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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教练,我要修仙!

时间:仙元历 4992年4月2日

天气:晴

昨天,我终于熬夜做完了一套五年高考三年模拟的全套试题。

成功获得了书里的修炼功法,功法名字书里没有说,所以我就自己取了个名字,就叫:

三五大法!

嗯,不过我一直很好奇这本五年高考三年模拟,是怎么来到这个世界?并且为此我沉思了...大概三秒钟的样子,便放弃了。因为这本五年高考三年模拟怎么来到这个世界的,已经不重要了。

重要的是,这本书中的功法就刻在我的脑海里。所以,我决定了!

教练,我要修仙!

........

坐在火炉前,林千跃看着通红的火炉,以及火炉中的灰烬,然后拿起旁边的那本红皮书,撕下一页丢在火炉里,并且嘴里还念叨着:“前辈啊,这真不是我本意啊,只不过是之前有个小女孩在电视里教的,说是哪里不会就点哪里,我这发现整本书我都不懂啊!,所以只好全给点了!,您老可别来找我晦气啊!”

一炷香后,林千跃一脸神清气爽的推开茅草屋的房门走了出来,伸了伸懒腰。走到有个大水缸前,抓起木桶,打了一大桶水起来然后举到头顶。

哗啦~

冰凉的水从头顶倾泻而下,林千跃顿时困意全无。

在被老头子收留的这几年,老头子一直在教授他一些江湖武术,按照老头子的说法,这些都是他在江湖中磨练出来的本事,不想就这样带到棺材里,毕竟老头子也年轻过,也想着有一天能开山立派成为一派祖师的。

而经过这几年老头子的调教,早已洗净满身“杂质”,身形变得颇为均称,在衣服下有着一些腱子肉。虽然离那种打了激素的肌肉男还差了不少,但也要比一般人强壮的多。

林千跃扒着手指算了算,这要是搁以前说书被打那会儿,林千跃起码也能打那么...

几十...唔...三个!打倒三个肯定没啥问题的。

作为一个爱好和平,崇尚以理服人的人,老头子哭天喊地求自己他功夫的时候,林千跃心里其实是拒绝的,想到这,林千跃转头看了看茅草屋后的竹林。

老头子的棺材钉了一圈的木钉子,又在上面压了一块大石板,应该...压得住的吧!。

嗯,肯定压得住!

这要是都压不住,那铁定是老头子还念想着隔壁村的王寡妇,跟他没有半毛钱关系的。

不过每次想到老头子训练自己时的模样。林千跃就觉得,如果老头子把王家村老村长家里挂着的山羊角戴在头上,然后在拿着一根小皮鞭,恐怕连恶魔见着了都得被吓跑了。

虽然那段时间,总是伤痕累累,却也是林千跃最快乐的时光,毕竟在一个陌生的世界,还有人关心自己的安危,总是会让人感到...

暖暖的,很贴心。

脱下滴着水的外套,露出一身看上去不是很明显的肌肉,林千跃满意的点了点头。

嗯,八块腹肌、人鱼线!这些总是会有的。

随后林千跃光着上身走进茅屋一阵翻箱倒柜,最后从一个破旧的木柜中找到一套黑色的衣衫,衣衫上没有过的装饰,只在袖口上绣了一副落日图的白色花纹,其它的就连布扣子也是黑色的。

这件衣服可是大有来历的,是林千跃被老头子收留后的第一年过年的时候找隔壁村的王寡妇给林千跃做的衣裳,虽然每年老头子都会让王寡妇给林千跃做上一套新衣,但是这一套,林千跃却是格外在意的,在那年过年的时候穿了一天后,林千跃便是将这套衣服放在柜子里好好的保存了下来。

都说人靠衣装马靠鞍,虽然林千跃穿上这一身新衣服后,依旧是那副丢在街上便是再也找不到的脸,但是整体看上去却要精神了许多。将那件洗的发白的衣服扔掉后,找来的一块方布放在床上,又开始一阵翻找......

半天之后,林千跃站在一个立着一块木牌的小土堆前。

木牌上也没写什么名字,一来林千跃并不知道老头子的名字,因为每次询问的时候,老头子总是闭口不说。时间久了,林千跃也就不问了,就那样一口一个老头子的叫着,虽然总是觉得这称呼有点别扭,但是时间一长也就习惯了。

二来,也怕自己离开后,老头子的墓会被仇家发现,到时候,老头子恐怕在天也会不安宁的。

所以,林千跃干脆就立了一个空的木牌,反正老头子也没有子嗣什么的,所以只要自己知道就行了。

不过林千跃自己也不知道,此去还会不会回来,或者说能不能回来。毕竟无论是小说里还是在这个世界的说书先生的口中,修仙界都是一个拿命拼长生的世界。每一步都要小心翼翼,否则一步踏错,便是无尽深渊。

阳光透过树叶落在林千跃的身上,少年就那样在哪里,杵了半响后林千跃低低说道:“此一别,怕是永远不回来了吧!”

说完,林千跃转身便是朝着树林深处走去,最终消失在树林之中。

看着林千跃离去的背影,一时间让人忍不住心中泛起淡淡的心酸!为何那背影那背影看上去是那样的孤单!那样的萧瑟!那样的.....

树林间一道人影一溜小跑的跑到老头子的坟前,然后弯腰抓起丢在地上的一把黑不溜秋黑色长弓背在背上,然后头也不回的跑了开去!

整套动作行云流水,没有一丝多余!

.......

天华镇

这是方圆百里内最大的大镇,足有十几万的人口。

整个镇子一条街道贯穿而过,而无数的岔道犹如蛛网一般绵延而出,而在街道两边耸立着密密麻麻的建筑,酒楼客栈林立其中。

作为方圆百里最大的镇子,天华镇的贸易很是火爆,每天都有无数的商贾带着外地的货物或是在这里贩卖,又或是经过这里。顺带着街道两旁的酒楼客栈的也是火爆异常,要是赶上节日什么的,不少小有名气的酒楼客栈更是人满为患。

而再过几天便是中秋佳节了,天华镇现在可是到处张灯结彩,热闹非凡。

不少商铺里人流涌动,掌柜小二忙的乐不思蜀,而喧嚣的街道上,商贩们的叫卖声也变得比往常大了几分,其中夹杂着一些孩童们无忧无虑的嬉笑声。

时值晌午,天华镇街道上,不少人正惊愕的看着一个少年扛着一只体型是少年两倍有余的野兽尸体,少年胸前挂着一个包裹,腰间别着一把长弓。脸上还有一些污渍。一双炯炯有神的小眼正好奇的打量着四处。

“啧~果然还是城里的妹子会打扮啊!”,少年打量了一会儿嘴里发出一声惊叹,惹得不远处的几个女子掩嘴轻笑,不时的向他抛来几个媚眼。

少年不是别人,而是听闻最近天华镇附近常有修仙者出现后,便是马不停蹄赶来的林千跃,至于肩上扛着的那只野兽尸体,则是昨日经过一处老林的时候打到的猎物。

本来想着是就地将野兽烤了的,但是后来想了想,林千跃最后还是决定,将这野兽拿到镇里卖掉,换些银两比较划算。

于是就出现了现在这一幕了。

在这个世界上,修仙者并不是什么隐秘之事,相反的,经常会有修仙者出现在凡人的视线中,毕竟,修仙又不是什么羞于见人的事。

所以,当镇子上的人看到一个少年扛着一个比自己体型大上两倍的野兽尸体时,最多的也就是感到一丝惊讶而已,而林千跃扛着野兽尸体在街道上晃荡的这段时间,已经有不少酒楼的掌柜前来想要买下那头野兽尸体了,毕竟这般大的野兽可是不多见的。

.....

“不知道这个世界上有没有五仁月饼!”

林千跃此时正坐在一个酒楼内,喝着小酒,吃着小菜,双眼有些迷离的看着窗外街道上三两成群的人们。

想着再过几天便是中秋佳节了,林千跃心中不由的有些感伤,自己穿越过来的这些年,也不知道家里怎么样了,他记得老爸在林千跃穿越前一个月,被查出血压有点高。

不过,所幸家里还有个弟弟,这倒是让他放心不少,毕竟弟弟和他不一样,从小就聪明,长大后更像是基因突变一样,长得高大帅气。

林千跃经常以此去询问爸妈,弟弟是不是捡来的,因为就父母的基因,怎么可能生出这么优秀的弟弟?

为此,林千跃每次都是鼻青脸肿的从父母的房间里出来!

“唉~”

林千跃叹了口气,将思绪拉了回来。

如今他需要好好的规划一番了,在路上的时候,已经打听到了那些修仙者聚会的地点,虽然从一些修仙者显露的事迹来看,那些修仙者大多是一些平易近人之辈,但也要做好碰到那些人面兽心之人。

既然老天给了自己第二人生,那就要好好珍惜,林千跃可不想落入那些邪修手中,听说那些邪修都是双手沾血,十足的十恶不赦之人,而且在折磨人这个天赋上点了不少的天赋点进去的。

林千跃的想法很简单,那就是通过接触那些修仙者,了解一下修仙界的一些常识后,在考虑是加入修炼宗门还是投靠一些修仙家族。

至于散修,是林千跃做的最坏的打算,毕竟很多小说里都说散修都是一些苦哈哈,穷兮兮的人,虽然现实中也是如此,最可笑的是还成天说自己是放荡不羁爱自由。最后不是成了别人的磨刀石,就是成了背景板。

而且最重要的是自己半路出家...

呸..

半路修仙,一点修仙的知识储备都没有啊,所以散修只能是最坏的情况下的选择了

虽然有三五大法的全套修炼功法,可是怎么修炼那功法里面也没说啊,唯一能见到的就是那些图上,那些光点一直不停的单曲循环。虽然知道那是运功路线,可是对于一个连怎么感应灵气都不知道的人来说,无异于文盲进学堂,咋看都不懂啊!

一路上林虹也曾试着摆出图上那些人影的姿势,可林千跃琢磨着除了腰酸背痛腿抽筋儿以外,也什么灵气入体的感觉啊。所以林千跃觉得还是得去修炼门派或者修仙家族里进修一下。否则就自己瞎琢磨,恐怕一辈子都变不出什么花来!

就在林千跃喝着小酒吃着小菜的功夫间,林千跃给自己定了几个小目标:

一,搞清楚那些经常聚会的仙人是不是什么邪修。

二,如果那些仙人是正派修士,那就和他们打好关系。

三,了解清楚修仙常识后,在找一个宗门加入修炼。

“嗯,很完美的计划!”,林千跃心中如是想到!

起身结账,在小二一脸愤慨的注视之下走出了酒馆,看着乌漆嘛黑的夜空,四下瞅了瞅,然后朝着一个客栈走了过去。

“想在我这里拿打赏?我求收藏,求推荐票那么久也没见那位大爷赏我一点的,所以,这辈子都不可能给小费的!”

“掌柜的,来一间客房!”,刚进门林千跃便是看到了那个正在柜台后拨弄着算盘的掌柜,走到柜台前,林千跃摸出一块碎银子递了出去。

掌柜接过银子,瞅了一眼林千跃这才对着小厮打扮的喊道:“小王,带这位小爷去地字二号房!”

“好嘞!”那小厮扯下搭在肩膀上的汗巾,几步并作一步的跑到林千跃一旁,满脸堆笑的说道:“这位爷,这边请!”

林千跃:“你别笑了,我是不会给你小费的!”

小厮:“......”

....

客房内,林千跃看着灯火通明的房间,心中感叹着还是城里好。

随后从怀里摸出那本日记本,取出笔墨。

写下了今天的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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