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15591600000001

第1章

所有的缺憾都是成全

即使是多年以后,余鹏程承认,他和吴芳芳在小街的相遇是个极低概率的事。

其概率之低,好比余鹏程读到过的一篇文章中讲述的,作者和几个中国朋友在纽约第五大道的一家咖啡馆谈论上海一个共同的熟人时,这个熟人突然兴冲冲地走了进来;还好比,余鹏程有一个长他近10岁的大学老师,年轻时插队回城,等待派工作,其间,他读了一本苏联小说《叶尔绍夫兄弟》,里面主人翁是个炼钢工人,这使他对钢铁厂发生了兴趣;他的邻居恰好是本市钢铁厂的技术员,答应约个时间陪他参观炼铁炼钢车间,恰巧就在约定日期的早晨,他们准备出发之际,邮递员给他送来了去这家钢铁厂上班的通知……

是啊,余鹏程与吴芳芳难得的巧遇,虽然没有这么奇异,然而,实在也是不可能中出现的可能。许多人的解释是缘分,是因祸得福,是造化,是一个童话。当然,他们后来的结局就另当别论了。

那年秋天,余鹏程从省城的师范大学毕业,如愿分配到这个地市级城市一所中学当老师。

当他踏进这所中学报到时,他接到口头通知,先到正在施工中的新校舍工地劳动。什么时候安排到教学岗位会视情况通知他的。余鹏程心里有几分明白,前一年,他去了柳絮如雪花在空中纷飞的街头,用巴扬拉了几首歌曲,原因可能就在这里。问题是,同样上街的大学同学却幸免于难,顺利进教室上课了。为何他偏偏被盯上了?他站在那里发愣了一会,有点狐疑,便底气不足地问:“这是为什么,能解释一下吗?”

该校校长马力把一杯热气扑扑直冒的茶放在桌上,气雾升上来,扑向余鹏程,余鹏程不客气地端起茶杯,但没有喝,只是直勾勾地看着马校长,希望他透个底。马力几乎没有表情地回答:“为什么?我也不知道,不过,你应该懂的。想想你做了些什么,鹏程啊!”说着,对他仔细瞅了一眼,眼神有点奇怪,喊他名字的时候,带着轻微的叹息。

余鹏程把烫手的茶杯重重地放下,不再争辩,他知道争辩是多余的、徒劳的。心中却涌出类似愤懑的情绪。第二天就换上一身洗得发白的旧军装,到建筑工地干起了活,活不重,每天蹬三轮到施工队的建筑公司的库房取除砖头、水泥之外的器材用料,如电线电缆、钢铁构件、工具等。每天要穿过好几条街,一天跑上几趟。没有蹬三轮的活,就在工地上戴上一顶红色的安全帽,拎灰桶,操作水泥搅拌机,轰隆轰隆的,一天下来,耳朵麻木,浑身灰扑扑的。满身是灰浆,干了变得硬邦邦的,很难洗干净。英俊的脸面也会变得模糊不清,裤脚浸透了湿漉漉的泥水。

好在他是在农村长大的,什么样的苦都吃过,干这样的活对他来说,算不了什么。而且,从少年到青年,他除冬天外,坚持在河里游泳,对于他来说,如鱼般浮于水、行于水的自由惬意,是一种何等美妙的享受。他对游泳的痴迷,赋予了他一个健壮结实的躯体,一副臂肌胸肌隆起的倒三角形身材。这个身胚天生是干体力活的料,没什么可怨的。

这一年,余鹏程三十岁了。他考上省城的师范大学之前,已在这个城市的师范学校读了四年书,当了两年多小学教师。他比同一届毕业的同学要大三四岁。

在当小学教师的几年中,他换了好几所小学,并非他自己不安分,要求调来调去的,而是教育局似乎特别惦记他,隔上一年就要把他调一个新学校。他博览群书,知识面很广,文笔不错,还经常写诗,他写诗的爱好可追溯到儿时母亲念叨的农村童谣的启蒙。可他从来不奢望自己能成为作家或诗人。他在笔记本上涂涂抺抺的诗是写给自己看的,这是他内心隐蔽的一部分,轻易不示人,也从未想过向什么报刊投稿。

没有人怀疑,他当语文老师或历史老师不称职。可是,连他自己都想不通的是,他从当上教师那天起,就学非所用,语文、历史课一天都未上过,而是一直教音乐。原因很简单,他最初分配的那所小学,原有的两位音乐老师几乎同时生孩子休产假,学校一时找不到代课老师,校长在他的档案里看到,他在读师范学校时,曾担任过学生会的文艺部长,又听说他来报到时,行李之外,随身带着只叫巴扬的苏联手风琴,料他懂得音乐,就安排他暂时教音乐,这是副课中的副课,不要费多大劲去备课。

他欣然接受了,他虽没有经过系统的专业训练,但从农村小学、初中到中师,都是学校的文艺骨干,上小学的音乐课,可以说驾轻就熟。

他嗓子不错,男中音,音色浑厚,带有磁性,中气充足,有种从胸腔里发出震颤的共鸣。他能熟练地演奏巴扬。这只巴扬是他上初中时,正在追求姐姐的姐夫杨大年送给他的,他无师自通地学会了演奏,很快就十分娴熟了。从此,这台巴扬就同他影形不离了。一般人分不清巴扬和手风琴的区别,其实两者差别不大。手风琴排列的是键盘,巴扬排列的是键钮,手风琴指法上和钢琴相通,巴扬在手法上更接近一些西洋管乐器。

酷暑已开始减弱,夏蝉在校园内的林荫上长鸣。那天,余鹏程开始上小学六年级第一节音乐课,他撇开了原来的台式风琴,而是背着他红色的巴扬走进教室。在同学的眼里它就是手风琴。好吧,你们欢喜叫手风琴,就这么叫吧。他说,这并不重要。不过,我说清楚了,这是巴扬,和手风琴有差别的。

说完,他把李叔同作词,约翰·奥特威作曲的《送别》一歌的歌词“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和曲谱抄在一张大白纸上,挂在黑板上。他告诉学生,今天就学唱这首歌。我先给你们示范一遍。他娴熟地弹奏起巴扬,灵活地弹奏着键钮,折叠的风箱伸屈自如,张口便唱起来,学生们惊呆了,马上叽叽喳喳议论纷纷,这位新来的音乐老师唱得实在太好了,唱得简直和歌星一模一样。他可以去当歌唱家,当音乐老师太屈才了。

几个女同学激动得满脸红晕,余老师的音色阳光般透亮,把她们的心激灵得像小鹿般蹦跳起来。这些女同学中就有吴芳芳。当时,她因为长得高挑,坐在最后一排,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盯着阳光帅气的余老师,楔子般的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但余鹏程压根没有注意到她,当然未记住她,连她的名字都叫不上。一个班级,一周就一节音乐课,余鹏程匆匆而来,匆匆而去,怎么会记得每个学生呢?总之,余鹏程小露身手,大家就被征服了。从此,余鹏程一发而不可收。当上了专职的音乐老师,一年后,两个原来教音乐的女教师回来上课了,而另一所小学的音乐女教师也结婚生子了,怀孕几个月,就在家里保胎。余鹏程调了过来,顶了她的缺。照例,他第一堂课自己演唱一曲,学生们同样目瞪口呆,鸦雀无声,然后兴奋地议论开来。

余鹏程虽然征服了初通音乐的小学六年级学生。但他不甘于当小学老师,第三年,他以优异的成绩考上了省城这所也算得上重点大学的师范院校。

调皮的学生总爱给老师起绰号,教小学时,他们给余鹏程起了个巴扬的绰号,背底里就巴扬巴扬地喊。这个绰号到了大学就变成了老卡,因为他是络腮胡子,大家就称他老卡,古巴革命领袖卡斯特罗的简称。当然,他的胡子拉碴和卡斯特罗的大胡子是小巫见大巫,无法比拟的。

不过,他在大学里有一段时期,留长发,浓密而蓬松,不是披肩发——但也够长的了,他的造型不算怪异——虽然丁兰兰说他有点嬉皮士的气质,但只是说说而已,有点讥笑的意思。他怎么会像嬉皮士呢?

他爱唱校园歌曲,不喜欢摇滚乐,讨厌把自己充满了奇特情节的私密生活谱成歌,用一种神经质的、自恋至极的、半吟半念的方式哼唱。大学时,学生中有这样弹吉他的歌手,他们私下组成了摇滚乐队,取得名字很怪,什么“盐碱地”乐队,“鼻涕虫”乐队。其中不乏长发披肩、形容邋遢的小子,语言粗俗,敲着爵士鼓,嚼着口香糖,动作和表情夸张挑逗,拥有不少听众,他们被排除在艺术团之外,反自由化时,摇滚乐被禁止了,乐器被没收。余鹏程从来不与他们走近,讨厌他们。但余鹏程背诵约翰·列侬和鲍勃·迪伦的诗句。摇滚乐被禁时,余鹏程为他们说了几句公道话,鲍勃·迪伦在在一九六五年说过,从来就没有哪个政权是被抗议歌曲唱垮的,他才不相信音乐可以改变世界哩!

四年大学,他又回到这座城市,仿佛回到了原点。以前是小学教师,现在是中学教师。不过,实际上还不如原来的处境,以前他是拉巴扬的音乐教师,现在由于前年的原因,暂时还上不了课,至于什么时候能上,他心里真的没有底。

四年里,这座城市发生了很大变化,冒出了许多新的建筑,高高耸立的楼群、无处不见的吊车连同层层叠叠的脚手架和陈旧低矮的老房子夹杂在一起,显示着正在发生着的令人炫目也令人振奋的改变。夜晚的灯光明亮多了,绚丽的霓虹灯通宵闪烁着,光彩夺目,弥漫着那个时代特有的勃勃生气和掩饰不住的躁动。余鹏程对这个城市是非常熟悉的,他在这里读书工作多年,是这座城市拂去了他身上浓重的农村痕迹,使他克服了一个乡下孩子面对一座繁华城市时的窘境和自卑,他从气质上心理上基本变成了一个城里人。只是,除了夏天,他基本上不游泳了。刚进城读师范学校时,读巴尔扎克的小说,书中描写来自乡村的人面对巴黎的窘境,他切实地体会到了。

仅仅几年他已融合进了这座城市的厚实肌理中。

在省城上大学的这几年,他面对着一座更大的城市,它曾经是六朝古都,那高大沧桑的古城墙让他陡生敬畏感。而粗壮蓊郁的梧桐树和那些林立的民国建筑,包括园林般的校园使他觉得与小桥流水的乡下,以及成为他第二故乡的那座城市瞬间拉开了距离。

他对乡下的印象逐渐趋于淡薄,而对那座让他从一个毛小孩成为青年的城市始终存有很深的感情。不可能渐行渐远的。何况那里还生活着他的姐姐、姐夫、母亲。毕业后的去向,他当然首选省城。退而其次就是这个美丽而安宁的湖滨城市。姐夫是这个城市的教育局党委书记,曾经为他留在省城而争取过,希望很大,他对此是保密的,连室友唐朝阳和李刚伟都没有泄露半点。

毕业前的一年,毕业班暗潮汹涌,学生们已掩饰不住内心的焦虑,四处奔走,寻找去向,虾有虾路,蟹有蟹路,除了个别毫无办法的,几乎个个都使出了浑身解数,但又个个守口如瓶。也有一些人安之若素,很淡定、很笃定的样子。例如校花丁兰兰就表现得很轻松,她来自于长江以北的一座沿海小城市,但她的去向已明明白白地写在脸上,她不可能再回到她的那个凋敝的家乡去了。美貌是一种气场,当然也是一笔无形资产。据说,有几个家庭背景不一般的干部子弟正围着她转,她留在省城可以说是毫无悬念的。

那件事发生后,他剪去了长发,一下年轻利索了不少。但余鹏程明白,留在省城的希望已彻底泡汤了,姐夫已无能为力。他心里很不安,频频和姐姐通电话,要姐夫鼎力实现他的第二目标。他最担心的是分配到长江以北的某个小县城,甚至某个小镇里。在这座有“火炉”之称的都市的酷热中,心里七上八下了好多天,最后结果终于揭晓,大家各奔前程,有人欢喜有人愁。

世界上很难有人人满意称快的事。

余鹏程很幸运,他终于没去长江以北,而是如愿分到了这个城市的中学任教,他悬着的一颗心落了下来,高兴得不能自禁,以至于根本没有想到报到后会横生枝节。唐朝阳和李刚伟也心想事成,分到了家乡,和自己在同一个城市。三个人在一家小饭店痛快淋漓地一瓶瓶啤酒灌下肚去,撑得松开了皮带扣,然后醉意浓重地在古城墙脚下摇摇晃晃地走了半夜。

丁兰兰意料之中地留在了省城,不过分配在什么单位众说不一,有人说是省电视台,也有人说是省级报社。总之,她去的地方,是其他人想都不敢想的。也有个别人留校的,一个是学生会副主席,另一个是学校团委副书记。这并不让人感到突然。很快,烟消云散,尘埃落定,这一届的毕业生大多数都各就其位了。余鹏程参加的学校艺术团里有多人毕业离校了,由丁兰兰发起在一家饭店聚餐,告个别。丁兰兰和余鹏程是这个团的台柱子。但余鹏程没有参加,他和唐朝阳、李刚伟带着行李悄悄离开了学校,奔赴他们要去的那个城市。在饭局上,有人讥笑丁兰兰,你把你说的那头牛伤了,人家连和你道一声别都不愿意了。丁兰兰因喝了酒,脸若桃花,她笑着说,我伤了他什么啦,他有追求我的权利,我有拒绝的权利,这是天赋人权!

余鹏程匆匆离校了,不愿多待上一天半载,其实他对读了四年的大学还是很眷恋的。这所大学解放前是所著名的女子学堂,校舍都是民族特色的大屋顶,琉璃瓦,雕梁画栋,校园里树木葱茏,还有大片草坪,晩上灯火柔曼,艺术团常在这里举行文艺晚会。

离开学校那天,他借口去图书馆还书,在校园里走了个遍,在草地上徘徊了一会,又来到女生宿舍楼前。他远远地站了一会,那扇窗户就是丁兰兰住的宿舍。有许多天,追求丁兰兰的男生曾排成一行,在朦胧的夜色中,站在这扇窗户前唱歌,弹吉他,吹口哨,大呼小叫。余鹏程也偷偷去过几次,他没有一展歌喉,虽然这是他的强项。他只是远远地看着,像此刻一样。那窗帘是浅蓝色的,丁兰兰的床铺就靠着窗,这是她自己无意中提到的。到了夜晚,这浅蓝色的窗帘就拉上了,灯光映着一帘晃动的人影,如果加上铿锵有力的乐队伴奏,就像北方的轰轰烈烈的皮影戏。此刻,这窗帘还在,萧瑟地挂在窗户一边,窗户后面什么动静都没有,显然人去楼空了,余鹏程心里有些淡淡的惆怅。

轰轰烈烈的几场秋雨,结束了漫长而炎热的夏天。初秋的风带着凉意,在狭小的老街上刮来刮去。金色的阳光灿烂得让人耀眼,但没有灼热感了。余鹏程把草帽压得很低,穿着脏兮兮的旧军服,脚下穿着一双破旧不堪的胶鞋,脖子上围着一条毛巾,茂密的胡子使他看上去比实际年龄老了好多岁。他弓着腰,蹬着车,慢慢地行驶着。小街静悄悄的,只有树上的秋蝉在声嘶力竭地鸣叫着。

谁都没有注意到这个身材魁梧有着高仓健一样脸部轮廓的蹬三轮车的人。

在这座城市,他并不是个陌生的漂泊者,他已在这里有着一定的生活积累,认识他的人不是个别。他是要面子的人,有点自恋,有些骄傲,有点阴沉。怕撞见熟人,便绕开那些乌泱泱人群的大街,兜圈子走一些人烟稀少的小街小巷。这条小街也是他常走的一条老街。从一个库房运到近郊的学校,来回一趟大约要一个多小时。工地的用材并不靠他,有专门的卡车运,让他干活,实际上并非把他作为一个劳动力使用,而另有其他更为重要的用意,余鹏程对此心知肚明。让余鹏程不踏实的是,没有人告诉他,这种安排到底要维持到什么时候?半年?一年?是作为一种处理,还是作为一种惩罚?学校的师生几乎无人发现他的存在。他有一种被抛弃的感觉。

这一时期他的心情低落、灰暗,下班后就躲在宿舍里看书,或从收录机里听音乐。他喜欢杰奎琳·杜普蕾的大提琴曲《殇》,这首让世界落泪的曲子深深地打动了他……

有人加了歌词:你的声音像落蝶一样寂寞/我站在世界的尽头/你正低吟浅唱,树荫下星光点点/贝壳里传来海的哭泣/是谁守望着谁/失去了这么久,原来一切未曾拥有/海风轻轻地呼啸而过。

他一听到这曲调心里就酸酸的,有点苍凉,觉得自己像街头树木飘飞的落蝶般的黄叶那样寂寥,任它们淌光飘散……

学校给他安排了宿舍,一间很简陋的房间。整个楼面上,除了他之外,还有一个家在外地的女教师,姓王。从气质和衣着上看,是个乡下妹子。她很拘谨,在走廊上碰到,羞怯地浅浅一笑,喊声余老师就过去了。余鹏程到她房间里去过一次,她房间的日光灯管坏了,她敲了余鹏程的房门,央求余鹏程帮忙,余鹏程踢开一间无人住的房间,取下一个好的日光灯管给她换上了。她取了几个苹果送给他。此后便没有任何来往。

没多久,姐夫接到调令,调省政府文化厅党组成员兼办公室主任,市里一个担任市委副书记的老领导戴仁德调任省文化厅厅长,他指定姐夫随他履新。余鹏程也从这幢冷清的宿舍楼里搬走了。

那天他骑了自行车去学校报到,校长安排他去建筑工地,他一下慌了神,第一时间打电话找了姐夫杨大年,杨大年在电话中说,你来我办公室吧,我让你姐姐也来。他赶到姐夫的办公室,姐姐余秋月已在了。听他把过程说了下,余秋月愤愤不平地说:“这算什么,在街上唱唱歌拉拉手风琴犯天条了吗?我去找丁克局长去,僧面不看也要看佛面,他一点面子都不给你,他的政策水平也太差了,还搞无限上纲这一套!”

姐夫杨大年大喝一声:“幼稚!你可别乱来,这是帮倒忙。”又脸色凝重地盯着余鹏程,沉吟着说:“好好劳动吧,要明白,这场斗争是残酷的,让你到工地去,可能对你是种变相的保护,这并非是坏事。你什么都不要说了,沉默是金。我的看法,只要你不再惹事,态度端正,对你的前途影响不会太严重。”

余鹏程点点头说:“没关系,劳动就劳动,我是农民出身,吃得来苦的。”

姐姐余秋月眼睛湿润了,说:“小鹏,你已不是农民了,你是大学生,人民教师,还要吃这个不明不白的苦,这算什么呢?好了好了,赶快找个女朋友结婚吧!你也老大不小了,你不成家,妈的这块心病就放不下,她天天跟我烦,好像我欠了你的。”

余鹏程苦笑:“结婚?我这样子,哪个女人肯嫁给我?除非她瞎了眼了。”

杨大年说:“要振作起来,记住,韬光养晦,邓小平同志都三起三落呢。”

“小鹏,这件事不要跟妈说,她是不会理解的。”

“放心,我不会对她说半个字的。”

“另外告诉你一件事,我可能要调省文化厅了,先当办公室主任,以后可能提拔副厅长。说实话,我也犹豫了一阵,这个城市我毕竟待熟了,但再想想,到省里工作,格局是不一样的,从长远看,是个历史转折点,这个机会难得啊!”杨大年平静地说,脸上没有什么得意或欣喜的流露。他是个自控力很强的人,余鹏程没见到过他喜形于色的时候,即使和姐姐结婚时,也是出奇的平静。

果然,半个月以后,姐夫和姐姐一家就去了省城。姐夫到省文化厅走马上任了,他是北京大学历史系毕业的,名牌大学的文凭无疑对他的仕途起了作用,当然还有领导的提携。姐姐也在一所重点小学任教导主任,母亲也跟去了,替他们带孩子。他们住进了一套煤卫俱全的公寓。据说,这还是临时过渡的住房。凑巧的是,这个住宅区与余鹏程上的师范大学近在咫尺。

余鹏程对唐朝阳和李刚伟苦笑说,真是有点戏剧性,我从省城下来了,他们倒上去了,这算什么事啊?没有了姐夫这把保护伞,我的未来是风雨如晦了。唐朝阳说,去那中学报到,你姐夫还在啊,他保护你了吗?李刚伟说,我看哪,说不定是你姐夫大义灭亲,建议你去小车不倒只管推的?余鹏程摇摆着手说,不可能,他有他的难处。唐朝阳说,什么难处?我们俩也作过检讨,我们分配去学校并没有让我们苦力的干活呀!余鹏程有些发慌,是啊,这不是双重标准吗?不对,也许我指挥唱歌,又拉巴扬,情节比较严重。说完,余鹏程自嘲地笑了,唐朝阳李刚伟也跟着哈哈大笑起来,是那种傻傻的笑。唐朝阳换了口气说,你姐夫不会给小舅子小鞋穿的,我们是瞎说的,别当真。余鹏程点点头,咕哝一句,还是《国际歌》唱的,从来就没有什么救世主,我只能自己拯救自己了。

此后,除了姐姐偶尔来个电话,姐夫不再和他联系了。母亲有时会给他写信,亲笔写的,错别字不少,絮絮叨叨的。母亲只是个读了小学的农村妇女,后来又在蚕桑学校进修一年,那不是学文化,是学植桑养蚕。她是个明白事理,性格坚韧又恪守传统的女人。他父亲叫余长庚,是个老好人,埋头种田,又当了好多年的小学看门人,收发信件报刊,看着一只座钟敲铃。所以他又是学校的敲铃人,上课下课都得听他的铃铛声。他没有编制的,拿工分,每月补贴八元钱,不受退休年龄限制,身体好可以一直干下去。可是,四十岁刚出头,余长庚就得肺癌早逝了。这是他长期用一根竹竿烟斗“吧嗒吧嗒”抽劣质烟丝的结果。

母亲很坚强地把女儿儿子带大,还坚持让他们读书,姐姐读到中专,师范学校毕业,到小学任教,她书教得好,言行中充满了彪炳个性的张扬。她被在教育局当处长的杨大年看中,很快结婚生子,余秋月颇为自傲,因为杨大年被公认前途无量,北大文凭的含金量是众所周知的。果然,他们结婚第三年,他就晋升为副局长,又很快晋升为局党委书记。余鹏程从小就帮着母亲干农活,一直干到初中毕业,考入师范学校为止。他不仅不用缴学费、杂费,而且还有补贴。母亲手头一下就宽松了。

母亲不知道儿子出了事,她心里最牵挂的就是儿子的婚事,她经常拉着女儿问,鹏程怎么回事啊?你跟他说说,要求别太高,差不多就可以了。他难道真的一点都不急,真的想做和尚了?余秋月不耐烦地说,这事急不得,这关系到你儿子一辈子的幸福,不能拾到篮子里就是菜啊!再说,鹏程论貌有貌,论才有才,你就别操这个心了。

余鹏程的适应能力还是比较强的,他很快习惯了这种生活,一天蹬三四趟车,没有人监视他,没有必须完成的劳动定量,可以说无拘无束。工人们很尊重他,从来不打探不议论他的事。其实,和这些来自农村的农民工相处在一起,他感到轻松、自在,不需设防。这些饱尝艰辛的质朴的人,激活了他身上农民的基因和习性,他可以和他们在脏兮兮的地上毫不介意地坐下来,毫无顾忌地谈笑,抽烟,说粗话,聊女人,相互逗乐。午餐时站着或蹲着大口地吃饭,放工后玩扑克牌、下象棋、看电视。他觉得自己和他们已没有什么鸿沟和隔阂。他陡然发现他自以为已蜕变为一个城里人其实只是虚有其表,只是一种外壳,和这些纯粹的农民在一起,这层外壳就一层层剥去了,露出了他的农民底色。

但他的心灵还是孤独的,夜晚不是黑暗中躺在床上胡思乱想,就是走到学校附近的大运河边,看着夜航的船队闪着星星点点的灯火,噗噗噗地从河面上驶过,打破夜晚的宁静。一个船队过去了,运河平静了下来,不一会又来了一列船队。他寻思:它们是从哪里来的?又将驶向何方?其间还驶过一些人力摇橹的木船,传来一阵阵桨声。他想起了他小时候读过的一本刘绍棠的小说《运河的桨声》,这是他最初读的几本小说之一,是父亲收藏的为数不多的书中的一本。小说对运河的描写让他感到亲切。后来他知道刘绍棠一九五七年打成了右派,“文革”后复出,又写了些新的作品,他也读了几本,印象都没有幼年时读的那本《运河的桨声》深刻。

没多久,李刚伟有了女朋友,是个小学教师,叫高晓明,长得小巧玲珑,笑起来很甜,待人热情。他们是邻居,从小就认识,勉强可以说是两小无猜,青梅竹马。他们很快进入热恋状态,爱得难分难解,如胶似漆,没有时间和余鹏程、唐朝阳厮混了,三脚撑解体了。单身的唐朝阳爱读书,他为了朋友,舍弃了宝贵的读书时间,隔三差五陪心里郁闷的余鹏程。有时上餐馆吃上一顿,有时骑车到湖边莽莽撞撞的芦苇荡里躺着闭目养神。

姐夫执意要把原来住的房子交公,姐姐以要在这个城市留个窝为由,把房子留了下来。空着当然不好,于是,余鹏程搬了进去。姐姐悄悄对他说,这是给你结婚用的,我们不可能回来了。这是幢石库门青砖墙的老洋房,在这座城市里已是凤毛麟角,很稀少了。这一幢楼住三户人家,姐姐家在二楼,余鹏程一个人住,够大的了,在那个年代是不多见的。正在为婚房发愁的李刚伟和正加紧物色女朋友的唐朝阳每次来都羡慕不已。

这条小街平时很冷清,往来的行人和自行车不多,偶然有辆小汽车勉强通过,街两边是几个单位的院墙,可见到藤蔓树枝从墙头伸出来。还有几幢三层的陈旧宿舍,土灰色的水泥墙面斑斑驳驳,爬满了密密麻麻的爬山虎,屋顶上并排着几个老虎天窗。靠边的一幢宿舍楼屋旁有块空地,围着低矮的涂了黑漆的竹篱笆。里面种植了凤仙花、鸡冠花、月季花、冬青树、铁树,还有许多种叫不上名来的植物。

余鹏程蹬着三轮车在这小街上不紧不慢地行驶着。来到有黑漆篱笆墙的那个地方,他觉得喉咙发干,便停下来,摘下草帽,坐在车架上,拿起挂在身上的军用水壶,仰头喝了几口水,然后打量起篱笆墙后面的花木。突然,他眼睛一亮,发现一个大木框内的土壤里长着一种从未见过的美丽的花,鲜艳的橙色,形状像展翅腾飞的鸟,一枝上面,有三四朵这样的花,木框里足有五六枝,好像一群橙黄色的小鸟在他面前飞掠过。他情不自禁地走向前去,蹲在篱笆墙前,细细欣赏着这漂亮的花朵。这个角落因为有了它而变得异常明媚夺目。

凤仙花将种子弹出,只需0.6秒时间,动物粪便上的植物孢子弹出后,就像人以超音速100倍的速度奔跑……看着这些花他突然想起了他在一本杂志上看到的一篇文章,上面谈到了关于种子隐藏在熟悉世界里的奇妙现象。

这时,突然有一个清脆的声音招呼他:“这不是巴扬吗?不,是余老师吗?”

余鹏程吓了一跳,站起来,循声看去,见一个身材苗条的清秀女孩子站在他面前,温和地笑着,像一棵柔韧细长的树在阳光下闪烁。一张青春无敌的脸,水嫩润滑的肌肤,似乎吹弹可破,在阳光下,看不到一点细微的瑕疵,脸上有两个酒窝,眼睛很大,很明亮,水汪汪的。

一点印象都没有,他想不起她是谁,叫什么。他尴尬地看着她,问:“你是?”

女孩子爽朗地回答:“余老师,你不记得我了?我是吴芳芳,我上小学六年级时,你教过我们音乐课的。你唱歌唱得真好!”说完,吃吃地笑起来。

余鹏程拍拍额头,自嘲说:“七八年前的事了,认不出你了,吴芳芳,这个名字好像还有点印象,你怎么在这里?”

“我家住在这里呀!”吴芳芳说着,用手指了下篱笆墙那块地方的一扇底楼的窗户。

“那些花木都是你们家种的?”

“是的呀,我爸种植的,他是市园林局植物园的技师。”

“那像小鸟样子的花太漂亮了,它叫什么名称,原产地是哪里?我从来没有见过。”

“这叫天堂鸟,又叫鹤望兰,原产非洲南部,我爸引进栽培的,失败了几次,现在总算成功了。”

“天堂鸟,这名称很美,很有诗意,你爸真行!”余鹏程赞不绝口。

“余老师,你要是喜欢,我跟爸说说,送你几枝。”吴芳芳说着,终于注意到了余鹏程的衣着和那辆载着钢铁构件的三轮车,她的表情变得异样了,直率地说:“余老师,你怎么啦?活像个农民工了,你参加学校的劳动这么认真?”

余鹏程有点惊慌,眼神一下子黯淡了下来,他走到车子那里,拉起了三轮车,胡乱地回答:“是的,我这阵子在干活,学校建新校舍,我走啦,时间不早了,谢谢、谢谢你。”说着,很熟练地骑着车,蹬了起来,他无意中望了下天空,依然是湛蓝色的。蹬三轮后,他有了望天空的习惯,怕突然来场瓢泼大雨,让他躲避不及。小街飘着浓郁的桂花香,是大院院墙里飘出来的。院内还有几棵古树,时节正是秋天,但那些树仍不减其茂盛,在小街能看得见那些浓密的绿色树冠。

据说这里原来是清末一个士大夫府邸的后花园,当然园内已折腾得不像样了,一个很有特色的露天戏台,成了这个单位的食堂。这个士大夫是有些故事的,姐夫说过,如果有可能应当修复。这个士大夫是倡导洋务运动的,办过机器制造局,他的府邸中西合璧,恢宏精美,损坏到这个程度太可惜了。吴芳芳家那个地方原来是个马厩,士大夫不乘轿子乘马车。后来马厩拆了,盖了几幢居民楼,吴芳芳家就住在其中一幢楼的一楼。余鹏程蹬着三轮,想起了这些故事。他很快觉得有点可笑,这些故事与我有什么关系?他想起了刚才看到的那些橙色的天堂鸟花和那个女孩子,这个巧遇倒有点故事性,巧得让人不敢相信。他忍不住回头看看,吴芳芳还罗衫飘飘地站在那里,凝望着他。

他心里怦然一动,加快了车速。

余鹏程记住了吴芳芳这个碧水蒹葭般的女孩,更记住了那好看的天堂鸟。这天夜里,很少做梦的他,做了一个梦,蔚蓝色的辽阔天空里,飞翔着一群扑哧着翅膀的小鸟,橙色的,忽然间,一个小女孩长着一双翅膀,穿着天使般的衣服,也跟随着飞了过来,橙色小鸟鸣叫着,围在她身边,但这个小女孩的脸孔他看不清楚,有点像吴芳芳,又不像。这是个美丽的梦,他醒来时,心里很温暖,有种幸福感。

第二天是礼拜天,他上课的权利被生硬地剥夺了,但休息日没有被剥夺。上午,他简单地用过早餐,面包加萝卜干,有时冲杯速溶咖啡,面包上涂抹点果酱。在乡下他天天泡饭萝卜干,农民式的早餐。在大学,是白馒头加稀饭,自带咸菜和萝卜干。这几年,他跟着唐朝阳学会了吃面包咖啡。这也算是一种去农民式的生活方式的进化吧,至少他自己是这么认为的。

他坐到书房,铺开稿纸,想写点什么。这段时候,他一有空,就在纸上写点东西。诗不像诗,散文不像散文,只是一些零散的随感,涂鸦而已,读文科的大学毕业生,有不少都有这样的嗜好。

他想了一下,倏然,那别致而优雅,鸟一般的花在他眼前清晰地冒出来了,便写道:为什么叫天堂鸟呢?它们是飞向天堂的吗?对了,如果有天堂的话,天堂里应该是芳华正茂、万种灿烂的,有各种各样植物,各种各样的花朵的吧?这些神圣纯真的花木散发着极乐世界里幸福而安详的气息,想象起来,这样的世界该多美好啊!在大学时,从一本《艺术哲学》上看到米开朗基罗的那幅壁画《创世纪》,那么气势恢宏,那就是这个巨匠想象中的天堂。

正在天马行空般地写着,楼下邻家的小男孩军军喊道:“余叔叔,有人找你!”

余鹏程以为是唐朝阳来了,站起来走到楼梯口,大声说:“朝阳吗?我在家呢,你上来就是了。”

“老师,是我,吴芳芳。”一个很爽快的声音传了上来。接着,吴芳芳噔噔地从木质的转角楼梯迈上来。

余鹏程的心脏猛跳,一时反应不过来,显得有些手足无措,他做梦也没有想到吴芳芳会摸上门来。待他冷静下来,吴芳芳已笑容满面地站在他面前,眼睛纯净而亮丽,她把手里的一束天堂鸟递给他:“这花是我和我爸送你的。有花瓶吗?要用水养起来。”

余鹏程受宠若惊般的接过花,把吴芳芳迎进书房。让她在姐姐留下来的木扶手沙发上坐下,手忙脚乱地翻出一只大口浅蓝色玻璃瓶,装了小半瓶水,把那束花插上,放在沙发前的木茶几上。那束花像橙黄色的飞鸟,又像燃烧的火焰,房间里顿时魔力般的变得富有生气。

余鹏程笑了,充满喜悦的笑,吴芳芳也咧嘴笑起来,很开心的发自内心的笑,扑闪扑闪的大眼睛,天真无邪,美丽的浅浅的酒窝。她的神情完全是那种童真般的单纯,干干净净的,浑身透着她的善良和淳朴。她的头发披在肩上,散发着很好闻的洗发水的清香,大有素手执发的味道。她好奇地打量着这个杂乱的书房,赞叹说,余老师,你的书真多啊,你看得过来吗?余鹏程问她,吴芳芳你看书吗?吴芳芳摇摇头说,我看过几本琼瑶的小说,外国小说看过一本《茶花女》。余鹏程说,我这里有许多经典小说,法国的、俄罗斯的、美国的、英国的,还有中国当代作家写的长篇小说,你挑几本去读读,琼瑶的爱情故事没多大意思,骗女孩子眼泪的。

说着说着,余鹏程突然想起了什么,便问吴芳芳,芳芳,我住在这里,你是怎么知道的?

“我问一个男同学的,他叫祝融,是我铸造厂的同事,一个车间的,他认识你学校的校长马力的弟弟,他对你的事情什么都知道。余老师,他们这么对你,是不公平的。”

余鹏程听了,在心里狠狠地骂了一句,马力,好啊,背后说我的坏话,我做了什么呢?你太过分了吧。他不露声色地给吴芳芳倒了杯茶,烟气缭绕,暗香游移,是好茶,姐姐留下来的。

吴芳芳捧在手里,眼睛看着坐在桌子旁藤椅里的余鹏程,重复着说:“余老师,怎样会这样呢,怎么会这样呢?”

余鹏程眼睛盯着窗外巷子对面高低起伏的屋脊,两只喜鹊迈着绅士步在黑色的瓦片上走着,他的视线紧紧跟随着它们,露出了一丝自我嘲讽的笑容,说了句:“我太傻了,以为唱唱歌没有什么问题的。”便故作轻松地把事情的原委说了一遍。上街拉手风琴,领唱革命歌曲,自己没有任何非分之想,只是去凑凑热闹的,也许自己不该掺和到里面去。可世界上没有后悔药的,好歹只是暂时不当老师,边劳动边反省,这没有什么不好,我扛得住的。

瓦片上的黑白相间的喜鹊是一对夫妻吗?它们总是相伴在一起,不离不弃,忽然,几乎是同时,它们“扑哧”振翅飞走了。

余鹏程说着说着,突然停住了,他发现,吴芳芳掩面而泣,泪流满面。那个玻璃杯不知什么时候放在了茶几,热气已消失了,茶叶沉淀在杯子底下。余鹏程神情突变,出事后,他从未掉过一滴眼泪,但心里一直很压抑很苦闷。除了唐朝阳、李刚伟,他从未上过课的学校里的老师看到他都唯恐避之不及,他也很少与人来往,对这件事讳莫如深。除了姐姐姐夫,从来不曾对什么人提起。今天也不知怎么啦,会向一个陌生的学生详详细细谈起这件事。而且对方又是个女孩子,他是有自尊和虚荣的人,丁兰兰用一种轻蔑的方式和语言拒绝他后,他很受伤,也有点自卑,而表现出来的却是自尊和清高。

从此,以一种睥睨的神态对待女孩子,将那些暗恋他的女孩子都吓得躲得远远的了。可今天他不仅对一个比他小很多的女孩子敞开了心扉,而且把她说哭了,他愣住了。半晌,才嗫嚅说:“芳芳,你别这样,我的处境还可以,就是暂时不当教师啊,反正,反正我问心无愧,我折腾了,可我不是坏人啊!”

吴芳芳“扑哧”一声笑了起来,掏出手帕有点不好意思地擦拭掉泪水,说:“余老师,你是坏人的话,这世界上就没有好人了,我爸妈也是这么说的。”

“你爸妈从未见过我,怎么可能了解我的情况呢?”

“他们见过你。”

“什么时候,那次在你家门口吗?”

“不是的,那是很久的事,我还在上学,一次学校文艺会演,我们班有个舞蹈《古巴少女的嫁妆》,我参加演出了。爸妈也来看了。那次你上台拉着手风琴唱歌了,唱《这里是我们永远的家》,是腾格尔花了二十年写的,刀郎唱的。你唱得真好,掌声特别响。我爸妈对你印象很深,我爸夸你仪表堂堂,我妈说你中气足,他们那代人都很喜欢民歌。”

余鹏程笑笑,没有说什么,他喜欢腾格尔,不大喜欢刀郎,但吴芳芳的话让他很受用。

吴芳芳走了,走时从挎包里取出一双军用胶鞋往茶几上一放,说妈让我给你的。余鹏程连忙推辞,吴芳芳说,我不管,你去还给我妈。你别推了,我讨厌推来推去的。一双胶鞋让你干活穿的,你原来那双,已经破了,脚趾头都伸出来了,还有我妈让你多吃饭,你干那么重的活,饿着肚子怎么行呢?说着,又去他前房的卧室看了看,笑着说,真脏!这么大的房子,变牛棚变猪圈了,下个礼拜天我来给你整理整理。

余鹏程拿起胶鞋塞给吴芳芳说:“这球鞋我不能收下,你就拿回去吧,真的,我有。”

吴芳芳挥挥手,小跑着很快地下楼去,余鹏程从书柜里抓起两本书,一本泰戈尔的《飞鸟集》,另一本是司汤达的《红与黑》,追下去,在大门口追上了她,把两本书递给吴芳芳,说:“芳芳,这两本书带去读吧,慢慢看,读完了再来换。”

“好的,我上夜班的时候看。”吴芳芳接过书,放在挎包里说,眼睛毫无顾忌地盯着余鹏程。

“你干什么工作要三班倒?”

“我在铸造厂铸件车间开行车,空闲的时间很多,可以打瞌睡,也可以看书。”

“行车?就是挂在空中的吊装东西的车子?”

“对,可以这么说吧。”

“你快回去休息吧,三班倒是很辛苦的啊!”

吴芳芳说了声“老师再见!”就骑上靠在墙上的一辆凤凰牌女式自行车,飞快地消失在人群里。

回屋里的时候,楼下军军妈周芹,长得很秀丽的脸上挂着暧昧的笑容问:“余老师,那漂亮姑娘是谁呀?女朋友?”她平时少语寡言,表情严肃中有种忧郁,显得心事重重的,她是报社人事科的女干部。

余鹏程摇晃着头回答:“不是的,不是的,是我过去的一个学生,来借书的。”

军军在旁边插话:“那个姐姐送给余叔叔一束花,黄色的,很好看的,像一只只飞鹤,我上次住院,旁边床上的哥哥就挂着一串纸折的飞鹤。”

周芹听军军这么说,脸色顿时阴沉下来。余鹏程连忙上楼,他知道军军患有先天性心脏病,经常住院。这是姐姐告诉他的,他从未向军军父母问起这件事,军军父亲张杰是市人武部的处长,不是每天回来的,余鹏程很少见上他。张杰年纪不大,有点中年人的油腻了,军裤的腰部变成了向外扩张的啤酒肚。他酗酒,经常醉醺醺的,而且油光光的脸上不时闪过刀斧加身般的惊悚感。更多的时候,他的神情总是被什么东西压得喘不过气来。

吴芳芳走后,余鹏程一直有种兴奋感,一会儿在房间里踱步,一会儿静静地盯着那束天堂鸟端详着,一会儿俯瞰着窗外那条嘈杂的弄堂。他突然有种想拉手风琴引吭高歌的欲望。他从书柜顶上取下那个落满灰尘的巴扬,自从出事后,他再也没有对它动过一下,有时候还会恨它,都是这东西惹的祸。

他背着巴扬,下楼,走出门,来到附近的体育场,那里空荡荡的,只有一群少年尖叫着在踢足球。他走到运河边的小树林里,拉起巴扬,丹田里开始震荡。他大声唱起了俄罗斯民歌《三套车》,这首歌在喜欢摇滚乐或流行歌曲的人听来,已是老得掉牙了,然而余鹏程喜欢唱,他觉得自己就是那个赶车的人,他的嗓音也适合唱这类沉重的歌曲。

醇厚而高亢的歌声在运河上空回荡,惊起树林里的鸟雀慌乱地扑翅飞去,叽叽喳喳鸣叫着,也使得在那里长条木椅上窃窃私语的恋人们吓了一跳,以为来了个卖唱的。

同类推荐
  • 大波(全集)

    大波(全集)

    李劼人著作《大波》分为两个版本,一个是1937年的老版本。一个是新中国成立后1956年作者的重写本,两个版本的内容相差很大,几本没有重复的内容。本书是作者1937年版本《大波》,作为1937年版本完整呈现,分上中下三卷。主要内容为为反对清政府出卖川汉铁路筑路权,夏之时、林绍泉等人组织了保路同志会,遭到血腥镇压。保路运动由请愿发展为武装反抗。作品事件纷繁,人物众多,反映了辛亥革命前后各阶级、各阶层、各政治派别之间错综复杂的斗争。《大波》这部小说,在其浓郁的地方色彩之中,反应了一个人心浮动的动荡时代,它描摹了一个轩然大波时代的众生面相,对于研究方言文学和记事文学都具有很高的价值。
  • 有时岁月徒有虚名

    有时岁月徒有虚名

    杀猪的老四,喂牲口的槐叔,牲口房的香气弥漫的童年时光,那些暧昧然而温馨的夜晚,那些甜蜜而又苦涩的游戏,像一幅画,明亮的调子,恍惚的阴影,淹死的瞎朴子,老去的槐叔,消失的猪圈和牲口房,每一天都在缓慢变化的芳村……
  • 秘密使命1:赌城争雄

    秘密使命1:赌城争雄

    现代版的“千里走单骑”,坚守与找寻的是传说的神秘宝藏……男人的使命?用生命与鲜血完成,永不回头!任何传说都有一定的事实来源,闯王宝藏也不例外。闯王到底把宝藏在了那里?由谁来打开闯王宝藏的大门?答案会以意想不到的方式揭晓……无名小卒一夜成名,混得风生水起。他还记得自己是谁吗?是赠性难改痴迷成疯,还是另有隐有天机不露?秘密,一切都是秘密。
  • 梦游眠剧场·祈祷

    梦游眠剧场·祈祷

    “明修鲁!听到了吗?这里是子午线太空站,我现在要对你发送讯号,S-P-O-T-L-I-G-H-T,接受后请覆诵一遍。”坐在地面航天指挥中心的明修鲁,头部戴着心电感应接收装置,成功地将那一排英文字拼出来,旁边围绕着研究人员与长官都高兴欢呼。“成功了!这项透过心电感应传输系统成功了!”大家都过来跟明修鲁鼓掌致意,航天总署的部长也过来拍拍他的肩膀说:“恭喜你跟你的哥哥明修义,获选为类地球行星开拓计划的成员。”明修鲁微笑地透过感应器,向远在子午线太空站的哥哥报告这个好消息。
  • 小王子

    小王子

    《小王子(作者诞辰115周年双语珍藏版)》描写了一位飞行员因飞机发生故障被迫降落在沙漠中,遇见了可爱的小王子。小王子原本生活在一个很小的星球上,那里还有一朵玫瑰花,小王子很喜欢她,可是却不懂如何爱她。他厌倦了玫瑰的自夸和对他无休止的要求,离开自己的星球,去许多不同星球旅行,后来他来到了地球,邂逅了落难的飞行员。小王子要求飞行员给他画一只绵羊,并带飞行员找到了沙漠清泉,启迪飞行员用心灵去发现万事万物的秘密。经过一年的旅行,小王子明白自己仍深爱着玫瑰,决定重新返回自己的星球。临别时,他把笑声作为礼物送给飞行员。分别六年后,飞行员写下这个故事,以表达自己对小王子深深的怀念之情。
热门推荐
  • 实用经贸文书写作大全

    实用经贸文书写作大全

    本书详细介绍了各种商贸文书及金融管理文书的种类及写作方法,同时附上大量真实案例, 让经贸文书的写作变得简单易学!
  • 皋兰异人传

    皋兰异人传

    本书是一部武侠小说。由“现代武侠小说之王”还珠楼主创作。1943年1月由天津励力出版社出版,分订上下集。1942年11月出版《青城十九侠》第二十一集之“新书预告”中曾名《雍凉异人传》。全书二集共四回,总计十五万字。
  • 员工工作技能提升指导读本

    员工工作技能提升指导读本

    职工素质教育是指对企业职工从事职业所必需的知识、技能和职业道德等方面进行教育培训,因此也称为职业技术教育或实业教育。其目的是培养现代企业所必需的学习型、知识型和技能型的员工,因此非常侧重于实践技能和实际工作能力的培养。
  • 追妻无门:女boss不好惹

    追妻无门:女boss不好惹

    青涩蜕变,如今她是能独当一面的女boss,爱了冷泽聿七年,也同样花了七年时间去忘记他。以为是陌路,他突然向他表白,扬言要娶她,她只当他是脑子抽风,他的殷勤她也全都无视。他帮她查她父母的死因,赶走身边情敌,解释当初拒绝她的告别,和故意对她冷漠都是无奈之举。突然爆出她父母的死居然和冷家有丝毫联系,还莫名跳出个公爵未婚夫,扬言要与她履行婚约。峰回路转,破镜还能重圆吗? PS:我又开新文了,每逢假期必书荒,新文《有你的世界遇到爱》,喜欢我的文的朋友可以来看看,这是重生类现言,对这个题材感兴趣的一定要收藏起来。
  • 佛说长者子六过出家经

    佛说长者子六过出家经

    本书为公版书,为不受著作权法限制的作家、艺术家及其它人士发布的作品,供广大读者阅读交流。汇聚授权电子版权。
  • 星创黎明

    星创黎明

    这篇作品的类别写错了,所以“删除”了,真正文章在游戏竞技——游戏异界,《玩命网恋》
  • 王妃又又又翻墙了

    王妃又又又翻墙了

    林朝夕身为尚书府的嫡长子,为了活下去自小忍辱偷生,却仍被继妹算计被生父丢入鬼谷。女扮男装十五载,苟且偷生换魂来。王者归来,一目十行、记忆超群、妙手回春,邪肆一笑间让那些欺辱她的人一个个自食恶果,更是搅得尚书府鸡犬不宁。皇后看出端倪,请旨将林朝夕这祸头子赐婚给能征善战让北帝忌惮的冷面阎罗——百里冥。从此之后……冥王:“本王的小妾呢?”随从:“回王爷,正在给王妃做点心!”冥王:“本王的侍婢呢?”随从:“回王爷,正在给王妃捶腿呢!”冥王怒:“叫王妃过来!”片刻后……随从:“爷,王妃又在翻墙了!”冥王:“……”百里冥自从娶了林朝夕,终于知道什么叫“无计可施”。林朝夕自从嫁给百里冥,终于知道什么叫“无能为力”。
  • 快穿反派话不多

    快穿反派话不多

    自古深情留不住,总是套路得人心。苏殷自从被绑定反派系统以来就勤勤恳恳的完成任务,无一失手。每一次任务都完成的非常完美,成功取得人人喊打的反派Boss头衔。当然最后他也成功的被主角干掉了,再一次印证了反派死于话多的真理。真是可喜可贺可喜可贺。可是有一天主脑突然告诉他,由于许多反派死的太冤,集体暴动导致世界不稳,让他去改变反派的命运。exm???这活可不好干呀!
  • 不死局

    不死局

    算无遗策的天才相士,生平第一次遇见了一个他无论如何也算不准的少年。明明看到了少年确切无疑的未来,但现实却是一次又一次地脱离他的算计。最后一次,他对少年说:你会在五年内死去,而且会是自杀而死。少年笑了,说:五年后见。在这个曾经繁盛昌荣、此时却正在迈向死亡的江湖里,少年与相士相遇,然后对五年后的未来做出约定。所有人的命运都将在这一晚后发生改变。而江湖,也会开始改变。
  • 终极宇宙密码

    终极宇宙密码

    人类终于为自己的无知和狂妄付出代价,天眼系统的使用招来了外星文明的入侵,自以为已进入半神级文明的人类已经能无敌于宇宙,却被神级的地外文明几乎完全毁灭,此时人类唯一的希望就是他们全力打造的接近神级战士的蚩尤,那么蚩尤能否重新带领人类走向复兴呢,地球最后的救世主又会有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