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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章

这一天她们的确转了很多地方。实际上,终年沐浴在潮湿空气里的这个如画卷般美丽的地方只要置身其中就是一种美好和享受,根本不需要刻意去追寻什么。这个地方四季如春,但这里的春天阳光和熙、温暖宜人,不像北方的春天时常会狂风大作。这里的春天正如北方的秋天,但只有北方仲秋前后傍晚时分的那种平和的清凉舒爽,却没有响午时分的那种凝滞的干燥闷热。总而言之,这是一个来了就让人不想走的地方。

俗话说一方水土养一方人。图图以前是个有高原红的姑娘,就是面颊上有一团红血丝。这种红血丝不像姑娘们故意涂在脸上的那种化妆用的腮红,使皮肤看起来晶莹剔透,红润诱人,而是片状或团块状的红色斑块,严重影响了美观,因此让拥有此特征的姑娘们异常苦恼。尤其让那些特别注重自身美感的姑娘们忧心不已。因为这种特征不是先天所得,而是后天造就的。这种高原红主要是由于气候环境造成面部皮肤角质层过薄,毛细血管扩张显露于表层而引起的。

而图图不言自明,在所有特别注重自身美感的姑娘们当中,她似乎显得更为注重。因此对高原红也就更加敏感,更加反感。所以,在她正如花似玉的年纪,她曾暗暗发誓,将来一定要嫁到南方去,然后彻底摆脱气候环境对自己皮肤造成的恶劣影响。不晓明说,她如愿以偿了。在这一点上,似乎证明了这样一个不容辩驳的事实:思想意志在某些时候以一种令人费解的力量达成了人们在一定程度上并不抱任何希望的宏愿。

现在的图图几乎焕然一新。她本身肌肤底子就好,嫁到水乡之城后由于终日里生活在这种温暖潮湿的环境中,令人厌弃的高原红就像寄生菌失去适合寄宿的寄主环境一样,完全消失不见了。她的皮肤细腻光滑,白里透红,简直蜕变成一个十足的美人胚子。

因此,她虽然一直承认一世是一个迷人的女子。她的迷人之处与其他所有貌美如花的女子都与众不同。她的容貌称不上绝美,她的体型也不算高挑曼妙。也就是说在她身上找不到任何被认为女性优美特质的那些千篇一律的特点。但令人惊奇的是,只要见过她的人都会对她念念不忘。而且普天之下所有的人都不能否定她不是一个不迷人的女子,大家无一例外的会承认这样一个有史以来最罕见的事实:即她是视觉审美中最让人模棱两可、耐人寻味的一种存在。也就是说,她所体现出的这种神秘的美感,根本不可能导致那种审美疲劳,而究竟会导致一种什么样的结果,没人知道。

图图曾绞尽脑汁的为一世的这种独特的美感下了一个自认为还美中不足的暂时性定论,即她身上有一种与生俱来的高贵气质。如果她了解西方的那些流芳千古的著名诗人的话,她会相信这种高雅气质似乎是任何伟大的诗人都无法用人间言辞来形容的。即便荷马、贺拉斯和维吉尔再世也办不到。她是了解东方的这些永垂千古的著名诗人们的,毕竟她还是念过几天书的。但无论是认识几个字的人,还是完全不认识字的人,可以说李白、杜甫、白居易这三个名字在中国几乎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但即便是这几个高贵之人轮回转世,灵魂复活显然也不敢班门弄斧,毕竟现代的女子和古代的女子多少也是有所不同的。

因此,情急之下,或者只能粗浅的用那样一句众所周知的现代语言简而言之的概括一下,就是腹有诗书气自华。

然而,即便图图曾认为一世的那种与众不同、超凡脱俗的美令人世界所有闭月羞花、沉鱼落雁的女子都望尘莫及。但现时现刻,也就是说这对友人四年后再一次重逢的时候,她还是认为,水乡之城的优越环境已经把她塑造的完全可以和一世媲美了。尽管在这样自认为的时候,内心里多少还有点底气不足。但说实话,她那种吹弹可破的肌肤的确给了她十足的自信。而这种自信无疑是一个女子最好的护肤品。

这一天,图图马不停蹄的带着一世转了水乡之城所有风光旖旎的地方。但一世自始至终都心不在焉。尽管为了避免扫图图的兴致,她在表面上装作意犹未尽的样子,内心里却对什么都不感兴趣。终于,熬到了夕阳西下。这是有生之年唯一的一次,在游玩时,一世如此消沉。况且这次出来的目的又是这么的不同。她是专程出来游玩的,却用如此懈怠的方式敷衍着游玩本身。她像个木偶一样跟在图图的后面,用尽所有的本事演完这场不得不配合的戏。等到这场戏一落幕,她感觉她的脸都僵硬了。她从未觉得自己竟然也可以如此虚伪。因为她深爱着图图,所以就更痛恨着自己。可无论如何,在整个游玩过程中她就是无法提起兴趣。她一心想着那个眉清目秀、脏乱不堪的孩子。心思自始至终都没有离开过他一分一秒。

那个孩子,一经出现在她的生命里,就注定要搅乱她人生的浪潮,就像在她的命运之海上掀起一阵海啸一样。

当天傍晚时分,图图因为昨天预约了去美容院做美容,因此一回到家,略微休息了几分钟,就又急匆匆的离开了。只有一世一个人在客厅里看伊迪丝·华顿的《纯真年代》。刚开始阅读的时候,她无论如何都读不进去。因为她一直在牵挂着对面的那个孩子,不知道他是否还在那所房子里,或者已经离开。但这样的担心是徒劳的,她不可能敲响把他们阻隔在两个世界的那扇门,更不可能没有任何缘由的跨越那道门栏。她没有理由这样做。就像如果她告诉图图她自从听完这个孩子的故事,是如何为他的经历悲天悯地,为他的苦难喊屈叫冤,为他的命运牵肠挂肚的。图图一定会问:你为什么会这样?她答不上来。她知道图图在得知事情的真相后一定会这样问,也知道自己肯定无法回答。因此,她不能让图图知道,所以她把自己的心思和感情掩饰的密不透风。

事实上,在离那个孩子这么近的现在,她的确不知道为什么。人们一直相信所有的行为都是有动机的。某一位知名作家曾在一本书中写过这样一句话:没有动机的犯罪构不成犯罪。一世在读这本书并读到这句话的时候曾认真思考过这句话的意义。她在当时没有思考明白,现在对自己的行为也是稀里糊涂。她的行为似乎没有动机,但她的意志却异常坚定,她依照自己的意志行事的时候也毫不犹豫。“这真是怪事!”她的潜意识曾不止一次的这样惊呼道。

无疑,当她认清这样的事实后,她竭力放下了那种忧虑。不管怎么样,最终她读进去了,而且立刻被书中的内容吸引了。当她正聚精会神的读到阿切尔在歌剧院见到埃伦的这一段时,她突然听到转动门锁的声音。房间里是这样的安静,以致这种声音就像回响在她的耳畔那样清晰。她像被电击一样,突然放下书,跳起来。踮起脚尖走到门口,把一只眼睛放在猫眼上。果然没错,就是使她惊跳起来的那种下意识猜测:那个孩子一直在房间里,此刻正要出去。

他看起来多滑稽呀,但同时他又是多么俊美呀!简直一个无与伦比的冠玉美男。这个孩子之所以给一世留下这样一种印象,其一是因为他把那身脏兮兮的衣服脱掉了,此刻穿着一身十分不合适的衣服。显然这身小巧的衣服已经无法匹配他现在的年龄和身高了。它们紧紧的裹在他的身上,就像古代女人们的裹脚布一样。但女人们的缠足行为是有意而为之,而他此刻的行为显然是不得已而为之;其二是因为他冲了澡,把脸上的污垢都洗干净了。此刻他的那张优于潘安的脸简直璀璨夺目,可以说足以惊艳一世。毋庸置疑,这个‘一世’即代表本书主人公的这位女子,也代表时间这个横跨古今、来去无踪的巨轮。然而,与这种先入为主的深刻印象相比,令一世更难以忘怀的是他的那种不适合他年龄的深沉而忧郁的气质。这种深沉的不经意的显现,让那种十分罕见的老成持重成为一种异象,这种忧郁气质的凸显,给他的那种超凡脱俗的美貌增添了几分高贵之气,使其免于流俗。

他十分慌张的走了出来,就像一个初入行的第一次入室行窃的蹩脚小偷。但他所体现出的这种慌张明显不是因为害怕而是因为迷茫。他一刻不停的离开了这座房子。那张精致绝美的脸所呈现出的那种决绝和坚定的神态表明他对这所房子没有明显的情感。

一世屏声敛气,一听到那个孩子下楼的脚步声,便打开门轻手轻脚的走出去,然后又轻声关上门。悄悄的尾随在他的身后,显出若无其事的样子。就像她和大马路上任何一个人一样,只是朝着自己的既定目的地奔走。这个孩子虽然年龄不大,但个子很高,腿很长,因此走路特别快。一世必须小跑才能跟上他前行的节奏。一阵春风吹过,一世感到脚上一阵凉意,这才发现自己竟然穿着一身随意的居家服,趿拉着一双拖鞋就出来了。就目前的情况而言,这种疏忽大意反而有利于她悄无声息的跟踪行为。凭借自己常年跑步练出来的矫健步伐,她小跑起来轻如一阵风,毫不费力的尾随在这个步伐轻快的孩子的后面,丝毫没让他有所察觉。他从一条柏油马路拐上一条石板路,又沿着石板路逼近一座拱桥。这座拱桥建在一条穿城而过的清澈的河上,只有一个偌大的拱洞,这个拱洞足以并排滑过无数条木筏。此情此景正是小桥流水人家和海上生明月的合成升华版。眼前的这番景色,多年后,当一世一而再再而三不厌其烦的去回顾的时候,一次比一次鲜明,一次比一次生动。每次她的心情都比当时亲历时更加心旷神怡。

只见,一轮明月挂在枝头,河的两岸灯火辉煌。拱桥上人来人往,拱桥下几条木筏随波荡漾。木筏上坐着一些年轻男女们,交头接耳、窃窃私语、出双入对。一些没有说话的人正在一起放着荷花状的许愿灯。波光粼粼的河面上被各色各样的许愿灯点缀的美轮美奂。许愿灯中央的那枚小小的蜡烛一闪一闪的发着光,似乎用燃尽自己的方式诉说着那些年轻人们的美好心愿。当这些许愿灯随着河水慢慢的飘荡到岸边的时候,走在堤道上的行人就会立刻停下来,有的饶有兴致的驻足观看一会儿,有的则干脆走到岸边,像一直坐在岸边的其他人一样,随手捡起一个许愿灯,怀着美好的祝愿看一看上面写着的心灵所愿,然后又轻轻的把它们归还河上,怀着一种希望许愿之人达成所愿的美好心情离开岸边,继续走自己的路。

这一切是如此美好,如此和谐。这一切让任何一个受尽生活非难的人都会觉得活着是一件多么美好的事情。然而,这么美好的景色,这么美好的风情却引不起那个孩子的丝毫兴趣。他一直都目不斜视的向前走着,从不左顾右盼,从不踌躇不前。在人头煽动、声音嘈杂的人流中,一世一边流连忘返的品味着这种独属于水乡之城的风土人情,一边毫不松懈的留意着那个孩子的身影,生怕他一不小心从自己的视线中消失。

他最终在一间酒吧门口站住了。一世则躲在一棵百年老树的盘枝错节的粗壮树干后面,静观其变。在他站在门口游移不定的片刻,一世粗略打量了一下这间酒吧的门面。这间酒吧的招牌异常特别,是一块不规则的长方形深黄色木板,上面有几个大小不同的圆孔。木板上镂刻着几个黑色大字——后街五号,后面是与其对应的英文单词。在这块招牌的两端各挂着一个红色的灯笼,此时正发着一片通红的光,灯笼里面的那枚蜡烛一闪一闪的就像天上的星辰。这两只灯笼似乎预示着酒吧生意的红红火火。立在门口左边的一块小黑板上写着这样几行字:忆江南…文化主题酒吧;水乡城的醉梦之乡,天堂里的琼浆玉液。一世不禁哑然失笑,这几个字硬是把辣酒穿肠过的悲哀描述成了流觞曲水般的高雅。正暗自惊叹挥笔写下这几个字的哪位‘高人’的附庸风雅之技堪称绝伦。那个孩子却推门走进了酒吧,一晃便消失在了她的视线里。

她明明看见他走进了酒吧。但当那扇门在他身后缓缓的合上,把他们再一次阻隔在两个世界的时候,她的心还是紧张了一下。这种紧张感就好像门后潜藏着一个对他觊觎已久的恶魔,他一进去就会被其吞食掉,而她将再也见不到他了。她急忙奔过去,也推门而入。

这是一间非常有特色的酒吧。其最与众不同的一点是完全没有现代感。一跨入酒吧的大门给人的感觉恍若回到了20世纪中叶。显然这间酒吧的装修风格绝对不是为了复古而是为了怀旧。至于究竟是带着什么样的情愫在怀旧也许就是走进之人的因人而异了。此刻,在这酒香弥漫的空间里正回荡着理查德·马克斯创作并演唱的歌曲《此情可待》的悠扬旋律。任何一个只要认真恋爱过的人都会对这首歌曲宠爱有加。此刻还不是酒吧的高峰期,因此只坐着屈指可数的几个人。一世漫不经心的环顾了一圈四周,便向吧台走去。她跨上一个木制的高脚凳。直到这时,她才注意到吧台里的那个年轻的侍应生正在用一道她所见过的有史以来最轻蔑最厌恶的目光虎视眈眈的窥视着一个人,她不由自主的顺着这道目光望去。那颗由于马克斯那首歌曲的动人旋律而满怀柔情的心立刻沉了下去,而且越沉越快。这种下沉不为别的,纯粹是心疼。只见那个孩子在这位侍应生咄咄逼人的目光的威慑下像是做了什么错事一样,弓着腰,垂着双肩,一动不动的站在一个僻静的角落里,目光一动不动的盯着门口,似乎在期盼着什么人的出现。

“他一定在等人,”一世暗自想道,“那么,他究竟在等谁呢?”

这时,那位侍应生怒气冲冲的走出吧台,直直的向那个孩子走去。一世的神经立刻绷紧了,她认为这个年龄比那个孩子大不了几岁的男生要去非难那个孩子,正想着自己该以什么理由两肋插刀时,突然一个秃顶的中年男人走过去制止了侍应生的行为。看他的派头,显然他是这家酒吧的老板。侍应生一开始并不想放弃自己的行为,因为他的整个神态都显示出一种蛮横的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傲慢神情,但最终不得不向老板的意志屈服,心不甘情不愿的回到吧台。一世紧张的心才松弛了下来,她暗暗的舒了口气。她盯着年纪轻轻的侍应生的那张由于隐忍的愤怒而扭曲变形的脸,不禁想道:“他的处境略微比那个孩子强一点,他就可以这么目中无人、明目张胆的去非难他,只是因为他一眼便看出那个孩子即没有还手的勇气,也没有还手的能力。他也许并没有什么其他的非此不可的理由,只是因为这个孩子不仅无亲无故、无依无靠,而且手无缚鸡之力,他便可以大张旗鼓的轻视他、侮辱他、嘲笑他。那个孩子本本分分、规规矩矩,并没有招惹他,而他却总是看他不顺眼,总想找他麻烦,急于给他点颜色看看。这究竟是为什么?”

一世一边在心里暗自问道,一边依旧目不转睛的盯着那个刚刚走回吧台的侍应生的那张愠色过浓的脸。而现时现刻她不得不承认这样一个令人心痛不已的不争的事实。那便是,这个年轻人之所以会去毫无缘由的欺辱另一个比他更年轻、更弱势、更需要帮助和关怀的孩子,只是因为他们处在同一阶层,而他又略微比他有点优越感。如果那个孩子的处境比现在还要糟糕,也就是说和这位侍应生的处境相差十万八千里,他根本不会去欺辱他,他甚至于都懒得去搭理他,因为这样做显然会脏了他的手;假如这个孩子的处境比他优越很多,也就是说达到了他望尘莫及的地步,他也不敢去欺辱他,甚至于构不成嫉妒,其实连羡慕都谈不上。他只会远远的、平静的观望。因为事实和经验证明:人们对于自己无论如何努力都达不到的高度,除了敬仰和崇敬,便无计可施。羡慕和嫉妒通常会在这种情况下发生,即欲达到还没达到,急于达到而又欲速而不达,或者明明可以达到却由于某种原因暂且无法达到的情况下。换句简单的话说,人与人之间只有差距不大的时候,才会产生嫉妒和羡慕之情,而且这种差距的微妙之处决定着羡慕和嫉妒的强烈程度。而且这种羡慕和嫉妒通常发生在比较熟识或者异常熟悉的人之间。我们不得不相信人们对于绝对的陌生人根本不会轻易的产生任何的情感倾向,因此对个人本身构成威胁或者伤害的往往都是身边的熟人。

“他对自己的生存处境并不满意,却要把这种怨气发泄在无辜的人的身上。道理何在?”一世愤然的自问。

这时,她不禁想道,这样的情况在日常生活中经常发生。她不知道人们为什么那么容易动怒,而且这种怒气的发泄通常会连累那些与他毫不相干,且异常无辜的人。一个倒霉蛋成为怒气发泄者的牺牲品,并没有其他的什么缘由,只是因为他刚好运气不好,挡在了怒气冲天的枪口上。而且,这些总是动不动就发脾气的人,通常都是一些平庸无能之辈,大多数吊儿郎当,不谋正业,嗜酒如命,好赌成性。这些人某些时候连平庸之辈都称不上,而是一些得过且过、苟且偷生之徒。他们的生活没有高尚的目的,就是维持基本的心跳频率。自己活一天算一条也就罢了,还要在苟延残喘中牵连着别人,把别人平静的生活搅的鸡犬不宁。这种人由于自己懒惰无能,不求上进,却对一切都抱怨连天,认为造成自己可悲处境,觉得事事不爽的根本原因不是自己的懒惰而是外在的一切他不想深究也不愿深究的因素。

举个最简单而又十分典型的例子。一些赌徒总存在侥幸心理,希望进赌场前骑着自行车,出来后能开宝马。因此,他们兜里揣着几百块钱便心潮澎湃、斗志昂扬的走进赌场,但刚输了一百块钱就开始郁郁寡欢、心情不爽了。于是眼里立刻横出一根梁木,看什么都不顺眼。不是服务人员服务不周到,就是赌博机有猫腻。于是一边觊觎着机会准备和服务人员大闹一场,一边寻思着如何把那台吃钱的机器砸个稀巴烂,以解自己心头之恨。最终的结果是:机器毫无感情,他即便把它一把火烧了,想必机器也不会受伤。最主要的是,这可悲的赌徒也不敢动机器一根毫毛,因为赌博机都异常昂贵,一旦损坏就有不得不赔偿的危险,因此所有的赌徒对机器的那种不要其命不解其恨的报复心理都是有心无胆的小人之举。这样一来,那些可怜的服务人员就遭殃了。只要赌徒们输钱了,无论他们如何笑脸相迎都无济于事,无论他们做什么都鼻子不是鼻子眼不是眼。于是,赌徒们花样百出的找茬行为无一例外的最终结果是:那些可怜巴巴的从业人员,这些以‘服务为生、隐忍为荣’的人都被天底下最污秽的语言之雨淋漓尽致的从头浇到脚,然后整个身心都浸泡在侮辱的深海里,从肝到肺都被气愤的狂风席卷一通。最终,这些由于拜特殊职业所赐的无辜中枪之人只能找个僻静的角落暗自平复即将决堤般的激愤心情,暗暗的在心里骂上几句,然后依旧摆出一副憨笑可掬的神态,继续敷衍着生活的这最粗俗不堪的一面。无疑这是赌徒们的可悲之处,也是这些从事服务行业的从业人员们的不幸之处。而正是这些人,相互非难着彼此,憎恨着彼此,又不得不隔三差五的打着交道。因为前者的好赌成性绝不会轻易改掉,而以服务为生的后者也对此几乎无能为力。

毫无疑问,这些人几乎都处在同一阶层。但凡跳出这个阶层,这种矛盾冲突就不会这么尖锐,造成彼此的伤害和非难也就不那么明显,但这就是事实,一种残酷的生存现状。一世的思想之箭射的越远,理性之矛钻的越深,她的感性之心就沉的越低。最后她痛苦的截断了通往哲学之境的羽翼,决然的跌落到现实当中。

“为什么同类要相残这是哲学家的问题。”她用这样一句话来安慰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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