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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章 GO是狗,TO是兔,GO TO是“狗吐”

Y市真的很喜欢下雨,无论是春天的梅雨,夏天的雷雨,秋天的阴雨,到了冬天,也总是喜欢夹带着寒风,下着淅淅沥沥的小雨。

你不会被磅礴的大雨,淋的措手不及,却会被那细细绵绵的小雨,湿进心里。

2010年的第一天,天空就开始飘起了小雨,夹带着外面凛冽的寒风。

圣玲的咳嗽依旧没有好多少,即便是吃了不少阿姨炖的冰糖雪梨。

直到那天中午,阿姨在厨房忙活了半天炖了一只鸡。还特地邀请了林深过来家里吃饭。

“来,圣玲,多喝一点鸡汤,这个我炖了很久。”阿姨总是想的很周到。即便已经相处了半年,还依旧怕她生分了,总是不断的给她夹菜吃。

“林深啊,这次我女儿住院的事,可真的要谢谢你了。”金叔叔难得可以在假日休息一天,大中午的就开始喝起了小酒。“这次的流感,比电视里报道的还要厉害,医院里要是没有认识的人呀,真的是走也走不进去。”

“没事儿,”林深依旧的话少,但脸上却露出了难得的笑意,“我爷爷刚好和医院的院长有点交情。”

圣玲也许一直都没注意,林深笑的时候,真的很阳光。

当一个人把冷漠的面具戴久了,也许就真的摘不下来了。使得后来,人们都遗忘了原来他也可以很温暖。

外面的狂风再大又怎样,能有一个遮风挡雨的地方,能围在一起,一家人好好的吃顿饭,能天南地北的聊着,能偶尔吹吹牛,拉拉家常,能在牛吹破牛皮后,放声的哈哈大笑,日子不是也可以过的这样简单么。

酒过三巡后,金叔叔也开始有点微醉了,搂着林深的胳膊,好似亲兄弟一般。

奶白色肌肤的的林深,被黝黑色肌肤的金叔叔搂着胳膊,倚靠在他肩旁,圣玲好像怎么也没有想到,会有这样的景象出现在她的面前。

以前陆萬总是没脸没皮的在她家蹭晚饭吃,有时候天色还早,他也总是喜欢抱着小恩在客厅里面闹腾。

渐渐的,陆萬好像是他们中间的一份子了,有时候陆萬没来吃饭,下班后的爸爸,都会问一句“今天陆萬那小子没来吃饭么,我还在市场给他买了最爱吃的烤肠呢。”

而林深,只不过是每天晚上准时等在小区门口,来接陆萬回家的人而已。

小恩总是会被他不远万里的气场,吓得连招呼都不愿意打,紧紧的搂着圣玲的脖子不放开的小孩。

可是在此刻,爸爸却搂着林深的胳膊,和他天南地北的聊着家常,林深也一改平时冷漠的表情,嘴角上扬的像个自信的小孩,低垂的眼帘,黑墨色的瞳孔,虽然不像陆萬的狗狗眼一样扒拉着,但大而有神的眼睛,却在金叔叔说到某个趣事时,笑颜弯弯的像只狐狸,开心的像个小孩。

如果陆萬总是会和适宜的插进他们一家子的话题,然后融入到他们一家子中去,那么林深就是永远都会保持着距离,保持着不近不远的微笑,保持着该有的“绅士”,有那么一段时间,圣玲觉得,林深那笑颜弯弯的笑眼,是不是在某种特定的时候,也是为了迎合他“绅士”的风范,保持着特有的距离呢?

你说,故事的开始,假如是不如意的开始,那么就努力故事的过程,让这个结局,变得如意一点。

你看,我是不是能再努力一点,就可以让眼前那个此刻正笑颜弯弯的大男孩,从此以后变的像只小狐狸一般,可以随心所欲的笑呢。

狐狸喜欢月光,是因为月光狡黠,可以在幽暗的夜里,背着月光,遥望远方。

它可以很安静,也可以带着腹黑的面孔,但它其实很简单,它是那只在黑夜里穿行的小狐狸。

林深斯文的喝着鸡汤,在圣玲看来,他做的每件事,好似都是一种仪式感。她有时候在想,小时候的林深,吃饭的时候,也会不会像小恩一样,吃的满桌子都是,吃的双手都沾满了菜渣,却依旧还乐此不疲的在奋力扒着饭呢。

饭后,圣玲收拾着桌上的残渣,阿姨从厨房把炖了很久的冰糖雪梨拿出来给圣玲喝。有时候,看着很普通的举动,却从林深的眼里,看出了羡慕。

“阿姨,我也能喝一碗么”话一出口,林深才觉得有些唐突,耳根有些微红的他,突然轻咳一声解释说“那个......我......”

“有有有,”阿姨小跑着去厨房,又端出了一份给他。

圣玲有些莞尔,也有些哭笑不得,所以林深的心里,其实是藏了一个陆萬么?

林深拿着手里的那碗冰糖雪梨,突然有些失笑起来。他自己都不清楚,为什么会脱口而出这样的话,也许吧,和陆萬呆久了,好像做没脸没皮的事,都可以做的这么顺其自然了。

下午的时光,自然是圣玲和林深说好,一起做作业打发时间,然后等陆萬下课回来后,一起去龙泉山看夜景。

其实一开始,林深都有点诧异,自己怎么就答应了眼前这个小丫头的要求,拎着书包就来她家了。后来想想,其实作业在哪里做,都一样不是么,何必麻烦的在她家吃完午饭以后,再回家去做作业,反正晚上不是要再碰面的么。

“你和圣玲去房间做作业吧,我和圣玲爸爸下午要去我妈妈家看看小恩”阿姨在圣玲收拾完餐桌后,就让她回房间去了,“一会给你们水果切点过来哦”

你说,大人是不是很奇怪,他们总以为小孩子猜不透他们的小心思,然后用意味深长的语气,说着自以为别人都不懂的话。

Y市的天,有着江南特有的脾气,上一刻还阴雨绵绵的,让人裹紧了外套,也冷不丁的会打个冷颤,下一刻,却会在天边吐出一丝焦红色,透着一丝暖意。

圣玲的房间朝背面,常年几乎都照不进阳光,但是她却喜欢在房间里,种很多的小植物。淡淡的薄荷香,带着清凉凝神的香气,在这冬日里,也变的分外的好闻起来。

一张小小的床,上面铺着淡粉色的碎花床单,床边是一个书桌柜子和一把椅子。干净,又不像是其他女孩子的房间,总是装点的富力缤纷的。

“本以为今天会下一天的雨,还担心晚上不能去爬山看夜景呢”圣玲双手托着桌子,垫脚想看看楼下地面上是否还有水渍。

圣玲把椅子挪出来,示意让林深坐。

“下午会有太阳”林深冷不丁的说。

他的声音和陆萬不同,虽然他总是话不多,和陆萬相比,他总是能用一个字把想说的意思表达清楚,就绝对不会再多说一个字的人。可谓惜字如金,应该说的就是林深吧。

“你怎么知道?”圣玲惊奇的转头看着林深。想着,是因为他在这个城市住久了,所以才能看天知天么。

“天气预报”林深从书包里掏出了一本《五年高考三年模拟》,然后不咸不淡的说。

==圣玲又大汗,果然萬萬总是会被林深怼的说不出一句话来。

林深是市重点学校的尖子生,平时的课业自然是很重。别看现在的他们总是云淡风轻的,但就像陆萬那天和她说的“每一份看似很了不起的成绩,后面是需要花很多经历和时间去填补的”

林深从书包里掏出了一个MP3,然后戴上了耳机,认真的刷着他的英语习题。

圣玲因为是职校,也就没有那么多的课业压力,把专业课学好,文化课自然是占了次要分数。

就是头疼的英语,在读初中的时候,老师教的很多口语,在来到Y市后,才发现错的有多离谱。

Go是狗,To是兔,go to顺溜着读就是狗吐。

秉着初中的英语老师这样的教法,圣玲在Y市上的第一堂英语课,就出了不少笑话。

“爱们付来图北京”(I fly to Beijing)

自此之后,圣玲就对英语敬而远之,能不开口就不开口。

可是英语的口语会考,还有一周就要开始了。对于现在还读的疙疙瘩瘩,且不怎么着调的口语,圣玲各种忧愁。

“林深?”圣玲试探性的抬头叫了林深,却不见他有一点反应。

她松了口气,把口语的纸摊在桌上,小声的读起来。

“Turn right...... at this intersection and go straight to the customs house”那浓浓的蹩脚口音,虽然比第一次上英语课时好了很多,但依旧是不着调到自己听着,都觉得想笑。

你说,只要是努力了,即便最后的结果不那么理想,但至少,比不努力时的结果,会好很多。

萬萬也曾说,每一份看似很了不起的成绩,后面是需要花很多经历和时间去填补的。

圣玲看着林深托着下巴,修长的手指时不时的敲击着下巴的边缘,好似是耳机里的歌曲带着节奏,跟随而至。

其实林深一直都是安静的,无论她和陆萬怎么闹,林深虽然会不合时宜的怼他们几句,但终究不会和他们一起闹腾。

圣玲曾脑补过以后他们三个人的样子。

陆萬会是一位播音主持人,发着浑厚的标准美式英语,在节目里侃侃而谈。

林深会是一位律师,至于为什么这样定位他,那时的圣玲,可能是觉得,他那张毒蛇的嘴,以及千年不笑的冰山脸,很多人在还没有辩护的时候,估计已经被他的气场吓却一半的自信吧。

至于她自己嘛,应该在某家小公司里,做着小文秘或者小会计的工作吧,勤勤恳恳,朝九晚五的。

“还需要看我多久?”

圣玲正开始勾画他们大学毕业后的场景,却被头顶一声冷冷的话语,慌忙抽回了神。

“腾right 爱特 at this intersection 安的狗 straight 兔 the customs 好死”脱口而出的口语练习语句,中英搭配,听的林深楞是没反应过来圣玲在说啥。

“你......你说啥呢”林深结巴的问。

好囧,此刻的圣玲,真想找个地方能钻进去。床下,可以么?

“额......我在练习口语发音”

当圣玲指着一串英文语句给林深看后,原先只是脸颊通红的他,早已憋不住满脸的笑意,坐在椅子上前仰后翻的笑出了泪花。

此刻的天空,已经吐出点光亮,带着午后的丝丝暖意,照进了心里。

你说,一切,都会变好起来,因为花败终会开,你仍是少年。

你说,大自然不管人世间的喜怒哀乐,总是按照它自己的规律循序渐进地变换着一年四季。

你还说,悠悠岁月漫长,怎能浪费好时光。

于是,当阿姨端着水果推开门后,看到的是伏在桌子上笑的开怀的林深,以及坐在床沿边,囧的一脸通红的圣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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