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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蕊蕊

现在的北城的古城在以前号称有三街六十四巷。后来经一番改造后,柏油大路渐渐多起来,一些小巷因为鲜有人迹就废弃了。几十年过去,小城分裂成两部分。北城的北部因为占据着行政区、商业区、高级住宅区和高速公路,经济发展得日新月异,所以也有人称之为新城。

而城南这一带,是北城里最普遍的住宅区,当地都把它叫老城。老城是城中城,一条弯弯的东江支流形成了天然屏障。河上一座北门桥,把破旧的老城和繁华的新城隔绝开来。只有在老城里面,才找得到那些被青苔和蜘蛛网缠绕着的小巷;铺天盖地的榕树下面停放着锈迹斑斑的凤凰牌自行车;还有弥漫整整一个夏天的清甜的荔枝味儿,沁人心脾。里面几乎都是些年代较久的住宅区,和小小的陈旧的商店,仅仅隔着一道青赫色的老城墙就与东江水相接。

这里是北城的城南。比荒野上南精致一些,比它隶属的地级市鹅城朴实一些,比茶峒那样的世外桃源要世俗一些,比起与她只有一江之隔的那些闻名遐迩的大都市,只能说,她只能算是一个从小待在封闭山村里的三四岁的粗野小丫头。但居住在这里的人都很安逸,很慵懒,以致生活的面貌,都是昏昏欲睡的。千年来,虽受着同一方平静的东江水的哺育,但和外面的新城、鹅城,和整个欣欣向荣的珠三角所不同,老城倒像是其他历史古城那样安逸地度过一个又一个年岁,不争不取,不急不躁,在一棵棵古榕、一道道古墙、一阵阵催人入睡的暖风中,慢悠悠地躺在水面上歇息。时间仿佛冻结,人也停滞不前。他们即使眺望江面,知道对面的香港、深圳、澳门意味着什么,他们也从不急,不强求自己也有那么一天。

五岁那年,我和文蠡离开了上南,在北城中心小学上学。在那里,我认识了莫柒信。

我必须牢牢地记住1996年9月1日这一天。这是我命运发生翻天覆地的大转折的一天。从此以后我的生命里不再只有文蠡和左忻这两个玩伴和一大家子的长辈。我的生命里突然间冒出了“同学”“朋友”这样美好的词,简直不亚于当我得知外婆要给我整整一罐糖时的激动、快乐。

为了上学方便,爸爸卖掉了原来的医院家属房,在城南重新购置了一间公寓,三房两厅。他和文心兰住的主人房里还塞进了粲晴的婴儿床,我和左忻住一间,另外一间作书房兼作客房。虽是有些挤,比起我寄居外婆家时,他们夫妇住的一房一厅来说,总算舒适得多。爸爸特别为文心兰准备了一个狭长的阳台,上面横亘着一根不锈钢柱,像是普通人家晾衣服用的,是为了给文心兰摆弄那些她最爱的吊兰。

有洁癖的文心兰不大喜欢在家里养盆景,嫌泥土易滋生蚊虫;却对种养吊兰乐此不疲。数十盆素青色与奶黄色相间的兰草装饰在白色的塑胶花盆里,盆的两端各伸出两只弯成优美曲线的把手,正好挂在不锈钢柱上。兰草的叶子愈长愈修长,懒洋洋地吊在空中,风一吹便突然精神过来,似十七八岁初进社交场的小姐,自怜,矜持,一刻不停地摇曳生姿。

不知道文心兰是不是因为自己名字里面有“兰”字才对兰草情有独钟。

文心兰的逻辑是:由于文蠡要上学,所以我也要上学。这事跟年龄无关。所以我理所当然成为了全班最小的那个。由于两家人之间的微妙关系,我和文蠡是不可能再继续在同一屋檐下一同生活了。但是舅母还是很积极地帮我们申请到了分到同一个班上课。但我俩没有上幼儿园,加之四岁多就提前入学(所有的亲戚都认为我们足以胜任,首先文蠡十分聪明伶俐,而我则是因为其他的什么原因),我一开始显得非常惶恐不安。文心兰只把我带到了校门口,而可以确定的是,北城中心小学的面积不会小于三万平方米。所以,我迷路了。

但不知是与生俱来还是后天被哪位人士调教出来的,我有一项本事,就是在越该慌张的时候,就越镇静。所以我在校园里面走来走去,姿态高昂仿佛校长出巡。然而当我第五次在卫生间门口折返的时候,还是被发现了端倪。一个头发花白的女人拦住了我,问你是几班的。我回答说一班,她就牵起我的手带我去课室。手心宽厚而粗糙似砂纸。我心里想,九成是位教师。

她步履蹒跚,一路走一路扶啤酒瓶底似的眼睛,和颜悦色地问我:你叫什么名字?

我回答说裴斐。她哦了一声,领我进一间偏僻的课室。我自个儿找位子坐了,那女教师走到讲台上翻开花名册开始点名,一边点,镜片后面浑浊不清的眼睛还一直扫视着下面。偶尔,也许是心理作用吧,目光扫过我身上的时候,我恍惚觉得她眨了几下眼睛。

她翻了第二页、第三页,一直把花名册都念完了,却没有听到我的应答。她抬起头来怀疑地问我:“你到底叫什么名字?”

我肯定地咬准字音重复道,裴斐。

她跟我对望几秒,突然恍然大悟地重新打开花名册,指着上面一个名字,说:“就那个缺席的,裴雯是吧。”

“裴斐。”我倔强地跟她对峙。

就在我们僵持的时候,坐在讲台前面第一排的一个小女孩很有架势地站起来,用整个课室都能听见的响亮清脆的声音,十分老成地说:“报告老师,我作证她的名字确实叫裴斐。”

女教师笨拙地弯下了她的腰,装模作样地扶了扶眼睛,然后就随随便便地打发了我:“好好好,我知道了,裴斐是吧。你们俩都坐下。”

我眼里含着一汪眼泪,完全不能理解,为什么会有人跟我争论我自己的名字的正确发音。这是爸爸亲自为我取的字,小时候他攥着我的手,我的小手再攥着一只铅笔,用两个人的力度一起在纸上微微使劲地勾勒出一笔一画,非衣非文。当时我真觉得我的名字好看得要命。

后来经证实,我的这位新班主任竟还是一位语文老师。当然,只是一位小学一年级的语文老师。但一直到六年级,依旧有人不晓得那个斐字的正确读音,只管叫我裴雯裴雯。在以后的许许多多次争执中我早已学会并习惯了理直气壮不容置疑地纠正他们。但即使这样,我还是会常常怀念起,那个在我不知所措的时候站起来为我辩解的女孩,以及她花儿一样的名字,花蕊蕊。

点名的显著作用就是让所有同学记住了那些名字特别的人。像花蕊蕊这样的名字和长相都很突出的,叫人过目难忘。也有名字好听但并不太出众的,比如一位莫柒信。我记住这个名字的原因是因为那第二个字我不会,而当时我掌握的常用字已经很多很多了。当时班主任点完他的名字,随口多问了一句:“为什么要用大写的‘七’字?”

小男孩在下面接了一句:“小写的七字很俗,比如说洪七公。”

我把脑袋朝他侧了侧,看到一个普普通通的小男孩,肤色与发色都偏淡,总是有些呆滞的样子。因为这个难忘的回答,往后我总对他有较之常人多一些的期待,期盼他能比其他人都脱俗,才不辜负他那番骇俗的回答。后来才知道,他的父亲是北城博物馆的副馆长,他的学前教育比同龄人要提前不少。

顺带一提的是,那一天不仅我,连文蠡也遭到了挫败。当天放学排座位的时候,他还特地跑过来找我,安慰道:“没事,有我陪你呢。你没听见那些笨蛋叫我什么,叫文蠢。”

我扑哧一声笑了。

一个惊讶的声音从后面传来:“你们该不会要坐在一起吧?”

我们一起回头,看到了背后近在咫尺的莫柒信的脸。文蠡很快地作出了反应,他一把跳下凳子,装作很酷地坐在莫柒信旁边。我不满地诘问他为什么不跟我坐一起,文蠡端起架子说,才不。然后他们两个男孩就心照不宣地对望一眼,傻笑起来。

我又茫然又紧张,好在花蕊蕊主动朝我走过来了,礼貌地对我说:“我听爸爸说过,你妈妈是我妈妈的好朋友。”

她在我身旁坐下。一缕发尾翘起来的褐发调皮地呵了我的脸颊。我有点飘飘然了。她长得像王雪晶——在我们童年时代就已经大红大紫的甜美童星。那几年我们家的贺岁唱碟放的都是王雪晶的歌。

余下的小学时光,我们这四人小组竟再没变动过。无论发生什么事——无论文蠡抢了我的作业本,莫柒信说话得罪了花蕊蕊,文蠡上课扯花蕊蕊的头发,抑或我和莫柒信在功课上的斗争——都从来没有过夜的记仇。大家彼此相亲相爱,如此将近六年。直至莫柒信离开。

但是上学的时光并不总是如同游园一般舒适惬意。三个朋友所带来的满足也许也无法抹去我天生的那点卑怯、迟缓和笨拙。第一周,我连“立正”和“稍息”都听不明白,因而怀疑起学校里面使用的到底是不是普通话。在一圈黑压压的人头中我个子偏矮,无论如何也不会注意到,老师口中严肃的口令居然是在一大群活蹦乱跳的孩子的脚上体现出来的——我以为她一个人在嘟嘟囔囔什么呢。当然这也得怪罪于,即使在那样羞赧的时刻,我居然也没有想到要低头。文蠡也是,虽然听不懂命令,他依然底气十足地站得笔直,直勾勾地盯着老师,仿佛觉得所有的人跟他一样都听不懂命令。

“裴斐,叫你稍息呢,听不明白?”班主任拿直尺轻轻拍了拍我的小腿。

“报告老师,听……不……明白……”我声音渐渐低下。孩子们哄堂大笑,以为我在捣乱。

“你是认真的还是在开玩笑呢?”带着满脸的疑惑,这个好心的女人还是笨拙地身体力行地教我:脚并拢,左脚前伸,手掌并拢,竖直放在身体两侧……

文蠡一字一句全都听了,也默默地学会了。课间休息的时候我找到他,低声说:“真倒霉,凭什么女生站前排男生站后面,不然就可以你来出丑,顺带教会我了。”文蠡没理会我。他从小到大看惯了我无数的倒霉事,并且保持沉默的能耐越来越高强。

我的小学时代混杂在一大堆乱七八糟的鸡皮琐事中,其中包括了与我三位朋友的碰撞摩擦,以及家中不时的纠纷,更多的麻烦来自于一些难言的、简直可以称得上是莫名其妙的事情。第一次挨罚是因为没有完成作业,而原因也许你不会相信——习惯了言听计从、按部就班的我,仅仅是为了尝试一下不做作业是什么感觉。于是我特意挑选了一个作业很少的日子,回到家后照常洗澡吃饭,逗小婴儿粲晴,而后看了半个小时的动画片。到了晚上,我明明有着三个小时的充裕时间,却悠哉游哉地在书桌上看了一会儿课本,练了一会儿字,就早早爬上床了。

第二天上课之前,班主任让我们拿出各自的软皮抄,打开来放在桌面,然后她就开始挨个挨个地检查昨晚的抄写。我机械地把本子拿出来,迟迟不翻开。花蕊蕊瞟了我一眼,奇怪地问:“你慢吞吞地干什么?”看到我的神情惶恐,她倒吸了一口冷气:“你该不会没完成作业吧?”

我吞了口口水,艰难地点点头。我的耳朵能够捕捉到背后传来的细细的交头接耳声,“没完成作业怎么办啊?”“不知道,通知家长吧。”

这番对话彻底让我惊慌起来。随着脚步声的逼近,我觉得自己仿佛被揪上了旧社会的公堂,面目可憎的衙差在两边杵着可怕的木棍叫着“威……武……”,而我就是可怜巴巴的跪倒在县丞大人面前的罪民……走神间,老师已经走到了我的桌子旁边,不耐烦地用食指叩叩桌面叫我打开作业本。我埋下头慌乱地翻着,翻到写满字的最后一页,她把头探前来仔细端详,发现不对,语气便骤然冷却下来。

“你没做作业?”

我吓得大气不敢出,只顾在座位上瑟瑟发抖。花蕊蕊的桌子上传来悉悉索索的一阵响,我也不敢去张望。身后有人叹息了一声,也不知是文蠡还是莫柒信。只听得班主任用冷静中透着愤怒的声音说:“昨晚布置的作业只有抄写一页声母表,这么简单的作业也不完成,是没有时间吗?我看是你们的态度有问题!”她手往角落里一指:“去那边站着!”

我像即将送往刑场的死刑犯一样走过去面壁思过的时候,听见她放大了几倍的声音在吼着:“你也不做作业,是吧?都给我过去,过去!”

惊讶的是,花蕊蕊的脸庞映入了我的眼帘。她眨眨眼睛,很镇定的样子,压低了声音告诉我:“没事,顶多叫你补写一遍而已。”

陆陆续续的又有几个人被揪了出来。那一堂语文课我们都没有听进什么内容,被罚的几个齐刷刷在角落边排成一排,挨在墙上补作业。尽管知道大家都在听课,没人会盯着我们写字,那种滋味依旧如同万蚁噬咬,十分难熬。我第一个抄完了声母表,前后只花了不到十分钟。在低着头经过讲台交作业本时,班主任在上面哼了一声:“这么快就写完了,昨晚怎么就不写呢!”

我羞愧万分地坐到座位上,旁边还是空荡荡的。莫柒信在后面捅了捅我,悄悄地用嘴巴发出嘶嘶的声音。我听不见,也不敢转回头去,笔直地坐着像个石化人。不一会,我的后背被捅了一下,一本翻开的本子悄悄从座位后面递了过来。

“花蕊蕊其实昨天就写完作业了。我昨天忘了带书,是她借给我抄的。千真万què。”

我看了一眼还贴着墙面抄写的花蕊蕊,她刚好摇了摇酸痛的手臂,本来就偏淡的发丝在窗边被阳光照耀得格外显眼。如果忽略罚站这个现状,她就像天使一样。我低下头看了看她匆匆忙忙塞进抽屉里的作业本,学着大人一样叹了口气。

课堂上的惩罚其实不值一提。只是在那种年纪因为没做作业而感受到的内心的折磨确实让我刻骨铭心了多年。特别是当天晚上班主任的一通电话又让我挨了一顿文心兰的狠揍,还逼我把声母表抄写了一个本子。从此我收心敛性,专心致志,认真学习。一直到小学毕业,成绩都是最好的。

讽刺的是,与之相对的是除了学习以外任何一项技能或爱好的缺失。我曾偷偷努力地去学过画画、唱歌,终是无疾而终。文心兰会一刻不停地提醒我:“一个苹果都画不像,你说你能画什么?痴心妄想!”“就你还唱歌?要死咯,吵死人了!”就连朗诵和主持,也因为换乳牙时说话漏风而被文心兰否决。“你看看你,像个鬼一样,还学人家化妆?像什么死人样?”每一次她都能用最致命的只言片语准确地击垮我本就脆弱的心理防线,逼得我不得不乖乖就范。我害怕的不是她恶毒的言语,我害怕的是无法面对的自己。

印象最深刻的,是有那么一次,我在客厅用座机跟花蕊蕊打电话。那时候我才学会使用电话,花蕊蕊自告奋勇地当起了我的陪聊员。尽管每日形影不离,我们还是对这种用一根电线连接起来的交流方式感到兴奋不已。她说她家那缸热带鱼、和海边捡来雪白的巨螺、家里五花八门的乐器、房间里挂满的爸爸的书画;我唠叨着文蠡一次性换了五颗牙,粲晴今天学会了用模糊的嗓音喊妈妈,昨天播放的卡通剧情……正当无话可说的时候,我换了个坐姿,看到阳台上一盆文心兰种的草莓,于是发现新大陆般兴冲冲地对着话筒说:“我告诉你一件事,我家那盆‘士多啤梨’开花了!”

彼时我尚且不懂得“草莓”的正确名称,只知道那种鲜红的小果子在本土常见的港产电视剧、电影上总以“士多啤梨”的名字出现,调皮诱人的名字。一时顺口,就那样叫了。花蕊蕊在那边还没来得及说话,突然间,一把令我们俩都感到心惊胆战的声音传了过来:“‘士多啤梨’?哼,哼哼!”

其清晰之切,犹如在畔。尽管是带着笑音的,用脚趾头也能想象得出文心兰用讽刺的表情在我们看不见的地方不放过任何一个嘲笑我的机会。我的心一下子装进了几吨重的冰块,不可抑制地掉进了深不见底的地方,下沉,下沉。久久都听不到它坠落的回声。

最后花蕊蕊勉强地笑了几声,匆匆挂断了电话。我呆坐在原处,慢慢地爬起来,走回房间去,关上了门,觉得自己像是个无比的大傻瓜——更重要的是我不明白自己哪里傻。

而最让我觉得匪夷所思的是,为什么文心兰要在那个时候,发出那些个阴阳怪气的“哼哼”。这件事的阴影一直伴随着我,直至今日我也没有完全掌握粤语,我一次也没有说过“士多啤梨”这个词。在这片粤语泛滥的广东地带,它成了我不敢触碰的危险品。就连发一个音、一个单词,都仿佛会立刻招来莫名的冷笑,和挥之不去的寒意。

小学的时候,我一直都非常钦佩同学们都是身傍一技之长的人。男生们大都热衷于运动,玩篮球乒乓球羽毛球足球的都大有人在。女生们则喜欢在课间和放学在户外跳房子、跳皮筋。花蕊蕊从小就有着良好的舞蹈功底。每当下课,她总是带着一帮女生率先朝教室外面的走廊跑去,大家分布在一根彩色塑料绳的两边,在上下翻腾的皮筋中间灵动跳跃。一旁看热闹的女生自动为她们数数:“九十八、九十九、一百……”蕊蕊在跳的时候,获得的喝彩声总是特别大,头发上别着的粉红色蝴蝶结宛若翩翩粉蝶。

我在一旁目不转睛地盯着她,说,蕊蕊,你的头发和我们家粲晴一样,天生的浅色。

她一只脚踮得高高的,另一只脚掌心向内弯曲着放在小腿上,用一个拥抱的姿势回答了我:“你们家粲晴?”

“嗯,我姨妈的女儿。”

她用地上那只脚旋转起来,背对着我,好似询问天气一样平淡地问:“你姨妈的女儿?那文蠡是谁的儿子呀?”

我错愕了一下,伸出手去按她的肩。可是她只用一个脚掌依旧站得稳稳当当。她继续转圈,没有再说一个字。

“文蠡?他是你的……?”旁观的女生群里沸腾了。她们的兴奋铺天盖地地涌上来淹没了我。蕊蕊转身背向着我,用顽皮的声音说道:“我们请裴斐来跳一个好不好?”她们便此起彼伏地起哄起来:“裴斐!跳一个!裴斐!跳一个……”我被这声音冲得头晕脑胀,慌了手脚,看不见花蕊蕊此刻脸上的表情,也弄不清自己说错了什么、做错了什么,只隐隐地知道,文蠡是我表哥这个事实似乎多少有一些难以启齿。

带着这种莫名其妙的隐秘心理,大概就是从那个时候开始,我与莫柒信的关系有意无意变得更加亲近了些,反而在学校里尽量地避免直接和“表哥”文蠡接触。莫柒信的性格比文蠡内向,话不多但重要的是废话不多,并且很能保守秘密。久而久之,我们都喊他小柒。这些都是后话。

粲晴平日里由文心兰照顾,假日就由我们几个晚辈轮流照理。爸爸下班回家后会用胡子扎一扎粲晴的小脸,逗得她咯咯直笑,然后就拖着疲倦的步子回房了。我们没有胡子,而且完全没有经验,带孩子常常弄得大家一言不合,告状连连。这时候每个人都会挨文心兰一顿臭骂,然后她才会趾高气扬地抱过婴儿,三五除二把她哄得服服帖帖。每每到了这个时候,我才会迟钝地恍然大悟——文心兰是个护士,而不是屠夫。她的“河东狮吼”,她的“降龙十八掌”,她的拳打脚踢都只针对我,顶多还有呵斥——冲着表哥表姐,还有我的份。大多数时候,我都是那个仿佛装上导航卫星一样精准无比地射中她的忍耐极限的导火索。她对我说的话,都是警告和命令。而我只有两种选择:服从并挨训;或者违背并挨打。

粲晴比一般的婴儿还要显得白皙莹泽,记得有一次——仅仅是意外的一次,爸爸加班去了,文心兰在厨房,左忻在房间复习功课,所以粲晴交给我照看。我趴在床沿上,目不转睛地看着熟睡的婴儿。她吹弹可破的皮肤,她粉红细嫩的小嘴,她攥着小拳头的双手。看着看着,我忍不住用一根食指掂起她的左手,放在嘴唇上。乳香扑鼻。被一股神秘的感觉驱使着,我轻轻用门牙在她的小手上磕了磕。

文心兰就是在这个时候进来看见这一幕的。她甚至连表情都没顾上换,就直接瞪着浑圆的眼珠子冲着我过来了。尽管婴儿根本没有醒,甚至那样轻薄的肌肤上也没有留下印迹,更别提伤痕了——那天的毒打空前的猛,猛得从文心兰抄起拖鞋往我脸上连连摔来的时候,我都觉得不算很疼;她后来还积极尝试了硬皮抄、木棒和晾衣架这些新武器,最后还是采取了她最爱的衣架攻击。铁丝衣架虽然细但很结实,并且受力面积小,抽到皮肉里钻心一样疼。

半个小时候我东歪西倒地走回房间,泪流满面但是一点声音都没有发出来。文心兰照例在每次打人前都会特别提醒一句:“你可千万别哭,你敢哭我就往死里打。”我不知道算不算体会过往死里打的滋味,反正每次挨打我都以为自己快死了;但是“绝不哭出声音”、以及后来更高级的“绝不哭”就是在她精心的指导下慢慢练就。

那时候的我以为,这就是坚强。

关在里面不敢出去的左忻吓得大气不敢喘一声。她把手从脸上放下来,不停地拍我的背、给我喂水,说:“乖啊斐斐,别哭啊,快别哭了。一定要忍住啊!”然后冲出房间。我听见她不停地对文心兰说:“小姨别生气了啊,斐斐以后不会这样的了。你不要生气……”除了不停地安慰,她别无他法。

我也别无他法。除了就此以后留下“婴儿可远观不可亵玩”的教训之外,似乎没有别的什么值得铭记。文心兰揍我的理由很多很多,手段更是各式各样,费不上特地去记忆。胳膊没有多少肉,她就专抽大腿。所以我总是穿着长裤,有时走路慢腾腾像个患帕金逊症的老人家。体育课也常常不得已要请假。

但这些挨打并不是毫无意义的。我清楚这一点。我清楚文心兰每次打我一定是因为我在什么地方做错了,仅凭这一点,她的出发点还是好的;它们足以将任何一个无知儿童驯得服服帖帖,让他们和任性、贪婪、偷懒、谎言、放肆等等不良品质绝缘。副作用就是,这个儿童很有可能会成为一块中规中矩的木头,或是饱含怨毒汁液的果实。

爸爸和文心兰的性格完全相反,他温和可亲又不失童真,能和我所见过的每一个小朋友打成一片。粲晴在大哭大闹的时候除了文心兰就只有他使她安安静静地睡觉,左忻常常没大没小地和他开玩笑,喊他“超级无敌好人小姑丈”。但因为是医院主科医生的关系,他总是很忙,印象里常常是白天他在上班,晚上加班,周末也加班,我和他见面的时间少之又少,所以对他的印象模模糊糊。管教的任务顺理成章地落到了文心兰的肩上。

无论如何,我们四个都在文心兰的“照顾”下成长起来了。尤其是粲晴,从小生活在“刀光剑影”中对她的个性并没有多少不好的影响,她总算长成了个单纯得有点茫然的小姑娘,不知是否遂了姨妈的愿。我和文蠡,自是不用说,稚嫩的外表,沉重的内心,并且擅长于用无辜的表象来隐瞒内心短促的黑暗。连我们自己也说不清楚是怎么回事。

至于左忻,坦白说,我不清楚。她跟我们隔了不止一个代沟,并且处处以姐姐的身份自居,也不跟我们闹腾。更重要的是,在我记忆里面,当我们都在棍棒和辱骂之下倔强愤懑地努力长大时,左忻已经全心全意地投入到了她的初恋里面,无暇顾及家里的鸡飞狗跳。

那个两极分化的夏天,有骄阳如火,也有暮霭沉沉。绚烂的色泽晕染成了他人记忆里的甜美,我们却只有带着苦涩干涸的愿望彳亍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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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涩蜕变,如今她是能独当一面的女boss,爱了冷泽聿七年,也同样花了七年时间去忘记他。以为是陌路,他突然向他表白,扬言要娶她,她只当他是脑子抽风,他的殷勤她也全都无视。他帮她查她父母的死因,赶走身边情敌,解释当初拒绝她的告别,和故意对她冷漠都是无奈之举。突然爆出她父母的死居然和冷家有丝毫联系,还莫名跳出个公爵未婚夫,扬言要与她履行婚约。峰回路转,破镜还能重圆吗? PS:我又开新文了,每逢假期必书荒,新文《有你的世界遇到爱》,喜欢我的文的朋友可以来看看,这是重生类现言,对这个题材感兴趣的一定要收藏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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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哥是高王寨前支书的儿子,让人尊崇敬畏。他立志要娶一个好女人为妻,本也有这个条件。谁知,老支书突然去逝,在世时得罪的不少仇人开始报复,烧了九哥的家,其母亲也自杀了。九哥家彻底败了,败得只剩他这一个孤儿和一亩三分四厘责任田。九哥的凄惨生活可想而知,然而他默默耕耘,用常人做不到的踏实、勤劳、忍耐、节俭、善良重新赢得寨子人们的尊重和喜爱。他从来没有放弃要娶一个好女人为妻,尽管在这件事上受到了无数次的打击,好几次人们以为九哥从此废了,但每一次他都没有倒下,仍然坚持着,用身体打拼着,他活成了高王寨的一片风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