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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告别

红伊自到了凡世,身体也渐渐好转起来,这一日,她醒来精心打扮了一番,插了个青绿的玉簪,袭一身白纱裙盈盈下楼同他们叙话,才优雅地举起一杯热茶放在唇边,身后一阵嘈杂声涌来,只见文一钱大摇大摆地提了两条三文鱼进来,在看到红伊时,两眼放光地将鱼啪嗒一声扔在桌子上,目不转睛地打量着红伊道:“苍天了嘞,我家主子到底对你做了甚,让你这番糟蹋你自己,好端端的一个好男儿逼成个俏娇娘。”

他此言一出,在场的各位皆忍俊不禁。尤其是对面的雪云朗,绝美的脸蛋笑得都扭作了一团,双手还极其配合地捶着桌子。

相比于雪云朗,李桉的表现倒是淡然得多,他只是表情复杂地抬眸看了一眼红伊,转而又斜睨了一眼文一钱,重重叹了口气,谦谦端起茶杯小酌一口。

红伊端着热茶的手抖了抖,美目探了探自己的衣裙,才恍然大悟自己原是男儿装示人,迷迷糊糊睡了一觉,竟把这茬忘了,于是心虚地瞟了一眼身旁镇定自若的沐血,投他一个求救的眼神,然而沐血只是抬起纤细的手指拂去衣袖上的灰尘,摆出一副看戏的姿态杵着下颚微笑着看向她。

她见求救失败,只能露出个无奈的笑容转头对疑惑的文一钱道:“这个…这个我就是……”。正当红伊挠头不知该如何解释时,沐血最终还是轻飘飘地扔来一句话:“阿依本就是女子。”

红伊一向晓得沐血是个慢热之人,性子偏冷,不易亲近,可熟络了之后,总能时不时地冒出一些一鸣惊人的话。

想必文一钱此时定是被这句话雷得外焦里嫩,嘴里震惊得能塞得下一个鸭蛋,他往后一仰,蹲坐在地上抱起桌底的“好兄弟”瞪着溜圆的眼睛发呆。

细细揣摩了这阵子发生之事,难怪在那草屋里见到散发的红伊时,他也有点摸不着头脑。

还有平日只要他一说红伊与沐血是断袖时,二人那要把他吃了的表情,打死他都不会忘记。

如此说来,方才雪云朗的大声嘲笑和李桉无声的叹息都是在讽刺他的后知后觉。

半晌,幡然醒悟过来的文一钱将他的肥鸡又自然地推回桌底,起身搬了个木凳挤进红伊与沐血中间,谄媚地看向沐血殷勤道:“主子,说了你可能不信,其实我早就看出来了,你看我们阿依这婀娜多姿的身段,这如花似玉的容貌,这落落大方的气质,这清新脱俗的结巴,怎么看都是天仙下凡,我之前说的那些胡话也都是闹着玩的,就是为了衬托出你们那坚贞不屈,矢志不渝的感情,希望你好好理解我的煞费苦心呐。”

他甚觉自己头脑灵光,短短时间就把这事缕得清清楚楚,还花尽了毕生所学的成语来遣词造句,就为博得主子一笑,不至于将他衬得多么的愚蠢。最主要的是,他这迂回的话语里句句渗透出他的良苦用心,说不定沐血一高兴,打心底觉得自己是个好人,一路带他行侠仗义也不错。

谁知沐血像是看穿了他的小心思,抿了口热茶道:“自然是理解,毕竟脑子这东西又不是生来就人人都有,不奇怪。”

说罢,屋内又是一阵哄笑,文一钱心灰意冷地拿起桌上的三文鱼落寞地朝后厨走去,桌底的肥鸡探出半个脑袋,拉长脖子地朝文一钱叫着,见其没有反应,索性迈出勇敢的步子随他进了后厨。

时间流淌了数日,眼看黑夜越来越漫长,转眼便迎来了秋季,红伊的生活还是如往常一样波澜不惊,每日摘下一片泛黄的梧桐树叶慵懒地躺在树上。

要么看云卷云舒;

要么看红尾鸲扑打着双翅飞过一座座山川,携来一些奇珍异果放在刚筑好的巢穴里,亲吻着自己的幼崽;

要么看文一钱和雪云朗日日因为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打得热火朝天;

要么杵着下颚呆呆地看着同李桉下棋的沐血,心底像小草挠在手心里发出痒来,偶时李桉也会出神地站在梧桐树下怔怔地看着佯装熟睡的她。

那时她才惊觉原来被人盯着看,脸上怪挂不住的,后来的时日,盯着看沐血后脑勺的次数便少了许多。

自从文一钱晓得她是个女娇娃后,对其尤为尊敬,不似往日那样芋头芋头地大声喊叫,每每见到她都会古怪地瞟一眼沐血,又搓着手暗自揣度自己要是同她太亲近,会不会惹他的主子不高兴。

而他的这些小心思,红伊常常是似懂非懂,一知半解的。

懂的是她看话本里也常说自古男女有别,既然她现在是依着女儿家的打扮生活,就应本着做女子的本分矜持些,这样说来,文一钱同她有距离感,本就循的是礼仪规范,实乃正常之事。

不懂的是文一钱之前毕竟同她经历了生死与共的大劫,无论怎么说,都算得上江湖人称的生死之交了,可为何他们之间叙个话,都要畏畏缩缩地顾及沐血的眼色。

她日日揣摩其中的深意,有一日她悠哉悠哉地躺在树上乘凉,突然想起自己幼时被狼群中的一只小狼崽拖出雪洞撕咬时,那群雪狼龇牙咧嘴地冲出来将其凶了回去,从此那小狼崽看见她眼里都充满了敬畏和恐惧。

她从树上一跃而下,拾起木桌上玉盘里的桃花糕轻咬了一小口喃喃道:“这沐也忒,小心眼了,他该不会,是把自己,当成山巅上,养大她的雪狼了,犹为地护犊子。”

如此说来,她在他心底应是有分量的。

不知怎地,心情便似明月照在树梢般的清明了许多,每见一个人都会露出如花蜜般的笑靥,时常惊得文一钱和雪云朗全身发麻,哆嗦着身子吐出四个字字:“怪哉怪哉。”说罢嬉笑着打闹着溜出醉灵居。

直到有一日她逛庙会时,被一名油头满面的纨绔公子调戏了一番,沐血咻的一下出现将其匆匆拽回醉灵居,轻缓地扶她坐下,为她倒杯热茶解渴,倏尔揽开宽大的衣袖,伸出微凉的手覆在她的额头探了探喃喃道:“没有生病。”

她感受着他手心清凉的温度,心下一阵酥麻淌过,胡乱地一下摇头,一下又点头。

沐血只能落座抚着她的肩膀严肃道:“阿依,以后千万不要在外人面前这样笑,知道不?”

他承认,自己确实是个忒小心眼的王君。

红伊听闻双眸一沉,面上明媚的笑颜僵硬地停滞住,转而不动声色地敛起笑容,露出一张清丽的容颜,便起身端庄地上了楼。

路过楼梯拐角处时,迎面走来的李桉忽然抓住她的手腕轻声道:“阿依,我们一同去雪地里走走罢?”

红伊心下一怔,虽然他们在这停留了数日,可李桉主动同她叙话,这还是头一回,估摸着是要说甚重要的事罢。

她倏尔婉转笑道:“好啊。”

正值大雪骤停,醉灵居外铺满了白花花的细雪,夜幕星河挂在天边,幽凉的气息扑面而来,李桉与她走在厚厚的雪地里,一遍又一遍地默念着阿依的名字,心底蹿出一股无法言说的滋味。

这名字似曾相识。

他同她到底有没有一些渊源。

良久,谁也没有打破静寂的氛围,就这样安静地走了许久,直到快要到雪山村时,李桉才发出清冷的声音道:“阿依,我要走了。”

红伊震惊地看向他,幽蓝色的瞳孔在夜里显得更加的灵动,她吞吞吐吐道:“走,你,你不同,我们一起吗?”

“不了,家父捎书信前来,母亲病重,望我回家探望,就不便同你们久留了。”李桉脸上浸满了悲伤,双眉快拧成了一条线道。

父亲,母亲这些生僻的词语于她而言很是生疏,那是只有在话本上才会出现的词,她张口低声念了几遍,竟有些拗口,面上一阵怅然,学着话本里分别时该说的话道:“好,那,后会有期。”

后会有期,我们还会再见的!

李桉余光扫过身后远处明目张胆跟了他们一路的沐血,心底微凉,佯装冷静地看向红伊道:“好,后会有期,阿依,你多保重。”

他才说完,远处飘荡来一道声音:“喂,李桉,你又想偷偷扔下我跑路。”星星忽闪在天际,月儿隐在星河里,远处雪地里跑出位抱剑咆哮的男子,他拧着壶酒快步走到李桉跟前气喘吁吁道:“喏,这下可以走了。”

说罢朝红伊使了个眼色道:“你杵在这里做甚,再不回去,那雪人都要自己长脚,自己走过来了。”

他口中说的雪人便是不远处的沐血,正悠然踱步到他们跟前,抬眸深深地看了一眼,又朝李桉淡然一笑道:“珍重。”

对于沐血而言,这入了凡世的李桉同在暮雪城初见时的礼居安是无甚区别的,如白月光,镜中花的存在,他们相谈甚欢,却又暗自较劲。

他到至今仍震撼于梦回曲水边湖畔的礼居安义无反顾地抱着红伊入这凡世的壮观场景。

他用生命向自己宣誓:他爱红伊。

苍茫的雪地里留下一串串脚印,李桉目送红伊与沐血离开后,月光将他清寂的脸颊晕染上一层无边无际的忧伤,才转身对雪云朗道:“你知我回去是做甚么?”

“不知,反正我来就是跟着你的,管你去做甚,只要让我跟着就是了。”雪云朗傲娇的喝了一口酒悠悠然道。

李桉哑然,他到现在还记得这个莫名其妙冒出来的少年倚在医馆门前对他说的第一句话:我叫雪云朗,你收留我吧,我们上辈子是好朋友!

在他无数次将其轰出医馆后,雪云朗每日都厚着脸皮上门替他抓药煎药,替他打扫药房,一边抱怨着事多,一边利落地做完所有的重活,闲来无事便不依不饶地拽着他一同去喝酒,听戏。

时间久了,一个人无聊的生活,因为他,也觉得好玩多了。

几日过后,醉灵居门前的梧桐树叶又落了一地,浸没在土壤里等着来年又开出一树的青枝绿叶,红尾鸲一声声的啼鸣划过整个苍穹。

夜晚越来越漫长,来来往往的旅客都急着归家。

在秋去冬来的蹁跹长河里,在日夜交替的时间缝隙里,在每个有红伊和文一钱陪伴的日子里,沐血竟忽然生出一股能永远留在这凡世生活的情愫。

在冬至的最后一个清晨,沐血简单收拾了包裹,领着红伊缓步下楼寻文一钱的身影,在辗转了几个他常去的地方都未曾寻到踪迹之后,沐血微微叹了口气从衣袖里抽出一封飘着梅花香味的信封,放在掌柜台上,便转身抚了抚衣袖上的褶皱,朝立在门外发呆的红伊微微漾起淡淡的笑容。

他快步走出去,轻抚着她的后脑勺道:“走吧!”

红伊仰起扑闪扑闪的睫毛下一双溢满水泽的眼睛,弱声朝他嘟囔道:“不能,带阿钱走么?就算,不能带,也该好好,做告别的。”

她才结结巴巴地说完,一道响亮恣意的声音从不远处传来:“就是,芋头说得对极了,你这黑心主子,又想弃了我同芋头过二人世界。”

他们齐刷刷的目光落在文一钱的神采奕奕的脸上,只瞧见他背着剑牵着好兄弟大摇大摆地走过来笑盈盈地将手搭在沐血肩上道:“你们去哪,我便也去哪。”

沐血愣然地看向嬉皮笑脸的文一钱,讶声道:“你确定?”

他到现在还犹记得文一钱第一次给他说自己无限凄凉的人生经历时,发出感慨的一段话:在这流离失所,人烟荒凉的雪域国,我每天都想着只要能拥有醉灵居这样一家客栈,我就可以高枕无忧快活一世,死而无憾了。到时候,我哪里都不去,就在这醉灵居喝上好的花酒,听最好的折子戏,吃我最爱的肉。

沐血虽不知他到底经历了何人何事何变故,心下一片苍凉,于是在秃头掌柜死之后,便将醉灵居交给他打理。

按理说来,好不容易得来的称心如意的生活,他怎能说放弃就放弃?

文一钱手里掂着一口钱袋子,嘴角上扬道:“走吧,主子只要确保我衣食无忧,我就舍命陪你闯荡江湖。”

说来奇怪,因为遇到他们,在见证诸多人世苍凉,生灵涂炭之后,他竟又做起了这样一个梦:终有一天,他一定能成为一名侠义之士。

说罢迈开步子,掠过红伊向前走去。

沐血皱眉头疼地盯着地上随他走在身后的肥鸡颤声道:“你还要带上它?”

文一钱听闻,转过头赶忙将地上咯咯咯叫的肥鸡抱入怀里,昂然挺胸道:“当然。”说完丝毫不顾身后愁云满面的沐血和暗自幸灾乐祸的红伊,独自大步朝前走去,还不忘挥手示意他们快跟上他的脚步。

灰沉沉的天空像切开了一道口子,忽明忽暗地散发出一圈一圈的光芒,街市上那三道朦朦胧胧的身影越来越小,越来越淡。

醉灵居里内一名肩上挂着白帕,与店小二有着相似眉眼的少年,他忙忙碌碌地穿梭在酒柜与后厨之间,脸上洋溢着世俗老百姓独有的快乐。

而那封飘着淡淡梅花香味的信封终是静静地躺在掌柜台上未被揭开,少年擦干手上的水渍小心翼翼地将它置在红木抽屉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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