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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灭蝗(一)

蒙恬的话,如同一颗千钧重的石头,落在秦国君臣的心头。

秦国征服巴蜀后,几十年移民同化,巴蜀地区成功与秦国本土融合,成为秦国领土的一部分。几任蜀郡守,内政军政上都颇有能力。不得不说,秦国郡守的素质,随便拧一个出来,个个都是能臣。蜀守若率军攻打楚国,开疆扩土。李冰主持修建都江堰,成都平原从此远离旱涝灾害,真正成为了天府之国。秦国没了蜀地的粮食,好比中国没了山西的煤炭,后果不堪设想。

从简入奢易,由奢入俭难。习惯了蜀地的供血,秦国再也离不开蜀地的经济支持。

“仲父可有什么好办法?”嬴政的脑海里,浮现出漫天蝗虫飞向蜀地的景象,浩浩荡荡,无边无际,吃光了粮食,吃光了青草,吃光了大地上一切的植物,心里倍感焦急。

“这······”

朝堂之上,所有人的目光,齐刷刷落在吕不韦身上,有充满期待的,有充满怀疑的,有幸灾乐祸的。吕不韦心里也想骂娘,老子是丞相,你们这些人,都不懂得为丞相分忧吗?

“內史盛,你主管关中之地,掌管京畿粮库,平常有负责防虫防害之责,你给大王说说,该怎么对付铺天盖地的蝗虫?”饶是吕不韦走南闯北,见识丰富,也想不出什么好办法,将皮球踢给了內史盛。

內史盛心里狠狠问候了吕不韦的祖宗十八代,大庭广众之下,不得不站出来,硬着头皮道:“秦国立国以来,还从未见过如此厉害的蝗灾,臣没有什么好办法,或许可以请太祝令祭祀大禹、上帝,以庇佑我秦国!”

蒙恬皱着眉头,乍一听到上帝这两个字,他还以为基督教传到中国了呢,即使已经知道,上帝原来是中国的本土神灵,全名叫做昊天上帝。习惯了基督教的上帝,却忘了自己本民族的上帝,作为炎黄子孙,蒙恬心里感到十分汗颜。上帝,或许存在,或许不存在,蒙恬心里清楚,蝗灾肆掠,这个时候万不能把希望全寄托在上帝身上。

秦国人没有经过无神论思想教育,普遍存在着对鬼神的敬畏,驱鬼卜筮的日书,几乎家家户户都有一卷,出门看吉日,走禹步。战国时期,人们有着自己的特殊信仰。蒙恬不理解,但却在努力习惯这种被后世批判的蒙昧意识。

堂堂大秦内史,说出的一番话,比忽悠长生不老的方士还要神棍。蒙恬心里不以为然,等上帝显灵,蝗虫都要成为秦国的统治阶级了。令蒙恬大跌眼镜的是,竟然有不少大臣连连点头,没有点头的大臣也面露思索。

时代不一样,以后世的眼光来苛刻古人,确实不可取。秦国君臣严肃的通过了祭祀禹神、上帝的提议,蒙恬不忍心破坏人们心中的美好希望,想着上帝肯定是靠不住的,还是得自己想办法才行。

“蒙恬,寡人瞧你一直愁眉苦脸的,有什么心事吗?”

廷议结束之后,嬴政发现蒙恬出乎意料的沉默,他还没有见过蒙恬苦苦思索的样子,不由得大为好奇。难不成蒙恬喜欢上了某家的姑娘?

“赢燕对你缠得紧,可她还小,现在才十岁,等过几年,寡人就将她嫁给你。”

“大王,我可没有往那方面想。”私下里,嬴政的少年心性显露无疑,蒙恬心里十分委屈,我在忧国忧民,你作为一国之君可倒好,还有心思风花雪月。“刚才内史盛提出祭祀禹神、上帝,可我觉着,神明的事,虚无缥缈,心里总是很忐忑。”

“那你有没有想到什么好办法?”嬴政可不是没心没肺的司马衷,只是手里没有权力,无奈之下暂时不想管那么多而已。

“办法我倒是想到了,只是,却需要大王配合。”蒙恬故意卖了一个关子。

“哦,需要寡人怎么配合?”人都是有好奇心的,嬴政果然上了钩。或许,这个时候的嬴政,还没有学会对任何人都使用权谋之术,真正将蒙恬当做了玩伴。

“大王可以这样······”

嬴政支开宋午,听蒙恬细细道来,时而皱眉,时而点头,时而惊讶。

“你确定蝗虫可以吃?”

“我确定。”

中国人对于吃的东西可是有特别的研究,这个时代的烹饪技术,没有后世发达,可入口的食物,人们仍然十分讲究。屈原写楚辞的时候,更是大段大段的描写了享受美味佳肴的场景。伊尹向商汤进谏的时候,也以美食作喻。想到后世,在不少国家肆掠泛滥的物种,却在中国人的餐桌上苦苦呻吟,蒙恬灵机一动,何不发扬人们的吃货精神。蒙恬记得,后世有一道特色菜,食材便是蝗虫,营养专家说,蝗虫蛋白质丰富,可是大补之物。

秦军征服岭南后,条件艰苦,军粮时常不济,饥不择食之下,只要逮着能吃的,就往口里送。久而久之,留下了什么都敢吃的广东人。可这个时候的秦人,吃货基因还没有进化到那个程度,吃蝗虫,想想都不可思议。

美食如同美女,外在美很重要,味道再怎么鲜美,恐龙的面孔也提不起人的食欲。如果不是与蒙恬极为熟悉,嬴政肯定会认为,蒙恬的提议纯粹是一个恶作剧。

“待会儿让侍卫去捉一笼蝗虫回来,我亲自下厨,给大王尝尝。”

见嬴政仍然心有存疑,下不了决心,蒙恬只能收拾起忘记得差不多的厨艺,好好做一盘蝗虫大餐。

夜幕逐渐降临,没有电灯的时代,咸阳宫里油灯闪亮,仍然驱不散浓郁的夜色。

秦王寝殿,大大小小的油灯,宛如点点星火,在清风中摇曳,带动着大殿中的人影斑斑驳驳。

“大王,尝尝我的手艺如何?”

嬴政拿起筷子,犹豫良久又放下了。盘中的蝗虫,金光灿灿,色泽鲜艳,可那样子,实在让人提不起什么食欲。“蒙恬,你先来吧?!”嬴政想了想,放下筷子,得意的笑看着蒙恬。

“那我可就不客气了!”蒙恬得了嬴政的点头,拿起筷子,夹起一个最大的蝗虫,放进了嘴里,吃得津津有味。王宫里的配料,各地特别贡献,趁着这个机会,蒙恬肆意浪费了一把,炸出来的蝗虫大餐,味道自然别有一番美味。蒙恬吃完了一个,又夹了一个,嬴政还在愣神的时候,蒙恬的筷子又伸进了盘里。如果蝗虫大餐能够传承后世,司马迁会不会在史书中记载,正是我蒙恬发明了这道美食。好像历史记载,我还改良了毛笔,这件事得留意着。

蒙恬心里得意着,筷子不知不觉又伸了出去,却被嬴政给挡住了。

“得了得了,寡人只是让你尝尝,可没说全让你尝光了?!”

耳听为虚,眼见为实,蒙恬说得再怎么天花乱坠,嬴政也没有勇气做第一个吃蝗虫的人。可蒙恬蝗虫入口,丝毫没有恶感,反而极为享受,嬴政的口水情不自禁的在舌头里泛涌。

选了一个最大的,嬴政夹起来,缓缓送入口中,压住心里的不适感,嘴巴缓缓嚼动起来。当鲜嫩的汁液喷涌而出,一股鲜鲜的味道,沁人心脾,又脆又香,原来,看起来很丑陋的蝗虫,味道却是这么的让人难忘。

“寡人同意你的灭蝗计划!”将最后一个油炸蝗虫送入口中,嬴政抹了抹嘴巴,意犹未尽,“灭蝗期间,每天给寡人来一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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