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7725100000012

第12章 有鹰岂能无犬乎?

榆中大校场之上,韩炜成功的将湟中义从的热情调动了起来。而湟中义从也相信韩炜说的话,这个少年的魄力在李文侯死的那一刻便崭露无遗。他们都明白,韩炜,这是一个要称霸凉州的人。

韩炜示意安静下,再次说道:“现在,我任命赵云为湟中义从的主将,杨驹为司马。他们二人的实力,想必诸位也都很清楚。当然,我依旧遵从强者为尊的规矩,不服气的都可以前来挑战,胜者自然可以统领你们。”

“公子,我们服气赵云将军的本事,也服气杨驹。”那个叫房当的羌族小伙第一个说道。

“是呀,我们服气,赵将军能杀李文侯,自然是最强的。”

“放屁,还是咱们公子最强!”

…………

紧接着,众人纷纷附和,表示没有异议。

韩炜很满意,接着说道:“那么现在,都说说除了疆场厮杀以外,你们还有什么本事?”湟中义从汇聚了各个外族的精英,而韩炜隐隐觉得,这些外族肯定会有惊人的技艺。

可众人面面相觑,不明白韩炜此话何意。

还是杨驹有些见识,即刻说道:“公子,你问的是不是诸如攀山凫水这类的本事?”

“嘿,你还真是一族的王子呀。有些见识,不错,就是这个意思。”韩炜说道。

杨驹听后,拨开人群,把一个小个子一把拉了出来,向韩炜说道:“公子,这家伙名叫乌落,匈奴人,擅长驯鹰。当年就是替李文侯喂鹰的,后来李文侯嫌弃喂鹰太废肉食,就不准再喂了。”

韩炜听后眼前一亮,看着这个匈奴小个子,即刻问道:“乌落,你当真会驯养飞鹰?”

乌落操着一口生涩的汉语说道:“公子,我们祖辈喂鹰,我的祖先曾给冒顿大单于喂过鹰。”虽然说话不流利,但可以看出他脸上的骄傲,意味着他并没有撒谎。

“嗯,我相信你。”韩炜拍了拍他的肩膀,表示鼓励。又问道:“那养鹰很费时间吗?”

“回公子的话,虽然喂鹰费时费力,但要成了,会有很大的用处。围猎的时候自然不用说,鹰可以捕捉猎物。还有打仗的时候,如果两个部落离得太远,就可以用鹰来传信。”乌落说不好汉话,可他还是把主要的用途说了出来。

韩炜大喜过望,即刻说道:“乌落,给你一年时间,若是你能把鹰驯养成功,我就赐你姓韩,从此做我的家将。”

乌落听后根本不相信自己的耳朵,以及其他湟中义从亦是如此,这无疑是一种殊荣。若能获得韩炜的垂青,那他从此以后便是汉人籍了。就意味着也能累计功勋,擢升军职。

不管是谁,只要是湟中义从的一员,还不曾脱离奴隶的籍贯。从段颎开始,湟中义从都是奴隶的身份,打仗时充当炮灰,而且还不能迁升军职,内部的权力划分,都是强者为尊。

乌落跪伏于地,阵阵的磕头。韩炜示意让他起来,而后对其他人也说道:“杀敌立功者,都可以脱离奴籍,登记为金城郡的百姓,这也是我对诸位的诚意。一万三千人,分为十三部,每一部我都会安置一名功劳书记,来记录你们的功勋,杀敌十人者,便可以脱离奴籍。听明白了吗?”

“明白!明白!明白!”又是一阵激动人心的欢呼。

韩炜再一次示意停止呼喊,又说道:“还是以湟中义从的传统,强者为尊。你们分成十三部,每一部要选出一名实力最强的为队率,报于杨驹司马。明日点卯之时,由赵云将军宣布。现在就可以开始了,注意要点到为止,不要伤及性命。”

说完,杨驹便开始行使军司马的权利了,他把所有人分为了十三部,逐个进行较量。

韩炜带着赵云,离开了大校场。在回府的路上,韩炜对赵云说道:“子龙,当年在通明观我曾答应你,会让你统率大队人马驰骋疆场,可现在却让你率领一群羌胡为部曲,委屈你了。”这话也是发自他的内心深处,毕竟赵云在他心中的地位着实不低,加之怕赵云对外族嗤之以鼻,所以韩炜要把话说明了。

赵云微微一笑,并没有不悦的神色。而是郑重其事的说道:“公子,你多虑了,所谓英雄不问出处。你不是也讲过,要让他们成为金城百姓,既是金城百姓,那便是我大汉子民。你还说过,没有种族之分,只有湟中义从。既然如此,又有什么两样呢?”

韩炜很感动,不成想赵云竟然如此善解人意。可他还是担心赵云有什么心理包袱,又说道:“可子龙……”

赵云马上打断他,又笑道:“嘿嘿,一万三千人呢!可不是小数目呀。大汉校尉也不过如此。”

韩炜听后,这才放心。看来赵云是真的没问题了,二人有说有笑回了府邸。接下来的几天里,湟中义从的一切都井然有序,十三部人马也分配完毕,韩炜又叫梁兴安排了十三个身手不错,且读过书的精锐出任湟中义从的功劳书记。并交待他们要公平公正,不要刁难任何人。

当一切尘埃落定,赵云作为湟中义从的主将,再次忙碌了起来。而且要求搬到大营去住,韩炜再三阻拦,可最终拗不过他,只好作罢。

这一日清晨,韩炜起了个大早,赶到了大营。刚进校场,就看赵云在指点湟中义从操练,时不时的纠正他们的动作。而杨驹呢,也落得清闲靠着点将台打盹儿。韩炜过去朝着他就是一脚:“杨司马,睡得可好呀?”

杨驹正要发怒,可一睁眼发现是韩炜,便咧嘴直笑,跑到队伍中间去了。看到杨驹吃瘪,队伍中也停止了操练,嘲笑杨驹。韩炜摇了摇头,也不追究,对众人说道:“继续操练,看什么看?都想挨上一脚吗?”

湟中义从收起笑脸,继续气势如虹的操练。赵云带着杨驹此时也到了韩炜身边,杨驹生怕韩炜再给自己来一脚,便躲在赵云身后,怯生生的看着韩炜的一举一动。

赵云也不在意杨驹,开口问道:“公子可是有事?”

“嗯,叫乌落跟我走一趟,今天开市了,去逛逛。听说有卖武威金雕的,正好买来让乌落驯养。”韩炜显得很兴奋,这是清风昨日去市肆上采买带回来的消息。

乌落刚来到了韩炜身边,杨驹突击插嘴说道:“公子,有个弟兄是白狼族,擅长豢养獒犬。”

韩炜一听更加兴奋,即刻说道:“快叫他出来。”

“狼崽子,快过来,有大造化啦!”杨驹扯着嗓子喊道。

一个年轻的小伙子从人群中飞奔而至,单膝跪地给韩炜见礼:“狼崽子见过公子!”

“哟呵,这汉话说的不赖。你叫什么名字?”韩炜对这少年颇有好感。

“没有名字,都叫我狼崽子。”这少年爽利的一笑。

韩炜一看是时候展现他起名字的技术了,即刻说道:“既然如此,你是白狼族,就叫韩狼吧。”

韩狼很聪明,即刻磕头谢恩道:“多谢公子赐名。”

乌落见韩狼直接被收为了家将,满脸苦楚。毕竟,韩炜答应了他赐韩姓,收为家将。可现在却被别人捷足先登了。

韩炜显然没有忽略乌落,即刻也说到:“韩落,你有什么不满吗?”

“乌落不敢。”说着,乌落跪了下来。乍一想,暗自说道:公子刚才叫我韩落?真的吗?

就在此时,杨驹踹了一脚已经改名为韩落的他,笑道:“傻小子,还不改口?”

韩落这才改口说道:“韩落多谢公子!”

如此,韩落、韩狼都顺利成了韩炜的家将,皆大欢喜。

放下韩炜带着韩落、韩狼去了市肆不提,只说说这白狼族。

白狼族属于白狼国,曾是一个兴盛繁荣的国度,并和大汉保持着良好的关系。史书记载:汉明帝时,白狼等百余国,户百三十余万,口六百万以上,举种奉贡。追本溯源,白狼族以白狼为民族图腾,犬戎族也自称自己的祖先是二白犬,并且是以白犬为图腾的西北最古老的游牧民族,属于西羌。所以,白狼族便是犬戎的后裔。

犬戎人豢养獒犬,匈奴人驯服飞鹰,这可以追溯到汉朝以前。而这些豢养动物的技艺,都是游牧民族狩猎不可或缺的一种手段。更多时间,他们并不会把这些动物当作宠物来看待,而是以朋友的方式相处。

到了东汉末年的王公贵族都喜欢斗犬,一条上好的獒犬在市肆之上那可是价值千金的。再有狩猎之时,带上自己驯养的飞鹰捕捉野兔这些弱小的猎物,也是一件很惬意的事,只是养鹰太繁琐,所以鹰的价钱反而比獒犬要逊色许多。

韩炜骑着墨狮子,韩落、韩狼一左一右拱卫两厢。而大管家任清风,骑着一匹毛驴头前引路,毕竟在市肆之上,他已经混的相当熟络,买卖物什也是行家里手。

刚进市肆,有不少商户都跟任清风打招呼:“哟,风大管家来了?今天买点什么?看看我这板肋肉,刚切得,拿回去下酒再好不过。”

“张屠户,生意兴隆。不过,在下今日可不买肉,还有重要的事情。”任清风一拱手,十分客道。

过往七八家的商户任清风几乎都打过招呼,韩炜看在眼里,觉得带着清风来实在是明智的选择。

又往前走了不远,只见一群人围着,密密麻麻。人群之上,盘旋着一只大鹰,忽上忽下,还能做不同的飞行动作。那训鹰之人,扔起一根树枝,这大鹰鹰爪一勾,便抓个牢靠,引来阵阵叫好。

这大鹰头顶黑褐色,羽毛尖长,呈柳叶状,羽端金黄色,具黑褐色羽纹。金黄色的鹰喙修长,尖端乌黑。锋利的鹰爪苍劲而有力,鸣叫一声,让人听得振奋不已。

韩炜马上问清风:“风叔,这可是你说的武威金雕?”

“回公子,正是这金雕,可有灵性了。”清风一指那金雕,对韩炜说道。

“阿落,这武威金雕如何?可驯乎?”韩炜问身边的韩落。

韩落苦笑一声,摇摇头说道:“公子,恐怕不行。这头金雕都认主了,咱们就算买来,它也会绝食而死。”

韩炜一阵失落,不过他心里也明白。也暗自说道:不愧为飞禽霸主,性子也是桀骜不驯呢。不过,他还是不死心,想去再去看看,遂说道:“来都来了,就去看看这金雕的威风。”

同类推荐
  • 南宋行暮:宋光宗宋宁宗的时代

    南宋行暮:宋光宗宋宁宗的时代

    从更广阔的历史视野来审视宋光宗、宋宁宗的统治:蒙古铁骑西征、南侵,无往不胜,西辽、花剌子模覆灭,西夏、金朝、高丽乞和......但南宋却完全缺乏现实危机感。后人读史至此,不能不为南宋扼腕和忧心。在某种意义上,每一个帝王就是他统治下那个时代的缩影。历史人物研究作为整个史学研究的有机构成部分,较之制度史、经济史等专业性很强的课题,其研究成果具有最广泛的读者覆盖面。本书选取宋光宗、宋宁宗两位知名度并不高的帝王作为研究对象,全面展示了南宋中期的政治社会问题,也分析了光宁两朝南宋走向衰微的历程和原因。
  • 崇祯本科生

    崇祯本科生

    汉人把一切腾飞的条件都准备齐了,满人却来了;满人只需要奴才不需要腾飞,于是一起坠入深渊……
  • 明昶乾坤

    明昶乾坤

    昶者,日长也!四百年前,国运之战,我们一败涂地;泱泱华夏,满目疮痍,扬州十日,嘉定三屠,多少仁人志士,埋身荒冢;汉家精华,长于黑暗。倘若重生,必选明末,策马扬鞭,驱除鞑虏,收拾旧山河,还神州大地——明昶乾坤!
  • 保险大明

    保险大明

    来到崇祯十四年,山河震荡,遍地狼烟。流寇肆虐,鞑子骄横。为保一方平安,杜允志成立了一支保险队,只要加入我的保险队,按期缴纳保护费,我就可以保你平安。人来杀人,佛来杀佛!
  • 大燕欢歌

    大燕欢歌

    文能定国,武能安邦,文武双全的沈欢能打枪。美人如玉,剑气如虹,沈欢琴心剑胆笑红尘、金戈铁马铸春秋!这是一个现代人在大燕朝逆流而上、砥砺前行的故事,沈欢,在这个陌生的时代书写自己不朽的传奇。
热门推荐
  • 追妻无门:女boss不好惹

    追妻无门:女boss不好惹

    青涩蜕变,如今她是能独当一面的女boss,爱了冷泽聿七年,也同样花了七年时间去忘记他。以为是陌路,他突然向他表白,扬言要娶她,她只当他是脑子抽风,他的殷勤她也全都无视。他帮她查她父母的死因,赶走身边情敌,解释当初拒绝她的告别,和故意对她冷漠都是无奈之举。突然爆出她父母的死居然和冷家有丝毫联系,还莫名跳出个公爵未婚夫,扬言要与她履行婚约。峰回路转,破镜还能重圆吗? PS:我又开新文了,每逢假期必书荒,新文《有你的世界遇到爱》,喜欢我的文的朋友可以来看看,这是重生类现言,对这个题材感兴趣的一定要收藏起来。
  • 那可是名侠客

    那可是名侠客

    八百载未斩之难,出于白帝,化作一剑,惹了棋鬼的山河落子,逼得苦命人儿出了那青山。又似是这汉匈百年的国战迷煞了歌舞升平的京城,教这百战死的将士无处埋枯骨,却是武当道士守了国门,剑阵所起,铁蹄所止,折戟折剑覆予滚滚长河,奔流东逝。终是这雏凤落了蜀,亦步亦趋却踌躇满志,只因剑神说:“待你成了那天下第一,再来这领你的小竹子。”到头来天下大事,果真就抵不过一个婆娘。欢迎加入催更(指交流)-青丝,群聊号码:670-393-642
  • 江湖致远

    江湖致远

    浩瀚江湖风云再起,群英“烩”萃,咸鱼大虾尽皆混迹其中,寻找那片属于自己的广袤天地,共同演绎出一段精彩纷呈的江湖故事……此时,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人物,却悄然走进了这段故事的最中心……
  • 快穿:我是BUG

    快穿:我是BUG

    [文风暗黑多变,慎入]一号:“既然你诚心诚意的发问了,”系统:“我们就大发慈悲的告诉你!”一号:“为了防止世界被破坏,”系统:“为了守护世界的和平。”一号:“贯彻爱与真实的外挂,”系统:“可爱又迷人的BUG。”一号:“一号!”系统:“enmm……主人别玩了,前方有个外挂等着你去撸呢。”
  • 树中长出世界

    树中长出世界

    醒来之时只剩半条命,为了活命只好……天地万物皆有灵焉,聚而成气……
  • 浮堇如酥

    浮堇如酥

    堇娘本以为一生漂泊,怎一个凄字了得!哪晓得却是场悲喜剧,一路繁华相送。
  • Leaders Made Here

    Leaders Made Here

    You can build an organizational culture that will ensure your leadership pipeline is full and flowing. Bestselling author and Chick-fil-A executive Mark Miller describes how to nurture leaders throughout the organization, from the front lines to the executive ranks.
  • 火影之永恒灰烬

    火影之永恒灰烬

    暗红的身影所过,留下永恒的灰烬。祈祷净土的高歌,为世人留下光明。在那落寞的黑暗,不为人知的喘息。庸人在尽心祈祷,祈祷火焰的影子。只是影子的背后,还是阴暗的影子。……主角后来变身,不百合,不喜勿入。由男变女了,不喜勿入。
  • 左手遇见,右手离别(全本)

    左手遇见,右手离别(全本)

    我这一生,渴望被人收藏好,妥善安放,细心保存,免我惊,免我苦,免我四下流离,免我无枝可依。【正文简介】秋忆南觉得,这世上总有那么一个人,仅仅只见过一面,却是想忘而忘不了的人,总觉得该为她做些什么,付出点什么。那个人的名字叫水悠然。他记住她是源于第一次相逢时的怦然心动,是冥冥中的注定。他说:他要让她成为这世界上最幸福的女人!水悠然觉得,这世上也总有那么一个人,甚至没有见过面,仅仅知道他的名字,也会将他牢牢深记。那个人的名字叫秋忆南。因为他是她大学奖学金的资金赞助人,是她大学期间大部分生活费的来源之所。她说:我们的一生,只不过在寻找,寻找一个人,用一转瞬爱上,一辈子回忆。这样的两个人,从他们相遇的那一刻起,便注定了彼此的纠缠,彼此的牵绊,还有彼此的那份心动。他们彼此错过了六年,都以为六年的时间,足够他们忘了彼此,忘记一切该忘记的东西,却原来发现,他们都高估了自己的能力。六年的时间其实可以很快,快到美好的仿佛还在眼前,伤痛的却还来不及遗忘。六年前,她突然离去,留下满世界疯狂找她的他。六年后,她从英国归来,在那最美好的秋日与他再次相遇。只是那时的他,已经不再是六年前那个只会疼她,爱她,惯她的阿南了!他们的爱,被时间搁置了整整六年。他们的爱,彼此融入骨髓,刻骨铭心!他们的爱,隔了那六年的光阴,能否继续,谱一曲秋日私语?
  • The Life And Adventures Of Nicholas Nickleby(VII)

    The Life And Adventures Of Nicholas Nickleby(VII)

    Nicholas Nickleby (or The Life and Adventures of Nicholas Nickleby) is a novel by Charles Dickens. Originally published as a serial from 1838 to 1839, it was Dickens's third novel.'Nickleby' marks a new development in a further sense as it is the first of Dickens's romances. When it was published the book was an immediate and complete success and established Dickens's lasting reputation. Left penniless by the death of his improvident father, young Nicholas Nickleby assumes responsibility for his mother and sister and seeks help from his Scrooge-like Uncle Ralph. Instantly disliking Nicholas, Ralph sends him to teach in a school run by the stupidly sadistic Wackford Squeers. Nicholas decides to escape, taking with him the orphan Smike, one of Squeers's most abused young charges, and the two embark on a series of adventurous encounters with an array of humanity's worst and best—greedy fools, corrupt lechers, cheery innocents, and selfless benefacto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