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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叶凝眉回到家里的时候,已经是晚上十一点了。

在路上,叶凝眉将车窗户打开,经风一吹,酒劲散失了多半。走进家门的时候,她的大脑已经基本上清醒了。

回想起于老光那个大色狼的一举一动,她不由得冒出了一身冷汗。如果不是她在酒店门口吐了酒,说不定就跟着他稀里糊涂地去K歌房唱歌了。她今天心情很不好,正想着怎么发泄一下呢。幸亏她平时对于老光的为人早有认识,才没有上他的当。

唉!这样提心吊胆的日子,什么时候才是个头儿啊!

叶凝眉伤感地叹息着,推开女儿的房门看了看,借着朦胧的月光,看见今今像只小狗一样蜷缩在宽大的床上,一条腿窝在腹部,另一条腿像小青蛙一样伸展着,被子被踢蹬到一边,露出光溜溜的脊背,浓密乌黑的头发遮住了半个脑袋。

叶凝眉蹑手蹑脚地走过去,替今今把被子盖好,在床前伫立了一会儿,又轻手轻脚地走出来,把门带上。

大卧室里的灯也是黑着的,想来古东朋已经睡下了。

叶凝眉也不开灯,一屁股跌坐在沙发上,脑袋往后一靠,仰望着黑暗中影影绰绰的吊灯出了一会儿神。

她多么希望古东朋能够尽快找到挣大钱的新项目,那样以来,她就可以离开百货公司,脱离开于老光那双时刻盯着她的贼溜溜的三角眼,回家做个全职太太,尽心尽力地给他们爷儿俩洗衣做饭,辅导今今学习,让她成为一名优秀的学生啊。

可是,这个愿望看来近期内是实现不了了,古东朋的所谓新项目连八字都没一撇,叫她抱什么指望呢?

想到钱的事情,叶凝眉一下子就想起了白天发生的事情,为了一个素不相识的女人,她一下子就从腰包里掏出了七百多块钱!七百多块,相当于她月工资的五分之一呀,她还准备这个月要给自己买一套上档次的裙子,看来又泡汤了。

叶凝眉从小就是个不输在脸面上的女孩,熟悉她的人都笑话她是打肿了脸充胖子,可她觉得人活一世,就是要活个脸面,一生一世,草木一秋,如果脸面都维持不了,还活个什么劲儿呢?因此,别看她人前风风光光的,人后捉襟见肘的窘迫可没少忍受。好在她是个比较乐观的女人,也不以为意,过去了就过去了,下次遇到类似的情况,她还是老样子。

可是这一次却不同,她是在自己掏钱,哄段天明的女人高兴!

那个突然去美国伺候他的姑姑,信誓旦旦说好了一年之后回来娶她的男人,却在离开后如黄鹤西去,十五年来杳无音信,让她等的花儿也谢了的男人,再见时已是沧海桑田,她为什么还要拿钱买他女人的高兴?她凭什么还要为他付出?

然而,想起那个男人,叶凝眉的心,还是禁不住一阵阵悸动、抽搐,那些花前月下卿卿我我的美好岁月,呼啦一下子就涌在眼前,让她措手不及又激动不已。

当年,在万般无奈之下认识了古东朋,她一下子有种时光倒流的感觉,认为上天把她的段天明莫名其妙地带走了,然而却可怜她一片痴心,将这个酷似天明的男人赐给了她,所以才毫不犹豫地嫁给了古东朋。

她原以为随着岁月的流逝,她会慢慢忘掉段天明,可是,等到她天天面对古东朋那张酷似天明的脸盘之后,才发现自己失策了,大大的失策了,不看见古东朋还好,一看见他那张脸,她的眼前就全是段天明的影子,她的脑海里,就全是跟段天明在一起时的快乐日子。古东朋就像一座灯塔似的,矗立在她的眼前,时时刻刻地提醒着她,让她对天明无法忘怀。

当她意识到这一点的时候,一切都已经无可挽回了,她跟古东朋已经以闪电般的速度,领取了结婚登记证。

面对着那两张大红的登记证,叶凝眉只有苦笑。她知道,她必须为自己的一时冲动付出一辈子的代价了。

结婚后很长一段时间,叶凝眉仍然没有对段天明死心,她等了天明那么久,迟迟不想要孩子,就是盼着有一天,段天明会突然出现在她面前,那么,她会义无反顾地跟上他,哪怕远走天涯,哪怕一生流浪四方,只要有天明在身边陪伴,此生也知足了。

跟他们一起结婚的朋友,都已经有了可爱的小宝宝,叶凝眉实在支撑不下去了,才决定要一个孩子。有了今今之后,叶凝眉开始灰心了。她那颗等待的心,慢慢被柔软的母性填满了。她想着,就这么跟古东朋过下去吧,怎么着还不是一辈子呢?

叶凝眉开始试着接纳古东朋,不再把他看成段天明的替身。经历了十一年的风风雨雨之后,她觉得,古东朋已经以他自己的形象出现在她心目当中,那些难忘的往事,也被岁月的大河淘洗得发白,干枯,最终慢慢淡出她的心灵。

可是,就在她已经接受了现实,塌下心来跟古东朋好好过日子的时候,段天明却像一个不灭的灵魂一样,蓦然出现在她面前!

真是造化弄人啊!

叶凝眉摸索着点燃一支香烟,深深地吸了一口。强烈的烟草味呛住了她的喉咙,她不由自主地咳嗽起来。

叶凝眉不常吸烟,所以家里根本就没有准备过女士香烟。但是此时此刻,她太需要借助香烟来平静自己波涛澎湃的心境了,忍着咳嗽她继续吸着,眉头皱成个大疙瘩。

她得好好理一理混乱的思绪。

一阵沉重的脚步声传来,在叶凝眉家的门口停住了。

接着,是钥匙在锁孔中转动的声音。

叶凝眉一下子挺直了腰身,屏住了呼吸!

半夜三更的,怎么会有人来开自己家的门?难道是小偷?前些日子,一楼的邻居家半夜进去了小偷,一家人的衣服都被小偷给拿走了,然后,小偷肆无忌惮地开始翻箱倒柜,把家里值钱的东西统统给拿走了。后来,那家人虽然被惊醒了,可是没有衣服,只能眼睁睁看着那两个蒙面贼带着东西扬长而去……

沉吟之下,叶凝眉身上的衣服都被汗水濡湿了,一颗心紧张的嘣嘣直跳。幸亏她进门之后就反锁上了防盗门,即便是遭遇了小偷,也不会很快被弄开。

叶凝眉思忖了片刻,轻轻地站起身,摸黑向卧室走去。

反正古东朋在家里,她也没有睡,就算有小偷进来也不怕。

叶凝眉摸索进卧室,爬上床,对着黑糊糊的虚空低声叫道:

“东朋!东朋!快醒醒啊,有人在开我们家的防盗门!”

可是,床上一点反应都没有!

这个古东朋,真是死猪一只哩,被人抬去了怕是也不知道!

叶凝眉有些生气了,顾不上被小偷看见,“啪”地打开卧室里的灯。然而,床上空空如也,哪里有古东朋的影子呢?!

叶凝眉的大脑,有片刻的空白,然后便哂笑起来。侧耳听听那执著的开门声,她似乎明白了什么。

原来古东朋根本就没在家!可怜她还以为他已经睡着了,一直蹑手蹑脚的,怕惊醒了他的好梦,想不到人家根本就不在家!她的耳边,似乎听到了麻将在桌子上被洗得哗哗直响的声音,一股无名大火在胸中燃烧起来。

这日子是没法过了!她一再打电话嘱咐他早些回家,看来只是他耳朵边的一缕轻风了!

叶凝眉怒气冲冲地回到门厅,对着门外低声吼道:

“古东朋,有种你别回来,睡在麻将桌子上就是了!”

钥匙转动门锁的声音戛然而止。半晌,传来古东朋压制的叫声:

“眉眉,请你先把门打开,有话让我进家后再说好不好?”

“进家?你还知道进家吗?你看看现在几点了?打个通宵不是更痛快吗?你走吧,去打你的麻将去吧!”

叶凝眉说着,止不住一阵伤心,捂着嘴巴小声啜泣起来。

“眉眉,你听我说,先把门打开好吗?”

古东朋站在门外,低声下气地哀求着。

叶凝眉沉默着,不再说话,只是更大声音地抽泣着。

古东朋太不像话了,居然这个时候才回家!他居然把今今一个人放在家里,就这么没心没肺地跑出去跟他那些狐朋狗友玩麻将!难道麻将比女儿还重要么?比这个家还重要么?她为了这个家,辛辛苦苦地工作了一天,他却这么逍遥自在地跑出去打牌!他还是个男人吗?他还有没有良心?

一瞬间,所有的委屈一齐涌上心头,叶凝眉索性趴在沙发上,失声痛哭起来。

“眉眉,我没有去打麻将,今天晚上我们有重要的事情商量,所以才将今今独自放在家里的。你开开门,让我跟你解释,好不好?”

古东朋还在试图说服叶凝眉,但语气里已经有了明显的不耐烦。

叶凝眉擦一把眼泪,冲着门外大声叫道:

“古东朋,有话我们明天再说,你走吧!我不想看到你!”

“眉眉,你当真不让我进这个家门,不听我解释,是不是?你要再不开门,我要砸门了!”

古东朋也生气了,对着门缝低低地咆哮道。

“你砸!古东朋你有本事就把门砸碎了吧!”

然而,叶凝眉话音未落,只听见一阵震耳欲聋的声音传来,防盗门在古东朋大力踢踹下发出沉闷的声响,在午夜里显得格外惊心动魄,格外刺耳。

叶凝眉没想到,古东朋会来真的,一时间没了主意,呆呆地站在门厅里,不知如何是好了。

“开不开?不开我还踹!”

随着一声气急败坏的吼叫,又是一阵轰隆隆的撞门声。

这要是让邻居们听到了,该怎么好哇!

叶凝眉急了,一下将门打开,古东朋没有防备,前倾的身体把持不住,呼地扑了进来,正压在来不及躲闪的叶凝眉身上,两个人同时跌倒在地板上。

“古东朋你个不得好死的,你干吗还回来呀?你走!你走啊,我不想看到你!”

叶凝眉觉得膝盖处传来一阵钻心的疼痛,用手一摸,黏糊糊的大概磕破皮出血了,心里一凉,趴在地板上哽咽着叫道。

古东朋爬起身,回身把门关上,“啪”地打开客厅里的吊灯,脸色铁青,呼哧呼哧地喘着粗气,怔怔地站在那里。当他看见地板上的血迹时,粗黑的眉毛猛地向上跳动,一声不响地走过来,伸手去拉叶凝眉。

显然,他也没想到会一下子把她撞伤。

叶凝眉趴在地板上,用力将古东朋的手拨拉到一边,将头埋在臂弯里,哭得异常伤心。

“对不起眉眉,我不是故意的。”

古东朋有些急躁地搓着两只大手,无可奈何地看着双肩剧烈耸动的妻子,知道这下子是让她真伤心了,不由得也有些后悔。

其实,他们打算开办美术学校的事情,也不是非得今天晚上敲定不可,他只不过觉得今今已经睡了,叶凝眉又不在家,有些无聊,还不如趁这个时间去把办美术学校的事情再最后落实一下,没想到大家凑在一起,三说两说就到了将近一点……

叶凝眉趴在地板上哭了好一会儿,灰头土脸地爬起身,向卧室走去。

古东朋赶紧找出家庭急救小药箱,跟过来要给叶凝眉包扎膝盖处的伤口。

叶凝眉一把把他搡到一边,冷冷地望着他,足有五分钟之久。突然,她拎起那只急救药箱,“哗啦”一声倒在地板上,一言不发地走进卧室,“砰”地一声关上房门,并且反锁上了。

古东朋呆若木鸡地站在门外,像一只斗败了的公鸡,垂头丧气地掏出香烟,点燃,猛烈地吸着。房间里很快就烟雾弥漫,像极了这混沌无望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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