傍晚,潭州城内。
夕阳西下,残阳映照下的潭州城穿上了赤金色的外衣,显得有些莫名的凄凉孤寂,别有一番凄美之感。相比于繁华喧闹的正午和华灯初上的夜间,此时的潭州城是清冷的,街上寥寥落落的行着几人,他们却都也脚步飞快,一刻不留,不曾为之残阳映城的美景停下脚步。
他们想必是要返家与家人们共进晚餐吧,想到旁人和家人和和美美的在一起享受一天难得的团聚时光,而自己却孤零零的一个人待在这人生地不熟的地界,站在车马行门口的徐晓叹了口气。
还要在潭州城多待两天,早知道自己明天再来好的。徐晓刚到潭州问过路人车马行的位置后就急急忙忙的直扑车马行,到了车马行问过管事的才知道今天去余杭的车队已经出发半天了,这段时间也没有去余杭的车队了,不过后天倒有一伙商队要去余杭,可以让他们捎带上徐晓,不过要加钱,而且过时不候,还得听商队的指挥。
为了早日把信送到余杭,徐晓只得答应了这些苛刻的要求。现在赶回去已经来不及了,如果不想露宿街头自己现在得去打尖住店了。
同福客栈,这是一个很俗的名字,也是一个很普遍的名字,十家客栈倒有九家叫这名儿,直让人怀疑它们是不是有一个共同的老板,但遗憾的是这个名号遍布天下的连锁酒店相互之间并没有什么关系,它更多像是一个代称,一说同福人们就会想起客栈,就同青楼多叫红袖招一样,只要提起红袖招三字人们自会心知肚明。
徐晓现在就站在同福客栈的门口,真是难找啊,问了七八个人绕了一大圈路才找到了这儿,这都什么地方啊,周围一大圈半废弃的破败屋舍,鬼影都不见一个,这附近也就只有同福客栈还算有些人气,徐晓从没想过潭州城内竟还有这么荒凉偏僻的地方,这根本不该是一个客栈应处的位置。
不过这客栈倒是挺大的,前后七八进的院子,数十间房屋,论规模都比小孤山村还要大了,这也是客栈建在这儿的原因之一吧,毕竟这么大块地在别的地方价值万金,哪能建得了客栈。
如此算来潭州城内的这家同福客栈算是本地最大的客栈了,虽然环境一般生活不便,周边也没什么用来消遣青楼酒肆,但价格低廉屋舍宽敞,因此许多囊中羞涩的游子也会在此居住,过路行商,江湖侠客,绿林好汉,文人骚客,形形色色的人物还是应有尽有。
在这种地方自是少不了扒手小偷的,徐晓听过许许多多与此相关的故事,作为故事的主角那些被偷儿窃去财物的客人的下场往往是凄惨的,或饿死街头,或是依靠行乞才能返乡。
因此徐晓长了个心眼,在进入客栈前便将背在背上的包袱取下抱在怀中,这样可以避免那些小偷在擦身而过时神不知鬼不觉的将包中事物顺走,而自己犹不自知,毕竟小心无错嘛。
刚一进去,跑堂小厮便迎了上来,问道:“客官打尖还是住店?”
徐晓疑惑道:“打尖不就是住店吗?”原来徐晓对于这些外界人而言仅仅是常识的知识却并不十分了解,他对此仅有的认知还是来自话本,话本中往往把打尖和住店放在一起,他便以为打尖就是住店。
小厮看着一脸呆样的纯朴少年,心中不由地生出一股鄙视之意,这是哪来的乡巴佬连这都分不开。不过他到底是个久经世事的老油条,在这些靠服务获取利润的人的眼里只要有钱管你是什么样的人物,在外表上都不会流露出丝毫鄙夷不满,就算你让他叫你爷爷,只要钱砸的足,那也是叫得出来的,但若没钱那就是另说了。
于是小厮露出了让客人感到宾至如归的家人般的微笑,认真地解释道:“打尖呢就是只吃饭不住店,住店呢就是晚上在客栈里住下。”
听完解释徐晓有些恍然大悟的点了点头,然后说道:“我既打尖又住店,我不要上房,也不住大通铺,给我找个寻常的房间就行了。”
小厮问言,头一转便扯着嗓子喊了起来:“乙字号房间一间,备好饭菜。”
若是甲字号的上房,打尖是可以自选酒菜,然后还会有跑堂的贴心地替你送上来,免得自个上下奔波。乙字号的房间打尖时便没有这么好的服务了,客栈做什么便只能吃什么,这些饭菜往往是看不到什么荦腥的,绝不能算好吃只是能勉强填腹,还得自己到大堂来吃,来晚了只能吃旁人吃剩的残羹剩饭。不过现在时日尚早,客栈里还未开饭,不必担心吃剩饭了。
这样的客栈往往是前面酒楼吃饭,后面院子住人,在付过钱资后,小厮引着徐晓便往后院去了。
在跑堂的引导下徐晓找到了自己的房间,乙三号,推门进去,里面算不得太寒酸,但也仅仅是不甚简陋而已,里面摆设只有一床一桌一凳,床上的铺盖被洗的花白,桌子上髹的漆也掉的差不多了,坑坑洼洼的桌面上满是洗不净的污渍,就凳子看上去比较光鲜,但却是个高低腿,唯一值得称道便是干净,毕竟什么都没有的房间打扫起来也不麻烦。
徐晓选这个档位的房间自是有他的道理的,上房自己不是住不起,但上房住一晚的钱足够自己住十天的乙字号的普间,爷爷给的盘缠虽然足够但也不是这么花的,虽然爷爷让自己不必心疼银子,但爷爷赚钱的辛苦自己是知道的,能省则省这就是徐晓的观念。而大通铺虽然足够省钱,但一来遭罪,二来还不够安全,自己没必要故意找罪受。
徐晓铺好了床,仔细翻看了床单被褥下有没有跳蚤湿虫一类东西,这类小动物是客栈的常客,若是稍不注意,第二天起来保准满身的包。在确定没有这些讨人厌的小动物后,徐晓准备出去吃饭了。
刚出去把门锁好,徐晓想了想又打开了门把放在桌上的包袱带在了身上,这才放心的去吃饭了。一个小院七八个房间却住着三教九流山南海北的人物,虽然挂了锁却难免害怕出问题,毕竟撬门压锁是小偷必备的技能,小心无大错。
到了大堂,正是开饭的时候,七八个人已经在那儿排着队等候打饭了。饭菜很简单,一碗白米饭上面浇了一层不知用什么材料炖的菜,看上去很没有食欲,不过量够大,那碗简直比徐晓的脑袋还大,而碗里的饭菜却是冒了尖。
徐晓一手端着碗,一手护着包袱小心翼翼地走到一张桌子前把碗放下。坐下后把包袱抱在怀里,然后从筷篓中抽出一双筷子,开始了自己的大快朵颐。味道很一般,甚至可以说有点差,油水自是没有的,甚至连盐都很少放,菜炖的很烂失去了本味,嚼在嘴里如嚼棉絮。
不过徐晓并没有表示不满,因为还有一些人,他们普遍穿的有些寒酸,衣服上补丁摞着补丁,现在明明已经是夏天了,有些人却还穿着冬衣,头上满是大汗,不是他们不热,也不是他们傻不知道更换衣物,而是实在没有别的衣服,一年四季他们都只能穿这一套,而且或许还要传给儿子,孙子穿。
他们是住大通铺的那些人,乙字房的饭食虽差但却能饱腹充饥,而他们的饭食却只有一碗见底的清粥,一个拳头大小的菜团,对于这些基本上是买苦力求生的汉子来说这点食物连垫底都不够。
他们不敢上桌吃饭,害怕惹恼了同桌的食客。只能蹲在屋檐下,台阶上仔细地吸溜着碗里的粥,生怕溢出一滴,即使这些粥清得好似水一样。
刀斧刑罚或许不能磨灭一个人的尊严,但贫穷无疑是可以的,它无形无质却又无处不在,它不会像刀斧刑罚那样损伤人们的肉体,却无时无刻时时不断的伤害着人们的心灵,终于日复一日中磨平了锋锐的棱角,只留下平庸,妥协和无奈。
徐晓很同情他们,但自己终究帮不了他们,他很清楚自己没有那个能力。纵使帮助了他们一时,难道能帮他们一世?就算帮了他们一世,天下像他们一般的人还有千千万万,难道自己能一个个的帮他们吗?徐晓看着有些难受,但他也只能难受着,他什么也做不了,他终究是个凡人,不是圣人。
吃完饭徐晓准备回房就寢了,在这儿精神娱乐极度匮乏的年代,大多数人晚上消遣时间的方式除了造小人就只有睡觉了,至于夜生活,那是富人才会去考虑的事情。
当然在客栈里还有一个选择,那就是聚在大堂里吹牛侃大山,客栈里形形色色来自四面八方的人物讲起或真或假的故事和经历,倒是颇为精彩,只是这些故事和经历中往往会带着男女间的那档子事,有的晦涩委婉,有的露骨直接,但总之都是围绕着这些讲下去的。
徐晓对此其实是极感兴趣的,他自己是很喜欢听故事,凑热闹的,但在客栈这种混乱复杂的环境中,自己还是要小心些为妙。
正准备走时,门口传来了一阵嘈杂的声音,徐晓转过头看了一眼。却见一行十余人走了进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