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7996900000032

第32章

一些年轻男女,由于一些特殊的原因单身了很多年,某一天突然遇到一个人,这个人即刻就住进了自己的心里。于是,这个多年来从未被爱情滋润过的人,由于一向干涸的心田猛然被恋爱之雨灌溉了,便在那块曾寸草不生的贫瘠土地上顿时冒出无数棵浮想联翩的参天大树。由于这些参天大树并没有经过破土发芽,茁壮成长,因此就像海市蜃楼一般极容易幻灭。但在幻灭之前,这些被遐想操控的男男女女还是用世界上最令人惊叹的想象力,抓住一切机会,淋漓尽致、漫无边际的进行了一番最动人的想入非非:他(她)会不会成为我的新郎(新娘);无疑,他(她)就是我的新郎(新娘),我苦苦的等待了这么多年,不为别的,只为等待他(她)的出现,如今终于梦寐以求了;他(她)一定会和我走进婚礼的殿堂,我穿着礼服她穿着婚纱(我穿着婚纱他穿着礼服),彼此牵着手,沿着玫瑰色的红毯在众目睽睽之下走上炫目的舞台,在所有亲朋好友的见证下,互换戒指,相互拥吻,约定此生。

如果说木森没有这样想入非非过,那显然是低估了他的想象力。

即便第一次邂逅时,他没有这样想象过,那也只是因为他还没有看出这种可能性,即他和她之间注定要发生点什么。事实上,在飞往西安的飞机上,他就坐在她的身边,离她那么近,甚至于能感觉到她体温的热度和呼吸的频率,以及在她熟睡时,他无比真切的听到了她所发出的那种轻微的鼾声。有生之年,他从未听到过一个女人打鼾的声音。而当这种并不雅观的响声逼迫他的耳鼓的时候,他的确没有感到哪怕一丝一毫的厌恶,反而觉得新鲜而有趣。即便在这一时刻,他依旧没有从这方面考虑,即她会在未来的某一天突然走进自己的生活,像雨后彩虹一样点缀了自己生命的天空。

然而,当飞机降落在西安机场,他平静的离开坐在他身边的那个给他带来一种无法说清的别样感觉的女子时,他以为从此以后再也见不到她了,她就像他生命中所有与他擦肩而过的人一样,错过后,便犹如从未擦过肩。可是,在行李提取处,他再一次看见了她。实则,她一出现在那个人头煽动、喧闹骚动的大厅,他一眼便看到了她,就像他在内心深处一直在期盼着她的出现一样。他没办法不注意到她,其实,当她在飞机上被肚子咕噜咕噜的呼叫声惊扰起来,睁开眼,他不动声色的微微侧过脸看到她的那张无法描摹却绝对倾国倾城的容颜时,他的潜意识便坚定不移的认为从此后只要这个女子出现在他的视线范围内,他便无法忽视她,但他的意识却羞于承认这一事实。因为男子主义或者男人的自尊心让他固执己见,他执拗的认为像他这样一个风流倜傥,年轻有为的单身青年不该这么轻易的就臣服在第一次见面的女子的娇美容颜下,这样有失体面。可是,当他第二次在转盘的对面看到她那忧郁而坚定的身影时,他竟然情不自禁的举起手向她挥了挥,那种自认为的有失体面变成了心甘情愿的颜面扫地。当他拉着旅行箱走在她的身后,看到她周身显现出的那种罕见的斗志和勇气的时候,他就像被来自她身上的一股魔力吸引一样,几步跨到她的身边,用一种连自己听到后都感到脸红的动人而亲切的声音和她攀谈起来。而在不得不分手时,他又是那么的恋恋不舍,简直到了依依惜别的程度。

现如今,时隔半个多月,他竟然又遇见了她,他在内心里悄悄的认为这是他们的第三次相遇。而这第三次的相遇,他自认为非同一般,而且还是在这样一种场合,即在这样一间别致的酒吧里。因此,当他坐在角落里静静的凝视着她的那张精致动人的脸,瞥了一眼她脚上趿拉着的那双拖鞋,打量着裹在她身上的那身随意的居家服,尤其是欣赏着她那自信而稳重的行为举止时,那种充斥着癫狂情感的想入非非即刻跃然脑海,而且比天底下所有人的遐想更唯美浪漫,与此同时,更强烈的渴望这种想象变成现实。

木森是这样一位男士。他成长的家庭环境和他所接受的教育使他从不为感性的情感所左右。他认为,一个男人必须服从理性的指引。他看不起那些为情所困、要死要活的男男女女,认为这是世界上最愚蠢的傻瓜所干出的最白痴的事情。因此,作为一名声名远扬的律师,他从不代理感情纠纷案件。也正因为他把理性看的比什么都重要,自然而然也就忽略了感性情感的发生。因此在他三十岁的年纪依旧没有近过女色。在他这方面,他根本没有恋爱过,事实上,他几乎从未对任何女子产生过爱慕之情。

然而就是这样一个由于职业习惯,在有生之年只讲求真凭实据的男人,当遇到一个突然打动了他的那颗铜墙铁壁般的理智之心的女子时,他竟然不知不觉自己敞开了那扇紧掩的心门,而且比天底下最感性的人还要感性。因此,当他刚刚得知这个触不及防走进他生命的女子的真实姓名时,却横空出世一般又冒出另一个名字,而这个名字和这个女子的名字联合起来竟使他产生了一种莫名所以的恐慌和不安。

这一刻,随着静谧无声的延续,他的这种惶恐不安变成了一种攫取他生之给养——灵魂——的害怕。他害怕他刚刚意识到必须得到的某件珍贵之物其实早已朝不保夕。

就这样,就在此时此地、现时现刻。这对青年男女肩并肩坐着,却不得不缄默不语。一个郎才,一个女貌,一切的现实因素都使他们看起来般配到无法再般配了。而且他显而易见对她产生了情愫,一种男女之间最自然、最纯洁、最热烈的情愫,可是这种情愫却在他们之间起不到任何该有的作用。就像奔跑在道路上的马车突然停止不前了,于是赶车之人跳下驭座在车毂处点上些许润滑油,竟然发现毫无作用。驾车之人立马疑窦重生,感到十分惊奇。其实,他若仔细检查,便会发现导致车轮停止转动不是因为车抽生锈而是因为车胎没气了。有那么一瞬间,木森的心里也像没有摸清问题的根本原因的驾驭者一样疑窦重生。但车夫由于驾车多年经验丰富,很快便会发现问题的实质,但木森就不尽然了。他自以为自己掌握着理性这面透视镜,因此对任何事情都能一眼洞穿。但其实从未经历过爱情的他对此一无所知,他既不了解女人,也不了解爱情。他尤其不知道爱情和理性就像水与火一样,两种性质不同的东西根本不能相容。这就是为什么,当他高举理性这面旗帜的时候,他从未遇到爱情,而当爱情这面旗帜突然迎风飘扬时,他竟然从一个无比理性的人摇身一变成为一个他所认为的感性的傻瓜。

假如在命运的征程中,他们早一点相遇,事情也就不会是这个样子了。但他们偏偏在这时相遇了。但这一刻,正是对他们之间的故事最不利的这一刻。好比一个人一路风尘仆仆赶着要去一个想念已久的目的地,在经过最后一块沼泽之地时,却被大自然所设计的最巧妙的机关——流沙——吞没了。此时木森极具下滑的消沉心境,正如那随着液化的土壤越陷越深的绝望之人的心境一般,突然感到一阵挣扎无望的力不从心。在寂然无声了片刻后,他用令自己听到后都哑然失色的有气无力的声音问:“莫非你们真的有什么渊源?”

“什么什么渊源?”一世不解的问。

“你和叫永恒的这个人?”

“我根本不认识他。”一世回答的很坚决,这也的确是实话。可她脸上的表情却不这样认为。而木森一眼便看清了这一点。

他的心几乎沉到了谷底。

他想看看这个叫永恒的人究竟是个什么样的男子。于是他转过脸,但他立马又调回了头。是什么原因让他什么也没看清便立刻惊慌失措的转回了脸呢?是这样一幅画面:就在他转过脸的那一瞬间,仲馗拉着永恒的手腕向他们这边走来。

当时,仲馗正扭过脸看着永恒,因此没有看到把探寻的目光投向他们的木森。几乎是木森刚刚转过脸,他们便坐在了最靠近吧台,放在地面正中间的一张桌子上。也就是说他们不当不正,好像故意的一样,正好坐在了一世和木森的背后。而仲馗的背几乎紧贴着木森所坐的那个高脚凳。仲馗一坐下就迫不及待的发表演讲一样对永恒说了很多关于第一次的那番话。他的话还没有说完,另一个高挑纤瘦的女侍应生便走上前为他们提供无比周到的服务。

如果这是在国外,作为一个孩子的永恒会被这位女侍应生立马赶出去。因为在国外这样的事情至少发生过。可惜这是在国内,这样的事情发生的可能性微乎其微。即便大家都认为一个还未成年的孩子大张旗鼓的坐在酒吧里不合适,但绝没有人会出来制止。退一万步说,即便在酒吧的门口立着一块牌子(事实上,酒吧的门口的确立着一块牌子,但这块牌子就像现如今盛行的所有形式主义一样,充其量只是一个幌子而已),上面明晃晃写着这样几个大字:禁止未成年人入内。当一个未满十八岁的孩子进来时,也不会有人制止。这是因为,这个孩子不是看到这个不良现象的任何一个人的孩子,因此,既然不是自己的孩子,当然与己无关。

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是一世生活的这片广袤无垠的沃土上的一种最稀松平常的现象。冷漠是人们的一种惯常行为,不愿‘惹是生非’是大家认为最机智的表现行为之一。这种行为体现出人们普遍没有仁爱之心,同类之间缺乏互助行为和友爱之情。驱使人们不得不违心聚拢在一起的根本动因完全是因为一些蝇头小利。只有在共同利益的诱使下,人们才会彼此坦诚相待,而这种真诚也是局限在共同分享和觊觎一些利益的前提之下。一旦这种自私自利、互惠共赢的关系解体,也就是说彼此‘勾结’在一起也无利可图时,这种‘亲密’的关系也就不复存在了。所以,只要是和金钱利益无关的任何举措,无论这种举措在实施时能体现出多么伟大的博爱精神,人们都不屑无缘无故的去履行。也就是说,在当代,像史怀哲博士和特蕾莎修女那种被仁爱之心所驱使而履行生而为人的基本行为的人几乎连屈指可数都谈不上了。

其实,西汉著名史学家、文学家司马迁在《史记》的第一百二十九章“货殖列传”中的一句话已一语道破了维系人间百态全貌的核心链条: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正所谓:无利不生情。基于此,十六岁的永恒坐在酒吧的正中间,在众多个人因素和社会因素的推波助澜下,大张旗鼓的喝下他人生的第一杯酒,就像一个七八岁的孩子在众目睽睽之下抽起他人生的第一根烟是一样的,世人的那种病态的麻木和人性扭曲的冷漠,使他们普遍认为这是再‘正常’不过的行为了。

正是这种泛滥成灾的“正常行为”让这原本鸟语花香、繁花似锦的人世界乌烟瘴气到令人作呕的程度。每一个人,正如但丁《神曲》中的一句话所言:虽生之日,犹死之年。

仲馗和永恒坐的离一世和木森这么近,以致让这两个在某种意义上对彼此所处之境毫不知情的人噤若寒蝉。但有一点不同的是,木森由于对仲馗的了解,多多少少洞悉或猜测出一世表情变化的原因。但一世对木森的处境却一无所知。

其实此刻,即便一世转过脸直直的面对着他们,仲馗也绝不认识她,而永恒更不认识她。她的担心完全是不明就里之人的庸人自扰。但木森的情况就不一样了。与他合开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代理着仲馗的法律顾问这一职务。这位合伙人和仲馗之间的关系可谓异常复杂。想当初,仲馗来到他的事务所,是想让木森当他的法律顾问,但木森委婉的谢绝了。因为只要是生活在那座城市的人,无不对仲馗的事迹有所耳闻。木森当然也不例外。以木森的聪明才智判断,仲馗此人做事绝对不干净。因此,不管他愿意支付那么诱人的工资,他都不愿拿自己的清白之身去蹚他的那趟深不见底的浑水。就此,他们之间就结下了不痛不痒、不深不浅,却也不能释怀的梁子。在仲馗这一方,木森这个乳臭未干的小子竟然这么目中无人不愿给大名鼎鼎的仲馗一个薄面;而在木森这一方,你一个不走正道的狡诈之徒,竟然非要恬不知耻想走一条光明正大的坦途,而且非要让我给你开辟这样一条只有正人君子才有资格踏上的通途。因此在这件事情发生后,他们二人的内心对彼此都有了主观看法,由于立场不一样,这种看法就多多少少生出了几分敌意。

在本地,如果没有特殊情况,他们从不正面接触。即便在外地,他们也尽可能不与对方当面打交道。有些事实在是推脱不过去,总要有个第三者出面去周旋。而这个第三者通常都是木森的那位见钱眼开、唯利是图的合伙人。这位合伙人是木森的大学同学。他们虽然在一个班级上了四年本科,却并不十分了解彼此。由于对法律事业的共同爱好,研究生毕业后,由于一个机缘巧合,他们共同开了这家律师事务所。由于木森的股份比他的那位大学同学多,因此事务所的名字就以他的名字命名。但合开事务所不到半年的时间,木森就发现他的这位大学同学其实一点也不适合当他的合伙人。但由于彼此之间多年的交情和错综复杂的关系,又不能一下子完全撇清那种事务上的联系。因此,他不得不一直不动声色的与这位心机颇深的大学同学小心翼翼的周旋着。在此期间,他的隐忍一而再再而三的超越了他自认为的底线。他一直想等到有利时机让他退出事务所,但这样的机会到目前为止一直都没有出现。

因此,基于这种特殊的背景,他先看到了仲馗,便不想让他后看到自己。其实,他第一次转过脸瞥见仲馗的时候,就知道自己该离开了。但由于坐在自己身边的这个女子的缘故,他无论如何都下不了决定,迈不开腿。而此刻,他背对着这位不义之人,感觉异常不舒服。与此同时,即便在这种情况下,即仲馗随时都会发现他,而他们不得不在努力避惮了无数次后,却很可能要在此时此地极不情愿的照面时,他依然不舍得撇下一世。或者可以这样说,他不愿就这样轻易的离开这位他第一次见到她,便对她念念不忘的女子。于是,他坐在那里,眼巴巴陷入了一世并不了解的进退两难的境地。在不得不沉默的这当儿,他意兴阑珊的抬起眼,看到离他不远处有一支笔和几张质地精良的餐巾纸,便伸手拿了过来。他飞快的在餐巾纸上写了几个字,推在一世的面前。

一世垂眼一看,上面写道:你愿意换个地方坐一坐吗?

两个人肩并肩坐着,却要用这种最古老的方式进行交谈。这种情况在通讯如此发达的当代,尤其是他们这两个人已经到了三十而立的年纪,他们此刻正在做的这种被认为小儿科的‘游戏’放在任何情况下都显得不伦不类、可笑至极。然而,说来也怪,这种幼稚的行为放在这间酒吧,放在他们四个人现在所处的这种四脚关系中,却正当和巧妙的不能再正当和巧妙了。一世和木森在进行这样的交流之前并没有事先用眼神暗示过,但一种莫名的感觉却让他们心有灵犀,一世一看到木森在餐巾纸上写字,就立刻认为这是目前最对的行为。至于为什么他们必须用这样的方式进行交谈,这时,她根本没有时间去想。也就是说,她知道自己必须缄默不语的原因(其实她的谨小慎微完全是多余的,可她自己并不知道),却并不知道木森为什么也要这样做。

一世转过脸看着木森,断然的摇了摇头。

木森又在下面的空白处写了几个字,然后又推在她的面前。

“为什么?”他问。

这一次,一世先是瞥了餐巾纸一眼,然后默默的看着他,脸上毫无表情。其实,这时一世的毫无表情是因为她立刻便陷入了忘我的沉思当中。她考虑着叫永恒的那个孩子的处境。想到他之所以堂而皇之的出现在这里只是为了等待仲馗,而她之前所推测的仲馗的目的显然正在应验。他们是因为之前在公园里所约定的她所不知道的事情才出现在这里的。因此,她绝对不能离开,她必须探究清楚仲馗到底要对永恒做什么。

但木森一点也不明白一世的内心活动,他认为一世的无动于衷是对他绝对的拒绝。他正怅然若失之时,酒吧里突然想起电影《卡萨布兰卡》的插曲《As time goes by》抑扬顿挫的旋律。木森立刻拿起另一张餐巾纸飞快的写了几行字。写完后,一边意味深长的盯着一世的脸,一边把这张留下自己龙飞凤舞的笔迹,进而一跃跻身鸿雁传书级别的餐巾纸径直推在她的面前。一世把目光慢慢的从木森严肃的脸上移到餐巾纸上面,只见上面写着这样几行刚劲有力的字:全中国有那么多的城市,城市里有那么多的酒吧,而我们偏偏第一次前往同一座城市,第二次走进同一间酒吧。基于此,你为什么不给我一次机会呢?

一世默默的读完这几个字,笑了笑。她平静的从木森的手里接过笔,在那几行字的下面写了这样几个刚劲娟秀的字:看来,你喜欢那部电影?

木森又从一世的手里拿过笔,紧接着写道:当然,难道你不喜欢?

一世的回答是:我更喜欢《魂断蓝桥》。

木森问:为什么?

一世回答:因为在那个爱情故事里没有第三者。

木森目不转睛的盯着一世的侧脸,很长时间都没有拿起笔。但随后,他继续写道:看来你是个完美主义者,也是个奉行纯洁爱情的人。但在这一物欲横流的时代,你认为还会存在那种纯洁的爱情吗?

一世并没有作答。他们没有再交谈,只是默默的坐着。

与此同时,在他们进行那场别样的谈话时,坐在他们背后的仲馗已经无声无息的把两杯洋酒让滴酒没沾过的永恒喝下了,由于他干净的身体第一次被酒精迷醉,因此,第二杯酒一喝下,他便一头栽倒在桌子上。他几乎什么都没说,也什么都没做就不省人事了。而这正是仲馗约他来此地的真实目的。他不会给他任何思考和拒绝的机会。他会让他在以后的回顾前路时并没有看到前路险恶,而只是一片茫然、黯淡无光,因为无迹可寻,也就无人可怨。所以,他自会认为这就是自己唯一的命运,因此只能默默的接受。

同类推荐
  • 姜少,你老婆又跑了

    姜少,你老婆又跑了

    合法的丈夫不能人道,还丧心病狂地为别的女人把她卖给姜少换取好处!这种恶心的男人不离婚难道还留着过年用吗?可她没想到买了她一夜的姜少竟然还会找上门来!他说:“离婚,跟了我。”她气急败坏,谁不知道姜大少心里有个白月光,她才不要给人当替身!谁料这个霸道的男人竟然布下天罗地网让她无法逃离--情节虚构,请勿模仿
  • 被错过的你

    被错过的你

    类似于《请回答1988》里面那种大院街坊之间的感情,其中有友情、亲情、爱情。故事以80后的视角讲述自己从童年成年的成长经历,主要讲述了住在厂家属大院的几户人家的故事,描绘温暖的亲情、邻里街坊小市民传统的爱情与友情的故事。
  • 霸少追妻忙

    霸少追妻忙

    “你知道的,没有我,你就会死。如果你选择了我,那我会娶你做我的妻子。”他知道自己已经爱上了这个女孩。即使知道她是危险的,冷漠的,却如同飞蛾扑火一般,将他引入无底的深渊。
  • 竹马恋青梅

    竹马恋青梅

    【青梅竹马,双高干,青春无敌,简约家庭风,抽风爆笑型,偶有抒情实属摔坏脑子,全文属于重口味的小清新】【因火结缘】陆溜溜这辈子后悔事就是小时候喜欢玩火柴,却一个不小心给邻家腹黑大哥哥的屁股上留下不可磨没的印记,从此惹上一个大恶魔。从此她就被某只无限制欺压。【爱情来了】“……你虽然欠欺负,但我有没有告诉你,只有我能欺负你呢?”青春气息是有的,流氓气息也是要有的,不然怎么追得到媳妇?所以,只有某只知道,平时谦谦君子、温文如玉的任朗其实就是一只披着死猪皮的操神。【有了误会】媳妇跑了,任朗冷哼,你跑得掉吗?被人欺负了?任朗冷哼要交男朋友么?任朗依旧冷哼但是溜溜发现,凡是欺负过她的人都没有在她眼前出现过。凡是对她示过好的男子第二天见着她便如避瘟疫,附带缺胳膊断腿。【无赖追妻】当某只极度频繁又恰到好处的出现各种骚扰时,妹子火了。“任朗,你特么的有意思么,有意思么,从小欺负我不算,但在还要设计我的人生,你特么的有什么权利。”“媳妇……”“你特么的给我滚,谁是你媳妇,滚,以后不要出现在我面前。”“你胚胎还没有发育就是我媳妇了,媳妇,我都这么老了没人要了,你可要负责!”谁特么的以前嫌她怂,打死也不要她的。谁特么的以前嫌她肥,老是戳她硬伤的。负责?去你祖宗的。【打渣夺权】涉及到家族权势,因为某人的撑腰某只打的实在是欢快,傲娇的让人实在受不了。“陆溜溜,你特么的别太过分。”对方火大吐槽。任朗冷艳眉眼:“我宠的,你有意见?”【幸福生活】腹黑老狼成功扑倒媳妇很多年后,溜溜窝在任朗怀里在阳台晒日光。傻蛋食指不安分的这按按,那摸摸,捏着嗓子轻柔柔问:“老公,当年你为什么喜欢上我的?”“忘了。”狼就从不做亏本买卖某妹子不死心,手指已经滑进衬衫:“老公,说嘛。”最终结果的某只被下锅煮熟,吃干抹尽也未得到答案。老狼看着怀里欺负着长大的媳妇,笑得风华妖孽而满足,语间宠溺:“你那么傻,我怎么舍得离开你让人给欺负去了。”简介无能,欲知详情请细读文章,写文凭良心,严禁模仿抄袭!文文分年幼无知篇,情窦初开篇,赖脸追妻篇,情比金坚篇。男主是要腹黑的,女主是要慢慢成长的,双方家长是要傲娇的,男配女配也是要来串门的。
  • 宠妻如命:老婆,跟我走

    宠妻如命:老婆,跟我走

    (百分百宠文,男女一vs一,欢迎收藏)洛溪月被迫回国参加姐姐的订婚宴,谁知,被欺负,被蛇咬……间连受创让她不再相信亲情。幸好,有你在我的身边……往后余生,请多多指教!
热门推荐
  • 名师风范:忆黄昆

    名师风范:忆黄昆

    《忆黄昆》生动具体地记录下了黄昆先生的点滴事件,以及作者亲身感受到的黄昆先生严谨的治学精神和高尚的品德,并且附以大量珍贵的照片。娓娓道来,仿佛黄昆先生的音容笑貌又呈现在读者面前。让读者从而认识这一段历史,并从中受到启发和教育。 黄昆院士以世界著名的物理学家而为世人所知,他对固体物理做出了开拓性的重大贡献,在学术上堪称一代宗师,殊不知,黄昆先生也是一位满怀热情、身体力行、卓有成效的优秀教育家,作为中国半导体事业的奠基人之一,他用他人生中最年富力强的26年(32~58岁)在高等教育战线上为中国培养了一代甚至几代半导体科学技术和研究方面的栋梁之材,使中国的半导体事业能从无到有,迅速发展壮大,跟上国际迅猛前进的步伐,站在世界的前列。
  • 火影之瞳鮎

    火影之瞳鮎

    在遇见你之前,我并不知道存在的意义,可遇见你之后,我的生命里全部是你。鼬哥,如果你一定要走这条路,那么至少,让我陪在你的身边好吗?
  • 绝世女帝

    绝世女帝

    一朝穿越,成为亡国公主,背负复国大任,死里逃生,她逆天成凰,废材变强,复国报仇,成为绝世女帝。他,金狼国战神王爷,冷傲霸道,所向霹雳,却唯独对她情有独钟,患难与共,倾尽一切,与其并肩作战,君临天下!
  • 追妻无门:女boss不好惹

    追妻无门:女boss不好惹

    青涩蜕变,如今她是能独当一面的女boss,爱了冷泽聿七年,也同样花了七年时间去忘记他。以为是陌路,他突然向他表白,扬言要娶她,她只当他是脑子抽风,他的殷勤她也全都无视。他帮她查她父母的死因,赶走身边情敌,解释当初拒绝她的告别,和故意对她冷漠都是无奈之举。突然爆出她父母的死居然和冷家有丝毫联系,还莫名跳出个公爵未婚夫,扬言要与她履行婚约。峰回路转,破镜还能重圆吗? PS:我又开新文了,每逢假期必书荒,新文《有你的世界遇到爱》,喜欢我的文的朋友可以来看看,这是重生类现言,对这个题材感兴趣的一定要收藏起来。
  • 校花之至尊高手

    校花之至尊高手

    少年高手陆辰在酒吧里救了个知性美女。第二天开学,他发现讲台上的女老师竟然是昨天的那个美女。更巧的是,家里偷偷给陆辰安排的校花未婚妻也在这个班……大学校园,陆辰的生活是非常的有趣了。
  • 女相

    女相

    在精心策划下,他死了,死在一场意外的大火中。虽然有点意外,但天灾人祸谁也避免不了,任你是堂堂一国宰相也再所难免。很合乎情理的布局。就不知那个人看到焦黑的尸体是什么样的表情。当然,不能亲眼所见是有些遗憾,但是跟未来的自由相比,这小小的缺陷不算是什么了。推开客栈房门,早上清新的空气迎面而来,他不觉得深深的吸了一口气,轻轻的闭上了眼睛,细细去体味第一缕阳光拂在脸上的感觉。想到即将来临的日子,他不由的笑了......女相:一群(非舞群):写意天下40576664三群(晓歌群):情归何处41581275
  • 小众行为心理学

    小众行为心理学

    有这样一群人,他们常常被视为疯狂的人、不正常的人,很少有人用正常的眼光看待他们。通过《小众行为心理学》,作者将带我们带入这个疯狂的、不可思议的世界:也许,他们平时看起来比正常人还正常,可他们的荒谬行为却常常令人感到震惊。《小众行为心理学》视角独特、思考深入,以通俗幽默的笔调刻画了各种千奇百怪的人,不仅让人一窥人类行为中隐秘部分的真相,还引发人们对当今世界状况的种种思考。
  • 绝世三部曲之玉剑

    绝世三部曲之玉剑

    一段恩怨情仇,两代人的宿命,同宗兄弟为何兵戎相见,为夺宝器又将掀起怎样的血雨腥风,一切因玉剑而起,又因玉剑而落
  • 乙亥北行日记

    乙亥北行日记

    本书为公版书,为不受著作权法限制的作家、艺术家及其它人士发布的作品,供广大读者阅读交流。汇聚授权电子版权。
  • 罪妖祭

    罪妖祭

    一道星芒划破天际,一颗星辰陨落于世枯殊末路,“守不住星辰,留不住你。”妖族四方,煞火再燃;沉浮之间,城华已落。“我一直以为对的,却错的无可挑剔,我一直以为错的,却正确的如此坦坦荡荡。”闵月已断,红瞳依然。那一处,古钟长鸣,归来时已是冷然。——我一生都活在阴暗之中,当你一心想拉我出来时,我只会将你往深渊越推越深。——我不会试图拉你回来,我只会和你一起,坠入深渊。……处于世界的另一平行星陆———妖族大陆。四方之内,风尘已变。为寻回祖上遗书,误入四方的两个少年,前世尘缘,掀开了心念“谁说别离不是下一场相逢的开始?”倏忽之间,恍若初见。以毕生守护“星辰与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