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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岑念念做梦了,这是来到这个世界里第一次做梦,梦里是前世第一次见哥哥岑繁的那天。

即便没有妈妈,可是和岑繁相比,岑念念就好太多了,家境不错,父亲并没再婚,对她也是有求必应,当真是掌上明珠。

岑繁小时候就悲惨太多了,因为身材瘦小,经常被孤儿院其他的小朋友欺负,偏偏他脾气怪异不爱说话,不受老师喜欢,所以即便是被欺负了,也不会有人知道。

有一天他被人打的狠了,趁着没人注意,从孤儿院东墙下的狗洞钻了出去,因为不愿意回去,就在外流浪了好几天。

初次见面时岑念念五岁,早上刚刚哭闹过不愿意去幼儿园,奈何抵不过父亲,最后红着眼眶背着一书包的零食在门外等父亲送她去幼儿园。

听到垃圾桶后面有簌簌的声音,岑念念心中好奇,悄悄走过去,只看到一个脏兮兮的小男孩在翻垃圾桶。

看到有人出现,男孩赶紧蹲下身,抱住头,嘴里不住地念叨着:“别打我别打我……”

彼时岑念念尚且年幼,却已经十分懂事,虽然不喜欢读书,可心底却很善良,即便是在路上看到小猫小狗都要喂些吃的,何况是一个看起来十分可怜的小男孩。

男孩一只手紧紧攥着半个脏兮兮的馒头,抱着头却还在努力吞咽着。

那馒头很脏,吃了一定会生病,老师常常教导小朋友们不吃不干净的东西。

岑念念很听老师的话,但是却没法从男孩手里抢出来,于是拿出自己最喜欢的戚风小蛋糕,声音软糯:“哥哥,我们换一换吧,这个给你吃。”

小男孩盯着她犹疑了一会,敌不过那只白嫩小手中蛋糕传来的香味,趁着岑念念不注意,一把抢过她手里的蛋糕。

岑念念不防,险些被推倒在地,眼眶红红却并未掉泪珠子。

她心中还有些开心,毕竟她帮助了别人呢,幼儿园的阿姨常告诉小朋友们要乐于助人,她今天做到了,阿姨一定会夸她的。

从这天起,自觉的好孩子岑念念同学每天都会给小男孩带吃的,有时候是爸爸给她买的鸡腿,有时候是幼儿园阿姨奖励给她的果冻……

终于有一天,被爸爸发现了,大概是为人父的原因,对着这个瘦小可怜的男孩子,岑父心中很是怜惜。

岑父去了孤儿院,得知了这孩子的生活艰难,问过女儿的意见后,决定要收养他。

其实按照孤儿院的规定,单亲家庭并不符合领养条件。

只是孤儿院院长觉得这个孩子性格不好,并不讨人喜欢,也很难有人愿意去领养,待在孤儿院又被欺负,并且岑父托了好友的关系,这才顺利办了领养手续。

从此,岑念念家里就多了一个叫做岑繁的哥哥。

岑繁大岑念念五岁,虽然脾气古怪,可是对这个妹妹却十分好,照顾起妹妹来甚至比岑爸爸还要细心体贴。

有父兄的两份疼爱,岑念念的性格也越发开朗,岑爸爸看在眼里喜在心里,愈发庆幸当初做的决定。

岑念念醒来的时候已经是夜半,屋子里没有开灯,借着月光,岑念念看到身后环着她睡熟的褚昌柏。

夜凉如水,睡梦中的男人安静无害,长而浓密的睫毛掩住了眼睛,看起来温柔而又无害,是岑念念最喜欢的男人长相。

恍然间岑念念觉得若是日后要同他生活一起,也不是不能接受的,可到底,他的本性并非看起来如此。

岑念念不是没想过在这里和谁有一段爱情,但是在乱世里,富足无忧安稳平淡的人生对她更重要。

何况落在褚昌柏手里后,她更加觉得先前对于爱情的想法不异于天方夜谭。

平心而论,褚昌柏对她还是不错的,至少除了那晚,他再也没有碰过她,并且除了那日他对那个想要占她便宜的瘦子所用的手段,岑念念并没有看到他有多残忍冷酷嗜血。

传言也许总是有误的,那瘦子是土匪,手里不知沾了多少人的血,死有余辜。

何况乱世里死个无关紧要的人,于她而言,真的没有什么。

但问题是,在这个世界里的父亲死了,她一个无依无靠的孤女该怎么办?

心中涌上一股莫名的悲凉,岑念念的眼角有些湿意,她终究……只剩下了自己。

岑念念想,她能做的只有备好小金库,等着哪一天褚昌柏厌倦了她之后,就带上足够的钱离开褚家势力范围。

幸福的日子啊,仿佛是发生在上个世纪,那个无忧无虑的岑家小公主,喜欢什么,只要说一声,第二天就会出现在她面前。

可她已经不敢再想起从前,她怕自己不够坚强,美好的过往会让她撑不下去。

她逼着自己不去想,然后就在不知不觉中睡着了。

大概是这件事情带来的打击太大,接下来的几天,岑念念都是一副恹恹的样子,虽然表现得比以前更安分,该吃饭吃饭,该喝药喝药,不哭不闹,甚至连轩然居的主卧都不出,可褚昌柏瞅着,心情却越来越差。

秋敏听说了这件事,也跑过来看了她几次,但丧父之痛并非常人能够安慰的,只能靠时间来慢慢抹平。

刚来褚家时还是四月,现在已经迈进五月了。

岑念念身上的药性也全部都解了,不用每天都喝苦兮兮的汤药,但褚昌柏不让她出府,并且派人时时看着。

偌大的元帅府没逛几天就逛遍了,好在有秋敏日日陪着,岑念念在一定程度上也理解了秋敏对她的热情,毕竟不能出府,即便珠宝首饰华衣锦服无数,这日子也实是无趣。

自那日后,岑念念见褚昌柏的次数屈指可数,褚昌柏很忙,据说是西部战线出了点问题,连带着褚昌珉也时常不在家,因此整个褚府唯有她和大夫人秋敏二人为伴。

秋敏习惯了这样的日子,只担心岑念念一个青春年华正是好玩年纪的女孩子会因此对褚昌柏不满,便时常拉着她消磨时间。

事实上,岑念念一个人乐得自在,唯一不满的就是她身边每时每刻都有褚昌柏安排的人看着,不能出府。

可人啊,总是要知足的,岑念念这样安慰自己。

这日,秋敏先前让人给她做的衣服回来了,岑念念难得起了兴致,试了一下午衣裳,心中的郁结也被冲淡了几分,秋敏得知后,各式珠宝首饰和新奇的化妆品被源源不断地送进了轩然居。

随手将一个珍珠手钏扔进檀木匣子里,匣子里的首饰琳琅满目,白玉红玉珍珠玛瑙钻石东珠,黄金白银的首饰反而是最少的。

匣子有她三个巴掌大,精致的紧,这样的匣子秋敏送了十几个,里头的东西一个赛一个的贵,即便价格不高做工也异常精致。

初时她还有兴致去试戴,但看得多了时间久了也就那样了。

岑念念兴致缺缺地趴在黄花梨制的化妆桌前,不断感概自己现在真是了不得,被秋敏养刁了眼光,寻常的珠宝首饰恐怕以后都看不上了。

从午睡中醒过来,已经是下午四点,这个月她都是这么过来的。

岑念念总觉得应该再做点什么,这样一日一日地过下去,真的会被养废,即便有机会出了褚府,也是一无是处。

在这个时代才女还是很难得的,岑念念读书不少,可字却不大好,她想起从前很羡慕那些能习得一手簪花小楷的女孩子,总是有几分大家闺秀的风范,只是她从小学了乐器又犯懒爱吃,后来长大了却没有机会再去好好学习。

既然现在有时间,不如就好好练练字。

于是就去找了秋敏。

“你要练毛笔字?”秋敏有点吃惊,自从西方文化传进来,大抵是风气使然,外面的女孩子,但凡家中有些条件的,都去学了西洋乐器,写字只用钢笔写,说是这样才洋气,像念念这样要练毛笔字的很少了。

“我的毛笔字不大好看,在府里又没什么事情做,反正也是闲着,也是打发时间,秋姐觉得呢?”

大概受所学的专业熏陶,岑念念觉得真正有内涵的大家闺秀就应该是写的一手簪花小楷、熟读古书古诗词——

比如那位能写出“庭院深深深几许”的李清照,这样才华横溢的女子常被人由衷赞叹着别样的美感。

秋敏笑道:“既然你喜欢,那我当然是支持的。”

难得她有个爱好,秋敏自然不会阻拦,这么小的一个姑娘,一直被圈在府中,也的确是委屈她了。

“所以就要秋姐帮我找个老师了,要求就一点,不要太迂腐。”

练字主要是为了打发时间,真找来个迂腐严厉刻板的老夫子,三观不一致,天天被打手心,没两天她就会被逼疯。

“这个你放心,我倒是有个人选,肯定合你心意。”

秋敏似乎是想起了什么,对着岑念念安抚性地笑了笑。

“那就麻烦秋姐了。”

“行了,这也该吃晚饭了,你过去轩然居还要一段时间,不如留在这边和我一起吃,等会你大哥和昌柏也就回来了,一大家子的在一起多热闹。”

“好。”看着秋敏高兴,岑念念也不好扫她的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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