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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9章 人不可貌相(万更求首订)

说到这里,船家便不肯再多说了,楼半夏等人也不好再追问下去。

九桥镇上唯有一家客栈,规模也不大,他们一行人一来,客栈便被他们占满了。好在平日里来九桥镇的客人并不多,也没人跟他们抢房间。

夜幕降临,楼半夏和宋初在水榭边坐着谈天。渐入夏季,水面上飘着不少荷叶,还有些早荷已经悄然露出了粉嫩的颜色。晚风徐来,便有暗香自鼻端划过,不带任何侵略性,只叫人舒心。

天空如同黑丝绒的幕布,繁星闪烁,如钻石点缀其中,可爱得让人想伸手摘一颗下来。宋初靠在楼半夏身上对着漫天星辰感叹,随着污染越来越严重,雾霾遮蔽了天空,在繁华都市中看到星星几乎成了一件可遇不可求、值得庆祝的事情。

楼半夏也叹气:“看不到星星算什么,看得见乱世才可怕。”

污染是整个时空的事情,属于全人类的慢性癌症,适当的调理能控制甚至减轻病情;乱世是潜伏的急症,作用在某个区域,一旦发作,便是不可挽回,生灵涂炭。

“要不,你跟我回去?”

楼半夏笑着摇头:“既然都逃出来了,我就没有轻易回去的道理。”

“那,你找到你想要的东西了吗?”

“有,但那些都不是我的,我无法感同身受。”虽然这么说着,楼半夏的脑海里却出现了萧煜的身影。到现在,萧煜恐怕还以为他是个男人……

宋初也不逼她跟她回去,她们从某种意义上来讲,是同一种人。

你一言我一语之间,酒壶已经空了。宋初晃晃空了的酒壶,扯开了衣领:“我好像喝多了些,有点热。”

楼半夏额上也冒出点点薄汗,用宽大的衣袖扇着风。那厢宋初已经脱了鞋袜,将双足放入沁凉的湖水中,发出舒适的叹息。一抹黑色的影子,在水面下潜行,缓缓靠近了宋初。楼半夏眼角余光瞄到那抹黑影,正要出声提醒宋初,便见宋初撑在栏杆上的手指轻轻摆动了两下,她便知道宋初是有自己的打算的。

不多时,那黑影突然上蹿,却并不出水面,拽住宋初的脚就要往下拉。宋初“哎呀哎呀”叫了两声,屁股下面却像是生了根,坐在原地岿然不动,身体都没有抖一下。水下的东西似乎是察觉到宋初不好惹,丢了她的脚就要逃,却被宋初一鞭子卷了上来。

定睛一看被自己用脚丫子钓上来的东西,越来越颜控的宋初嫌弃地“咦”了一声,她也算是见过了大风大浪的了,陡然见到这么丑的东西,还是有些接受无能。

那东西依稀有着人的模样,却有个巨大的脑袋,有正常人的脑袋三倍大,像是被水泡得浮肿了一般。头顶稀稀拉拉地长着些头发,斑驳的头皮依稀可见。虽然有这么大的脑袋,他的眼睛却小得几乎看不见了,一眼看去,只能瞧见软趴趴的塌鼻子和厚厚的青黑色嘴唇。

他的身体和脑袋完全不成比例,身体本身也没啥比例可讲,四肢粗短,手掌脚掌却大得很,像是蚯蚓一样弯弯曲曲,看着就让人觉得恶心。

楼半夏后退半步:“就是他在水里作怪吧。”

“应该就是了,”宋初穿上鞋袜,“湖水掩饰了他身上的妖气,所以很难发现。估计他也是抓人抓顺手了,胆子越来越肥,竟然就这么冒头了。”

说话间,宋初犹豫着要怎么把处理这东西。这东西浑身湿漉漉的,长得又跟在水里泡得快腐烂的尸体一样,她不想碰他。

然后,那东西就在宋初和楼半夏的注视之下缓缓变形,如同流动的液体一般,慢慢滑入了湖水中。宋初一脚踩上尚在水榭中的一团,脚底一片滑腻,却拦不住那东西,果真如水一般。到最后,水榭中只留下宋初脚下的一滩,其他地方只有一片水迹。

嫌弃的把鞋子脱了,宋初靠在水榭边:“怪不得胆子这么大,原来是有恃无恐。他没什么其他的本事,但是想要困住他也不容易。”

“这件事,我们要管吗?”楼半夏低声问道。

宋初眯了眯眼睛:“管啊,冥界地方小,能少几个怨魂也是好的。”

楼半夏失笑,笑宋初明明是自己心软,却非要扯上其他的借口。

“天色也不早了,先回房去睡吧。”

宋初搂着楼半夏的脖子:“我鞋脏了,你抱我回去。”

“改天我得找梁京墨聊聊,他再这么把你宠下去,你非得生活不能自理了不可。”嘴上这么说着,楼半夏却是顺从地将宋初打横抱起,送回房间。

梁硕正巧瞧见这一幕,还没来得及艳羡,背脊上爬起一阵寒意——琴公子佳人在怀,他们家王爷要怎么办?

好在,楼半夏并没有在宋初房里多加停留,把人送进去也就出来了,梁硕暗戳戳松了口气,扯着楼半夏问:“琴公子,我一直很好奇,宋小姐跟你是什么关系啊?”

楼半夏抽回自己的袖子:“关系?朋友,同事关系。怎么,你看上人家了?放弃吧,人家宋初早就名花有主了。”说着还拍拍梁硕的肩膀,聊作安慰。

梁硕眼角抽了抽,干笑两声,推开楼半夏回屋睡觉。

楼半夏眯眼看着梁硕在自己面前关上的房门,心思转了开去。

实际上,从襄阳城离开的时候,她就没想再带上梁硕。但是他们一行人准备出行的时候,梁硕却已经自觉地收拾了行礼驾着马车等在李府门前,萧煜则是一点意外的模样也没有。如此这般,楼半夏用脚趾头也能想到这是萧煜的意思。

萧煜这是个什么意思,楼半夏有点看不清了。她的底细,梁硕或许不知道,萧煜在牵情阁混迹已久,或多或少也晓得一些。她送鼓去钟山,虽不至于说路有艰险,这段路终究是不适合人类来走。梁硕若是随他们一路而去,等到界面混沌之处,角色翻转,梁硕便成了闯入“人群”的“动物”——指不定就被谁当做食物看了。

梁硕在屋里看着铺展开的信纸也是一筹莫展。作为一个军伍出身的糙汉子,他自认为能识字就已经很不错了,传递情报啥的他也不是不会,但是要给自家王爷汇报琴公子的行迹作为,他却有些纠结了。

作为一个合格的属下,梁硕自认为对自家王爷的心思还是能够猜测到几分的。在明知王爷对人家有意思的情况下,他要是再一板一眼地用不带一丝情感色彩的语句去汇报,万一再用错了词语说错了话,岂不是要挖个坑把自己埋了?至少比较痛快。

宋初泡在热汤里,趴在浴桶边昏昏欲睡,良棋早已与周公下了不知多少盘棋。

众人谁也没有想到,作为此行主角的鼓,却已然不在房内。

九桥镇的特色并非九桥镇的桥,而是九桥镇的水。而这家客栈,便是凌建在水上。客栈以竹木为主体,夜深人静之际,静卧床上,便可听闻水潮之声,如枕浪涛入睡,令人昏然安眠。

然而,无论是竹子还是木板,拼接之处总有缝隙。鼓睡得昏沉之时,隐约察觉房间中的水汽多了起来。微微睁眼,便见床前的地面上渗出了一滩水迹,猜测是涨潮导致水面上升,渗入了屋里。于是翻了个身,并未在意。

那摊“水迹”不断扩散,缓缓向床榻的方向移动,直到贴住床前的脚榻,便渐渐凝聚成了立体的模样,浑然就是先前被宋初万般嫌弃的“丑东西”。

布满疙疙瘩瘩的巨大鼻子几乎贴到了鼓精致如白瓷的面颊上,极致的丑陋与极致的美丽形成了巨大的视觉冲击,旁人却无从得见。

“真好看,”硕大的手掌拂过鼓的脸蛋,那张丑陋的脸却越发地狰狞起来,“长得好看又有什么用,你们的心是黑的,就该死!”自言自语的同时,扭曲的身形便往鼓身上扑了过去,一滩浓厚的乳白色液体完全将鼓笼罩。鼓挣扎了两下,便软了下去,竟然也被同化了一般软了下去,被拖拽着自地面的缝隙中渗了下去,只留下床上到地面一滩水迹。

这一切发生得悄无声息,竟无一人发觉。

第二日,楼半夏、宋初、良棋并梁硕在大堂中碰头,才发现一直没有瞧见鼓。到他房里一看,人已经不见了,地上早已没了痕迹,床铺却还有些湿润。

宋初将被子从床上一把扯了下来,狠狠地砸在地上:“操,我昨天就不该放过它!”

见宋初和楼半夏都好像知道什么的样子,梁硕和良棋郁闷了:“放过谁啊?”

楼半夏咬了咬下唇,让自己冷静:“你也说过,那东西没什么真本事,应该也奈何不了鼓。”

“昨天见它的时候,我们还能察觉到它身上的妖气。但是它后来再出现,我们却一点都没有发现,看现场,连挣扎打斗的痕迹都没有。怕就怕,那东西是不是有后招……”

掌柜听说店里又少了人,暗搓搓地就要往外跑。梁硕从窗户中看到他鬼祟的身形,直接一跃而下,拦在了他面前,把人拎到了楼半夏和宋初面前。

看掌柜腿软得都快站不住,梁硕直接松手让人跪在了地上。也不等三人开口,掌柜直接开口求饶,连连声称此事与他无关,都是河中妖物作祟。

“你们知道河里有东西?”楼半夏的声音冷如冰碴,“为何昨日我们住店的时候你不说?”

“哎哟喂,几位不知人间疾苦的公子小姐唉,我昨儿要是把这事儿给说了,你们还不得连夜出城啊?这做生意的,哪有把生意往外推的?”掌柜一边抹泪一边抱怨,看得宋初心烦。

“行了,现在你想瞒也瞒不住了,除非你想给水里的东西抵罪。”宋初将地上的被子踢到掌柜面前,“你都知道什么,不许有一点隐瞒,否则,我就把你扔进河里去。”

掌柜先是一哆嗦,嗫嚅道:“你就是把我扔进河里去,那东西也看不上我啊……”眼见着宋初眼睛里燃起火来,掌柜挺直了背脊,“我的意思是,嗯,我长得不好看,河里的妖怪只抓长得好的,不抓我们这些长得丑的。”

“怎么说?”

“河里的东西,也不知道是什么时候有的。我们发现它,就是因为镇上在河里失踪的人越来越多了。一开始,大家还觉得只是巧合,后来才发现,失踪的人都是些长得年轻漂亮的姑娘小伙子。后来,还有人说,看到河里出来一个妖怪,将船上的人拖下了水,我们这才知道,这河里有妖怪住着。”掌柜吸了吸鼻子,“不过,到今天,失踪的人都没有再出现,连尸体都没有。大家都猜着,他们并没有死,而是被妖怪抓到水底的洞府去侍奉它了。”

宋初嗤笑一声:“就它那副尊容,抓这么多好看的人去侍奉它,难道不会自惭形秽?”

掌柜偷偷看了宋初一眼:“这位小姐见过那妖怪了?”

“怎么,不行吗?”宋初掀起眼帘,轻描淡写。

掌柜“嘿嘿”两声:“我还是第一次听说,有人能从那妖怪手底下逃出来的……小姐好本事。”

楼半夏沉吟一声:“你知道那妖怪的洞府大体的位置吗?”

“这我哪能知道?!”掌柜连连摆手,生怕稍有犹豫便会与水中的妖怪扯上关系。到时候,就算他有八张嘴,那也说不清了。

宋初唇角紧抿:“看来只能下水一探了。我就不信了,冥界的幽冥池都不能把我怎么样,这九桥镇的河还能把我吞了不成?”

楼半夏也摸不准水下的动静,从目前的情况来看,让宋初下水一探究竟是最好的选择。但是要让楼半夏就这么在水上等着,她也不愿意。况且两人之间又没有其他的联系,到时候,万一宋初在水下发生什么事情,她连反应的机会都没有。

“我跟你一起下去。”

宋初蹙眉:“你的灵力在水下可施展不开。”

楼半夏垂眸:“没关系,我有避水珠。”

宋初一怔,转瞬绽开笑颜:“半夏你可以啊,这才来了多久,身家不菲啊。”

楼半夏也笑,皮笑肉不笑:“你要是想要,我随时扫榻相迎。”

“免了,我现在好不容易安顿下来,不想再闹出什么幺蛾子。”

自始至终,宋初都没有问那颗避水珠的来历,楼半夏也没有解释。但是楼半夏知道,这颗避水珠不该属于她。

当初,她闯入这个时空被守界的剑修所伤,醒来之后,身上就多了这颗避水珠。可能是那剑修的,也有可能是其他什么人的,但绝不可能是她自己的。

有了避水珠,楼半夏下水和在陆地上没什么两样,她也可以清楚地看到宋初周身浅淡的红光。河水被那红光阻隔,无法直接接触到宋初,效果一如避水珠,甚至效果更好一些。

因为是活水,河水还算清澈,水下能见度不低。阳光自水面射下,在水下形成无数道光柱。在那些光柱之中,一些细碎的生物上下浮动着。再往下,能见度便渐渐低了,阳光也照不到那么深。

楼半夏和宋初宛如两条美人鱼,在水下迅速前行,一路惊扰鱼虾无数。

“半夏,你来看。”宋初突然减缓了前行的速度,在某处停下,招呼楼半夏前去。

楼半夏在她身边停下,一眼便看到了藏在河底泥沙中的一个头骨。将头骨挖出,流动的河水冲去了头骨上残余的泥沙,只留下一个干净的骷髅头。

“头骨比例很协调,线条柔和,生前一定长着一副好样貌。”

宋初摸了摸自己的下巴:“这么说来,它有可能是属于被那丑东西拉下来的某个人咯。看来,那些人,应该都和这个人是一个下场。”

“这也说明,我们距离那东西的洞府,应该不远了。”楼半夏看着自己脚下的泥沙,眼眸深邃。那不知是何来头的东西,身体就如水一般可以随意化形流动,也许她们现在脚下踩着的泥沙下,就有它身体的一部分。

*

那厢,萧煜对李明远夫妇接连身死的调查有了令人意外的巨大进展。在李明远被人砍掉头颅的房间,也就是他的卧房之中,发现了一条密道。

一般而言,在官员家中发现密道,八成与官员的贪赃枉法有关。然而,萧煜他们所发现的这条密道,却没有任何金银财宝、机密文档,密道的另一端,是李秀丽的闺房。

密道修建得并不精致,却已经有些年头。幽暗的通道中没有蛛网织结,说明经常会有人从这里来去。李明远是李秀丽的父亲,要看女儿的话,直接从大门进也就是了,根本没有必要通过密道。除非,他不想让别人知道他到李秀丽的房间里去。

“李秀丽人呢?”萧煜问道。

幻月舔了舔爪子:“她要跑,被咱的人抓回来了。难不成,是她杀了李明远?”

萧煜摇了摇头:“不会,她没有作案的时间。而且,李明远的验尸结果说明,他的头是被利器一次砍下,李秀丽也没有那么大力气,作案的肯定是个成年人。”

李秀丽很快被带到萧煜面前,看着密道的入口被明晃晃地打开,李秀丽却阴沉地笑了。

“你笑什么?”萧煜对李秀丽身上发生的事情越发地好奇。

李秀丽歪着脑袋看着萧煜:“听说你是个大官。”

萧煜抱臂:“唔,大概算吧,怎么?”

李秀丽抖了抖肩膀,押着她的侍卫将她抓得更紧,萧煜却让侍卫将她松了。李秀丽突然对着萧煜笑了,不是那种诡异的微笑,而是真正像是一个纯真的女孩子一般的笑容。她这一笑,萧煜才发现,原来李秀丽也算是个小美人。虽然年岁尚小,却可料想日后只会比其长姐李曼曼更有姿色。

接来下,李秀丽的动作却惊呆了所有人。

她用一种极为诱人的姿态解开了自己的腰带,外裳半褪,贝齿轻抵朱唇,明晃晃地勾引萧煜。幻月趴在地上用前爪捂住了自己的眼睛,李秀丽身后的侍卫也目瞪口呆。

“你觉得,我好看吗?”李秀丽眯着眼问道,粉舌扫过唇瓣,留下润泽的痕迹。

萧煜也眯起了眼睛,眼前人分明是李秀丽,他脑海中却闪过烟琴的身形,光洁白腻的背脊上诱人的红痕,顿时觉得眼前的风景索然无味:“一个未长成的小毛丫头,有什么好看的?”

李秀丽也不感觉窘迫,收敛了笑容,穿好衣服:“真是可惜,我的父亲大人可是说了,稚嫩的女孩子,滋味最好了。”

此言一出,在场的人脸色都变了——在外一片清名的李明远,竟然是个恋童癖,还对自己的亲生女儿下手!

萧煜则想得更加远,李明远能对李秀丽下手,那李曼曼是不是也曾经被李明远沾染过,甚至李曼曼之前生下的那个孩子,会不会是李明远的?

真真儿是细思极恐!

萧煜敛眸思索的功夫,李秀丽已经走到了他面前:“看一个不通人事的女孩子,在你的掌下绽放风情,你真的不想试试吗?”

萧煜冷漠地看了她一眼,漠然转身:“不好意思,我没兴趣。我只想知道,李明远除了对你出手,是不是也曾对你的长姐做过这些事情。”

李秀丽捋着自己的头发:“我住的这间房,从前就是长姐的房间,你说呢?”

“你知道你父亲是怎么死的。”

“没错,那些人就是通过这条密道,神不知鬼不觉地进了他的房间,把他给杀了。”李秀丽毫无感情地叙述着,仿佛死的不是她的父亲,而是一条与她毫无干系的狗。

萧煜转身看着她:“那些人,是什么人?”

“我不知道,只要他们能帮我杀了李明远,我不需要知道他们是谁。”

萧煜“嗯”了一声便要往外走,李秀丽失声叫道:“你不杀了我吗?”

“我为什么要杀你,当然,你要是想死,我也绝不会拦着你。”

*

九桥镇的居民不知从哪里知道有人下水找妖怪去了,纷纷聚在河边,却鲜少有人说话,都静默地看着平静的河面,仿佛某种仪式。

梁硕用信鸽将信件传了出去,对遇到妖怪的事情只是简单提及。当下萧煜正在调查贪墨案,不能因为琴公子的事情分了心。他也忐忑地盯着河面,心下决定,若是琴公子真的出了什么事情,他就写封信给萧煜将事实交代清楚,自己也跟着跳下去。

良棋不知梁硕的想法,却也知道事态严重,不敢轻视,一张娃娃脸崩得紧紧的。

水下的楼半夏和宋初发现了越来越多的枯骨,这代表着她们距离那妖物的洞府越来越近了,二人也越发小心起来,不再在水下行走,而是采用潜行的方式。正如楼半夏所言,她们脚下所踩的泥沙下,说不定就是那妖怪的身体。

“这水不算太深,如果那妖怪真的在水下建一座洞府,很容易被发现吧。”宋初仔细地在水底搜寻着,“我怀疑他的洞府是往下通的。”

楼半夏点头:“这也不无可能。”说着便放开神识,笼罩了附近的水域,果真发现某处有些微的灵力波动,二人便往那处寻去,竟是一个被钉在水底的红色的骷髅头。宋初伸手去拿,却被一股灵力弹了开去。

甩了甩手,宋初倒吸一口气:“那东西身上明明没什么灵力,这骷髅头上的结界绝不可能是它自己布下的。”说着,便在手中幻化出一把长剑,往骷髅头上扎了过去。

楼半夏一把握住宋初的手:“等下,这股灵力似乎是鼓的。”

“鼓?”宋初蹙眉,“他吃饱了撑的啊,帮抓了他的妖物加持洞府的结界。”

“鼓不会这么做,还有其他的可能。”楼半夏冷着脸,“鼓可能并不知道这件事,而是那妖怪在他不知情的情况下利用了他的灵力来加持结界。”如果宋初贸然破了结界,很有可能也会伤到鼓。

宋初收回长剑,叹气:“那现在怎么办,我们就在这儿等着?”

“能感受到鼓的灵力,说明他暂时没有生命危险。我们能不能想想办法,把它先带到岸上去。”那妖怪一直藏身水底,到岸上去很有可能会让它受到某些限制。就像食人鱼一样,在水里几乎是霸王,一到岸上,也就成了别人的盘中餐。

宋初思索了半晌:“我试试。”

两团火焰在她的掌心揉成一团,愈发明艳。宋初轻轻一推,火球往骷髅头飘去,将其包裹。骷髅头在火团的包裹之下缓缓上升,宋初唇角紧抿,给了楼半夏一个眼色,二人便往水面而去。

一只着了火的红色骷髅头破水而出,岸边众人忍不住发出惊呼,连连后退。宋初和楼半夏刚刚窜上水面,就被围观群众给吓到了,险些失足再掉回水里去。好在二人反应快,带着骷髅头飞回了客栈。

梁硕看到二人安然归来,松了口气,自己的一条小命算是保住了。良棋却没有那么快放松下来,死死地盯着那着火的血窟窿,像只御敌的小兽。

楼半夏用灵石摆出困兽阵,宋初将骷髅头送入其中。骷髅头上的火焰熄灭,染血般的骷髅头在困兽阵中瑟瑟发抖。

楼半夏在竹榻盘腿而坐,祭出焦尾琴。宋初看她的动作便明白了她要做的事情,立在一边捏了莲花指,口中念念有词。经文伴着琴声萦绕在房间中,良棋、梁硕和一直被他拴着的掌柜大气都不敢出。

骷髅头中,鼓悠悠醒来,却发现自己被锁链捆在一根柱子上,难以动弹。本想挣开,却发现自己的灵力不断被那根柱子汲取而去。

挣扎了两下,一个丑不拉几的“人”出现在自己面前,巨大的鼻子几乎戳到自己脸上,鼓下意识偏了偏脑袋。

“行舟,行舟,你去哪儿了?”

一道温婉的女声不知从何处传来,那“人”一怔,很快消失。鼓看了看自己身上的锁链,狠了狠心,直接卸了自己一条胳膊,从锁链下钻了出来,再给自己把胳膊接上:“嘿,跟着饮邳没白混。”

鼓刚刚脱身,外面的宋初和楼半夏就发现骷髅头上的结界削弱了。宋初趁机一掌拍了上去,将骷髅头的结界直接粉碎。鼓感觉到一阵震颤,莫行舟——也就是骷髅头的主人自然也感觉到了,安抚了怀中的女子,便急匆匆地赶往了结界中心。

柔软床榻上的女子缓缓睁开双眼,两行清泪渗入枕中。这个女人绝对算不上好看,五官平平无奇,左边额头上还有一块不小的红色印记。而且,她双目空洞而无神,是个瞎的。

鼓找不到出去的路,走来走去都是在一个地方转悠。烦躁之下,鼓取出凌均刺,直接给自己劈出了一条路。

走了不多远,旁边的岔道中有人叫住了他:“你是被行舟抓来的人吧。”

鼓转头去看她,皱眉:“你是谁?”

“我可以带你出去,但是可不可以请你让外面的人停手?”

“为什么?”

“行舟是个好人,他只是太过偏执。请给我一个机会,如果我不能让他回头,我也绝不会让他再继续错下去。”

“你以前为什么不劝他回头。”鼓觉得这个女人实在是没有诚意。

女人苦笑:“如果我说,我也是最近才知道这件事,你相信吗?”

女人知道,没有人会相信的,但是事实如此。以前,她什么都看不见,活动范围也就只在自己的房间附近,完全不知道莫行舟平时都在做什么事情。但是前几天,她突然隐约能看到一些东西了,她偷偷跟着莫行舟,想要给他一个惊喜,没想到却让自己受到了惊吓。

尸体,骷髅,莫行舟狰狞的笑。这一切,让她毛骨悚然。她温柔贴心的莫行舟,就这样死去了。她无法接受这个事实,只能装作自己仍旧是个完全的瞎子,极力装作和以前一样。只是莫行舟的每一次离开,都让她胆战心惊。她不敢揭穿,不是因为她惜命,而是她贪恋莫行舟虚幻的温柔。

因为她长得有碍瞻观,连父母都嫌弃她,莫行舟,是唯一对她好的人。

鼓看了她很久,还是点头答应了:“我可以答应给他一个机会,但如果他死不悔改,我也不会放过他。”

“好。”

*

由于鼓的突然出现,楼半夏和宋初都收了手,宋初手中已然握了一把长剑,随时准备上去把骷髅头给劈了。然而,鼓却没有急着离开骷髅头附近,反而朝楼半夏和宋初做了一个稍安勿躁的手势。

“怎么回事?”楼半夏抱着琴站起。

鼓扭了扭脖子:“被一个叫莫行舟的家伙暗算了。”

宋初柳眉一竖:“那你还拦着我。”

“我又没说里面就他一个人,还有一个奇怪的女人在里面。唔,那真的是个人……”

楼半夏皱眉:“有女人?长得好看吗?”

鼓看楼半夏的眼神瞬间不对了,却还是诚实地回答了她的问题:“这么说吧,虽然她是个女人,但是只从她的脸,我看不出她是个女人。”

“怪不得她能活着……”良棋摸了摸自己的鼻子。

鼓回身看着那颗骷髅头:“如果不是她,我还没这么容易出来。莫行舟应该很在乎这个女人吧……”所以,能让这个女人在自己的洞府中肆意行走,甚至知道出入的方式。要知道,对修行者而言,洞府是极为隐秘的存在,轻易不会让人进出。即便是亲人,也未必能随意出入。

“那她自己为什么不出来?”楼半夏奇怪,“不对,她既然长得不好看,怎么会被莫……莫行舟抓过去的?”

鼓挑眉:“谁说她是被抓进去的了?”

“难不成,还是她自己进去的?”

“这我怎么会知道,不过,留下应该是她自己的选择。带我出来之前,她请我给莫行舟一个机会。如果她不能劝他回头,不必我们动手,她就会杀了莫行舟。”

楼半夏皱眉:“她只是一个人类,能杀了身为妖物的莫行舟?”

“没什么不可能的。”宋初倒是比楼半夏想得开,“如果那个叫莫行舟的真的很在乎那个女人的话,那个女人要他的命可谓易如反掌。”

半个时辰悄然过去,掌柜的已经开始站着打瞌睡,被梁硕赏了两个脑崩儿才清醒了过来:“出,出来了!”

梁硕莫名其妙地看着他:“什么出来了,打着瞌睡还做起梦来了不成!”

这边动静还没歇,那边的骷髅头却有了变化。原本坚实的骷髅头逐渐软了下去,似乎慢慢地融化了,骷髅头下渗出殷红的血水。

“看来谈判失败了。”

宋初正准备一把火烧了骷髅头以绝后患,骷髅头中却飞出一个纤瘦的身影,直直射向梁硕和掌柜所在的方向。梁硕迅速闪躲的结果就是,那人将掌柜给撞趴下了。掌柜一声嚎叫之后睁眼,又是一声更加凄惨的呼嚎。

不能怪他,趴在他身上的女人半边脸都被划烂了,额角还有一块掌心大小的青黑色斑纹,本该是双眼的地方只剩下两个血窟窿,分外骇人。掌柜的本就胆小,没被吓晕过去已经算是不错了。

气息微弱的女子被掌柜推到一边之后,自有楼半夏等人去看。梁硕本想去扶掌柜一把,却发现他衣袍下摆被濡湿了一片,顿时收回了手,干巴巴地问了一句:“你没事吧。”

掌柜被吓得崩了尿,自觉丢脸,连爬带滚掩面而逃。鼓已经回来了,大家都安然无恙,梁硕也没有再拘着掌柜的意思。

鼓凑近去看那女子的面容,先是被她的惨状吓了一跳,仔细辨认之下才确定了,她就是他在莫行舟的洞府中所见到的那个女子。

“你不是说莫行舟很在乎她吗,怎么把人给伤成了这个样子?”楼半夏一把抱起女子移到床榻上,动手给她处理伤口。困兽阵中的骷髅头已经化作一滩血水,莫行舟直到最后也没有出现,大概已经和那骷髅头混在一起了,直接被宋初一把火烧了个干净,困兽阵中只剩下一枚纯白色的珠子。经过宋初和楼半夏的仔细辨识,这颗珠子应该就是他们没能发现莫行舟的原因。

实际上,那颗珠子是某种生物的精丹。

鮆鱼之精丹,佩之则可掩饰气息,和常人没有什么两样,所以,又被称为敛气丹。鮆鱼如今已经十分少见,所以敛气丹也是件不可多得的宝物,总算这一遭还有点收获。

床上的女人看着伤得厉害,却没有生命之危,只是她的眼睛回不来了,脸上的伤口也会留下斑驳的疤痕。她长得本就不好看,这样一来,只怕有吓哭小孩子的资本了。只是,无关美丑,终归是一条性命,楼半夏还是尽心尽力地把人给救了回来。

将夜,女人醒来,一把便握住了床边楼半夏的手:“行舟……不,不是行舟……”

楼半夏抽出自己的手,示意良棋将药端过来:“姑娘,除了脸上,可还有哪里不舒服?”

女人沉默了许久,楼半夏几乎要以为她不会再开口的时候,她说话了:“有,我的心,不舒服。”空洞的眼眶流不出泪,她的悲伤却浓重得能让旁人感知,“行舟死了,对吗?”

楼半夏还没有说话,女人便苦笑了起来:“他死了,是我亲自逼他去死的……”

宋初靠坐在床边的柜子上:“你这么喜欢他,为什么还要逼他去死?”

“行舟是个好人,我最清楚不过了。”女人没有回答宋初的问题,“如果不是他,我兴许早就已经死了。只是他想事情太过极端了,他觉得长得好看的人一定都有一副蛇蝎心肠,所以他才会做出那些事情来,自以为是为民除害,实际上却是成了别人的祸患,闹得九桥镇人心惶惶。我实在不想让他再继续错下去,天道无情,我一直相信作孽之人必遭天谴。”

楼半夏将药碗送到她的手里:“你和他是怎么走到一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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