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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当一匹野马爱上另一匹野马

大贱追我的时候,正值夏天,我刚结束了一场无聊又单调的亲密关系。

我跟大贱并非初识,但我对他的印象,仅限于朋友群里他的微信头像:常年翻领的灰色POLO衫和黑色洞洞鞋。夏天是短袖翻领POLO衫配洞洞鞋,冬天是长袖翻领POLO衫配上加绒的洞洞鞋。

这年头,这么执着的傻逼不多了。

朋友说,大贱的名称,是被他多任前女友口口相传下来的,即便如此,也无法阻挡女孩对他的热情,毕竟现在这个社会,有钱的人多,有趣的人少,而一个人有没有趣,要看他对你感不感兴趣,在他的前任评价里,大贱总归是有趣的。

很快,我就有所体会。

追我的第三天,适逢七夕情人节,从早上开始,各色花店的小工和快递小哥就在办公室里进进出出,女人们桌上的花瓶里,不是红色的天堂鸟就是红色的小玫瑰,最次的也有儿子送的红色康乃馨,我的花瓶里,插的是一捆大贱送的红色糖葫芦,独领风骚。

吃了一天的糖葫芦,下班前他给我发来微信:来点咸口的综合一下吧,预防糖尿病。

我以为大贱会像别人一样,订一家不太豪华也不太低档的西餐厅,吃一顿赏心悦目的烛光晚餐。没想到刚下班,我就在公司楼下,看到左手提着生鸡右手掂着生草鱼的大贱。

在他家的厨房里,看着一个每天在公司加班的IT狗,认真的边看APP厨房软件现学现做,从斩件喷一身血,下锅溅一身油,再到最后的功成装盘,总之,我对他看着几分钟的视频就能做出地地道道的三杯鸡和水煮鱼的本事刮目相看。

大热的天,别人追妹子不是冰奶茶就是哈根达斯,大贱穿着翻领的POLO衫,开了半小时的车,送来一个在凉水里泡了一下午的西瓜,在一片惊叹声中又深藏功与名,拖着洞洞鞋隐去。

不知是不是大贱的不按套路出牌让我感觉新鲜,亦或是他做的独门三杯鸡和水煮鱼的确不错,总之,我这种看多了各种撩妹套路的吃货,在夏天快要结束的时候,终于被大贱这样清奇的画风打动了。

随着了解深入,我逐渐发现大贱的精分特质。他可以花几个小时搜索攻略,只为给iPad设置一款自己喜欢的字体,他也会每天看心情的给自己换桌面。他长相显小,却每天都阅读纸质报纸和书刊,定期收拾房间,喜欢钓鱼和下棋等老派作风。他会三天换洗一次床单,却常年穿同一个颜色的POLO衫和洞洞鞋,为了替换,他甚至一个颜色买了五六件两三双,搞得大家都以为他从来不换衣服不换鞋。

深井冰体质会传染,跟大贱在一起后,我原本一本正经清新婉约的画风陡变。

一起逛街的时候,走着走着,我会突然趴在大贱耳边说:“我想拉屎。”

大贱会特别尴尬地看了看左右,小声说:“憋着吧,这外面怎么能拉!”“怎么不能!”说着我便愉快的拉起大贱的手。

看电视的时候,大贱问我:“你喜欢这样的男主角吗?”

我摇摇头说:“不喜欢。”

大贱不解:“他长得这么帅,你为什么不喜欢呢?”

我冷笑一声:“你觉得我能跟你在一起,喜欢一个人的标准会是长相吗?”

吵架的时候我们也会冷战。有次吵完,我背着大贱就先躺下了,大贱为了哄回我,打算第二天偷偷给我买那条我喜欢了很久的彩金项链,但他不知我的脖围,趁着我刚睡熟,他双手轻轻放上来要测量,谁知我一个喷嚏惊醒,就看到大贱的双手掐在我的脖子上,于是,浑身是嘴也说不清的大贱,从头到脚给我焕然一新。

跟他恋爱之初,我以为自己会习惯性的狼心狗肺,跟他玩完这个金黄色的秋天,然后在深秋的夕阳下站起来拍拍屁股,义无反顾的消失在凛冽的寒冬。毕竟,就算我不这么做,浪子如大贱,也会如此。

每次愉悦的约会结束,我都觉得,这很可能是最后一次了,毕竟,关于大贱的传说,多是如此。

好在,对此我早有思想准备,大家都是成年人,少了谁地球都不会毁灭,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爱的时候爱个够,不爱了就挥挥手,没有谁欠谁,也没有谁负谁。

或许是少了羁绊的负担,我和大贱相处起来竟是格外的轻松,谁也没想到,我们成了彼此的意外,毫无防备的挤进了对方相处最久的伴侣名单。

大贱说:我最喜欢的,就是我们离开对方都不会死这一点。

我很赞同,没有他,我也可以活得很好,只是,在一起更好。

在一起的第三年,大贱跟我说:公司里同样的岗位,在这里的工资是一万五,在XX市的总部是三万。

我问他:你要去吗?

大贱一本正经的把烟屁股摁灭,说:你在这里,我哪也不去。

岁月荏苒时光穿梭,三天后,大贱说,他申请的调令下来了。

我一脸被雷劈到的表情。

XX市和这里相距一千多公里,这世上根本没有一样的工作翻倍的工资,有的只是拿多少钱就要干多少活。大贱忙得连轴转,只有偶尔的见缝插针跟我微信,分开的日子本来就不好过,再碰上点糟心事,我更是脾气见长。

某天因为工作上遭遇不顺,我在微信上跟大贱又哭又闹的抱怨了一通,最后,我说他是为了钱什么也不顾的大傻逼。

大贱愣了,说:你再说一遍!

我:你是为了钱什么也不顾的傻逼!

大贱:你再说两遍!

我:傻逼!大傻逼!

大贱:你再说一百遍!

我:……

聚少离多的日子,两人都累,一点点的问题都会蔓延到吵架,每次在我快要摔手机之前,大贱都会条件反射的懊恼大叫:“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我到现在还学不会和长得好看的人交流?”

靠着这种神经质的坚持,我们异地了大半年。

有天我参加公司的体检回来,拿着乳腺增生的体检报告情绪低落,实在太想大贱了,给他打电话时,我故意恶作剧,哭着骗他,把乳腺增生说成了乳腺癌。大贱在电话那头沉默了几秒,安慰我说:放心吧,你生是我家的人,死是我家的死人。

凌晨一点,我迷迷糊糊听到有开门声,打开灯出去一看,大贱穿着领子没来得及翻上来的POLO衫,穿着那双底子快磨破的洞洞鞋,拖着行李,两眼通红的站在客厅里。

看我出来,他一把将我用力抱在怀里,哽咽道:买房的钱我还没挣够,你愿意嫁给我吗?

我惊喜交加,估计他是被我的玩笑吓到了,颤颤巍巍拿出那张体检单告诉他:我没有患癌。

他呆若木鸡,仔仔细细的拿着单子看了不下十来遍,眼泪就下来了,他赶紧用手背抹掉,忽然又哭又笑。

我逗他:还要娶我吗?

他吹着鼻涕泡,一脸欠打的样:我再考虑考虑吧,毕竟,房子还没着落呢……

我怒了,把他拖进卧室:我不要房子,只要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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