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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那么,你怎么想?”

我父亲到八十六岁的时候,右眼几乎看不见什么东西了。除了这一点,他的身体以他这把年纪来说是非常结实的,直到他突然得了被那个佛罗里达的医生误诊为贝尔氏瘫痪的病。这是一种病毒感染引起的单侧面瘫,一般短时间就会痊愈。

这毛病似乎是他从新泽西飞到西棕榈滩[1]那天以后不知不觉染上的,他到那儿是为了和七十岁的退休书店老板娘丽莲·贝罗芙租一套公寓住几个月过冬。在伊丽莎白市[2],她就住在我父亲楼上,1981年我母亲去世一年后,他们之间有了恋情。我父亲在西棕榈滩机场的时候还好好的,甚至都没有劳驾搬运工(否则他还得付小费),自个儿从行李区拎着行李一直走到出租车站。可第二天早上,他在浴室镜子里看到,自己的半边脸再也不是他的了。一天前还是他的模样,现在不知道是谁的——那只坏眼的下眼睑外翻着耷拉下来;那半边脸颊毫无生气地松弛着,好像里面的骨头都被切成了片;原本好好的嘴巴也歪了。

他用手把右边的脸颊推回到昨晚以前的模样,僵在那儿从一数到十。整个上午他就重复这些动作——接下来天天如此——可一松手,又塌了。他想告诉自己这是因为躺在床上的睡姿不对,或者只是一觉醒来皮肤皱了,可最终他断定是中风。他的父亲就是在四十年代初因中风而瘫痪的,所以当他自己也步入老年后,就跟我说过好几次:“我不要像他那样,我可不要那么躺着,我最怕那样。”他告诉我当时他如何在早晚上下班路上去医院看望父亲:每天得点两次香烟,再插到父亲嘴里,到晚上,就坐在床头,读意第绪语[3]报纸给他听。无助的山德尔·罗斯就这么躺着不能动弹,唯有香烟聊以慰藉。这样撑了将近一年,1942年的某个深夜,第二次中风才结束了他的生命。而我那每天去医院两次的父亲,就坐在他床头,看着他死去。

那个诊断我父亲得贝尔氏瘫痪的医生还向他保证,就算不是完全复原,大部分面瘫的症状也很快就会消失。在接下来的几天里,他从居住的生活小区遇到的三个人那里,证实了这个结论。他们三个都得过这毛病,又都好了。其中一个虽然耗了将近四个月,最终面瘫还是神秘地消失了,正如它神秘地来临。

可我父亲的没有消失。

不久,他的右耳听不见声音了。那个佛罗里达医生检查了这只耳朵,测了听力损耗,但他说这和贝尔氏瘫痪没关系,而是因为上了年纪——他的右耳听力可能跟他的右眼视力一样,是逐渐丧失的,只是现在刚发现而已。可是这回我父亲再问面瘫什么时候能好时,医生只能说,照他这样一直不见好转的情况来看,这种毛病有时候是会好不了的。就看老天开恩吧,他说,除了一只瞎眼睛、一只聋耳朵和瘫痪的半边脸,我父亲的身子骨一点不比年轻二十岁的人差。

每个星期天打电话,我都听到他因为嘴巴歪、说话含糊不清而让人费解——有时候听起来就像刚从牙科手术椅下来、麻醉剂药性还未消的人在说话。但等我到佛罗里达看望他时,看到他一副好像不会说话的样子,我还是大为吃惊。

“那么,你怎么想?”这是在我下榻的宾馆大堂,我俯身亲他时他对我说的第一句话。我约了他和丽莲在那儿吃饭。他坐在丽莲旁,深陷在铺着花毯的双人沙发里,冲我扬起脸,让我可以看个清楚。从去年开始,他怕光和风沙刺激盲眼,断断续续戴着一只黑色眼罩。看着他的眼罩、脸颊、嘴巴和他大为消瘦的身形,我觉察到他的急剧衰老,和五星期前我在伊丽莎白看他时判若两人。很难相信,就在大约六年前、我母亲去世后的那个冬天,在他和老朋友比尔·韦伯合住的巴尔港公寓,大楼里富有的寡妇们立马就开始兴致勃勃地围着他这个穿着条纹外衣、大青长裤、爱交际的新鳏夫转。他毫不费力地让她们相信,他才刚过七十岁,尽管那年夏天我们一家人刚在我康涅狄格州的房子里庆祝了他的八十大寿。

在宾馆的餐桌上,我开始明白除了外貌之外,贝尔氏瘫痪对人的影响究竟是怎么回事。他只能用麦管吸水,不然液体会从他麻痹的半边嘴里流出来;吃东西也很费劲,他一口一口地吃,又窘又无奈。等到汤溅到领带上,他才不情愿地答应让丽莲在他脖子上围一块餐巾——他大腿上已经垫了一块,那多少能让裤子干净点。丽莲有时探过身去,用她的餐巾把他嘴巴里漏出来、沾在下巴上而自己没有察觉的食物擦掉,这让他很不高兴。她还多次提醒他,少叉一点食物,每一口的量尽量比他往常习惯的少一点。“好吧。”他咕哝着,郁郁地盯着盘子,“是,当然。”可吃了两三口他又忘了。吃饭在他已经成了压抑的折磨,使得他体重掉得厉害,一副可怜兮兮营养不良的样子。

雪上加霜的是,最近几个月他两眼的白内障加重,使得他视力好的那只眼睛视线也模糊了。过去几年我在纽约的眼科大夫戴维·克荣一直在治疗我父亲的白内障和他日益下降的视力。所以三月份结束了不愉快的佛罗里达之行回到新泽西后,父亲又去纽约,催戴维帮他把视力好的眼睛里的白内障摘除;因为拿贝尔氏瘫痪毫无办法,他就特别想做点什么,让这只眼睛的视力好起来。可我父亲去的当天傍晚,戴维打电话来说,在进一步查明我父亲面瘫和失聪的病因前,他不太想做眼部手术。他不相信我父亲的病是贝尔氏瘫痪。

他不做手术是对的。我父亲在新泽西的内科医生哈罗德·瓦泽曼给他做了一个戴维预约的核磁共振成像。从实验室收到报告的那天晚上,哈罗德就打电话告诉我检查结果。我父亲脑部有一个肿瘤,“一个大肿瘤。”哈罗德这么说。从核磁共振像片上,还看不出这肿瘤是良性还是恶性,但哈罗德说:“不管良性还是恶性,都会要了你的命。”接下来得请一个神经外科医生来确诊一下这个肿瘤的性质,然后再看还有什么办法——如果还有办法的话。“我对此不乐观。”哈罗德说,“你也别乐观。”

我没有告诉父亲核磁共振的结果发现了什么,但得说服他去看神经外科医生。我骗他说,没查出什么问题,但戴维特别谨慎,他想在做白内障摘除手术前,就面瘫问题最后听一位医生的意见。与此同时,我让人把核磁共振像片送到纽约埃塞克斯堂宾馆。我和克莱尔·布鲁姆[4]在找到新公寓前就暂住在那儿——在伦敦她的房子和康涅狄格我的房子之间穿梭、轮流住了十年之后,我们想在曼哈顿找个地方安居。

事实上,在脑部核磁共振像片和放射线医师诊断报告装在大号信封里被送到宾馆前大约一星期,克莱尔已经回伦敦看她女儿去了,她还得去看看那儿的房子修缮得如何;跟会计师碰头,了解一个和英国税务部门拖了很久的谈判情况。她一直很想念伦敦,这个月回去,不单要处理实际事务,还可以聊解思乡病。我猜想要是父亲的肿瘤早些发现,而克莱尔还在我身边的话,我就不会这么一门心思扑在他身上了——至少晚上不会——可能也不会像自己得了病似的为他感到这么沮丧。但当时,在我看来,克莱尔不在身边——以及住在宾馆给我一种住不长久、无家可归的感觉,让我无法进入写作状态——意外地给了我一个天赐良机:我可以一门心思照顾他,不必管其他责任。

这种独自行事的状态也让我随意地发泄情绪,不必再端起一副成熟或者深沉的君子模样。一个人时,我想哭就哭,尤其当我从信封里抽出他那套大脑片子时,特别想哭——并不是因为侵占他大脑的瘤我一眼就能看出来,而只是因为,这是他的大脑,我父亲的大脑,是它让他考虑事情直来直去,让他说起话来铿锵有力,让他跟人争论容易激动,让他作决断时意气用事。正是这些组织,给他制造了无尽的烦恼,使他八十多年固执地严于律己——这是当年的我,他正处在青春期的儿子备受压制的根源。也是它,在他当年无所不能、我们该有什么目标全由他说了算的时候,支配了我们的命运,如今,它却在遭挤压、移位和损伤,因为“右脑脑桥角和桥前池之间的区域被一个大肿瘤所占据,这个大肿瘤延伸到被颈动脉血管包围的右侧穴状窦中”。我不知道什么右脑脑桥角、桥前池在什么位置,但读着这份放射鉴定报告上说颈动脉血管被肿瘤包围的话,我就仿佛在读他的死刑判决书。“右颞骨岩部尖明显受损。脑桥和右小脑下脚被肿瘤从后严重挤压至移位……”

既然独自一人,我就不必压抑自己,当各个角度拍摄的脑图摊开在宾馆的床上,我就失去了抵抗的力量。也许,那会儿的情形并非就跟我双手直接攥住他的脑子一样震撼人心,但是大致也差不离。上帝的旨意在火焰中的荆棘显灵了。[5]同样神奇的是,这个长瘤的器官居然让赫曼·罗斯活了这几年。我看到了父亲的大脑,什么都看见了,也什么都没看见。就算是我父亲这样在纽瓦克第十三大道学校只上到八年级的退休保险经纪人,他的大脑仍然不乏超乎寻常的神秘。

我侄子塞斯开车带我父亲到密尔本[6]去看神经外科医生梅耶森,他在郊区有诊所。之所以让父亲去那儿而不是去纽瓦克大学附属医院,是因为我得知梅耶森医生在医院的办公室就属于肿瘤科,要是送父亲去那儿,他会以为自己得了癌症,哪怕他还没有接受诊断,甚至不知道自己有一个瘤。现在这样他就不会吓得魂不守舍,至少暂时不会。

我当天傍晚打电话给梅耶森医生,他告诉我,像我父亲这样位于前脑干的肿瘤,良性的可能性有95%左右。他认为这个瘤已经长了十年,但我父亲最近的面瘫和右耳聋,表明“在较短时间内,这个瘤会急剧恶化”。不过,现在动手术切除还是可行的。他告诉我,手术的成功率有75%,也有10%的病人会死在手术台上,剩下的15%要么手术后不久死掉,要么进一步恶化。

“要是手术成功,”我问,“要多长时间康复?”

“会很困难。他得在康复医院里呆一个月——也许要两到三个月。”

“换句话说,那会像在地狱。”

“是很难熬。”他说,“可不采取任何措施只会让他更难熬。”

我不想在电话里把梅耶森的诊断告诉我父亲。第二天早上九点左右,我打电话给他,说要去伊丽莎白市看他。

“这样看来,情况很糟吧。”他说。

“等我开车过来,我们坐下谈。”

“我是不是得癌了?”他问我。

“不,你没有癌。”

“那是什么?”

“你再忍耐一小时,到了就把情况详细告诉你。”

“我现在就想知道。”

“我一小时后就到——要不了一小时。”我说。我相信不管他怎样担心,让他等着,要好过我在电话里直接告诉他情况,让他孤零零地坐着在惊吓中等我到来。

考虑到即将执行的任务,以下事实也许不足为奇:我开车从伊丽莎白的收费公路出来,在出口的岔道,我忘了开上直接通往几个街区之外我父亲公寓的北方大街,而是在一条新泽西州高速公路的延伸段停了下来。路右边的一两英里之外,就是我母亲七年前安葬的墓地。我不相信有什么神秘的力量在指引我,但看到自己能从曼哈顿开了二十分钟车来到这里,还是很吃惊。

这墓地过去我只来过两次。第一次是1981年她下葬那天。第二年我带着父亲来扫墓。两次都是从伊丽莎白开车过来,而不是从曼哈顿,因此我以前并不知道收费公路能通到墓地。要是那天真想开车去找墓地,我很可能在通往纽瓦克机场、纽瓦克港、伊丽莎白港错综复杂的岔道间迷路,然后回到纽瓦克市区。不管有意无意,我原来并不想找那墓地,但在即将让他知道有一个肿瘤可能要他命的这个早晨,我无懈可击地从曼哈顿的宾馆,沿着可能是最近的路线,来到了我母亲的墓和旁边那片将来埋葬我父亲的墓地。

除非绝对必要,否则我原本不想让父亲多等片刻,可到了这儿,我没法像什么不寻常的事情都没发生似的继续赶路。我没想到会在这个早晨来到这里站在母亲的墓前,来了解什么新鲜事儿,也没想到要以回忆母亲的方式来安慰自己,给自己打气,或者为帮父亲熬过痛苦做好准备;我没料到,看到母亲墓旁留给父亲的墓地,我就被重重地击倒了。这次开岔车道的意外将我带到了这里,而我走出汽车、踏进墓地找到母亲的墓后所做的,就是向着它那驱使我来的力量鞠躬。母亲和其他逝者也是在一种强大的力量驱使下被带到这里,而这种力量究其根本,是一种更为不可思议的偶发事件——曾经活着。

我发觉在墓前时,每个人的心思多少有些相似。抛开文采不谈,这种心思就跟哈姆雷特面对郁利克[7]的头颅陷入的沉思差不多。你似乎想不出跟“他曾经把我负在背上一千次”有所不同的感叹。墓地通常会让你觉得,你在这个问题上的想法是何等狭隘和陈腐。哦,你可以试着对逝者说话,如果你觉得有用;你可以像我在这个早晨这样开口说:“啊,妈……”但是,如果你已经说了不止一句话,你就不会不知道,那样还不如对着正骨医生办公室里挂着的脊椎骨架说话。你可以向逝者允诺,可以告诉他们新鲜事儿,请求他们的理解、原谅,争取他们的爱——或者你可以用另一种积极的法子,拔拔杂草,擦擦砾石,抚摸墓碑上刻的字;甚至可以弯下身,把手放在他们遗体的正上方——触摸着土地,他们的土地,你可以闭上眼,回想他们和你在一起时候的样子。但是,这些回忆无法改变什么,比起你十分钟前驾车的时候,他们离你似乎更遥不可及。如果墓地里没有人注意你,为了让逝者显得不仅仅是逝者,你可以做些颇为疯狂的事情。但即使你做了,并且渐渐感觉到他们的存在,你还是得告别他们而去。至少对于像我这样的人,墓地所能证明的,并不是逝者仍与我们同在,而是他们已离我们远去。他们远去了,我们还没有。无论你怎样难以接受,这都是容易理解的根本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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