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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6章 黑袍人

洪伯开了禁令,沈云打猎便完全没了顾忌,从此,将打猎的时间改为上午。并且给自己定了一条规矩:不管当天的收获如何,过了晌午,必须往回赶。

头两天,洪伯见他每次都是太阳偏西的时候,才归家,心疼他没能赶上午,于是,做早饭时,就给他备好馒头、饼子、肉块之类的干粮,充当午饭。

里边山里的野物果然要丰富一些。沈云几乎没有空手而归的时候。他们家餐桌上的荤菜也变得越来越丰盛:野鸡、麂子……甚至,有一次,沈云竟然背回来了一头六七十斤的野猪。

洪伯看到死得不能再死的野猪,吓得两个眼皮直打颤:“云哥儿,你没伤着哪里吧?”尽管这是一只还没长成的大野猪崽,但是,野物大多很护崽。象这只野猪崽的身边,通常会有母野猪……成年野猪的凶悍,不是三两个成年男子抱成团,能轻易拦得住的!云哥儿这是在玩命啊!

沈云摇头:“今天运气好,叫我碰到了这只落单的野猪崽。我跟了它好久,确定周边没有大野猪,才动手的。”即便是这样,他也费了老鼻子劲。呃,这家伙劲大,皮又厚,性子野得很。他与之斗了十几个回合,才得手。好吧,他承认,如果不是手里的小刀够锋利,单凭赤手空拳,三个他也只能忘猪兴叹。

“那是真的运气好。”洪伯还是不放心,拉着他,仔仔细细的全身看了个遍。见只是胳膊、肩头等几处擦破了皮,其余并无大碍,这才松了一口气。不过,还是一边收拾野猪崽,一边唠叨:“以后不能再这样了。运气是说不准的,好运变歹,往往就是一眨眼的事。打野猪也不是闹着玩的。野猪肉糙得很,味儿也重,很不好吃……”

沈云没有吱声,全当是耳边风,在一旁打下手,学着怎么收拾野猪。

他的好运似乎由此开启,自此以后,隔三岔五的会碰到一些莫明其妙的大野物,比如说,一条后腿受伤的山狗;四五尺长、胖得滚得动的乌风蛇……

每次,他都要使劲浑身解数,才能得手。

但是,效果却是杠杠的。他打猎的经验那是翻着跟斗往上涨,身手亦是嗖嗖的提高。更大的惊喜是,金刚拳也练得更加顺畅。现在,他开拳时,已经能象傅大哥一样,带着拳风。当然,他的拳风弱得很,完全比不得傅大哥。

于是,沈云觉得自己找到了提升拳术的法门,越战越勇,简直迷上了打猎。

转眼,又是两个月过去了。秋去冬至。山里越来越冷,野物们渐渐藏起来过冬,直接影响了沈云的收获。艺高胆大,他试着将每天的打猎范围又往更深的山里推了推。

这一天,晌午刚过。沈云在一片熟悉的林子里打到了一只麂子。这时节的野物,正是一年之中最肥美的时候。他打到的这只麂子少说也有四十来斤重。背着沉甸甸的野物,他心满意足的打道回府。

刚走出林子,好端端的天,突然下起雨来。

豆大的雨点,打得周边的草丛“沙沙”作响。

可是,天上还有太阳呢!

夏天,下太阳雨,时常的事。可是,现在是冬天……沈云觉得不可思议。他的经验是,太阳雨一般都下得急,但时间短。所以,他决定先找个地方避雨。

记忆中,前面不远处有一处突出的石崖,是个躲雨的好处去。当即,他扛着麂子,急匆匆的往那边跑去。

哪知,越往那边跑,雨越下得大。

他当然是跑得更快。

结果,跑到石崖前一看,他傻了眼——呃,那里竟然已经有人了!

一个穿着黑色长袍、脸色苍白的中年男子,闭着双眼,盘腿坐在石崖下面。

这一带,他转了有好几个月了,从来没有看过其他人!沈云立刻警觉起来。

“小子,站在雨里做什么?”不料,黑袍人睁开眼睛,看了他一眼,先开口说话,“还不过来!”

听口音,不是这一带的人。

反正自己身上又没带银钱,除了一只死麂子,再没有他物……沈云略作犹豫,快步走到石崖下面,在黑袍人面前站定,双手打拱作揖,谢道:“小子谢过先生。”黑袍人虽然一脸病容,看着也有些潦倒,但是,一张口便看得出非寻常之人。让他不禁想起馆主大人。是以,他以“先生”称之。

“倒是有些眼力。”黑袍人翻眼看向他,呵呵笑道,“小子,你是应该谢老夫。小两个月来,老夫送了你那么多的野物。”

沈云听了,好比被一道强雷劈中,当场愣住。

黑袍人却没有再开口,复又闭上眼睛。

沈云回过神来,不禁心惊胆颤——落单的野猪崽、刚断了一条腿的山狗……先前没觉得,现在细细回想,似乎这些日子以来,小野物还好,但他打到的大野物都是有问题的。

如果眼前这位说的是真的,那么,意味着,这位在一个多月前就盯上我了!

他到底想做什么!

沈云竭力按住心中的惊悚,小心翼翼的作揖问道:“小子愚蠢,不知先生有何指教?”

“嗯,你是个聪明的。”黑袍人这才睁开眼睛,“有几个问题要问你。你要如实回答,如若胆敢有丝毫掩瞒,且看此石。”说着,他的眼底闪过一道厉色,右手随手捡起一块拳头大的顽石。

“砰!”

只见他五指一收,顽石应声粉碎。

武者!比傅大哥不知道要厉害多少倍!

沈云脸色顿时煞白。背后腾起阵阵寒气,他不由打了个哆嗦。

“老夫问你,你的金刚拳是何人所教?”黑袍人风淡云清的拍掉手里的灰粉。那情形,仿佛他刚刚只是扔掉一团面粉。

他竟然知道金刚拳!沈云只觉得自己全身的寒毛暴立。馆主大人的话似乎在耳边再度响起——不能在人前提及金刚拳!

可是,不说的话……他的眼睛不由自主的直往地上的灰粉上瞥。

定了定神,他咬牙说道:“对不住,先生。恕小子不能说。”

“小子,有胆!”黑袍人戏谑道,“你不怕老夫一掌拍死你?”

“怕,怕得要死!”沈云如实以对,“但是,小子答应过教我拳法的人,绝不能失信。”

黑袍人“哦”了一声,连连颌首:“怪不得呢。老夫观你的金刚拳并非初学,且又象是练过心法的,却光有其形,未得其神。原来是自己胡乱学的,并没有正式拜入师门。”

说着,他目光如炬,上上下下的打量起沈云来。

一时间,沈云顿时生出一种被剥光得精光,赤条条站在他面前的错觉。

还好,黑袍人只看了几眼,便收回目光,又微合双眼,自话自说:“原来如此。老刘家,唉,也没能逃过……”说着,眼角竟然泌出了两颗硕大的泪珠。

馆主大人姓刘!他认得馆主大人?并且还猜到拳馆遭了大难!沈云又被惊到了。但很快,他又冷静下来:这人说不定是在拿话诓我!想到这里,他垂下眼帘,木着脸,没有再吭声。

良久,黑袍人又是一声长叹,缓缓睁开眼睛,问道:“小子,你叫什么名字?”

这个可以说。沈云没想瞒他:“回禀先生,小子姓沈,单名一个云字。”

“几岁了?可曾正式开蒙?”黑袍人完全换了一个画风,象足了一个与后辈子侄拉家常的长者。

好古怪!沈云硬着头皮,一一以对:“满了七岁,不曾正式开蒙。”

“识字吗?”

“认得几个。”

黑袍人顿了顿:“老夫可以教你识字。”

沈云讶然,忍不住抬眼看他。天上要掉馅饼了吗?

“不过,老夫有条件。”黑袍人又不紧不慢的说道。

就知道!洪伯说过,世上哪有便宜事!沈云暗中握了握拳,下定决心:无论如何,我都不会违背对馆主大人的誓言!

不料,黑袍人却保证道:“你放心,老夫不会跟你再打听老刘家,还有金刚拳的任何事。老夫的条件很简单,以后,你要按老夫的要求,帮我买草药。你放心,老夫会给足你银钱的。沈小子,你去过周边哪些县城?”

竟然只是帮忙跑腿买草药!沈云的眼睛嗖的亮了:“去过石秀县城和永安县城。”

黑袍人点头:“我要的草药,寻常药铺都有卖。你去永安县城即可。还有,帮老夫买草药的事,你不能跟任何人提及。包括你的洪伯和甜甜!”

沈云大惊失色——这人竟然知道洪伯和甜甜!

黑袍人笑了笑:“老夫暗中跟着你下山三次。你的底细,包括你们藏粮食的地方,老夫都查得一清二楚。所以,你最好老老实实的按吩咐去做。只要你差事办得好,每隔三天的正午,你到此处来,老夫自会教你识字半个时辰。如果你胆敢耍滑,胡乱买药,或者泄露老夫的行踪……”他敛了笑,从鼻子里哼了一声,眼里厉光乍现,“老夫保证你们三个都见不到第二天的太阳!沈小子,你听明白了吗?”

“明白!明白了!”沈云连声应下。不知道为什么,他后面的那两句话,字字句句象是用锤子敲出来的一样,声声敲打在他的心上。他听着,竟然有些喘不过气来。

黑袍人满意的招手:“过来,我现在就开始教你识字。”说着,他随意的捡了一根小树枝,在身前的泥地上,写下:金花草。

“这三个字,你都认得吗?”

沈云如实以对:“都认得。”金花草是《草药歌》里提及的一味常见的草药。在春天,这一带向来的山坡上到处都长的是。不过,眼下这个时节要用药的话,却只能去药铺里买。

黑袍人“唔”了一声,又写下近三十个字:红叶花、鳞皮根……马当前。

里头有一半的字不认得。沈云大致猜测,这些都应该是草药名。

待黑袍人再问,他老实的挑出那些不认识的字。

黑袍人一一教他。待他会读会写之后,这才用小树枝从中划出三味草药,吩咐道:“沈小子,你记清楚了,老夫这次要你买的草药是,金花草三斤、鳞皮根一斤七两,马当前五斤。三种药,你要分开去不同的药铺采买。”说着,他抛出一角银子,“三天之后的正午,在此处交给老夫。”

“是。”沈云眼快,赶紧双手接住碎银。

“去吧。”黑袍人双眼微合,冲他轻轻挥手,“记住老夫的话!”

雨早就停了。

“多谢先生。”沈云向黑袍人做了一个揖,这才背起竹背篓,转身离开。

待他的身影消失在树丛之中,黑袍人突然睁开眼睛,“扑”的张嘴喷出一口暗红色的血沫子。

他本来就受了很重的伤。先前,为了将沈小子引到此处来,不得不催动真气用了一枚雨符。是以,体内血气翻涌,到此时,再也压制不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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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峰多谢书友闷骚大男孩的桃花扇、司徒钰彤的香囊,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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