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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妖精七七

有点寂寞,有点痛,有点张扬,有点不知所措,有点需要安慰。那么,点开它,它很美。

不白的白天

暗涌的黑夜

我看得见我的颜色

一个干净的孩子

没有绝望

因为破碎

仰望天空

林涣之看着我,我看着他。

这么多年来,我一直喊他林涣之,而他一直喊我七七。这应该是我第三次离家出走,前两次他都很轻易地找到我,而这一次,他足足找了五天。我被他活生生地堵在网吧的门口,有点尴尬,看了他几秒钟,目光随即转到地面。

他略带讥讽地对我说:“怎么,你没去阿富汗?”

和他吵嘴的时候,我曾说过我要去阿富汗,让他永远也找不到我。我当然去不了阿富汗,我甚至没有勇气坐火车去外地,于是我整日在这座熟悉的城市里和他捉迷藏。我的日子过得并不差,临走的时候我偷了他一千多块钱,现在口袋里只剩几个硬币了。不过刚才在网上,布衣说他可以收留我,我们已经约好了见面的时间和地点,我告诉他我穿白色的T恤,旧旧的牛仔裤,背玫瑰红的小包,头发很长,看起来很美。

布衣呵呵笑着说,我当然知道妖精七七是美女,我也是精明人呢,要不是为了美女我可不会付出。

我的想法其实很简单,我只想蹭布衣一顿晚饭。网友虽说不可靠,可在关键的时候解决一下温饱问题应该还是可以的。我们约在“圣地亚”,一家不错的西餐厅,我让他带着卡来赴约,可千万别付不起账。他嘿嘿地笑,说为了美女七七,我是上刀山下火海都在所不辞,何况刷刷小卡呢。网上的人一向这么油嘴滑舌,我当然不会感动,心里盘算的只是呆会儿应该点些什么好吃的来好好慰劳一下我饥饿的肚子。

可是我没想到的是,我被林涣之找到了。

他朝我抬抬下巴,我乖乖地上了他的车。他一语不发地开车,和往常一样,在他非常非常生气的时候他总是一语不发。我受不了这种沉默的折磨,于是我开口说话:“找我是不是又花了你不少钱?”

“是。”他说。

“你不用来找我。”我说,“我可以过得很好。”

“是吗?”他看穿我说,“就凭你兜里那几块钱?”

我涨红了脸,猛然意识到也许这些天他都在跟着我,在我无能为力的时候,才突然出现在我面前。他接下来的话更是证明了我的猜想,他说:“你住的那家宾馆虽然便宜,但热水老是供应不上。你要是往前走二十米就会发现有家三星级的宾馆,单人间打折,又好又合算,而且更安全。”

我把头低下来,一直一直地低到双膝上,连愤怒都失去力气。

这么多年了,我一直都不是他的对手。

真的,已经很多很多年了,我一直都记得那个下午。天下着很大很大的雨,雨水混浊而粗暴,将孤儿院的窗玻璃打得肮脏不堪,我敢保证从那以后我就再也没有见过那样铺天盖地的雨,像是要把整个世界活活地淹没。林涣之就靠着那扇窗站在那里,目光从我们十几个孩子的脸上一一扫过,然后,忽然指住了我,说:“就她。”

“七七?”院长说,“这孩子有点孤僻,脾气也不大好。”

林涣之并不答她,而是走过来,在我的面前蹲下,伸出手对我说:“你叫七七?握个手好吗?以后将由我来照顾你的生活。”

“有公主裙穿吗?”我问他。罗宁子被人收养后曾回来看过我们,她穿着漂亮的公主裙,给我们每个人吃糖,我把她给我的糖狠狠地扔到厕所里。

“有。”他咧开嘴笑了,“从此以后,你要什么有什么。”

我对自己的身世了解甚少,除了知道自己姓叶。在孤儿院里,他们都叫我七七,叶七七。林涣之领养我后并没有要求我跟他同姓,只是为了上学方便替我另起了一个学名,叫叶小寂。

寂寞的寂。

我明白,他是寂寞的大人,我是寂寞的孩子。

我们相依为命。

九岁那年,我有过一次骨折,一辆疾驰而过的摩托车撞断了我的手臂,那种疼痛对一个九岁的孩子而言是难以忍受的。做完手术,我在昏暗的病房里醒来,看到他立在窗前的背影,第一次感觉到“安全”这个词的含义所在。

他听到我的声音,走到床边,俯下身子对我说:“七七,对不起,我没有照顾好你。”

“我的手还能动吗?”这是我最关心的。

“能。医生向我保证,它会跟以前一样。”

“我想吃冰淇淋,现在。”

“好的。”他温和地说,“你想要什么都可以。”

他没有食言,真的给我一切我所想要的东西,答应我很多无理的要求,甚至包括在高二的时候休学一年。

其实这是我的花招。我不想念书了,我一坐到课堂上就头昏脑胀,不然,我也绝不会在数学课上把那个老师扔向我的粉笔头重新扔回到了他的脸上,更不会和我不喜欢的那个男生在教室里拥吻。那个男生长得像某个明星,有很多人追,最夸张的一次是有个女生为了索要他的签名追他,一直追到男厕所。

可我发誓,我真的没有一秒钟喜欢过他。

我甚至连他的名字都弄不清楚,到底是叫曾伟,还是曾炜。

我就这样洒脱地离开了学校。

麦子来看我,我把门关起来不见她。她是医生,也是林涣之的老朋友,比林涣之要小十来岁。因为我的“骨折事件”,他们相识,当年,她是我的主治医师,后来不知怎么就成了我们的“家庭医生”。林涣之和我一样,生平最怕的事情就是上医院,所以一有点小病小灾的,麦子多半会随传随到。她的医术好像还行,最主要的是打针不疼,她一面说着“七七你喜欢不喜欢游泳我们有空去海边”,一面就将针管神不知鬼不觉地戳到我的屁股里,然后轻快地说:“好啦,明天就活蹦乱跳了。”

日久生情这个词儿一点没错,麦子就这样慢慢地喜欢上了林涣之。麦子认识我们的时候还是个小姑娘,可是她一直一直也不嫁人。我也知道,她不喜欢我。我偷听到她对林涣之说:“你要多带七七出去玩玩,不然发展成抑郁症可就麻烦了。”

“别瞎说。”林涣之骂她。

“我是医生,还能吓你?”

林涣之沉默了。

后来,他就说要带我去欧洲旅行。他把护照都办好了,可是我却死活也不愿意去,我就是不让他们遂心。麦子来劝我,说了很多冠冕堂皇的话。我恶狠狠地说:“闭嘴!你想去你直说!”她愣了好一会儿,眼泪就要出来了,林涣之叹口气,把她拉走了。

不上学的日子,我并不爱出门,而是常常泡在网上。偶尔我会和林涣之吵嘴,比如他让我去什么英语口语培训班时,或者指责我的服装太过前卫时。每一次吵完,我都筋疲力尽。我不是没有想过要缓和一下我们之间的关系,但实际上却是一日比一日糟糕。

这不,糟到必须离家出走,才有可能解决问题。

当然这也只是短暂地解决,除非有一天,我真正地、完全地离开那个家。

我跟林涣之说我饿了,要去“圣地亚”。他握着方向盘说:“没问题。”

我知道他会迁就我,这是他的弱点,他总是以迁就我来衬出自己的宽容和伟大,心甘情愿地被我屡屡利用来证明他无悔当初的选择。可惜我并不感激他,我不只一次没有良心地想,我宁愿在孤儿院里长到今天,也许平庸也许无奈却肯定不会伤痕累累。

那一顿我吃了很多,仿佛只有吃才可以溺毙我所有的不快。林涣之却全无食欲,在我的对面慢悠悠地品着一杯炭烧咖啡。我一面死吃一面禁不住东张西望,偌大的餐厅里并没有一个单身的男子。那个叫布衣的,也许压根就没有来。不过我倒是真有兴趣看看他到底长什么样子,这个唯一有本事在网上逗得我哈哈大笑的男人,到底会是何方神圣。

趁着林涣之去洗手间,我悄悄地开了手机。为了避免被找到,手机很多天都没开了。刚一打开,短消息就蜂拥而至。无数条都是以前那个姓曾的自以为是的帅哥发来的:想念你的笑,想念你的外套,想念你白色的袜子和你身上的味道……

TNND!

我一愤怒就又把手机给关掉了。

还是没有一个人看上去会是布衣,这个世界真是充满欺骗,让人绝望。

林涣之远远地走过来,他看上去挺帅。以前我们班所有的同学都羡慕我有个又帅又有钱的老爸,可是我从没叫过他一声爸爸,他也从不要求我。我一直想弄清楚我到底是爱他还是恨他,但是我一直也弄不清楚。

我相信他也是,我们彼此彼此。

他坐下来,问我:“吃饱没?没吃饱还可以外带。”

“你只当养了一头猪。”我不惜诋毁自己来回报他的讥讽。

“呵呵。”他笑,“猪浑身都是宝。”言下之意很明了!

我提醒自己不能发火,发火就是认输。于是我笑笑地说:“错也好,对也好,还不都是你自己的选择。你要原谅我,我那时只有六岁。”

他依然笑,说:“你知道吗?如今三岁的宝宝也会骂母亲:谁让你当初生下我来?”言下之意也很明了,你的智商和三岁小孩无异!

我放弃与他斗嘴,把一杯橙汁喝得虎虎有声。

回到家天色已暗,准确地说,这里是林涣之的家而不是我的家。家很大,四层楼。如果是我一个人呆着我会冷得发抖。我这人和很多人不同,即使是在炎热的夏天,我的手脚也总是冰冰凉凉的。林涣之的秘书曾经为此给我买过很贵的保健品,那个姓朱的秘书削尖了脑袋想要嫁给他,可是林涣之对婚姻一点兴趣也没有。他连总把自己弄成温柔娴淑样儿的麦子都不肯娶,更何况那个姓朱的老是把眼皮涂得金光闪闪的俗女人呢。

他不许我吃那种被朱秘书吹得天花乱坠的胶囊,淡淡地说:“女孩子不要乱吃这些东西。”一转手就送给了一直照顾我们饮食起居的伍妈。

见我们回家,伍妈脸上露出欣慰的神色,呵斥我说:“去去去,洗个澡,衣服换下来给我!”

她夸张地捂着鼻子,好像我才从难民营回来。

客厅里有棵奇怪的植物,一年四季郁郁葱葱,林涣之很钟爱它,亲自给它浇水。我朝伍妈做个鬼脸,倒坐在客厅的沙发上,肚子饱胀得一句话也不想说。林涣之拿着花洒在那里不知疲倦地浇着水。我知道我们之间不会再有争吵,每一次争执结束的时候都是如此的平淡无味,毫无刺激。我站起身来往楼上我的房间走去的时候,他却忽然喊住了我:“七七。”

我停下脚步。

他在我身后说:“七七,你的头发长了,应该剪短一些。”

“好吧。”我头也不回地说。

“我很累。”他说,“你要体谅我。”

我的眼泪突然地流了下来,可是他看不见。我飞奔上了楼。我听到自己的脚步声在屋子里发出仓促而沉闷的回响。我跑进自己的房间,把自己扔到床上,把头埋到被子里,不让自己听到自己的呜咽声。

不知道过了多久,伍妈在身后喊我:“七七!”

“别烦我!”我把头伏在枕头上喊道。

“有人找你。”伍妈说,“在楼下。”

“谁?”我问。

她朝我摇头,摇完后就走出了我的房间。

我把眼泪擦干后走出门,从旋转的楼梯上看下去,我看到一张相当熟悉的脸,曾炜,还是曾伟?

我懒懒地走下去,他很欣喜地站起来,看到我一脸的不高兴,马上又为自己辩解说:“你的手机一直没开机。”

“没充值。”我说,“开了也没用。”

“很多天不见你。”他说,“我知道这样很冒昧,但是我真的很想见你。你爸爸挺和气的呢。”

呵,我爸爸。

对了,林涣之呢?我左顾右盼,林涣之去了哪里?

“你真不回去念书了吗?”他问我。

“你好好看看四周,”我说,“我还有必要念书吗?”

“我一直听说你家很有钱,可是,”他笑了,“我认为这和你念不念书没有太大的关系,你说呢?”

“别说无聊的话了。”我在他对面坐下,“省省力气。”

“叶小寂。”他说,“我真的很想念你。”说完,他的手放到我的膝盖上来。

我看着他笑了笑,他像是被鼓动了一下,手又伸过来握我的手,我突然恶作剧地尖叫起来:“啊,啊,啊啊啊……”

他吓得从沙发上跳了起来,跳得老远,脸变得通红而有趣,林涣之和伍妈不知从哪里冒了出来,林涣之用严厉的目光扫了他一眼,然后问我:“怎么回事?”

男生拎起他的包落荒而逃。

看着他狼狈的样子,我忍不住哈哈大笑,笑着笑着就涌出了泪水,笑也止不住,泪也止不住。我一边哭哭笑笑一边想我真的是疯了,我一直就是一个疯子,我需要一个医生,一个来拯救我的大慈大悲的医生。

哪怕,是麦子。

林涣之走过来,他抱住了我。我开始在他的怀里颤抖,一直一直不停地抖。他轻轻地拍着我的背,对我说:“七七,说吧,你到底想要什么?”

“我要你结婚。”我说,“和麦子结婚。”

“呵呵。”他笑,“你不是一直不喜欢她么?”

“可是你喜欢不是吗?”我说,“我不想成为谁谁谁的累赘。”

林涣之让我坐下,伍妈倒来了茶,是林涣之最喜欢的龙井,茶雾袅袅中,林涣之一字一句地对我说:“七七,我不希望你介入我的感情生活。有一点你也必须清楚,我不结婚,并不是因为你。”

“可是麦子说是,所有的人都会说是!”

“我是你父亲,你就不能为我受点委屈?”

我惊讶地抬起头来,我根本没想到林涣之会如此和我说话。虽说这些年作为一个父亲他尽职尽责,但是,他从没要求过我尽一丁点儿女儿的责任,我从不喊他爸爸,他也没有怪过我一丁点儿。

可是……

“婚姻对我而言是绳索。”林涣之说,“在领养你之前,我结过两次婚,每一次都是匆忙而痛苦地收场。我不想再走进婚姻,如果说你可以是我的挡箭牌,那么七七,你替我挡挡也是理所应当的对不对?”

说真的,这种平起平坐的对话让我震惊。

“这就是你领养我的原因吗?”我问他。

“你说对了一半。”他说。

“那还有一半呢?”我追问。

“你得自己去体会。”他说。

“我恨你。”我说,“你自以为是的爱心毁了我的一生。”

“我知道你一直这么想。”林涣之说,“我当年没有选错,你的自以为是一点也不比我差,我俩惺惺相惜,注定有缘相遇。”

我说不出话来。

过了很久我才说:“我要出国读书,法国、美国、澳洲,哪里都行。”

“我考虑。”他承诺我。

我看着他,认真地说:“我会一直充满热切的期待。”

他又笑了,问我:“何时学会文绉绉地说话?”

“你该问我何时起已经长大。”我说,“我已经十七岁了,很快会十八、十九、二十。我会恋爱,会嫁人,会离开你,你应该早点做好这样的准备,所以,提前赶我出门未必不是最好的选择。”

他被我的话深度击中,埋着头无力地朝我挥挥手示意我离开。

我离开,上楼。开机,上网。

伍妈随即上来,探进半个头,对我说:“七七,你要是再闹事我就用皮鞭子抽你!”

我知道伍妈不会,她很爱我。我跟她女儿同一天生日,她做了好吃的,总是一式两份。要是逛街看到漂亮的衣服,会买两件。我朝她吐吐舌头,她对我说:“你爸爸很伤心。你很过分。我要回家了,你自己好好反省反省!”

“再见。”我飞快地敲着键盘,头也不回地说。

她替我关门,声音当然很大,我耸耸肩,也不回头。

我进了“城堡”,那是一个我常去的网站,是一个个人网站,访客量非常有限。最初吸引我的是它的名字,全名叫“小妖的金色城堡”,几乎全黑的背景下有一座小而金色的城堡,旁边是一行浅浅的小字:有点寂寞,有点痛,有点张扬,有点不知所措,有点需要安慰。那么,点开它,有点美。

这些“有点”仿佛我都有,所以,我成了它的常客。

版主叫优诺,一个笑容甜美的女生,读大学,学的是中文。听说还出过书,她的文字很美。有时看她写的文字,我会莫名其妙地掉下泪来。在知道我和她在同一个城市后,她的网站对我来说就更多了一层亲切感。

今晚,布衣不在,优诺不在,暴暴蓝孤独地呆在聊天室,见我进去,送过来一个龇牙咧嘴的微笑,然后说:“坏坏的妖精七七,你气坏了布衣!”

“布衣,他在哪里?”

“他在夜风里等了你三小时,现在回家痛哭去了。”

“嘿嘿。”我说,“暴暴蓝你莫受他骗,他放我鸽子,我连他影子都没见!”

“网络法官我不做。”暴暴蓝说,“快去看我新作!”

“不去不去我不去。”我说,“我讨厌你的文章里全是一个男人的影子,没出息没劲没刺激。”

“妖精七七是弱智。”

“骂得好。”

“妖精七七是神经病。”

“骂得妙。”

“妖妖七七没良心。”

“一点儿没错。”

……

暴暴蓝一直一直地骂下去,我就这么一直一直没有自尊地应承下去,直到她骂够了,停了下来。聊天室里静悄悄的,我的手指离开键盘端水喝。

暴暴蓝忽然哇哇大哭。

我问她:“真哭还是假哭?”

“真哭。”她说,“就要高考了,可是我什么也不会。”

“你不是会上网吗?”她骂我那么久,也该轮到我报仇了。

“我想自杀。”暴暴蓝说。

“吃安眠药比较不痛。”我建议。

“我想像张国荣那样从楼上往下跳。”她说,“死前飞一把,也够浪漫。”

“那捎上我。”我说,“我陪你一起跳算了。”

“再带只降落伞,”暴暴蓝咯咯笑起来,“咱们没死先把咱们妈吓死。”

“我没妈。”我说。

“我叛逆那会儿也总这么说。”暴暴蓝说,“其实有妈没妈也没啥两样儿!”说完,她下线了,留下一个孤独的我。网上到处都飞着怀念张国荣的帖子,我点开他的一首mp3来听,是我所不熟悉的粤语,寂寞而深情的男声。他们说,他有抑郁症。

麦子说过,我也有可能得抑郁症。

我恨麦子,恨这个看似温柔体贴的女人,恨她对我恶毒的诅咒。

我一定会报复她,迟早。

外面传来车子发动的声音,我就知道,他又出去了。这个家对他而言,不过是旅馆和饭店。我跑到阳台上,看着他的车毫不留情地绝尘而去,我忽然恶毒地想,让他开得快些再快些,如果他出了车祸,如果他断胳膊断腿,如果他永远回不来……

我担心我前世一定是个恶人,不然我的心里怎么会常常冒出这种恶毒的心思?它仿佛来自一个神秘幽深的洞穴,如深红色的丝线一般绵绵无休地吐出,再将我自己缠成一个不能动弹的茧。

当然,这都是幻想而已。上帝对我,从来不曾给予过任何承诺和眷顾,他把我随心所欲地丢在一个地方,然后完全不负责任地忘掉我的存在。

夜安静得让人发疯。我裹紧了衣服看暴暴蓝的新帖。她没有写张国荣,她在写她自己,写她和某个男人的冷战,写得让人心酸和绝望。我没有对暴暴蓝说实话,其实我是喜欢她的文字的,她根本用不着读书,她可以去当作家。当作家就可以养活自己,我一直记得她在一张帖子里说过:我一路狂奔,渴望在拥挤匆忙的人群里找到一张和我相似的面孔,她有和我相似的命运。我可以在她的身上看到自己生命的参照,何去何从,不再那么仓皇。

她说到我心里去了,我其实一直都在潜意识里寻找着那张与自己相似的面孔,那个人或许是我的母亲,或许是我的父亲,他可以告诉我,我究竟来自何方,应该去向何处。

只是这种相逢总是在黑夜的梦里,我与那张脸永远隔着伸手却无法触及的距离。当我醒来,是林涣之给我的一个华美的世界,我在这个世界里处处碰壁狼狈不堪顾虑重重最终伤痕累累,永远也找不到出口。

这不是我想要的金色城堡,我从六岁的那一年穿着公主裙随林涣之跨进他的家门那一刻起就深深地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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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出来你可能不信,只要是我笔下的女主角,总有一天都会从小说中来到现实世界,这也是我小说总是没法继续写下去的原因。——李书山PS:本书幕后黑手搞事流,感兴趣的可以耐心尝试一下。---------------------新书《诸天最强女主》火热连载中,可移步一观。新书粉丝群:1040376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