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先从老黑讲起吧。
只所以先讲老黑,是因为老黑是最早映入我眼帘的人。老黑是花园庄的歌唱家,每天的早上晚上,都要爬到后山的树林空地里练歌,常年不断一直到今。所以老黑是小区里人人皆知的名人。谁都欣赏过他的唱段。到傍晚,人们走出楼群,三三两两来到小区外边的盘山道上,你准能听到从山上的树丛里,高高扬扬、时断时续飘来的老黑的歌声。这声音在山里回转,形成了独特韵味,成了大山的情致。我就这样知道了老黑。
其实,老黑并不黑,而且有张白白的小瘦脸。其实,老黑也不老,老黑只不过四十出一点头,之所以叫他老黑,是因为他姓贺,也不知哪个逗趣又调皮的人士,把老贺叫成了老黑,多年前就这样叫下来,一直这样叫着,众人甚至连老黑也习惯了。老黑甚至逗趣说,老黑是众人送给他的艺名。哪个歌星没有艺名?人有了艺名才红呢。老黑这样说。
老黑是小区来的拆迁户。老黑的厂子就在山头的那端。那曾是一个很有名、规模很大的国营厂子,但现在却不怎么运转了。老黑成了下岗人员,说下岗又不完全是,隔上十天半月,或两月三月,老黑还会去上几天班,说法是有活就干没活就走人。老黑觉得这样很好,这样他还是厂子里一名工人,他还和厂子联系。这让他心里踏实又自豪。那厂子曾给他带来许多脸面和荣耀。那年月谁能当上这种厂子的工人都很自豪。何况厂子还给老黑带来一段不寻常的故事呢。
其实大家有所不知,老黑的搬迁房并不在花园庄,而是在城内的一片地方,是老黑和人家商量,倒贴了点钱才来到花园庄,花园庄不是一个好的地段,位置有点偏,离市里远,市场什么都没有,买菜买什么生活用品就得穿过桥到市里去买。而且还没公交车站牌儿,但这些并不影响老黑的心情,他执意倒贴钱硬是搬进了花园庄,他觉得他舍不下这地方,他不能离开这片山。山装在他心里,他心里装着故事。离了山他没地方去喊他的嗓子。市里的气味儿不对,一开口就涌进烟油味,让他嗓音儿走音。只有在这里,他才找到感觉,他才能自由呼吸放声高歌。这是他的生命,放下了这个他觉得他没法再活,也不知该怎么活。歌是他的一部分,山也是他的一部分,这二者不能缺一。歌在山里飞,山装载他的歌。他怎么能忘记呢,他的歌正是这片山给他的,当然这中间还有一个人,这个人正是给他胆儿的那个人,也是他一生中,顶顶重要的一个人。那时还并不觉得,走过了这么多年的岁月后,他才觉得人这一生有许许多多的和你相识,甚至摩肩撞怀,但至关重要的却只有那么几个,甚至就那么一个。这个人或改变你一生,或指引你一生,或毁掉你一生,或牵挂你一生,让你躲也躲不开,忘也忘不了。总是在什么地方时时出来关照着你、左右着你、分裂着你、折磨着你。这就是世间那份缘,这就是世间那份债。
老黑的债就在这里,在这片已是墨绿清幽的山林里。不是他欠别人,是别人欠他。欠了他一生一世,还要继续欠下去,也许来世都不会让他安宁。他还会继续寻找,他还会继续来等待。这故事没法完结。要说只能再追到从前。是不是追到前一世,谁也说不清。
这是老黑花园庄一个业余歌唱家故事的开头,听我慢慢往下说。
在和老黑相识不久,我又认识了花园庄另一个闲人老莫。
老莫是个闲人,闲得有点特别,是有钱的闲人。现在有钱的闲人特别多,故事也特别多,让人腻歪得没法说。我不知老莫的故事是否让你起腻。说实话讲有钱人的故事是件最无趣、最不会讨人喜欢的事。因为现在许许多多有钱人把自己活活糟蹋了,让人没法说他也没法同情他。但愿老莫不是他们,但愿老莫是老莫而不是人们眼中的用钱来糟蹋自己的有钱人。
其实老莫一点都不像有钱人,人长得瘦瘦条条的,一点肌肉都找不到的感觉,平日里随随便便的,尤其穿着上不怎么讲究。夏天里就一件大灰布裤衩和两条筋的汗衫。大虾一样弓着的身子,看上去和小区里出来纳凉的中年人没什么两样。而且老莫还喜欢摆弄点地,在山脚下他楼后的空地上,老莫开了一块小坡地。把石头捡净了,又从山上掏下土用石块一圈,然后埋平了,一小块田园之乐也就出来了。
老莫喜欢摆弄他的地,无论是早上还是傍晚,老莫都喜欢在他的小地里蹲上一回。这里摸摸那里抠抠,要么就那么站上一回,用目光盯视着,简直就是伺弄他的小情人。开始地里种了豆角茄子,因为前面有楼房挡风,后边又接着山林,其实小地窝风什么也不长,后来老莫就撒了一把高粱,高粱也长不成器,就那么黄疸病似的,瘦瘦弱弱不长高粱头儿,只窜出来根瘦杆儿。老莫看着也高兴,时时也要去逛一趟。看完了小地兴致来了,老莫就沿着山林中的小路上山。穿过树林来到山头上,这里是一片开阔地。这片开阔地不是自然生长着的,是人工造的。也不是有意而造完全是无意而开。是早几年人们在半山里凿开了山头,掏出来为建楼房地基或修了路。远远看去半山被劈去了一半,像个硬伤,但山头上却留下了一块好去处。一块既乘凉又可以登高望城市的地方。
我就是在这个山头的空地上遇到了老莫,但我自始自终从未和他说过一句话。我不觉得遗憾,这个世界上没说过话的人太多了,遗憾得过来吗?再说老莫有什么遗憾的,他只不过有钱而已,其实他也算不得是太有钱的人,他那点钱在我亲手创建的公司里连个零都不算。但在花园庄,老莫就算有钱人。因为老莫在小区的最好位置,买下了一层楼,而是全部打通又装修了,有人说装修得像小宫殿,金碧辉煌的。也有人说就那样,其实老莫的房子很普通,还没他家收拾得利落干净。说这话的各有人在。但有个事实是大家不争的,那就是老莫的房里常换女人,而是清一色的小丫头儿。老莫说是从乡下找的保姆,虽然是保姆,整天在一层楼里闭门不出的,该发生的也都发生了,在这方面人的想象力一点都不缺。何况人人都知,老莫的老婆自己有房子,是单位的房子。隔上一段时间才来一次,也是爱住不住的,总之,老莫的老婆和他分着住,不常在一块儿,到底两口子有什么事儿谁也说不清,老莫不说,老莫的老婆也看不出什么来。隔一段时间来的时候,人打扮得光鲜光鲜的。衣服首饰那都是有钱人家阔太太的标准儿,一张脸收拾得谁也说不清那上面涂了多少钱的东西。人往那里一站,一下子就把小区里那些灰头土脸、穿着随便的女人比下去了。因此没有人敢到老莫的老婆身边打听事由。老莫的老婆也就平平静静孤孤傲傲地来,又平平静静孤孤傲傲地走。这就是有钱人的日子。
因此偌大的一层楼里只有老莫和他的保姆,那保姆也不是你随便随时能看到的。有时看见在阳台上站一会,要么胸前抱只狗,人像个影儿似的,半年时光人又换了,一张脸还没瞧清儿,又是一个水嫩的大姑娘站在那,身子摇来晃去地看着远处的城市。大家就啧啧地叹,老莫过的什么日子,简直就是赛皇帝。那么光鲜的老婆不说,还轮换着找小粉头。啧啧,人家也叫过日子,人家这一辈子活的,咋着都不亏呢。于是许多的人经过那楼时都把头低下去,低下去又忍不住抬起来,为的是看一眼那瓦红色的幔帐,用心想一下那幔帐里边的事儿,想一下裹在这幔帐中的老莫。
对于这些老莫浑然不觉,老莫早已习惯了浑然不觉。没有什么比浑然不觉更让人过得舒服自在又心安理得的。老莫就在这种浑然不觉中过着他逍遥的帝王生活。于是他想出了一个更逍遥的法子,他准备写一本书,名字就叫《我的帝王生涯》。名字有了,故事现成的,就写他自己。谁知当他把这事儿告诉一堆狗屎朋友时,都有人告诉他,这名字有人写过了,是个南方小子。写的什么不清楚。
老莫就把嘴一撇说,南方小子的帝王生涯,哪有北方佬的帝王生涯撼人心魄。老莫继续用他的帝王生涯这个名,构思他那本宏伟的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