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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part4.我们早就认识了

刘远洋进了最后一个三分球后,余笙和戴蓓蓓还聊得热火朝天,没注意到刘远洋朝她们走过来,这时林媛拿着矿泉水迎了上去,“远洋,这是我买的水,还有点冰呢,太冰对身体不好,你喝。”

余笙这会耳朵倒是发挥作用了,鼓着脸颊看着林媛把水递给刘远洋,可是刘远洋只是顿了顿脚步,便越过她朝余笙走过来,伸出了手。余笙愣了愣把手机递给了他,刘远洋摇摇头,提醒道:“我昨天说我不爱喝尖叫,你说会给我买激活的。”余笙突然觉得刘远洋说这句话的时候有几分埋怨,还有点失望,突然觉得他很可爱了。

余笙恍然大悟地从包里掏出激活,递给了他,解释道:“我没有忘记,我早上就买啦,刚刚林媛给你水了,我就没拿出来...”最后这句她说得很小声。

“我不爱喝农夫山泉。”刘远洋说。

“你不爱喝尖叫,你不也喝了。”余笙嘟囔道。

刘远洋像是没听到般一口气喝了半瓶激活,余笙紧张地拉住他:“你喝得慢点儿,会呛到!”刘远洋听话地分了几次才喝完了那瓶饮料,余笙接过来扔进了垃圾桶。这个档口刘远洋已经背起两人的书包,“走吧,回家。”

“蓓蓓,我先回家了,明天见了。”余笙跟戴蓓蓓打了个招呼,戴蓓蓓拉住她悄声问道:“你们什么时候暗度陈仓的,怎么就一起回家了?你不是说你要学自行车的吗?”

“刚刚中午他说他住新中,跟我顺路,所以一起回家呀,而且我觉得吧,自行车这个东西既然学不会,那就不学了,反正我也没那个细胞。”余笙说得一脸坦然。

“噢...那你们就双双把家还吧,拜拜。”

余笙回头看了眼林媛,林媛也看着她,冲她笑了笑,余笙回以微笑,才转身离开。走的时候余笙想,林媛好像人还挺好的。

和刘远洋走在回家的路上,两人都没有说话,余笙觉得气氛实在是有些尴尬,轻咳了一声,打破了尴尬,“刘远洋,为什么你要加入丐帮啊?”

“丐帮?我看起来很像丐帮的?”刘远洋低下头疑惑地看着她。

“不是啦,李昂,向俊,沈思成不是组了个小帮派叫丐帮嘛,你不是跟他们一起的吗?”轮到余笙不解了。

“你有见我跟他们在一起过吗?我不是,只是他们以为我是。”

“你不是和他们一起的就好了,不过我看他们好像还挺怕你的。”余笙说。刘远洋勾了勾嘴角,没有解释。

“刘远洋,你说,有些人是不是就是喜欢欺负比自己弱小的人,来衬托自己很厉害啊?”余笙叹了口气问道。

刘远洋步子停了下来,皱着眉问道:“是向俊又找你麻烦了?”

“没有啦,我又没惹他。”余笙摇摇头。

“余笙,没有谁可以肆无忌惮地伤害另一个人,你被欺负了就要说出来,甚至可以揍回他,但不要给他第二次伤害你的机会,你不反击,他自然变本加厉,我知道向俊不是第一次针对你了,因为你从不反抗。不过...不会有下一次了。”刘远洋看着余笙的眼睛,认真的说着。

这是余笙第一次听刘远洋说这么多话,忍不住嘴角的梨涡又露了出来,“刘远洋,我们初中的时候都不认识,上了高中也没有说过话,说起来昨天才是我们的第一次对话,蓓蓓说你一向不喜欢多管闲事,为什么昨天会帮我呀,感觉还对我...特别的好,好像我们认识很久似的。”

余笙说完看了看刘远洋的脸色,怕他说自己自作多情。可是刘远洋脸上反而有了笑容,“谁说我们之前不认识,也许是你不记得了呢?”

“恩?我们以前认识?什么时候的事?”余笙瞪大了眼睛望着他。

“以后告诉你。”刘远洋笑到。

“可是我现在就想知道,哪有我们认识,我却不知道这种道理的,你快说嘛。”余笙拽着他的胳膊,不依不饶道。

刘远洋却只是笑着摇头,余笙问得自己都烦了,刘远洋还是不肯说,余笙只好自暴自弃道:“不说就不说咯,反正你都说了以后会告诉我,等以后你想说了,我还不愿意听呢。”

刘远洋看着她赌气的说完这句话,还偷偷瞄了他一眼,看到他还是不说,才垂头丧气地往前走,他的笑容愈发深,看着她的眼神很温暖。见余笙一直没回头,他走进小卖部买了两个冰淇淋,才追了上去。

“余笙,我们认识,所以我知道你喜欢吃‘随便’冰淇淋,呐。”刘远洋像是变戏法般的从身后拿出冰淇淋递给她。看到冰淇淋,余笙的脸才算阴转多云,笑着接过冰淇淋,撕开包装咬了一口,笑道:“这下我相信我们是认识的了,因为你知道我爱吃随便,谢谢。”

刘远洋也撕开了包装,咬了一口,问道:“为什么有这么多种牌子的冰淇淋,你偏偏喜欢吃随便呢?味道也没有很特别。”

“如果我说因为便宜,你会不会笑我。因为随便巧克力味很浓,却才一块钱,最重要的是,它底部的那块尖尖的巧克力最好吃,这是上口爱比不来的。”余笙大大的咬了一口,冷的头疼。

“原来如此。”

以前一个人回家的路特别长,今天却好像特别短,吃完那支冰淇淋,余笙就到家门口了,“我到了,你回去小心点啊,后面过去还要走过一片小树林,你怕不怕啊?”

“我是男生。好了,明天见,早上我在这等你。”

“拜拜。”余笙目送刘远洋离开,才进了家门。一进门余建业就招呼她过去,给她看新组装好的折叠自行车,“来来来,小笙啊,这是爸爸刚给你买的自行车,我们出去试试看,爸爸教你骑,说起来这么大个姑娘了连自行车都不会骑,我都替你害臊。”

“不用了爸,我不想学自行车了,我觉得还是走路方便,以后我都走路吧。”

余建业不解地看着余笙:“不是,你昨天不是才说要学自行车,嫌走路太远吗?我还特意一大早去买的车,怎么今天又觉得走路方便了?”

“爸爸,您都跟妈妈在一起这么多年了,您还不懂一个道理吗?叫女人心海底针,捉摸不透滴,反正我改变主意啦,我不要自行车啦!走路安全。”余笙调皮地调侃她爹。

“那,那这车怎么办?这又不能退。”余建业指着自行车,无奈道。

“恩...”余笙想了想,这时刚好余西放学回来,余笙指着余西道:“爸爸,买了也不能浪费,给余西骑吧,他不是前几天还吵着要换新自行车吗,刚刚好,给他用。”

刚进门的余西,一脸懵,指了指自己:“我?爸爸,你不会是要把这个粉红色的自行车给我骑吧?我可不要,我是男孩子怎么能用这么娘的自行车。”余西连连摆手。

这下余建业不开心了,自己一上午精心挑选的自行车,在一双儿女面前怎么成了烫手山芋了,但是自己是个女儿奴,自然是听余笙的,当时就拍板了:“小西,你姐姐不会骑,不要就算了,反正你也要换自行车,就骑这个吧,要是不喜欢这个色儿,你先骑几天,过两天爸买桶油漆,给你刷成蓝色,总行了吧。至于那辆旧的,我现在就推过去卖给路口的废品回收站,还能卖二十块钱呢。”不等余西反对,余建业就急哄哄地走出了门,推着余西的旧自行车就朝废品回收站走了。

余西欲哭无泪的站在门口,哀嚎道:“姐!你这是存心的!爸爸也太偏心了,你不要就给我!这,这么娘的颜色我怎么骑出去啊,班里的同学看到要被笑死的!”

余笙捂着肚子快笑抽了,金娜娜女士收完衣服从楼上下来,看到姐弟俩一个哭一个笑,询问道:“小笙,你是不是又欺负你弟弟了?”

余笙睁着眼睛表示很冤枉:“妈,我哪有,是爸爸给小西买了辆自行车,但是他不喜欢。”

“不是啊,妈妈,这个自行车本来就是给余笙买的,可是余笙不要,爸爸就偏要塞给我骑,还把我的旧自行车推到废品回收站去卖了,您说像不像话,这么女孩子的车我怎么骑呀!”余西气愤地指控道。

金娜娜打量着自行车,点点头道:“车不错,很可爱嘛,你姐是运动白痴,又不会骑,不骑多浪费,我早就觉得你那个旧自行车太高了,跟你的身高不配,这个你骑刚好,不喜欢这个颜色的话,改天让你爸买桶油漆,给你刷蓝色。”

“妈!我总算知道你为什么会跟爸爸结婚了,你们真是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你们三个才是一家人,我一定是捡来的!”余西哀怨道。

“臭小子,你是馒头店抱回来的!你姐是馄饨店抱回来的,你看你妈这身材,像是生过孩子的吗?!好了,不跟你们说了,你爸去卖最多只能卖二十块,我得去抬抬价,我五百块买的呢,至少得卖个五十吧!”金娜娜说完也急哄哄地夺门而出了,剩下余西瘫倒在沙发上唉声叹气。

余笙拍了拍余西的肩膀,语重心长地说:“弟弟,既然不能反抗,就尝试接受吧!几天以后你说不定会发现,粉色也不错。”

“你还幸灾乐祸,要不是你我能沦落到这一步吗,你一定是上天派来折磨我的,一定是!”余西气得在沙发上撒泼打滚。余笙偷偷耸了耸肩,去厨房找东西吃了。

晚上余笙躺在床上,闭上眼睛,浮现的就是刘远洋的脸,翻来覆去的没有睡意,只好瞪着眼睛听着时钟的滴答声,希望能助眠,刘远洋说他们认识,可他们究竟什么时候认识的,自己竟然没有一点记忆,真是奇怪啊,在搜索记忆中,余笙竟不知不觉睡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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