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7384100000041

第41章 练武场

早上天才蒙蒙亮的时候,皇宫里就传来了三声钟响,声音传遍京城的每一个角落,传进每个人的睡梦中。

众所周知,这个迅号代表的意思非凡,非大喜即深忧。一一只在十日前听过,当时据传是燕无尘带兵出征北上,皇帝亲自送行十里,父子俩骑马并行,如同兄弟又像一对亲密的战友。

这也是潥朝永不改的规矩。三声分别代表三句吉祥祝福:胜利、平安、凯旋。

一一拉过丝滑软被,将声音阻隔在外。走就走呗,还搞的这么隆重,关键是打搅了她的清梦!这皇宫还真没什么好的,有一点风吹草动就像过年似的。此刻外面除了脚步声和纷纷绕绕的低语声,她真的什么都听不见。

她想,反正没她什么事,自己起来瞎湊什么热闹?不如睡个养颜觉,说不定某天还能变的风彩照人,倾国倾城呢!她正想着美事,忽然感觉殿内吹起一股冷风,她懒得睁眼,刚想唤丫鬟把门窗关好,又想到所有人都去练武场上举行仪式了,便悻悻的把被子拉高了一些。

“呼啦”一声,一一只感觉身上凉飕飕的,被子居然被风吹起来了?

那自然是不可能的。

她猛地跳了起来,明明只穿了一件薄如细丝的白色亵衣亵裤,却并没有像一般女子那样矫揉造作,捂住胸口,嘤嘤地大叫救命。反而作了一个随时暴起的动作,眼睛半睁着,一眼就看到了那个始作俑者。

“你来做什么?”所有人都去参加那个盛大仪式了,而焦点人物居然有闲情逸致跑来调戏良家少女?

燕无痕二话不说,一把拉住女子果露在外的手臂,使足蛮力向外拉去。

一一哪里是他的对手,除了巧妙地反手挣脱之外,她什么也做不了。总不能抱着床棱呼喊救命吧,这不是她的作风。

“喂,你又抽什么风,不要对本姑娘动手动脚的。别以为你是皇子我就不敢揍你。”一一赤着脚,光洁的小脚丫走在雪白柔软的毛毯上,留下一排排的脚印,向床上走去。况且,她还没穿衣服呢,虽然这也不是很要紧,可入乡随俗,她才不想以浪荡之名再次成为市井百姓的笑柄。

“你应该很希望我对你动手动脚的吧!”燕无痕凉凉的说道,嘴角带着一抹嘲讽,无比霸道地说道:“跟我一起去北彊。”

一一还在提被子,刚想盖在身上,听到男人的话猛然转过身,问:“凭什么?”

“就凭你是卖家,我是买家,钱,还在我手上。”这个男人有些阴险,不对,应该是非常阴险,他知道,她绝不会对恶势力低头,唯一的弱点就是,爱财如命!

“你想反悔?”一一有些恼怒,这帮人是没有法律意识可言的,谁让法院是他家开的呢?

燕无痕倒是很坦然,没有一点内疚的感觉,反而一脸轻松地斜倚在门框上,无声地笑了起来,微弱的晨光透过他宽阔的肩膀,翦下一片长长的暗影,倒映在有些昏暗的殿内。

一一看着看着,突然就不气了,何必呢?生气只会助他人之气,这种得不偿失的事,她算的比谁都清。她想了想,很大方的从床上走了下来,走到衣柜旁,伸手去拿衣服准备换上。

燕无痕嘴角抽搐了一下,脸上传来一阵火红,看着她大大咧咧地样子,忍不住大叫:“你到底还是不是女人啊!”

一一笑笑,故意扭曲他的意思:“你烧糊涂了吧,连姓别都不分清了?”她回头看了一眼站在门边的人,见他将头转到一边,很没品地哈哈笑了起来。

原来这招也是挺管用的。

一一原以为他是害羞,猛的回头就感觉一团黑影向她的脑门飞来,她是何等的反应,在没有弄清东西是否有害之前,全部归为谋杀,于是女子一脚将不知名的东西踢出十丈远,大叫:“你又发什么疯?”

燕无痕皱了下眉头,怒吼:“穿这身,你那衣服能进军营吗?”

一一看了一眼十步外的黑色甲胄,想了一下,是哦,她怎么就忘了呢?又不是去观光游玩,这可是要进狼窝的。

“姐姐见我不见了,问起来怎么办?”踏出房门的时候,一一不禁想起这个问题,抬头看了一眼阴魅的男子,却见他邪着眼,无比风凉地说道:“就说你被卖了,反正也不值什么钱,没什么打紧的。”

一一一愣,就落了他一步,看着他背影强忍的笑意,恨不得一脚将他踢飞。心想,既然他考虑到了,那应该是没什么问题了。

越靠近练武场,心里越紧张,不是没见过大世面,而是她等一下以何种身份?站在哪个位置?这些都是有讲究的,特别是在这种尊卑地位划分明显的朝代。一一左思右想,他总不能带着她站在前面吧,那太不合规矩了。

一一跟在后面,虽然她的身高让人看不出什么破绽,但是有的人就是喜欢见缝插针,她不得不防。她这样想着,眼角无意间瞥到一名女子,红衣绿带,粉妆打扮,模样可谓上等,躲躲藏藏的跟在两人身后。

一一若无其事的上前一步,拉着燕无痕的青衣宽袖就快步走去,惹的男人脸色一阵青白,真是皇帝不急急死太监。

皇宫就是皇宫。刚走进玄午门的时候,一一就被里面的壮观景象吓的目瞪口呆。一眼望去,左面是整齐划一身穿寒铁甲胄的士兵,右面是锦衣华服盛装打扮的权贵,而中间,就是潥朝最令人仰望的至尊皇帝,一身龙袍加冕,高高坐于黄金锻造的龙椅之上,用平淡的眼神俯视这芸芸众生。

一一还沉浸在这况世奇景中,就不知不觉被人拖进了一排士兵的队伍里。她看着燕无痕穿过一众队伍,向中间的空地走去。他的身材很高,才不过十八九岁的样子,站在队伍里却是那样的出众,墨发丝丝滑滑的垂下,随着身体的动作,左右摇摆着。

隔着老远就看见燕无痕对高座上的人三叩九拜,虽然声音洪亮,可是一一已经听不见他在说什么了,因为她明显感觉到对面有一双凌厉的眼睛在看着她,仿佛要将她看穿一样。

她就知道,这么细小的动作,还是会落入有心人的眼里。

同类推荐
  • 十五谈情

    十五谈情

    时空当铺典当时光她是十五夜下的步鹤也是典当情缘赎回罪孽的罗枳他是才贵世家的赵宁底也是转世来回的朱无恙由灵魂开头在浓严规矩的时代虽历尽艰辛,此当深情不负你
  • 阿蚕

    阿蚕

    阿蚕穿越成了古代孤女除了倾城美貌一无所有但却认认真真安安稳稳的过着自己的小日子直到有一日救了一名刀尖舔血的青年--曾经青年心中只有野心但却遇见了心头的白月光那白月光像一根蚕丝缠绕在青年的心尖似苦似甜从此青年不仅野心勃勃而且还对白月光势在必得PS:男主会黑化男主会黑化!!!
  • 相见欢之为爱轮回(全书完)

    相见欢之为爱轮回(全书完)

    一个其貌不扬的古怪老师,却在体内暗藏着南唐后主李煜的灵魂一个来路不明,性感多才的音乐老师,却在体内暗藏着大周后娥皇的灵魂这是一场现代爱情悲剧,还是唯美爱情的重演?这是人生宿命,还是一场惊天大阴谋?而当两个灵魂苏醒的时候,所有的一切却刚刚开始……=================================================本小说原名《琵琶》。一把著名传世的琵琶牵出了生与死、情与愁、爱与恨的碰撞=================================================故事简介:太平兴国三年的七夕节,李煜应该在这一天悄然死去,但他却从死亡中迸发出来。关于李煜的故事远远不止41年,这41年是历史的永恒,之后的千百年却是一段传奇。通过灵魂游离的千年——在二十一世纪的今天,远方传来了一声远古的声音,发出这种声音的是一种失传了千年的乐器——烧槽琵琶。而烧槽琵琶的声音更像是一种呼唤,来自于地底下、或者是时间背后的呼唤。神秘的音乐女教师似乎对这种声音有著特殊的信仰,她要去寻找这个声音,找到那个烧槽琵琶,因为这是开启轮回之门的钥匙。她跟随著一个古怪的男老师开了始寻找烧槽琵琶的探险,最后,他们在一处荒凉的古墓里的找到了这个琵琶,但是真正的阴谋却刚刚开始。烧槽琵琶不见了,他们又陷入了另一场危机之中……终于回到了北宋年间,李煜从死亡中复活,作为北宋俘虏的他开始了复仇的计划,他与宋太宗赵光义的明争暗斗也随之拉开……但是当烧槽琵琶重新来到他们身边时,一切都不同了。他放弃了与赵光义的暗斗,而且开始了一场逃亡的生涯,在宋廷军队不断地的追击中,李煜一次次与死亡擦肩而过,他能否摆脱赵光义的势力,他的终点又是何处?然而,跟随在他身边的烧槽琵琶,却也暗藏了一个惊天的大秘密……李煜还是重新登上了帝位,他又一次当上了皇帝,这一次面对的敌人除了北宋的赵光义外,还有来自大辽的耶律德光。这一次的敌人更加地凶狠和残酷,他与娥皇的爱情宿命在战火纷飞中经受着生离死别。这所有的敌人不仅仅为了夺取李煜的性命而来,也不仅仅是为了占领疆土而来,更是为了这把神密的烧槽琵琶,他们要将其占为己有……然而烧槽琵琶铭刻了李煜对娥皇无限的爱意,又岂能让人夺去,在保卫疆土和保护琵琶之中,到底孰轻孰重?在要江山还是要美人的选择中,李煜又会选择谁?
  • 金城残菊

    金城残菊

    金菊是个漂亮姑娘,她出生在一个高级知识分子的家庭里,她也受过很好的教育,唯一的遗憾,就是说话结结巴巴的。19岁那年,她被渣男欺骗以后,不小心遭遇飞来横祸,阴差阳错的离开了原来的世界,穿越到异世。到了异世以后,她照样还是一个漂亮姑娘,她的名字还是叫金菊,当然,说话结结巴巴的毛病,还是没有改变。不论是前世,还是异世,有一点没有变化,那就是父母都很疼爱她。金菊也想追求纯粹的爱情,没想到有人横刀夺爱,第三者插足……故事就是从那些,是是非非的感情纠葛开始……
  • 一世欢颜一世劫

    一世欢颜一世劫

    江湖都言有一美人,名唤红颜。红颜一笑,最是倾城,却也最是致命。本是下山历练,顺便接点悬赏赚点银两花花,没想到一日竟接到一桩大买卖。只是,这买卖最后,没一开始听上去的划算了……
热门推荐
  • 双姝芊挽

    双姝芊挽

    洛宇拓和江芊芊自小青梅竹马,好不容易将人娶回家后,他发誓一定要好好宠她。可是媳妇心里只有她妹妹怎么办?为了妹妹,她当街让人打了太尉府的公子。他知道后责怪她太过倔强,做事不计后果。他想护她,可他没官阶在身,只能拜托有身份的好友帮她摆平。面对表妹挑事,他坚定不移站在她身边,为她挡住那些流言蜚语。他信她爱她敬她,给予她尊重。他需要的是她的真心,可她对他的感情太薄凉了。到底是一见倾心的人,即便是只想着拒他于千里之外,也能吸引他到至今。
  • 其实我就是个跑腿的

    其实我就是个跑腿的

    自从拥有了跑腿系统后,陈山河的人生彻底改变。陈山河在高三毕业典礼上说:“既然这个世界改变不了我,那我就改变这个世界!”
  • 幻想的神迹世界

    幻想的神迹世界

    (含变身情节,不喜勿入)好好的穿个电影吧,就算10人一起也没问题,就算分正反派也没问题,为什么我会被装萌新的大佬变成女孩子啊!为了变回来,只好多穿几个电影了(不止电影,还有一些小说)(小声bb:支持一下呗)……高考过后再说吧,到时候我会把章节全删了重写的…………
  • 奥瑟罗

    奥瑟罗

    《奥瑟罗》是莎士比亚四大悲剧之一,是莎士比亚大约于1603年所写作的,主角奥瑟罗是一位黑皮肤的摩尔人,担任威尼斯军的统帅。他听信部下的谗言,杀死了美丽忠贞的妻子黛丝德莫娜,等到真相大白后,奥瑟罗悔恨交集,终于用刀自尽,追随爱妻于黄泉下。最早于1604年11月1日在伦敦的WhitehallPalace首演。1590年到1613年是莎士比亚的创作的黄金时代。他的早期剧本主要是喜剧和历史剧,在16世纪末期达到了深度和艺术性的高峰。到1608年,他主要创作悲剧,莎士比亚崇尚高尚情操,他的悲剧常常描写牺牲与复仇,包括《奥瑟罗》、《哈姆莱特》、《李尔王》和《麦克白》,被认为属于英语最佳范例。在他人生最后阶段,他开始创作悲喜剧,又称为传奇剧。
  • 凤戏红尘

    凤戏红尘

    她宋雪狼被最心爱的妹妹背叛杀害.却在异世得到了重生.本想平平静静的过完这一生便好,可却事与愿违.初入异世从未谋面的父亲将她和母亲扔于后山自生自灭。只留母亲的贴身丫环照顾植物人的母亲和才不过四岁的自己。本想生活如此也安逸,就如此平静的生活于这后山之中远离世间争斗正随她所原。却谁知道母亲身份高贵。一封书信,五岁那年她迎来了身为邪王的外公。为生母,为师父,十五岁独闯地狱岛,斩狼群、收狼王、与幼凤凤灵签下灵魂契约、控天下之火。且看女主如何笑傲天下,游戏红尘.他说:千雪,此生我只认定你。只有你才会是我洛离今生的妻。如果你不嫁我,那我就嫁你。他说:千雪,短不过一瞬,长不过永远,人生太多无奈,什么也选择不了的我,唯一可以选择的就是对你的爱,哪怕只是一生如此在你身边守护,也好。他说:我不管你是谁,不管你是不是我的新娘,只要你是坐着花轿进的我东方府,那你便是我今生的妻。有着一生的牵伴。到底此生执谁的手,又是谁为我画一生的眉。音的读者群:79819638。如果喜欢音的作品,亲们可以加此群。在这里音要谢谢一直以来支持音的亲们。真的非常谢谢大家。喜欢此文的朋友可以、收藏、投票、留言来支持音,音感激不尽。推荐音的完结文,还希望亲们多多支持:《醉狂》谢谢蓝思婷月,婷月帮《红尘》做了视频,大家可以去看看哦!&pstyle=1
  • 七里樱

    七里樱

    年少时,我们,似乎成为了世界的主角,遗憾过,苦恼过,伤心心过,但庆幸的是在那个即将逝去的青春里,你世界的男主随着四季辗转在你身旁,陪你笑,陪你哭……终有一天,你发现他只是喜欢你身边的那个人而已…“你知道的,我喜欢她哎。”“没事…”至少我的青春,你来过就好。
  • 晚安,洛先生

    晚安,洛先生

    新来的员工叶千江表面乖巧懂事,心里却想着怎么暗算自己的上司,却被大老板洛琛一眼识破,想尽一切办法辞退她。为了抓住她的把柄甚至不惜自降身份成了她的专属“小跟班”,陪着她飞日本、跨昆明,完成一个个看似不可能的委托,不料把柄没抓到还要照顾她这个小迷糊。洛琛抓狂:“啊!你是竞争对手派来挑战我极限的吗?!”当她达成目的,真的要离开时,洛琛却慌神了,害怕了,新人要辞职怎么办?某围观同事:宠着呗,还能分手不成?大老板:“胡说!谁在跟她谈恋爱啊!”叶千江:“……”
  • 另类讲述红楼梦:惜春纪

    另类讲述红楼梦:惜春纪

    在《红楼梦》里,四丫头惜春的身世是个谜,也是十二钗中曹公着墨最少的人物,却个性鲜明,叫人过目不忘。在安意如的笔下,惜春成了秦可卿和贾敬的女儿,为公公和儿媳妇爬灰所生。这样的身世注定了惜春的冷淡和自卑。
  • 追妻无门:女boss不好惹

    追妻无门:女boss不好惹

    青涩蜕变,如今她是能独当一面的女boss,爱了冷泽聿七年,也同样花了七年时间去忘记他。以为是陌路,他突然向他表白,扬言要娶她,她只当他是脑子抽风,他的殷勤她也全都无视。他帮她查她父母的死因,赶走身边情敌,解释当初拒绝她的告别,和故意对她冷漠都是无奈之举。突然爆出她父母的死居然和冷家有丝毫联系,还莫名跳出个公爵未婚夫,扬言要与她履行婚约。峰回路转,破镜还能重圆吗? PS:我又开新文了,每逢假期必书荒,新文《有你的世界遇到爱》,喜欢我的文的朋友可以来看看,这是重生类现言,对这个题材感兴趣的一定要收藏起来。
  • 月朦胧,鸟朦胧

    月朦胧,鸟朦胧

    长篇小说,1977年发表。讲述的是韦鹏飞之妻欣相因迷恋一位男歌手而弃家出走。后鹏飞与女儿所在的幼儿园教师刘灵珊相爱,但仍对欣相一往情深。当刘灵珊得知欣相被男歌手抛弃而企图自杀时,便巧妙地安排她与丈夫、女儿相见。在韦家三口团圆之际,刘灵珊悄然离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