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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物 之 灵

有人说,书生有二怕:小怕是人闯进书房,自己的本事就露了馅儿;大怕是会见同学,尤其是幼年同学,当年的不冠冕会把目前的冠冕打得落花流水。且说我有个老同学王君,常见,相知深,二怕变为不怕,说话就都没有遮拦,而一滑就成为喜抬杠。推想有不少人是偏偏愿意骑墙看热闹的,所以决定记一次抬杠。

我们俩都是《吕氏春秋》“贵生”的信徒,可是信的程度或性质有别,他是心安理得,我是“知其不可奈何而安之若命”。这有别引来分歧。由“人”谈起。他说人为万物之灵。我说这要一,假定有知和能干乱七八糟的为灵,二要限定在地球上。一的问题是,“机关算尽太聪明”就一定好吗?二的问题是,地球之在宇宙中,必小于沧海之一粟,地球外有没有更灵,我们不知道,所以总括称“万”是说大话。

王君只好退让,缩小范围为人,推崇“人道”。我说这也不值得大吹大擂,因为并立的还有马道、牛道、羊道等。例如站在人道上,吃烤羊肉串不错,站在羊道上就错了。王君小怒,说我是硬拉扯到题外。我说不然,盖这样想并不是从我开始。中国思想大流是儒道释,宋儒说:“民吾同胞,物吾与(同伴)也。”《庄子》说:“天地与我并生,万物与我为一。”佛家讲慈悲,杀是第一大戒,夏日苦蚊,也只能躲进蚊帐,不许买蝇拍,啪的一下要蚊子命。准此理,怎么能杀了羊,零割下肉,烤着吃呢?

王君只好出国,乞援于达尔文,说优胜劣败,乃自然之理,我们在演化的路程上先进,创养家畜之法,养羊,利用它是理所当然。我说,这说法也不是没有问题。其一,优胜劣败是“实”然,未必得“应”然,“事实如此”与“最好这样”是两回事。其二,对于老弱病残,以及稀有的禽兽,我们的办法是援助、保护,可见即使视优胜劣败为应然,我们也并未承认它可以普遍推行。又可见我们之安然容忍吃羊肉串,并不是有什么可能说说或写写的理由,只是己之所欲,爱吃而已。

人的口总是难于承认自己失败的。王君也不例外,最后用猪八戒的战术,倒打一耙,说某日曾见我吃酱羊肉,足证所说都是脱离实际的诡辩。事实,我不否认,但我坚持,以上的质疑不是没有意义——而且是教育意义,就是:我们的所知所行,有很多毫无理据,并不高明,即使可以说是灵也不值得自满,还是以减少些狂妄为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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