缘起应该归结于那个极其平常的夜间。那个夜间张灯结彩、锣鼓咚锵——湖乡坡于家坊在请采茶班子做戏。时间是夏季的末尾,但是“末伏”能让人燥得脱皮脱壳,哪怕是不动都热得冒汗,做戏的人穿的戏装就晃晃荡荡显得比较单薄。
幸好湖边的夜间有些凉风。祠堂里,来自四乡八坞的乡巴佬船巴佬掸着蒲扇、吸着烟管,或纳着鞋底,冲着台上的戏子疯子一样一浪接一浪地叫好。灯光刺眼,琴声紧凑,一个眉毛眼睛动的旦角在唱《生芬吵嫁》。意思是老公死了想嫁人,公婆不肯,就水蛇腰走台步一扭一扭,单薄的衣裳里,两个白白的奶盘在台上一走一抖地吵嫁。
这就是引发两个后生上镇的直接起因。
我老老实实交代,事情确实是从我祖上江泰生身上开始的。他从来没看见过这么白这么嫩的女人,白嫩得跟豆腐一样可以看得清毛细血管。湖乡坡女人的皮肉都荞麦粑一样粗黑,热天里还有汗骚。唯一麻雀滩孙家曾经有一对双胞胎闺女白嫩,但是屁股只刚刚翘起来,胸脯还没有小包子大,就被景德镇的都昌老板搬银子谋了去做“小”。江泰生已经到了子鸡公发情的年纪,喉结算盘珠子一样在颈下拨动,茸茸的胡须在上唇变黑变粗。那个夜间,江泰生坐在台下前排最好的位置看着看着,人陡然就像中了风一样目瞪口呆。
边上陪同看戏的于世坤感觉到不太对劲,侧脸一看,就吃惊地看到了他朋友江泰生竟然挺直了身板,两眼发痴地盯着戏台上一走一抖的旦角,张着嘴巴跟要流口水的花痴一般一动不动。于世坤刚刚跟一个“竹篙精”女人圆房,他当然不是傻瓜。
大清同治三年夏末,既不是过年又不是修谱,为什么要请戏班子进村唱戏?怪只怪于叔公听到说天王洪秀全死了,太平天国在天京刚刚垮台,不用再担心田被“同耕”饭被“同食”了,于是老人家把山羊胡子一摸,就决定请路过的采茶戏班子进村。结果这个来自于景德镇的戏班子,在于家祠堂连唱三个夜间都人满为患难以收场。
正是鄱阳湖渔船歇伏和田地干旱的时节。这个时候,乡下人一般都单衣单褂躲在阴凉底下,把草帽卷起来当蒲扇一下一下地掸着日子。日间,赤膊短裤在外面打流的是一帮后生,他们无所事事,整天里吆三喝四尽想往人堆里凑和。但是湖乡坡根本没这个场合,各个道路摊场都像发过瘟一样冷冷清清,除了难得的过时过节、红白喜事,以及家族械斗外,这里已经好久没有出现过能让人兴奋的热闹。于是年轻人把夜间当做日间,跟剁了头的野猫一样在乡村聚结流窜。
在我祖上江泰生脑壳里,当初并没有一丝去景德镇闯荡的意思。私塾里出来后他就随父驾船打鱼。因为肚子里多少装了些墨水,一直以来他都不满足家里的那条棺材板一样破“划子”。他不想过这种小里小气的日子,他最大的愿望是撇开老子和兄弟,单独置一条帮硬的大木帆船,清一色请几个年轻伙计,渔季就撑出去撒网,热天就顺风出去跑跑货运。
但这些盘算都装在心底,没有人晓得他的心思,甚至包括他的亲生爹娘。都只是晓得这个黑皮黑肉的后生脾气水牯牛一样犟,认定的事理一百根绳索都拖不回转。这是因为读私塾时的一宗事给人的一个印象。于先知先生在找书问题上冤枉了他一回,罚了他一记竹尺,责令他原书奉还,而他——当场就把桌上的《论语》给撕了,然后随手一扬,踢开学馆的房门,头也不回就像侠客一样毅然离去。
实际情况是,江泰生打赌打赢了同窗一本《论语》。
后来打他都打不回学馆。江泰生一共兄弟四个。大崽没有什么希望,江泰生的爹娘就巴巴结结积攒几个铜板送他读书,都指望这个二崽能够成器。但是他私塾仅仅读了四个月零两天,就情愿起早摸黑日晒雨淋跟船下湖起网,他生死都不愿返回去叩见什么狗屁先生。从此江泰生的犟牯卵名声,跟湖滩上的麻雀一样飞散出去。
那个夜间关键的一下是,台上风骚的“生芬”很快就把架吵完了。演“生芬”的林茵茵前脚走下戏台,猛子一样的江泰生短褂上对襟扣子都没有系拢,敞着肌肉鼓鼓的胸板,后脚就一个人硬着头皮往后台追赶。于世坤都拉不住这头犟牛。
或者是男女的缘分,或者有其他原因。
虽然皮肤黑些,但年轻体壮的江泰生长得眉清目秀,浑身还散发出阵阵男性的热气和魅力。总之那天夜间蛮劲的结果出乎意料的顺利。轻声细语,肉香弥漫。顺利的结果是,在祠堂后面一个樟树蔸下的阴影里,戏子林茵茵半推半就地接受了一个后生的身板阻挡和言语纠缠。
江泰生回到充满腥味的麻雀滩,已经是半夜半了。那天月明星稀,月亮像一块蛮大的铜镜照射出的光芒,把一路上的禾田、棉地、槎草、树木、坟山和湖岔照得一清二楚。
我祖上就在麻雀滩江家下村。下村江家是湖边世世代代的渔民。他们家的木门永远都是虚掩着的,摊场和屋顶总有晒不完的腥臭的干鱼。因为地势低,江泰生家的房屋已经被洪水浸泡过几回,屋脚也开始霉烂,板壁屋柱磕上去都会发出朽空的声响,甚至在雨季还散出烂船板的气味。有许多潮湿的虫蚁在中间打洞,然后顺着一些缝隙,经常爬上江泰生和他三个兄弟困觉的通铺。
叫人烦躁的是,江泰生经常担心房子会连根坍塌,把自己和兄弟半夜砸死。
那天夜间一进家门,他就急不可耐推开老子娘的房门,轻手轻脚到爹娘床铺底下搬出一个小樟木箱子,然后在自己房间里打开取出个油漆彩盒,从中拿出一件圆滚滚的玉器一样的瓷器。两个人高马大的老弟,在铺上已经困得跟死猪一样。他端起祖传的瓷器,又想起旦角林茵茵笑时候的两个粉嫩的酒窝。
这下就更加不能控制自己的激动了,脑壳里装着那个老大的盘算就像装了块石头一样沉重。他想了几想,终于还是按耐不住自己飘摇的心旌,拔腿几乎是小跑一样哗啦哗啦,漏夜就往于家坊于世坤家里奔走。
于世坤跟江泰生先是同窗,后成朋友。同窗的时候因为家境贫富悬殊,即使是坐一条板凳也没有太多的言语。是最后于先知先生在冤枉江泰生时,于世坤站出来秉公直言,才致使他们分开后有了些相互串门的友好往来。
那天夜里,策划上镇的详细经过是这个样子的——
先是我祖上江泰生半夜半去磕于世坤的窗户,于世坤的老婆冯月兰告诉他“还没有回来”。接着江泰生去了做戏的祠堂,祠堂里只有麻子老倌一个人在打扫戏场。最后江泰生绕到于叔公的院子门口,熟练地嘘开准备吼叫的看家狗,推开半开半合的朱漆木门,拐过照壁,经过马厩,他熟门熟路地推开一扇有灯影的房门。
——于世坤果真一个人呆在书房里看书。
于世坤也吓了一跳,他在津津有味地看一本叫做《肉蒲团》的浑书。
那天夜深人静,他们两个关在书房里叽里咕噜地谈了一个多时辰关于离家出走的事情。
对于于世坤来说,如果他不偷偷开溜,他一世是断定走不出湖乡坡这一巴掌大的地盘。生贱了骨头的于世坤一直都想脱离叔公。打小他就有这个跑野的习惯。不安分守己,动不动不打招呼就往团近村子里流窜,找母舅,姑父,甚至是嫁出去的叔胞姐姐。在那里吃喝拉撒、斗鸡咬狗、交新鲜朋友,自由自在地疯癫,直到恼羞成怒的叔公又一次差人把寻到,把他揪扯回去。
尽管脱光衣服自己也是排骨根根,但是于世坤打心眼里说真的是不喜欢冯月兰的身板样子。冯月兰是于叔公做主帮于世坤讨来的老婆。老长老长的一根扁担。新婚三天的新鲜感过去,就觉得寡淡寡淡的没有一点意思。两个瘦子同房,硬邦邦像两个将士短兵相接,天又比较热,干巴巴皮囊的连弹性都没有,骨头磕骨头把整个蜜月硌得一身疼痛。
难怪于世坤一门心思硬是要跑。平心而论,这种面黄肌瘦皮包骨头的鸭颈女人,莫说是天天同房,就是路上劈面碰到,也跟碰到瘟神一样叫男人躲都躲不赢。
“上镇去!”
所以正憋得发毛的时候,江泰生跟他耳朵边一阵咕哝,他就脑筋转都没有多转,把根稀稀疏疏的长辫子往背上一掀,咬咬牙大腿一拍,打算一起远走高飞,径自去找一个在景德镇将生意做得很大的远房母舅冯达礼投靠和生活。
整个的事情,就这样有了一个简单的开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