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刘知幾著《史通》
盛唐时期,杰出的史学批评家刘知幾写出了《史通》一书。这是中国古代史学上一部划时代的史学批评著作。《史通》的问世,标志着中国史学进入一个更高的自觉阶段,是史学思想发展和史学理论建设的新转折,对后世史学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刘知幾(661—721年),字子玄,徐州彭城(今江苏徐州)人。他于高宗永隆元年(680年)举进士而入仕,武则天长安二年(702年)开始担任史官,撰起居注。历任著作佐郎、左史、著作郎、秘书少监、太子左庶子、左散骑常侍等职,并兼修国史。长安三年,与朱敬则等撰《唐书》80卷;中宗神龙时(705—707年),与徐坚等撰《武后实录》;玄宗开元二年(714年),与柳冲等撰《姓族系录》200卷;开元四年,又与吴兢撰成《睿宗实录》20卷,重修《则天实录》30卷、《中宗实录》20卷。其间,他因不满于武则天和唐中宗时史馆修史的紊乱和监修贵臣们对修史工作的横加干涉,曾在中宗景龙二年(708年)毅然辞去史职,“退而私撰《史通》,以见其志”。他的私人撰述还有《刘氏谱考》3卷、《刘氏家史》15卷和一些诗文。《史通》是他的代表作,流传至今;《史通》传本以清人浦起龙《史通通释》流传最广。今人赵吕甫作《史通新校注》,反映了《史通》研究的新成果。刘知幾的其他撰述,多已不存。
刘知幾的史学批评意识,得力于他在史学上的修养。他自称:“自小观书,喜谈名理,其所悟者,皆得之襟腑,非由染习。……其有暗合于古人者,盖不可胜纪。始知流俗之士,难与之言。凡有异同,蓄诸方寸。”这说明他在史学批评上有多年的积累。他还受启示于当时修史的实践,这也是他撰写《史通》的直接动因。刘知幾深沉地写道:
既朝廷有知意者,遂以载笔见推。由是三为史臣,再入东观。每唯皇家受命,多历年所,史官所编,粗惟纪录。至于纪、传及志,则皆未有其书。……凡所著述,尝欲行其旧议。而当时同作诸士及监修贵臣,每与其凿枘相违,龃龉难入,故其所载削,皆与俗浮沉。虽自谓依违苟从,然犹大为史官所嫉。嗟乎!虽任当其职,而吾道不行;见用于时,而美志不遂。郁怏孤愤,无以寄怀。必寝而不言,嘿而无述,又恐没世之后,谁知予者。故退而私撰《史通》,以见其志。
《史通》20卷,包括内篇10卷39篇,外篇10卷13篇,合52篇。内篇的《体统》《纰缪》《弛张》3篇亡于北宋以前,全书今存49篇。内篇是全书的主要部分,着重阐述史书的体裁、体例、史料采集、表述要求和撰史原则,而以评论纪传体史书体例为主。外篇论述史官制度、正史源流,杂评史家、史著得失,并略申作者对于历史的见解。
《史通》以《六家》《二体》开篇,从史书的内容和形式阐述了史学的起源;以《史官建置》《古今正史》勾勒了史学发展大势,以《杂述》概括了史学的多途发展。这五篇,是对史学发展之历史的清理。它的《载言》《本纪》《世家》《列传》《表历》《书志》《论赞》《序例》《题目》《断限》《编次》《称谓》《序传》等篇,是关于史书表现形式的理论,而以论纪传体史书的结构、体例为主。它的《采撰》《载文》《补注》《因习》《邑里》《言语》《浮词》《叙事》《核才》《烦省》等篇,是关于史书编撰方法和文字表述要求的理论。它的《品藻》《直书》《曲笔》《鉴识》《探赜》《模拟》《书事》《人物》等篇,是关于历史认识和撰述原则的理论。《辨职》《自叙》《忤时》3篇,是阐说作者的经历、撰述旨趣和对史学社会功用的认识。《点烦》是对《叙事》的补充。外篇中的其余各篇,杂评前史得失,以证上述诸说。
刘知幾撰述《史通》的目的,是“伤当时载笔之士,其义不纯。思欲辨其指归,殚其体统。”他志在总结历史撰述中的得失利弊,通过历史的回顾和理论的分析,提高史家的认识,推动史学的发展。他自称此书“商榷史篇,下笔不休”,“多讥往哲,喜述前非”,这两句话,概括《史通》全书的精髓在于史学批评。
2.《史通》的史学批评理论
《史通》对于历史撰述所作的历史回顾和理论分析,贯穿着一条史学批评的主线。从《史通》各篇的编次和涉及的问题来看,它的史学批评理论是有自身的逻辑体系的。这个体系可以概括为:体裁、体例,编撰方法,表述要求,撰述原则,史书内容,史学功用。这几个方面。可以看作是《史通》的史学批评的几个大范畴,而在每一个范畴中还有一些比较具体的原则和标准。现对这个体系的顺序略作变通,并简述其理论要点。
——关于史书内容。这是史家对客观历史的认识和概括,用刘知幾的话说,就是“记言之所网罗,书事之所总括”。《史通·书事》篇引用荀悦和干宝的论点并加以概括:“昔荀悦有云:‘立典有五志焉:一曰达道义,二曰彰法式,三曰通古今,四曰著功勋,五曰表贤能。’干宝之释五志也:‘体国经野之言则书之,用兵征伐之权则书之,忠臣烈士孝子贞妇之节则书之,文诰专对之辞则书之,才力技艺殊异则书之。’于是采二家之所议,征五志之所取,盖记言之所网罗,书事之所总括,粗得于兹矣。”荀悦所谓“五志”重在表达撰述思想和撰述的社会目的;干宝的解释则偏重于撰述内容。刘知幾说“粗得于兹”,表明他并不认为他们所说就已经全面了,所以他接着上文继续写道:“然必谓故无遗恨,犹恐未尽者乎?今更广以三科,用增前目:一曰叙沿革,二曰明罪恶,三曰旌怪异。何者?礼义用舍,节文升降而书之;君臣邪僻,国家丧乱则书之;幽明感应,祸福萌兆则书之。于是以此三科,考诸五志,则史氏所载,庶几无缺。求诸笔削,何莫由斯!”这里补充的“三科”,除“旌怪异”外,其余两科,一是关于典章制度的沿革,一是关于国家盛衰存亡之故,都是历史的重要内容,显示出刘知幾的卓识。可见,刘知幾对史书的内容提出更广泛的认识,还提出了“记言之所网罗,书事之所总括”这个理论上的命题,从而触及史家主观意识同客观历史存在之关系这个重要问题了。
——关于撰述方法。在这个问题上,刘知幾尤其强调史家应谨慎地对待采撰。所谓“采撰”,其核心是史家要严肃地审查和采辑文献。《史通·采撰》篇进而指出:“史文有阙,其来尚矣”,只有“博雅君子”才能“补其遗逸”,故应慎于对待“史文有阙”的问题。同时又指出:自古以来,“征求异说,采摭群言,然后能成一家,传诸不朽”,这是优秀史家成功之途。左丘明“博”而“洽闻”,司马迁、班固“雅”能“取信”,正是他们采撰的成功之处,这里,包含着刘知幾对于采撰的辩证认识。刘知幾认为,自魏晋南北朝以来,史籍繁富,文献渐多,好处是“寸有所长,实广见闻”;流弊是“苟出异端,虚益新事”。他进而概括采撰失误的三方面原因。其一,是“郡国之记,谱牒之书,务欲矜其州里,夸其氏族”。这是狭隘的地方观念和门阀观念的反映,史家未能“明其真伪”而“定为实录”。其二,是轻信“讹言”与“传闻”,以致事同说异,“是非无定”。其三,是没有注意到时间因素的影响:“古今路阻,视听壤隔,而谈者或以前为后,或以有为无,泾、渭一乱,莫之能辨。而后来穿凿,喜出异同,不凭国史,别讯流俗。”这几方面,是从地域的因素、门阀的因素、传闻异说的因素和时间的因素,阐明史家应当慎于采撰。《史通·杂述》篇进一步申述了刘知幾关于采撰理论的辩证认识。他在称赞“五传”、“三史”之后写道:
刍荛之言,明王必择;葑菲之体,诗人不弃。故学者有博闻旧事,多识其物,若不窥别录,不讨异书,专治周、孔之章句,直守迁、固之纪传,亦何能自至于此乎?且夫子有云:“多闻,择其善者而从之”,“知之次也”。苟如是,则书有非圣,言多不经,学者博闻,盖在择之而已。
这种对待采辑文献的辩证认识,是刘知幾史学批评理论极光彩的部分。
——关于体裁、体例。《史通》因善言史书体例而历来备受推崇。它是把体例作为史学批评的一个重大问题来看待的。《序例》篇一字千钧地写道:“夫史之有例,犹国之有法。国无法,则上下靡定;史无例,则是非莫准。”刘知幾认为,体例不只是形式问题,对于史书体例、结构的选择和处置,也跟史家对撰述内容的取舍和思想见解有关,故体例跟“是非”是有关系的。他推崇《春秋》“始发凡例”,《左传》“科条一辨”;称赞干宝《晋纪》“远述丘明,重立凡例”,范晔《后汉书》“纪传例”的“理切而多功”,萧子显《齐书·序例》“义甚优长”。刘知幾关于史书体例之理论的新贡献,在于他从以往史学发展中,总结出关于史书体例的理论体系。首先,他提出了从总体上把握史书外部形态的特点及相互间的区别的理论。《史通·六家》篇说:“古往今来,质文递变,诸史之作,不恒厥体。榷而为论,其流有六……今略陈其义,列之于后。”所谓“诸史之作,不恒厥体”,是从变化的观点来看史书的“体”的。“六家”,指《尚书》《春秋》《左传》《国语》《史记》《汉书》。这是综合了体裁和内容两个方面提出来的。《二体》篇紧接着说:“既而丘明传《春秋》,子长著《史记》,载笔之体,于斯备矣。”这里讲的“体”就不包括史书内容而只是指它的外部形态了,即编年体和纪传体两种史书体裁。《六家》《二体》及《杂述》所论“自成一家”的10种“偏记小说”,构成了《史通》在宏观方面的史书体例理论。而其所论编年、纪传两种体裁的“长”与“短”得失两存的认识,在中国史学上有长久的影响。其次,他对纪传体史书的内部结构作了理论上的概括,阐述了各种体例在一部史书中所处的位置及相互间的关系。这在《本纪》《世家》《列传》《表历》《书志》《论赞》《序例》等篇,论之甚详。这是自《史记》《汉书》以来,对“正史”体例所作的最全面的总结。在这些论述中,刘知幾对前史的批评,有许多中肯的见解,也提出了一些新的设想。《论赞》篇批评说:“每卷立论,其烦已多,而嗣以赞,为黩弥甚。”《书志》篇提出增立都邑志、氏族志、方物志。《载言》篇提出“宜于表、志之外,更立一书”,“题为‘制册(书)’、‘章表书’”,以保存重要的文献。这都是很有价值的见解。刘知幾对前史的批评,也有一些并不妥帖的论点。《表历》篇认为,以表为文,“载诸史传,未见其宜”;《本纪》篇批评司马迁以项羽入“本纪”;《世家》篇批评《陈涉世家》为不当;《书志》篇批评前史书志“皆未得其最”等。这曾引起后人的不少批评。
——关于文字表述。《史通·叙事》篇说:“夫史之称美者,以叙事为先。”刘知幾推崇《春秋》的“属词比事之言”、《尚书》的“疏通知远之旨”,进而把“意指深奥,诰训成义,微显阐幽,婉而成章”作为叙事的“师范”和“规模”。这是他关于文字表述的总论。在具体原则上,刘知幾提出:“夫国史之美者,以叙事为工;而叙事之工者,以简要为主。”简要的标准是:“文约而事丰,此述作之尤美者也。”可以认为,这是刘知幾从史学审美意识来看待史书的文字表述,进而看待史文的简要原则。换言之,“美”、“工”、“简要”这三个概念的含义反映出他对史文的美学要求。从审美意识来看待史书的文字表述,还有更深一层的含义,这就是“用晦之道”。“晦”与“显”,是存在优劣不同、层次差别的。刘知幾指出:“显也者,繁词缛说,理尽于篇中”。人们读后,思想上没有波澜、涟漪。“晦也者,省字约文,事溢于句外”,人们读后回味无尽,追寻不已。他的结论是:“晦之将显,优劣不同,较可知矣。”关于“用晦”的具体要求,刘知幾说:“夫能略小存大,举重明轻,一言而巨细咸该,片语而洪纤靡漏,此皆用晦之道也。”刘知幾的史文审美要求还有一个重要方面,即史书记述“当时口语”应“从实而书”、不失“天然”,反对“妄益文彩”、“华而失实”。他嘲笑有的史家“怯书今语,勇效昔言”之不可取,提倡“事皆不谬,言必近真”的叙事之风。刘知幾关于史文文采的辩证思想是:一方面强调“史之为务,必藉于文”,要重视史文的文采;一方面反对“虚加练饰,轻事雕彩”、“体兼赋颂,词类俳优”的文风,以避免走上“文非文,史非史”的歧路。
——关于撰述原则。刘知幾的史学批评理论在这方面具有非常鲜明的特色,他提出了“直书”和“曲笔”两个范畴,用以区分史家撰述心态、品格和社会效果的迥异。《史通》的《直书》《曲笔》两篇,首先从人的“邪正有别,曲直不同”,探讨“直书”与“曲笔”产生的社会根源,这是很深刻的见解。其次,是从史学的历史考察上可以看出:“古来唯闻以直笔见诛,不闻以曲词获罪”。这是揭示了曲笔终究不能根绝的历史原因。这些情况的出现,还有社会的多种原因,如皇朝的更替,政权的对峙,等级的界限,民族的隔阂,都可能成为“直书”与“曲笔”分道的缘由。直书同曲笔的对立之所以成为史家的撰述原则,因为它从根本上决定着史书的价值和命运。刘知幾反复指出,直书产生“实录”,其社会影响是“令贼臣逆子惧”;曲笔制造“诬书”,其社会影响是“使忠臣义士羞”。他从史学自身的价值观和史学的社会价值观出发,热情地赞颂历史上那些“直书其事”、“务在审实”、“无所阿容”的史家,说他们的“遗芳余烈,人到于今称之”;他激烈地批评那些制造“谀言”、“谤议”、“妄说”、“曲词”的人,认为他们所作“安可言于史邪?”这里,他把史家应当遵循的撰述原则已作了清晰的阐述。
——关于史学功用。《史通》在很多地方讲到史学功用问题,讲得比较集中的是《辨职》篇,还有《直书》《曲笔》《自叙》《史官建置》等篇。刘知幾在这方面的史学批评思想,反映出来他对于历史、史学、社会相互间的关系比前人有更深刻的见解。《史官建置》篇说:
苟史官不绝,竹帛长存,则其人已亡,杳成空寂,而其事如在,皎同星汉。用使后之学者,坐披囊箧,而神交万古,不出户庭,而穷览千载,见贤而思齐,见不贤而内自省。若乃《春秋》成而贼子惧,南史至而贼臣书,其记事载言也如彼,其劝善惩恶也如此。由斯而言,则史之为用,其利甚博,乃生人之急务,为国家之要道。有国有家者,其可缺之哉!
此论述还不曾有过。刘知幾强调史学的教育作用(即唤起人们的“内省”与“思齐”意识),是他论史学功用的鲜明特色。如果从史学批评的角度来看,刘知幾是从三个层次上分析了史学功用的不同情况。《史通·辨职》篇说:
史之为务,厥途有三焉。何则?彰善贬恶,不避强御,若晋之董狐、齐之南史,此其上也。编次勒成,郁为不朽,若鲁之丘明、汉之子长,此其次也。高才博学,名重一时,若周之史佚、楚之倚相,此其下也。苟三者并阙,复何为者哉?
这里讲的“史之为务”同上文讲的“史之为用”是同一个含义。这里所说的“上也”、“次也”、“下也”,是提出了对史家及其所尽职责产生的社会作用和历史作用的评价标准。“彰善贬恶,不避强御”是一种崇高的献身精神;“编次勒成,郁为不朽”是以传世之作产生长久的历史影响;“高才博学,名重一时”,是史家在其所处的时代发挥了积极作用。三者虽有差别,但都符合“史职求真”的标准;如果“三者并阙”,则无以言“史职”。这里,反映出了刘知幾的史学功用思想,也反映出了他的史家价值观。
《史通》一书所具有的史学批评理论体系,在刘知幾所处的时代是空前的;就是在其身后千余年的史学发展中,亦不曾因岁月流逝而冲刷掉它的影响。刘知幾同时代的著名学者徐坚评价《史通》说:“居史职者,宜置此书于座右。”
3.刘知幾论“史才三长”
《史通》的史学批评理论,是围绕着历史撰述和史学功用的一些重要方面展开的。关于这些问题的讨论,大多不能脱离对史家的评价。这是《史通》作为史学批评著作的鲜明特色。但是,它关于史家的许多评论,一般都是结合历史撰述的某个具体问题提出来的。把许多具体的史家凝聚成一个抽象的史家,并对其作总体性评论,这是刘知幾史学批评理论的另一个重要方面。《旧唐书》本传记:
礼部尚书郑惟忠尝问子玄曰:“自古以来,文士多而史才少,何也?”
对曰:“史才须有三长,世无其人,故史才少也。三长,谓才也,学也,识也。夫有学而无才,亦犹有良田百顷,黄金满籝,而使愚者营生,终不能致于货殖者矣。如有才而无学,亦犹思兼匠石,巧若公输,而家无楩柟斧斤,终不果成其官室者矣。犹须好是正直,善恶必书,使骄主贼臣所以知惧,此则为虎傅翼,善无可加,所向无敌者矣。脱苟非其才,不可叨居史任。自复古已来,能应斯目者,罕见其入。”
时人以为知言。
刘知幾明确地指出,只有具备才、学、识“三长”的人,方可成为“史才”。这是他的史家素养论的核心,也是他提出的史家素养的最高标准。
从上述引文中刘知幾所做的比喻和说明来看,他说的“才”,主要是指掌握文献的能力、运用体裁、体例的能力和文字表述的能力,上文所说的体裁、体例、文字表述大致属于这个方面。他说的“学”,是指各方面的知识,主要是文献知识,也包括社会知识以至自然知识,上文所说的史书内容、编撰方法都与此有关。他说的“识”,是指史家的器局和胆识,上文所说的撰述原则、史学功用都反映出这种器局和胆识。刘知幾对于史家胆识格外强调,其最高标准是“好是正直,善恶必书”,认为这是“善无可加,所向无敌”的境界。在《史通》中,他以大量的篇幅阐述史书的体载、体例和文字表述,也多次讲到善恶必书的原则,而其含义之深、口气之重都超过前者。《直书》篇说:“史之为务,申以劝诫,树之风声。其有贼臣逆子淫君乱主,苟直书其事,不掩其瑕,则秽迹彰于一朝,恶名被于千载。言之若是,吁可畏乎!”《曲笔》篇说:“史之为用也,记功司过,彰善瘅恶,得失一朝,荣辱千载。苟违斯法,岂曰能官。”《惑经》篇批评《春秋》有多处“未谕”,如说:“爱而知其丑,憎而知其善,善恶必书,斯为实录。观夫子修《春秋》也,多为贤者讳。……苟书法其如是也,岂不使为人君者,靡惮宪章,虽玷白圭,无惭良史也乎?”在他看来,史学的主要功用在此,史书的历史价值在此,史家的基本素养亦在此。他认为,学者跟良史的区别也就在这里,即所谓“君子以博闻多识为工,良史以实录直书为贵”。他也主张史家应当博闻多识,但仅做到这一点是不能成为良史的。
刘知幾明确地提出了才、学、识这三个史学理论范畴,阐述了三者之间的联系,把才、学、识作为一个整体看待并确定为史家素养的最高标准。把史家素养问题提到了更加自觉的理论认识高度,对促进史家自身修养和史学进步都有积极的作用,在中国史学批评史上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其影响所及则已超出史学范围,清代诗歌评论家袁枚认为:“作史三长:才、学、识,缺一不可。余谓诗亦如之,而识最为先;非识,则才与学俱误用矣。”
刘知幾的史学批评理论也存在着明显的时代局限性,这集中地表现为他极力提倡的直书精神和他始终维护的“名教”观念的矛盾。《史通·曲笔》篇说:“史氏有事涉君亲,必言多隐晦,虽直道不足,而名教存焉。”《惑经》篇说:“夫臣子所书,君父是党,虽事乖正直,而理合名教。”这样一来,他就为“实录直书”在理论的彻底性上打了折扣,即使是在阐扬直书原则时,他也有强烈的“激扬名教”的意识。隋唐时期还是门阀观念极重的时代,刘知幾这样杰出的史学批评家,在思想上和著作上都不可能完全不带有时代的印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