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7886900000121

第121章 壁咚调戏小青梅

自从苏忆瑾出事后,莫文轩几乎每天下班前都会出现在楼氏集团,接她下班。

楼焱冥碰到过几次,不过都没正面碰上,每次看到两人交叉的双手,就恨不得剁了莫文轩的手。

“恩,先放着。对了,过两天有个慈善晚会,你陪我去。”

楼焱冥拿过邀请函直接放在了一边,看着就要退出去的人说道。

“这个,BOSS,不能叫许姐陪你去吗?”

苏忆瑾也是醉了,她工作才转正,而且她对这种上流社会的生活压根就不懂,去的话丢人了怎办?

“怎么,你现在是我的秘书,出席这种地方很正常,以后还会经常有,所以你得适应。”

楼焱冥微皱着眉头,似乎有些不满苏忆瑾的拒绝,两人就这样互看着。

“那,那好吧。”

苏忆瑾率先败下阵来,谁叫人家是老大,去就去,就当是锻炼自己了。

“恩。晚上下班一起走。”

在苏忆瑾双手放在把手上正准备开门的时候,楼焱冥又冒出这么一句。

“别误会,只是你跟我去,总不能没有礼服,钱公司出,所以晚上带你去选礼服。”

“哦,BOSS,你日理万机的,要不礼服我自己去选,到时找财务报销?”

苏忆瑾有些纠结的跟楼焱冥打着商量,主要是楼焱冥太过耀眼了,跟他出去,存在感太强,让她有些无所适从的。

“这个慈善晚会去的都是有头有脸的人,难道你希望丢脸?”

楼焱冥站了起来,走到苏忆瑾的面前,双手张开,突然把她圈在中间,壁咚。

他最不喜欢的就是苏忆瑾对自己露出防备的样子,好不容易有一个跟她独处的方法,他怎么可能放过。

“BOSS,咱还能不能好好说话了?”

苏忆瑾脸部到脖子以下都红了,除了气还有害羞,她何时跟一个不是很熟悉的男人靠这么近。

特别是楼焱冥身上那男性的气味,不断的钻入她的鼻子里,简直是要眩晕了她。

两人之间流淌着一丝暧昧,楼焱冥低着头,不知道是有意还是无意,嘴巴刚好对着苏忆瑾的耳朵。

那丝丝从楼焱冥嘴巴里喷出的热气,让苏忆瑾身体紧绷,心里痒痒的,就像是有一根羽毛在挠着她。

“我觉得这样说话挺好的,你不觉得吗?”

楼焱冥带着磁性的声音在苏忆瑾头顶炸开,她不敢乱动一分,只能无措的把小手放在楼焱冥的胸口,阻止着两人之间的距离。

楼焱冥不知道是有意还是无意,在说话的时候嘴唇突然划过苏忆瑾的耳际,她感觉一击电流流过全身,整个人都有些虚软。

苏忆瑾突然推了楼焱冥一下,两人就此分开,一巴掌就这样招呼上了楼焱冥的脸。

“混蛋。”

苏忆瑾拉开门,跑了出去,她没有进电梯,而是跑向了卫生间。

“呵,小丫头,你的爪子还挺锋利的。”

楼焱冥看着紧闭的房门,摸了摸有些疼的脸颊,笑了,如果此刻小马在这边的话,肯定会觉得他疯了。

同类推荐
  • 年少时期的喜欢

    年少时期的喜欢

    年少时喜欢上一个人是不需要掺杂着不单纯的东西,有可能只是因为一个不经意间的举动就会喜欢上一个人……(如果你觉得此文笔风太幼稚或者不符合你的喜好的话,请您略过此文,但不需要您语言攻击什么的;喜欢的多多支持,因为你们的支持是我无限的动力!谢谢~)
  • 恋上我的拽拽小姐

    恋上我的拽拽小姐

    就因为一场邂逅,自己的气质,而踏入了爱情之路,而且还靠自己大脑,感恩自己所爱的人。这条爱情之路会一直顺顺利利么?不,其中会发生怎样的改变?她们会冲过重重考验得到真正的爱情么?一把琴好比一个爱情局,上面的弦就好比是她们的爱,他们之间的弦会不会断掉呢?如果断掉会不会重新接上呢?
  • 穿越之医倾天下

    穿越之医倾天下

    容倾颜,二十一世纪医药世家的继承人,精通医理,活死人,肉白骨,最后却死在自己的亲人手里。慕容倾颜,圣鸿大陆慕容世家嫡出小姐。虽为嫡出,却容貌丑陋,经脉堵塞,是一个无法修炼的废物,更是慕容家族的耻辱。一朝穿越,当她成为了她。再次睁眼,曾经无法修炼的废物,却让所有人都大跌眼镜。素手翻云,逆天改命,让所有曾经瞧不起她的人追悔莫及。契约神兽,炼制仙丹。遇神杀神,遇佛杀佛,誓要让曾经瞧不起她的人刮目相看。当曾经的废物变成惊世奇才,当曾经丑陋的容貌褪去,她已不再是以前的她。这一切,究竟花了谁的眼,惑了谁的心呢?曾经的未婚夫追悔莫及,曾经小看她的家族万分悔恨,却改变不了任何事情。当她站在这个世界的顶端之时,在她的身边一直有着一个他,在为她保驾护航,让她能够自由自在地在天空飞翔。他说,一生别无所有,但求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她说,如君所愿。
  • 从此知更无季夏

    从此知更无季夏

    季夏遇见他的那年,就深深被他的外表吸引。或许是她见识短,不过本也没想会付此一生。后来,她发现自己就是一只知更鸟,爱上了,便不再忘却。她没有夏季的希望,度不过这漫漫冬季;她没有翅膀,飞不出这辽辽大海
  • 国民女神不好追

    国民女神不好追

    【本书是黑历史,文笔只有更差,各位看客手少留情,千万千万不要点进去!黑历史躲避方法:请另寻别的小说(汗,挥手,拜)】 她这半生苦极了,少年有所为,爱笑爱糖,却遮不住她的苦,许甜,谁许她一世甜?许甜这一生肆意妄为,混世魔女一个,却败给了爱情,自我放逐。【剧场一】:“然然,我想吃糖人。”许甜缠着慕泽然。慕泽然看着许甜:“好。”因此,慕泽然背着许甜步行了九里,只为给许甜买一个糖人。【剧场二】许甜抬头看着拥抱她的人:“慕泽然,你怎么在这?”“甜瓜,你来这放逐,我来这追逐。甜筒,我们回家吧,我想宠你一辈子。”〖我原以为你是余生的遥不可及,没想到你是余生的得偿所愿〗『不弃坑√,高宠高虐√,新鲜√』欢迎入抗!(本文纯属虚构)
热门推荐
  • 随身带着兽人军团

    随身带着兽人军团

    杀死兽人,召唤兽人!杀死更多兽人,召唤更多兽人!杀得越多,召唤越多!异界兽人入侵地球的时代,复活的少年获得了“收割兽人灵魂”的能力,一支无敌的兽人军团开始显露狰狞……
  • 你不必完美

    你不必完美

    活着是为了追求什么?什么才是自己想要的?怎样的一生才不后悔?几乎每个人都不止一次在心底叩问过自己这些问题。回答这些问题,既要了解社会,更需认识自我。一千个人眼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但标准答案永远只存于自己心中。涉江而过,芙蓉千朵。生命厚重漫长,却又似浮光掠影。在缤纷迷离的光影交错中,你望见自己的倒影了吗?打开《新语文课外读本:你不必完美》,看看那些名家们是如何看待时间与生命、思索自我与人生吧。
  • 斗破之火影系统

    斗破之火影系统

    我叫萧云飞,我万万没想到我居然穿越到斗破苍穹的世界。我有个每天看我都不爽的弟弟,叫萧炎,每天一脸龙傲天的表情,不过他不敢说出来,因为他打不过我。还有个坑爹的系统,叫“火影系统”天天让我去一统世界,成为斗破世界的主宰和幕后大boss,还总是用抹杀来威胁我,天天打打杀杀多不和谐我只想安静地当一个幕后boss。
  • 为你所致

    为你所致

    “好,说话要算话,要带一辈子。”季柯尘一只手牵着宁雯语的手,一只手拴着狗绳,“这不是我们约定的地方,我再带你去个地方。”“哪?”“民政局。”“啊,你是不是早就想好了?再说现在民政局会开门吗?再说没带户口本。”“铛铛铛铛,你的户口本在我这儿。”季柯尘从口袋中掏出两本一模一样的红色的户口本,“我的也在我这。”“我的为什么会在你哪?”“问叔叔阿姨去,他们俩会给你答案的。”“啊?原来如此。我爸妈什么时候知道的?”“很早之前被他们两个偶然看到了,我一直没告诉你。”“你是不是还有什么事瞒着我?”“没有没有,不敢瞒着老婆。”……路灯下两人一狗,在渐行渐远的走着……
  • 体育老师当球王

    体育老师当球王

    一个立志成为球王的体育老师,重生却得到一个跑偏的系统。坐看这个男人是如何拨乱反正,成为超级巨星。
  • 非君思霈

    非君思霈

    林非思第一次见高君霈就流了口水,而高君霈却一脸嫌弃的看着她。高君霈第一次抱林非思,那是高君霈第一次发出发春式的笑容,也是林非思第一次笑得发出了声音。高君霈第一次录节目,林非思拽着他在摄像头面前说,高君霈是她最喜欢的男生。高君霈在林非思家住下了,每天的日常。“木木非,起床啦,到吃饭时间了,快起床啦。”“不,要睡觉觉。”林非思闭着眼睛摇了摇头。“乖啦,不可以不吃饭的喔~不然高哥哥不喜欢你了。”高君霈让林非思坐在床上。“要亲亲才出去。”“好。”高君霈爽快的答应了。日常二“不告诉我就算了嘛,不过,高哥哥,我还是好喜欢你的。”林非思说完后就在高君霈脸上啵了一个。
  • 鬼妃系列2:太子的鬼妃

    鬼妃系列2:太子的鬼妃

    继第一部鬼妃完后,颜兰又为大家推出一部有关鬼妃的小说,希望大家会喜欢。苏小暖,阴曹地府里的一女鬼,将地府搞得鸡飞狗跳,一个头两个大的阎王只好让黑白无常将此妞丢到阳间去。南若轩,南月国的太子,表面斯文如绵羊,内心腹黑如灰太狼,但是,他有一只天眼,能看到别人所看不到的东西。“这是哪来的刁女?拖出去斩咯!”“你说你是鬼,那好,你把你的头摘下来给我踢!”……“你丫的,老娘好不容易找了个身体做人,你丫的一句话就想把老娘打回原形,老娘跟你拼了……”苏小暖讲某人扑倒。“我真的是鬼,你信我啊!”……时而捧腹大笑,时而泪流满面,男女主角演绎一段不同寻常的人鬼恋。
  • 我家娘子要纳夫

    我家娘子要纳夫

    作为侯门嫡女,她被赐婚公主,她与风流富少定下婚约,她接下某小姐抛过来的绣球,她与王爷谈恋爱,最后,皇上一怒之下,下旨杀无赦……新文求新宠!!!收藏、阅读、推荐、书单统统求,来者不拒!!!
  • 唯爱天使

    唯爱天使

    纪氏的年轻总裁,在一次意外的相遇,见到了自己的心中女神,从此,心系于她。地位的差距,多人的反对,种种的原因,两个人最后能不能走到一起……
  • 伤不起的丽江行

    伤不起的丽江行

    要不是那天正好睡到中午时分,本不会发生这些事情。那是我第四次去丽江。要问我为什么去四次,我也说不清道不明,反正潜意识里面隐约有些东西在萌动,当然,最主要的原因仅仅就是喜欢丽江,喜欢那里的懒洋洋,喜欢那里的好空气。在丽江已经蹲了有六七天,每天一觉睡到自然醒,哪里都不去,喜欢坐在小溪边发呆,看看行人,比什么都强,酒吧,嫌吵,不是很愿意去。那天,一觉醒来已经是中午十二点多了,老规矩,去百岁桥发发呆。从木府的客栈走出来,买了两个粑粑,一个喂自己,一个准备拿来喂鱼。除了下半夜连狗都懒得叫唤的时候,丽江永远是热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