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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Chapter three (3)

说完,两个人又厮打起来。

胡为乐一边反抗莫帆的拳脚,一边保护自己可怜的鼻子,还要腾出嘴巴来冲我喊,他几乎带着哭声,莫春,你以后别去卖唱了,你没看到那些老男人色迷迷的眼神吗?莫春,我和莫帆那天跟着你和麦乐去了酒吧,我们什么都看到了。莫帆说,你把自己弄得跟黑山老妖一样,莫帆说,那样不像你!莫帆不愿意看到别人调笑你,看轻你,莫帆说,他就是去偷去抢来养着你,也不要你去卖唱来供他读书!

胡为乐说到这里的时候,莫帆就张着嘴巴“啊啊”地哭了起来,挥起的拳头再也落不下来了。

胡为乐继续说,莫春,我给过莫帆钱的,但是他不要!如果,你觉得我的钱不是自己赚的,不够资格养活你的话,那我胡为乐和莫帆就是去偷去抢,也不愿意你去卖唱!我们今天打算偷一笔钱,然后合伙告诉你是捡到的,这样你就不用去唱歌了。我们不愿意你去唱歌……说完,胡为乐也执拗地掉泪了,他说,莫春,你知道不知道?我喜欢你。

十七岁的胡为乐,说,莫春,你知道不知道?我喜欢你!

在莫帆的面前,在这月光美好的晚上。

莫帆愣了,但是还在不住地哭泣,只是他很奇怪地看着胡为乐,他没有想到自己身边一直潜伏着一只对自己姐姐“图谋不轨”的狐朋。但是,胡为乐却依旧倔强地仰着脸,哪怕泪流满面。

也像一个十七岁的少年那样骄傲地倔强着!

我的心一下子痛得难以抑制,回头看着莫帆单薄的小肩膀,和他张着嘴巴大哭时难看的样子,眼睛酸涩肿胀。我轻轻地伸出手,轻轻地触碰到莫帆紧绷绷的小脸。他抬眼看了看我,哭得更厉害了。

在我的记忆中,莫帆,我亲爱的小孩,你都是因为什么哭得这么厉害呢?

第一次,第一次是因为我抢了你手中的糖块,你这么歇斯底里地哭过,而且妈妈还为此揍过我。当然,转身我又揍了你,而且怕你哭出声音被大人听到,我还把你的小肚兜塞到你的嘴巴里,你的小脸因为憋气变得酱紫。那一次,我也差点失去了你,因为我的失误,差点导致你的窒息休克。那一年,你才两岁。

还有一次,就是于远方,我们的父亲,因为犯罪从我们的生活中消失的时候。在开始的日子里,年纪小的你,因为突然失去了一个熟悉且宠爱自己的人,变得特别爱哭,整天整夜地哭。那一年,你五岁。那个时候,我学会了疼你、宠你。但是,也学会了稍有不如意就对你拳脚相加。因为,我总害怕,你也会变坏。

就在这一夜,在离派出所不足五十米的地方,我再次看到了莫帆如此哭泣的样子。我的手轻轻地伸出来,轻轻地触碰到了他的脸颊,然后,重重地落下。

一声清亮的耳光声后,胡为乐不可思议地看着我。我硬着声音,咬了咬嘴唇,说,我给你这一巴掌,是让你知道,偷东西的时候,怎么可以笨到还戴着学生证呢!

其实,我只不过是想找一个借口,让自己变得凶巴巴,不让已经在眼底泛滥的眼泪落下来。

亲爱的莫帆,亲爱的小孩,你可知道吗?

18就是我再珍惜,也留不住!

我带莫帆和胡为乐去卫生所检查了伤口,买了药。看着莫帆的牙齿被胡为乐打掉后留下的黑洞,满心惆怅。我想,怎么我爱的人都这么伤痕累累的呢?一如麦乐,一如莫帆。

还有白楚。

我宁愿相信白楚是有什么不得已的苦衷,才与半死不活的溪蓝如此相依为命,也不要相信,他就是爱溪蓝,爱到她是废物他都视如珍宝。

我将莫帆送回学校,给他和胡为乐买了大堆的零食。莫帆张了张嘴巴,一直想跟我说点什么,但是最终都憋在了肚子里。

胡为乐的鼻梁上贴满雪白的纱布,像小型的富士山。他对我笑,说,“纯洁”,你别担心了,我们不会再惹麻烦了。还有,替我们问候麦乐姐哈,等我们月考完了,去找她玩。

我离开的时候,莫帆犹豫再三,才拉住我的衣襟。他的声音,很小,很小。他说,姐,我一天吃两顿也可以,一顿也可以,姐,你不要去酒吧了,那样不好。说完,他的脑袋重重地低了下去,转身,离开。

我哑然地愣在原地很久,才回过神来,回到学校。

一个人走在风里,就像一张纸,随时会想,会不会有那么一阵风吹来,让我找不到自己原有的方向呢?是不是真的是这样,有时候,我们比纸还要单薄,还要没有力量?

回到寝室,我并没有见到麦乐,所以我就安静地靠在床边,听校园里的广播。那个男声很清澈,清澈得就像泉水,就像白楚的眼睛。

我喜欢白楚的眼睛,喜欢他的手指,喜欢他皱眉时的样子。确切地说,我喜欢他的一切。是的,他的一切。当然,他的溪蓝除外。

麦乐回来的时候,天色已经很晚了。圆满的月亮,让我想起纪戎歌的朋友张志创那只被莫帆打成满月的眼睛。

麦乐是沉默的,所以我也不敢跟她说话,生怕打扰到她。其实,我很想回到曾经。这个时候,我肯定会张牙舞爪地告诉她,哎呀,纪戎歌有个蛮帅的朋友哎,叫张志创,是个小警察哥哥呢。我想,麦乐肯定也会张牙舞爪地蹦起来,哎呀!长痔疮?我靠,他们一家是不是也太有文化了呢?

可是,这不是曾经。所以,我只能安静地看着麦乐,看着她咕嘟咕嘟地喝水。

那天夜里,月亮挂满半个窗边,麦乐一直安静地躺在床上,眼泪在她眼中一遍一遍地湿润,然后干涸,再湿润,再干涸。

第二天是周末,阳光发疯一样照在玻璃窗上,影影暗暗地一路下来,千疮百孔的模样。那天,麦乐一直在抽烟,我的视线中,除了她迷蒙的眼眸就是她吐出的烟圈。她一会儿给自己泡一杯很浓的咖啡,一会儿跑下楼去拎一瓶啤酒仰脸饮尽。

我握住她的手,我说,麦乐,你疯了吗?这样做对小孩不好的!

麦乐冲我笑笑,眼睛里透着薄凉的悲哀,说,反正是留不住的,就是我再珍惜,也留不住!莫春你知道不知道?!你知道,你还给我在这里唧唧歪歪地提!你真不是好鸟!你真不是什么好鸟!然后她傻了一样地喃喃,反正留不住的,反正要抛弃的,反正没人管他的死活!没人管他会不会健康!莫春,我留不下他的,莫春……

我眼睁睁地看她这么做,看着她抱着自己的膝盖哭。他们说,人孤独无助的时候,抱住自己的膝盖,会有抱住整个世界的感觉。当时的麦乐,是在试图抱住一个世界吗?冰冷的、无助的世界。

半天后,我拉起麦乐。我说,你告诉我,他是谁!我绑了他去跟你领结婚证!就是我剁碎了他,也把他剁成一张结婚证!老娘不活了,老娘也要让你把小孩留住!

麦乐抬头看看我,一巴掌推在我脑袋上,说,莫春,你个傻瓜!你真是个傻瓜!天下怎么有你这样的傻瓜?!

说完,她就抱着我狠命地哭。

麦乐的不稳定情绪一直持续到中午,在此期间,我一直试图跟她说些什么,来分散她的注意力,要她好过一些。

我跟她讲纪戎歌和张志创在派出所被莫帆打得满眼青紫。麦乐就张张嘴巴说,哦,可惜了纪戎歌这么好看的男人。

我跟她讲,胡为乐那高挺秀气的鼻子被打折了。我说,真可惜啊,那么好看的一个小男孩。

麦乐眼珠都不眨一下地说,莫春,我觉得胡为乐对你有意思哎。

她这句话直接把我噎死了。我心想,算了,我幸亏没说动物园的那只河马生了一只小河马。那么她肯定也会眼珠子都不转一下地对我说,莫春,我觉得那只小河马是母河马为你而生的。

但是,突然,我发现自己有些掩耳盗铃。胡为乐确实说过:莫春,你知道不知道?我喜欢你。

哦。就当我不知道好了。

最后,说得太累了,我们彼此在阳光下依靠着彼此,安静地坐着。麦乐说,莫春,我饿了。

于是我就傻乎乎地跑下楼,去餐厅给麦乐挑她喜欢的饭菜。我一边在路上狂奔,一边心心念念对自己说,莫春,你一定要保护到麦乐,你一定要!

可是,等我拎着热呼呼的饭菜回到寝室时,却已寻不见麦乐的影子了。

19鲜血一样的颜色!

我四处寻找麦乐,我以为她会去酒吧或者歌舞厅放纵自己。但是现在这个时间,大中午的,那些场所肯定是大门紧闭。

我给白楚打电话,我一边流泪一边说,我说白楚,我找不到麦乐了!你快来啊。这倒不是因为我多么想在白楚面前表现娇弱,而是,麦乐是那个可以让我的心瞬间抽疼的人。

我以为白楚会说,莫春,你好好找找,我得照顾溪蓝,我离不开。

我都想好了,如果他这样对我说的话,我会直接对他吼,让你的溪蓝见鬼去吧!姑奶奶早就盼望她死了!如果她死了,我就卖身去做道场!

可是,白楚没有拿溪蓝做借口,而是沉了一下声音,问我,麦乐什么时候不见了的?莫春,你现在在哪里?我这就去找你!你别哭好不好?别哭。

这是白楚给我的第二次的暖。

第一次,是三年前那副毛皮手套,这个陌生男子给我的最温暖的笑。

第二次,是今天。他居然为我的朋友而焦灼,为我的眼泪而担心,他会这样地为我揪心,他说,莫春,你别哭,别哭好不好?

那么,亲爱的白楚,我是不是可以当作,在你的内心里,始终有那么一个地方是属于我的,哪怕只有那么小小的一点?然而就因为这一点点,就可以让我有继续喜欢你的勇气和动力。

白楚出现的时候,我的眼泪流得更多了。

白楚心疼地看了看我,伸手试图将我拥入怀里,但是却在手掌落在我肩膀上的时候迟疑了。是的,他再也不是曾经那个可以陪着生病发烧的我,呆坐一天一夜的白楚,再也不是那个可以在冰冷的冬季摘下围巾围到我脖子上的白楚。现在的白楚,是别人的男子。

哪怕他眼底的温柔再浓,脸上心疼的表情再生动,他都是别人的男子,是那个叫做溪蓝的女子的男子,而不是我的,不是喜欢了他这么多年的我的。

白楚轻轻地抬手,擦掉我脸上的泪水,声音有些低沉,他说,莫春,别难过了,我们会找到麦乐的!

可是,我和白楚一直找了一个下午,都不曾见到麦乐的影子。

正当我和白楚陷入迷茫的时候,感觉自己的整个身体开始蜷缩,连平常伶俐的大舌头也开始蜷缩,“小车男”纪戎歌的电话既严肃又活泼地打了进来。

他在电话那端气急败坏地说,于莫春!赶快来将你朋友拖走!这个女孩现在估计是疯了!疯了!

我急忙将舌头揪出来拉直了问,纪戎歌,是麦乐吗!她现在在哪儿啊?

纪戎歌的声音满是懊恼,说,是她。还是在老地方,火凤凰!

我和白楚什么话都没说,就直接飞车到火凤凰。我想,纪戎歌怎么就这么神通广大呢?为什么对于和我有关联的人,他总能在第一时间给我报上情报来呢?从莫帆到麦乐。难道他是传说中的未卜先知?

总不可能是他暗恋上我了吧?

灰姑娘的传说不是没有,但是,何以有幸降到我头上啊?

我是那种买十个苹果会买到八个烂的,一个长虫子的,另一个不烂不长虫子但是却是酸不拉唧的主儿。

白楚在开车,很无意地问了我一句,莫春,那个,纪戎歌是谁?

我就絮絮叨叨给他介绍了半天,还解释了半天。介绍的是这个人是如何的玉树临风、家财万贯,解释的是我对这样的男人是多么的毫无兴趣,我对我自己最初喜欢的人是多么忠贞不渝。就在我差点要说出“这个人就是你白楚”的时候,白楚的手机响了起来。医院里的来电,说是溪蓝的病情出现了反复,要家属赶紧回医院。

白楚的手有些抖动,最后,他重重地合上手机,加快车速,将我送到火凤凰。他说,莫春,咱赶快找到麦乐,我还得回去看溪蓝,她的身体出现了很大的不适……

我暗自窃喜,却也满腹惆怅。我很小声地问,溪蓝不会出事吧?别看我低眉顺眼的,其实我巴不得她出事!

哎,我果真是这样不可救药的恶毒吗?

白楚看了看我,摇摇头,叹气,不会的!

在火凤凰门前见到走来走去的纪戎歌的时候,白楚的眉头微微皱了一下,很轻微的皱,淡淡的,随即散了开来,无影无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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