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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赵小闷的名字写在纸上,就是普普通通的“赵小闷”,但从别人口中叫出来,听起来就不大相同。喜欢他的人,叫他“赵小闷儿”,儿化一下,亲切许多。不喜欢他的人就叫他“赵小闷”,像写在纸上那般普通。这两种泾渭分明的叫法,仿佛一只土豆,同样的东西,到了快餐店炸成薯条用纸筒包了,看上去就甜丝丝香喷喷的令人喜欢,否则撂在厨房的角落里,不过是一只憨乎乎的土豆。薛丽红便叫他“赵小闷儿”,有时甚至省略了姓,就叫他“小闷儿”。这几个字从薛丽红的口中蹦出来,夹杂了她那不太标准略带地方嗲音的普通话,他听着愈加亲切,有时小肚子那儿甚至紧一下。

赵小闷觉得薛丽红的嗲音是职业养成的习惯。这种嗲音和自己说话固然受用,但想到她和每一个认识的不认识的老的少的丑的俊的长胡子的不长胡子的男人都那么说,他心里就刺刺地不舒服,可也没有办法,不能因为自己偷偷喜欢人家,就认为人家和自己有什么相干。打量一下自己,不过一个在大门口站着的不大受人待见的小保安。

和自己相比,有的保安就很神气,其中最为神气的是潘抗。潘抗不单长得帅,而且在局子里待过三年。大家都说,能在局子里待过,比上个大学都强。当年,潘抗是为朋友两肋插刀进的局子,这更为他赢得不少名声。这样的人,天生是命运的宠儿。所以,从局子里出来后,他的朋友更多了。他们所在的这个地方,叫红玫瑰娱乐城。要把娱乐城开得稳稳当当像模像样,必须有一批像潘抗这样的人护场子。于是,娱乐城老板崔胖子就私募了一批保安,并专门买了那种几乎和警察一样的制服。赵小闷刚穿上那身制服的时候,觉得很新鲜很有面子。但是他看到潘抗就不屑穿。后来穿的时间长了,从来这里消费的各类客人的目光中,他才意识这身衣服不但不会给自己增加什么分量,反而像戏里的小丑套上滑稽的行头,一切昭然若揭,于是不得不佩服潘抗确实比他们有眼界,比他们高明。但是,当他们也效仿潘抗的时候,遭到崔胖子严厉训斥,骂他们不本分,不敬业。但崔胖子不训斥潘抗,潘抗也不大理会崔胖子的训斥。

护场子是他们的职业。同时,他们是活生生的有血有肉的人,而且是血气方刚正当年华的小青年,所以捎带也有一点私心,护一半个自己心仪的姑娘。这里的姑娘不叫姑娘,叫“公主”,背地里大家叫“小姐”,全场有几十号,生意到高峰时甚至有百把号。她们都是从外地到这里讨生活的人,难免会遇到各种纠缠和麻烦。不管对方出于什么动机,身边有个肯为自己说话出面的男人总归是个好事。反正自己也不是水中莲花,出淤泥而不染,略微给他们一点男女方面的小便宜,他们也就心满意足了。与人方便,与己方便,何乐不为?大家心照不宣。

赵小闷是农村人,高中毕业后,既上不了大学,又找不到正经工作。家里穷得丁零当啷,自己也不忍心待在家白吃白喝。他一个表姐认识崔胖子,于是托了关系来到这里当保安。刚来这里,每天看到令他耳热心跳的场景,一下子破坏了他心目中关于男女关系的美好想象。时间一长,也就见怪不怪了。一方面在心里鄙夷她们,另一方面也渴望和她们亲近。看到同事一个个都有了自己“护”的姑娘,赵小闷也蠢蠢欲动。而且,他选准了自己的目标,就是薛丽红。薛丽红是江苏人,完全是他印象中南方姑娘应该有的模样,皮肤白皙细腻,身材小巧玲珑。但是自己身拙口笨,不知如何促成这桩事情,唯一能做到的,就是在和薛丽红偶尔见面时,腼腆地笑笑,似乎自己倒是一个姑娘。

虽然赵小闷大致认为男女关系不过如此,但薛丽红仍是能够唤醒他美好情感的人。薛丽红大他五岁,离过婚,已然是一个孩子的母亲,但在赵小闷眼中,她仍像一个未经世事的小姑娘。她的眼角和嘴角略微上挑,一副楚楚可怜的模样。一看到她,那种几乎男人都会有的侠义情绪便会由不得在赵小闷胸中激荡,觉得这样的女人无论如何需要有人保护,而且需要一个像他这样有着纯正心思的男人。有时,他也忍不住想入非非,把那些他眼见的、心想的男女缠绵场面安排到自己和薛丽红身上,想过一阵子,尚未尽兴,立即又自责起来,觉得自己亵渎了人家,也亵渎了自己这份没有说出来的情谊。

赵小闷虽然面相憨厚一点,但眉眼还是齐整的。这种齐整的眉眼到了他脸上,反而更加增添了他面相的憨厚。这种憨厚,在保安堆里是不大吃香的。保安需要霸气:一种是气势上的霸气,就像潘抗那种,虽然也眉清目秀,但目光中流出的冷能令人心寒胆战;一种是模样上的霸气,就像崔二存那种,小平头,三角眼,鹰钩鼻,满脸坑坑洼洼,疙疙瘩瘩,一看就不是个善主。

崔二存是崔胖子的侄儿,是他们实际的头儿。但他平素颐指气使,给大家许多不快。大家自然自觉地与他拉开距离。相比之下,潘抗说话似乎更顶用些,因为他的资历,因为他的沉默,大家是怕三分又敬三分。

港台电影看得多了,他们在暗地里管自己保护的姑娘叫“马子”。不消说,崔二存和潘抗的“马子”最多。赵小闷粗略看来,他们每个人都有五六个,真是令人艳羡。不同的是,崔二存身边的姑娘看重的是他的权力,潘抗身边的姑娘似乎欣赏的是他的魅力。当然,这只是赵小闷的看法,事实上因为人本来就复杂得多,所以事情也就复杂得多。但无论如何复杂,最最简单的事实是,赵小闷身边没有一个姑娘,这让赵小闷很是自惭形秽。甚至,除了薛丽红,就没有一个姑娘正眼瞧他。

他暗自欣喜并咀嚼玩味的薛丽红和他所谓的瓜葛,不过是她烦他给自己买饭。“赵小闷儿,到江南酒家给我带一份排骨盖饭。”“小闷儿,到四川饭店给我带一只猪蹄。”每当这样说的时候,薛丽红浅浅一笑,左脸上一只浅浅的酒窝就露了出来,这让赵小闷觉得,一个人长两只酒窝真是多余。

她们每日午后上班,到第二日凌晨2点下班,晚上在红玫瑰吃一顿饭,有时下班后加一顿夜宵。红玫瑰有食堂,但只管保安和各类服务人员。姑娘们吃饭,需要自己去买。这样又养活了娱乐城周围的一批饭店。但是,很少有姑娘自己出门到饭店的,因为她们上班后要按照娱乐城规定统一着装,或旗袍,或连衣裙,或晚礼服,极尽夸饰之能事。这种装束出去,一下子就会吸引人的眼球,那些眼球含着刺,含着怪,含着不屑和鄙夷,虽说她们不在乎,但终归心里会不舒服,所以慢慢就劳烦别人了,何况场子里有这么多乐意效劳的人,不用白不用。

赵小闷愿意为薛丽红效劳,这是他的荣幸。每到傍晚时分,他就盼着薛丽红给自己打电话。有时,薛丽红不坐台的时候,也跑到门口朝赵小闷挥手。其实,不用薛丽红叫他,他总是第一时间就看见那扇巨大转门后面薛丽红的身影的。因为这个时辰,他的眼睛就瞟着那个地方,或不停地查看手机,怕漏掉薛丽红的电话——娱乐城外整日响着震耳欲聋的音乐,有时会压盖了手机的铃声。甚至有一次,赵小闷正在门口指挥一个客人停车,突然看到薛丽红从转门里走出来。他撂下车就往那边跑,结果被崔二存看见了,招来好一顿训斥。

薛丽红喜欢吃猪蹄,据说猪蹄养生又养颜。看着薛丽红娇白细嫩的皮肤,赵小闷不得不相信猪蹄真有这个功效。赵小闷替薛丽红挑猪蹄的时候,总是抱了许多细心:颜色好,毛褪得干净,模样周正,胖嘟嘟,油汪汪。微波炉加过热,先用洁白的食品袋包好了,这样她吃的时候能够不油手。再放进一个一次性饭盒里,一次性饭盒又塞到另一只食品袋里。

保安一般是不准进场子的,因为他们穿着警服,怕惊了客人。走到转门前,他就拨薛丽红手机。对方按掉,一会儿就跑出来,再朝小闷浅浅一笑,一只手提下摆铺在地上的裙子,一只手提食品袋,碎着步子朝里面走去。这种时候,赵小闷总是又心疼,又伤感。

有一次,赵小闷也给自己买了一只猪蹄,跑到宿舍里,半只没啃完,就腻得没了胃口。他就想,北方人和南方人到底是不一样的。恰在这个时候,潘抗从门口经过,看到赵小闷在啃猪蹄,意味深长地笑笑,似乎看透了他什么心思,弄得他很尴尬。

薛丽红第一次给赵小闷手机号码的时候,赵小闷很是激动了一阵子。薛丽红掏出自己那只红色的翻盖手机,问清赵小闷的号码,给他拨了过去。像别的姑娘一样,薛丽红也把自己的嘴唇涂得老红,红得像她的手机颜色。赵小闷起初是不喜欢那种鲜艳的红的,包括那种眼影的黑,一概觉得是一种妖媚的色彩。但有人对他说,姑娘们涂鲜艳的口红,有时是为了保护自己。赵小闷就大约明白了,看上去也就顺眼了。有时躺在被窝里睡不着,便在脑海里一遍遍翻滚薛丽红的倩影,最后在朦胧之时,薛丽红的形象逐渐缩小,缩小到一个闪着亮莹莹红光的嘴唇,在和他俏皮地说着什么,恍然惊醒,一阵怅惘,想,也不知今生有无机会尝尝那唇膏的味道。

赵小闷站在大门口,没事的时候,就从手机的电话簿里翻出那个号码来看。最初他往手机里输名字的时候,琢磨是输“丽”还是“红”。后来觉得都不妥,小心别人看了笑话自己,输“薛丽红”,又觉得太冷冰冰了,对不起人家叫自己“赵小闷儿”。于是,他输了个“丽红”,过了几天,又改成了一个单字“薛”,觉得这样更神秘一些。

他和薛丽红的关系只不过如此。有一次,外面刮着大风,他给薛丽红送饭的时候,薛丽红没有直接接他手中的饭盒,先把他头发上的粘着的半片树叶摘掉。她的手腕上喷了香水,一种很好闻的掺杂了活生生的女人的味道袭入他的鼻腔,而若隐若现的乳沟也因为胳膊高抬挤得更深了。赵小闷浑身热血呼地一下子四处奔涌,下身便鼓了起来。未等他回过神来,她又浅浅一笑,提着饭盒进去了。

赵小闷好一阵发呆。

门口车不多,正好容得小闷这样发呆。但天也着实寒冷,屡屡把他的心思打断。因为冷,因为百无聊赖,更因为薛丽红,他搜肠刮肚,回忆在学校时学的一些诗句和词语,比如风萧萧兮易水寒,比如浪迹天涯,比如人在江湖,他轮换把自己置于各种情境之中。这些情境悲凉、寂寞、肃杀。然后,他安排自己心仪的姑娘出场,把这些情境温暖,照亮。

一个喷嚏,两个喷嚏,连续的喷嚏彻底打断他的思绪。终于熬到下班,懒洋洋地回到宿舍,什么也不想吃,一头栽在床上,睡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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