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想来,的确如他所说,他不是个负责任的人。他从来没有说过一句爱我的话,我们之间的单独约会屈指可数,他时常带我陪他去见客户——因为人家大多带家人出席,而我也欢天喜地自视为他的家人涂脂抹粉地与他去各种场合,面带微笑见形形色色的人。帮他记下电话,提醒他答复某个征询,在尴尬的时候转移话题,适时地放声大笑,帮他取干洗的衣服。他从来没有邀请过我去他的家,也没有主动要来我的住处,我们约会的地点从一个公共场所辗转另一个公共场所,旁边总少不了其他人。唯一的一次去他家,那天他特别忙,因为要赶时间去见几个有意融资的老板,他发现领带上有油渍,就把连着车钥匙的一大把钥匙给我要我替他回车上取。我取完领带后总觉得自己该做点什么,用黄健翔的话说就是“灵魂附体”,我私配了一把他公寓大门的钥匙藏在身上。
但我并没有打算潜入他家偷盗的念头,他在我心中始终是个谜,也许是他的沉默吸引着我,也许他对我的冷淡让我不甘,也许女人都是天生好奇。他出差后我来到了他的公寓,顺利打开了门。
之前我去他的公寓只限于到楼下,我带着陌生的眼光这么近地打量他的公寓。墙壁是与他年龄不相称的深褐色墙纸,客厅线条简洁,几件简单家具以舒适为主,沙发又阔又大。
他的卧室我从来没有进去过,整洁得令人吃惊,床单纹丝不乱。拉开衣柜,所有西服都是一个色系,样式大同小异。穿过的衣服上留有他浅淡的气息,我是个嗅觉发达的动物,迷恋着衣服上他留下的淡淡的、若有若无的气息。将他揉皱的衣服烫好,脱线的地方重新缝上,每颗扣子全部加固一遍。我做这些事的时候愁肠百转,柔情万千。清理到洗手间,里面有大量女性用品,洗发水、洗面奶,和我用的牌子竟然一模一样。我对这样的事自认为处变不惊:阮今爱,你以为素食主义者就不会偷腥?或者,我骗自己说:他不过是喜欢使用女性化妆品的一个普通男子而已。
这时候他来电话:你在哪里?
这是他每通电话的常用语,他总要搞清我的方位方肯进行下一步的对话,他大概是那种缺乏安全感的成功男士。
我坐在他大大的沙发里,人深深陷进去,我对着电话说:我在家。
他大大的沙发给人以拥抱的感觉,给人以家的归属感。眷恋像苍蝇一样无孔不入。
我喜欢被他拥抱的感觉,我喜欢被人拥抱。
我们正式认识的那天他给了我一个大大的拥抱,阮今爱?他扬了扬眉毛看着手指间的名片,突然抱了抱我,我吓了一跳,当时以为他是个喜欢在女性身上假摔的登徒子。他很快就松了手,对身边的人说,今天天气不错!
一旁的朋友悄悄对我说:一见钟情?
他后来对我解释说,对不起,喝多了。
后来我时常留连在他的住所,比起我简陋的出租屋,我更喜欢他的家。我好像是得了一种病,每天收了工就赶天赶地赶到他的家,那里无处不在的是他的气息,他的痕迹。沙发上靠窗的地方有一个明显的塌陷,我仿佛看到他赤着脚在阳光下看书,修理整齐的头发耷拉下一缕;门的背后有一处明显擦痕,那是他抱着文件进门,用脚踢上门留下,我过分地贪恋着他的一切。直到有一天,我听到钥匙开门的声音,我从沙发上一跃而起,我动作敏捷地关了灯,躲到了衣柜里。之前我大概是在沙发上睡着了,他如果进门看到我不请自到该是什么样的表情?我出了一头汗。
灯被依次打开,我从实木衣柜的缝隙里意外看到了一个女人的背影。是谁?谁会有他的钥匙。心里忽然不平起来,我和他认识这么久了,他从来没有过给我钥匙的念头,这个女人是什么身份?我听到钥匙开抽屉的声音,然后是一通翻找的声音,过了一会儿,手机响,那个女人打起了电话:“我正在想办法!你们不能这么逼我!”她的声音极尖锐刺耳。
“我会付钱,回头我给你电话。”
她深吸了一口气开始翻箱倒柜,她在找什么?我满脸是汗,该不会找到衣柜里吧?
“找到了……嗬,”女人吹了声口哨,“五万块!密码多少?”她踌躇了一段时间,稍后离去。我从衣柜里摔了出去,腿麻木了。
刚才的声音很耳熟,如果判断没错的话,那是章小可。
我是在两年前的巴士上遇到美女章小可的,她穿着这个季节常见的吊带背心,一条牛仔热裤。脖子和手腕上挂着数不清的饰物,头发随意地挽个髻。我火辣辣赤裸裸的注视引起了她的注意,她回头看了我一眼.一丝冷笑从她好看的嘴角滑过。
女孩比我先一站下车,她走动时,胸部很“浪”,一波未平一波又起,报纸的健康版说小胸部女人的好处,胸部小不会发愁下坠云云,我从此没有后顾之忧。
我步入报业大楼的顶层,那里有我工作的杂志社,杂志社三个半房间,一个单间是社长的,另外一间是仓库,半个房间被打印机复印机盘踞着,剩下最大的房间被切割成若干豆腐大小的小隔间,我来到属于我的小隔间,深深叹口气,用手丈量过无数遍,从没有想到在这金鱼缸大小的地盘竟然一呆就是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