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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庆祝自己最终能走上法庭,接受离婚,阿难选了一家名叫骨头王的餐馆,带了阿门一起去啃骨头。
你先别瞪眼啊,那可是真正的美味!再说了,我这一段过的,就跟小狗啃鸡肋似的,食之无味,弃之可惜。如今算是啃出头了,随缘从份,好聚好散,难道不值得庆贺?
当然值得!我瞪眼是欣赏你啊,你比我想象中的坚强,别说是去啃骨头,就算去啃炸弹,只要你高兴,我舍命相陪!阿门说着,伸手拦下一辆出租车,很绅士地打开车门,等阿难坐好以后,也不去前边的副驾驶,却到后面挤。他四肢长,身量大,行动迟缓。但却举止规范,动作轻柔,所以当宽肩长腿那么大一个人无声无息地滑进来在身边坐得中规中矩的时候,阿难便忍不住掩口而笑,心想这泰山一般的男人,温柔起来,倒也是一种很另类的性感呢。
不错,以现代美男的标准,阿门大约除了健康一项一条也够不上,可这个面相奇异的男人,却以他慢半拍的温柔敦厚一步一步深入人心。关在宾馆的几天里,阿难因为喝多了酒一直胃口不佳,慵懒无力。这却给了阿门一个表现的机会,床头枕边,端茶递水,体贴入微。不可思议的是,除了顶风冒寒出去给她搜罗各种精细小吃以外,他还给她精心选购了两套衣物,一套家居休闲内衣,另一套职业正装,外加一件酒红色呢大衣,颜色面料都无可挑剔。这保证了阿难站在法**的时候,最终能够以一个体面的弃妇形像定格在被告席上。
当然,阿难并不是眼浅的人,几颗糖衣炮弹就能炸翻。可是献殷勤也要会献啊,要献到像阿门这样不生涩、不僵硬、理直气壮而又天经地义也还真不容易。仿佛他们早已是夫妻,仿佛他们早就相亲相爱,他不做这些谁做?让人醉心的是,阿门的力量还在于他对于细节的把握,每次出去之前,他都会为她打开手提电脑,挑选音乐,调好音量,将耳麦温柔地给她戴上,然后走到门口,看看表,举起两个或是三个手指,咧嘴一笑,这才开门出去。他的意思是,他大约需要二十或是三十分钟,唯独买衣服那次没举,因为他对于要替她买到合适的衣服,到底需要花多少时间,实在也不好把握。但是只要他举过指头,他都会在自己规定的时限里,提着大包小裹笑嘻嘻准时回来。
阿难尤其喜欢他这种如期归来的感觉,仿佛自己是个病妇,而丈夫始终鞍前马后,忠贞不渝,任凭时光流逝却无怨无悔。是的,在遭遇了两个男人和离过两次婚以后,阿难突然变得现实而俗气了,深切地感受到光阴短暂人生无常,什么都不再奢求了,事业也罢,名利也罢,都统统见鬼去吧!其实做为一个年华老去的女人,身边有这么一个知冷知热的男人寒暑相牵,晨昏相伴,就算有朝一日天有不测,晚景也不至于太凄惶。可是她真的有这份福气么?这个从天而降的男人,到底是旅途中擦肩而过的风景?还是生命中永远不落的太阳?
骨头王果然名不虚传,当一盆热气腾腾的肉骨头端上来时,冬季的寒气里顿时弥漫着一种馋涎欲滴的浓香,这浓香是骨头香,也是肉香,难得的是它们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煎煮熬炖却反而结合得更完美。阿难再也顾不得体面,戴上手套埋头苦干。阿门却斯文得多,直到她拿起吸管嗞嗞吸着大骨里香醇甘美的骨油时,他才跟着拿起一只学着吸,一边吸一边说你啃骨头的时候还真像只小狗!
阿难的脸就有些红,拿自己啃着的骨头敲了一下他啃着的骨头,说好好啃,啃不干净才是小狗!她偷偷看过他的身份证了,他确实比她还小一岁,这多少有些让人别扭。
正闹着,阿难手机响了,扯下手套一看,却是个陌生号码,就扔在桌上不管。可等她嗞嗞才吸得一口骨油,手机却又响了起来。
喂,请问哪位?阿难只好接。
可那头却半天没吱声,后来要挂时,对方才自报家门说是如慧。
如慧?阿难有些意外,没摘手套的那只手也来拿手机。
不好意思,我想见见你,我想当面对你说声谢谢。如慧说。
阿难就怔住了,心里还是有些疼,吱唔半天说不必了,不必对我说谢谢,我祝福你们。说着就挂了。
怎么了?阿门探究地看着她。
是如慧,她说她想见见我。阿难笑。
阿门也笑,重新选了一块大骨,插上吸管,递给阿难。
阿难吸了一口,却还是放不下,抬起头来:你说我见?还是不见?
阿门不言语,只摘下手套,伸过宽大厚实的手来,握了阿难的手:你自己决定,想见就见,不想见就不见,自在就好。
阿难心里就泛起几分安稳,几分感激,这个神情安详的男人,往往总能在她心绪不宁的时候有效地安抚她烦乱的神经。实际上昨晚在宾馆里谈到该不该出庭时,他也并不曾有任何实质性的指导,也只是这么握住她的手温和地说:你自己决定,想出就出,不想出就不出,坦荡从容,问心无愧,做人,也就自在了。
果然,她也就真的自在了,并在这自在里获得了笑傲江湖的力量。
当如慧又打电话进来时,阿难极有礼貌地说好的,我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