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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作者序

我想告诉本书读者,书中的论文是怎么写成的。我在美国期间,有一天《红书》杂志的编辑要我列出心目中的世界十大好小说,我遵命照办,之后就把这件事忘了。

我随同书单写了一篇短评说:“聪明的读者若学会把书中没有兴趣的部分略过不读的艺术,读这些书将是最大的享受。”过了一段日子,有位美国出版商建议把这十大名著重新刊行,删去一般人不会喜欢看的部分,再附上我为每本书所写的导读。这个建议勾起了我的兴趣,遂着手进行。所写的导读经过删节,大抵已在《大西洋月刊》上发表,似乎颇能引起读者的兴趣,所以有人觉得集结成单行本对读者将方便不少。

我原来开列的书目,稍微做了更动。书单最后一本我起先列的是马赛尔·普鲁斯特的《追忆似水年华》,可是基于若干理由,此书并未收进后来确定的名单内。我并不后悔。普鲁斯特的小说是20世纪最伟大的小说,篇幅极长,即使大删特删,仍不可能删到合理的规模。

此书成就非凡,但要评估后世对它的评价则言之过早。普鲁斯特的狂热仰慕者——我也是其中之一——可以兴致盎然地细读每一个字,不觉厌烦。有一次我甚至夸张地宣称,我宁可读普鲁斯特的作品烦死,也不愿读其他作家的作品来获取快乐。但我现在愿意承认,那本书各部分并不具备同等的价值。在他所处的时代,有些思潮已被认定是错的,因此我常担心,普鲁斯特在这些思潮影响下所写的漫长章节,未来的读者是否还会感兴趣。

我想到那个时候会比现在更明显地看出他是一位伟大的幽默作家,他创造新颖、多样化、栩栩如生人物的能力足以和巴尔扎克、狄更斯以及托尔斯泰媲美。或许总有那么一天,会发行他浩瀚巨作的浓缩本,省略已被时间削去价值的部分,只留下小说的精华,亦即具有永恒趣味的部分。缩减后的《追忆似水年华》仍会是一部鸿篇巨制,却是不折不扣的上乘佳作。

我最后选的世界十大好小说书目如下:

《汤姆·琼斯》

《傲慢与偏见》

《红与黑》

《高老头》

《大卫·科波菲尔》《呼啸山庄》

《包法利夫人》

《白鲸》

《战争与和平》

《卡拉马佐夫兄弟》

不过我事先声明,筛选世界最好的十部小说简直是胡扯。世界最好的小说何止这十本,也许要挑一百本最佳小说,连这个我也不敢确定。若找五十位博览群书、拥有深厚学养和精湛功底的人来列出世上最好的一百部小说,我相信至少有两三百本书会得一票以上。但这五十份书目若由使用英文的人士提出,我想我选的十部小说也必占有一席之地。我特别强调使用英文的人士,是因为我书目上的小说至少有一部《白鲸》在受过教育的欧洲大众心目中仍相当陌生。我想除了英语文学专业的学生之外,这本书的德文版、西班牙文版或法文版大概不会有人阅读。18世纪法国有很多人读英语文学,可是后来的法国人对于自己疆界外的作品都没有太大的兴趣,直到最近依然如此;若由法国人来列一百本最佳的小说,里面一定有不少英语系国家的人听都没听过或者很少人阅读的作品。

这种意见分歧的现象不难解释。某一部小说特别吸引某一个人(判断力非常健全的人),使得他认定这本书身价非凡,理由肯定有很多。也许他是在生命中特别容易受感动的时期或环境中阅读的,也许基于他自己的偏好或个人的联想,书中的主题或背景对他具有非同寻常的意义。

例如我可以想象,热爱音乐的人一定很容易把澳大利亚作家亨利·汉德尔·理查德森(Henry Handel Richardson, 1870~1946)的《毛里斯客人》列为最好的十部小说之一;英国史塔福郡“五城”的原居民欣赏阿诺德·本涅特(Arnold Bennet, 1867~1931)忠实描写五城的特性和民风,很可能将《老妇人的故事》列为十大小说之一。

以上两本都是好书,但我想公正的裁判绝不会把它们列入世界十大好小说之列。读者的国籍使他们对某些书特别感兴趣,会觉得它比一般公认的更出类拔萃。举例来说,我想任何受过教育的法国人像我一样列书目,都可能会把拉斐特夫人(Madame de La Fayette, 1634~1693)的《克莱芙王妃》列进去。说来也算公平,那本书有显著的价值,是有史以来第一部心理学小说;故事动人,具有说服力,角色刻画得很生动、很微妙,文笔出色,而且精炼优美。书中描述了一种在法国连小学生都很熟悉的社会状况,小学生读过法国戏剧家高乃依(Corneille)和拉辛(Racine)的作品,对这本书的道德气氛早已非常熟悉。书中内容涉及最辉煌的法国历史时段,魅力非凡,对法国文学的黄金时代有具体的贡献。可是在英美读者眼中,书中人物显得像木头,举止不自然,他们的荣誉感、他们对个人尊严的重视,有点可笑——我不是说这种想法正确,但有此想法就不会把这本书列为世界十大最佳小说了。

不过我想长篇小说个别价值的评断会产生极大的分歧,主要是因为长篇小说基本上是不完美的文学体裁。没有一部长篇小说是十全十美的。我所选的十部小说,没有一部你无法在某一细节挑出毛病,我写每一部作品的导读时就打算好好挑剔一番;不分青红皂白赞美某些被公认为经典名作的书,对读者反而是最大的伤害。

读者在阅读的时候会发现某某情节不太可能发生,某某角色不真实,某某段落描述冗长不堪。他若天生不耐烦,会指责向他推荐这部小说为杰作的批评家们简直是傻瓜;他若生性谦卑,就会责怪自己,认为这本书超出他的智力,不适合他读;他若坚忍不拔,极有毅力,就会本着良心读下去,然而读的时候仍觉得没什么乐趣可言。但小说是要给人津津有味阅读的啊,若不能提供乐趣,这本书就一文不值了。既然如此,每位读者都是他自己最好的批评家,只有他知道自己喜欢什么又不喜欢什么。

人没有读小说的义务。批评家可以指出,依他看来(这是很重要的先决条件)某部一般公认的伟大小说有哪些长处,缺点又在哪里,从而帮助读者。我再说一遍:我们要先提醒读者,千万别奢望小说十全十美。

在详述这个说法之前,我想对小说读者说几句话。小说家有权对他们提出一点要求:他有权要求读者们下点功夫读一本三四百页的书时稍有耐心;他有权要求读者具有足够的想象力,能揣摩作者想引他们介入的场景,在脑海中填上作者所绘的肖像;最后,小说家有权要求读者们具有同情的能力,否则他们便无法进入小说人物的爱与悲、忧患、危险和奇遇之中。除非读者能付出一点自己,否则他不可能从一本小说里领略最好的内涵。

现在我要指明我心目中一本好小说该具备哪些素质。它该有兴味广泛的主题——我的意思是说,不只是一小群批评家、教授、文化素养精湛的人、卡车司机或洗碗工感兴趣的主题,而是广泛符合人性、各种男人和女人都觉得有趣的主题。举个例子来说明我的意思:作家可以写一本小说来谈蒙特梭利教学法,教育学家一定非常非常感兴趣,但我相信这本小说必然是平庸之作。小说的故事应该连贯、有说服力;应该有开头、中间和结尾,结尾应该是开头的自然结果。一个个插曲该有可能性,不仅发挥主题,且由故事中衍生出来。

小说家创造的人和动物应以个别特性来观察,他们的行动应由个性产生,绝不能让读者说:某某和某某不会有这样的举动;反之读者不得不说:我就预料某某和某某的言行会是如此。我想人物本身若是趣味盎然那就更好了。福楼拜写过一本名叫《情感教育》的小说,在许多杰出的批评家之间享有盛名,但他特意选一个没有特征、没有个性的人当男主角,叫人简直不可能关心他做些什么或者遭遇如何,结果这本书虽有许多优点,却很难让人读完。

我想需要解释一下我为什么说人物该以个别特性来观察。寄望小说家创造出崭新的人物未免要求太苛刻,他的题材是人性,虽然人有各种类别和处境,但种类并非无限,长篇小说、短篇小说、剧本、史诗写了几百几千年,作者创造出全新人物的机会实在太少了。综观所有小说,我想得出来的绝对原创性人物只有堂·吉诃德一个,如果有什么博览群书的批评家发现他这号人物也有远祖,我不会感到吃惊的。作者若能透过他自己的个别特性来看他笔下的人物,而他的个别特性若能称得上特殊的话,往往会给人一种错觉,以为这些人物是原创的,那这个作家就很幸运了。

举止应衍生自性格,言谈也是一样。时髦女性说话该像时髦女性,街头妓女说话该像街头妓女,卖汽水的说话要像卖汽水的,律师说话要像律师。对话不该有一搭没一搭,但也不该让作者趁机卖弄他自己的意见;应该用来刻画发言者的性格,让故事进展下去。叙述的段落应该生动、不离题,长度只需使相关人物的动机和所处情境清晰、能服人就行了。文字应力求简洁,让一般教育程度的人可以轻易阅读;文体应符合题材,就像剪裁合度的鞋子符合形状优美的脚一般。最后,小说应做到引人入胜。我把这一项放在最后,但这却是不可或缺的特质,少了这一项,其他特质将派不上用场。头脑健全的人,谁也不会为了求教诲或启发而读小说。他若需要教诲或启发却不去读专门写来教诲和启发人的书,那他就是傻瓜。

就算一本小说具有这一切特质——那已要求太多了——仍像宝石有瑕疵一般,其形式本身就有缺陷,使得完美不可能达成。短篇小说可以依据长度在十分钟到半个钟头内读完,处理的是界定清晰的单一题材、一个事件或一系列密切相关的精神或实体事件,而且是完整的,不可能再增添或去除什么。我想短篇小说可以达到十全十美,要搜集相当多已达此境界的短篇小说并不困难。但长篇小说长度不确定,可以长如《战争与和平》,一段时间内述及一系列事件,出现许多许多人物,但也可以短如梅里美的《卡门》。

为了使故事合乎可能性,人物合情合理,作者必须叙述许多跟故事相关、本身却不见得有趣的事例。事件之间往往需要一段时间来分隔,作者为了作品的平衡必须尽可能杜撰些内容来填满这些时间。这些段落称为桥段。有些作家会尽量避免桥段,直接从一个辞藻绚丽的事件跳到另一个辞藻绚丽的事件,但我想不起成功的例子。大多数作家乖乖过桥,而且多多少少有些技巧,但过程很可能有点沉闷无聊。

作家也是常人,不可避免地会受到当时的风尚影响,毕竟他受影响的力量非凡,所以往往会写出风尚一过便失去吸引力的作品。我来举个例子:19世纪之前小说家很少注意场景,一两句话就足以把他们要描述的背景交代完毕;可是浪漫派得去大众的喜爱之后,为描写而描写日渐流行。写到某个人上街去一家药店买牙刷,作者一定会告诉你这个人经过的房子是什么模样,店里卖哪些东西。黎明、落日、星夜、万里无云的天空、上升和渐缺的月亮、波涛汹涌的大海、山尖积雪的群山、黑暗的森林……没完没了的描述。有些描述本身美极了,但跟主题毫不相干!

作家们过了很久才发现,场景的特征无论以多么诗意的眼光来观察,又以多么可敬的手法来表达,除非必要,否则仍属徒劳。也就是说,除非能帮助作者继续说故事,告诉读者跟书中人有关而他非知道不可的东西,否则都没有用。这是长篇小说中一项偶然的缺陷,但另外一项缺点似乎是与生俱来的。既然是篇幅相当长的作品,写起来难免要花费一段时间,至少要几个礼拜,通常大概要几个月,有时候甚至要好几年。作者不可能持续被灵感眷顾这么长的时间。我不喜欢用“灵感”一词——用来指句式自由的散文有点自抬身价,我宁可留给诗人专用。诗人从事的艺术比小说家高贵;可是小说家另有补偿:诗除非具有最高的品质,否则易受忽略,长篇小说就算有许多缺点,仍不至于一文不值。

尽管如此,小说家写作受某种东西影响,若不叫灵感,我找不到更好的字眼,只好称之为潜意识。也许正因为这是一个意义有点不明确的含糊词汇,反倒可以充分表达作者的一种感觉:白纸写上黑字,充其量只算活跃的媒介,其实他是抄录者;他发现自己正在写他不晓得自己知道的东西,快乐的思绪不知道从什么地方涌来,未曾预料的观点像宴会的客人未曾告知就登门造访一样惊喜。我想这没什么特别神秘的地方:未曾预料的观点无疑是过去长期经验的结果,快乐的思绪源自观点的联想,他自以为不知道的事情储存在记忆的隐秘处,潜意识将其带到表层,自由自在地从笔尖流到纸上。

但潜意识是率性而不确定的;无法强迫,任何意志的努力也无法激励它活跃起来;它就像风爱向哪儿吹就向哪儿吹,像雨落在正直的人身上也落在不正直的人身上。老练的作家有各种方法哄潜意识来帮他的忙,但有时候潜意识始终固执不来。若听任潜意识自生自灭——在长篇小说这么长的作品中,此事常常发生,作者只能孜孜不倦地下功夫,仰仗他的一般能力。倘若他能借这些方法引起读者的注意,那才是奇迹呢。

当我斟酌小说家必须克服多少障碍、回避多少预料不到的困难和危险后,我一点也不惊讶连最伟大的小说家都难以做到十全十美,反而惊讶他们竟能做到没有“更不完美”。大抵由于这个原因,要挑出十本小说来评为举世最佳简直不可能。我可以再列出十本各自不同却可媲美前十本的巨作:托尔斯泰《安娜·卡列尼娜》、陀思妥耶夫斯基《罪与罚》、巴尔扎克《贝蒂表妹》、司汤达《帕尔马修道院》、简·奥斯汀《劝导》、劳伦斯·斯特恩《项狄传》、威廉·梅克比斯·萨克雷《名利场》、乔治·艾略特《米德尔马契》、亨利·詹姆斯《使节》、勒萨日《吉尔·布拉斯》。我选前面十本有充分的理由,选现在列的这些也可以提出同样充足的理由。我的选择十分武断。

过去读者似乎喜欢小说写得很长,作者往往只得就范,提供超过故事本身所需的内容给出版商。作者便灵机一动想出一个轻松的办法:在长篇小说中插进一些短篇小说,有时候长得可以称得上中篇,跟原先的主题一点关系都没有,充其量只是看似合理而附加上去的。没有一位作家做这件事比塞万提斯写《堂·吉诃德》更优游从容了。那些额外加入的内容往往被视为这部不朽杰作的瑕疵,如今读来只叫人厌烦。当代文学批评家为此攻击他,于是他在作品的第二部避开了这个恶习,遂产生了一般公认不可能的现象——续篇竟写得比前集优秀;但这并不能阻止后继作家(他们一定没读过那些批评)使用这么方便的手法,交给书商们大量稿件,凑成可以卖的一册书。

19世纪新的出版方法出现,小说家受到了新的诱惑。以大量篇幅刊登所谓轻巧版文学的月刊杂志销路极佳,使作家有机会用连载方式将作品呈现在大众面前,自己也获利颇丰。大约同一时间,出版商们发现每月分期发行畅销作家的小说对他们十分有利。两种情况下,作家都会签约提供一定数量的内容填满某些页数。这套办法鼓励作家们从容不迫、唠唠叨叨。法国作家论行收取稿酬,他们毫不犹豫地尽量多写几行。他们是需要赚钱糊口的,即或这样所得也不丰厚。有一次巴尔扎克到意大利,见到一些图画,大大动容(谁不动心呢),就中断他正在写的小说叙事,插入了一篇谈这些图画的文章。

我们从作家们自己的“供词”中得知:连载的作家们,即或是一流作家如狄更斯、萨克雷,也不时会觉得被迫在固定时间交稿是一种可憎的负担。难怪他们要东拉西扯凑篇幅,难怪他们的故事充满不相干的插曲。有一次出版商告诉狄更斯,他的某一堆月刊稿少了两大张,亦即十六小页,他只得坐下来,尽可能搜索枯肠勉强写出。他对这种写法很有经验,事实再明显不过:如果他写在这十六页中的内容是处理这部分故事所不可或缺的,那他一开始就会写上去啦。

一本小说的缺陷无论是由于小说这种体裁与生俱来,还是归因于作家的缺失、时代的风尚或出版方法,读者都没有理由耐心忍受。有见识的人不会把阅读小说当作应尽的义务,只会把看小说当作消遣。他想要被带出己身之外。他准备对书中人物产生兴趣,念兹在兹地想看他们在特定情境下会有什么言行,遭遇又是如何;他同情他们的烦恼,为他们的喜悦高兴;他设身处地地理解他们的处境,多多少少还体验了他们的人生。书中人物的人生观、他们对于人类思辨题材的态度,无论以言语说出或由行动中表现出来,都会勾起读者惊奇、欣慰或愤恨的反应。但读者凭本能知道自己的兴趣在哪里,就像猎犬追踪狐狸的味道一般兴趣盎然。可是有时候作者失败了,找不到兽迹留下的味道,只好四处慌乱挣扎,直到再找着为止。他会跳来跳去地阅读,略过乏味的部分。

人人都会跳来跳去,但要跳着读却不损失重要内容可不容易。就我所知这可能是天赋,也可能必须靠经验来求得。约翰生博士看书跳得很凶,鲍斯韦尔告诉我们:“他天赋异禀,立刻就能抓住任何一本书有价值的地方,用不着苦苦从头读到尾。”但鲍斯韦尔说的无疑是知识方面的书籍,读一部小说若成为负担,干脆不要读就好啦。不幸的是,基于长篇小说这种体裁的基本缺陷、作家或出版方法的缺失,很少有长篇小说能从头读到完始终是兴趣盎然的。跳着读或许是坏习惯,却是情势所逼而养成的坏习惯。可是读者一旦开始跳着读,就很难停止,于是可能会错过许多读了对他有好处的东西。

过去的读者似乎比今天的读者更有耐心。以前娱乐少,他们较有时间看我们现在嫌太冗长的小说,也许他们对打断陈述的枝节和题外话并不感到愤慨。但某些具有此项缺点的小说名列有史以来最伟大的名著之林,这些书若因此愈来愈少人阅读,未免太遗憾了。

我们设计这一系列文章,就是要劝诱读者阅读这些好书。我们尽量删除这十部小说中累赘的部分,只留下道出作者想说的故事、刻意阐明扣住主题的概念、充分展现他所创造的人物之内容。某些文学系学生、某些教授和批评家会怒斥戕害一本杰作是令人震惊的行为,作者怎么写就该怎么读才对。但他们真的这么做了吗?我建议他们跳过不值得阅读的地方,或许他们已培养出略读却获益良多的能力,但大多数人还不能做到。若由鉴赏力和辨别力够高的人来替读者们略去无趣的部分,岂非更好?此事若做得高明,就能给读者一本每个字读来都津津有味的小说了。

柯勒律治(Coleridge)谈到《堂·吉诃德》时说:这是一本只需从头到尾浏览一遍的书。他的意思也许是说有些部分冗长沉闷,甚至很荒谬,一旦发现这一点,再读就浪费时间了。这是一本伟大和重要的书,专攻文学的学子无疑该从头到尾读一遍(我自己从头到尾读了三遍),但我忍不住认为一般读者——读书求乐趣的读者——全然略去枯燥沉闷的部分也没什么损失。这一来他们必定更能欣赏与故事直接有关的斯文武士和世俗乡绅的冒险与对话,那些非常有趣、非常动人的部分。另外有一部小说确实很重要,但不一定算是伟大的作品,就是塞缪尔·理查森(Samuel Richardson, 1689~1761)的《帕梅拉》。作品篇幅很长,除了意志最最顽强的小说读者,一般人大概无法全部读完。若非我见到一部删节过的版本,我相信自己一定读不下去。删节做得极好,我完全不觉得少了什么东西或有什么损失。

节略没什么好指责的。我想任何上演过的剧本在排练阶段多多少少都做过全盘更动或删节,而且对该剧还是有好处的。我不知道长篇小说有什么理由不能经过同样的程序,说真的,我们知道大多数出版商都有编辑专门从事这项工作,而他们处理过的书大抵因此变得更好。小说中原来被视为一大堆枯木的部分若不剪除,读者是不会读它的;如果读者能接受引导去读本系列的伟大小说,出版商和编辑的努力就不算白费了。这些伟大小说不会因删节而损失任何有价值的东西,因为这几册书现在所留下的尽是珍宝,他们能尽情享受极大的知性快感。

毛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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