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哎!你慢点,别烫坏了。”李尘在旁边提醒道。
巧巧打开蒸笼的一瞬间,滚烫的水蒸气蹭的一下喷涌而出,很快,水雾散去,蒸屉里摆放整齐的烧麦散发着诱人的香泽。
“好香啊。”巧巧小心翼翼的拿着筷子夹出几个,用盘子端着,恭敬的对着炤神拜了拜。
“公子,你尝尝。”小丫头眉开眼笑,仿佛这才是她本来充满活力的样子。
“别再拘束,一块吃吧。”
李尘从筷子笼里取出一双筷子,递给了她。
“嗯嗯,公子真厉害呢。”巧巧眉毛弯弯的,甚是好看。
看着狼吐虎咽的巧巧,李尘摇了摇头,“吃慢点,别噎着了。”
巧巧不但厨艺了得,还是吃货一枚,家里要是有一些其他食材,她肯定可以做出各种美食。
巧巧吃完一个,还没喘口气,又夹起一个往嘴里送,李尘看着她这幅模样,真怕她撑坏了。
不过当他余光一撇,看到她那瘦小的胸脯时,手很自觉的又往她碗里夹去几个。
初具规模,仍需努力培养。
李尘慢慢吃完一个,砸了咂嘴,味道确实可以,倘若再弄点肉来,那味道绝对会更上一个档次,自己的计划就更有把握。
巧巧脸上洋溢着幸福的笑容,似乎是她吃过最美味的实物一般。平日里省吃俭用供公子买笔墨,那日常饮食已经被她降到最低,即便如此,她也从未让公子饿着。
李尘放慢了吃东西的速度,巧巧抬头时看到,心想难道刚刚的炒菜馅不符合公子口味,有些疑惑的问道:“公子你在想什么呢?”
“没什么......”李尘看着自家丫环身上的破旧衣服,心里酸酸的,很不是滋味,很郑重的说道:“巧巧,你喜欢什么样的衣服,过几天我们可以去买。”
“衣服......”巧巧看了看自己的衣服,有些疑惑,不是很好吗,摇摇头道:“公子,不需要买啊。”
衣服这么破旧,自然许多年没换过,她更知道的是,现在家里很穷,除了吃的食物和公子的用具外,其他的能省则省。难不成......还向乡亲们借......她想了想,公子要是被乡亲们追着打,公子每次都不知道为什么跑两步就气喘吁吁,那她可能拦不住愤怒的乡亲们。
李尘没有猜到巧巧在想什么,两眼目光自信而坚定,有句老话说的好,只要思想不滑坡,办法总比困难多。
再说家里也不算穷啊,刚刚还剩了小半袋面粉,足以作为启动资金。
好吧,启动资金是也强借来的,还是没打欠条的那种。
不过,这并不影响李尘的计划。
在城内买一座漂亮的大房子,然后给巧巧买许多好看的衣服,还有胭脂水粉,女孩子应该都喜欢。
这是他制定的第一个三月计划。
“公子,春祭典礼可以拿这个做祭品了。”巧巧吃完三个后,像是才想起来,笑眯眯的说道。
???
李尘一脸懵逼,确定自己真不知道,什么是春祭?
巧巧简单的解释了一下,很快就明白过来,青禾长到快要抽穗时,这里的村民都会举行拜神祈福仪式,希望佛祖菩萨保佑风调雨顺,无灾无害,将来有个大丰收。
这里的人十成八九都是靠天吃饭,故而每一年的祭典都举行的十分隆重,各家各户都从牙缝里挤出一些上等的美食来供奉佛祖。
不过在现世,很多的习俗和仪式渐渐就不太重视了,人们很少再靠天靠地吃饭,自然不会花费那么多心思,举行繁琐的仪式去祭拜。
渐渐的,祭典成为了老一辈人的回忆,直到被列为非物质文化遗产时,才被人们重视起来。
拿些烧麦去当贡品,不知道符不符合这里的菩萨口味?当李尘问了一句,祭拜完,能不能把祭品带回来时,换来了巧巧一个鄙视的眼神。
行吧,李尘摸了摸鼻子,不是家里穷吗?须知粮食来之不易啊。
李尘在院中清洗厨具时,厚重的敲门声从门口传来,李尘放下手中的事,立即跑去开门,同时也在想,会是哪个人在这个时候上门。
打开门,只见是一张熟悉的脸,厚实而又熟悉的手掌,现在他还不明白那天为什么要把自己拍晕。
好吧,这事也不好再问。
只是开门的一瞬间,郑叔看了他一眼,眼神很是沉重,脸色有些难看。
李尘心想,村里不会是遭贼了吧,按道理来说,全村除了那几家比较富裕之外,其他的,贼进去都要哭着出来。
试探问道:“郑叔,你家遭贼了?”
“没有。”
郑叔叹了口气,怀着一种恨铁不成钢的语气说道:“公子,你怎么能干那种事?”
“乡亲们都挺不容易的,没几家有余粮,公子你怎好上门索要。”
借粮第二天,他路过某处时,恰好听到几位乡民在议论,这才知道李尘亲自上门几乎把每家每户问了个遍。
开始时他还不信,当全村人咬牙切齿的说这件事时,那场面,他几乎怀疑是不是那天救错人了。
“是为这事啊!”李尘挠了挠头,脸上流露出几分不好意思,同时有些庆幸,村子里要是遭了贼,那他这个村长还真有些失职。
“那是借,那是借。”李尘解释道,不管别人怎么看,但对于这位一直颇照顾他们家的郑叔,他真不想留下不好的印象。
“王大娘家的菜呢?”
郑叔叹了口气,他想不明白为什么公子从醒过来之后,就像突然变了一个人似的。
之前的公子品行端庄,注重身份,说起话来像极了读书人,大家伙都觉得他将来肯定是要考取功名,做大官的,而现在呢,偷摸拐骗,大家都在咒骂怎么没淹死他这个短命鬼。
“这个......贤侄惭愧。”李尘老脸一红。
“公子日后要是困难,尽管来找俺,别再去为难乡邻了。”郑叔想了想,又说道:“公子虽然失去了记忆,但是日后只需重温经文,考取功名犹未可不行。”
他还是没说出斥责的话,李老爷走后,就剩下李尘一个独苗公子。
“谢郑叔美意。”李尘没说拒绝,也没说反对。郑叔一片好心,奈何宦海浮沉,非李尘所想。
“家里的杂活,还是交给巧巧去做吧,公子这样有辱斯文的。”临走时,他看着李尘撸起的袖子被水打湿,很自然猜到是在清洗什么东西。
李尘咧咧嘴,没再说什么,读书人身份再高贵,可拉翔总得自己去吧。
这是他们这个时代的看法,下人就该干下人的活,李尘目前无力去改变,唯一能做的就是坚持自己,照顾好自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