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那时起王凯开始疏远小凤,小凤死死缠着不放。王凯毕竟在她手里有短处,就找孟主任说和这件事。孟主任说不管,王凯就赌气说,你不管,那小凤再逼我,我就杀了她。他跟家里人也这么说过,家里人都以为他只是说说罢了,谁知他真这么干了。
王奎长叹了一口气说:“昨天晚上,王凯跟家里要了两千元钱,说给小凤,从此就一刀两断了。我们把钱给了他,他俩到江边,不知怎么谈崩了,王凯就把小凤杀了,今天早晨一个打鱼的在下游发现了小凤的尸体。公安局把他叫去,刚才我去公安局打听,人家说他都承认了。唉,昨晚有人跟着就好了。”王奎悔得捶胸顿足的。
王奎不相信地说:“我儿子怎么能会杀人呢?他平时胆小,连杀鸡都不敢看,再说多大个事呀,值得吗?”
我说:“现在这小青年可真没准,心血来潮、不计后果的多了。”
第二天我上班看报纸,报上以大幅标题刊登《公安干警神勇出击,十二小时破获情杀大案》。
王凯的杀人案属于“三大刑”案件,基层法院无权审理,直接送中级法院刑一庭。两个月后中院来开庭。开庭那天来旁听的人很多,王奎领着亲戚老小,还有王凯的中小学老师和同学。王奎还请了律师黄永生做王凯的辩护人。
法庭上,王凯剃光了头,脸没有一点儿血色,骨瘦如柴走路三晃,说话有气无力,给人奄奄一息的感觉。审判长问他是否杀人时,他竟毫不迟疑地当庭翻了供,一口咬定他没有杀人。审判长问他为什么在公安部门的多次提审中,都承认了杀人,王凯说,都是他们打得我受不了才承认的,他还要往下说,被审判长打断了。
律师黄永生辩护时指出了五条:一是卷宗体现王凯对杀人过程的供述,有几种不同的陈述,哪一种是正确的;二是被害人家属陈述的恋爱过程,产生的矛盾以至矛盾激化,和被告人曾扬言要杀人,不能作为犯罪预备;三是那天晚上有人看见大树下有一男一女,后来男的先走了;四是现场除了有血迹外,没有其他的定罪依据,杀人的凶器被告人说扔到江里了,现在没有找到;五是经本人查证,被告人于案发当天确实拿了两千元钱去的,被害人身上却也没有钱,当然不排除被告人没把钱给被害人的可能,这两千元钱没有下落。这两千元到底哪去了?有没有被害人被他人抢劫杀害的可能?以上这些应引起法庭的注意,此案应属事实不清。
黄永生的辩护意见虽然很关键,却没有引起法庭和有关部门的重视,也没有认真地进行查证。
开完庭,王凯被推上警车的一瞬间,对着送他到车前的父亲和众人,声嘶力竭地喊了一句:“你们要相信我,我真的没有杀人呀!”
王凯还是以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他的上诉也被驳回,同时下达了死刑执行命令。
执行他死刑的那天,我去了现场。我们早早地到了看守所,王凯被带出来,他知道自己的人生末路已来临,他没有像以往的死刑犯那样,瘫痪一团,他还向我点点头。看守给他端上一只油光闪闪的烧鸡,这是监狱给临刑犯人的特殊待遇,他没有动一下。法警把他拉到大院,将他扶正,我给他照了相,审判长向他宣读了死刑命令,问他有什么说的吗?他木然地晃晃头,让他签字,他也不签。
看着旁边没人的瞬间,他对我说:“我就这么完了吗?”
我小声说:“你可以临刑喊冤,这是最后的一招了。”我说完就急忙走开了。
按照惯例凡是枪毙死刑犯,都要召开公判大会。王凯也不例外,而且声势浩大,是在县一中的体育场上进行的,来了很多领导,足有几万人参加了大会。全副武装的公安干警,荷枪实弹,如临大敌,电视台的记者在作现场报道。整个公判大会王凯都是老老实实的,他真是认了?还是被这场面震慑住了?
“把杀人犯王凯立即押赴刑场,执行枪决!”宣判台上,传出了慑人心魄的声音,似一声惊雷,在这万人攒动的广场上炸响。紧接着便是警笛鸣叫,警灯闪烁,行刑车队向荒郊野外的刑场驶去,很多群众也骑着自行车、摩托车跟随着。在一片翠绿的松林边的开阔地,车队停下来,王凯被拖下了车。后来我听押解的法警说:“我押解了这么多的死刑犯,没看见一个这样的,车到松林边,这小子竟指着那片松林说,我不应该在这地方枪毙,英雄才死在青松下。”
下面是我的真实所见,绝无半点夸张。
王凯被两名法警架到松林边,给他解开了捆绑,把他按跪在地上。
黑洞洞的枪口,黄澄澄的子弹。标尺和准星,瞄准着一个光溜溜的脑壳,扳机正在一点点往里收缩。
肃静,令人窒息的肃静,仿佛我跪在那枪口下,世界的一切都将要停止。
“冤枉啊!我冤枉啊!”仿佛是万里晴空炸响的闷雷,又仿佛是从阴曹地府发出的鬼叫,阴森森,凄惨惨,使人毛骨悚然。我当时周身的血仿佛凝固了,头发一根根都竖立起来。
突如其来的喊叫,一下把枪口惊得抬高了半尺,射出的子弹打空了。在场的人都被惊呆了。回过神的人们才发现王凯跪倒在地,双手抱头,乱抓乱打,鬼哭狼嚎般地滚着叫着。似乎他才睡醒,似乎他才知道死到临头。
两名法警快步上去,又重新将他扶正,枪口又重新对准了他,扳机又重新一点点回缩,子弹要急不可耐地蹿出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