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瑶说她朋友邀她下午去逛海洋世界,给我讲完老陈的故事后没多久就走了。
酒劲上涌,眼皮沉重,我不知道怎么就躺沙发上睡着了。一阵急促的门铃声把我吵醒。那门铃催命似的,一个劲儿地响。这样急促的门铃声,只有林正才弄得出来。他来我这里,手一按上门铃,我不开门,他绝不会松手。
我从沙发上慢悠悠地爬起来,走过去开了门,林正就冲了进来。一进屋他就开始嚷,我还以为你失踪了呢,按这么久门铃都没动静。一边说着,一边走过去,大大咧咧地往沙发上一倒。林正说,妈啊,快累死我了。
你奶奶个熊。我嘀咕了一句,他居然听到了,肩膀一耸,鼻子里哼了一声。
林正现在很忙,说流行点那叫忙得吃饭顾不上嚼,屁憋着没时间放。他现在可了不得,在海州最大的地产公司工作,职务是市场营销部经理,经常还能在电视或者报纸上见到他。无论多忙,每个星期他都会抽点时间到我这里来一趟。他来我这里,绝不空手,吃的喝的少不了。以前他带来的酒多是啤酒或者红酒。他喜欢喝红酒,特别是宁夏红。他知道我工作常熬夜,什么百事、雪碧等提神的饮料不会少。假如带来的是红酒,他就从冰箱里拿两个大杯子,抓两罐雪碧,抓几块冰放在杯子里,先倒雪碧,后倒红酒,然后轻轻摇晃几下,慢慢地喝。
哎呀,妈哟,真他娘的爽啊。喝完几口,这话便会从他嘴里冒出来。但是今天,他带来的是一瓶白酒,百年糊涂。一看那精致的包装就知道价格不菲。没办法,谁叫我们是哥们儿呢,就算两个人穷得只剩下一条裤子,都会一人穿一条裤腿。
我和林正是八年前在一家电子厂认识的。那时候的海州,在改革开放的春风吹拂下,已经具有相当的规模了。那时我们在一家台资电子厂的同一条流水线上卖命,每天至少工作十三四个小时,只有星期天晚上不加班。星期天下午一下班,我和林正就会跑到外面的小菜馆里,要两样廉价的小菜,几瓶珠江啤酒,一边喝一边像两个流氓似的乱说。后来,电子厂的生活实在过不下去了,我们双双炒掉了电子厂,进了一家玩具厂,上班时间没那么多了,星期天还放假。
终于有一天,林正一本正经地对我说,咱们这样混下去可不行。我问,那你说怎么办呢?他说,咱们得想办法搞个文凭,他妈的,这社会,文凭才是钥匙,是开金库的钥匙。我说,那我们报名参加自考吧。他说,他妈的,我正是这样想的。于是,我们开始没日没夜地学习,一门一门地考试。三年后,当我们双双手捧着沉甸甸的大学毕业证书时,两个人激动得在大街上抱头痛哭,还由此引发了一场不大不小的堵车。那一串渗满血丝的日子啊,终于熬出头了。后来,我应聘到了海州报社,他去了中科地产。我们都一直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干到现在。怎么说呢,我们至少算是进入白领阶层了吧。林正工作很勤奋,一年跳一级,现在成了部门经理,月薪两万以上,混成金领了。
很多时候我们喝多了,就会聊起曾经在玩具厂厂区的路灯下读书,被保安当成贼,像撵狗一样地撵。林正总是感慨,我靠,现在回想那段日子,就他妈如同是做了一场恶梦。
这么多年,我和林正单独在一起的时候,就跟两个流氓似的,满嘴粗话。现实生活里,我们工作时形象很重要,粗话只能憋在肚子里。
今天的林正看起来有些不对劲,显得特别疲惫。先是倒在沙发上,接着居然躺下了。
你奶奶的,鞋脱了行不行,你给我洗沙发吗?我一骂,他居然很听话,慢腾腾地爬起来,慢悠悠地脱了鞋子,紧跟着身子一倒又躺在沙发上。那姿势,真像是死翘翘了,硬邦邦、直挺挺地躺在那里。
嘿嘿,百年糊涂?这酒不错嘛,多少钱?我抓起酒问。
八百多点吧。他回答得有气无力。
我说,怎么了嘛,林露露把你踹了?你娃娃,根本就不配那么漂亮的女人,瞧你那副熊样。
林露露是林正的女朋友,两人一起生活快三年了,居然都不急着去登记。
少给老子瞎扯淡,烦着呢。林正气鼓鼓地说,身子都没动一下。
我说,有什么事,直说,别他妈的在老子这里卖牛肉。
看他那样子,我想一定有什么事要我帮忙。首先可以否定的是,他不会找我借钱。就他,一个月两万多,林露露一个月也上万呢,两个人买了房子,出入有小车。当然,话说回来,就算借钱,我也不会借给他,因为我没有。可他什么都不说,居然爬了起来,懒洋洋地从冰箱里拿出酒杯,倒酒。
别倒,不喝。我说。
我喝,谁说给你喝了?林正诡异地一笑,接着说,真不喝呀,是不是路瑶把你踹啦?
我说,要是把我踹了还好点,她居然把她一家人从桂林叫来了海州,这不,中午陪她父亲喝酒……唉,不说不说,丢人丢到外婆家了,一个老头子都没喝过。
哈哈,哈哈,新闻,特大新闻。林正笑得前仰后合。
你笑个毛。我小声嘀咕了句,没想到他又听到了。很多时候我都在怀疑,这家伙一定是猎狗投胎,要不怎么听觉那么灵敏。
你喝不喝是一回事,今天我可是有事求你帮忙来了。他端着酒杯轻轻摇晃着说。
靠,我们两个谁跟谁,有事你尽管招呼。我说。
你不是在报社工作吗?帮我登一则寻人启事。林正看着我,一本正经地说。
寻人启事?又要我找人?开什么国际玩笑?我怔怔地看着他,寻人,你寻人,林露露跑了?你养老二啦?
你正经点行不,我说的是正事。说着,他从口袋里拿出一张纸递给我,我无限迷惑地接了过来。
男人,姓陈,四川人,年龄大约六十左右,中等身材,曾经是教师,现可能以拾荒为生。纸上就这样写的,跟没写一样。
我说,林正,我们可是哥们儿,你他妈的就算消遣我,也不能这样消遣吧?
我说真的,我已经去过你们报社多次了,但是报社不帮我登,说这根本就找不到,登了也是浪费钱。林正说。
我看着他说,这么说,是真的?
你妈的,还煮的呢,老子什么时候骗过你?这家伙居然腾地一下站了起来,把我吓了一跳。
别激动,别激动,你先坐下,坐下,有话好说。我按着他的肩膀把他按回了沙发上。他有些悻悻地坐了下来,继续端着酒杯轻轻摇晃起来。
你说,你就提供这样一点线索,这不是叫我去大海捞针吗?我拿着那张纸,翻过去又翻过来,真像捏着个烫手的山芋。但我发现,林正要我找的人,和路瑶父亲要我找的人,在所提供的十分简单的线索上,是那样惊人地相似。难道,他们要找的是同一个人?
你说,你为什么要找这个人?我问。他看我一眼,继续低下头摇晃手中的酒杯。不说是吧?那我可帮不了你。
这样说吧,当初我刚来海州的时候,在火车站遇上小偷,把什么都偷了,全身上下分文皆无,又没老乡在这里,又找不到工作,差点饿死异乡。是这位陈叔叔救了我的命。林正慢慢地说。
又是救命。我不得不使劲敲了敲自己的头,居然痛,是真的。可怎么这样巧呢?难道真的是同一个人?这一切实在是出奇地巧合。我说,我尽力帮你找吧,但丑话说在前头,希望不大哟。
就这样,为了准岳父,为了患难与共的哥们儿,我违反了报社的规定,跟负责排版的同事软磨硬泡,终于把一则不到五十字的寻人启事嵌在了海州晨报上。我犯了个很严重很低级的错误,居然在启事的联系方式上留下了自己的手机号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