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980700000051

第51章 小议互联网络域名争议解决机制(1)

小议互联网络域名争议解决机制

童龙 陈汉东

在互联网上,计算机的位置是用IP地址的形式来表示的。IP地址的缺点是显而易见的,它缺乏直观性,而且不易记忆。为了解决这一问题,互联网又设立了更符合语言习惯的域名。从技术上讲,域名只是互联网解决地址对应问题的一种方法;但从社会科学的角度来看,域名已经成为互联网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其技术功能之外,逐渐有了区别域名持有人及其所提供之产品和服务的商业标识性功能。域名现已被形象地称为“企业的网上商标”、“企业的第二商标”。因为域名具有商业标识性功能,引起了域名与其他民事权益,特别是知识产权权利之间的冲突。为了有效、快捷、公正地解决域名与其他民事权利之间的冲突,以适应互联网世界迅速发展的需要,同时平衡商标权等在先权利人与域名持有人的权利,维护域名体系的稳定性,国际上乃至各国在域名纠纷的解决模式上进行了积极的探索,而统一域名争议解决机制以及以此为模式建立起来的各国的域名争议解决机制,无疑是目前解决域名纠纷最高效、便捷、便宜的模式之一。

域名争议解决机制的建立和运行,不仅有效地弥补了传统的司法及仲裁解决途径的不足,而且这种在线争议解决的模式,为日益增多的电子商务领域纠纷的解决提供了极好的示范作用。

一、域名纠纷的类型

实践中的域名纠纷大体包括三种类型:一是域名与受法律保护的商业标记权之间的冲突;二是域名之间的权利冲突;三是域名与其他受法律保护的利益之间的冲突。其中,域名与受法律保护的商业标记权、特别是商标权之间的冲突最为突出,这也是本文研究的内容。域名与商标权之间的冲突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是恶意抢注。由于域名的唯一性以及域名注册管理机构实行的“先申请,先注册,不审查”原则,导致域名成为一种稀缺的资源。不少商家利用域名注册体系的这种“缺陷”,将他人所拥有的、自己对之不享有任何权益的知名商标或企业名称抢先注册为域名。恶意抢注在实践中包含以下两种情况:(一)网上占地,注而不用。这种域名抢注者往往注册一个或数个与他人的商标相同或相似的域名,但对其申请注册的域名并不打算实际使用,其目的或是为将域名以高于注册成本的价格出售、出租或以其他方式转让给提起域名争议的商标所有人或商标所有人的竞争对手,或是为了妨碍商标所有人将自己的商标注册为域名。域名与商标的冲突大部分都属于此种情形。(二)网上联想,淡化商标。这种行为的特征在于域名注册人并不注册与商标权利人所拥有商标一模一样的域名,而是对商标略加改变或添改,以期利用他人的知名商标促销自己的商品。这种搭便车的行为,对商标所有权人及消费者而言,都是一种伤害。

二是巧合雷同。(一)在若干商家就相同商标分别享有商标权的情况下,其中一个商标权人将与该商标相同的设计在某一个顶级域名(如com)下注册为自己的二级域名,其他商标权人即无法再用自己的商标在相同顶级域名之下注册域名。(二)某些商家出于排斥其他竞争对手的考虑,将同一个二级域名在不同顶级域名之下均申请注册,从而更进一步剥夺了其他商标权人使用相同设计作为二级域名的可能性。

域名权与商标权等商业标记权之间的冲突的实质在于:商标权等在先民事权利能否延伸至网络领域?如果延伸,这种扩展是否是绝对并且没有限制的?从司法实践上来看,各国在处理域名纠纷案件的过程中,虽然法律适用不尽相同,但在下面这个问题上还是达成了高度的一致,即:商标权并不在网络领域拥有优先地位,拥有商标并不意味着当然拥有相应的域名;除非证明域名持有人具有恶意,一般而言,商标权不应构成对相同或相似域名注册的禁止。域名与域名之间以及域名与其他民事权益之间的冲突,在域名纠纷中所占的比重较小,由于篇幅所限,在此不再赘述。

二、域名纠纷的现有解决途径

一是司法途径。可以说,司法途径在域名纠纷解决上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也是解决域名争议的最终途径。世界各国近年来就域名纠纷的司法解决进行了积极的立法及司法上的实践。但以司法途径解决域名纠纷也面临一系列问题。首先,互联网是没有地域性的。域名一旦被注册成功,世界上任何人,在任何地点都可能在网上点击到该域名。因此,由域名引起的纠纷往往涉及多个国家的司法管辖权,出现多国法院均对纠纷主张管辖权的现象;其次,各国、各地法院所适用的商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实体法的规定均有所不同,被选定的管辖法院的判决是否可以在法院所在地以外地区获得强制及有效执行是一个不明确的问题;第三,互联网迅猛发展,而各国有关调整网络的立法则相对滞后,世界上专门立法对有关域名纠纷予以规制的国家不多,法院在处理域名纠纷时客观上存在着适用法律的困境;第四,注册域名是十分快捷和方便的,域名纠纷的解决在很多时候是一件紧急的事情,而司法程序往往十分严格、繁琐、冗长,缺乏必要的灵活性,不能满足快速、便捷地解决域名纠纷的需求,而且某些国家或地区的诉讼费用相当昂贵,这也大大加重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最后,在不少涉及域名的诉讼中,注册机构往往也因为其在注册方面所担当的技术及管理角色而被卷入诉讼中,成为诉讼的当事人,这也将使域名注册工作复杂化,不利于域名系统乃至整个互联网的发展。

二是仲裁与调解途径。仲裁已发展成为世界各国与司法制度并存的纠纷解决机制,然而,仲裁在解决民事、商事纠纷方面的作用并不是无限的;通常只适用于存在合同关系的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纠纷。而类似于域名纠纷这样的非合同领域的纠纷,争议双方事前不可能就争议的解决达成任何合议,事后也往往因为协商不果才诉诸纠纷解决程序,很难就仲裁达成合议,因此域名纠纷很少通过仲裁程序解决。调解是在第三方主持下,由争议双方当事人自行解决争议的一种方式。但是域名纠纷的协商调解往往需要克服双方之间语言、地域以及身处不同法律制度下的障碍,而且即使可以达成协议,效力和对双方的约束力都比较低。

三是民间解决途径。(一)统一域名争议解决机制。针对上述途径对解决域名争议的不足之处,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于1999年底制定并实施了《统一域名争议解决政策》(Uniform Domain Name Dispute Resolution Policy,UDRP)和《统一域名争议解决政策程序规则》,提供一种针对国际通用顶级域名(GTLD)争议解决的行政程序(administrative proceeding)。统一域名争议解决机制的根本特点就在于快速、简单、便宜。其建立之目的不是为了取代诉讼或仲裁方式,而是为了先行快速、低成本地解决网络注册和使用中的“恶意抢注”问题,而将复杂的知识产权问题留给法院和传统仲裁。(二)以统一域名争议解决机制为基础的模式。统一域名争议解决机制为解决域名纠纷提供了一种快速、便捷、低成本的机制。虽然《统一域名争议解决政策》只适用于互联网络名称及数码分配公司所管理的一般顶级域名,但与其模式和标准相同或相近的域名争议解决制度正不断在世界各地出现。(三)本国模式。采用本国模式的国家较少,主要有英国、智利和丹麦。这些国家对统一域名纠纷处理机制持批评态度,拒绝采用或参照,宁愿另起炉灶,建立自己的域名纠纷处理机制。

同类推荐
  • 金融市场典型案例法律研究

    金融市场典型案例法律研究

    本书选取银行、证券、保险、期货四大金融市场发生的一些典型案例及其法院的判决进行介绍,从法律的层面进行深入的分析和探讨。
  • 燕京法学:法律与教育

    燕京法学:法律与教育

    本书是有关我国教育体制改革的问题的一部观点汇总。教育法制化是法学界和教育界共同关心的话题,也是依法治国的题中应有之意。本书就是研究如何将教育改革纳入法治轨道,促进教育均衡发展,保障教育改革顺利进行的理论结合实践之作。
  • 民事错诉规制研究

    民事错诉规制研究

    从国内外总体情况来看,研究民事错诉的范围比较狭窄,研究的深度还严重不足,我国司法实务界对民事错诉认识的态度还相当保守。这表明了民事错诉的理论还不够成熟,尚需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在我国民法典的起草过程中,由王利明教授和梁慧星教授分别主持起草的“中国民法典侵权行为编草案建议稿”中,都曾将民事错诉行为列为侵权行为之一。遗憾的是,有关民事错诉的相关规定没有出现在正式公布的民法典中。这恐怕与民事错诉的研究不够彻底有一定关系。
  • 普法的行政法治思考

    普法的行政法治思考

    本书合理运用理论分析与实证研究相结合的方法、跨学科研究方法、例证分析法和功能分析法等深入开展普法的行政法治研究。结合我国普法宣教的实现情况,本书由四部分组成,分别从本体论、内容论、形式论、监督论层面对普法展开行政法治研究。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释义及实用指南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释义及实用指南

    本书由参与《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立法的同志撰写。本书以《道路交通安全法》为蓝本,逐条对本法的立法背景、法条主旨、法律原则及实务中怎样适用进行了深刻、权威的释解。
热门推荐
  • 重生之强横崛起

    重生之强横崛起

    重生,就要尽占先机!重生,就要横扫一切!重生,就要步步生奇!重生,就要强横崛起!极品丹药,绝世神兵,倾城美女,天材地宝,在这个神奇而又充满机遇的异世界里面,只要有足够的资本,这一切都将是你的……
  • 追妻无门:女boss不好惹

    追妻无门:女boss不好惹

    青涩蜕变,如今她是能独当一面的女boss,爱了冷泽聿七年,也同样花了七年时间去忘记他。以为是陌路,他突然向他表白,扬言要娶她,她只当他是脑子抽风,他的殷勤她也全都无视。他帮她查她父母的死因,赶走身边情敌,解释当初拒绝她的告别,和故意对她冷漠都是无奈之举。突然爆出她父母的死居然和冷家有丝毫联系,还莫名跳出个公爵未婚夫,扬言要与她履行婚约。峰回路转,破镜还能重圆吗? PS:我又开新文了,每逢假期必书荒,新文《有你的世界遇到爱》,喜欢我的文的朋友可以来看看,这是重生类现言,对这个题材感兴趣的一定要收藏起来。
  • 罪与罚

    罪与罚

    本书为公版书,为不受著作权法限制的作家、艺术家及其它人士发布的作品,供广大读者阅读交流。汇聚授权电子版权。
  • 巾帼将军

    巾帼将军

    白悠然身穿战甲,周围尸横遍野,她剑指前方,对着畏惧不敢上前的敌军怒吼道:“谁说女子不如男?”
  • 黑道少爷的甜心女仆

    黑道少爷的甜心女仆

    第一次见面她以佣人的身份出现,却在大厅广众之下说看过他的裸照,并表示没有什么好看的。“你再啰嗦小心我堵住你的嘴!”“那你来啊!”于是……出现在眼前的是他放大的俊脸,还有唇上柔柔的触感。当他们发现两家的渊源……
  • 毒宠小医妃:腹黑王爷,太撩人

    毒宠小医妃:腹黑王爷,太撩人

    前世遭人设计,她惨被灌毒,意外穿越。她堂堂21世纪知名女医生,竟然穿越到一个病怏怏的女人身上?身份成谜,毒素相伴,常年被困在后院大药罐里。亲爹不疼,后娘不爱,大药罐里泡着她这颗小白菜!意外发现穿越后竟是百毒不侵,却被某王爷当成试毒神器!屡试屡败!某女:王爷我和你拼了!我就是从这里跳下去,或者饿死,我也不会帮你再试毒了。某王爷:先替本王试看看这块糕点是否有毒!某女:恩,真香。好吃。
  • 重生皇妃之不争宠

    重生皇妃之不争宠

    七世轮回,后宫之祸,皇上之情,家族之纷,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轮回终有终点,或许就是这一世……无宠时日日夜夜盼君,君不来:皇上“朕给你的,你只能受着,朕要收回去的,你只能还来。”宁愿“你给我,我不受,你强取,我还你便是。”承宠时,日日夜夜盼君雨露均沾。皇上“嘿,小狐狸,过来,朕今日翻了你的牌子。”宁愿撇嘴“嘴露邪笑,阴险至极,没好事。”
  • 通天神巫

    通天神巫

    巫者,天生神力,感应天理;巫者,心怀大善,教化世人。且看一个莫名其妙被逐出家门的少年,如何披荆斩刺,如何面对残酷的现实,如何在魔女、妖女、圣女等万般诱惑下保持真我,如何踏上通天之路。
  • 追妻无门:女boss不好惹

    追妻无门:女boss不好惹

    青涩蜕变,如今她是能独当一面的女boss,爱了冷泽聿七年,也同样花了七年时间去忘记他。以为是陌路,他突然向他表白,扬言要娶她,她只当他是脑子抽风,他的殷勤她也全都无视。他帮她查她父母的死因,赶走身边情敌,解释当初拒绝她的告别,和故意对她冷漠都是无奈之举。突然爆出她父母的死居然和冷家有丝毫联系,还莫名跳出个公爵未婚夫,扬言要与她履行婚约。峰回路转,破镜还能重圆吗? PS:我又开新文了,每逢假期必书荒,新文《有你的世界遇到爱》,喜欢我的文的朋友可以来看看,这是重生类现言,对这个题材感兴趣的一定要收藏起来。
  • 我本初唐

    我本初唐

    程鸿,一个横店的龙套,一个天雷给滚到了初唐贞观四年,什么?我这还有亲戚?还是亲爹?还是真的?怎么回事?(大家还是来起点看吧,现在还不够收藏呢)P;很多人告诉我说,前面几章你改改吧!又不分段,又没标点,影响阅读。简直就是小学生试卷添标点断句的题目……我一直没改,倒不是一意孤行,而是这段承载着一个东西,至于是什么我就不卖惨了。若是有机会说给你们听,海涵一下将就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