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金刚,铁银,铁铜三兄弟拿着大刀便大步流星跑过来,他们样貌凶悍威武。
铁金刚是老大,即使他脸上青一块紫一块,但他依旧看上去是彪悍的。
铁铜大步迈前,大声嚷道:“谁?居然赶来天香酒楼撒野?想被大卸八块吧?”
铁金刚紧跟其后,当他看见忽炎时,被吓得哇一声坐在地上。
铁银奇怪问道:“大哥,你这是怎么了?”
铁金刚道:“这几位我们惹不起,快去叫狮子大哥。”
铁铜回头:“这几个老少皆有,有什么了不起的?”
铁金刚摸着自己的伤:“就是他们将我打成这样的。”
铁银立马明白,正要去找狮子,却被解花叫住:“你们说的狮子,是不是人身狮头的哪位?”
铁金刚有一种不好的预感:“你们见过了?”
老不死摸着自己的肚子,问叶可新:“小胖子,昨晚上的心肝汤味道怎么样?”
叶可新不假思索回答:“还可以。”
铁金刚摸不着头脑,忽炎道:“那位狮子大哥真是了不起呀!说自己有再生的能力,看来还真不是吹,身子被砍成两截,脑浆被打出来,心肝被我们吃掉,居然还能在活过来。”
叶可新表情变得难看,他快吐了:“昨晚上你们带回来的心肝难道是人的?”
老不死安慰道:“放心,我们不也吃了吗?”
叶可新哇一下吐了。
解花瞪一眼老不死,解释道:“狮子不是人,是一只妖。”
铁铜生气道:“你们说什么呢?当我们是透明的吗?”
铁铜正要挥刀杀过来,老不死一马当先一脚将铁铜打趴下,回头对五妹说道:“怎么样?这次我没有躲在你身后吧?”
五妹点头:“厉害。”
铁金刚快被吓哭了,他委屈道:“几位大爷,我们这里就是做一点儿小本买卖,你们为什么要与我们过去呢?”
五妹道:“是呀!花哥哥,你不是也说过吗?我们不做伤天害理的事。现在怎么被老不死的给带坏了?”
老不死想要争辩,解花却首先点头说道:“嗯,那我们走吧!”
那位掌柜站出来:“站住,你们还想走?等我们老板回来一定让你们好看。”
“掌柜又有人闹事了?”一个穿着黑色斗篷的人站在门外,这个黑斗篷的人走到雀渊剑下说道:“掌柜你退下吧!”
掌柜退下,黑斗篷人冷冷道:“昨天看见狮子大哥栽在这把巨剑之下,现在你们没有这把剑,看你们如何猖狂?”
叶可新看见这黑斗篷人,他被吓的连连后退。
忽炎扶住叶可新,问道:“怎么了?你认识那个家伙?”
叶可新道:“那个家伙吃人,我以前经常看见他拦截来集恭城的路人,将路人杀死,然后吃掉那些人。”
黑斗篷道:“我与狮子可是号称这集恭城双雄,以人为食,这种事人尽皆知。”
解花拿出一根凳子坐下:“我突然改变主意,不走了。”
五妹道:“这里白天是酒楼,晚上恐怕就没有这么简单了吗?”
黑斗篷阴邪笑道:“晚上这里也是酒楼,只不过是贩卖人肉的酒楼而已。”
“小妖怪还挺猖狂。”忽炎拔出凤翅剑,准备去会一会这个敌人。
黑斗篷伸手将雀渊剑后的剑坠握在手中,得意道:“你以为我看不出来吗?”
忽然问道:“你看出什么来了吗?”
黑斗篷道:“我接近这颗石头就能感觉它的奇异力量,我现在握住它能感觉到自己被压迫的无法喘息,这个剑坠一定不简单。“
解花打着嗝:“然后呢?”
黑斗篷道:“这一定就是你们力量的来源,现在它是我的了。”
解花挥手道:“你有本事就拿走吧!”
黑斗篷自然不会客气,用力一扯便将剑坠撤下,他正要揣进怀中时,雀渊剑上的妖气释放出来。
滚烫的热气将黑斗篷包围,暗黑色的妖气将黑斗篷团团包围。
黑斗篷惊恐道:“什么情况?”
黑斗篷只是一只小妖,雀渊剑的妖气对他来说就是洪水涌入身体,他会迅速膨胀然后身体爆炸。
一般常人根本无法驾驭雀渊剑的原因便是它们根本无法驾驭这股妖气,解花体内拥有异人寻的妖力,加上他本就学过如何控制巨剑。
那黑色斗篷炸成布片,一只大型老鼠露出真面目。
原来是一只鼠妖。
鼠妖疲惫的趴在地上,一动也不动。
解花走过去将剑坠挂回到雀渊剑上,鼠妖才稍微恢复一些力气。
鼠妖问道:“这是怎么回事?”
老不死走过去,一剑便将鼠妖杀死:“上天有好生之德,我代表地狱送你一程。”
解花道:“想要杀生吃鼠肉便只说,干嘛装模作样?”
老不死抛开鼠妖肚子,在里面翻找着:“跟你混就是有口福,可以吃到一些稀奇古怪的玩意儿。”
老不死将鼠妖的心肝取出来丢道掌柜面前:“掌柜的,我要爆炒一份鼠肝打包,麻烦你一下。”
掌柜看见自己老板被杀,他很不甘心道:“你们别猖狂,我们集恭城三万壮士一定让你们好看。”
解花道:“你这么有本事,那你尽管叫不怕死的上来便是,我正好多吃几份爆炒心肝。”
老不死道:“不行,这家伙居然威胁我们。”
老不死人老,身手一点儿不老,他几个呼吸间便出现在掌柜面前,将剑架在掌柜的脖子上。
掌柜被吓得尿裤子,结巴道:“你想做什么?”
老不死大声吼道:“打劫!”
老不死给忽炎使个眼色,忽炎一脚踩在铁金刚身上:“听见没?打劫。”
掌柜上下牙打颤:“大王,你们要劫什么呀?”
老不死道:“当然是劫财,难道我还要劫你的色吗?”
天香酒楼真有钱,柜台里面随便一拿便是三千两白银。本来还可以更多,老不死还想贪心,解花制止。
解花等人大摇大摆离开集恭城回到土地庙,解花分了两千两给姜氏,让他们离开这里,不要在逗留集恭城。
姜氏早就想离开集恭城,只是不敢回娘家,才一直逗留在此。经此事情后,她打定主意。
姜氏接过钱,没有过多道谢便收拾东西。
集恭城在帝国边境,离开集恭城只需要走一天便可以到达塔米流尔沙漠的边缘,在哪里可以买到穿梭沙漠的骆驼。
在离开之前,叶可新将解花叫停。
叶可新道:“我想送送你们,我也想谢谢你们。”
老不死很喜欢拍叶可新的肩膀:“小胖子别客气,以后我们来找你玩。”
叶可新点点头,然后对着解花等人离开的背影磕三个响头,这磕的真响,叶可新的额头都磕的又红又肿。
塔米流尔沙漠,白天似火炉,晚上似冰窖。
十匹骆驼身上的干粮已经吃掉一大半,可解花等人还没有真正进入塔米流尔沙漠。
解花本来想找一个导游,可是导游太贵,只有少量商旅会进入塔米流尔沙漠,他们都说塔米流尔沙漠里面现在正在打仗,死了很多人。要过段时间在进去,才安全。
不过还好,鬼之团进入过很多沙漠打仗,塔米流尔沙漠只是其中一个。作为鬼之团的老兵,对于沙漠生存非常有经验。
老不死每天规划规划着大家的食物与饮水,他现在便是这四人队伍的头领,谁都得听他的指挥。
五妹与忽炎是水蛭出生,干燥能够要他们的命。
忽炎抱怨道:“都已经进来二十多天了,老不死这什么时候才是头?”
老不死抓一把沙,看见周围荒芜无天际的漫天黄沙,他说道:“把眼睛保护好,别让太阳将眼睛晒坏了。走路的时候并东张西望,这里的沙子并不算干燥,所以沙子中间可能隐藏着毒虫。”
骆驼突然停下脚步不在向前,忽然问道:“这又是怎么回事?”
老不死看一下四周:“骆驼感觉到了危险,很有可能是沙尘暴,大家先骑上骆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