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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福楼拜的《包法利夫人》

G. Flaubert: Madame Bovary

福楼拜力图揭示这样一个颇具心理学意味的主题:爱玛始自少女时代的爱情幻想(包括一定程度的性幻想),最终导致她再也无法忍受那平淡无味的婚姻生活!她不得不——的确是“不得不”——走向婚外恋!从而表明“永恒的婚姻”不过是人类的一种无聊之举。爱玛与罗多尔夫和莱昂的两次婚外情均以失败而告终。对福楼拜来说,这是一个表明婚姻必然要失败,且令人恐惧的悲剧。

1.1 爱情的幻想与痴迷

据说,美籍华裔中国文学史教授夏志清说过:“你可以不读《红楼梦》,但你不能不读《包法利夫人》。”国内有文人对此还颇有微词,讥讽他是“崇洋媚外的典型”。但公正地说,不管夏志清是在什么语境下说这句话,它都不愧是至理名言。

我认为,福楼拜的《包法利夫人》[1],不仅是一部关于爱情的百科全书,而且可以说是迄今为止揭示婚外恋心理的举世无双之作。说它是爱情的“百科全书”,是因为没有一个爱情的元素曾被作者忽略,没有一个爱情的主题未经作者审视;说它是揭示婚外恋心理的“举世无双之作”,不仅因为它深刻地洞察、阐明了婚外恋发生的心理原因,而且还因为它为读者塑造了“包法利夫人”这样一个婚外恋的绝美形象——一个让所有男人为之动容的女人!

在一般人——无论男女——的印象中,搞婚外恋的多半是男人,或者说,男人最喜欢搞婚外恋。正因为这样,在西方文学史上,描写男人婚外恋的小说多得不计其数;可是,福楼拜偏偏写了一个女人做这样的事,而且写得那样真实可信、令人赞叹,于是,我们就不得不佩服他的伟大了——他怎么那样地懂女人呢?

《包法利夫人》的主题究竟是什么?

福楼拜的女主人公“包法利夫人”(爱玛),出身于一个还算是中产阶级的家庭(农庄园主)。她嫁给了一个医道还不算坏的乡镇医生(夏尔),但婚后她就是感受不到爱情和幸福。这致使她有了两次外遇(第一次是和罗多尔夫,第二次是和莱昂),但都以失败告终。最后,她由于爱情的幻灭和绝望而服毒自杀。

首先,我要提出这样一个问题:《包法利夫人》的写作主题究竟是什么?如果你是一个文学爱好者,并熟读这本小说,也许你会认为这是一个不成问题的问题。但我却认为提出这个问题完全有必要。福楼拜这本书的中文版,在解释“法文版《包法利夫人》中的爱玛画像”时这样写道:“爱玛出身于一个不太富裕的乡下庄园主家庭,自幼在修道院中接受过大家闺秀式的教育,阅读过一些浪漫主义文学作品,内心深处向往浪漫的爱情生活和贵妇人的生活方式。她幼稚单纯,不理解这种贵族的‘风雅’需要财富作后盾,认识不到现实的污秽和黑暗,这就决定了她难以逃脱自我毁灭的命运。”

我认为这种解释特别倒胃口,至少,福楼拜的更不会接受如此肤浅的论调:这不仅枉费了福楼拜五年时间的呕心沥血,更对不住他那句振聋发聩的名言:“包法利夫人,就是我!——根据我来的。”而且,在国内现有的文学史教材中,对福楼拜这句名言的阐释甚至还达不到李健吾在1935年的《福楼拜评传》中的阐释高度:“爱玛是他,因为无形中有他浪漫的教育、传奇的心性、物欲的要求、现世的厌憎、理想的憧憬;而且我们敢于斗胆说,全书就是她一个人——一个无耻的淫妇——占有他较深的同情。”

这就意味着,如果离开了对福楼拜本人的人格形成和人格特质的了解,我们是不可能理解《包法利夫人》的。《包法利夫人》写成(1856年4月)之后,10月,福楼拜在写给朋友的信中反讽地说:“他们以为我爱的是现实,可不知道我厌恶它;我恨现实主义,所以我才写这本小说。然而我也不因此少些厌憎于虚伪的理想主义,正因为后者,我们才饱受时间的揶揄……写《包法利夫人》的时候,我先有一种成见,在我,这只是一个命题。凡我所爱的,全不在这里。”在福楼拜看来,《包法利夫人》表达的是“一个命题”;事先,他便“有一种成见”。我不妨斗胆地把福楼拜的“一个命题”和“一种成见”解释为:《包法利夫人》的主题是爱情的幻想和幻灭!

“包法利夫人”的人格特质

福楼拜这本小说对爱情心理学的最大贡献,是深刻地阐明了婚外恋发生的心理原因。我们不得不赞叹:福楼拜是天生的心理学家!他通过小说这种艺术形式,就像严谨的心理学家做实验一样,竭力追寻爱玛外遇行为背后的心理根源。

在一定意义上,婚外恋是婚姻的“必然伴随物”——至少在理论上是这样;仅仅说它是婚姻的“副产品”,似乎还不足以表达婚外恋的重要性和普遍性。目前,进化心理学家所搜集到的婚外恋行为的证据表明,除少数极其严厉、保守的社会以外,全世界几乎所有的社会中,都存在着女性外遇的现象。据统计,在美国,有外遇的女性几乎占总体的20%到50%。在法国,男性一生中平均有五次外遇,而女性则不少于四次。甚至在一些原始部落里,包括巴拉圭的阿契、委内瑞拉的雅诺马马、澳大利亚的蒂维……尽管外遇十分隐蔽,但还是有记载。进化心理学家相信,从总体上看,无论是现代文明社会,还是原始部落的土著居民,其外遇的行为证据都一致地表明:并不是所有女性都是“从一而终”的。

“爱玛”就是这种不愿从一而终的典型。福楼拜在描写爱玛的外遇行为发生之前,先以相当的心理描述作为铺垫。就像我们今天的心理学家,特别是儿童发展心理学家,在探索“人格”(personality)特征时,通常都要从“先天”与“后天”两个方面去考虑。福楼拜也善于从他所谓“天生的特质”与“积习”(即后天获得的行为习惯)来描述爱玛。从中,爱玛独特的人格特质被福楼拜刻画为:她有着“最销魂的回忆、最美好的阅读和最强烈的欲望”。有了这三方面的人格特质的刻画,那么爱玛的外遇行为就是顺理成章的了。

首先,我们看爱玛的“最美好的阅读”。从心理学观点看,阅读,属于后天的习得行为(事实上,并不是任何人都形成了良好的阅读习惯)。福楼拜一开始(特别是在上卷第6章),就通过描述爱玛的阅读背景来展现她对爱情的渴望。我顺便提醒读者,把握了爱玛的阅读背景,你就有了一把打开爱玛的爱情心扉的钥匙。

爱玛13岁时被父亲送进修道院,整日生活在佩带铜十字架念珠、脸色苍白的修女们中间。因为教堂中“神坛的香烟、清冽的圣水和煌煌的烛焰”所创造的神秘氛围,加之修女们反复拿“未婚夫、丈夫、天国的情人和永恒的婚姻”这些概念进行比较,于是在她的灵魂深处唤起了意想不到的柔情。她读了太多太多的小说,15岁的她每天去旧书租阅处,足足达半年之久。而这些小说,无非是关乎恋爱、情男、情女、在偏僻的小屋里晕倒的落难贵妇,心灵的纷扰、盟誓、饮泣、眼泪与吻、月下扁舟、林中夜莺,还有男人:一个个勇猛如雄狮,温顺似羔羊,人品盖世,衣冠楚楚,哭起来却涕泪滂沱。正是这些小说、抒情歌曲还有美人画册,使爱玛窥见到了那诱人而又变幻莫测的感情世界。

爱玛几乎是一直保持着阅读的爱好,在生命中最艰难的时刻——如第一次外遇被罗多尔夫抛弃——也是阅读陪伴着她并支撑着她继续活下来:“她坚持阅读,每当一本书读完放下之时,总觉得自己沉浸在最纯洁、最正直的伤感之中。”而在她与莱昂的爱情也出现危机的那段时光,她夜夜看荒诞离奇的小说,一看就看到天亮。而书里面描写的不是纵欲淫乐,就是血淋淋的情景,常常吓得她大喊大叫。

爱玛不仅在阅读中陶醉,按书中的描写想象爱情,而且她还有着“最销魂的回忆”。这也属于一种后天(形成)的特质。在福楼拜的笔下,爱玛最浪漫的一面就表现在她那回忆的“销魂”上:爱玛完全是靠回忆过日子的人。当她父亲把她从修道院接出来以后,她不久便开始讨厌乡村,又“怀念”起修道院来了;婚后去了一趟沃比萨尔做客,在此,她的心与上流社会豪华的生活接触过一回,便留下了一些难以磨灭的东西。因此,“回忆舞会”就成了她生活中一件重要的事情。当那位她最初想爱却没有爱成的莱昂去了巴黎后,她的烦恼有了一个集中点,就是“回忆莱昂”——觉得莱昂还浮现在她眼前,显得更高大、更英俊、更可爱。罗多尔夫与她绝交之后,她虽然付出了患43天脑热病而长时间脑力未能恢复的代价,但她似乎并未归罪于他;她把“对罗多尔夫的回忆”埋在心灵的最底层——它待在那里,比坟墓里国王的木乃伊还要庄严肃穆。

对爱玛来说,那销魂的回忆更是激起她无穷欲望的一根导火索。在她与莱昂热恋的高峰阶段,尽管他们每星期幽会一次,但爱玛觉得分开后的第二天是可怕的一天,随后几天更加难熬,因为她急于“重温”她的幸福,简直按捺不住。本来就炽烈的欲火,加上经历过的幽会情形时时“浮现”在眼前,更是火上加油;漫漫长夜,她时常仰望夜空星星,祈求有王子与她相爱,又不禁思念起莱昂来:“那令她满意的幽会,此时此刻能来一次该多好啊,叫她付出什么代价都行。”

然而,爱玛人格特质的最鲜明之处,在于她“最强烈的欲望”。按进化心理学观点,这属于爱玛的“先天”特质。这个先天的方面,既可以是通常所说的“本能”的东西(如性欲、性行为、“嘴馋”等),也可以是进化而来的心理机制(如纵欲、放荡、偷情、更换配偶、性嫉妒等)。在福楼拜的描写中,爱玛的欲望是多样化的:“肉体的欲望”、“金钱的渴求”、“偷情的欲念”等等。

对于爱玛来说,她的人格中有这样一个非常重要的特质:一切事物,她非要从中得到切身利益不可。凡是无助于她的心灵直接宣泄的东西,她都视为无用,不屑一顾。她的气质是多愁善感型的,而非艺术鉴赏型的,她寻求的是感情,而非景物。

要注意,爱玛所注重的“切身利益”,既不是指纯粹的物质利益——通常所说的自私,也不是仅仅指向事物本身——事物本身是没有意义的,而是指某种东西能够给自己带来的好处。归根到底,爱玛关注的是某种东西能否有助于她“心灵的直接宣泄”。而这正是一切浪漫主义者的共同特征:我爱某种东西,并非是为了这种东西本身,而是为了这种东西在我心上引发出的愉悦的情感。在这个意义上,爱玛既是一个现实主义者,又是一个浪漫主义者。

“少女之梦”:爱情的幻想

1852年3月初,福楼拜写信给他的“可爱的缪斯”——路易丝·科莱(Louise Colet):“两天来,我一直试图进入少女的梦中,我为此而不断航行于文学的乳白色海洋之中,里面描写有城堡和戴着插上白色羽毛的呢绒帽子之吟游诗人。”在这个“少女的梦”中,爱情是被怎样幻想的呢?

正是基于最销魂的回忆、最美好的阅读和最强烈的欲望,爱玛整天沉湎于爱情的幻想之中。在爱玛的幻想世界中,爱情是那样的妙不可言,这爱情“像一只玫瑰色羽毛的大鸟,在诗的绚烂天空回翔”。还在修道院的时候,她就想生活在一座古老的小城堡里,就像那些苗条修长的城堡主夫人,整天呆在三叶形的尖顶拱门下,双肘支撑石栏,双手托着下巴,凝望一位白翎骑士,跨着一匹黑马从原野深处疾驰而来。在她与夏尔的“蜜月”期间,她幻想,要领略蜜月的甜蜜,无疑应该去那些名字最响亮的地方,去那些能给新婚夫妇带来最愉快的闲情逸致的地方!

可是,婚后不久,本应当从这种爱情中产生的幸福,她却怎么也没有感受到。从前在小说里读到的关于爱情的快乐、迷恋和陶醉,这些美丽的字眼,现在为何就看不到了呢?难道眼下这种婚后的“平静”、“无聊”、“烦愁”、“怨怼”,就是她曾梦想的爱情的幸福吗?

婚姻,到底能给爱玛什么呢?看她的丈夫夏尔,说起话来就像街边的人行道一样“平板”,见解极其庸俗,引不起她半点激情、笑意或遐想。夫妻的距离太近,长相厮磨,彼此的恶习显露无遗。夏尔吃果点的时候,拿空瓶塞子切着玩;吃完饭,用舌头舔牙齿;喝汤时,喝一口,咕噜一声;人开始发福了,面颊虚胖,本来就小的眼睛,仿佛被挤向了太阳穴。

而最难以忍受的是丈夫的爱之无能!她与夏尔的爱情生活和性生活,简直是机械、呆板,毫无浪漫、温情可言!那明月皎皎的夜晚,她常常在花园里,给夏尔吟诵她所记得的情诗,或者一边叹息,一边给他唱忧伤的小调。可是,事后她发现自己仍和往常一样平静;而夏尔,也看不出增添了一分激情。于是,爱玛轻易地认定,夏尔的爱情没有丝毫超乎寻常的成分。他表示感情,早已成了例行公事,只在一定的时刻吻她一下。这仅仅是许多习惯中的一个——如同在单调乏味的晚餐结束时,照例要上果点一样。

对爱玛来说,爱情的幻想破灭了!她曾在心里一次又一次问自己:“上帝!我为什么要结婚?”随着爱玛对婚姻的意义的不断质疑,她不能不无意识地想象另一种不同的生活:那未曾发生过的情景,那个她还不认识的男人。这个男人必定是相貌英俊、才华横溢、出类拔萃、人见人爱!正是在这样一个心理背景之下,她与罗多尔夫和莱昂的婚外情便必然地发生了。

女性婚外恋的进化心理机制

福楼拜是洞悉婚外恋心理的天才大师。尽管对爱玛的成长背景、人格特质、幻想与追求刺激的习性等作了相当的铺垫,向人们暗示爱玛的越轨势所必然,但他并没有立即让爱玛直接进入婚外恋状态,而是让他的女主人公经历了一番痛苦的心理冲突。这就向我们提出了女性外遇的心理机制问题。

进化心理学研究表明,在对待婚外恋这种“短期的”性关系问题上,男女的反应似乎截然不同:男人更容易“外遇”,也就是对此更有兴趣、更主动、更敏感,反应也更快;女性虽也有外遇,但似乎要少些(当然这是一种错觉)、被动些、反应也慢些。为什么男女在性心理上的差异会这么大?这就要从心理机制上来分析了。

美国进化生物学家罗伯特·特里维斯用他的“亲代投资”理论来解释这种差异。他认为,男性对随意的性关系或“多样化的性伴侣”进化出了比女性更大的欲望。之所以进化出这样的“欲望”,主要是因为男性对子女的投资比女性要小。

我们人类属于有性繁殖,其最大的难题或挑战,就是要找到一个配偶并培育后代,因为这需要耗费大量的精力、资源和时间。正如本书序言中所讨论的那样,在繁殖后代的过程中,男女各自所作出的贡献,严格说来是不对等的,女性的付出要比男性的大。

不仅如此,女性搞婚外恋,还要付出别的代价。男性一般都要求未来的妻子对自己忠贞,而一旦女性被冠以放荡或淫乱的名声,就很有可能无法出嫁。而且,男性在选择妻子时特别厌恶那种放荡不羁的女子,因而女性若行为不端,就会有损她们的名声。即使在今天,一些相对开放的社会里,诸如瑞典、挪威和阿契(Ache)印第安地区,女性的行为不端也会给她们带来或大或小的名誉损失。

越轨前的心理冲突

尽管爱玛那种寻求刺激的天性,诸如:“她爱大海只爱大海的惊涛骇浪,爱新绿只爱新绿点缀在废墟之间”;“她爱教堂是爱里面的鲜花,爱音乐是爱里面浪漫的歌词,爱文学是爱里面感情的刺激”。尽管爱玛居于那种自视清高的境界——“苍白的人生难得有理想,平庸的心灵永远无法企及”;尽管爱玛与夏尔“夫妻间感情的现状使她产生了偷情的欲念”,但是,要将偷情的欲望转化为偷情的行为,并不是那么简单!从心理学上讲,“欲望”属于心理状态,要将作为心理状态的欲望,转化为实现这种欲望的实际行动,得具备相当的“情境因素”(也就是通常说的主客观条件)。如果不具备必要的情境因素,“欲望”很可能就永远停留在心理层面。也就是俗语所说的:“有这个贼心,没这个贼胆。”这里,“心”(外遇的欲望)与“胆”(外遇的行为)的区分,较好地说明了一种欲望要转化为行动,必须具备心理学上所说的情境因素。

应该说,一开始爱玛并不完全具备这样的情境因素。首先,爱玛看上的莱昂时年20岁,在公证人事务所当见习生,尽管他多才多艺,会画点水彩画,能识乐谱;在念诗给爱玛听的时候,他拖长声音,每次总是刻意以描写爱情的段落结束,但从人格特征上讲,“他一向腼腆,木讷寡言,这一半是生性羞怯,一半是故意装的”。他既想与爱玛亲近,但又觉得与她亲近几乎不可能——爱玛犹如鹤立鸡群,他隐隐觉得她与他之间横着一条鸿沟。最后,莱昂放弃了一切希望,厌倦了这种“没有结果的爱情”,只好逃到巴黎,让这段感情不了了之。

而就爱玛来说,开始的时候她压根儿就没有寻思过是否爱莱昂,但到了莱昂就要去巴黎的时候,她深深地陷入痛苦——这才意识到她爱上了他。可是,爱玛越是意识到自己的爱情,就越是把它“压”在心底,不让它流露出来。这里,福楼拜不自觉地运用了精神分析学所说的一种“自我防御机制”——“反相形成”(reaction formation):做出某种与实际(潜意识)愿望正好相反的事情。对爱玛来说,一方面,她的潜意识愿望(“肉体的欲望”、“一颗骚动不安的心”)要越轨;另一方面,她受“意识”支配:“她之所以没有付诸实际行动,大概是由于怠惰或畏惧;怕羞也是原因之一。”故而爱玛有意识地“压抑”自己的爱情,以显得自己纯洁无瑕。例如,有一次莱昂来看她,天色很晚了,夏尔还没回来,她便“装出担心的样子,甚至连说了三遍:‘他这个人可好呢!'”她还比从前更把家务事放在心上,言谈、举止统统变得与从前不一样了。以致莱昂觉得她是那样“贞洁”,那样高不可攀。

从精神分析角度看,爱玛还使用了另一种自我防御机制:“合理化”(realization,或译“文饰作用”):对于一项失败或缺点,不是找出它的真正原因,而是给出理性的、逻辑的但却是错误的“理由”。合理化的作用在于使当事人心安理得。由于压抑,爱玛强迫自己做出了很大的“牺牲”;而之所以要做出这样的牺牲,是因为“我守贞操”,并摆出“认命”的样子。

从进化心理学的观点看,无论是爱玛的“反相形成”,还是她的“合理化”,都反映了女性进化而来的一种心理机制在起作用:女性一般不会轻易地搞婚外恋。她们在择偶,特别是婚外择偶时,比男性更挑剔、更谨慎,酝酿的时间也更长,也会更多地发生心理上的矛盾和冲突。

爱玛与罗多尔夫婚外恋发展的四个阶段

婚外恋的发展有一个特殊的心理过程(有别于一般爱情的发展过程),对此,福楼拜深谙其道。经过爱玛与莱昂的早期关系的铺垫,当猎艳高手罗多尔夫出现时,爱玛势所必然地卷入了外遇的命运。

福楼拜所描写的爱玛与罗多尔夫相爱的第一阶段,可用“心弦震颤”式的热恋来形容——爱玛无论是身体状态还是心理感受都发生了神奇的变化。这正是爱情的魔力!福楼拜首先刻画了爱玛身体状态的变化:“当她第一次在那片森林里仰起白皙的、鼓鼓的颈子,发出一声叹息,浑身酥软,满脸泪水,从头到脚猛一震颤”……“顺从了”罗多尔夫以后,带着长期被压抑的性欲的第一次满足,她感觉到自己的心脏又开始跳动,血液像一江乳汁在她的肉体里流淌。福楼拜这样描写爱玛晚上回到家后的情形:

打发走夏尔,她立刻上楼,进到卧室里把门一关。

起初,她仿佛感到眩晕,眼前总浮现出树木、小径、壕沟、罗多尔夫;她还感觉到他双臂紧紧搂抱着她,枝叶抖动,杂草沙沙作响。

但是,在镜子里看见自己的脸,她大吃一惊。她从来没有发现自己的眼睛这样大,这样黑,这样深邃。某种神奇的东西注入了她的体内,使她焕然一新。

对爱玛来说,更主要的是心理状态的变化——发生了“一桩重大的事情,比大山移动了位置还异乎寻常的事情”。她走进了一个神奇的境界,一个充满痴迷、欢乐、迷醉、梦幻、心花怒放和感情的极峰的世界。她一遍又一遍自言自语道:“我有了一个情人!我有了一个情人!”她想起了她所读过的小说中的女主人公——那些有外遇的女人。这类情妇,她曾经是那样羡慕,现在自己也与她们一样了,真正成了她自己所“幻想的情女”中的一分子,实现了青春妙龄时代以来长久的梦想。

由于是婚外恋,爱玛为了实现心理上的平衡,就要为自己的越轨行为进行辩护。这里,她再次使用了合理化的防御机制:她“感到一种报复的满足”!难道她还没有受够夏尔的活罪!她以前如此忠贞,究竟是为谁?难道他夏尔不正是一切幸福的障碍,一切痛苦的根源?可是现在“她胜利了”。长期压抑的爱情,毫无保留地奔涌而出;她品尝着这滋味,没有内疚、不安和慌乱。

但是,对于爱玛来说,尽管“时时都有欲望在引诱她”,但也“时时都有礼俗在限制她”。福楼拜的这句话恰到好处地道出了外遇中的天性(欲望)与教养(礼俗)之间的冲突。由于道德、习俗、法律等的约束,特别是爱玛对自己越轨行为有可能付出代价的潜意识恐惧,她担心这种爱情会让她失去点什么,甚至担心它会遭到破坏。比如,当她每次从罗多尔夫家返回时,她总以不安、警惕的目光四下张望,窥伺身边走过的每个身影和村里能够看见她的每个窗口,倾听脚步声、叫喊声和犁地的声音。她经常停住脚步,脸色比头顶上的白杨树叶子还煞白,身子比白杨树叶子抖得还厉害。

尽管如此,爱玛的外遇在大约半年后(“冬去春来”)便转入第二阶段的低潮:“他们之间的伟大爱情,爱玛尽情地沉湎其中,现在却日渐减弱,宛似一条河流,河水慢慢干涸,露出了河床的污泥。”主要是因为罗多尔夫一旦确信爱玛真的爱自己,他就不再约束自己,态度不知不觉地改变了,越来越不掩饰他对爱玛的冷漠。特别是在罗多尔夫三次爽约之后,爱玛开始悔恨了!她问自己,凭什么要嫌恶夏尔,是不是最好还是爱他。她甚至盼望获得一种“比爱情更可靠的东西,作为自己的靠山”。当夏尔同意给金狮客店的伙计伊波力特的瘸腿做手术时,爱玛终于对这个倾心爱她的可怜男人产生了某种柔情;尽管罗多尔夫的影子也偶尔掠过她的脑际,但她立刻又把目光投向夏尔,甚至发现他的牙齿一点也不难看。

可惜,夏尔的手术失败。爱玛再次绝望,因为她感到了另外一种耻辱:他这个人的平庸无能,她已经看透过多少次,居然还幻想他会有某种出息!现在,夏尔的一切都令她生气:“她后悔过去不该那样贞洁贤淑,就像那是一种罪孽似的;尚残存的一点点贞节,也在傲气的冲击下土崩瓦解了。”为了替自己的越轨辩护,她又一次运用了合理化的防御机制:她想到自己的外遇成功了,心头涌出种种“恶意的嘲讽”,不禁洋洋自得。罗多尔夫又回到了她的心头。

于是,婚外恋进入了第三阶段:他们再度相爱了,并出现了新的高潮。这一阶段爱玛的恋爱至少有四个特点:一是对丈夫的憎恶使她对罗多尔夫的感情与日俱增。同时越是倾心于这一个,就越是嫌恶另一个。二是爱玛对罗多尔夫的“痴迷的依恋”:五体投地、服服帖帖、自甘堕落。三是爱玛纵欲行乐、积习已深:“人沉湎于极乐之中,浑浑噩噩,灵魂也泡在里头,醉生梦死,不能自拔。”四是爱玛表现出一种占有式的爱情:罗多尔夫觉得爱玛太专横,太强加于人。比如,她稀奇古怪地要求:“半夜听见时钟敲响十二点,你要想着我!”

第四,也是最后一个阶段:爱玛爱情的悲剧不可避免。当她逼迫罗多尔夫和她“私奔”,而他又不愿意背井离乡时,他只好修书一封和爱玛绝交,然后逃离永维镇。

罗多尔夫:“猎艳高手”的特质

从进化心理学观点看,“罗多尔夫”是福楼拜精心刻画的男性短期择偶的典范。“短期择偶”是一个比较宽泛、限定不太严格的词,主要是从两性关系持续的时间长短来看的。通常所说的婚外恋、性伴侣、一夜情、多边恋等,都是短期择偶的表现形式。从现象上看,男人似乎比女人更喜欢、更擅长短期择偶。男性短期择偶的特点和心理机制,正是进化心理学关心的一个有趣的问题。

根据特里维斯的“亲代投资”理论,男性之所以更喜欢短期择偶这种形式,或更倾向于采用短期择偶这种策略,是因为男性对“多样化的性伴侣”进化出了比女性更大的欲望;而之所以如此,主要是因为男性对子女的投资比女性要少。

一个远古的男性会面临哪些必须解决的适应性问题呢?所谓“适应性问题”,就是与人类的生存和繁衍密切相关的迫切问题。显然,首先是怎样才能得到更多的性伴侣。要成功地进行短期择偶,大脑里势必存在一种“天赋的”模块——按进化生物学家的说法,是一种“动机性的适应器”。这种模块或适应器,会驱使男性主动地去寻求多样化的性伴侣。进化生物学家西蒙斯(D.Symons)指出,男性也许是在历史的进程中,进化出了对大量的、多样化的性伴侣的追求欲望。

为了获得多样化的性伴侣,便需要拥有与解决那些适应性问题相对应的“适应性方法”。其中一个有效的方法是:最少的时间限制,即花极少的时间就开始有性行为的机会。花费的时间越少,可交配的潜在的女性数量就越多。而拖延时间,显然会减少性伴侣的数量。另一个适应性方法是,降低对短期性伴侣的要求或标准。从理论上讲,如果标准过高,就会自然而然地排除更多的女性。标准的降低或放宽,可体现在诸多特征上,诸如年龄、智慧、性格与情绪特征、是否和其他男人有染等情况。

这样,对于远古的男性而言,短期择偶最主要的“繁殖收益”,在于可以繁殖尽可能多的后代,因此,男性便面临着如何寻求“多样化的性伴侣”这一关键的适应性难题;而其解决方法之一,就是进化出了能驱使男性寻求大量多样化性伴侣的心理机制。而在最短的时间内尽快猎取到手,降低对性伴侣的要求,就成为支配我们今天的男人短期择偶的两种心理机制。

罗多尔夫就是这样的典型男人。福楼拜对他的人格特征是这样描述的:“现年34岁,性情粗暴,聪明机敏,交往了许多女人,是风月场中的老手。”这个“老手”具有今天的进化心理学所说的男性短期择偶的几乎全部特征和策略。

首先,罗多尔夫具有非凡地洞察女人欲望的能力。这是成为真正的猎艳高手的第一步。严格来说,或归根到底,这种能力是天赋的,并不是所有男人都具备。从理论上说,我们爱情生活的世界具有不确定性:我们必须要解读、推论或猜测他人的爱的意图和性心理。进化心理学有一个专门的术语,叫“性心理解读”(sexual mind reading):像微笑、媚眼、挑逗、勾肩搭背、卖弄风情等等,是表示他(她)有爱的意图或性的兴趣,还是只表示单纯的友谊?还有,像单相思、暗恋等心理状态,更是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也就更难以揣测。当然,男人会运用进化而来的相应的心理机制,把与爱情事件相关的一些琐碎的“线索”拼贴在一起,以便推断出事情的真相。这就是性心理解读。比如,某一天,男人发现爱人身上有一种不明的气味,那么这到底意味着什么?是一次性背叛,还是仅仅在一次偶然谈话中沾染的气味?

罗多尔夫的性心理解读能力显然比一般男人要强。他第一眼就发现,爱玛的丈夫夏尔是一个笨蛋,而“她看来已对他感到厌倦”。“她准眼巴巴渴望爱情,就像案板上的鱼儿渴望水一样。”罗多尔夫揣摩:像爱玛这样的女人,只要两三句调情的话,她准会深深地爱上你!“啊!我一定要把她弄到!”

罗多尔夫一面立刻开始琢磨诱惑爱玛的行动方略,一面也忘不了一件大事:“不过,事后如何甩掉呢?”既琢磨着如何尽快猎取到手,又考虑如何在短期内“脱手”,这正是所有猎艳高手所采用的短期择偶策略。不过,这一次,罗多尔夫不得不拖得长一些。因为在他弄到手的女人之中,像爱玛这样拥有真诚的爱情、狂热的劲头的,实在少有。这一次,对他来说算是一种“不放荡的恋爱”,也是一种新鲜的体验,使他抛弃了浅薄的习惯,自豪感和情欲同时都得到了满足。这样,罗多尔夫成功地使偷情按照他的意愿进行,以至于他对待爱玛随心所欲,把她变成一个服服帖帖、自甘堕落的女人。直至爱玛逼他私奔,他才断然结束这场在他看来“折腾够啦”的风流韵事。

猎艳高手喜欢猎取什么样的女人?

罗多尔夫作为猎艳高手,还有值得注意的一个重要特质:他一开始就发现爱玛是一个容易被征服的女人。爱玛那种对平庸的婚姻生活的不满、强烈的肉体欲望、对奢华生活的幻想、对金钱的渴求和情感的压抑,还有她那浪漫的天性、过分的多情,乃至爱情上带有极端排他性的占有欲,等等,都被他尽收眼底,恣意把握和操纵。他完全掌握了爱情的主动权。而在爱玛这边,却完全是一种“不对等的”爱情——正如福楼拜所形容的“痴迷的依恋”。

这就给人们(无论男女)一个启示,男性短期择偶的对象往往是那些易于得手的女人。什么是“易于得手”的女人?按进化心理学的观点,“性的可接触性”大的女人,就是这样的女人。

根据亲代投资理论,因为男性在性活动中是投资较少的一方——甚至可以简化为仅仅是射精的贡献,所以他们在短期择偶时就比较随意,至少没女性那么挑剔。不过,并不是每个女人都是那么容易接触或得手的。只有那些具有“性的可接触性”的女人,男人才容易得手,也才能获得更多的繁殖收益。所谓“性的可接触性”,简单说就是,女性在性的问题上不过于挑剔或苛刻,男性在很短的时间内就可获得性行为的机会。显然,如果有那么一个男人,他把时间、精力和家庭(甚至家族)资源,都投入到一个不可能跟他发生性关系的女人身上,那他短期择偶的“优势”或意义就会完全消失。

从进化的观点看,男性进化出的短期择偶的“偏好”,正好解决了性的可接触性这一特殊的适应性问题。而我们今天的男性,正好是那些擅长短期择偶的远古男性的后代。我们凭经验就可知道,男人不喜欢过于正经、保守、缺乏性经验或者性冷淡的女人。男人一般对这样的女人都敬而远之,并视之为“老处女”。在这里,正好凸显出男人在择偶目的上的差异:如果是婚姻择偶,男性往往十分讨厌或拒绝那些衣着暴露、举止放荡的女人;而在婚外恋时,女人的这些特征却广受欢迎,因为这正好显示出了“性的可接触性”。

《包法利夫人》中有这样一个小插曲:药店老板奥梅一向是个正人君子,可有一天在咖啡馆里,在波马酒的作用下,他却就女人发表了一通“悖逆道德规范的见解”,表示就肉体方面的兴趣,他不讨厌娇小的美人儿,并取笑莱昂在追包法利夫人家的女佣人。莱昂出于虚荣心加以否认,说他只爱“棕色头发的女人”:

“你这是对的,”药店老板说,“这种女人性欲旺盛。”

接着,他附到朋友耳朵边,告诉他从哪些特征可以看出一个女人性欲旺盛,他甚至扯到不同种族的女人:德意志女人轻佻,法兰西女人放荡,意大利女人热烈。

“那么黑种女人呢?”见习生问道。

“那只有艺术家才有兴趣。”

这段引文表明,男人很可能进化出了觉察女人是否具有性的可接触性的特殊心理机制,而猎艳高手则是其中的佼佼者。

“更换配偶”:进化来的女性外遇的心理机制

阅读《包法利夫人》,你会有一个鲜明的感受,那就是福楼拜把爱玛的丈夫夏尔贬损得一塌糊涂:天底下再也没有比他更糟糕的男人了!如果你是一个男人,你也许会抱怨福楼拜做得太过分了!但从心理学的观点看,这正是福楼拜的伟大之处:他必须深刻揭示爱玛为什么会义无反顾地走上婚外恋的道路。这也就点出了进化心理学的一个主题:女性的外遇,是由其心理机制所支配的——就是为了“更换配偶”。

进化心理学家推测:在远古时期,可以肯定的是,有些女性祖先并不是遵从“单一的”择偶方式(即依附于唯一的某个男性祖先),她们还会采用多种多样的择偶方式——包括短期的、随意的择偶。同样,在现代,一个不争的事实是,并不是所有女性都“从一而终”。那么,女性为什么要搞婚外恋?支配她搞外遇的心理机制到底是什么?目前,进化心理学家这样推测:既然短期择偶的心理机制是进化而来的,那么在特定情境下发生随意的性关系,就一定伴随着许多“适应性收益”——即有利于人类生存与繁衍的收益。要不然,就不会出现今天如此众多的婚外恋现象。

那么这些收益究竟有哪些呢?美国进化心理学的领军人物巴斯的考查后认为目前研究者们至少提出了5种适应性收益:“遗传收益”、“更换配偶”、“获取和提高性技巧”、“操纵配偶”以及“资源获得收益”。为了检验各种“收益”的可靠性,他对女性外遇进行了调查,其主要内容包括:外遇的收益究竟有多大?在什么样的情境下女性能自我察觉到发生外遇的可能性?同时,他还调查了那些乐于沾染“风流韵事”的女性,询问她们从中到底能获得哪些收益。巴斯在《女性的性策略》(2000年)中总结说:“女性能够从短期择偶中获得收益,这并不意味着,这些收益就是进化过程中驱使女性短期择偶策略形成的‘选择压力’的一部分;而那些真正促使女性短期择偶心理机制得以进化的适应性收益,也许并不能被女性意识到,也就可能无法主观地表述出来。此外,现代环境中女性获得的收益,也许并不能完全代表远古女性所获得的收益。”这里的意思至少是说,女性在搞外遇时,并不能“有意识地”感觉到“我是为了获得适应性收益”;其实她自己也说不清楚“我为什么要搞外遇”。

爱玛结婚不久,便在心里一次又一次问自己:“上帝!我为什么要结婚?”在现今,女人经常会哀叹:“嫁错了人!”如果女人感到确实嫁错了人,就比较容易通过外遇来解决。进化心理学家把“更换配偶”作为外遇的一种重要功能。也许,我们的女性祖先就是这样想的,也是这样做的。有时候,你的丈夫会停止资源供应,甚至开始虐待你和孩子,此时,丈夫作为你的配偶的价值就大大地降低了。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可以推测,远古女性就有可能从短期随意择偶中获益,以此来解决这种适应性问题;作为她们的后代,今天的女性当然也会照样“模仿”行事。

目前,“更换配偶”还只是进化心理学的一种假设,因为还缺乏足够的经验证据的支持。更换配偶假设还有几种具体的表现形式:“驱逐配偶”、“取代配偶”和“储备配偶”。“驱逐配偶”是这样一个假设:女性的婚外出轨可以帮助她“脱离”(也就是驱逐)原婚姻配偶。我们看到,世界上许多文化中的男性,通常都会与“出轨的”女性离婚(也许男人的天性中就受不了老婆的出轨)。所以,外遇是一种较为有效地使婚姻关系破裂或尽快破裂的手段。

而“取代配偶”则是,女性可能仅仅是想要找一个“比丈夫更好的男人”,利用婚外恋作为更换配偶的手段。如果现任郎君不令人满意,那就找一个更好的来“取代”他。这正像进化心理学家海伦·费舍(Helen Fisher)在《爱情解剖学:一夫一妻制、偷情和离婚的自然史》(2002年)中所说的,“由于较少的接触和了解降低了女性第一次获取好配偶的机会,使得她开始了第二次尝试……也许病害导致第一任配偶的繁殖价值大大降低。因此她寻找的第二任将拥有更高的繁殖价值。”

在《包法利夫人》中,也许是福楼拜着墨不够,让人觉得像爱玛那么“讲究实际”和“切身利益”的人,怎么就如此轻易地嫁给了夏尔?按进化而来的心理机制,女性一般不会像爱玛那么轻率,特别是涉及婚姻择偶,女性更会把男人的经济现状或经济前景、社会地位(权力的大小)、身材高大和健壮作为首选条件。爱情固然重要,但它只是一个排在中间或次要位置的因素。可是,爱玛却如此草率地“下嫁”给了夏尔!当然,福楼拜的确作了必要的交代:“夏尔头一次来贝尔托,正是她万念俱灰,对一切都再也不想了解,不想感受的时候。但是,对新生活的热切渴望,或者是这个男人的出现带来的刺激,使她相信,她终于得到了那种妙不可言的爱情。”请特别注意,福楼拜在这里用了“刺激”一词。我们可这样理解,正是爱玛的浪漫、幻想、虚荣心、冒险、多愁善感等人格特质,使她步入了一场草率的婚姻。

至于更换配偶的第三种具体形式——“配偶储备”,则更好理解了。在与现任丈夫保持婚姻关系的同时,私下偷偷地“储备”一个中意的男人,即“脚踏两只船”。一旦婚姻破裂或离婚,“储备”的男人即可作为后备丈夫替补上来。

爱玛外遇收益之一:“获取和提高性技巧”

我们还有必要从心理机制的角度,具体分析一下爱玛外遇的原因。上文说过,女性外遇至少有5种适应性收益。其中,“获取和提高性技巧”,正是寻求婚外恋的女性执著于婚外性行为的原因之一。按进化心理学的观点,婚外性行为的收益,就是为了获取和提高性技巧。这一收益具体来说有三方面:一是直接得到性欲的满足;二是能够提高性吸引、性诱惑等维持夫妻关系所需要的技巧;三是通过婚外性伴侣而间接地摸清丈夫的性嗜好。

就爱玛来说,她婚外性行为的收益,显然是第一方面——直接得到了性欲的满足。福楼拜似乎不遗余力地描写了这一点。首先,从天性(“天生的特质”)上看,她就是一个纵欲(“情欲如火”、“纵情淫乐”)、放荡、挑逗、撩人和充满诱惑的女人。她具备天生的挑逗和撩人的技巧。例如,在爱玛与夏尔交往的初期:

有一次,时逢化冻,院子里树木的皮渗着水,屋顶的雪在融化。她到了门口,回转去找来阳伞,撑开来。阳伞是闪色缎子做的,阳光透过,在她白皙的脸庞上闪烁。伞底下,她脸上挂着微笑,领略着融融暖意;雪水一滴接一滴,打着紧绷的闪缎,嘭嘭有声。

有文学家解释说,这一段场景描写得特别“色情”:爱玛故意摆出一种诱人的姿态,即使那么迟钝的夏尔,也能隐隐约约地感受到雪水“嘭嘭有声”地滴落到闪缎阳伞上的声音,让他如痴如醉!

又有一次,爱玛请夏尔喝酒。他说不喝,她便笑嘻嘻地提议“陪她”喝一杯。

于是,她从碗橱里找出一瓶橘皮酒,踮起脚尖取下两个小酒杯,一杯斟得满满的,一杯等于没有斟。碰过杯,端到嘴边喝,但酒杯几乎是空的,她不得不仰起头来喝。只见她头朝后,嘴唇前突,脖子伸长,但什么也没喝到,她笑起来,便从两排细齿间伸出舌头,一下一下,轻轻嘬着杯底。

好一个男人陪女人喝酒!这一“象征性”的喝酒姿态,恰到好处地表现了爱玛那勾魂摄魄、动人心扉的调情、撩人的技巧,没有任何一个男人——哪怕是像夏尔那样木讷、呆板的男人,能够抗拒这样的诱惑。

爱玛还有很多典型的身体特征来外显地倾泻她的情欲:

一是“咬住嘴唇”:“她那显得肉感的嘴唇,平时不说话时,她总是轻轻地咬住嘴唇的。”当莱昂来看她时,她“咬住嘴唇,血往上涌,从头发根到脖子,满脸绯红”。她生气的时候往往也是:“爱玛咬着发白的嘴唇,手里搓着一根她掰断的珊瑚枝,怒目盯着夏尔,一双眸子像两支随时准备发射出去的火箭。”

二是“久久地颤抖”。这一身体特征外显出爱玛的情欲难耐、欲火攻心。少女时期在修道院偷偷看色情画册时,“她微微颤抖”。第一次与罗多尔夫发生性关系时,“她的呢袍与他的丝绒外套粘贴在一起。她仰起白皙的、鼓鼓的颈子,发出一声叹息,浑身酥软,满脸泪水,从头到脚猛一震颤,将脸藏起,顺从了他。”而当她与莱昂热辣辣、情切切地做爱时:

她急不可待地脱衣服,抓住紧身褡的细带子一扯,带子像一条水蛇,哧的一声绕着她腰际溜下来。她赤着脚,踮起脚尖,再次走过去看看门是否关上了,然后身体一抖,就把所有衣服抖落在地上,脸色苍白,默不作声,神情严肃,扑到莱昂怀里,浑身上下,久久地颤抖不止。

爱玛在外遇中的确得到了性欲的满足。而她之所以要婚外性行为,正是由于夏尔的性无能。福楼拜极其微妙而又诡异地向读者暗示了这一点:在新婚典礼的第一天,夏尔的表现不佳,因为他生性缺乏幽默,连客人们在宴席上说的那些俏皮话、绕口令、双关语、恭维话和粗俗语,他都只能勉强应付。但第二天,夏尔仿佛换了一个人,“就像昨天的新娘子一样活跃”。什么也不掩饰,喊她“我太太”,而且用的是昵称;人们看见他在树下揽着她的腰,一边溜达,一边用头蹭她胸前衬衣的花边。

可爱玛的表现刚好相反:头一天还兴高采烈,可第二天却“反倒不露声色,讳莫如深,连最机灵的人也捉摸不透。当她打身旁走过时,大家心情高度紧张,打量着她”。福楼拜在这里给我们打了个哑谜:爱玛对洞房花烛之夜夏尔的床上功夫不满!已经开始表现出某种失望了。至于人们所称的“蜜月”,那也只是夏尔能感受到的东西:他沉浸在幸福之中,没有半点忧虑,“他心里充满昨夜的欢情,心境恬静,肉体满足,独自咀嚼着他的幸福”。请读者注意这里的“独自”一词所表达的含义:夏尔“独自”享受性的满足,而爱玛与此无关。于是,爱玛的外遇势所必然地发生了。正是在与罗多尔夫的性经验中,她深切地感受到,罗多尔夫“身体那样强壮,体态那样俊美;审时度势,那样富有经验;情欲宣泄,又是那样如痴如狂!”

爱玛外遇收益之二:更换丈夫夏尔

爱玛确实是在外遇中获取和提高了性技巧,但她仅仅是享受了自己性欲的满足。在这婚外性行为的收益中,她既不是为了提高性吸引、性诱惑等维持夫妻关系所需要的技巧,也不是为了通过婚外性伴侣而间接地摸清丈夫的性嗜好。所以,“获取和提高性技巧”这一收益,还不足以解释爱玛为什么要外遇。实际上,通过外遇而更换掉丈夫夏尔,才是爱玛外遇的最终心理根源。

近来,进化心理学提供了大量观察与实验证据,表明“更换配偶”是女性外遇的直接目的之一——当然她并不是能自觉地意识到这一点。进化心理学家格拉斯和赖特(Glass and Wright)研究发现,在和现任丈夫相处时,那些有外遇的女性,无论从情感上还是性生活来说,都比那些从一而终的女性更不幸福。这种“不幸福”感,是她们寻找外遇的原因。

1992年,格拉斯和赖特研究了女性对外遇所做出的17种“辩护”——为外遇提供“合法的理由”,从“寻找乐趣”、“第一次私通的快乐”、“感觉很特别”、“被爱”、“友谊”,到“性满足”、“提升职位”等。结果发现,女性把“爱情”(例如,和他人共坠爱河)和“情感上的亲密”(例如,理解你的处境和意愿)列为最有力的辩护理由。总体上说,77%的女性把“爱情”列为强有力的辩护条件。这一研究结果表明,爱之不足致使她们去寻找外遇。

巴斯在《女性的性策略》中,调查了女性对外遇中获得“28种收益”的可能性进行评估。结果发现,女性都认为,有外遇的女人,更有可能与现任丈夫关系破裂(居于可能性收益的“第6位”),而她也更有可能找到比现任丈夫更好的男人(居于可能性收益的“第4位”)。有趣的是,在巴斯的这项研究中,其理论所预测的可能性最大的收益——“性满足”,在调查的结果中并不是最重要的。

爱玛的情况刚好与此相似。她在外遇中获得的性满足,实际上只是一个副产品。这个副产品最终还导致了她的毁灭。随着婚姻生活的平淡无奇,越发坚定了她更换配偶的决心,而“更换”的主要途径之一就是私奔。

爱玛最先想到私奔,是在她和莱昂有爱意但尚未出现越轨行为的时候。当时,莱昂已经去了巴黎,她后悔自己没有付诸实际行动;便把因烦恼而生的种种怨恨,统统发泄到夏尔身上。她“多次跃跃欲试,想与莱昂一起私奔,逃得远远的,到天涯海角去尝试一种新的命运”。当她与罗多尔夫的婚外恋进入第三阶段的时候,有一次,她长叹一声:“我们去别的地方生活……随便什么地方……”后来每次和罗多尔夫幽会,一开口就离不开私奔的话题:“把我拐走吧……”并沉浸在这样的白日梦中:“四匹马不停地奔驰,八天来她被它们带往一个新的国度,永远不再回头。她与罗多尔夫手拉着手,不说一句话,只顾往前走啊,走啊……”直到罗多尔夫的逃离,彻底击碎了她的梦想!

爱玛更换配偶的决心是义无反顾的!尽管后来她发现第二任情人莱昂照样软弱、平庸、小气、胆小,甚至到了最后负债累累、山穷水尽之时,她也没有指望得到夏尔的原谅。即使夏尔无论如何都会原谅她,可他的“原谅”,又有什么意义呢?当爱玛筹钱的一切办法都试过了,再也没有任何行动可采取的时刻,她想象着:

等夏尔回来,只好对他说:“你出去吧。你脚下的地毯已经不是我们的了。整个家里再也没有一件家具、一枚别针、一根干草是你的。是我害得你倾家荡产的,可怜的人!”

听了她的话,夏尔一定会哇的一声痛哭流涕;然后,等惊魂稍定,他又会原谅她的。

“是的,”爱玛咬牙切齿地自言自语,“他会原谅我,可是也认清了我的真面目,他就是有一百万献给我,我也不会原谅他……绝不!不!”

“他就是有一百万献给我,我也不会原谅他”!这句豪言壮语,既表达了爱玛勇于付出代价,敢于承担责任的凛然气概,又表明了她誓死更换配偶,尝试新生活的决心!

爱玛外遇的情境因素:夏尔“性嫉妒”的丧失

尽管福楼拜让我们相信爱玛的外遇是其“天性”使然,但按心理学观点看,如果不具备相当的情境因素,她偷情的欲望就很难转化为实际的外遇行为。而她的两次外遇行为居然都实现了,这其中有一个重要的情境因素是:丈夫夏尔丧失了“性嫉妒”的能力。换言之,由于夏尔没有采取任何“留住配偶”的有效行动,客观上便促成了妻子外遇的发生。

在关于“两性冲突”的研究中,进化心理学家发现,“性嫉妒”(sex-ual j ealousy)是男女之间几乎每时每刻都在发生的一种激烈冲突。而且,性嫉妒的性别差异极大,特别是男人的性嫉妒,无论是嫉妒的内容,还是嫉妒的表现形式,都比女性要强烈得多。基于性嫉妒的两性差异,西蒙斯等进化心理学家,还特别提出了这样一个假设:男性的性嫉妒,是男性进化而来的一种专门的心理机制,用以抗争“戴绿帽子”所付出的多种多样的潜在代价。

一种特定的心理机制,是用来专门解决特殊的适应性问题的。那么,作为男性的一种心理机制的性嫉妒,则可以利用以下几种途径来解决这个适应性问题:其一,性嫉妒使男性对配偶可能发生背叛的各种“环境”或情境十分敏感,从而有助于他提高警惕。其二,性嫉妒使男性做出某些防备行为,以减少配偶与其他男性发生接触。其三,性嫉妒使男性尽量满足配偶的要求,而使对方没有理由背叛。其四,性嫉妒使男性威胁或阻止对自己配偶感兴趣的男性。

然而遗憾的是,上述几种在性嫉妒心理支配下采取的留住配偶的途径或策略,夏尔并不具备。也许你会说,福楼拜写得太过分了,以致夏尔愚蠢得连老婆的背叛线索都觉察不到。我想,福楼拜这样写,自有他的道理。他是想为我们提供一个因丈夫不嫉妒而致使老婆越轨的绝好案例。

夏尔,确实是一个从来不知道嫉妒或怀疑妻子不忠的男人。在新婚之初,夏尔沉浸在幸福之中,没有半点忧虑。他钟爱她。在他的心目中,天地再大,也“不超过她罗裙的幅员”,他时常还责备自己爱她爱得不够深。甚至当爱玛因与罗多尔夫私通时,夏尔都觉得爱玛从来没有“这个时期”漂亮,简直漂亮得难以形容时,夏尔仍然“像在新婚期间一样,觉得她楚楚动人,无法抗拒”。特别是在爱玛与莱昂幽会期间,他本来已经得到了一个不忠的“线索”(爱玛谎称在卢昂的朗卜乐小姐那里学钢琴,然而当夏尔见到这位钢琴教师时,她却说不认识爱玛),但这也没有引起他的怀疑。而在爱玛自杀之后,有一天他在阁楼上捡到了一个小纸团,看到一个小小的“R”字。不过,他还是觉得这R代表的是“尊敬”的(Respect),便不由得仍往好处想:“他们之间也许有过柏拉图式的爱情吧。”由此,福楼拜以嘲讽的口吻说:“夏尔不是那种好寻根究底的人,发现了证据,反而立刻退避;他的嫉妒之心也并不强烈,完全被巨大的悲痛淹没了。”

当然,夏尔只是一个极端的事例,现实生活中这样的男人毕竟少见。但夏尔的悲剧告诫我们:不知道嫉妒,不懂得如何留住配偶的男人,由此付出的代价是惨痛的!

1.2 爱情的幻灭与死亡

我认为,《包法利夫人》的主题是爱情的“幻想”与“幻灭”。上一节我谈了爱玛爱情的幻想,这一节则专谈爱玛爱情的幻灭。对一般人来说,爱情幻想破灭的结局有可能——仅仅是“有可能”——导致死亡;但对爱玛来说,爱情幻想破灭的必然结果是死亡——自杀。“爱玛之死”历来令人唏嘘不已!自《包法利夫人》出版以来,仅仅是表现爱玛服毒自杀主题的绘画就有多种,而以法国的佛尔(Albert August Fou-rie,1854-1889)所绘《临终前的包法利夫人》最为著名。那么,爱玛的爱情为什么会“幻灭”?爱玛为什么要自杀?爱情的幻灭就必然要导致死亡吗?

进化心理学:女性外遇的代价

按《包法利夫人》中文版对《临终前的包法利夫人》画作的解释:“爱玛不切实际地一味追求浪漫高雅的生活,背着丈夫与情夫约会,为此债台高筑,家产被封。她求助于情夫和所谓的‘正人君子’,但一一遭到拒绝。绝望之余,爱玛最终选择了服毒自杀这条路,表达了对摧残她的社会和人们的愤慨而无奈的抗争。”

对此画,乃至对《包法利夫人》的这般解释,我认为至多只涉及其表面化的东西,并没有触及福楼拜所要表达的真实含义。我的阐释是这样的:“爱玛之死”,始于其对爱情的幻想,终于其爱情的幻灭。爱玛爱情的“幻灭”,才是她自杀的直接而真实的原因。

现实生活表明,无论男女,搞婚外恋都是要付出代价的。而进化心理学所要探讨的是,这类“代价”的付出是否值得、划算?对生存和繁衍是否有意义?人类是否进化出了一种专门的机制来应对或权衡这类代价?下面就进化心理学关于女性外遇的代价问题做简要介绍。

与男性相比,一般来说,女性因短期择偶所付出的代价,通常比男性要大得多。这也就是为什么从现象上看,好像女性的外遇比男性要少。当然这是一种错觉。从外遇的数量上说,男性与女性应该是对等的。

尽管如此,外遇的女性所付出的代价通常还是要更大些。首先,这是由男性婚姻择偶的心理机制所决定的。男性尽管有“花心”的天性,但他在选择“老婆”的时候,一般是不大会出错的——这是由男性进化而来的心理机制决定的。男人既要求女人是“处女”(婚前贞洁),又要求婚后不让自己“戴绿帽”(婚后忠贞)。这样,男人一般都对未来妻子的忠贞度要求极高,而女性一旦被冠以“放荡”或“淫乱”的名声,就很有可能嫁不出去。正是由于男人选择长期配偶时厌恶放荡的女人,女性若“行为不端”,肯定就会有损她们的名声。

其次,如果没有长期配偶(即丈夫)的“身体保护”,那些采取短期择偶策略的女性,就有可能遭遇更大的侮辱和性虐待。尽管婚姻中的女子有时也遭到丈夫的毒打,甚至“强奸”,但在心理学家对“约会强奸”(date rape)的发生率的统计中,高达15%的女大学生都认为,没有长期配偶的女性,其约会强奸的危险系数也相当高。巴斯在对短期择偶和长期择偶的比较研究中,发现女性十分痛恨动不动就对妻子使用暴力(如拳脚相加)和精神虐待的人。所谓“精神虐待”,是指使人处于时刻担心被虐待的状态中。假如一个女性能明智地运用择偶的偏好,来避免有潜在危险的男性,就能使暴力和精神虐待最小化。

再次,那些行为不太检点的未婚女性,可能面临这样一种尴尬的境地,即在没有男性支援的情况下怀孕生子。这样出生的孩子,在远古时期很可能会遭遇疾病、伤痛甚至是早夭。即使在今天,在没有男性保障的情况下,有些女性甚至会亲手杀死自己的孩子。例如,根据进化心理学家戴利(M.Daly)的数据统计:在加拿大,单身母亲所生的婴孩,只占1977年至1983年间新生儿的13%,而在警方报道的64起母亲“杀婴案”(infanticides)中,单身母亲就占据了50%以上。在其他文化中,未婚母亲杀婴的比例甚至更高,例如非洲的巴干达地区。

还有一个代价是,已婚妇女如若不忠,她丈夫很可能会收回投资,或把她打入“冷宫”。如果她希望再次生育,就必须费时费力寻找婚外伴侣。但这样一来,由于她的子女经常“更换”父亲,就容易产生同胞兄弟姐妹之间的不和、相互竞争与冲突。

最后,女性在短期择偶中还容易感染性病——女性比男性的可能性更大。统计研究表明,如果一个女性在同一时段内拥有多个性伴侣,那她被感染上性病的概率比男性要高得多。

总之,短期择偶(包括外遇)对男女两性而言都有危险。不过,从进化的观点看,或许是因为短期择偶的“收益”也很大,男性和女性才进化出了特定的心理机制,用以权衡利弊,选择适宜的情境,使代价最小而收益最大。

“爱玛之死”:她为什么自杀?

初看起来,爱玛服毒自杀是因为她偿还不了巨额债务,或者说,因为她“债台高筑,于绝望中自杀”。应该说,持这种意见者还真不少,就连英国著名小说家毛姆也这么认为。他在《福楼拜与〈包法利夫人〉》一文中说:“当时(指1857年——引者按)好像没有人想到,包法利夫人之所以倒霉,其实并不是因为她通奸,而是因为她无法偿还债务。”不过,毛姆笔锋一转:“当然,关于她的债务也是有问题的。法国农民天生具有经济头脑,福楼拜既然告诉我们说她是农民的女儿,那就没有理由不让她顺顺当当地在她的情人之间周旋,从而设法还清债务。”

这一笔锋“转”得好!我们在这里必须深究一下:爱玛自杀的真正原因是什么。其实,福楼拜已经给我们点了题,或至少是给出了暗示:爱情已经彻底抛弃了她,再活下去完全没有意义!且不说《包法利夫人》的整个背景性铺垫,仅仅是在下卷第8章中,从爱玛向罗多尔夫借钱遭拒绝而走出他家,到她跑下山坡直奔奥梅药店服下砒霜,福楼拜对这一时段爱玛心理活动的描写,就已经昭示出来了:

爱玛步履踉跄地走出了罗多尔夫的庄园,回过头,又一次扫一眼那座“阴森森的”古堡。她呆呆地站在那里,忘记了自己的存在;她脑子里的种种记忆、思想,一下子全部迸发出来,就像一枚烟火,轰的一声在天空散开成千万个火花:她看到了她与莱昂在旅馆的房间、罗多尔夫的面孔……她脑子里一片混沌,几乎什么都想不起来了。

……她只是为爱情而痛苦,一想到过去的爱情,就觉得灵魂在抛弃她,恰如伤员在垂死之际,感到自己的生命正随着伤口的血流走似的。

爱情的幻灭,才是爱玛自杀的真正原因!

幻灭一:“婚姻和家庭生活的平庸”

在婚前,爱玛按照小说中的描写去想象、憧憬:“爱情像一只玫瑰色羽毛的大鸟,在诗的绚烂天空回翔。”可婚后呢,她简直不能想象,眼前与夏尔这种平静、无聊、乏味的婚姻生活,就是她曾梦想的“幸福”?

从西方文学史来看,《包法利夫人》对婚姻本质的探讨,可以说是史无前例的。福楼拜最独到之处,是深刻地揭示了“婚姻是如何使爱情平庸的”这样一个论题!我们知道,文学家和哲学家往往喜欢说婚姻的刻薄话——总是在无意中要调侃一下婚姻的弊端和无奈。例如,蒙田(M.de Montaigne)说:“美好的婚姻是由视而不见的妻子和充耳不闻的丈夫组成的。”斯威夫特(J.Swift)说:“天堂中有什么我们不知道,没有什么我们却很清楚——恰恰没有婚姻!”周国平说:“如果说性别是大自然的一个最奇妙的发明,那么,婚姻就是人类的一个最笨拙的发明。所以,我们只好自嘲。能自嘲是健康的,它使我们得以在一个无法避免的错误中坦然生活下去。”

但作为科学心理学家,我们要更理性一些。我主张从“功能”的观点(做什么,有什么用,或起什么作用)看婚姻。进化心理学在论及婚姻的起源的时候,实际上也是主张这种功能的观点。简单说,婚姻的基本功能或主要功能是繁衍,甚至是“为繁衍而繁衍”——也就是中国人所说的“传宗接代”。

按进化心理学的婚姻功能观,至少就男人来说,婚姻可以增加“父子关系的可信度”,这是最首要的繁殖收益。在进化史上,我们的男性祖先面临着确认父子关系的问题,即在女性排卵期隐蔽的情况下,如何确认自己的父亲身份。而通过婚姻,男性实际上就增加了父子关系的确信度:如果一个女性在整个生理周期中,她只与一个特定的男性反复进行性接触,那么该女性怀上该男性的孩子的概率就会大大增加。这也正好体现了婚姻的社会功能,即婚姻是两人关系的公共纽带,它清楚地表明:谁是谁的配偶。结婚还让男人们有机会深入了解自己配偶的性格特征,使其很难掩饰对自己的性背叛。

婚姻还可以增加男性吸引异性——通过给出可信的“承诺”和“爱”的行为表现——的成功概率,进而传递更多的基因。也有助于吸引一个更有魅力的配偶,即经由婚姻,男性能够提高自己吸引女性的品质和技巧。因为女性进化了一种想要保持长久关系的心理机制——女人比男人更在乎婚姻。婚姻的繁衍功能还表现在,能够提高人类子女的存活率。婴儿和幼童在没有双亲,特别是在没有父亲呵护的情况下,夭折的可能性就大。

还有一点不可忽视:在婚姻关系中父亲对子女的投资,能进一步促进他的子女的成功繁衍。父亲对于促成子女的美满婚姻,特别是对于女儿能否找到一个中意的丈夫,都是强有力的后盾和支持。对孩子来说,没有父亲的呵护,总是一种欠缺,甚至会构成不小的伤害。

由此说来,无论男人还是女人,从生存与繁衍的角度看,都需要“婚姻”这种择偶形式;不论婚姻有多少弊端,人们总还是要结婚的!但正如任何事情都有其两面一样,不可否认的是,婚姻也的确有它不可避免的负面效应。其中一个是,正如《包法利夫人》所表明的那样,婚姻使爱情平庸!

婚姻使爱情平庸的表现在《包法利夫人》中比比皆是。婚姻对人类生命意义的一个悖论是:“生活上越接近,心却离得越远了。”爱玛渴望对丈夫倾诉,并根据自以为正确的“理论”去培养自己的爱情;但她绝望地发现,自己就像“在自己的心灵上敲击着打火石,却并没有迸发出一点火星”。例如,在夏尔给伊波力特瘸腿做手术失败,只好请别的医生为其截肢的那一天,“两个人互相对望着,突然意识到彼此坐在对方眼前,不胜惊讶,可见他们思想上相距多么遥远”!

为什么婚姻会使两性关系变得如此遥远?这里我试图根据我的“爱情的模块理论”发挥一下。如果你同意我上面所说的婚姻的功能是“繁衍”,而且爱情又具有自身特定的功能,那么,婚姻与爱情就具有可分离性。这种“可分离性”表现在:

第一,婚姻是人类被动接受的契约制度。

我把婚姻当做一个专门的“模块”(一个“模块”,就是一个功能独立的特殊单元),是因为从功能上说,它与性和爱情都截然不同。婚姻所意味的是制度、体制、习俗、习惯、法律和文化传承。古希腊人非常深入地探究过婚姻的本质,一般把“生育”(获得后代)和“共享生活”(生命共同体)作为婚姻的双重职能。他们甚至认为这就是“婚姻的自然性”。古希腊哲学家穆索尼乌斯这样说:“假若有什么东西是符合自然的,那么这就是婚姻。”而婚姻的自然性通常是以一系列的原因为基础的:男女为了生育必须性交;为了确保后代的生存教育必须让这种性交以一种稳定的关系延续下去;两人生活能够在提供责任和义务的同时带来一切帮助、舒服和娱乐的总和。最后,还有作为社会基本要素的“家庭”的构成。

进化心理学进一步表明,婚姻是在进化过程中远祖被迫接受下来的以“契约”为基础的制度。婚姻从性质上说是男女之间的契约关系:共同生活、彼此承担养育子女的责任和义务。古希腊人特别强调这一点。像哲学家埃比克泰德(Epictetus)说,结婚不属于一种“最好的范畴”,它是一种义务。婚姻关系是有“普遍准则”的。人的存在是在一种既是自然的又是理性的冲动的引导下,走向婚姻。婚姻是对所有想过一种“符合自然的生存方式的人”都普遍适用的义务。

既然婚姻是契约,它就意味着不自由,是对人的天性中渴求自由的愿望的否定。而爱情的本质恰恰是自由,来不得半点束缚。萨特和波伏娃之所以终生没有履行正式的结婚手续,是因为他们的信念:人的存在的本质是“自由”。

第二,婚姻不是爱情的必然结果。

也许是因为人类婚姻制度的长期“习惯”,人们往往误以为婚姻是爱情的必然结果。如果你参加你的好友的婚礼仪式,就会听到热情的司仪反复地说,“今天是他们见证爱情的喜庆日子”,“有情人终成眷属”,“愿他们的爱情天长地久”……这听起来,似乎促使男女结婚的唯一动力是他们之间的爱情。但从进化心理学的角度看,这是天大的错觉!

进化心理学所提供的证据表明,爱情与婚姻并不构成因果关系。也就是说,爱情并不是导致婚姻的原因。一般说来,因果关系是指包括时间顺序在内的、由一种现象引起另一种现象的必然关系。因果关系同时也意味着必然关系。但科学研究表明,爱情与婚姻并不构成这样的必然关系。例如,进化心理学有关男性的婚姻择偶研究表明,促使男性结婚的因素多种多样,而年轻、貌美、性魅力、体形、腰臀比率、健康才是驱动男人的主导因素,其中爱情固然重要,但它只是一个排在次要位置(评分居中)的因素。用科学的术语来说,爱情与婚姻是“相关”关系——尽管不排除其相关度会随着某些背景因素的变化而有所不同,但毕竟是相关的关系,而不是因果关系。我认为,所谓男女“因爱情而结婚”,这是一种错觉。认识到这一点,对于将爱情从常识心理学上升到科学心理学,极为重要。

正是因为人们在这一点上的认知偏差,就导致婚姻上的许多灾难性后果。其中之一是,当某个男人的婚姻出现问题或危机时,他便断言他和妻子之间的“婚姻完蛋了”,因为“我们的爱情结束了”。这是把婚姻等同于爱情的典型例证。

第三,婚姻使爱情平庸。

我没有考证过,是谁说出了“婚姻是爱情的坟墓”这一至理名言。从科学心理学观点看,这仍然是真的。既然婚姻不是爱情的必然结果,那么一个合理的结论是:婚姻对爱情具有不可避免的负面效应。这也正是古今中外人们总是在调侃婚姻的弊端的原因。而智者或哲学家最热衷于或擅长此道。

在我看来,爱情与婚姻的不和谐,说到底是二者功能上的不同。概括地说,爱情是一种浪漫的、激情化的情感状态,婚姻则是一种平板的社会制度——与情感根本不沾边;爱情是发自内心的神圣信念,婚姻则是出自社会外在压力的无奈;爱情是过程,婚姻则是结果;爱情需要付出高昂的代价,婚姻只需迁就世俗的习惯,如此等等。

如果你接纳我以上关于婚姻与爱情可分离性的观点,再仔细体会一下《包法利夫人》,你的感触就会更深些。

幻灭二:“旧情”不可再来

罗多尔夫是擅长“短期择偶”策略的最典型人物,他具备男性猎艳高手的全部特质。前面我已经说过他这类男人的一个特质:见到一个中意的女人,一开始就会既琢磨着如何尽快将其猎取到手,又同时考虑如何在短期内将其甩掉。福楼拜还向我们揭示了罗多尔夫的另一个特质:彻底绝交,不让“旧情”从头再来!

我在思考爱玛的爱情命运的时候,经常会情不自禁地假想:爱玛最后去找罗多尔夫借钱,是她最致命的错误!要是她不去找他的话,也许她不会那么快地决定自杀。我的这个假想是合理的。因为罗多尔夫在爱玛身陷困境时彻底摧毁了她那最美好、最温馨的爱情之梦!

爱玛在最后实在无路可走时:

罗多尔夫突然像黑夜里一道巨大的闪电,划过她的脑际:他曾是那样友善,那样体贴,那样慷慨!她一厢情愿地以为,只要她多情地看他一眼,就能使他想起他们之间的旧情;见面时,她扑到了他怀里,甚至娇媚地拿头蹭他,比发情的母猫还要温柔:“我们重新开始,对不对?”

爱玛错了,彻底错了!对于擅长短期择偶策略的罗多尔夫来说,爱情的“重新开始”,实际上是不可能的!进化心理学为我们揭示了这一点。

根据我的推算,爱玛与罗多尔夫相爱2年,到最后一次找他借钱时,已分手3年。分手这么长的时间,罗多尔夫早已猎取到新的女人。正像爱玛有一次与莱昂约会时,听老船家说,他前一天载过一群人,其中有一位个儿高高的美男子,留着小胡子,特别能逗乐子;他“得到不少女人的喜欢”。当时,爱玛还不禁哆嗦了一下!在罗多尔夫这样的情感背景下,爱玛居然找上门来借钱:“哦!”罗多尔夫突然变得脸色煞白,想道,“她是为这个来的!”他便斩钉截铁地说:“我没有钱!”

对于一个采用短期择偶策略的男性来说,如果他与同一个女人总是分分合合、藕断丝连,势必就会减少他与其他女性接触的机会,从而也就失去了短期择偶的繁殖收益。这就可以解释罗多尔夫为何如此绝情了。其实,男人的“绝情”,是由其进化而来的心理机制所支配的,与道德、品质、好坏无关;只是,这绝情的程度或行为表现,在不同的男人之间有个体差异。有的表现得明显、强硬、果断些(像罗多尔夫),有的表现得隐晦、柔弱,略显缠绵些(像莱昂)。目前,进化心理学已做了大量观察与实验研究,表明尽快而彻底的“分手”,是男性短期择偶的一个显著特征。

巴斯和施米特专门研究过男女相识后多久会发生性关系的可能性。在他们的一项研究中,假设和一个有魅力的异性相识只有一小时、一天、一个星期、一个月、半年、一年、两年或五年,要求男女大学生评估在不同时间间隔下同意发生性关系的可能性。结果表明,在更短的时间间隔内,男性比女性更有可能发生性关系。假如只认识一个星期,男性通常会接受对方的性请求;而女性恰好相反,她们通常不可能只认识一个星期就委身于人。即使只认识一小时,男性也会稍微倾向于考虑性交,而且没有很大的厌恶情绪。而对大部分女性来说,只认识一小时就发生性关系,是完全不可能的。

在男性进化而来的“欲望”中,他们倾向于在猎取性伴侣前只花费少量的时间,因为这有助于他们获取多个性伴侣。男性在很短时间的交往后就产生性交的倾向,目前已在美国不同区域和不同年龄层的男人中,得到了反复的验证。例如,进化心理学家苏尔贝(Michele Sur-bey)和他的同事在研究“发生随意性关系的意愿”中,得到了同样的结果。根据性魅力的程度、性格和行为表现在内的不同特征,他们得出这样的结论:“在所有的情况下,男性都比女性表现出发生性关系的更大的意愿”,而且,男性发生随意性关系时会降低标准。此外,在婚外择偶背景下,男性更青睐那些拥有“更容易发生性关系”特征的女性。

幻灭三:厌倦私通的“平淡无奇”

第一次外遇失败后,尽管爱玛付出了患脑热病43天的惨痛代价,并且很长时间脑力未能完全恢复。但她并不认为她与罗多尔夫的相爱是一个我们所说的“错误”。她仍坚持阅读,每当一本书读完放下之时,总觉得自己沉浸在最纯洁、最正直的“伤感”之中。

至于对罗多尔夫的回忆,她把它埋在心灵的最底层。它待在那里,比坟墓里国王的木乃伊还要庄严肃穆。他们之间那不寻常的爱情,仿佛涂上了防腐香料,散发着一股芳香,渗透一切,连她立意生活其中的纯洁空气,也清香缠绕,平添几分柔情。

尽管在爱玛的生活中那不寻常的爱情消失了,但仍然散发着阵阵芳香,少不了几分柔情。她平静地期待着。直到再次见到永维镇过去的那位见习生,她便自然回忆起他们俩“那段可怜的爱情”:那样平静、长久,那样谨慎又那样甜蜜,而她竟然把它忘到了脑后!现在,在莱昂新的诱惑之下,她纵然知道自己的“贞操”岌岌可危,可还是义无反顾地再次越轨了。

可爱玛的悲剧在于,她又爱错了人!热恋的激情没过多久,她就发现,“他这个人没有一点大丈夫气概,软弱,平庸,比女人还优柔寡断,而且又小气,又胆小。”这句话概括了莱昂全部的人格特征。平庸!像夏尔一样平庸!

福楼拜有一句绝妙的话精到地揭示了这种平庸的难以复加的程度:“他崇慕她心灵的热烈,也欣赏她裙子的花边。”似乎再也找不到一个男人像莱昂这样,对一个女人如此盲目而又“无我”地崇拜了。他无谓地欣赏她媚俗的一面,如考究的服饰、睡鸽般的姿态、琥珀色的肌肤、细长的腰身、雪白的胸脯;他也崇慕她举止的高雅、情感的丰富、语言的优雅,一句话,即“心灵的热烈”。正是这后一方面,凸显出莱昂的极度平庸。连爱玛那种时而高深莫测,时而笑逐颜开,时而喋喋不休,时而沉默寡言,时而热烈奔放,时而又倦怠疏懒的变化无定的性格,都激起了莱昂无穷的欲望,唤醒了他种种的本能以及悠远的回忆。每次幽会,他总是只知道一味地讨爱玛的欢心。有一次,爱玛要他写一首专门为她写的情诗,可他写来写去,第二行怎么也押不上韵,最后只好在别处抄一首十四行诗“交卷”了事。更为可笑的是,对于爱玛的所有想法,他从来不持反对意见;而爱玛的兴趣爱好,他统统接受(这点,很像夏尔)。以至于福楼拜讥讽道“与其说爱玛是他的情妇,倒不如说他是爱玛的情妇”!

莱昂的平庸,到了所谓“关键时刻”——他就要成为“见习生领班”了——就彻底暴露无遗了。现在该是“正经”的时候了!为此,他不再吹笛子,也不得不抛弃浮华的感情和不切实际的幻想;他开始寻思爱玛会继续给他带来种种麻烦和流言飞语,更何况同事们早就已经说三道四了。以至福楼拜对莱昂这样的人做了入木三分的刻画:“即使最没有出息的浪荡子,也会幻想幸遇东方王后;每个公证人身上,都残留着诗人的浪漫气质。”

爱玛的爱情,最终必然幻灭:“婚姻生活的平淡无奇,爱玛在私通中又全部体会到了。”

爱之不能:“另一种更厉害的毒药”

福楼拜对爱玛从开始服毒到最后咽气这期间的心理活动的描写,是全书中最令人揪心的一幕。这一幕再好不过地表明了,爱之“不能”或“绝望”,才是爱玛自杀的真正原因。或者说,爱之“不能”或“绝望”,是致使爱玛死亡的“另一种更厉害的毒药”!

爱玛在药店主家服下一大把“白色粉末”之后,突然平静了下来,几乎像完成了一项任务之后那样安详。直挺挺躺在床上后,她想道:“我睡过去,就万事皆休了!”她觉得,那一切“背弃”的卑鄙行为,还有那“折磨她的无穷无尽的欲望”,都与她不相干了;此刻她不再恨任何人。她要求把小女儿带到床前,白尔特还以为是像过去在新年接受礼物一样;当不见礼物时,她问道:“是奶妈拿走了吗?”

听到奶妈两个字,包法利夫人想起了自己的私通和不幸,情不自禁掉开头,好像有另一种更厉害的毒药,从胃里反到嘴里,令她一阵恶心。

此时,使爱玛恶心的倒不是砒霜,而是另一种更厉害的毒药——“自己的私通和不幸”。似乎只是到了临终之际,她才把自己的私通与“不幸”关联到了一起,而她以前无论如何都是不愿承认这一点的。也许,福楼拜是想让爱玛——也让读者——最终醒悟:哪怕是私通,也不能使你得到爱情的幸福!而“不幸”,倒是所有追寻爱情之梦的人不可避免的结局!

1.3“包法利夫人,就是我”

如果我的论断——《包法利夫人》的主题是爱情的幻想与幻灭——是合理的,那么,为了使读者更深入地理解这一论断,我们必须追究到作者本人。因为福楼拜说过:“包法利夫人,就是我!——根据我来的。”

好一个“根据我来的”!根据“我”的什么来的?从心理学的观点看,所谓“根据我来的”,就是根据“我”的人格形成和人格特征来的。也即是说,在《包法利夫人》这一“文本”中,总是要深深地打上福楼拜本人的人格烙印——尽管他总是声称,一个小说家,“没有权利表达他的意见”。

在这章中,我试图表明,福楼拜在《包法利夫人》中,表达了他基本的爱情心理学思想(《情感教育》与《布瓦尔与佩居榭》也当属他爱情心理学的代表作);而在这一思想的背后,深蕴着他多姿多彩的爱情历程和爱情经验。也就是说,不了解福楼拜的爱情,你就不能理解“包法利夫人”的爱情;不弄清福楼拜本人的爱情观,你就无法解读《包法利夫人》的爱情心理学思想。

“幸福”有三个先决条件,但不包括爱情

福楼拜不仅在他的文学作品中,更是在一些随意、任性的私人信件,特别是在写给女友路易丝·科莱的情书中,直接表达了他对所谓“幸福”的看法。有评论说,他的幸福观带有虚无主义色彩。的确,他曾在给科莱的信中这样写道:“正好,我要是没有孩子!我的隐晦的名字和我一起消灭,而世界则继续它的路程,就好比我留下了一个不朽的名字。这是一个我自己欢喜的观念,就是绝对的虚无。格言:生慰死,亦慰生。”

作为福楼拜带有虚无色彩的幸福概念,他曾这样说,幸福有三个先决条件:愚蠢、自私和健康。这其中,愚蠢又是自私和健康的基础。他自认,在这三个条件中,他肯定只能拥有第二条即自私。李健吾在《福楼拜评传》中揶揄地说:“福楼拜‘有一个久病的身子,同时一点也不愚蠢,他只有抓住自私,作他幸福的池塘的土岸。因为幸福,如果有的话,却在一潭死水里面,因为池塘没有风波。'”

福楼拜还写道:“然而绝不要向往幸福。这会招来魔鬼的,因为这种观念,就是他造出来,好叫人类吃苦。天堂的概念比起地狱的概念,其实更加地狱。幸福的假设,比起永生苦难的假设更加惨苦,因为我们命里注定了达不到。好在我们绝想象不出它来;这还令人欣慰。”而最能隐晦地表达《包法利夫人》之主题的,是福楼拜说的这样一句话:“幸福是一个债主,借你一刻钟的欢悦,叫你付上一船的不幸。”在这里,我不妨斗胆地将这句话中的“幸福”一词换成“爱情”,就更能贴近福楼拜所要表达的含义:爱情的收益与代价,就等于“一刻钟的欢悦”与“一船的不幸”;从古至今,概莫能外!

爱玛的婚外恋正是这样。无论是和罗多尔夫,还是与莱昂,爱玛的所得至多只是一刻钟的欢悦。爱情所给予爱玛的幸福,实在是太短暂、太有限了。诚然,在与罗多尔夫第一次发生性关系后,她确实感受到了“爱情的欢乐、幸福的迷醉”,她发现自己的身体被某种神奇的东西注入,已焕然一新。特别是到了相恋的高潮阶段:

包法利夫人从来没有这个时期漂亮,简直漂亮得难以形容。这是喜悦、热情和成功所致,是性情和环境调谐的结果。她的贪欲、苦恼、声色方面的体验和永远天真烂漫的幻想,犹如肥料、雨水、风和阳光之于花木,使她天生的特质逐步展露,最后鲜花怒放般彻底展开了……夏尔像在新婚期间一样,觉得她楚楚动人,无法抗拒。

而与莱昂的“第一次”,更是浪漫、惬意甚至情色极了:

一辆马车,放下窗帘,比坟墓还密不透风,不停地到处奔跑,像海船一样颠簸,这种事在外省实属罕见。中午时分,车子驶到了田野里。强烈的阳光直射在镀银的旧车灯上。这时,一只没戴手套的手,从黄色的小窗帘下伸出来,把一些碎纸片扔到车外。

随后,是堪称“真正的蜜月”的充实、甜蜜和瑰丽的那三天……

但是,不管爱情多么的炽热、癫狂、如痴如醉,最终等待爱玛的,都是活生生的“一船的不幸”。爱玛的自杀,不过是这“一船的不幸”的一个表征。

福楼拜:患“婚姻恐惧症”的解剖师

1857年,《包法利夫人》出版。当时法国著名的评论家圣波甫(Sainte-Beuve),用一个绝妙的“隐喻”道出了福楼拜写作风格的真谛:“福楼拜先生出自医生世家,他写作时就像在操作解剖刀。从他的手上,我看得出来,就像个解剖师和生理学家。”正是基于这一评价,当时著名漫画家勒莫(A.Lemot)为福楼拜画了一幅这样的漫画:福楼拜左手持着一把解剖刀,刀上翘着爱玛血淋淋的心脏,右手拿着一个大型放大镜,而左后方的桌上则是爱玛身体的其他部分。这幅漫画恰到好处地展现了福楼拜的所谓“解剖式风格”。那么,他要解剖的究竟是什么呢?

说到底,他要解剖的是爱情(还有性和婚姻)的本质。但令我们感兴趣的是,他解剖的结果,让我们看到了他对婚姻的恐惧!这种“恐惧”,既体现在《包法利夫人》中,也体现在他的个人爱情生活中。

福楼拜力图揭示这样一个颇具心理学意味的主题:爱玛始自少女时代的爱情幻想(包括一定程度的性幻想),最终导致她再也无法忍受那平淡无味的婚姻生活!她不得不——的确是“不得不”——走向婚外恋!从而表明“永恒的婚姻”(福楼拜语)不过是人类的一种无聊之举。爱玛与罗多尔夫、莱昂的婚外情,尽管对她来说是一个悲剧,但对福楼拜来说,则是一个表明婚姻必然要失败,且令人恐惧的悲剧。

看看福楼拜本人爱情生活的实情,可以说,他对婚姻的恐惧支配了他的一生。尽管他在去世的前几年,曾对他的外甥女说他后悔自己没有结婚,但他一直非常清楚“婚姻”这种形式并不适合他这种人。他认为自己只适合“短暂的”恋爱。1845年(那时他24岁),他在致朋友的一封信中说:“我需要恋爱,但可不要太长久。那种正常的、规律性的、维持得很好的稳定两性生活,会叫我付出太多,会令人厌烦。一旦进入这样的生活状态,对肉体世界的专注就会让人分心,无法好好做正经事。我每次企图干这类事情,就会给自己带来伤害。”

与巴黎女诗人路易丝·科莱的情人关系,是福楼拜一生中最著名的爱情事件。他们相识时,福楼拜24岁,科莱35岁。科莱虽大11岁,但她是被称为“征服了巴黎”的美丽女人,情场经验丰富,也不知有多少情人,因此也就丝毫不影响她对福楼拜的性魅力。但福楼拜毕竟是福楼拜,他很善于在他放荡逸乐的天性与他的文学事业之间保持必要的平衡。他需要一个美妙的距离——他住在鲁昂,而科莱住在巴黎。据说,当科莱第一次去福楼拜居住的克鲁瓦塞那“低矮的白色房子”看他时,福楼拜居然不让她进门,而是坚持去旅馆(在芒特斯的“大鹿旅馆”)见她。

据英国作家朱利安·巴恩斯(J.Barnes)在《福楼拜的鹦鹉》(1984年)中的记述,科莱认为福楼拜对她的爱是“没有心肝的、使人受不了的、褊狭的”。科莱说,“居斯塔夫给我写信从来不谈别的,只谈艺术——或者谈他自己。”的确,福楼拜为了与这位“可爱的缪斯”保持适当的距离,总是鼓励她要爱艺术多于爱他:“在我看来,爱情不能摆在生命的前头,而必须摆在后头才行。”有一次,科莱写信对福楼拜这样说:“你的爱不算是爱。总之,爱在你的生活中没有什么地位。”他则回答说:“你想知道我是否爱你?好吧,我说,我爱你,就像我能爱的那样多;这也就是说,爱情对我而言不是第一位的,而是第二位的。”

福楼拜在认识科莱之后,的确曾爆发过一次对婚姻生活的突发性想象:他假想他们俩在一起的生活,他们的“婚礼”,一种美妙的相爱相伴;他想象他们会有一个孩子在一起,并想象科莱的死去以及他自己随后如何悉心照料失去母亲的婴儿。然而,对这婚姻的异常“想象”,却没有超过一个月,就变成了:“在我看来,一旦我成了你的丈夫,我们在一起会感到快乐。等我们感到快乐以后,接着我们就会互相憎恨。这是正常的。”

巴恩斯借科莱之口,表达了福楼拜害怕婚姻,甚至害怕爱情的原因:“他怕我:这就是他为什么要残酷地对待我的缘故……他怕我,因为他怕自己。他害怕他可能完完全全地爱上了我。那不是简单的恐怖,以为我可能侵入他的书斋,侵入他的独居生涯;那是一种生怕我可能侵入他的内心的恐怖。他残酷,因为他想要把我赶走;但是之所以要把我赶走,是因为他生怕自己可能完完全全爱上了我。”

至此,我们可以看到,福楼拜的爱情生活,完全符合我所谓的“性伴侣之爱”的一种特质:既要满足性欲,又要尽量保有个人隐秘的生活空间。这也就是许多性伴侣关系的双方——当然包括福楼拜——不愿结婚的心理原因之一。

热恋的激情何以慢慢褪色?

说起来,爱玛的一生并不复杂,也说不上传奇。如果要高度概括她的一生,不过是经手了三个男人,外加四次居住环境的变迁。当爱玛一家搬到永维镇的那天,福楼拜这样写道:

爱玛有生以来是第四次在陌生的地方过夜。第一次是进修道院,第二次是嫁到道斯特,第三次是在沃比萨尔,如今是第四次。每一次都标志着她的生活中一个新阶段的开始。她相信,在不同的地方,事物不可能按老样子重复,过去的那段生活既然很糟,未来的这段生活也许会好一些。

的确,爱玛是一个彻底的浪漫主义者和理想主义者。她总是对未来充满信心,渴望着奇遇,笃信着巧合的缘分,也时常沉溺于虚幻的爱情冲动中。即使在爱玛已经对莱昂彻底失望,考虑该怎么样“摆脱”他时,她仍然不断地给莱昂写情书,因为她觉得,女人就应当不断地给情人写信。但是,就在给莱昂写信的时候,

她眼前恍惚浮现出另一个男人来,一个由她最销魂的回忆、最美好的阅读和最强烈的欲望形成的幻影。久而久之,这个幻影变得那样真切,那样实在,她情不自禁心灵震颤,神摇目眩,但又无法清晰地想象出他的模样,因为她赋予他的特征太多,结果像一位天神,忽隐忽现……

爱玛的不幸也许正是在于她“赋予”理想男人(“丈夫”)的特征太多,以致这个男人成了一个“天神式的”幻影。在爱玛心中,理想的男人到底是什么模样?尽管连爱玛本人都说不清楚,但福楼拜给读者埋下了一个伏笔:就是那个“跳华尔兹舞的子爵”。这个“子爵”,曾在爱玛面临生活的转折时多次出现——至少是作为一个“幻影”而闪现!特别吊人胃口的是,那天,爱玛向莱昂借钱,准备返回永维镇。突然一辆双轮轻便马车擦身而过,而赶车的是一位穿貂皮大衣的绅士。

那位绅士是谁?爱玛认得他……马车风驰电掣般消失了。车里是他,是子爵!

这一绝望中的爱玛的“子爵”意象,极具象征意义:也许只有“子爵”这样的理想男人能救她!但这样的“子爵”,却始终没有出现在爱玛的生活中。

这是为什么?谁能解释这一点?纵然福楼拜是天才,他充其量也只是提出了这个问题,有谁能解决这个问题吗?

“性”是使爱情褪色的终极原因

在《包法利夫人》中,爱玛以炽热、癫狂、痴迷的爱之激情开始,结果却总是以失望、幻灭、绝望而告终。福楼拜借此向我们表明:爱情不是永恒的!再伟大的爱情,最终不过“宛似一条河流,河水慢慢干涸,露出了河床的污泥”。

我猜测:也许福楼拜隐约地悟出了爱情总是要“褪色”的某种原因,而这种原因势必与“性”有某种内在的关联。虽然他不是今天所谓的“进化心理学家”,但他确实感受到了其中的某种蹊跷。

按我对福楼拜的解读,他首先是感悟到了作为爱情的“性对象”是中性的。在具体鉴赏福楼拜的观点之前,先要解释一下我所说的“性对象是中性的”这一概念。

从进化的观点看,性行为、性活动,是大自然赋予人类的一种“中性的”(neutral)活动。这种“中性”(neutrality),起源于“性”的“自然性”。也就是说,“性”,是生物世界的长期进化所赋予人类的一种“天性”(柏拉图在《会饮》中称之为人的“原本的自然”)。这就意味着,追求快感的性冲动是完全符合人的“天性”(自然性)的,它是我们所有人类的共同本性;在这个世界上,也许没有什么比“性”更重要的事情了。正如弗洛伊德所说,我们每个人都逃不脱与性的干系——儿童一生下来就已经是“有性的人了”。

性既然是大自然的产物,那它说到底就是一个中性的东西。所谓“中性”,在日常或一般的意义上,可以说是“无特征性”,也就是没有任何独特的、典型的、必不可少的甚至必然的特征。在日常语言中,当我们说某个东西具有中性的特征时,无非是说,它既可以是这,也可以是那(或者既不是这,也不是那);既说不上好,也说不上坏;既无所谓道德,也无所谓不道德;既不算合理,也不算不合理,如此等等。

在这个意义上,所谓“性的中性”,其具体的表现形式就多种多样了:像性的自然性(天性)、无目的性、相对性、随机性、可替代性、非道德性等,都是中性的表现。我必须强调,认识到性的中性特点,对于建立科学的爱情心理学,至关重要。因为认清了这个特点,就可以剥去某些传统文化或意识形态所笼罩在“性”上面的神秘面纱。

首先,性,就其本身来说,与“道德”无关,这正是性之中性的突出体现。任何正常的性活动,无论是“一个人的性活动”,还是“两个人的性活动”,其本身都是与道德无关的。而“性道德”这个概念,只有在涉及利用权力、暴力、攻击、欺骗等进行性侵害时,才有意义。任何用“性道德”这一标签肆意扼杀正常性行为的做法,都是对天赋“性权利”的践踏。

性的“无目的性”,是性之中性的第二方面的表现。性欲、性冲动、性行为的发生,都是在本能的无意识水平上发生的无目的活动。一般说来,性当然是一种本能,而按美国心理学家詹姆斯(W.James)的定义,“本能”是一种能够以某种方式产生特定结果的行为,但它对结果没有“预见性”,之前也不需要任何“学习”。在这个意义上,我们通常才说“性本能”。性本能是没有目的性的。因为“目的”这个词,一般适用于在有意识的水平上发生的行为,比如当你“意识到”为什么要这样做时,就是一项有目的的行为。但当男性和女性对有效的性刺激做出反应时,这种反应就是一种无目的的活动。当男人偏好多样化的性伴侣、对性刺激信号特别敏感而急于性交的时候,他都不能意识到他这样做有什么目的——正如男人的每一次性交并不是为了生出一个孩子那样;当一个女人与婚外男人私通时,她并不能意识到她这是为了“更换配偶”。

根据瑞士学者方迪(S.Fanti)的“微观精神分析学”观点,我们正是通过性活动的无目的性而“出生、生活和死亡”。“无论人们是否愿意承认,女人和男人首先是卵子与精子盲目的分发者……此外,不存在妊娠目的性。假如人的诞生真的是妊娠的目的,孕妇就不会总在念叨:但愿一切顺利!其实,孕妇比任何人都更接近动物,她知道或者至少感到胎儿对她的威胁。正是因为这类威胁的确存在,地球上今天才只有数十亿居民,而不是数千亿居民。”也许,这种关于“子宫战争”的观点显得极端,但它要说明的是,从性的无目的性来看,我们的生命完全偶然产生于性活动的一次盲目的喷发。

正因为性活动是发生在无意识水平上的无目的活动,因而难以得到有意识或理性的控制。这样你就能理解,人们为什么要去做那些偷情、嫖妓等甘冒风险,甚至付出生命代价的事情了。

性的“相对性”,是性之中性的第三个表现。从功能的观点看性,其“相对性”是我必须强调的一个重要的功能特性。在日常生活中,当我们说什么东西是“相对的”时,就意味着它是有条件的、不确定的、可变化的。就性的相对性来说,又具体表现为如下两种情形:

第一,性是“守恒的”——这就暗含着它是“有限的”。这是弗洛伊德一再强调的观点。他用Libido(力比多)一词表示“性的能量”。这种性能量遵循着“恒定原则”,即Libido在“量”上是守恒的、固定的;不多,也不少。性的能量(或爱欲能量)可从一种形式转换为另一种形式,但它既不能被创造,也不能被消灭。例如,献身于科学的人,就比一般人的性行为要少,因为科学家可用以支出的Libido比较少;相反,文学家、艺术家能支出的Libido则比较多,因为“艺术家的创作很可能强烈地受到其性体验的刺激”,“他们在其艺术中拥有一把万能的钥匙,能轻而易举地开启所有女性的心扉”。

第二,性对象是可替换的。这是性之“中性”最突出的体现。看看杜拉斯的《情人》,正是表达了关于性对象的这样一个主题:这“情人”的身体(“瘦瘦的,绵软无力,没有肌肉”……),“差强人意,勉强可取,换一个也差不了多少”。而且,性对象不仅可以换一个男人(这个男人可以是任何一个男人),而且还可以(甚至需要)换成一个女人,甚至不止一个女人。《情人》向我们暗示,性对象可换成多个女人:海伦·拉戈奈尔、玛丽·卡彭特、贝蒂·费尔南代斯。在最后,情人的性对象换成了“一个16岁的少女,一个20世纪30年代的中国未婚妻”。《情人》还以所谓“孩子”和“物”的隐喻,说明即使在性交过程中,特别是在性高潮的时刻,男人和女人相互之间仍然是深深隔离的,彼此很不了解,甚至并不“认识”。

罗多尔夫的性对象:所有女人“都落在同一个爱情水平之下”

在《包法利夫人》中,罗多尔夫恋爱的行为方式,恰到好处地表现了男人的性对象的中性特征——特别是“可替换性”。罗多尔夫一见到爱玛,即刻就把她当做性对象:“啊!我一定要把她弄到手!”他叫起来,眼前浮现出爱玛的倩影,仍是刚才见到的装束,“但他把她脱得精光”。在这样一种想象性的“视觉性欲”(我姑且暂时使用这样一个杜撰的词语)支配下,他开始寻思诱惑方略。第一次约爱玛骑马在森林里逛游,他跟在她后面,出神地、色迷迷地看着她的黑呢裙与黑靴子之间那“细柔的白袜”:“在他眼里,那部位简直与裸露的一样”。

但性对象一旦得手,其性质就发生了突变。这个性对象是可替换的:“爱玛与其他情妇没有什么不同。”你看爱玛那炽热的爱情表达:

爱到离开你,我就活不成了,你知道吗?有时候,我渴望见到你,因为爱折磨着我,把我的心都要揉碎了……别的女人你一个也看不上,是吗?更漂亮的女人有的是,但我更懂得爱!我是你的女仆,你的相好;你是我的君王,我的偶像。你善良!你英俊!你聪明!你强壮!

可惜呀!此类缠绵的话,罗多尔夫不知听过了千百遍,一点儿也不觉得新鲜有趣。因为不少放荡或贪心的女人都曾对他说过这类话,他也就几乎不相信爱玛的爱情话语是出于真心。再说,如此这般的爱之言语又如何?听起来“就像一口破锅”,示(求)爱者以为可以感动星宿,结果呢?“却只引得狗熊跳舞”。对于罗多尔夫来说,“爱情的新鲜劲一过去,恰如一件衣服被脱掉了,只剩下赤裸裸的、单调乏味的老一套,从方式到语言都千篇一律”。

更有甚者,当罗多尔夫最后决定“脱手”的时候,在他心目中,爱玛已经退到了“遥远的过去”。为了追忆她的一点什么东西,他从床头的五斗柜里取出一个饼干盒,里面全是些女人们的信件和信物。他拿起一张爱玛的小照,久久地端详着,回忆着爱玛本人的模样。不料,爱玛的容貌在他的记忆中却愈来愈模糊,仿佛活人的脸和照片上的脸,相互摩擦,结果两者都给“抹掉”了!他又欣赏着女人们的那些信,“有的问他要爱情,有的问他要钱”,最后怎么着?

说实话,这些女人同时跑进他的思想,相互挤来挤去,结果都变小了,都落在同一个爱情水平之下,彼此都不相上下了。于是,他胡乱抓起一把信,让它们一封封从右手落到左手里,又一封封从左手落到右手里,以此消遣了几分钟。最后,他感到腻了,困了,便把盒子放回五斗柜,自言自语说道:

“全是扯淡!”

这句话概括了罗多尔夫的看法。他的心已被一桩又一桩风流艳事折腾够啦,就像操场被学生们踩过来踩过去,已经寸草不生;他的心灵所经历的那些事情,甚至比孩子们还漫不经心,孩子们还可能在墙上涂画上自己的姓名,它们呢,什么也没留下。

这段话值得反复玩味。我认为,福楼拜借用一个“操场隐喻”,深刻地表达了男人的性对象的可替换性。在罗多尔夫那里,所有他经手过的女人——无论是爱玛,还是他所包养的那个卢昂女戏子,甚或什么别的女人,本质上都没有区别,都不过是彼此彼此、不相上下,都处在同一个爱情水平之下。而对于风月场老手罗多尔夫本人来说,他的“心灵”就像被学生踩来踩去的“操场”,上面光秃秃的,什么样的女人(连一个女人的“意象”)“也没留下”!

爱玛的最终感悟:外遇与婚姻一样“平淡无奇”

福楼拜揭示性对象的可替换性,似乎是法国文化的时代背景所赋予他的一种专门才能。例如,他的同时代人波德莱尔、左拉、莫泊桑等,都擅长对他们那个时代男女性关系的随意性(包括偷情)进行描写。而按福楼拜的传记作家巴恩斯的说法,福楼拜在他的多个性伴侣中曾做过一次“石蕊试验”:福楼拜必须在埃及名妓库楚克·哈内姆(Kuchuk Hanem)与巴黎女诗人路易斯·科莱之间做出“选择”,而最终,福楼拜发现结果是“势均力敌”!

这个埃及名妓哈内姆的事情,还得提一下,因为此事反映了福楼拜对男女性关系的态度和他的性生活方式。1849到1850年之间,福楼拜去埃及旅行(和他“社交上的知己”马克西姆·迪康一起)。据说这是一趟“性狂欢之旅”,其中最令福楼拜销魂的一次,是跟埃及的“基戈尼街”的那个妓女——哈内姆。1850年3月13日,福楼拜写信给他最好的朋友路易·布耶(Louis Bouilhet)说:“我狂热地吸吮着她,她的身上满是汗水,跳舞之后很疲惫,身体发冷。我帮她盖上毛皮大氅,她就睡着了,她的手指和我的紧紧相扣。我几乎没有合眼,整夜都在无边无际地幻想……”

巴恩斯在《福楼拜的鹦鹉》中,借科莱之口道出了福楼拜的同性恋倾向:

在我之前,当然,有那些妓女,年轻且轻佻的女缝纫工和朋友们。欧内斯特、阿尔弗雷德、路易斯、马克斯等这一帮学生,我就是这样想象他们的。他们因为鸡奸而交情牢固。不,也许这样说不公平;我不能确切地知道是谁,在什么时候,究竟是怎么回事。然而我确实知道居斯塔夫(指福楼拜)从不厌倦于“双重串通”(同性的鸡奸和异性间的私通)。我也知道,在我脸朝下躺着的时候,他眼睁睁望着我也从不厌倦。

联系到福楼拜本人性生活的背景,再来理解《包法利夫人》中关于性对象之中性的观点,就好办了。他不仅以罗多尔夫为蓝本展现了性对象的可替换性,而且以爱玛的恋爱经历和结局,向我们告诫了性对象之中性的另一表现——“无目的性”。

在与莱昂热恋的高峰,爱玛一方面“放纵”到了极点,另一方面也担心以后会失去爱情(可能是基于“第一次”失败的经验),她使出种种招数,对莱昂关心得无微不至,从服饰的讲究,到菜肴的精美,甚至见他目光里流露出的倦意,也不放心。爱玛深知爱情需要“浪漫”情怀的支撑,她从永维镇来卢昂幽会的时候,“常常怀里藏几朵玫瑰,一见面就抛到他脸上。”

但是,再浪漫的举动也掩饰不了爱情的贫乏。随着爱之激情的日渐消弭,他们俩开始彼此“贬低”对方,甚至考虑该是“摆脱”的时候了。但是,爱之对象是我们人为地,或“由我们内心的看法投射到他身上而成的”(普鲁斯特语),因此,“贬低我们所爱的人,总免不了会使我们与之疏远一点。偶像是碰不得的,一碰手上就会留下金粉”。

后来呢,他们俩越来越经常谈一些“与爱情无关的事”。爱玛在给莱昂写的信中,谈的是鲜花、诗歌、月亮和星星。福楼拜绝妙地讽刺道:“这些正是爱情减弱之后天真烂漫的话题,无非是试图借一切外在因素的帮助,给爱情注入新的活力。”既然要借助超出于爱情本身之外的“因素”来挽救爱情,那这样的爱情就已经没有任何意义了!就连莱昂自己的“身体”也感觉到:从爱玛那“冷汗涔涔的额头”、“喃喃低语的嘴唇”、“失神的眸子”、“双臂的搂抱”中,有一种“异常的、模糊的、令人寒心的东西”,正在神不知鬼不觉地潜入他们之间,仿佛要把他们“分开”。

而爱玛的“感觉”更糟糕。有一天,他们俩分手早,爱玛经过那座她生活过的女修院的围墙,在榆树下的一条长凳上坐下。想当年在女修院的生活,她按照书本上的描写“想象爱情”,那种感情真是妙不可言,可如今,那样的想象还是多么令她向往啊!于是,结婚后头几个月的情形,骑马在森林里的逛游,跳华尔兹舞的子爵,歌唱的拉嘉尔狄……一幕幕重新浮现在她眼前……突然之间,她觉得莱昂与其他人一样“遥远”!

无论是作为爱玛实际的性对象(罗多尔夫、莱昂),还是作为爱玛“想象的”性对象(子爵、拉嘉尔狄),都不过是彼此彼此,所有的男人都一样地“遥远”,一样地“靠不住”!以致爱玛不得不如此愤懑地反思“爱情”的本质了:

爱又怎么样!反正她不幸福,而且从没幸福过。为什么人生总不如意,为什么世界上什么东西都靠不住?世界上到底有没有这样的男人:他强壮而又漂亮,勇敢、热情而又感情细腻,具有诗人的心灵和天使的外貌,怀抱竖琴,仰望长空,铿锵的琴弦奏出柔婉缠绵的情歌?如果有,她为什么就不能凑巧遇到呢?啊,真是人生如梦!没有任何东西值得追求,一切都是虚假的!每个微笑都掩藏着一个无聊的呵欠;每个欢乐都掩藏着一个诅咒;每种兴趣都掩藏着厌恶;最甜蜜的吻在嘴唇上留下的,只不过是对更强烈的快感无法实现的渴望。

这里,“微笑”与“呵欠”、“欢乐”与“诅咒”、“兴趣”与“厌恶”、“最甜蜜的吻”与“无法实现的渴望”——爱情生活中的一个个“对子”,作为爱情必然伴随物的对子,极其精到地刻画出了人类爱情生活的最深刻的悖论!天啊,有谁能为人类指出一条跨越这一悖论的通道呢?福楼拜当然也不能,但他毕竟给我们提供了某种暗示:

他们彼此太熟悉了,再也感受不到云雨的惊喜和百倍的欢娱。他厌倦了爱玛,爱玛同样厌倦了他。婚姻生活的平淡无奇,爱玛在私通中又全部体会到了。

这里,福楼拜不仅暗示了爱情不可能永恒的原因——彼此“太熟悉”、彼此“厌倦”,而且又提出了关于人类爱情的另一个悖论:外遇,又能怎么样?外遇能得到婚姻之外的幸福吗?爱玛的外遇结果却表明:说到底,外遇与婚姻同样平淡无奇!

Secare:性对爱情的截断与否定

据微观精神分析学家方迪的考证:sex(性、性欲)这个词源于拉丁语secare,原本的意思是切断、分开、截断、使痛苦。这就意味着,sex与爱情的终结有着某种必然的联系。爱玛的情况正是如此。

根据《包法利夫人》中的描写,爱玛似乎是“为性而性”的女人,她的纵欲(“折磨她的无穷无尽的欲望”)几乎到了可怕的、难以复加的程度:“偷情点燃的欲火,一直在心里燃烧,有时烧得特别厉害,气喘,心跳,不能自已”。最近我在网上浏览到一本新书,名字非常奇异有趣:《包法利夫人的卵巢:达尔文主义文学观》(大卫·巴拉什和纳尼尔·巴拉什著,2005年出版)。其主题是,进化心理学与文学相结合,将产生一种新的“达尔文主义文学观”。根据人类进化而来的心理机制,尽管小说是来自人类的想象,但在所有虚构的主人公身上,也同样有着与动物一样的生物性本能(如异性择偶、同性竞争等)。像莎士比亚笔下的奥赛罗的性嫉妒,就是为了与其他男性竞争;而包法利夫人其命运大多决定于她的卵巢。

更耐人寻味的是,福楼拜似乎在给爱玛“盖棺定论”的时候,也忘不了向读者展示她那情欲化的一生:

神甫口里念着“我主慈悲”、“宽恕罪孽”,同时将右手大拇指在油里蘸了蘸,开始敷圣油:先是涂抹曾经贪恋尘世浮化的眼睛;接着涂抹喜欢呼吸和煦微风和爱情芬芳的鼻孔;然后涂抹曾经说过谎,为虚荣而呻吟,在淫荡中叫喊过的嘴;再次涂抹曾经在舒服的触摸中兴奋得发抖的手;最后涂抹过去为满足欲望而跑得飞快,如今跑不动了的脚底。

爱玛的身体似乎就是为情欲而生的:她的眼睛——贪恋尘世的浮化;她的鼻孔——喜欢呼吸和煦的微风和爱情的芬芳;她的嘴——说谎,呻吟,在性高潮中叫喊;她的手——在舒服的触摸中兴奋得发抖;她的脚——为满足欲望而跑得飞快……但是,这样一个情欲化的身体及其性欲的满足,恰恰是她断送爱情的一个致命的手段。下面,我就借此发挥一下:“性”是怎样切断、分开、截断爱情的。

我的一个核心命题是:爱情本身就意味着性,但性并不意味着爱情。也就是说,前者的逆命题是不能成立的,这是性与爱情分离的实质性含义。爱情“本身”就意味着性,即是说,爱情本身就内在地包含着性,或者说性是爱情本身的应有之“意”。当爱情降临之际便是性活动发生之时——性活动是爱情的必然伴随物。

正是因为爱情本身就意味着性,所以任何一部经典的爱情故事之所以感天动地,像电影《泰坦尼克号》,男女主人公情到深处时发生了自然而热烈的性接触,让人震撼地感受到爱情是如此之美好;而男主人公不久之死亡,则进一步凸显出爱情悲剧的崇高。还有沃勒的《廊桥遗梦》,在那古老的廊桥,两颗中年人的心撞出火花,他们不停地做爱,使寻觅已久的灵魂找到了永恒的归宿:在他们做爱过程中,女主角弗朗西丝卡“多年以前已经失去了性欲的亢奋,现在却和一个一半是人、一半是别的什么的生命长时间地做爱。她对他这个人和他的耐力感到困惑不解,他告诉她,他能在思想上和肉体上一样到达那些地方,而思想上的亢奋有它自己的特性”。这里沃勒的妙笔在于,在爱情的最高境界中,“思想上”和“肉体上”能同时达到高潮(“亢奋”),而思想上的“高潮”更别具风味,也更有意义。

性与爱情:彼此否定的“怪圈”

爱情自身便意味着性,这几乎是用不着论证或证明的事情。但“性并不意味着爱情”这一命题,则需要做反复的论证。我的总的论证要点是:这是由性的中性、无目的性、相对性、可替换性等功能特性所决定的。正是由于性的功能特性决定了它与爱情是完全可以分离的。

首先,性对象的选择是中性的,可与爱情分离。在《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中,昆德拉的男主角托马斯一再强调:“爱和做爱完全是两回事”。他还认为,跟一个女人“做爱”与跟一个女人“睡觉”,是两种截然不同,甚至几乎对立的感情:“爱情并不是通过做爱的欲望(这可以是对无数女人的欲求)体现的,而是通过和她共眠的欲望(这只能是对一个女人的欲求)而体现出来的”。这里,昆德拉借主角之口表达了这样的观点:“做爱”(或“做爱的欲望”)是一种纯粹的性活动,因它与爱情分离,故可以是对“无数”女人的欲望,这正是性对象选择的中性特点;而“爱情”只能是对“一个”女人的欲望,并且是通过“和她共眠(的欲望)”或“睡觉”而体现出来的。这欲望对象的“无数”与“一个”之区分,恰到好处地表达了性与爱情的区分和分离。

进化心理学关于短期择偶的研究表明,在“零点现象”、“酒吧效应”、“一夜风流”、卖淫与嫖娼、性幻想、随意性关系的意愿、性伴侣多样性的欲望等研究中,性与爱情的分离具体表现在:在猎取性对象时,往往是理想的性伴侣数目越多越好;与性对象分手得越快越好(以使投资最小化);从见到异性到发生性关系所需的时间越少越好(以便短期内得到多个性对象);择偶标准(如年龄、美貌、智慧、性格等)降得越低越好;发生性关系后作出的承诺越少越好(以便免除责任和义务);在特定时刻(如“零点”)随着性的可接触性下降而择偶标准越低越好;在特殊场景(如骚乱和战争)下侵占的性资源越多越好;在一个性幻想情景中性对象越多或更换得越快就越好,等等。此外,婚前性行为越多,则婚后“越轨”的可能性越大;性伴侣的数目越多,其中每一个性伴侣的价值就越小;性经历越丰富,则真正爱上一个人的能力或可能性就越小。

其次,性交的过程本身是中性的,可与爱情分离。斯马特斯和约翰逊对人类性活动和性刺激过程中的生理反应的研究证明了这一点。他们使用的被试主要是卖淫者和志愿者。为了观察和记录特定的性反应,“被试在各个时段的性活动将包括各种人工操纵和机械操纵,男性被试与其女伴以仰卧、跪式或最习惯的姿势进行自然的性交。女性被试则以仰卧或跪着的姿势进行人工操纵的性交”。这样,研究者不仅观察和测量被试以各种姿势进行的自然性交,而且还观察和测量在人工或机械装置的帮助下所进行的手淫活动。可以想见,如果你相信这项研究的“科学”价值的话,你就应该假设性交活动本身是不带情感色彩的中性活动。

昆德拉在《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中形象地描述了性交的中性过程。既然男女主角彼此没有爱情,那他们的性交就是一个彼此“否定”的过程。昆德拉用“闭眼”(“黑暗”)的隐喻说明这一点。男主角托马斯与性伴侣萨比娜做爱,让床的上方亮着一盏小灯。“但在进入萨比娜身体的那一瞬,他还是闭上了双眼。吞噬着他的极度快感所企求的是黑暗。那黑暗是彻底的,绝对的,没有形象也没有幻影,无穷无尽,无边无际。那黑暗是我们每个人内心所在的无限。就在快感在他全身蔓延开来的那一刻,弗兰茨在无边的黑暗中渐渐展开,融化,化作了无限。但是,人在内在的黑暗中变得越大,他的外在形象就越小。一个紧闭双眼的人,只是一个毁弃了的自我,看起来让人心生厌恶。因此萨比娜不愿看着他,也闭上了眼睛。但这种黑暗对她来说并不意味着无限,而仅仅是对她所见的东西的拒绝,是对所见之物的否定,是拒绝去看。”这里的要义在于,两个性伙伴都闭上了眼睛,同样面对的是黑暗,但“黑暗”的意义对他们两人是不同的:托马斯的快感的结果不过是“毁弃了的自我”,而萨比娜兴奋的结果是对弗兰茨这一性客体的“否定”。

再次,性高潮后的心理感受是彻底的“孤独”。如果说爱情是为了避免孤独的尝试,那么性高潮的后果将彻底消除这一尝试。弗洛伊德最先强调这一点。他把性高潮与“死亡”(至少是对死亡的感受)联系在一起。他指出,Libido作为尚未解除的性欲,其要求是直接满足。但它有一个特殊的满足形式,即通过性物质(精液)的发泄。这个性物质是性张力饱和的媒介物。在性高潮中,性物质的射出,相当于躯体与“种质”相分离的意思。这说明,随着完全的性满足而来的状况像“消亡”的状况,也说明死亡与一些低级动物的交配行为是相一致的。这些造物(如蜘蛛、螳螂)在生殖的行为中死去,因为“爱的本能”(性本能)通过满足的过程被消除以后,“死的本能”就可以为所欲为地达到它的目的。

弗洛伊德关于性本能随着满足(性高潮)的过程而被消除的思想,在方迪的微观精神分析学中得到了进一步的验证。他指出,性高潮的后果就是取消一切“客体之间”的相互关系。无论男女,在性高潮状态中,均独自处于虚空(或孤独)的门口。不可避免的结论是:“性高潮越成功,爱情越失败。”难怪莫泊桑要说:“爱情是耻辱的虎头蛇尾。”那么,性高潮与爱情是什么关系呢?方迪分析了以下两点:

第一,性高潮的出现意味着彻底的孤独。这是因为,处于性高潮状态中的人发生了“性心理分裂”。在那气喘吁吁、欲死欲仙、不再属于自己的瞬间,他(她)脱离了现实的世界,成为孤独者,摆脱了精神与肉体,在虚空中蔓延、消散。因此,那些所谓“令人神往的”、“美妙无比的”、“成功伟大的”性交或性高潮,其实是人为了摆脱个人内在的孤独而进行的绝望的尝试;更何况,性高潮的出现很有可能并不取决于性交伙伴。

第二,“伪装性高潮”不过是为爱情戴上了假面具。如果性高潮是伪装的,那么还可以对那可怜的性伙伴说“我爱你”。其实,性交伙伴与“潜意识地伪装性高潮的动机”没有任何关系。方迪认为,在性活动中,伪装性高潮的现象比人们一般想象的更普遍。在他的一对夫妻个案中,丈夫在上午说:“很少有比我妻子更走运的女人了。我可以告诉您,她快乐得都快要窒息了。当我在她身上立起,再来最后那一下子时,我既是她的上帝,也是我自己的上帝。”可他的妻子在同一天下午说:“我丈夫很粗野。他把我弄得很疼,结婚16年来,我从来就没有过乐趣。”

所以,即使在性高潮的最兴奋的时刻,作为性伙伴的男人与女人相互之间仍然是深深隔绝的,彼此很不了解。方迪说,性高潮的这一特点“暴露了最令人满意的性交伙伴所具有的中性功能,表明他(她)是可以替换的。微观精神分析学的这一观点完全符合‘性’这个词的本义。该词源于拉丁语secare,意为切断、分开、截断、使痛苦”。方迪运用他独创的“长分析方法”,记录了这样一位处于“自由联想”状态的女性所说的话:

其实,性交对象,他的性器官,出身、优点、缺点,所有这些对于我来说都不重要……我感到欲望来了,就找一个性客体,假装挑选一下,因为我很有教养。但是,我很清楚自己根本不挑,碰上一个算一个……随便什么样的人,只要能降低身体里的压力。我对别人也没有其他要求。很久以来,我已经不再以为他或她看上我,是因为我的美丽的眼睛……我对能从性方面满足我的人没有一点感情。有时我甚至对自己说:“看下一个了。”可是,我能非常爱一个根本不碰我、我自己也没有任何欲望的人。

最后,所谓“一个人的性活动”将使性与爱情完全分离。在这个“后情感主义”时代,手淫的重要性似乎被空前地强化了,成了人类追求性快感的合理的源泉。

1976年,谢尔·海特(S.Hite)发表了影响甚广的《海特性学报告》,其中一个中心主题就是给手淫正名——一种“自然的本能”。她主张应该把手淫当做女性性活动的主要模式,因为它才是获得性高潮的最为有效的方式。她写道:“显而易见,30%的女人声称自己能够在性交的时候定期地达到性高潮,她们其实常常是在吹牛。”至少,通过性交而产生性高潮的比例“很可能有些偏高”。于是她建议:“别指望能够等到某个合适的男人可以依赖(以获得性满足),自己创造好的状态吧——完全让你自己成为最完美、最迷人的女性。”

手淫之于性高潮为什么会有如此优越的地位呢?其奥妙多多。首先,“手淫提供了一种几乎纯粹是生物学意义上的反应的方法——它是我们拥有的本能行为的几种形式之一”。其次,根据海特的研究,在所有的性高潮中,心脏跳动频率最高的时候都发生于女性进行手淫的时候。最后,尽管有约30%的女性能够从性交中获得高潮,但性交绝不意味着能刺激女人达到高潮;在性交中产生的高潮只不过是我们“身体的一种适应方式”而已。

无独有偶。1991年,伦敦出版了南希·富雷迪写的《高高在上的女人》,这是一本关于女性手淫幻想报告的畅销书。其中在“我们从手淫中赢得了什么?”一章中,她列举出了手淫的七点好处,其中有两点是这样的:“2.手淫是学习把爱情与性分开的绝好的练习,对于那些混淆爱与性的女性来说,尤其重要。3.通过自学熟悉可以引起我们兴奋的方式,我们更容易达到性高潮,从而成为更佳性伴侣。承担应有的责任,为对方提供快乐,在寻找使我们兴奋的东西时更加有方向感。”

如果真是如上所说的那样,人的性活动的本质就是身体感觉,且最大的身体感觉就是性高潮,而性高潮又是性活动的终极目的;还有,达到这一终极目的仅仅靠手淫就能够实现,那么,性与爱情的分离就真的——如果不说“完全、彻底地”的话——实现了。说到底,在性与爱情之间最终形成了这样一个“怪圈”:爱情本身内在地趋向于性,而性(特别是性高潮)又不可避免地造成普遍的性心理空虚,最终导致对爱情的否定!

我不得不佩服福楼拜,他居然在19世纪就发现了这样一个“怪圈”!

“柏拉图式的爱情”之精髓或实质

在《柏拉图的〈会饮〉与“柏拉图式的爱情”》[2]一文中,我对所谓“柏拉图式的爱情”做了富于个人特色的解读或诠释。我认为,柏拉图式的爱情之要旨,可概括为以下四个方面:

1.柏拉图式的爱情,不是所谓纯粹的“精神恋爱”——没有任何肉体接触的纯浪漫情怀,而是指“身体爱欲与灵魂爱欲”的统一,或“身心合一者”。

2.柏拉图式的爱情也强调爱情高于性(“爱欲”高于“快感”)。

3.柏拉图式的爱情也暗示着性与爱情(像“属民的爱若斯”)、爱情与婚姻(像“凭灵魂生育”、“身体方面的生育欲”)、性与婚姻(像“男童恋”)的可分离性(或功能独立性)。

4.柏拉图式的爱情,不过是通过爱慕一个又一个美的身体而追求“美本身”(“美的理念”)的一种永无止境的“理想”。换句强势的语气或口吻说,柏拉图式的爱情是指,爱情说到底是属于理想世界(“理念世界”)的东西,在现实(世俗)世界中实际上是不可能的。

我强调指出,这里的第4个要旨,可视为“柏拉图式的爱情”之精髓或实质。当然,对于一般读者来说,要理解这一点还是有一定难度的。下面,我再将第四个要旨的大意说一下:

在“苏格拉底忆述第俄提玛的教诲”中,柏拉图借苏格拉底之口,绝妙地描述了人们从爱慕“一个”美的身体到“美本身”(美的“理念”)这整个的“爱欲奥秘”——“最终的、最高妙的奥秘”:人从小就得开始向往美的身体。他首先当然是爱慕“一个”美的身体(受到这个身体的性吸引)。然而,即使这个美的身体再令人赞叹不已(美轮美奂),他也不得不承认,如果他真的爱美,他就必然会被其他不同的美的身体所吸引。“他就得领悟到,美在这一身体或那一身体中其实是相同的,也就是说,他该追寻形象上的美,若还不明白所有身体中的美其实都是同一个美,那就太傻了。”既然一个人必定至少要爱两个身体,那就似乎没有理由不去多爱几个。“一旦明白这个道理,他就会成为爱所有美的身体的有情人,不再把强烈的热情专注于单单一个美的身体,因为,对这有情人来说,一个美的身体实在渺小、微不足道。”

于是,人们“游于爱欲的正确方式”是:先从那些“美的东西”(比如一张面孔、一双手或身体上某个地方的美)开始,为了“美本身”(美的理念),顺着这些美的东西逐渐上升,好像爬梯子,一阶一阶从一个身体、两个身体上升到所有美的身体……直至达到“瞥见美本身”的境地。要是一个人瞥见美本身的样子,那晶莹剔透、如其本然、精纯不杂的美,不是人的血肉、色泽或其他“会死的”傻玩意一类的美,而是那神圣的纯然清一的美。只有达到美本身并与之融为一体,人的生命才值得,才是值得过的生活。

这样一来,柏拉图式的爱情,又不过是通过爱慕一个又一个美的身体而追求“美本身”(“美的理念”)的一种理想。但这种理想的实现不可避免地使人的爱情陷入一个悖论:爱的忠贞和背叛都变得既可能又合理。一方面,人的一生中总是会被许多美的身体吸引和诱惑,从而导致背叛;另一方面,只与一个伴侣长相厮守、白头偕老也有某些美妙和值得赞赏之处。我们如果再分析一下柏拉图关于“欲求自己另一半”的隐喻,这一点就更加清楚了。

柏拉图借阿里斯托芬之口,表达了关于爱情起源的这样一个隐喻:“凡欲求自己另一半的就是在恋爱”,“同所爱的人融为一体、两人变成一个,早就求之不得。个中原因就在于,我们先前的自然本性如此,我们本来是完整的。渴望和追求那完整,就是所谓爱欲”。我们自己的“另一半”怎么会失去呢?这就涉及最初我们“人的自然”是何等状态。我们人的自然从前可不是现在这个样子。太古之初的时候,人的性别有三种,除了“男人”(原本是太阳的后裔)和“女人”(大地的后裔),还有个第三性——“既男又女的人”,也就是男女两性的合体(月亮的后裔)。这三种人的样子整个儿是圆的,呈球形。

这三种人都不安分。特别是既男又女的人,其体力和精力都非常强壮,因此常有非分之想——竟要与神们比高低,甚至想冲到天上去和神们打一仗。于是,宙斯和其他神们在一起商讨应对的办法。既不能干脆把人都杀光,又不能让人们这样无法无天。后来宙斯说,“我想出了个法子,既能让人继续活着,又让他们不会再捣乱,这就是让人虚弱。现在我就把人们个个切成两半”。宙斯说到做到,把人切成了两半。

这样一来,人的原本的自然就被彻底改变了。人被这样切成两半之后,每一半都急切地欲求“自己的另一半”,紧紧抱住不放,相互交缠,恨不得合到一起。由于不愿分离,饭也不吃,事也不做,结果就死掉了。要是这一半死了,另一半还活着,那活着的一半就再寻找另一半。而寻求的结果就是,出现了具有“爱欲”的四种类型的人:第一种是“追女人的男人”:凡是由双性别的人——既男又女的人——切开的一半而成的男人就是这种。他们只对女人感兴趣,而且搞外遇的大多就属于这种男人。第二种是“追男人的女人”:这是由双性别的人切开的一半而成的女人。这种女人热衷于追男人,还喜欢搞外遇。第三种是“女同性恋”:这是由原来的全女人切开的一半而成的女人。她们对男人没有多大的兴趣,只眷恋女人。女同性恋者就是来自这类女人。第四种是“男童恋”——成熟的男性对英俊、雄壮、阳刚的少年的爱恋。

这个“另一半”隐喻对我们的启示至少有三点。一是性取向的多样性(异性恋、同性恋均出于自然)。二是婚外恋(外遇)的心理原因:无论男人还是女人,都源起于双性别的人。尽管他们迫于法律结了婚,但仍然非常在意异性恋关系,发现自己很难对虚假的另一半保持忠贞,并希望继续寻找真正的另一半。三是忠贞与背叛的悖论:自己“真正的”另一半,实际上是找不到的。因为人被切分之后,另一半有的死了,有的还活着;而那些还活着的另一半有可能与别的混杂了,直到最终并不存在真正的另一半。结果人们只能永远徒劳地寻找。于是,忠贞与背叛都是合理的。那些信守忠贞的人通过模仿身体的拥抱,回复了人某些原初的完整性,但他们实际上并不是真正的原来那个整体的两部分;而那些不断更换、尝试新伴侣的人似乎不再有找到另一半的幻想,但他们正在寻找的却是他们无法找到的东西。

福楼拜:“柏拉图式的爱情”的一个范例

如果我所诠释的“柏拉图式的爱情”之精髓或实质是正确的,那么我可以得出这样一个结论:无论是福楼拜本人的爱情生活,还是《包法利夫人》所表达的主题,都体现了福楼拜的这样一种爱情观:在现实的世界中,爱情实际上是不可能的。换言之,爱之“不能”,或情路“难”,始终支配着福楼拜本人和他的女主人公爱玛的一生。

就像包法利夫人对爱情总是抱着痴迷的幻想一样,福楼拜的一生都幻想着一个女人——他“永远的最爱”埃丽莎·施莱辛格夫人(Elisa Schlésinger),但始终没有如愿。评论家认为,这个女人是福楼拜“一生中唯一真诚、忠实、无私爱过的女人”。在他的晚年,据说有一次和朋友们一起吃饭,他说了一通听起来很古怪的话:他说他从未真正“拥有”过一个女人,自己还是个“处男”,他交往过的所有女人都不过只是另一个女人的“床垫”,而这个女人才是他梦寐以求的。

那个被路易丝·科莱讥讽为第一个愈合了他“青春期的心”的女人,那个他惯常“鬼鬼祟祟地夸耀”的女人,那个使他“把自己的心用砖砌围了起来”的女人,原来是福楼拜15岁时在特鲁维尔海滩上认识的年方26岁的施莱辛格夫人(她的丈夫莫里斯·施莱辛格是个音乐出版商,有时也做点投机生意)。他曾这样动情而优美地描绘这位美人:“她是个高高的浅黑皮肤的女人,一头漂亮的黑发一缕缕地垂到肩头;鼻子是希腊式的,两眼燃烧着炽热的光;眉毛细长,美妙地弯成弓形;皮肤油亮,好像有一层金色的薄雾;身材苗条而优雅,在她浅黑而带紫色的脖子上曲折地分布着一条条浅蓝色的静脉血管。她的嘴唇上有一层细微难察的汗毛,给她的脸带来一种刚毅的男性活力,从而使那些皮肤白皙的美人相形见绌。她说话很慢,声调抑扬顿挫,柔和而富有音乐感。”

后来,这位青年人便写下了《一个疯子的回忆》,描述他是如何爱上她的(此时主人公变成了“玛丽亚”)。特别是在特鲁维尔海滩上曾发生的一幕,让他永生难忘:他看到玛丽亚解开上衣,露出胸部给小孩喂奶。“她的乳房既圆润又丰满,褐色的皮肤,我还可以看到那细嫩皮肤底下淡蓝色的血管。我从未见过女人的乳房,啊!好一个令人心旷神怡的乳房!好想用眼睛去吞噬,好想去摸一下!”他幻想着自己用嘴巴狂烈地猛吸个不停,“一想到吻她的乳房所能带来的快感,我的一颗心就快融化了!”

这个年轻时期由施莱辛格夫人化身成的“玛丽亚”意象,三十多年后,在1869年出版的《情感教育》中,便转换成“阿尔努夫人”意象。这个半是母性半是情人的“意象”,不仅对于男主人公弗雷德里克来说,而且对于福楼拜而言,同样都是可望而不可及的梦中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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