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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章 五年前——与众不同的人

冷元在听到我说出决定不走了时,斜着眼看我,撇了撇嘴。

“哼,进了那扇大门,要是想走就走,我何必给个小丫头片子做饭。”

“小。。。小丫头片子?”

我翻了个白眼,靠在冰箱上,看着冷元。

我与小丫头这个身份至少有十岁差距吧?似乎有一种年龄被狗吃了的感觉。

“我说,看你年龄不大,脸挺大。你贵庚?”

“二十四。”

“呵呵。二十四叫我小丫头?你瞎啦?姐姐我今年三十一了。差距就是我都上大一了,你还小学没毕业呢,懂不?以后叫我姐姐啊。”

听到我的话,冷元侧过脸,在我脸上停留片刻后,怪笑一声。

“呵呵。有毛病。你再废话,牛排糊了我不管啊。”

“我喜欢吃老点的肉,八分熟,谢谢。”

我说完就坐回到餐桌边,手拄着下巴,看着冷元。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也许是被孟辉教导过之后,我不相信任何人。但对于眼前这个人,我不知道为什么有一种很想信任他的感觉,我也知道这种感觉也许是个错觉,而且很危险。

不多时,一大块牛排放在盘子里,一碗蔬菜沙拉,一碗薯条,摆在了我面前。冷元从柜子里又拿出一瓶红酒,倒了一杯后,也放到了我面前。

“表情这么严肃,笑笑会死吗?”

看着冷元从始至终的表情,似乎在我面前的不是个人类,而是个机器人。

“有什么可笑的?”

冷元仍然毫无语气的开口。

“你这么冷冰冰的,干脆叫冷焰好了,看着是精彩的烟火,其实是冷焰火。”

“谢谢,名字不错。你的房间在楼上左手边。”

冷元说完转身就走,我一把拉住他的胳膊。

“别走啊,陪我吃会儿。诶?你怎么了?我手很凉吗?”

被我抓住胳膊的一瞬间,我感觉到冷元身体猛的一抖,一副不可思议的表情看着我,并且没有挣脱开我的手,迟疑片刻,在旁边坐了下来。

“快吃吧,手没凉,肉凉了。”

冷元看着我摸自己的脸,又不停的搓手,催促了一句。

“你又干嘛呢?”

冷元见我的举动,再次疑惑的皱起眉头。

“拍照,发朋友圈,取名叫末日的大餐。”

我双手的拇指和食指摆成一个方形,对着面前的酒菜。

“咔嚓咔嚓,是这位大厨做的。”

我又把手指堆成的相框对准冷元。

“幼稚。”

冷元无语的翻了个白眼,撇着嘴摇了摇头。

“你干嘛每一口都要闻啊?属狗的?”

“嗯,跟你说了还不信。你手艺真不错,你是厨师?”

我切下一小块肉,在鼻子面前晃悠,深深嗅过之后,一口放进嘴里,心满意足的咀嚼。

“不是,以前从来没自己做过。现在,不做,可能会饿死。”

冷元从坐下之后,眼睛始终没有离开过我。虽然被人盯着吃饭会不自在,但他似乎与佛祖那火热的目光不同,反而让我觉得很自然。这也说明他不认识杨佩诗,也不知道我从哪来到哪去,我对他来说,只是一个普通的陌生人。

“这房子里住了几个人?怎么就你一个呢?”

我有意无意的问道。我想从这个没有敌意的男生口里得到更多的信息,毕竟在这陌生的可以说是敌占阵营之内,知道的多一点总是没有坏处。

“四个房间,四个人。现在多了你一个。他们都有任务出去了,不是经常回来。我是给兴爷送饭的,不用出去。”

“哦。那为什么把我跟你放一个房间呢?”

“任哥觉着我不喜欢女人,不会对你怎么样,其他人就不好说了。这里除了洗衣服做饭的大妈,没有女人。你在这里很危险。”

“啥?你不喜欢女人?你。。。身体不正常?”

我本来以为任哥是不是找了一个厉害的角色看着我,现在看来,答案超出了我的预料。

冷元瞟了我一眼,目光终于从我身上挪开。

“可能吧。我觉得女人都是一样的品种。我做过一个实验。穿着一身地摊儿货站在酒吧街或者各个大学的门口,根本没人理我。但是穿着同样的衣服,开着我的跑车,效果完全不一样。一个小时之内,至少有十几个女人主动搭讪,有要电话的,有直接上车问我去哪的。哼,都是一样的货色。”

冷元冷笑一声,满脸的鄙夷。

“哇。。。你这思想有问题。富二代是吧?正经女孩是不会搭讪你们这种男人的。”

“得了吧。我也主动追过几个看上去清纯不食人间烟火的女孩。但是你猜怎么着?本来对我爱答不理的,当我送她们奢侈品或者开车跑车带她们出去,态度一百八十度大转弯,对我热情的不得了。然后我就没兴趣了。就算她们在我面前脱光了,我都毫无感觉。然后我觉着我可能喜欢男人,可是尝试了几回,接受不了。所以我觉得我可能有问题,因为我不喜欢任何性别的人。哎?你不应该关心这问题吧?我说了你在这里很危险,你没听到?”

冷元说着说着,皱着眉头看着我。

“危险?啊。。。有人主动想做太监,我不介意帮忙。”

我明白他说的意思,这对我来说是完全不需要考虑的危险。我的危险只在于杀了兴爷之后,怎么活着出去。

“心真大。现在钱变成一团废纸了,女人应该会喜欢掌权的人吧?你不会是冲着任哥或者兴爷来的吧?我劝你还是打消这个念头。任哥他们这种有权的,乐女无数,每一个被他们玩腻了就杀了,到现在没一个活着的。至于兴爷,岁数太大。都能做你爹了。”

冷元越说眉头皱的越紧,似乎他面对的不是陌生人,而是在勋勋劝导他的亲人朋友。

“我跟你见过的女人不一样。以前我喜欢钱喜欢权,不是别人的,是我自己的。尤其像你这种富二代,我都不屑看上一眼。至于现在嘛,有吃有喝,活着最重要。但不一定非得要跟哪个男人陪睡才能满足我这个要求吧,办法有的是。其实,我跟你好像很相似。我可能也有问题。我也是对任何人都没有感觉,不论男女。我们算是第三物种吧。”

对冷元说的这话,确实是我的真言。在过去的三十一年中,我尝试过去接触各种各样不同类型的男人,但是至今仍然单身无依无靠的原因,就如同我所说的一样,面对他们,我可以心如止水,激不起一丝波澜。

“但是照你这个喝法,总有一天会吃亏的。把你灌懵了,你还能有反抗意识?白痴。”

在与冷元聊天期间,我已经吃掉了所有东西,并喝光了一整瓶红酒。头脑确实有些不清楚,连自己的真话都说了出来,幸好说的内容不重要,否则把自己来这里的目的爆出口,那确实是个白痴。

“你说的有道理。我还是去睡会吧。楼梯在哪?那里?”

我点点头,站起身后,突然感觉酒意上涌,血液似全部冲上了脑袋,身体也不自觉的随着平衡感的消失,摇晃起来。

“完蛋,太大意了。”

我唯一的意识还在挣扎,一年没有喝过酒,今天确实鲁莽了,不知道我到底是贪酒,还是对冷元莫名其妙的信任。

“楼梯在那边。。。”

在我无法扶稳凳子要跌倒时,冷元拉着我的胳膊,把我搂在怀里。

我眼睛迷离的看着他那张俊俏的脸,不知是酒精在血液中的翻滚,还是什么情绪造成的,近在寸间感受到他鼻中喷出急促的热气,我感觉我的心脏跳动飞快加速。

“唉。。。”

冷元抿着嘴唇,咽下一口唾沫,将我揽腰抱起,走上二楼。

不知过了多久,我缓缓醒来,发现自己躺在床上,盖着被子。

我猛然惊醒,瞪大眼睛,下意识的去摸自己的衣服,并想把靴子里的枪和匕首拿出来,但是发现我是光着脚的。唯一值得欣慰的是,衣服都在身上。

“完了完了,真是害死自己了。”

我心里后悔不迭,拍了拍自己的脑袋,看向四周。

这房间不大,两张单人床之间只有一尺的距离,除此之外只有一个单人衣柜,和一张桌子。

“你找的东西在枕头底下。”

正在我准备起来时,一个声音从床头那里响起。

我猛的回过头,只见冷元从浴室内出来,穿着背心和运动短裤。

我突然反应过来,摸到枕头底下。手枪和匕首都在,我才松了一口气。

“你还是去洗个澡吧,醒醒酒。”

冷元丢给我一条毛巾后,转身出了房间。

我呆了片刻,冲向浴室,用冷水从上到下的冲洗,强迫自己清醒过来。

“还好他对女人没兴趣,不过枪和匕首的事,不知道他会不会说出去。太危险了。靠!我真特么白痴。”

我穿好衣服,把匕首重新放回到靴子里,手里握着手枪用被子盖着,坐在床上。

“好点了吗?把这个吃了。”

一个小时后,冷元开门进来,把端着的一个大碗递给我,并坐到了我对面的床上。

“你这样能吃吗?不是等我喂你吧?手里东西先放下吧。我都说了我不喜欢女人,你不用防备我。对你没威胁。那两样东西,我也不会跟别人说,放心吧。”

听到冷元的话,我想了想,如果他要对我不利,根本不需要等我醒来。我咬了咬牙,松开手上的枪,手从被子里拿出来,端着碗,吃着一大碗水果蔬菜沙拉。

我觉得我在这里多一天,就会危险一点,必须要早点完成任务离开这里。对于冷元,我已经有其他想法,于是我开口问道。

“兴爷是这里的老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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