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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喜妹!”他扑前两步,把她的手和水壶一齐捧在怀里,热烈而笨拙地摩挲着,布满血丝的眼里有了泪光,喃喃地说,“太阳落坡的时候,我柯老幺若不提着狗东西的掌和胆来见你,我就……”

“别再赌咒发誓啦,”喜妹把脸贴在他高高隆起的胸肌上,两行清纯的泪水,漫过又黑又密的眼睫,尽情地流淌,“幺哥,我相信你。抱抱我吧,用力抱抱我,不然我又会为你担心……”

他一句话不说,猛力把她搂在胸前,直到她脸色由白转红,浑身的骨节都酥松酸软,还发出轻微的声响,才轻轻放开她,大步跑出屋外。

躺在院坝里享受和暖秋阳的两只老猎狗,不知发生了什么事,冲着他的背“汪汪”大叫。

喜妹倚在窗前,目不转睛地望着他,不忧伤也不兴奋。

直到上了黑风垭,钻进深谷,坐在这条清丽无比的小溪边,他还感到那对湿漉漉的眼睛,在追随着自己。

“咚!——”

一块卵石扔进溪里,把水面那张丑得出奇的脸砸成碎片,随着潺潺的溪流漂逝了。柯老幺冷笑几声,带着痛楚的快意,离开小溪,沿着被蒿草包裹的羊肠小道,急步攀向林木苍莽的山野。

秋天,是猎人的黄金季节。秋天的森林,在绿色的基调上变化色彩,一片墨绿,一团灰绿,一块黄绿,层次丰富而鲜明。柯老幺仰望山峰和俯视山谷,林海树涛好像要涌来淹没他;瞅瞅四周,嗬,连一座裸露的山岩都没有,他不由笑骂道:“妈的!老子安逸死啰。”

好些天没下雨了,林中小道依然潮湿,蒸发着秋草秋木的清香和朽枝枯叶的腐味。这老林才有的特殊气息,对猎人来说是兴奋剂。一丛丛白蝶花,在小道旁蜿蜒前伸,真像一群群洁白的蝴蝶,在树林里追逐飞翔。

他提着猎枪,昂着头向前走。在松树梢上嬉戏的松鼠们毫不惊慌,在柏枝上歇脚的白鹤也很平静地用长嘴壳梳理自己的羽毛。它们已认识这个壮实的丑猎手,知道他的猎枪不会伤害自己,还悄悄议论这山林的朋友,为啥成年累月进山奔忙,却不见他扳动一次枪机打下一片树叶来。一只黄麻色的野兔,大胆从草棵里跳出来,睁着瓦灰色的小眼珠,好奇地盯着他。走在这些活泼可爱的小动物们中间,他的心绪好多了,不由朝它们吹起响亮动听的口哨来。

翻过一道山坳,他突地站住了,怔怔地望着前方。

一面缓坡之上,是一道山垭口,山间小道正从垭口中穿过。垭口旁兀立着一块爬满茸茸青藤的峭石,顶端的草坪上拉起了一座漂亮鲜艳得有点扎眼的尼龙帐篷。这种外国旅游者玩的洋玩意,居然在这深山老林里出现了,还算一件新鲜事。几年来,每到秋天,这座帐篷就会在这里扎一段时间,然后悄无声息地消失。山民和猎手们都对它很关注,默默承认它已是山林秋天不可缺少的色彩。可柯老幺并不感到惊奇,他认识帐篷的主人,还可以说是她的朋友。

绛红色的帐篷前,站着一个年轻姑娘,她生得清俊秀丽,线条优美的脸庞上镶着一对溪水般明亮的眸子,乌黑柔软的头发束在佩着金红色国徽的圆盘帽里,使她整个脸部显得端庄大方,富有生气。蓝裙、白衣、红领章组成的女民警夏季套装,背衬着一片苍绿,更使她浑身上下透着一股神韵。最引人注目的是那挂在她丰满胸脯上的高倍望远镜。初次见她的人,都要猜度:这个女民警,是进山来旅游猎奇?是来拍风光照片?还是侦破案件?不管做什么,她都够大胆的,有丰富打猎经验的老猎手,也没几个敢在黑风垭口露宿啊。

黑风垭一带的山民猎手,大都熟悉她。她叫林琳,曾在山里当过五年知青。

林琳刚进山的时候,才十九岁,红扑扑的脸蛋,黑乌乌的眼睛,穿一身不大合体的旧军装,一对小辫老在肩头蹦蹦跳跳。她单纯活泼,对任何人都肯亲近,就是不大谈自己的家事。据说她是一个老侦察员的女儿,屡立奇功的父亲在六七年春天被牵连进一个重大政治案件中,被所谓群众专案组弄去审查,再也没有回来。她天生机敏大胆,不知从哪儿弄到一支小巧的猎枪,一有空就往山林里钻。山民们都感到奇怪,别的知青总是埋怨山里这样不好,那样不顺心,一年几次往城里跑。可她却像地道的山里姑娘一样,迷恋森林里的一切,甚至和不懂事的小鸟也要亲亲热热说几句话。这之中的秘密只有她知道。还在头顶结红绸的年纪,她就跟酷爱打猎的父亲到市郊林子里奔跑。她还有一只玲珑可爱的小竹笼,养着一对饰着漂亮的赤红色胸羽的相思鸟,它们的低语轻歌是她最爱听的音乐。这乍看无忧无虑的姑娘,也有悲伤的时候,她总是想,要是爸爸能到大巴山里来,一定会成为受山民欢迎的好猎手,他本来就是山林的儿子啊。她从不哭,刚强的父亲不喜欢流泪的孩子,可看着这苍苍郁郁的森林,她真想放声大哭。

父亲威风凛凛,令犯罪分子望而生畏。但他也是善良温和的,从不轻易伤害不该伤害的生灵。林琳从小就知道,他之所以打猎,是为了她当中学生物教师的妈妈,替她做教学用的动物标本是他唯一的业余爱好。他是为了孩子,为了知识,才狠心打下些鸟兽的,只有妈妈和林琳理解他。

林琳从小爱听父母讲动物的故事,出于对神奇动物世界的爱恋,她才报名到大巴山区插队落户的。她也爱把那些鸟兽毛皮做成标本,摆在那又暗又小的木板房里,还给它们颈子上挂块小纸牌,用端秀的小楷写着黄鹂啦,大绯胸鹦鹉啦,花尾山猫啦……每次回到小屋,就像当年跟妈妈走进标本室里,浸透着童话般的神秘与清新,她觉得这样的生活才算有山林味,这样才无愧于是爸爸妈妈养育的女儿。

就为这些小动物,她才认识了柯家兄弟。那天,她追逐一对红鹦鹉冲进一片松林,那只雄鹦鹉落在枝头,她眼灵手快,“啪”的一枪,它就栽了下来。真是又高兴又得意,急忙过去捡。这时却跳出个虎头虎脑的小伙子,一把将她的猎物抓去了。

她知道山里人的规矩,别人打的东西,就让它烂掉也不能去捡。对这无理的举动,她有些气恼,嚷道:“呃,手干净点,这鸟儿是我打的。”

“哼,”小伙子也不客气,“你这黄毛丫头,会放枪吗?明明我哥打下的,他是黑风垭大名鼎鼎的神枪手柯老大,天上飞的地下跑的,都逃不过他的枪口。”

她脸气得泛白,“你敢平白无故抢东西,放明白点,我们知青不是好惹的!”

“别说得那样可怕,给哥儿们讲句好话,这死鹦鹉就归你啦。”小伙子嬉笑着。

林琳不再说什么,只用咄咄逼人的目光瞪着他。这时一个高大健壮的青年从一棵百年老松背后走出来,把鹦鹉拿去看了看,笑道:“嗬,看不出来,你枪法还挺准呢。拿去吧,我晓得你有用处,不过这种鸟儿总是成双成对,生死相依,让我成全它们吧。”

说时迟那时快,他把枪往头上一举,“啪——”枪响鸟落,一只雌鹦鹉就掉在她跟前的草丛上。

她捡起鸟来,用感激的心情去看柯老大时,发现青年猎手正热辣辣地望着自己,女性的敏感使她面颊飞起了两团红晕。

从这一天起,她成了柯家兄弟的朋友。

不久,年轻猎人中传出一桩新闻:柯老大在悄悄和漂亮的知青妹子谈恋爱,已到了入痴入迷的程度。柯老幺怎么也不相信,他是哥哥的影子,不管上山打猎,还是下地干活,从没见他们有过异样的举动呀。他板着面孔对岩生和山菌子他们说:“放屁!我哥才不会讨那号城里小姐呢。他是山里人,要一个会持家会生娃儿壮壮实实的女人当媳妇。你们再胡说八道,哥儿们拳头不认人哩!”

他并不放心,哥哥毕竟是个读过初中又充满青春活力的男子汉,他经得住一个姑娘,尤其是浑身都带着魅力的城里姑娘的吸引么?有一个清晨,他终于发现了一点秘密。哥哥独自上屋后的山岩去了,山岩的那边有座小小的保管室,那是林琳的家。他尾随在哥哥后面,攀上长满青松和灌木的岩头。时令正值五月,岩上各色各样的杜鹃带露绽开,明朗的阳光把每片花瓣都镀上一层金边,每一朵花都鲜艳夺目。他看见哥哥采了一束白杜鹃,朝岩下走去。一条明净的小溪边,跪着一个年轻姑娘,正面对溪水梳理她那黑瀑般的长发,她就是林琳。这幅图画真美呀,就跟电影里恋人们相会的场面一样优美动人,他也忘情了。

他悄悄跑回家,心头莫名其妙地高兴,又莫名其妙地懊恼。冷静一想,还是不相信哥哥会同那样一个姑娘相好。一个是山鹰,一个是鸽子,怎能飞到一块儿呢?

直到哥哥遇害下葬那天,他才有些相信了。林琳外表没有特别的悲痛,可那对布满血丝的眼珠,苍白无色的面颊,隐露出她巨大的悲哀。她默默地在他哥的坟头种了两簇白杜鹃,每到春天,雪白雪白的杜鹃花拥抱着那青茸青茸的坟冢,更增添了他对哥哥的思念,和对那只凶残的野兽的仇恨。他对她并不了解,可从那天起就认定她是自己佩服的那种敢作敢为、意志坚定的女人。

柯老大去世的那年冬天,林琳就参军走了。直到前年清明,她穿一身崭新的民警服,又出现在柯老大的坟前。她告诉柯老幺,已从部队转业到江口市公安局,负责森林的防火、保护工作,在市政府和科委的支持、帮助下,她每年秋天都进山来住一段时间,做动物植物的考察,以便向有关方面提供资料,采取必要和有效的措施。和动植物打交道,也成了她的业余爱好,她还是省野生动物保护协会会员哩。

林琳带来摄影机、望远镜和一些古怪的仪器工具,在山垭口拉起了帐篷。她对动物更加入迷,花钱从猎人们手里买去一些活的小动物,给它们拍了照片,戴上金属小圈,起个“贝贝”、“山山”什么的名字,又放它们回树林里去。县林业局和乡政府对她的工作大为重视,派专人和她一起订了“封山育林公约”,听说最近又在拟订禁止捕杀动物的公约呢。她的行动,开初并没引起山民们的注意,现在却直接影响他们的传统生活,大家议论纷纷,赞扬和恼怒的人都有。

她第一次回山,柯老幺和她相处还好,也乐意带她到一般猎手都少去的老林里观察动物活动情况。渐渐地,他们疏远了。柯老幺对她的工作很不以为然,偌大的森林,成千上万的飞禽走兽,凭几杆猎枪、几代猎人就能捕尽杀绝吗?再说,那些残害人命损坏庄稼的野兽,不杀掉有何益处?谁不知道,我们猎手的威名,是一张张猛兽皮组成的,可她竟敢蔑视猎人们的事业。他甚至想过,她和哥哥相好,并不出于真心,而是利用他去接近动物。要不,她怎么对那只残酷凶暴的黑娃子,没一点仇恨,反而对苦苦捕杀它的人设置重重障碍呢?有时,他真想冲到她面前,大吼几声,叫她少管闲事,从古以来,山林自长自消,动物自生自灭,人管得了吗?太不自量力啦。可他不愿对一个女人发火,堂堂大巴山的猎手,有本事就让手中的猎枪说话!

从望远镜里,林琳早就看见这个面容沉郁的青年猎人了。他的身影,他的步态,又使她想起自己爱过的人。那是她的初恋,像白杜鹃一样洁白纯真,可它过早地被装饰在青青的坟头,只留给她一段铭心刻骨的记忆。每到春天,这记忆就会燃烧,胸膛滚动着白花一般的白色火焰。他会在火焰中出现,依然温厚地笑着走向她,那手臂太有力了,她闻到了男子汉的汗味,听到了铜钟般响亮的心跳。他是一座山岩,她是一棵青松。山岩倒了,她独自立在沉寂的山野,感到孤独,有些发冷。心情不好的时候,她真想立即回到车来人往喧声不断的城市里去,摆脱那可窒息人生命的孤独。可她又离不开山林,每次回到城时,都要生一场病,难怪妈妈要疼爱地说:“林琳,我看你把青春都留在大巴山了,离开它你就没了快乐,想去就多去吧,妈妈理解你。”是啊,青春,爱情,她最珍贵的东西,都留在山里了,她已成了山林的女儿。

这次进山,林琳要完成两个重大任务。制定保护一切动物、禁止捕杀珍贵动物的公约,这对过惯了狩猎生活的猎手们来说,工作之艰巨,可以想见。再就是劝说柯老幺,放弃追捕那只黑熊,在人与兽的拼斗中,难免有死有伤,更可悲的是这种猛兽,在黑风垭林区被人捕杀得濒于绝灭,就更显得珍贵了。这些道理,她已是经过一番痛苦才理解的,能说服柯老幺吗?

她佇立在岩头,久久地凝视整个山林,心被一层厚厚的忧虑包裹着。在中国,森林覆盖率仅占总面积的12.7%,有上百种动物聚居的森林更少得可怜。仅看地大物博人口众多的天府之国,尽管有许多峰峦起伏连绵千里的大山区,可像黑风垭这样拥有丰富植物资源和动物资源的森林,实在数不出几个。森林的存在和发展,不仅有利于工农业经济建设,还有利于自然界的生态平衡,阻止人类赖以生存的大地不朝恶性发展。但现实是严酷的,林琳亲眼目睹黑风垭林区一天天缩小,大量树木被乱砍滥伐,不少鸟兽寄生的灌木丛也被放火烧荒,残存的一点珍贵禽兽都龟缩到老林深处,邻地的面积仅够苟延残喘了。她明白,如果不迅速采取果断严厉的措施加以保护,这颗镶嵌在大巴山的绿宝石,很快就会变成一片荒凉冷寂的褐色山岩。真到那时,痛悔都来不及了。

这些道理,柯老幺知道很正确,山里长大的人,谁对森林没感情呢?可他一听就冒火,感情上更不能接受。不同那只狡猾凶残的黑熊面对面拼斗一场,他在亲人和朋友眼中算啥猎人?哥哥留下的猎枪,不是烧火棍啊!这口气一定要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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