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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世界卷(二)

时钟

〔苏联〕高尔基

滴答,滴答!

夜阑人静,独自一人谛听着钟摆在冷漠地、不停地摆动,不禁毛骨悚然:这单调而精确的声音总是一成不变地表明一点:生命在不息地运动。黑夜与睡梦笼罩着大地,万籁俱寂,只有时钟在冷冷地、响亮地计量着那逝去的分分秒秒……钟摆滴滴答答地响着,每响一声,生命就缩短一秒,即我们每个人所拥有的时间中的—个微小部分,而逝去的这一秒就不再回到我们手中。这分分秒秒来自哪里?它们逝向何方?这一点谁也回答不上来……还有许多问题,其他许多更加重要的、决定着我们能否得到幸福的问题也尚未得到解答。怎样活着才能意识到自己为生活所需,怎样活着才能不丧失信念和希望,怎样活着才能使每一秒钟都不浑浑噩噩地白白流逝?无休止地走动着的时钟能回答这所有的问题吗?对此它能说些什么呢?

滴答,滴答!

世上再没有比时钟更加冷漠的东西了:在您出生的那一刻,在您尽情地摘取青春幻梦的花朵的时刻,它都是同样分秒不差地滴答着。人自生下那天起就一天天地接近死亡。而到了您在临终前喑哑地呻吟着的时候,时钟也还将枯燥而平静地计算着分分秒秒。在时钟的冷冰冰的计时声中——您仔细听听吧——有一种无所不知而又对所知的东西感到厌倦的意味。无论什么东西,什么时候,都不能使时钟为之动情或感到可贵。它是那样无动于衷,所以我们若要生活,就该为自己建造另一种充满感受、思索和行动的时钟,用它来代替这个枯燥、单调、以愁闷来扼杀心灵、带有责备意味和冷冷地滴答着的时钟。

滴答,滴答!

在时钟的不息的运动中没有静止之点,——我们能把什么称作“现在”呢?头一秒钟产生之后,第二秒随即接踵而来,把第一秒推进未知数的无底深渊……

滴答!您成为幸福的了。滴答!痛苦又犹如烈性毒药注入了您的心中。倘若您不努力用某种清新活泼的东西来充实您生命中的每一秒钟的话,这痛苦就可能伴随您一生,乃至您的有生之年的时时刻刻。忧愁是有诱惑力的;它是一种危险的优先权;有了它,我们往往就不再去寻觅别的更高、更符合人的称号的权利了。而忧愁又是如此之多,以致便宜得几乎无人问津了。所以忧愁未必值得宝贵,倒是应该用比较新颖和更有价值的东西来充实自己,不该这样吗?忧愁是贬了值的资本,不要对任何人埋怨生活吧,因为安慰之词很少能包含一个人所要追求的东西。当一个人同妨碍他生活的事物进行斗争时,生活便会比什么都更加充实,更有意义。在斗争中,苦闷无聊的时刻便会不知不觉地飞驰而去。

滴答,滴答!

人的生命短暂到了荒谬可笑的程度。该如何生活呢?一些人逃避生活,另一些人则全心全意地献身于它。前一种人到了晚年精神贫乏而且缺少值得回忆的往事,而后一种人则在这两方面都是富有的。两种人都是要死的,倘若谁也不把自己的才智和心血无私地献给生活,那么就没有人会在死后留下什么东西……这样,在您临终之日,时钟将要冷漠地,一秒秒地计量着您弥留的时刻——滴答!而在这几秒钟里还会有新人出生,一秒钟内会有几个新人出世,而您已不复存在了!除去您那将要发散着臭气的躯体外,生活里不会留下您的任何东西。难道您的自尊心能够容忍这种只是把您抛进生活,随后又硬把您拉出去,使您身不由己地听任摆布而毫不愤慨吗?倘若您有自尊心,并由于屈从时间的暗中左右而甚感羞耻的话,那么您就在生活中留下能对您永志不忘的东西吧。想想您在生活中的作用吧,譬如,一块砖头制成了,随后它便一动不动地被砌在一幢房子里,然后又化为尘土而消失了……当一块砖头是既枯燥而又卑俗的,不是吗?您若富于理智与感情,而且想要在生活中体验到许多思想感情充盈、奋发有为的美好时刻的话,您就不要像一块砖头那样吧。

滴答,滴答!

倘若您深入地思索一下,您在时间的无限运动中是个什么角色的话,您将会由于意识到自己是那样无足轻重而十分沮丧。这种认识定会使您感到屈辱,也定会激发您的自尊,从而使您仇视把您贬低的生活,而您一定将会与它斗争。为了什么而斗争呢?当大自然剥夺了人类用四肢走路的本领时,它就授予他一根拐杖,那就是理想!从那时起,人便开始不自觉地、本能地追求着美好的事物,目标越来越高!让这种追求变为自觉的行动吧,让人们懂得,只有在对美好事物的自觉追求中才会有真正的幸福。不要埋怨自己的力量薄弱吧,什么也不要埋怨。您的牢骚所能给您的,唯一东西只是精神贫乏者的怜悯和施舍。所有的人都很不幸,但是最不幸的是那些用不幸来装饰自己的人。就是这些人最希望别人关心他,而同时又最不值得别人关心。追求进步,这才是真正的生活目的。让整个一生都在追求中度过吧,那么在这一生里必定会有许多顶顶美好的时刻。

滴答,滴答!

“—个走投无路又被你用黑暗围困着的人要那光明又何用呢?”这是年老的约伯向上帝提出的质问。如今这种仍记得自己是上帝的孩子、是上帝照他本身的模样创造出来的、敢于像约伯那样质问上帝的人已经没有了,而且一般地说,现在人们对自己估价甚低。他们不太热爱生活,甚至也不善于自爱。与此同时,他们又非常怕死,尽管尽人皆知,谁也不免一死。凡属不可避免的就是理所当然的。须知自从有人类出世以来就一直存在死亡,应该习惯于这一点了,是时候了。对已竟事业的觉悟能消除对死亡的恐瞑,走正直诚实的生活道路,必定会有一个问心无愧的归宿。滴答……一个人身后留下的只是他的事业。在他的时辰连同他的愿望一起告终以后,另一种时刻,一种严峻的、评价此人一生的时刻即将到来。

滴答,滴答!

其实,在这个矛盾重重、尔虞我诈、互相交恶的世界上一切都很简单。如若人们彼此能作深入的了解,每个人都拥有知己的话,就会更简单些。

一个人,即便他很伟大,可归根结蒂还是渺小的。相互了解是必要的,因为我们讲出来的比我们想到的要模糊些、欠缺些。一个人要向别人打开心扉,往往缺少足够的言语,因此许多对生活有重大意义和至关重要的想法,由于未能及时找到恰当的表达形式而无声无息地消逝了。往往一个思想产生之后很想用言辞,用坚定而明确的言语表达出来……可是却找不到字眼儿。

多多重视思想吧!促进思想产生出来吧,思想永远不会辜负您的劳动。思想是无所不在的,如果您愿意,甚至在石头缝里您也会发现思想的。

如果人们愿意,他们将得到一切;如果他们愿意,他们将成为生活的主宰,而不是像现在这样的奴隶。只要有生活的愿望和对自身力量的自信,那么整个一生将会是一座壮丽的时钟,一座洋溢着精神力量,并以其崇高的业绩使人震惊的、伟大的时钟。

滴答,滴答!

精神强大和勇敢刚毅的人——为真理、正义与美服务的人万岁!我们往往不了解他们,因为他们是自豪的、不要求报偿的;我们往往看不见,他们是在如何心甘情愿地呕心沥血。他们用灿烂的光辉照耀着生活,甚至使盲人也见到了光明。应该让如此众多的盲人都见到光明,应该让所有人都怀着沉痛与憎恶的心情来认识他们的现实生活有多么粗鲁、不义和丑恶。作为自身愿望的主宰的人万岁!整个世界装在他们的心中,人世间的一切痛苦和一切苦难藏在他的心头。

生活中的凶暴与污秽、虚伪与残忍是他的残敌;他把自己的年华慷慨地付与斗争的需要;他的生活充满难以驾驭的欢乐、壮丽的义愤和豪迈的顽强精神……不吝惜自己,这是世界上最值得骄傲、最绚丽的智慧。不吝惜自己的人万岁!只有两种生活方式:腐烂或燃烧。胆怯而贪婪的人选择前者,勇敢而胸怀博大的人选择后者;每个热爱美好事物的人都明白伟大寓于何处。

我们的生活时钟是一座空虚、枯燥的时钟,让我们不要吝惜自己,用壮丽的业绩把它填满吧,这样,我们就会度过许许多多充满了激荡身心的欢乐和灼热的自豪感的美丽时光!不吝惜自己的人万岁!

最后的吟游诗人

〔爱尔兰〕叶芝

麦克尔·莫伦大约于1794年出生在都柏林的特区弗得尔巷,离黑皮茨不算远。他生后两个星期,由于一场病,眼睛完全瞎了。然而,他的父母却因祸得福了。他们不久就有可能让孩子到街头和跨越利弗河的桥上去一面唱诗一面讨饭。他们可能真希望他们那个家庭里像麦克尔·莫伦这样的孩子越多越好,因为这孩子不受视觉的干扰,他的头脑就成为一个完美的回声室——日间每一件事物的运动,公众激情的每一个变化,都会在那回声室里悄悄地变成诗歌,变成优雅的谚语。后来孩子成了大人,成为特区中公认的吟游歌手的头领。织布工麦登,从威克洛来的瞎子小提琴手基阿尼,来自米斯的马丁,天晓得从哪儿来的门·布莱德,还有那个门·葛莱恩——后来莫伦死了,门·葛莱恩披着借来的羽毛,或者还不如说挂着借来的破布片,昂首阔步,好不神气,让别人一看,还以为压根就没有过莫伦这人。莫伦生前,门·葛莱恩以及好多好多别人,在莫伦面前都毕恭毕敬,把他看作他们那伙人的头领。别看莫伦两眼啥也看不见,他讨老婆可倒没费什么劲儿,并且还可以挑挑拣拣呢,因为他是乞丐兼天才,一身而二任焉,这很讨女人的欢心。女人,也许由于自己总是循规蹈矩的,所以倒喜爱出人意表的、曲里拐弯的和让人琢磨不透的玩艺儿。别看莫伦衣衫褴褛,他可不缺好吃的东西。有人还记得他曾经特别喜欢吃鱼子酱,一次因为没有这东西佐餐,他居然义愤填膺,把一条熟羊腿朝他老婆扔过去。他穿着那件镶着扇形花边连披肩的起绒粗呢外套,还有那条旧灯芯绒裤子,很大的拷花皮鞋,拄着一根用皮条紧紧系在手腕上的结实的手杖,那模样可并不怎么中看。假如那位国王们的朋友、吟游诗人麦克康格林在科尔克的石柱下,从先知的视像中见到莫伦的模样,一定会吓得大吃一惊的。尽管现在的短斗篷和行囊不时兴了,可莫伦却是个真正的游吟歌手,而且同样是一位属于人民的诗人、滑稽演员、新闻传播者。早晨,他吃完了早餐,他的妻子或哪一位领导就读报给他听,不断地念呀,读呀,一直到他打断他们说:“行了——让我来想。”这样想着,这一天当中要讲的笑话、要唱的诗歌就都有了,而且整个中世纪都在他那粗呢外套里面藏着呢。

他倒不像麦克康格林那样憎恨教堂和牧师,每当他酝酿构思的果实还没有完全成熟,或者当人群叫喊着要他讲更实在的故事的时候,他就会朗诵或者吟唱一首故事诗,一首民谣,讲《圣经》里的圣徒或殉教者的奇遇。莫伦站在街头墙角,只要人群靠拢过来,他就以这样一种方式开始(我把一个熟悉他的人的记录照抄在下面):“都靠拢过来,孩子们,围在我身旁。孩子们,我是不是站在水洼里了?我站的地方可是湿的?”几个孩子随即嚷开了:“不,没有!你正站在好好的平地上呢。接着讲‘圣玛丽’吧,继续讲‘摩西’吧。”——每个人都要他讲自己最爱听的故事。这时候,莫伦猜疑地扭动了一下身子,抓住破衣服,突然高喊着:“我的知心朋友这会儿都在我背后使坏!”最后他说:“假如你们再这样欺骗捉弄我,我就要把你们几个人往架子上吊起来。”他这样警告着那些孩子们,同时开始朗诵他的诗歌。也许他会再推迟一下,问道:“现在我周围站满了很多人吧?有没有可恶的异教徒在场?”他最著名的宗教故事是《埃及的圣玛丽》。这是一首非常庄严的长诗,是把科伊尔主教的长篇著作压缩而成的。诗中讲到一个放荡的埃及妇人,名叫玛凡,她不怀好意地随着香客去耶路撒冷朝圣。后来,她发现自己被一种神力所支配,不能进入神庙,她忏悔了,躲避在荒漠里,在孤独的苦行中度她的余生。最后,她临死的时候,上帝派主教索西莫斯来倾听她的忏悔,给她做最后的圣礼。在上帝派来的狮子的帮助下,主教为她掘了坟,把她安葬了。这首诗有一种可厌的18世纪的调子,不过它特别出名,人们总是要求唱这首诗,以至于莫伦得了个外号叫“索西莫斯”,而且凭这个外号他才被人记住。他自己也作了一首虽然不是非常接近诗但比较接近诗的作品《摩西》,不过,庄严的调子他实在坚持不下去,唱不多久他就依然用叫花调,仿照他以前唱的那样,唱成顺口溜了:

在那埃及国,尼罗河奔腾土地广,

法老的女儿去洗澡,体面又大方。

洗澡刚完毕,她就跨步登上岸,

沿岸跑起来,要把她高贵的皮肤来吹干。

她碰到野草摔了跤,这时候她看到,

一捆稻草里边有一个婴儿在微笑。

她把孩子抱起来,语气温和地发话问:

“催人老的野草花,姑娘们,你们谁是这孩子的亲妈妈?”

他那幽默的诗句其实常常是那种让他的同时代人出乖露丑的冷嘲热讽和不经之谈。例如,他最乐意让一位由于爱摆阔气和手脚不干净而出名的鞋铺老板始终记住某一首诗的毫不足道的来源,这首诗只有第一节流传下来了:

在昂藏胡同的尽头真肮脏,

住着迪克·麦克伦那个臭皮匠。

在国王古老的统治下,

他婆娘是个粗壮大胆的卖橘子女人。

在埃塞克斯桥上她扯着高嗓门,

六便士一斤是她的吆喝声。

可迪克穿着件外套簇崭新,

这会子他终于成了个自由民。

他是个倔老头,跟他的家族一个样。

在大街上,他唱着好像发了狂,

哎唷哎唷哎哎唷,跟他的婆娘一起唱。

他也有各种各样的烦恼事,还要对付许多侵犯他权利的人。有一次,一个好管闲事的警察把他当作流浪汉抓了起来。莫伦提醒他的法官阁下别忘了先驱者荷马,他宣称荷马也是一位诗人、一个瞎子、一名乞丐。这时,他得意洋洋地在一片笑声中被赶出法庭。他的名气越来越大了,他也就不得不面对更大的困难。各式各样的模仿者纷纷出现。例如有一位演员,在舞台上模仿莫伦讲故事、唱诗,打扮成莫伦的样子,用这个来挣钱,莫伦挣多少个先令,那演员就能挣多少个尼。一天晚上,这个演员正同几个朋友在一起进晚餐的时候,一场关于他的模仿是否过了头的争论展开了。结果大家都同意让群众来判断。赌的是在一家有名的咖啡馆请吃一顿40先令的晚餐。

这位演员就在莫伦常去的埃塞克斯桥上占了个位置。马上一小群人就聚集过来。他还没唱完“在那埃及国,尼罗河奔腾土地广”这句诗,莫伦本人就来了,身后也跟着一群人。两群人在极大的兴奋和笑声中相遇。“善良的基督徒啊,”假扮者喊道,“有人要那样模仿我这可怜的瞎眼人,能行吗?”

“那是谁?是骗子,”莫伦答道。

“滚开,你这个无赖!你才是骗子!你不怕上天赐给你的光会因为你嘲笑可怜的瞎子而从你眼睛里消失吗?”

“圣徒啊,天使啊,世界上好人真得不到保护吗?你是个毫无人性的骗子,竟想要夺去我得到面包的正当权利。”可怜的莫伦回答说。

“你,你这可恶的人,你不让我继续朗诵我这美丽的诗篇。基督的信徒啊,你们做做好事吧,能不能把这个家伙揍一顿赶走?他占了我的便宜是因为我眼前只有一片黑暗。”

这位假扮者,知道自己占了上风,于是感谢人们的同情和保护,又继续唱诗了。莫伦心中迷惑,暂时沉默,静听着。没多久,莫伦又开口道:

“你们中间真的没有人能够认出我吗?你们认不出我是我本人,而那个人却是别人吗?”

“我愿意继续吟唱这个动听的故事,”假扮者打断了莫伦的话,“我请求各位给予仁慈的关怀,让我把这首诗继续唱下去。”

“你没有灵魂需要拯救吗,你这嘲笑上天的人?”莫伦叫嚷着,被这一次侮辱激怒得几乎发狂了,“你是要抢劫可怜的人,同时毁灭这个世界吗?啊,世界上竟有这样的罪恶。”

“我把这罪恶留给你们,朋友们,”假扮者说,“请你们把它交还给那个真正的黑心肠,你们都熟识的那个人,这样,把我从他的诡计多端中拯救出来吧。”他一面说,一面收了几个便士和半便士。他这样做的时候,莫伦开始唱《埃及的圣玛丽》了,可是愤怒的人群抓住他的拐杖,要痛打他。正当这时,人们又发现他的外貌酷似本人,于是重新陷入了迷惘。假扮者这时冲着人群喊,要他们“抓住那个坏蛋,叫他马上知道究竟谁是骗子!”人们给他让道,让他走到莫伦跟前,可他并没有同莫伦干起来,而是把几个先令塞到莫伦手中。

然后他转向人群,向大家解释说他的确只是一个演员,他打了一个赌,刚打赢了。这样,在群情激动当中,他离开了人群,去吃他赢得的那顿晚餐了。

1846年4月,人们告诉神甫说麦克尔·莫伦已处在弥留之际了。神甫到培特立克街15号屋里草铺的床上找到了他。屋子里挤满了那些贫穷的吟游歌手,他们来到这里,在这最后的时刻给莫伦一点欢乐。他死后,吟游歌手们带着提琴之类的乐器又一次来到这里,为他好好地守灵,每个人都用自己掌握的方式,如唱支歌,讲个故事,说句古老的谚语,或者吟一首优雅的诗,来增添欢乐的气氛。他已经结束了他的一生。他已经祈祷过了,忏悔过了,他们怎么会不诚心诚意地为他送行呢?第二天就举行了葬礼。他的一大帮崇拜者和朋友们同他的棺材一起登上了灵车,因为那天下雨,天气糟糕透了。他们还没有走远,突然一个人说:“天气真是冷得要命,是不是?”“加拉,”另一个人回答说,“等我们到了墓地就会跟死人一样僵硬了。”“让他倒霉好了,”又一个人讲道,“我真希望他再坚持一个月,到那时候天气会转暖的。”

一个叫卡罗尔的人随即拿出了半品脱威士忌酒,他们全都喝起酒来,为死者的灵魂祝福。然而,不幸的是灵车超载了,还没有到达墓地,灵车的弹簧就崩断了,酒瓶也碎了。

莫伦在他正在进入的那另一个王国里一定会感到不舒服,感到尚未死得其所,而这时候,也许他的朋友们正在为他祝酒呢。我们真希望有一个宜人的中间地带已经为他准备好,在那里,他只要用新颖而更加悠扬的调子吟唱下面这样古老的谣曲,他就能把披散着头发的天使们召唤到他周围来:

围拢来,孩子们,你们可愿意在我的身边围拢来?

老婆子萨莉还没有把面包和茶壶给我送过来,

快来听我把故事讲起来。

在那里,他会把令人讨厌的冷嘲热讽和不经之谈投向众天使。尽管他衣衫褴褛,但很可能他已经发现并且采集了那崇高真理的百合,那永恒之美的玫瑰。很多爱尔兰作家,无论是著名的,还是被人遗忘了的,正由于没有采集到这些花朵,所以都像海边碎裂了的泡沫那样,无声无息地消逝了。

贝多芬百年祭

〔爱尔兰〕萧伯纳

100年前,一位虽听得见雷声但已聋得听不见大型交响乐队演奏自己的乐曲的57岁的倔强的单身老人,最后一次举拳向着咆哮的天空,然后逝去了,还是和他生前一直那样地唐突神灵,蔑视天地。他是反抗性的化身:他甚至在街上遇上一位大公和他的随从时也总不免把帽子向下按得紧紧的,然后从他们正中间大踏步地直穿而过。他有一架不听话的蒸汽轧路机的风度(大多数轧路机还恭顺地听使唤和不那么调皮呢),他穿衣服之不讲究尤甚于田间的稻草人:事实上有一次他竟被当做流浪汉给抓了起来,因为警察不肯相信穿得这样破破烂烂的人竟会是一位大作曲家,更不能相信这副躯体竟能容得下纯音响世界最奔腾澎湃的灵魂。

他的灵魂是伟大的;但是如果我使用了最伟大的这种字眼,那就是说比汉德尔的灵魂还要伟大,贝多芬自己就会责怪我;而且谁又能自负为灵魂比巴哈的还伟大呢?但是说贝多芬的灵魂是最奔腾澎湃的那可没有一点问题。他的狂风怒涛一般的力量他自己能很容易控制住,可是常常并不愿意去控制,这个和他狂呼大笑的滑稽诙谐之处是在别的作曲家作品里都找不到的。毛头小伙子们现在一提起切分音就好像是一种使音乐节奏成为最强而有力的新方法;但是在听过贝多芬的《第三里昂诺拉》前奏曲之后,最狂热的爵士乐听起来也像《少女的祈祷》那样温和了,可以肯定地说我听过的任何黑人的集体狂欢都不会像贝多芬的《第七交响乐》最后的乐章那样可以引起最黑最黑的舞蹈家拼了命地跳下去,而也没有另外哪一个作曲家可以先以他的乐曲的阴柔之美使得听众完全溶化在缠绵悱恻的境界里,而后突然以铜号的猛烈声音吹向他们,带着嘲讽似的使他们觉得自己是真傻。除了贝多芬之外谁也管不住贝多芬;而疯劲上来之后,他总有意不去管住自己,于是也就成为管不住的了。

这样奔腾澎湃,这种有意的散乱无章,这种嘲讽,这样无顾忌的骄纵的不理睬传统的风尚——这些就是使得贝多芬不同于17和18世纪谨守法度的其他音乐天才的地方。他是造成法国革命的精神风暴中的一个巨浪。他不认任何人为师,他同行里的先辈莫扎特从小就是梳洗干净,穿着华丽,在王公贵族面前举止大方的。莫扎特小时候曾为了彭巴杜夫人大发脾气说:“这个女人是谁,也不来亲亲我,连皇后都亲我呢。”这种事在贝多芬身上是不可想象的,因为甚至在他已老到像一头苍熊时,他仍然是一只未经驯服的熊崽子。莫扎特天性文雅,与当时的传统和社会很合拍,但也有灵魂的孤独。莫扎特和格鲁克之文雅就犹如路易十四宫廷之文雅。

海顿之文雅就如他同时的最有教养的乡绅之文雅。和他们比起来,从社会地位上说,贝多芬就是个不羁的艺术家,一个不穿紧腿裤的激进共和主义者。海顿从不知道什么是嫉妒,曾经称呼比他年轻的莫扎特是有史以来最伟大的作曲家,可他就是吃不消贝多芬。莫扎特是更有远见的,他听了贝多芬的演奏后说:“有一天他是要出名的。”但是即使莫扎特活得长些,这两个人恐也难以相处下去。贝多芬对莫扎特有一种出于道德原因的恐怖。莫扎特在他的音乐中给贵族中的浪子唐璜加上了一圈迷人的圣光,然后像一个天生的戏剧家那样运用道德的灵活性又回过来给莎拉斯特罗加上了神人的光辉,给他口中的歌词谱上了前所未有的就是出自上帝口中都不会显得不相称的乐调。

贝多芬不是戏剧家:赋予道德以灵活性对他来说就是一种可厌恶的玩世不恭。他仍然认为莫扎特是大师中的大师(这不是一顶空洞的高帽子,它的的确确就是说莫扎特是个为作曲家们欣赏的作曲家,而远远不是流行作曲家),可是他是穿紧腿裤的宫廷侍从,而贝多芬却是个穿散腿裤的激进共和主义者。同样地,海顿也是穿传统制服的侍从。在贝多芬和他们之间隔着一场法国大革命,划分开了18世纪和19世纪。但对贝多芬来说,莫扎特可不如海顿,因为他把道德当儿戏,用迷人的音乐把罪恶谱成了像德行那样奇妙。如同每一个真正激进共和主义者都具有的,贝多芬身上的清教徒性格使他反对莫扎特,固然莫扎特曾向他启示了19世纪音乐的各种创新的可能。因此贝多芬上溯到汉德尔,一位和贝多芬同样倔强的老单身汉,把他作为英雄。汉德尔瞧不上莫扎特崇拜的英雄格鲁克,虽然在汉德尔的《弥塞亚》里的田园乐,是极为接近格鲁克在他的歌剧《奥菲阿》里那些向我们展示出天堂的原野的各个场面的。

因为有了无线电广播,成百万对音乐还接触不多的人在他百年祭的今年,将第一次听到贝多芬的音乐。充满着照例不加选择地加在大音乐家身上的颂扬话的成百篇的纪念文章,将使人们抱有通常少有的期望。像贝多芬同时的人一样,虽然他们可以懂得格鲁克和海顿和莫扎特,但从贝多芬那里得到的不但是一种使他们困惑不解的意想不到的音乐,而且有时候简直是听不出是音乐的由管弦乐器发出来的杂乱音响。要解释这也不难。18世纪的音乐都是舞蹈音乐。舞蹈是由动作起来令人愉快的步子组成的对称样式。舞蹈音乐是不跳舞听起来也令人愉快的由声音组成的对称的样式。

因此这些乐式虽然起初不过是像棋盘那样简单,但被展开了,复杂化了,用和声丰富起来了,最后变得类似波斯地毯,而设计像波斯地毯那种乐式的作曲家也就不再期望人们跟着这种音乐跳舞了。要有神巫打旋子的本领才能跟着莫扎特的交响乐跳舞。有一回我还真请了两位训练有素的青年舞蹈家跟着莫扎特的一阕前奏曲跳了一次,结果差点没把他们累垮了。就是音乐上原来使用的有关舞蹈的名词也慢慢地不用了,人们不再使用包括萨拉班德舞、巴万宫廷舞、加伏特舞和快步舞等等在内的组曲形式,而把自己的音乐创作表现为奏鸣曲和交响乐,里面所包含的各部分也干脆叫做乐章,每一章都用意大利文记上速度,如快板、柔板、谐谑曲板、急板等等。但在任何时候,从巴哈的序曲到莫扎特的《天神交响乐》,音乐总呈现出一种对称的音响样式给我们以一种舞蹈的乐趣作为乐曲的形式和基础。

可是音乐的作用并不止于创造悦耳的乐式。它还能表达感情。你能去津津有味地欣赏一张波斯地毯或者听一曲巴哈的序曲,但乐趣只止于此;可是你听了《唐璜》前奏曲之后却不可能不发生一种复杂的心情。它使你心理有准备去面对将淹没那种精致但又是魔鬼式的欢乐的一场可怖的末日悲剧。

听莫扎特的《天神交响乐》最后一章时你会觉得那和贝多芬的《第七交响乐》的最后乐章一样,都是狂欢的音乐:它用响亮的鼓声奏出如醉如狂的旋律,而从头到尾又交织着一开始就有的具有一种不寻常的悲伤之美的乐调,因之更加沁人心脾。莫扎特的这一乐章又自始至终是乐式设计的杰作。

但贝多芬所做到了的一点,也是使得某些与他同时的伟人不得不把他当做一个疯人,有时清醒就出些洋相或者显示出格调不高的一点,在于他把音乐完全用作了表现心情的手段,并且完全不把设计乐式本身作为目的。不错,他一生非常保守地(顺便说一句,这也是激进共和主义者的特点)使用着旧的乐式;但是他加给它们以惊人的活力和激情,包括产生于思想高度的那种最高的激情,使得产生于感觉的激情显得仅仅是感官上的享受,于是他不仅扰乱了旧乐式的对称,而且常常使人听不出在感情的风暴之下竟还有什么样式存在着了。他的《英雄交响乐》一开始使用了一个乐式(这是从莫扎特幼年时一个前奏曲里借来的),跟着又用了另外几个很漂亮的乐式;这些乐式被赋予了巨大的内在力量,所以到了乐章的中段,这些乐式就全被不客气地打散了。于是,从只追求乐式的音乐家看来,贝多芬是发了疯了,他抛出了同时使用音阶上所有单音的可怖的和弦。他这么做只是因为他觉得非如此不可,而且还要求你也觉得非如此不可。

以上就是贝多芬之谜的全部。他有能力设计最好的乐式;他能写出使你终身享受不尽的美丽的乐曲;他能挑出那些最枯燥无味的旋律,把它们展开得那样引人,使你听上一百次也每回都能发现新东西:一句话,你可以拿所有用来形容以乐式见长的作曲家的话来形容他;这是他的特征,也就是不同于别人之处在于他那激动人的品质,他能使我们激动,并把他那奔放的感情笼罩着我们。

当贝里奥滋听到一位法国作曲家因为贝多芬的音乐使他听了很不舒服而说“我爱听了能使我入睡的音乐”时,他非常生气。贝多芬的音乐是使你清醒的音乐;而当你想独自一个人静一会儿的时候,你就怕听他的音乐。

懂了这个,你就从18世纪前进了一步,也从旧式的跳舞乐队前进了一步(爵士乐,附带说一句,就是贝多芬化了的老式跳舞乐队),不但能懂得贝多芬的音乐而且也能懂得贝多芬以后的最有深度的音乐了。

孤独

〔美〕亨利·大卫·梭罗

这是一个愉快的夜晚,周身就只有一种感觉,全身的毛孔都浸透着喜悦。我以一种奇异的姿态穿行于大自然,成为了她的一部分。我身着衬衫,漫步于铺满石头的湖滨,虽然天气有些寒冷,云多风也多,而于我毫无吸引之处,没有什么很让我挂心的事情,但这样的天气对于我却是很适宜的。牛蛙用呜呜的低鸣声迎来了黑夜,晚风让湖面荡起涟漪,湖面上也传来了夜莺的音乐。赤杨和白杨迎风摇曳,激起我的激情,使我无法呼吸;然而像湖面一样,我的宁静也是水波不兴,如镜面般平静的湖水,不会掀起惊涛骇浪。天虽然已经黑了,可是风还在森林里吹拂咆哮,浪涛依旧拍打着湖岸,某些动物还在奏乐,催使其他动物入眠,这里没有绝对的宁静。最凶猛的动物还没有安静下来,正在寻觅它们的猎物,狐狸、臭鼬、兔子也还在原野上漫游。在这大森林里,它们却一点都不感到恐惧。它们是大自然的守护者——是连接着一个个生机勃勃的白天的链环。

当我回到家里的时候,发现有客人来访过,他们还留下了名片,要么是一束花,要么是一个常春树的花环,要么是在黄色的胡桃叶或木片上有铅笔写下的名字。那些不经常到森林的人喜欢一路上拿些小玩意儿在手上玩,有时是故意地,有时是偶然地就把它们留下了。有一位客人剥下了柳树皮,用来做了一个环圈,放在我的桌子上。我总是可以知道在我出门的时候有没有客人来过,不是树枝或青草弯倒了,就是一些脚印被留下了。一般情况下,我还能从他们留下的微妙痕迹里猜测出他们的年龄、性别和性格,有的丢下了花朵,有的抓来一把草又把它扔掉,甚至还有些一直带到半英里外的铁路上才扔掉;也有的时候,这里还残留着雪茄烟和烟斗的味道。我经常从烟斗的味道里注意到60杆之外的公路上正在行走的旅行者。

应该说我们周围的空间是很大的。我们不可能一伸手就能触摸到地平线。郁郁葱葱的森林或湖泊也并不是就在我的门口,在这中间还有一块我们熟悉而且使用着的空地,多多少少整理了一些,还围了篱笆。我们仿佛是从大自然手中把它索取来的。我有什么理由要占领这么大的范围和规模,为什么这不见人烟、遭受人类遗弃、有着这么多平方英里的森林会归我所有呢?离我最近的邻居在一英里外,见不到什么房子,除非登上半里以外的小山顶举目眺望,才能看见一点房屋。我的地平线被森林包围起来,供我独自享用,望得最远的地方,也只是湖的一端铺设的铁路和湖的另一端沿着山林的公路上围建的篱笆。从大体上看,我居住在这个地方,和生活在大草原上一样寂寞。这里离新英格兰像离亚洲和非洲一样远。可以说,我拥有自己的太阳、月亮和星星,这是一个完全属于自己的小世界。晚上的时候,从来没有人经过我的屋子,或者是敲我的门,我仿佛成了人类的第一个人或是最后一个人;除非是在春天,隔了很长时间,才会有人来钓鱼,而在瓦尔登湖,很显然他们只能钓到自己的本性,而鱼钩也只能钩起黑夜——于是他们很快就走了,常常是带着轻飘飘的鱼篓离开的,把“世界留给黑夜和我”,而黑夜的核心从来没有被人类任何一个邻舍亵渎过。我确信,通常人们还是有些害怕黑暗的,虽然妖魔都被绞死了,基督教和蜡烛的火焰也被引进来了。

然而有时我会有这样的经历,在任何一样大自然的事物中,你总能找到最甜蜜、最柔和、最纯真、最让人精神振奋的伴侣,就是对那些愤世嫉俗的人和整天忧心忡忡的人也是一样。生活在大自然中,只要感官还在发挥作用,就不可能有太深重的忧郁……当我享受着四季的友爱时,不管什么都不会让生命成为我沉重的负担。

……

常有人对我说:“我想你住在那里一定很寂寞,总想着和其他的人接触一下吧,尤其是在下雨下雪的日子和夜晚。”这个问题诱使我想做这样一番解释——我们居住的整个地球,在宇宙中也不过是一个小点罢了。而别的星球,我们用天文仪器还不能测其大小,你想象一下它上面两个相隔最远的居民间的距离又是多远呢?我怎么会感到寂寞呢?我们的地球不是在银河之中吗?在我看来,你提出的是一个最无关紧要的问题。人和人群要被怎样的空间分开才会感到寂寞呢?我已经找到了,人腿再努力也只能让人们走在一起,却无法使他们的心彼此靠近。

……

大部分的时间里,我都觉得独处有益于身心。与人交往,哪怕是最好的朋友,不久也会让人心生厌烦,精疲力竭。我喜欢独处。我没有遇见过比孤独更好的伙伴了。当我们到国外,挤身于人群当中时,也许会比一个人呆在室内更感到寂寞。一个人正在思想或正在工作时总是孤独的,随便他身处何处。不能以一个人离开他的同伴有几英里远来计算他是不是孤独。在拥挤的剑桥学院里苦读的学生,只会感觉孤独得像沙漠上的一个伊斯兰教托钵僧一样。农夫可以一整天独自待在田地上,或者在森林中工作、耕地或者伐木,却不觉得寂寞,因为他有活儿干;可是当晚上回到家里,他却不能独自坐在房间里思考问题,而必须到能“看见人群”的地方消遣一下。按他的理解,这样做是为了补偿他一天的寂寞,因此他觉得很奇怪,为什么学生们可以一天到晚地待在教室里而不觉得无聊和“郁闷”;但是他没有意识到,学生坐在教室里学习,就像他在森林中采伐,像农夫在田地里或是在森林里劳作一样,过后学生也会去消遣,也需要进行社交,尽管那种形式可能更简单一些。

社交往往是很廉价的,我们相聚的时间是如此短暂,以至于来不及让彼此获得新的长处。我们在一日三餐的时间里见面。大家重新相互品尝我们这些陈腐乳酪的味道。我们必须一致同意若干条礼节习俗,这些是我们所谓的礼尚往来,能够使大家相安无事地相处,避免有失风度的争吵。我们在邮局碰面,在各种社交场合碰面,在每晚的火炉边碰面,我们的生活太拥挤,相互干扰,彼此牵扯到一起,因此我认为,我们之间已经太缺乏相互尊重了。当然,也有重要而热忱的聚会,次数少一点也就足够了。想想工厂中的女工们,生活中永远不会有自己独立的空间,甚至连做梦都不会是一个人。如果一个人能住上一平方英里,就像我住的地方一样,那情况就会好得多。人们交往的价值不在于有肌肤之亲,所以我们没有必要整日地待在一起。

我的房里有我很多伴儿,特别是早上没有人来访的时候。让我举例说明吧——也许用这种方式更能清楚地表达我的状况。我并不比湖中纵声高叫的潜水鸟更寂寞,也不比瓦尔登湖本身更寂寞。我倒是想获知有谁与这孤独的湖做伴?在它湛蓝的水波上,存在的不是蓝色的魔鬼,而是蓝色的天使。太阳是孤独的,除非天上布满了乌云,有时候看上去像有两个太阳,但其中一个是假的。上帝是孤独的,但是魔鬼就决不会孤独,他看到许多同伙,他要拉帮结派。我并不比一朵毛蕊或牧场上的一朵蒲公英更孤独,我不比一片豆叶、一枝酢酱草,或一只马蝇、一只大黄蜂更孤独。还有密尔溪、风信鸡、北极星或者南风、四月的雨、正月的雪,或者新屋里的第一只蜘蛛——所有这一切的一切,我都不比它们更孤独、更寂寞!

你所记得的一切

〔美〕戴比·法墨

当你的孩子是个婴儿的时候,你所记得的,是惊讶于自己创造出来的堪称完美奇迹的作品,并怀有不可思议的敬畏。你记得拥有大量时间去传授你所有的智慧和知识。

你认为你的孩子会接受你所有的忠告而少犯错误,会比你孩提时聪明得多。你希望你的孩子迅速长大。

孩子2岁时,你所记得的是,你从不能单独使用卫生间,或者从没看过一部与动物无关的电影。你记得蜷缩在卧室衣柜与朋友通电话的那些下午,深信你的孩子会是毕业典礼上第一个身着套头衫的名牌大学毕业生。你记得你担心口袋里的那袋M&M会融化在衣兜里,毁坏你体面的衣服。你多么希望你的孩子更加独立。

孩子5岁的时候,你所记得的,是他第一天去上学,而你终于独自拥有了整个房子。你记得参加了家长会,你被选为会长。当你离开会议室去洗手间时,你记得,孩子问你“真的有圣诞老人吗?”,你说,“是的。”因为他还需要一段时间才能自己判断。你记得抖落沙发垫子,找出些零钱,这样牙齿仙子会过来带走孩子掉落的第一颗牙齿,你多希望孩子的牙都换成了恒牙。

孩子7岁的时候,你所记得的是合伙用车。你学会了在两分钟内化完妆,照着汽车后视镜刷牙,因为你只有等汽车停在红灯前才能给自己找出一点时间。你考虑着把车子漆成黄色,放个“出租车”的标志在车库门旁的草坪上。你记得有几次下车后,有人盯着你看,因为你不断用脚踩油门加速,制造噪音。你多希望你的孩子能学会开车。

孩子10岁的时候,你所记得的是组织学校的募捐者,你们兜售包装纸,所得的钱用来粉刷学校,卖T恤衫的钱用来添置新家具,为了在学校操场上种些遮阳树,你们劝人订阅杂志。你记得车库里有上百盒糖果等待出售,卖得钱后学校的乐队就可以购置新制服,可那些糖果竟全部融化在一起了,那个春天的下午简直太暖和了。你多么希望孩子快快长大不再玩什么乐器。

孩子12岁的时候,你所记得的是,坐在体育场上看棒球练习赛,你希望孩子所在的队很快被淘汰出局,因为家里还有更重要的事儿等着你去做。教练不明白为什么你总是那么忙,你多希望棒球赛季很快过去。

孩子14岁时,你所记得的是,早上他不让你把汽车停在学校门口,你只好向前开过两条街,车还没停稳就赶紧打开车门。你记得在他朋友面前你没有跟他吻别或者说话。你多希望你的孩子能更成熟些。

孩子16岁的时候,你所记得的是,吵闹的音乐和那些节奏感极强的尖声唱出的晦涩难懂的歌词。

你多希望孩子快点长大,带着音响离开家。

孩子18岁了,你所记得的是,他们出生的那一天,拥有世界上所有的时光。

当你在寂静的房子里走来走去时,你猜想着他们去了哪里,你多希望你的孩子不要这么快长大。

无辜的流浪者

〔美〕罗里·S·莫尔

一个年轻人绕着拉斯维加斯市中心繁忙的街角踱来踱去,他表情绝望,一只手举着皱巴巴的纸板,上面潦草地写着:身无分文——需要狗食;另一只手牵着狗链子。

狗链上拴着一只不满1岁的爱斯基摩小狗,离他们不远的灯柱上,系着一只大些的相同品种的狗。严冬将至,它在凛冽的寒风中嚎叫着,那悲惨的叫声数里外都能听见,它似乎知道自己的命运。它的身旁立着一个牌子,写着“待售”的字样。

我暂时忘了自己的目的地,迅速掉转车头,径自驶向这3个无家可归者。我车子的后备箱一直都存有猫狗的粮食,多年来我一直有这种习惯。我以这种方式来帮助那些我不能收养的动物,这些猫狗粮也能帮助我引诱那些受惊吓的狗脱离马路上的危险。帮助那些在困境中的动物一直是我的自发行为。

我把车子停在最近的地方,拿出一包五磅重的狗食和一罐水,又从钱包里掏出20美元。我小心翼翼地靠近那个衣衫褴褛的年轻人和他那可怜的狗狗们。如果这个人伤害了这些动物,或者把他们当成博得怜悯的工具,我就会很气愤。大狗正可怜地仰天嚎叫着。就在我走近他们之前,一辆卡车在他们旁边停下来,问大狗卖多少钱。

“50美元,”角落里的年轻人答道,然后很快补充了一句,“但我确实不想卖。”

“它有执照吗?”

“没有。”

“它阉割过吗?”

“没有。”

“他多大了?”

“5岁。我真不愿把它卖掉,我只是需要一些钱给它买点吃的。”

“如果我有50美元,就会把它买下。”绿灯亮了,卡车加速开走了。

年轻人摇摇头,继续无精打采地在人行道上踱来踱去。注意到我向他走来,他便停下来看着我,小狗也开始摇晃尾巴。

“嗨。”我走近后,和他打了个招呼。年轻人文雅而友好,从他的眼神可以看出,他确实遇到了麻烦。

“我这里有一些食物可以给你的狗吃。”我说。他愣了愣,拿起袋子,我又把水放在他们面前。

“你还带来了水?”他惊讶地问。我们在大狗旁边蹲下,小狗欢喜地跟我打招呼。

“那个叫TC,它叫狗狗,我叫韦恩。”那条悲伤的大狗早就停止了吠叫,来看罐子里的东西。

“发生了什么事,韦恩?”我随口问道,而后又感到有些冒失,但他却答得简单而干脆。“哦,我刚从亚利桑那搬到这里,还没找到事做。这个节骨眼儿上,我连狗都养不起。”

“那你现在在哪儿住?”

“就住在那边的卡车里。”他指着停在附近的一辆破旧不堪的车子说。车身很长,还有个外壳,至少他们暂时有了避风港。

小狗爬到我的膝盖上,伏着不动了。我问韦恩做哪类工作。

“我做技工和焊工,”他说,“但这里找不到相关的工作,我找了好久。这两只狗是我唯一的亲人,我真的不想卖掉他们,可又实在没法养活他们。”

他一遍又一遍地说着:他不想卖掉他们,但又养不起他们。每次他重复这些话时,脸上都露出痛苦的表情,就像他不得已要卖掉自己的孩子一样。

这个时候,不经意地递给他一张20元似乎是最合适不过了,希望我不会进一步刺伤他已经颤抖着的自尊。“哦,拿这个给自己买些吃的。”

“噢,谢谢,”他缓缓答道,目光不敢直视我,“这都够我们找个房间过夜了。”

“你在这里已经多久了?”

“整整一天了。”

“没人停下来帮你们吗?”

“没有,你是第一个。”当时已是傍晚,夜幕很快降临了。太阳落山时,这边沙漠地区的温度会降到华氏30多度。

我的脑子飞快地转着,心想今天他们可能没吃上一顿饭,或许很多天没吃了,只是长久地待在他们暂时勉强做栖息之所的破车内,冻得缩成一团。在这个城市里看到乞丐是司空见惯的事,但这个人却与众不同,因为他不是为自己乞讨。他更关心的是他的狗,而把自己的温饱问题置之度外。作为一个养着几只狗,并且非常喜爱宠物狗的人,我被深深感动了。

我始终不明白当时是什么样的感情激励着我去采取下一步行动,我只是觉得,这是我必须做的事。我问他能否在那里等我回来,他点点头,露出一丝笑容。

我开车飞驰到最近的食品杂货店,像是被谁催促着一样,我疾步走进去,推了一辆手推车。我从第一个货架开始,一直走到店的另一头才停下来。我恨不得以更快的速度把那些东西拿下货架。我想,就只买些必需品,够他们吃几个星期,能维持他们生存的食物。花生油和果冻、面包、罐头、果汁、水果、蔬菜、狗食、更多的狗食(准确地说,是40磅),还有磨牙玩具,他们的生活需要乐趣。我还买了一些其他的必需品,终于大功告成了。

“一共是10291美元。”收银员说。我眼睛眨都不眨一下,几乎看都没看支票就签了字。不久就要缴分期房款了,我并不在意这计划之外的100多美元花销。没有什么能比解决这个家庭的温饱问题更重要的事情了。我惊异于自己这种不可遏制的动机,驱使自己在一个素不相识的人身上花掉100美元。然而,与此同时,我又觉得自己是世界上最幸运的人。感谢上苍,能让我有机会给这个人和他所爱的伴侣一点点东西,而我却有许多这样的东西。

当我拿着这些东西回来时,韦恩喜出望外。“这点东西……”我说。这时那两只狗眼巴巴地望着我,我急忙去抚摩它们,以避免尴尬。

“祝你好运。”我把手伸向他说道。

“谢谢你,愿上帝保佑你,现在我不用卖狗了。”他的笑容在渐浓的夜色中更灿烂了。

有时,人确实比动物复杂得多,但有时他们却又很容易读懂。韦恩是个好孩子,他把狗看成是家庭成员。在我的信仰字典里,这样的人理应获得快乐。

之后,在回家的路上,我又特意从那个街角驶过。韦恩和那些狗都已经走了,但是他们却将长久地驻留在我心间。也许有朝一日我会再次邂逅他们,那时他们会一切如意的。

烦扰的心灵

〔美〕霍桑

当你第一个从午夜梦中惊起,在半梦半醒之间挣扎时,那是多么奇异的一刻呀!突然睁开双眼,你似乎惊奇于梦中的角色已全部汇集到你的床边,在其迅速变模糊之前,你放眼扫视过他们。或者,换一种比喻,一瞬间你发现自己在幻觉的王国里(睡眠是通往该王国的通行证)完全清醒着,看到了王国中幽灵般的居民和美丽的风景,感受着他们的奇妙,仿佛只要梦境被扰,你就永不会得到。遥远的教堂钟声在风中微弱地飘来。你半严肃地问自己,是否有人从某座伫立在你梦境里的灰塔中为你那只醒着的耳朵偷来这钟声。悬而未决中,越过沉睡的城镇,另一座钟又发出了巨大的鸣响,声音如此洪亮清晰,在周遭的空气中留下长长的、低沉而连续的回声,你确信它一定是发自最近角落的一座教堂尖塔。你数着钟鸣——一下——两下——然后它们停在那儿,伴随着一声沉重的回响,就如同这座钟拼尽全力又敲响了第三下。

如果你能从一整夜中选出清醒的一小时,那就是此刻。你有合理的入睡时间(11点钟),所以你的休息已足以消除昨日疲惫的重压;一直到来自“遥远的中国”的阳光照亮你的窗口,你面前呈现的几乎是整个夏夜的空间;一个小时陷入沉思,将心门半掩,两个小时在快乐的梦中流连,再留两个小时沉浸在那些最奇妙的享受中,快乐和忧愁同样健忘。起床属于另一段时间,而且显得如此遥远,带着灰心沮丧想从暖暖的被窝里爬出来置身于寒冷的空气中,简直是不可能的。昨天已经消失在过去的影子里,明天还未从未来中显现。你发现了一个中间地带,生活的琐事还未侵扰它的安宁;眼前的时刻在这里徘徊不去,真正地变成现实;时间老人发现在这儿无人注视他,便在路边坐下来喘口气。哈,他会沉沉睡去,让人们长生不老!

迄今你一直极安静地躺着,因为哪怕是最轻微的动作也会使人持续的睡眠消失无踪。现在,你感到一种无法回避的清醒,透过拉到一半的窗帘向外偷瞥,看到玻璃上装饰的满是冰霜的杰作,而每块窗玻璃都代表着一种类似于冻结的梦一样的东西。等待吃早饭的召唤时会有足够的时间找出其中的相似。透过玻璃上未结霜的部分看去,被冰雪覆盖的银白色的山峰并没有上升,最触目的东西是教堂的尖顶;白色的塔尖引你望向风雪交加的天空。你几乎可以辨别出刚刚报过时的那座钟上的数字。如此寒冷的天空,覆满皑皑白雪的屋顶,冰冻的街道那长长的远景,到处都是耀眼的白色,远处的水已凝成冰岩,尽管身上裹着四床毛毯和一条毛制盖被,这一切仍会使人不寒而栗。但是,你看那颗光彩夺目的星!它的光束不同于所有其他的星星,竟然用深于月光的一束光芒将窗影洒在床上,尽管轮廓如此的模糊。

你将身体缩进被窝,蒙住头,一直颤抖着,但来自体内的寒冷远逊于直接想到极地空气所带来的寒冷。实在是冷极了,连思想都不敢外出冒险。用尽了床上所有的御寒物,你思索着自己的奢华和舒适,如同一只壳中牡蛎,满足于一种无行动的懒散的沉迷,除了那诱人的温暖,就像你现在重新感觉到的一样,你昏昏沉沉地意识不到任何东西。啊!那个念头带来了可怕的后果。想到那些死人正躺在他们冰冷的裹尸布和狭窄的棺木中,想到墓地那阴郁窒闷的冬天,当雪花不断吹积在他们的墓丘上,刺骨的冷风在墓穴的门外怒号时,你无法说服自己不去想象他们正在恐缩发抖。这种阴郁的想法会越积越重,最终扰乱你清醒的那一小时。

每颗心灵的深处都有一座墓穴和地牢,尽管外界的光、音乐及狂欢可能使我们暂时忘却它们和它们中所掩埋的死者及关押的囚犯。但有时,最经常的是在午夜,那些黑暗的藏身之所的大门会砰然大开。在像这样的一小时中,心灵会产生一种消极的敏感,但却没有任何活力了;想象就如同一面镜子,没有任何选择和控制的力量,而使思维变得栩栩如生;然后祈求你的悲伤睡去,祈求悔恨的兄弟不要打碎其锁链。太晚了!一辆灵车滑到你的床边,“激情”与“感情”以人形出现在车中,而心中的一切则在眼中幻化成模糊的幽灵。这里有你最早的“悲哀”,一个年轻的苍白的哀悼者,具有一个与初恋相似的姐妹,那是一种哀绝的美,忧郁的脸上现出一种神圣的甜蜜,黑貂皮外衣中流露着典雅。接着出现的是被毁坏了的可爱的幽灵,金发中带着尘土,鲜艳的衣服都已褪色且破烂不堪,她低垂着头不时地偷看你一眼,像是怕受责备;她就是你多情而虚妄的“希望”;现在人们叫她“失望”。然后又出现了一个更严厉的影子,他双眉紧锁,表情和姿态中显出铁样的权威;除了“灾难”再无其他名字更适合于他,他是控制你命运的不祥之兆;他是个魔鬼,在生活的开端你也许会因犯了某些错误受制于他,而一旦屈从于他,你就会永远受他奴役。看哪!那些刻在黑暗中的凶残的脸,那因轻蔑而扭歪的唇,那只活动的眼中流露出的嘲弄,那尖尖的手指,触痛着你心中的疮疤!还记得某件即使躲在地球上最偏僻的山洞里你也会为之脸红的大蠢事吗?那么承认你的“羞耻”。

走开,这帮讨厌的家伙!对一个清醒而又极悲惨的人来说,没有被一群更凶残的家伙围住就算不错了。那群家伙是藏在一颗负罪的心中的魔鬼,而地狱就筑在那颗心中。假如“悔恨”以一个被伤害的朋友的面目出现会怎样?假如魔鬼穿着女人的衣裙,在罪恶和孤寂中带着一种苍白凄恻之美慢慢躺在你身边,又会怎样?假如他像具僵尸一样站在你的床角,裹尸布上带着血迹,那又会怎样?没有这样的罪行,心灵的梦魇也就足够了,这灵魂沉沉的堕落,这心中寒冬般的阴郁,这脑海里模糊的恐惧与室内的黑暗融合在一起。

通过绝望的努力,你终于坐直了身子,从一种神志清醒的睡眠中挣扎出来,疯狂地盯着床的四周,仿佛除了你烦扰的心灵外魔鬼们无处不在。同时,炉中昏昏欲睡的炉火发出一道光亮,把整个外间屋映得一片灰白,火光透过卧室的门摇曳不定,但却未能完全驱散室内的昏暗。你的双眼搜寻着任何能够提醒你有关这个活生生的世界的东西。你热切而细密地注意到炉旁的桌子,桌上的一本书,书页间一把象牙色的小刀,未折的书页,帽子及掉落的手套。很快,火焰就熄灭了,整个景象也随之消失,尽管当黑暗吞噬了现实时,其画面还片刻存留于你心灵的眼中。整个室内一如从前的模糊暗淡,但在你心中却已不再是相同的阴郁。当你的头又落回枕上的时候,你想(小声地说了出来),在这样的夜的孤寂中,感受一种比你的呼吸更轻柔的呼吸起落,一个更柔软的胸脯的轻轻触压,一颗更纯洁的心灵静静的跳动,并把它的和平宁静传给你那烦扰的心灵,就如同一位多情的睡美人正在将你拖入她的黑甜乡,那是怎样的一种至乐呀!

她感染了你,尽管她只存在于那幅转瞬即逝的画面中。在梦与醒的边界,你常常陷入一片繁华似锦的地方,这时你的思想便走马灯般以图画的形式出现在眼前,彼此毫无关联,但却被一种弥漫着的喜悦和美好全部同化了。那些美丽的回忆在阳光下闪闪发光,不停地旋转飞舞,伴着教室门旁、老树下隐约闪现的斑驳树影中及乡间小路的角落里孩子们的欢笑。你在太阳雨中伫立,那是一场夏季阵雨,你在一片秋天的森林中阳光辉映下的树木间漫步,抬头仰望那道最灿烂明亮的彩虹,如一道弯弓架在尼亚加拉大瀑布在美国境内的那片完整的雪被子上。一位年轻人刚刚娶了新娘,幸福的喜悦正在洞房中跳荡,春天里鸟儿们在为它们新筑的巢兴奋地飞来飞去,不停地在鸣啭歌唱,而你的心却在二者之间快乐地挣扎。封冻之前你感受到一只船欢快的跳动;灯火斑斓的舞厅中,当玫瑰花似的少女在她们最后的、最欢快的舞曲中旋转时,你发觉自己正盯视着她们极富韵律感的双脚;当大幕落下,遮住那优美活泼的一幕场景时,你发现自己正置身于一家拥挤不堪的剧院中灯火辉煌的二楼厅座。

你不情愿地开始抓住意识,通过在人的生活及现在已消逝的那一小时之间所作的模糊的比较,你证明自己处于半梦半醒之间。在这二者之中,你都是从神秘中出现,通过一种你能够产生却不能完全控制的变化,向上进入到另一神秘。现在远处的钟声又传了过来,声音越来越弱,而此时你却更深地陷入了梦中的旷野。这是为暂时的死亡而鸣响的丧钟。你的灵魂已经出发,像一个自由公民到处流浪,置身于朦胧世界的人群中,看到奇异的风景,却没有一丝惊异和沮丧。那最后的变化或许会如此平静,那灵魂通向永恒的家的入口处或许会如此毫无干扰,就像置身于熟识的事物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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