也都会很快地不翼而飞或者烟消云散。

其实也并非像很多人认为的那样,只要双方能够乐观地对待彼此,爱情的幸福就会无限存在。生活也不全是爱情铸就,因为爱情也需要经得起日复一日的生活的验证。

当他们准备结账离开的时候,已经是晚上的九点多钟。餐馆里依然熙熙攘攘,进进出出的人仍是络绎不绝。

陆敬安坐在座位上,招手喊了一声:“服务员,买单!”

在陆敬安连续叫了几声之后,只见一个二十岁上下长相普通的女孩,一边答应着“来了!”一边从嘈杂的人群中走了过来,她看了一眼手里的账单,说:“总共一百五十七。”

“哦。”陆敬安从女孩手里接过账单,看都没看,就要从他的钱包里取钱给她。

这时周思雨从陆敬安手里一把拿过了账单,紧接着打断了他的动作:“多少?怎么这么多啊?”然后仔细看了几遍又说,“这一次性筷子也要钱啊?还有这汽水,别的地儿都是四块,你们这儿怎么就卖五块钱啊?”

陆敬安打断她说:“得了,不就一二百块钱嘛,不多。”

周思雨坚定地说:“那不成,咱们挣钱也不容易,你同情人家,谁同情咱啊。”她想了想又说,“这样吧,你去跟你们老板说打个折吧,一百五得了。”

女孩着急上火地说:“我们这儿从来没打折这一说呀。”

周思雨强调说:“你没问怎么知道啊,或许你们老板会同意呢。”

女孩执意说:“问了也白问,真不行。”

周思雨很沉得住气,接着又很耐心地跟女孩说:“得了,我再给你们加两块钱,我看就一百五十二吧,成吧?你赶紧去跟你们老板说,就说人家客人说了,现在好多像你们这样的地儿,餐具茶水什么的都免费,你们这怎么还收。你说客人说了一百五十二就不错了,没你们这样的,要不以后我们再也不来了。”

在这无谓的讨价还价期间,陆敬安能做的只是坐在一旁手不时地揉着太阳穴,想要插话,刚张开嘴就又低下头去。他听到附近有人在悄悄地说:“这点钱还在那儿还价,真有意思。”“那小姑娘厉害啊,还挺会砍。哈哈……”

看到女孩在那瞻前顾后不肯离去,周思雨还想要据理力争,这一刻陆敬安终于按捺不住,他实在受不了身边那些异样的目光,果断地从钱包里掏出了二百块钱,当着那女孩的面拍在了桌上,说:“不用找了。”没等周思雨反应过来,他起身拉着周思雨就朝餐馆外走去。

在快要走到路边陆敬安的车前时,周思雨用力甩开了陆敬安的手,然后一副生气的样子对他说:“你怎么这样呀?怎么还白给她几十块钱啊?你是太有钱没地儿花还是怎样?你不懂,这种地儿用不着这么大方。你看哪桌人结账时不讨价还价啊?”

“就为了那几块钱弄得满屋的人净看咱们了,至于吗?”陆敬安无奈地说。

周思雨瞬间用一种特认真的眼神看着陆敬安,略带生气地说:“怎么不至于啊,我觉得特至于,一次几块钱,几次下来那得多少钱啊,你知道吗?”

“几次下来的话,那也没多少钱啊。”陆敬安仍旧觉得这个问题有些无趣。

周思雨有些急躁地说:“你知道吗?钱对于很多普通人来说,很重要的一方面就是从他们日常生活的花销里一点点省出来的。当然,你陆大少跟很多人不一样,或者说你从来就没有过这种概念和意识吧,因为你的父辈已经为你创造了安逸而富足的生活,以至于让你对于获得物质之后的心情,从来都是麻木不仁。但是,请你别忘了,除了你之外还有包括我在内的大多数人呢,我们每天起早贪黑地出门上班,晚上披星戴月累死累活地回家,每个人都要为了那么一点点物质上的满足而不断地奔波劳碌着。我觉得,就应该让你们这些富二代去过几天没钱的日子,体会一下什么才是社会的真谛。”

就在周思雨说得激动到眼泪都快要夺眶而出的时候,陆敬安突然用一种足以让人瞬间冷静下来的语气打断了她:“你胡说八道什么呢?是,你说得特别有道理。只是有一点我不能同意,无论是贫穷抑或是富有,万事万物都不可能永远一成不变。告诉你,我小时候家里也一度拮据过。还记得那会儿,我们一家三口挤在一个不到二十平米的小房子里,一到七八月,屋里会特别闷热,那时候家里根本就买不起什么空调,有时候爸妈看我热得实在不行了,就带我躲到不远处的商场里纳凉。后来我爸丢下我们去赚钱,我和我妈受的苦几乎是难民般的,再后来他成功了,我们看似什么都有了,但我和我妈都希望一家人还是原来的样子,这个你不懂,但是记住,幸福不取决于财富,它来自感觉;快乐也不取决于成败,它来自知足。人生滋味情最浓,世间繁华淡最真。真实地爱着,健康地活着,就是一种富有。人活得再漂亮,也会有烦恼;路走得再潇洒,也会有迷茫。生命,要的就是一份厚重;日子,过的就是一份心情。懂吗?”

面对陆敬安这样的不想争论却又十分肯定的陈述,周思雨想了半天也没有找出任何理由来反驳。周思雨当然也知道,这世上本就没有无缘无故的失去,更没有无缘无故的拥有。每个人所谓奋斗之后的收获,也并不局限在自己平时那么一得一失的小利上。俗话说,努力了多少就会得到多少,甚至有些时候这事儿都还不一定能成正比。

如果没有陆敬安的陪伴,仅仅作为一名单薄地生活在这座城市里的女人来说,有时候周思雨还就想要这么任性地怨天尤人一把,她就是想强烈而天真地说出,自己对这个社会上存在那么多不公平的不满。这也可以理解为就是一种众人都会有的自我安慰,或者是被生活、命运长期压抑下的一种发泄。

诚然,在这一刻,看着面前这位属于自己的暖男,周思雨一直都认为他就是自己心目中的那位来自星星的“都教授”。所以,面对着这个被自己当成了男神的最亲密的爱人的质问,周思雨也只能直视他一眼,再微微眨几下眼睛,最后柔弱而又乖巧地点了点头表示了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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