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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雪夜惊变

大唐河东道,定北城。

今年是大唐陛下李世民登基的第二年,虽说天下初定,可这定北城就不曾消停过。说来也是没法子的事,突厥人、马贼、前朝遗党、再加上私贩盐铁的,定北府兵就杀来杀去,没过得几天清闲日子。放眼天下十六卫、六百折冲府,定北府兵不一定是最能打的,却一定是杀人最多的!

关山正飞雪,烽戍断无烟。今年雪来的太早,秋天仿佛刚到了没几天,一场大风过来,这雪就开始下了。孤零零的定北城矗立在漫天风雪之中,沉默而倔强的守护着大唐最北方。

白茫茫的大地上行来一人一骑,步履蹒跚、走走停停。马已经瘦的不成样子,想必是走了很久的路。人是一个血人,单薄的衣衫被血浸透紧紧贴在身上,每走一步血都会滴落在雪地上,绽开成惊心动魄的梅花,只是满脸血污中的那双眼睛还亮的吓人!

此人体力早已透支,却还在牵马步行,这显然不是公子哥,而是个久历行伍的老兵,战马比人金贵,这道理只有上过战场的人才懂。

看到守城军卒已然抢出城门环绕过来,此人终于不支倒地,在雪地中昏睡过去。战马似乎是通人性,俯身舔着此人的面颊,马鞍上赫然挂着十余个突厥人的首级!

……

此人叫方岩,五天前他和两名兄弟与十余突厥探子在野外山林之中狭路相逢,当即展开了殊死搏斗。两方面的人都是老手,追踪、设伏、陷阱、暗杀、肉搏等等手段无不精通,九死一生后突厥人全数授首,而两名兄弟也壮烈阵亡。

此役方岩身备十余创,伤口全在胸腹四肢处,都是正面迎敌所致。虽说全是皮肉伤,可毕竟流血过多,再加上体力透支,方岩好不容易撑到城门便昏死过去,只模模糊糊记得自己是被抬到桑神医那里的。

醒来时方岩还有些昏昏沉沉,他低头看着浑身被乱七八糟包扎住的伤口,不禁一阵苦笑,这桑神医的手艺还是一如既往的糟糕!

索性把包扎伤口的那些布带扯了下来,他自己检查伤口的处理情况。奇怪的是几处比较浅的刀伤已经结痂,开始痊愈了?按说这种伤口至少要五六天才能收口变成这样子!

方岩不由得细细回想当时的情况。

那一仗原本毫无胜算,不是因为突厥人多,而是对方队伍里居然藏着一个萨满!

萨满这种人物只是听老兵们说起过,据说以精神力见长,是非常难缠的角色。若是一队斥候里面有了个萨满,他们在荒野上追踪隐迹的能力简直是噩梦般的存在!

可是怪就怪在这里!当日两队人马一朝面,方岩马上就发现了这萨满的存在,心底当即传来一阵无可抵御的饥饿感,仿佛有个声音不断催促:杀了他!去,杀了他!

……经历了九死一生的搏斗,这种饥饿感终于在阵斩萨满后得到了满足。这种感觉极不寻常,就像干渴多日的荒漠旅人喝到了清泉,饥饿已久的恶鬼吞下了美食,而灵魂深处那催促的声音才终于平静。

现在回想起来很多事情不合情理。

自己从未见过萨满,怎么会一下就把他从人群里认出来?

自己不是没见过血的菜鸟,也不是嗜血如命的杀人狂,为什么当时激动到不能自己?

更奇怪是自己刚刚做的那个梦,梦见自己浑身上下的每个细微处都在变化,重新生长……

或许这些都跟方岩从小练习的冥想术有关。

这冥想术不是什么内功心法,练了多年也没练出什么内家真气,唯一的好处是能够快速回复体力和精神,练到后来方岩几乎不用睡觉了,每天冥想一两个时辰就能神采奕奕。于是他每天午夜就开始苦练拳脚刀法,寒暑不辍,再经过几年的战场实战磨练,方岩的身手已经在定北军中赫赫有名。

方岩现在对身体和精神的控制力已经很强,绝不会莫名其妙的做梦,那么刚才应该是进入了更深层次的冥想状态!

难道说自己的冥想术有了进步,不但能恢复体力精神,还能让刀伤好的更快?方岩大惑不解,为什么杀了一个萨满就能有这么明显的进步?

吞噬!一个念头在脑海中莫名其妙的浮现,却带着一种不容置疑,理应如此的味道。

这种念头已经是第二次出现了,第一次是在几天前。方岩从未见过萨满,却一眼就能从人群中把他给找出来,靠的就是这种突然浮现的念头。

一切都是从杀死这个并不强大的萨满开始的,就象灵魂深处还隐藏着一个阴影,它正一点点的剥掉外壳,慢慢显现出原来的样子。

就在方岩沉思的时候,营帐外一阵响动,几个文书军吏走了进来,说折冲府嘉奖的军令已然传了下来,方岩以杀敌之功入前锋团,升作斥候什长。末了还加了一句,说这都是定北都尉苏定方的意思。

大唐府兵须是良家子出身,只有这前锋团是例外,一团三百人个个是刺头,有逃犯、有马贼、有青皮……这些人上了战场便要第一波冲锋,死亡率极高。一仗下来若是运气好没死的,便要拿最多的饷、得最大的功劳。

长此以往,前锋团的这帮丘八便成了一群滚刀肉,整日里好勇斗狠、惹是生非,渐渐得了个亡命团的诨号。

亡命团里只有一什斥候,按大唐府兵编制一什是十人,可这什长永远出缺,只有九人,这什长不好当,谁当谁死!原因很简单,斥候这活儿可是炮灰里的炮灰,何况是亡命团里的斥候?

据说这九条汉子都是生冷不忌的混蛋,年纪最大的史老七今年三十四,会打仗、有心眼,当初还曾是个校尉,可坏就坏在他这张嘴上!跟他一拨的老兵该死的早就死了、该升官也都升官了,只有他从校尉降到队正,从队正降到火长,从火长又降到如今的普通府兵,一路往下出溜。降无可降之下,史老七这老杀材越发肆无忌惮,吃喝嫖赌样样不少,没钱了就去当官的家里打秋风,据说连录事参军(军队监察官)的钱都敢借了不还!

方岩是苏定方将军在死人堆里捡回来的,从小在军营里长大,自然知道前锋团是个混蛋扎堆的地方。但是他明白,苏将军一脚把自己踢到这里是想磨砺一番,所以方岩丝毫不觉有什么压力,倒隐隐有了几分期待。

军令如山,方岩当即顶着大雪去亡命团报到。

到了斥候什的营帐外,方岩掸了掸身上的雪,又跺干净了脚底烂泥,挑帘子进了军帐,想不到迎面一股脚丫子的臭味就把他顶了个跟头!屏住呼吸仔细观看,只见一个老兵正精神抖擞的高谈阔论。

难道这厮就是史老七?看起来还挺精神的,跟别人说的不太一样啊!

方岩当然不知道,但凡史老七有精神,必定是浑身的钱早都花光了。所谓财不过夜,史老七若是手里有钱,就是熬夜也要花光。所以正常状态的史老七应该是两眼血丝、神情萎靡,今日这么精神抖擞,想必是近日囊中羞涩,夜里只得老老实实睡觉所致。

一什九人都在,一个不少。方岩出示军令,老兵油子们当即站直了身子,背着手唱名,倒是颇有几分精兵的味道。

这倒不是给方岩面子,只因这帮老兵油子心里清楚,每年冬天都是严苛训练的开始,些天最是难熬!狗日的军法队满营里转悠,就想找几个不长眼的整肃军纪、杀鸡儆猴。所以这时候的他们绝对老实本分,不去触霉头。

点完了卯,史老七这厮果然冒了出来,冲着方岩直咧嘴:“听说你前几天带着俩兄弟放翻了一个小队突厥人,有两下子啊!”

“突厥人既然来了,自然不能让他们回去。”方岩淡淡笑了笑,跟营帐里的众人都点了点头,算是招呼过了。

史老七上前大大咧咧的拍了方岩一巴掌,嬉皮笑脸道:“俺行七,叫俺老七就行了!”然后自来熟的引方岩与一众兄弟序了年齿,方岩今年二十一,竟然年纪最小。

军中最重年龄资历,年纪小自然不易服众,不过方岩才不管这一套,谁要是敢乍刺儿就打到你服为止,保管什么毛病都没有!军营里只尊重硬汉,谁拳头硬谁说了算,就是这么简单!

一什十个人,自然十种性格。忠厚实诚的叫高大尉、促狭狡黠的叫朱佑俭;不过最让方岩感兴趣的是个不爱说话的家伙。这家伙脖子上、手腕上都隐隐露出一道道的刀疤,蹲在角落里不停的擦拭一把手弩。

听史老七说此人叫游烽火,原是个烧狼烟的。仗打的不少,跟他一起的弟兄们差不多都死了,孤儿寡妇养了好几个,是个重情义的。死人见的多了,他就不太愿意说话,说是不愿跟人混的太熟,免得死了还要再伤心。

都是老兵,任谁都知道回了营就没好日子过了,说不定今天半夜就吹号角来个紧急集合,随后就是玩命练兵。所以大家盘坐在一起,把吃食都拿了出来,要赶紧热闹一下。

朱佑俭偷偷摸摸从怀里掏出个酒壶,刚嘬了一小口。众人只觉眼前一花,史老七夹手把酒壶抢了过来:“军营之内不得饮酒,你他娘的要是给谢阎王逮住喽,咱一什的兄弟都得跟着倒霉!”史老七一边大义凛然的呵斥,一边毫无烟火气的把酒灌到了嘴里。

听到谢阎王三个字,想起这厮的种种手段,一众杀材只觉得后脖颈子冒凉气。

朱佑俭凑到史老七身边,伸手想拿回酒壶,却被史老七一巴掌拍开了,只得讪讪笑道:“听说谢阎王是江南谢家的人,不过他这个校尉是实实在在杀突厥人杀出来的,手底下够硬。七哥,听说你跟他交过手?”

史老七一脚把朱佑俭踹了出去,瞪着眼道:“自从谢阎王当了军法官,军中哪个兄弟不恨的牙根痒痒?多少狠角色想收拾他,还没听说有谁从他手里占过便宜,老子输给他算不得丢人!”说罢扬起酒壶又狠狠灌了一大口,把朱佑俭心痛的直咧嘴。

史老七吧唧了两下嘴,摇头晃脑继续道:“不过这厮倒是生的一副好相貌。老子要是有这幅皮囊,怕是全定北的窑姐儿都要倒贴!”

众人闻言哈哈大笑,这时门帘一挑,一个人影裹着寒风冲进营帐,正是谢阎王!

营帐里顿时安静了下来。

谢阎王确是少见的美男子,只是薄唇尖颌,一脸的戾气!他一进帐篷就盯住了史老七手里的酒壶,瞳孔瞬间就缩了起来。

方岩站起身来挡在了史老七前面,冷冷对着谢阎王喊道:“见过校尉大人!”四目相对,两人眼光毫不退缩,空气里顿时充满了挑衅的味道。

奇怪是谢阎王满脸冰霜却未发作,狠狠盯着方岩道:“传录事参军令,方岩率本什人马火速至定北南百里处,寻一商队下落,可便宜行事!”

“南百里何处?可有商队名号……”方岩一头雾水。录事参军是掌管军纪的,什么时候轮到他下令了?谢阎王一个军法官却来当传令兵,这军令还真是蹊跷。

谢阎王厉声打断:“一概不知!来报的细作已经死了。军情紧急,少废话,出营!”

不多时,一什斥候人皆双马,遍裹白袍,冲出了营门,片刻后消失在漫天风雪之中。

……

……

风裹着雪片打在脸上象刀子一样,一彪人马飞奔向南。

众人都是半趴半站在马鞍上,这种姿势很累,却能省马力。一旦马力不济也无人下马,飞身纵上另一匹马继续疾驰,如此行进速度丝毫不减。众人浑身被寒风吹得通透,控缰绳的双手早就冻得没了知觉,只是无人叫一声苦,只是咬紧牙关赶路。

好在雪很快就停了,云开雪霁,圆月照着满地积雪,视野极好。

众人行到一个岔路口,方岩也不说话,做了几个手势。训练有素的斥候们当即分成了三路:朱佑俭四人一路,高大尉三人一路,方岩、史老七和烽火一路。

前行不久,方岩就远远看见地下有个微微隆起的小包。待走到近前细看,原来是一匹马倒毙在了地上。

方岩暗暗纳闷:这年月谁家有匹马就是富户了,无不悉心照料,就算马死了也定要拖回家去,怎么会扔在野外?

前面的史老七在马上一翩身,从地上抄起个物什。他看了一眼便硬生生勒住了马,随即把那事物扔在了地上。

方岩和烽火赶来观看,却是一条人臂!看肌肤颜色和伤口情况,分明是斩下不久。

三人互视一眼,立刻拉开距离,一边戒备一边谨慎前行。

一具尸体很快就出现在众人面前,披发左衽,看打扮是个胡人。刀丢在离手不远处,前胸被利器刺穿,看来是搏斗中被杀。从身上覆盖的积雪推断,此人死了不足一个时辰。

此时雪已停了,路上的脚印和车辙还没被覆盖。趁着月光三人很轻易的追踪到了一座山下,一辆辆满载的货车静静停在雪地里,无主的马匹在原地徘徊,四下散落的尸体不下百十具。尸体身上只落了薄薄一层雪,显然是一场惨烈的厮杀刚刚结束!

地上有三具并排的尸体,死者都是汉人打扮,手上有常年握刀的老茧,致命伤皆是咽喉中剑。

方岩暗暗吃惊,用剑的只有两种人:一种是傻乎乎的读书人,这些人的剑是用来做装饰,显示自己文武双全、有任侠之风。另一种人必然是高手,理由很简单,剑不如刀好用,手底下没真功夫的早就死了。这三具尸体只是咽喉中剑,其它部位无伤痕;从倒地位置看他们应该是同时中剑。一个照面连杀三人,皆是一剑封喉!这是个用剑的高手。

三人碰头分析了一下情况。这个商队的货物里有盐铁器皿、有皮毛药材,想是要趁大雪天过关私易,不知何故一路厮杀至此,余者徒步往西北方向的山上去了。

商议停当,三人把马放在林子里,便沿着血迹和尸体潜行上山。

上山不久,方岩便怔在了当地!惨白的月光下,残缺的尸体和碎肉飞散的满地都是,周围碗口粗的树木被齐根拔起,仿佛有只暴怒的洪荒巨兽经过,撕碎了阻挡它的人类,毁坏了阻挡它的一切。

周围无一丝声响,冷清的空气变成了浓重的血腥气,三人皆是见惯生死的老行伍,却也骇得说不出话来。

方岩只觉得后脖颈的汗毛都立了起来,一颗心通通直跳!没来由想起今早看过的黄历:大凶,冲煞正南,诸事不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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