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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寻旧梦花落径 悲君王一片心

且说秦臻一个人留在那琅琊山中的小木屋中,此刻却有些想笑,笑他自己。本来他是答应了浮屠庄的施夫人不可看那纸中内容的,但他却看了。然而这纸却又不是人们口中所说的那张纸,这张纸分明就是这欧阳先生自己写的而已。所以也就无所谓的承诺了,因此他此刻脸上浮出了微笑。人生几何,风霜苦难本来就足够的多,何不多想些开心的事,忘却些烦恼?

而正像他自己所说一样,天底下的人根本就没有几个相信这不真实的真实,就像很多人宁愿相信别人的谎话而不相信真话一样。

当下离开琅琊山,来到不远的一座小城中。小城不同小镇,因为小城再怎么小却是一个城。

这座小城也离他们刚才所在的那座小镇没有多少的路,这小城的名字是徵嬅,很难写的两个字。但城虽小,但却十分热闹,人来人往,接踵磨拳。秦臻并没有回浮屠庄告诉施夫人这红崖天书一事,整个事并没有停息,那么必定就还有争斗,有争斗就有死伤。

走到了一家客店,秦臻丢下一锭银子在柜台上,对那掌柜道:“来间客房。”

那掌柜已看银子却摇了摇头道:“对不起,客官,我们小店已经满了。”

“不会这么巧吧,我可走了东南北三条街的客店都说满了,今天是什么节日,来了这么多的客人?”

“客官,你难道就忘了就快要到端午了,所以来来往往归家的人很多。有很多的远客,都是往家里面赶的,客店中歇脚的客人自然就多了。”

“那么没有找到客店的人怎么办?”

“客官可以到凤仙来去喝茶或是到千杯少去喝酒,这两个茶店和酒店昼夜也不打烊的。”

“那么可不可以在你这吃一顿饭再走?”

“实在不巧,有几位客官将剩下的那三个空桌订了,说不定等会就到。而现在似乎没有了空桌,我也不是不想赚你的钱,只是,哎,没有办法。”

一个人如果连钱都花不出去岂不是很痛苦,而且这一连串的巧合实在让秦臻有些吃惊,人多其实也并不是一件好事,虽然热闹。

不过人多的时候总能找到一两个朋友,或是结识一两个朋友。正当秦臻走到客店门口的时候,突然背后有一个人叫住了他。“秦大侠,请留步!”

秦臻回头一看,却是一个虬髯大汉,只见他腰间插着一只大斧,然而他却似没有感到那大斧重量似的,就像是他身上带的一个玉佩一样,那大斧起码有七八十斤。

“连你都知道秦某的名字?”秦臻此刻折扇微摇笑道。

“秦大侠济南一行,轰动天下,虽隔数年,但怎么也叫人不能忘记。我就是佩服秦大侠那种真正的大仁大义,可是这么多年都无缘得见,我林昌实在是遗憾的很。”

“你肯定是认错人了,在下并不是秦臻。”

“林某虽然眼拙,也是一个大字不识的粗汉子,但还是认得你的。”

“我们以前见过面?”

“没有。”林昌摇摇头,“我们从来就没有见过面。”

“那你是怎样认出我便是秦臻的?”

“天下无二的那非常绿的‘绿意’,还有那一身素衣,不是秦臻还是哪个?”

“看来秦某在人们心中就是一件白衣加上一把玉箫而已。”

“秦大侠千万不要那样子说,我说不来话,也不知道怎样形容你,我现在只想能和秦大侠喝上两杯,不知秦大侠肯不肯赏脸。”

“我是很想坐下来喝两杯,不过不是这里,而是那千杯少的酒楼了。”

“为何不就在这里,而要跑到那么远的地方去?”

“这里没有空着的桌子了,而且听掌柜说这剩下的三张桌子已被人订了。”

林昌呵呵一笑道:“这三张桌子却是小弟定的,我准备和我的那几个兄弟们好好聚一聚。”

说着林昌便向掌柜叫道:“刘老二,快去上些好菜,拿最好的酒出来。”

“看来你跟这个掌柜很熟。”秦臻笑道。

“常常到这里来就认得了,秦大侠请。”

秦臻座到一张空桌旁,林昌也跟着坐下,只听秦臻道:“我听你的口音好像是本地人。”

林昌大笑道:“秦大侠说的一点都没有错,我就是安徽人。”

“虽然秦大侠这个称呼叫起来好听,但听久了也有些不习惯,你还是叫我的名字好。”

“我早有心想交秦大侠这个朋友,如果不嫌弃的话,我就认秦大侠为大哥怎样?”

秦臻看着这个大汉,年纪似乎已近三十多,却要比自己看起来要年长一些,因笑道:“如果你我要结为兄弟的话,我却应该叫你大哥。”

“秦大侠说笑了,我虽看起来比较大,但我年纪的确比秦大侠小,所以秦大哥,来,小弟先敬你一杯再说。”说着端起那小酒杯一饮而下,脸上漾着天真的笑容。

“既然你都叫我做大哥了,那我这个大哥便也敬你一杯。”说着也一饮而下,两人就像失散多年的故友一样,你一杯我一杯大笑着,却未说任何的话,这便是友情,一个真正的朋友,认识起来的时候却比去得到一个情人的欢心来的简单的多。

太阳西斜,已近黄昏,从客店外此刻归来的有些客人,还有几个汉子,此刻都坐在了另外两张桌子上,这些都是林昌的兄弟,有高有矮,有胖有瘦,渐渐地来了有十个人之多。而在秦臻印象中留下影响最深的便是一个农人打扮却谈吐不俗的中年人这个人叫苏肇兴,还有一个便是一个侏儒的少妇,却竟然是座中一个十分英俊且是一个富家少爷的夫人,这个少妇叫沉香兰,那个富家男人叫沈翔,座中的一个卖猪肉的汉子的沉默也让秦臻记住了他,田叶,还有一个便是那经久却未到的柳遇春。

“柳遇春怎么今天没有来?”这句话在座的已有很多人问,而且问了不下数次。

“他每年都很准时,生怕比人慢了,往往是在大哥前踏到门的时候后脚就跟上了。”

“他呀,最近可能在忙着科考,也许不能来了。”

“秋试不是在秋天么,怎么这个时候就抽不出身了?”

“我这次做生意也在京城呆了好几天,有几次去看他,都发觉他在喝闷酒,问他的原因总是遮遮掩掩,不晓得他到底怎么了。”

“哎呀,我记起来了,前天有个京城的朋友回来对我说柳遇春今年不能帮我收稻子了,好像这次我们大家相聚的小会也到不了,似乎说的是要去……杭州干什么事,可能一时间回不来。”

“这柳遇春的确应该知会我们大伙一声的,这样一点音信都没得,实在叫人担心啊。”

“好了,大家今天晚上一定要尽兴,况秦大哥在这里,我们应该好好招待才是。”说这句话的便是林昌。

这在座的除了秦臻自己便有十二人,不过秦臻到后来记得的人很少除了那有很深印象的人,然而这些人背后却有着他们自己的故事。

到了第二天的早上,众人便散了去。秦臻也与林昌道别道:“现下我还有些事,只好我们兄弟改日再见了。”

“秦大哥有事小弟自然也不多留,小弟正好也有事要离开。”

“难道是为了柳遇春的事?”

“是啊,这个柳遇春说要道杭州去办事,却不给我这个大哥说一声,而且昨晚也没有来,这么多年以来,我们十几个都从来没有人缺席过。”

“那就希望你此行能找到柳遇春,然后平平安安地一起回家。”

“大哥要做的事小弟我想肯定是充满危险的事情,也希望大哥小心一点才好。”

说着二人一起走出了这座小城,然后就分于官道上,一个向西去一个向南。

在这个林昌的身上发生了一件很惊心的事,此事却要从秦臻的夫人黄莺说起。

自那日秦臻离家出走后,黄莺和胡月都离开了山庄去寻她们的丈夫,胡月后来做了一梦后便看得透彻了,自此浪迹天涯有了“桃花剑客”的称号,此事前已提及。

黄莺离开山庄后,走遍了山山水水,对于黄莺来说这是一段艰辛的路途,一个柔弱的女性,是需要多大的勇气才有这遍天涯寻夫的举措。况黄莺自幼就是养在闺阁中,像温室里的花朵,只因秦臻才变得茁壮,这茁壮却是在风风雨雨中走来的。

这一日,是端午佳节,杭州西湖畔显得很热闹,赛龙舟、上城隍庙进香都成了一道独特的景,人们喜笑颜开,欢度佳节。整个世界在一阵欢声笑语中显得特别的美,而在黄莺心底却怎么也开心不起来。两年了,就快两年,她却找不到一点秦臻的影子。

西湖,这胜美之地,而今故地重游,却没有当初的那阵欢快而换来的很多的感伤与心痛。

旧梦难寻,可是有一类人就偏偏要去寻这旧梦,这类人就是黄莺一样的人,有着许多的不幸。

婉晚的时候,西湖边还有很多的游人,黄莺来到这个美丽的西湖旁。曾记得西湖旁,一起踏步,曾记得湖中央,出水芙蓉,曾记得微风吹,蜜蜜柔情……

黄莺的美天下少有,不是因为她的容貌,而是她的举态,总是那么的幽婉动人,那步伐轻健但一点不妖媚,甚至连她整理他额前乱发的时候,也是千娇百态,让人徒生许多想象却知那是浮云。美丽,黄莺似乎也知道自己的美,因为众人的眼光都告诉了她,但空有美丽又有何用,此刻她深爱的丈夫却扔下了她,她却知道她的丈夫有着自己的苦衷,但她却怎么也放不下他,所以当她知道秦臻走后第一想的就是要去找她的丈夫。甚至她能忍心丢下自己那小小孩子,她现在也在想她的孩儿,心头也在骂自己是一个狠心的母亲。

所以她现在就这么一直徘徊在西湖旁的那条小道上,希望能找出一点点往昔的影子,但飞花落,徒是空梦一场,道上,那些突然踏在她脚下的青石板上,就是那些青石板,此刻却不知何时落下很多淡红的花瓣。盛夏的时候,还有花落?没有人知道盛夏究竟有没有花落下,甚至有些人都可能忘记春天百花开的正艳的时候还会有落花,甚至有人会忘记最严寒的时候,那枝头开放的花朵,或许有些人都不知道秋天会有花。

“花落尽,繁华散,旧欢难再。”黄莺轻轻地吟道,泪已迷失了双眼。

不过花却没有落尽,西湖依旧繁华,而这个时候西湖那些人也是欢腾一片,不仅西湖人如此,举国这个时候也欢腾起来。

此时成祖朱棣已驾崩有数月,其长子朱高炽继位。这朱高炽虽然不喜好动,但却是一代明君,他采取的许多的措施都让天下得到了充分巩固。却说这朱高炽一日却有考察下面臣民的功绩的想法,这一想不要紧,而且便装着身来到了杭州。他身体较胖,行走起来不是很方便,此刻由着一个随从扶着,不过在众人的眼中看来他却像一个养尊处优的大商人一样。

端午佳节,在杭州西湖这欢歌笑语便引起了朱高炽的强烈兴趣,虽然跟随的几个大臣劝他不可在外面呆的太久,当一见这繁华的景象便什么也顾不得,命人跟随着他到西湖旁的小道走一走。那些大臣又欲觐见,朱高炽却笑道:“朕常年呆在宫中,难得能够到外面走走,这次就不要阻止朕,看看就回去。”

众人却跟随其后,生怕他出了什么意外。众人一行高高兴兴,对着那柳荫深处的那片清荷,和那湖底的游鱼,大家都发出了一番感慨,并且都作了一些诗词。

朱高炽行了一会,见这风景怡然,心头很是舒爽,又见日靠西山,黄昏已至,更生情愫,突见凝愁双眸,好似秋水,举止奶态,若春雪初溶未尽,似秋露乍降不寒,心头一颤。

“想不到江南中还有如此美丽的女子。”

“江南出才子,是其一;江南出美人,却是其二。皇上难道就没有听说过么?”

“朕万万没有想到江南之中还有如此国色天香,朕后宫三千都为之逊色。”

“难道皇上对这女子有意,何不娶到宫中长期相伴?”这是一个老臣。

“皇上后宫佳丽何其多,而且这女子我们也不知道别人愿不愿意,我看还是做正事要紧。”另一个大臣语重心长地道。

“可怜朕众三千佳丽却无一人可以与我知心之人。”

“我瞧皇上和这个女子有缘,何不考虑一下,招为妃子?”

“自古很多君王都是酒色误国,我希望皇上能慎重。”

“朕只不过是随口说说罢了,你们就这样争个不休,如果是我真的把这女子娶了回去还不让你们闹翻了天才怪。”

却说朱高炽回到京师后,有一段时候却菜饭不思。过了几日,一病不起,喂食茶汤,也食之甚少。且说这君王身边有一位金公公,素来服侍皇上十分体贴,对皇上最是了解。见皇上一病不起,便来请安道:“皇上龙体有恙,倒不似风寒,却不知皇上是否有心事?”

朱高炽吃力地笑道:“金公公自朕幼时便跟在身边,朕的心事你想必也知道。”

金公公道:“皇上的心病难道是此次下江南而起?”

朱高炽轻轻地一笑却没有说话。

金公公却道:“皇上请放心,臣已领会圣上的意旨,望皇上以龙体为重,属下告退。”

又说黄莺西湖寻梦之后,心下甚是难过,于是离开了杭州向无锡而去。这日正在无锡的一个小镇中的客店正吃些饭菜,是时微阳东升不久,那清幽的光芒看起来迷迷茫茫的,给人一种梦般的感觉。

此时从外走进几个青衣大汉,四下张望了阵,便将目光停在了黄莺的身上。这一随行的青衣大汉后面却有一个颧骨突出,十分干瘦的老头,不过免冠华服、面容肃严却看的出来是饱读诗书之人。那些大汉此刻站在门口分成两道,让那老头走过。

客店里的人此刻虽不多,但见这阵仗便知有事要发生,便都停止了吃饭喝酒,看着这一群突然闯进来的人。那店小二十分殷勤地低声向那老头道:“大爷,要吃饭还是住店?”

那老头却笑着给了他一锭元宝道:“我不需要住店也不需要吃饭,只希望这个时候客店中除了这个姑娘外其他不干事的人都能出去。”

看着这锭金元宝,小二眼里放了光,在座的那些客人眼中也放了光,眼睛发出光最大的还要数那掌柜了。此刻便从柜台里面走了出来,笑着道:“客官虽然是有钱的主,但是我们这些客人还在用餐。这样让他们出去,似乎很不合情理。”

“哦?”那老头又拿出一叠银票,递给了掌柜,掌柜拿在手中一数竟有千两。掌柜突然笑不出声来,便向小二道:“还不快去叫那些不干事的人出去。”

“好叻。”小二便一一的对那些客人说了一些话,且没有要他们的饭钱。那些客人虽然感到有些气愤,但能吃一顿白餐也不错,不过在他们心头所视遗憾的是不能看到这场热闹了。

众人一股儿走后,并将门都关上了,整个客店里只剩下那群青衣汉子和黄莺。

那老头却恭敬有礼地向黄莺道:“姑娘见怪了。”

黄莺笑道:“你为什么要叫那些人都出去,而要留我一个人在这里?”

那老头道:“我先在这里恭喜姑娘了。”

黄莺继续低头喝了口清茶,过了一会便道:“我有什么可恭喜的?”

那老头笑道:“姑娘肯定不知道,我是皇上派来的。”

“皇上派来的,就一定是好事么?”

“当然不尽都是好事,而这次对姑娘而言却是天大的好事。”

“凡是与皇上沾边的,我就不认为有什么好事。”

“姑娘怎么这么说呢,圣上日理万机,那日偶经西湖,看到姑娘后便一见如故,有心请姑娘到宫中享受荣华。”

“呵呵,皇上也会出来闲逛?他可知道我已经有丈夫?”

“这,这……一时间却未查明,不过姑娘要想好了,天下之大,这到宫中享受安乐一生嘛总是一件非常好的事,姑娘为何不想想呢。到时母仪天下,一人之下万万人之上,总比天下任何的丈夫好。他们能给你比皇上更多么?”

“那你知不知道我的丈夫是谁?”黄莺脸上浮出一股骄傲的笑意。

“我已好话说尽,姑娘今天无论如何都要跟我回去交差。”

“你们竟想强迫我?”

“那也是无法,姑娘不识好歹,叫我如何回去交差,此事有关性命,只能得罪了。”说着便向那些青衣汉子示意,于是那几个汉子握拳便向黄莺走去。不过似乎他们没有想到黄莺有功夫,便一人挨了一拳,一个左眼,一个右眼都浮肿了起来。接着只听屋子内一阵很大的打斗声,一会儿便变的悄无声息了,一个大黑布袋中被扔出了来,接着几个青衣汉子也跟着被扔了出来。那些刚才出来的食客此刻却还站在外面,而且聚集了很多人,大家一看这热闹实在是好笑,个个捧腹大笑,整条街都充满了笑意。

那几个青衣大汉爬了起来,解开那袋子将那老头扶起来,此刻他们脸上都划了一道小小的口子,独这老头鼻青脸肿而且脸上划了两道口子,此刻好不容易站稳,口中却叨叨不休地道:“你这样跟我们作对,总没有好下场的。”

那几个汉子却一把扶了他像过街老鼠似的飞快地跑走了。

黄莺嫣然一笑,然后便慢慢地离开了。

待黄莺和那群人走后,众人却论声大作,“我知道刚才那伙人的来头。”“他们到底是怎样的人?”“那些人是东厂的。”“哇呀,东厂?”“你们都不知道那女子是谁吧,我却知道,他便是秦大侠的妻子黄莺。”“呸,秦大侠的妻子不是呆在家里么,怎么会跑到这里来?”“我曾在西湖游湖的时候见到过。”“你又在浑说不是,哪个时候你怎么知道谁就是黄莺?”“这个事,说来也恰巧……”众人你一句我一句的谈论着,不过掌柜地看着那客店中东倒西歪的桌子板凳心头却感到有些无奈,而又摸了摸怀中的那叠银票便也笑了。

皇宫中的一个小院,那鼻青脸肿的老头见到金公公的时候,便道:“那小妮子实在是太凶了,我带去的人没有一个能拿她有办法。”

金公公满脸怒气,喝道:“好不识趣的小蹄子,软硬不吃,看来我要亲自走一趟了。”

此刻黄莺被关在了一间皇宫的一间小别院内,侯门深似海,皇宫就可想而知,在宫内虽然穿金戴银但唯一不好的就是那严峻的宫廷规矩。

宫中太多的规矩,所以很少有人犯错,因为太严肃,也就太安静,太寂寞。

“朕也不强迫你,希望你能仔细考虑考虑。”

“皇上身边的人还不够多么,为什么要夺别人的妻子?”

“如果你的丈夫能为你闯入宫廷,朕一定马上就放你出去,而且会好好地奖赏你们。”朱高炽微笑着道,那脸上的肥肉在颤抖。

“无论怎样,我也不愿意,因为我深爱着我的丈夫。”

朱高炽便在人的搀扶下走了,然后黄莺还继续被关在那屋子里。

走到那大院内,那金公公却道:“圣上何不与美人共度良宵,却偏偏要由着她的性子?”

“朕就是不想逼她。”

“那你这样惯着她,不怕日后她的胆子变得越发不可收拾?”

朱高炽笑道:“如果得不到她的心,又有何用?”

如此过了几日,但黄莺依旧坚持要出去。这日朱高炽大宴群臣而返,来到黄莺的那间小房子里面,微带酒意地道:“你为何还是这样距朕于千里,你可知从来还没有一个女人能够拒绝朕的。”

黄莺笑道:“我说过,我不需要什么荣华,而且我已经有了丈夫。”

“那你的丈夫呢,你到了宫中数日,他为何都没有来找你。”

黄莺此刻一想到秦臻,满心苍然,眼帘中的泪便欲掉下来。

朱高炽看见了生惜,便将那肥大的手抓住了黄莺的手腕,安慰她道:“你的丈夫不要你,朕可要你。”

“谁说我的丈夫不要我了?”说着甩开朱高炽的手站了起来。

朱高炽这个时候却从后面一把抱住了她道:“莺儿,你可知朕也很寂寞,你就留下来陪陪朕好么,朕什么都可以答应你。”

黄莺被抱,吃惊不小,但吃了那金公公的软骨散本来就没多大的力气,此刻这笨重的身躯抱住她却怎样也挣不脱。她只好大叫着道:“皇上,请你不要这样。”

但越是这样说,那朱高炽抱的更是紧了,当下正在挣扎之际,却不知何时从窗外跳进一个人,这人正是林昌,豪气的绿林。此刻一把拉开了朱高炽喝道:“狗皇帝,怎能轻薄我的嫂子?”

那朱高炽重重被摔到地上,那肥重的身躯摔下去发出一声闷响,朱高炽这个时候才清醒了许多,发觉这个猛汉子,心头一阵害怕,便颤声呼道:“来人啊,有刺客!”

不过此刻林昌手中大斧一落,可怜那朱高炽惊惶不定中,那头便与身子分了家,可惜一代君主死于非命。

这个时候宫中听到风声,巡卫队便急急地赶到,可是来到房中的时候,金公公便只发现朱高炽的没头的身子,心中一惊,便厉声道:“快,全宫内搜查,一定要找到刺客。”

又说林昌此刻背着黄莺乘着夜色,便向宫外逃去,一路躲着那些巡卫的兵队,很小心的走着,继而便便到了外宫,一路还算顺利。但走至午门,就听到了一个阴邪的怪笑,接着便看到了那个金公公。

金公公阴里怪气地道:“好哇,你们居然敢杀了皇上,居然还想能出皇宫,做你们的白日梦吧。”说着腰间一把青钢剑,“嗖”地一声出鞘,划了几道剑花便向林昌击来,林昌退后数步,将黄莺平平的放在地上,道:“嫂子小心了。”说着将腰间大斧抽出,挺身而上。

“你瞧你还是束手就擒,少在杂家面前班门弄斧。”

“那你就瞧着。”林昌闷哼一声,大斧而至,风声呼呼,这大斧虽没有太巧妙的招式,但却很有气势,总能将对手压制住。

金公公却不慌不忙了,一剑刺下,却透了那大斧间的空隙向击向林昌的胸口刺来,林昌一惊,大斧一搬,将剑挡下。这个时候那金公公得意一笑,手中击出一股红云,正中林昌的胸口。林昌一口鲜血喷出,大喝道:“想不到宫中之人是这样的阴邪。”

“只要能将你们拿住,用什么招数,咱家都不觉为过。”

“哼,卑鄙小人,只可惜,”林昌向黄莺望了一眼道:“我觉得对不起秦大哥,没有将嫂子救出去。哎……”心头苍然,最视可惜的还是对不起秦臻。

“给我拿下他们!”金公公向身后的那些卫兵道。

“谁也不能动他们。”这是一个女子的声音,黄莺却听得出是胡月的。

胡月此时淡黄宫衣,满脸冷笑。金公公阴笑道:“又来了一个送死的。”

“金公公用的是什么武功?”胡月笑道。

金公公邪笑道:“小姑娘也想知道杂家使得是什么武功?”

胡月冷笑道:“金公公不肯说,我就猜一下吧,看看我说的是对还是错。”

“小姑娘也知道我使得是什么武功?”

“宦臣使的武功最厉害的是什么?”

“难道是传说中的葵花宝典?”林昌道。

“如果我猜想的不错的话,金公公纵不是习的葵花宝典也与之有极大的联系。”胡月道。

“不管是什么武功,你们今天也休想出皇宫半步。”

“金公公就使出你的绝技吧,反正我们也是将死之身,死在你的剑下也一样。”胡月笑道。

金公公手中剑轻轻一翻,寒光飞散,这剑法既华丽却高深,胡月出剑相迎。当下两人飘在空中,撤下数招。金公公剑法阴柔,几乎都看不到他是怎样使出这剑法的,而胡月剑法多情,剑招多重复,但变幻万千,所以众人看金公公是一道光影但胡月却像一个多情的仙子,空中相斗却没多久。金公公一掌击向胡月,胡月拿剑一档,剑尖急颤,那掌气却原路返回,金公公却为自己所伤。胡月乘机落地,抱起林昌和黄莺腾身入空,便不见身影。那些侍卫和金公公却只听到一阵胡月的大笑,“你们可知秦臻,他便是我的夫君。”

“秦臻又是谁?”金公公此刻身受重伤,口角流出了一丝鲜血,此刻却不忘问这一句。

金公公见此刻逃去,自己又身受重伤,便向旁的侍卫道:“快去秘密通知王大人,紧急封城,一定不要让那此刻逃去。”自己却叫人跟随到了皇太后的寝宫中。

“皇上都被人杀了,你们这些狗奴才是做什么的!”皇太后到皇上被刺之后,顿时勃然大怒。当时真的恨不得将那金公公杀之消气,但一想这些宦臣的确为皇室出过不少的力,也就没有将他拉出去斩首。当时下令封锁消息,不让皇上真正的死因传出去,且当晚就将朱高炽的遗体放进了棺材。

皇宫之内,事态太多,说能说的清透?

“黄姐姐,你回去吧,不要再找秦大哥了。”胡月对黄莺道。

“我现在还不想回去,我相信秦臻不会就这样的离我们而去的。”黄莺心碎地道。

“是的,秦大哥没有离我们而去,他仍在我们的身边。”胡月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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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学时因为一场风波逼得她不得不放弃读研的林湘琴,转而接手林家家族企业。林家内部矛盾斗争极其激烈,继母和继妹让她头疼地去夜店买醉。却被人下药,阴差阳错上了帝国集团唯一继承人袁傲楚的床。她为了逃避继母和继妹,以为嫁给袁傲楚就能开启新的人生。但没想到袁傲楚对她毫不在意,任由他的姐姐欺负她。她被人欺负够了,自己私下里存钱以初恋李佳航的身份证创立漫画公司,颇具规模。袁傲楚的夜不归宿和冷漠终于激怒了她,公司足够强大后就离了袁傲楚,离婚后却发现自己怀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