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15591600000002

第2章

余鹏程精心维护那玻璃瓶里的天堂鸟,希望能让它保鲜的时间尽量拖得长一点,至少吴芳芳下次来还能看到它是鲜活的,不至于凋敝。

他记住了吴芳芳那句“下个礼拜天来帮你整理整理”,他盼望一周后能看到吴芳芳再来。对于这个单纯的女孩子,他没有多想什么,但又想了很多,他承认,他喜欢这样类型的女孩,纯洁得像一滴水。但他是冷静的,不敢想象她会做他的女朋友,他扳着手指算了下,他至少比她大十岁出头。更重要的是,他目前犯事在身,身子已低到尘埃,很潦倒的了,人们有理由忌讳他这样的处境的。

如果他理智点,应该远离吴芳芳。自己再也不能自取其辱了,丁兰兰就是前车之鉴。

他曾经和丁兰兰在一个大学艺术团待过,他们搭档唱过男女二重唱。丁兰兰和他在舞台上眉来眼去,有时还牵着手,加上两人还算匹配,他高大阳光,她高挑貌美,一个男中音,一个女中音,歌声撩拨着无数人的心,关于他们的传说在校园里传得沸沸扬扬的。

余鹏程是暗恋丁兰兰的,她太靓丽了,从第一眼看到她,他就被她无与伦比的美震慑了。他巴不得和丁兰兰有点罗曼蒂克的事,可惜他们除了舞台上的那么一点表演时的假象外,实际上并没有发生什么事。

当然,让余鹏程引起想象力,有点自我陶醉地与丁兰兰接触也是有的。有几次下乡演出,他们曾在寂寥的田野上散过步,差不多每次都走在河边。有野渡无人舟自横的情景,恬淡安静,洇散着很重的水汽。他们话不多,只是默默地走着。暮色中,他闻着丁兰兰身上飘出的香水味,她桃心小脸上乌戚戚的眼睛不时瞟他一眼。一阵夜风从河面上吹来,她感到冷了,瑟瑟发抖,禁不住裹紧衣服。像多数男人一样,余鹏程脱下自己的外套,给丁兰兰披上。丁兰兰不推辞,又把外套裹紧了,还向余鹏程身上靠一靠。余鹏程在她婀娜的身后伸出手,想搂住她的腰,但他犹豫了一下,还是把手臂缩了回去。

这样的散步有过几次,都是在外出演出时的事,在学校园里,他们没有什么往来。

只有一次,她主动请他在校门口的一家餐馆吃饭,那还是大二的时候,她探询他,毕业后我不想回原来那个地方了,想分配到你待过的那个湖滨城市,你觉得怎么样?余鹏程一愣,猜不透她讲这话是什么意思。

“好啊!那是个好地方,那个城市有句口号,充满温情和水。”

“我只是随便问问,这是我的选择之一,最后的方向还未定。如果定了,还得请你帮帮我,你不会拒绝我吧?”丁兰兰笑着瞥了他一眼,很锋利的一眼。

“我尽力而为,那个城市我还是有点关系的。”

“我知道,不过,我不想吃粉笔灰了,也就是说,我决定不当教师了。”

“那你想干什么?市长?市委书记?”余鹏程说了句笑话。

“别笑话我了,我从未有过从政的想法,我们女生不像你们男生,热衷政治,忧国忧民,个个是有志于仕途的热血青年。况且,官场历来是男权主义主宰的地方,我们小女子踏进去,也不过是玩忽在你们大男人的股掌之中。算了,我只想做我喜欢做的事情。譬如到报社电视台当记者编辑。”

“报社电视台当然是好地方,无冕之王嘛!我可不敢想。”余鹏程说,“这种单位,没有过硬的关系,是跨不进去的。”

丁兰兰没有吭声,此后她再也没有在他面前提起这类话题。发生上街的事后,艺术团暂停活动了。当然也不外出演出了。只有那些弹吉他披长发的业余摇滚乐队还在暗地里蠢蠢活动着,摇滚乐队的特点就是张扬、夸张,但他们收敛了不少,尽量不招人注目,只是自娱自乐而已。小酒馆吃饭的事儿给不少同学碰见了,传到唐朝阳李刚伟耳里,便追问余鹏程,余鹏程本来心里免不了有点亢奋,便爽快地原原本本招了。唐朝阳李刚伟一听,嘿嘿嘿地笑起来,都觉得有戏,你老卡要抱得美人归了,丁兰兰明明是在暗示,也可说变相的表白。信号弹已向你射过来了,你赶快冲锋吧!

追丁兰兰的人校内校外有一大群,这些人常以各种理由围着她转。她生日那天,送她的百合花和玫瑰花有几十束,那时还流行写信,丁兰兰收到的信有一大堆。其中有封信是余鹏程写的,他是寻思了很长时间,才下定决心主动向丁兰兰示爱的,这其中也少不了唐朝阳和李刚伟的怂恿、打气,他们都觉得丁兰兰对余鹏程是有好感的。余鹏程寄给她的是一首短诗。信封是蓝色的,描绘着田园风光,小河、木舟、村庄,和他们散步的田野很相似。这自然是一种提示。他在诗里写道:

我狂跳的心/只有一个人能拴住/那就是你,我的女酋长/我匍匐在你的脚下/请接受我这个忠诚的奴仆/亲手编织的爱的花环

信送出后石沉大海,水花都没有。后来有消息传来,说得绘声绘色:丁兰兰眯起她的美目把信一封封看了遍,在绿色信封余鹏程的名字上略停了下,嘴角露出一丝鄙夷,扬手一扔,形成了一个小小的抛物线。然后在桌上像打扑克牌那样,把所有仰慕者的信件分成两叠,扑扑地相和在一起,然后再折叠整齐。用她白嫩的瘦长的手掌在上面拍了一下,一封未拆就掷进了宿舍的垃圾筐子,再请室友倒入楼下的垃圾箱,鲜花则交给学校的一个清洁工去卖钱。

余鹏程听说后,在那个塞满脏物,散发着令人作呕的异味的垃圾箱里掏腾了半天,翻出了自己那个精心挑选的蓝色信封,将里面写诗的纸笺取出,信封塞在口袋里,纸笺在手心握成一团,塞进嘴里像羊或牛咀嚼干草那样咀嚼,最后,他硬是把一团粘乎乎的纸浆咽进了肚子里,狂跳的心感到撕心裂肺的痛。

这件事传到丁兰兰耳朵里,在宿舍和室友聊天时提到的,她发呆了一会说,喔,没想到那个乡巴佬还会写诗,我只知道他嗓音不错,男中音,厚实得很,和他唱二重唱时,我总觉得他的发声像公牛在身边发出的叫声。他人也长得像头牛,身板很挺拔,胡子拉碴的,听说他们系有些男生叫他老卡。有个室友问,老卡是什么意思?丁兰兰笑了,这都不知道?用大胡子卡斯特罗譬喻他呗!室友们恍然大悟,哄然大笑。丁兰兰还想说老卡虽土气,但作为男人还是蛮性感的,但她只说了前半句,后半句咽了下去,这性感两字,那个年代在女孩子嘴里是难以启齿的。

很快有人把丁兰兰和室友的议论传给了余鹏程。余鹏程很气愤,这对他无疑是种伤害,愤慨之余,心里有点不是滋味。但表面上装得很淡泊,冷冷地说:“她高抬我了,牛有什么不好?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然而,作为一个有尊严的男人,他无论如何也容不下这样的羞辱和不屑。从此,他对所有女同学,包括那个丁兰兰正眼都不看一下,一副高冷傲然的神情。他退出了艺术团,再也不上舞台了,男女二重唱改为丁兰兰的女中音独唱。发生了春末初夏那件事,丁兰兰在余鹏程那里已经不被在意了,甚至成了半真半假的梦了。那个在小餐馆里,她对他的探问也成了梦呓。

但校园的小树林里经常能听到他的琴声和他的歌声,大都是俄罗斯歌曲,《三套车》《莫斯科郊外的晚上》《喀秋莎》,还有以色列著名小提琴家伊扎克·帕尔曼的经典作品《飘》和《野蜂飞舞》,后者是小提琴曲改编成巴扬曲的。《野蜂乱舞》用巴扬表现野蜂嗡嗡嘤嘤,乱窜乱舞的情景,惟妙惟肖。听到这歌声和琴声,有人就会笑着说,听听,听听,丁兰兰说不定会说,那头牛又哞哞地叫了。可是,她是他二重唱搭档,她说他是牛叫,那么,余鹏程是公牛,她不是母牛了吗?这样的话引得哈哈大笑,笑声中有对余鹏程的同情,也有对丁兰兰的嘲弄。

不管在意还是不在意,不管装得有多淡然,丁兰兰到底还是余鹏程的一个痛。痛定思痛,他一直为此而懊悔不已。尤其是独处时,想起这事就骂自己当时鬼迷心窍,自作多情,写那样丢人的诗,尊她为女酋长,丢人啊!荒谬啊!一想到这些,他就脸红耳热,恨不得抽自己几下耳光。正是这种深深的追悔和耻辱感使他在女人面前昂起了头颅。

可是,吴芳芳出现了,他已冷寂下来的心又起了漪澜,情感和理智纠结着,丁兰兰的阴影笼罩住他,他想逃避,又不甘心;他想昂起头颅,但他明白在吴芳芳这样简单善良的女孩前,他昂不起来的。对丁兰兰这样张狂地把他的诗扔进垃圾桶的女人,他不得不高傲,然而对吴芳芳这样纯净的捧着鲜花来看他的女孩,他只有发自内心的感动。那笑容那眼泪那好看的天堂鸟就像一缕阳光一股清风投进他孤寂的屋子,也投进他孤寂的内心,他怎么可能再给人家眼色呢?

下一个礼拜天到了,一早吴芳芳就来了,她没有穿那件长及膝盖的白色外套,而穿了套细帆布的蓝色工装,清秀中平添了一份干练的俏丽。她还是背着那只挎包,像熟人般的和楼下客厅里的军军和他妈朗声打招呼,便上楼了。

她一见到余鹏程就笑着说:“你起来了,我以为你还睡懒觉呢。我两个弟弟星期天要睡到吃午饭,我妈横喊竖喊才肯起来。你还没吃早饭吧,我带来了。”说着,从挎包里掏出一个用薄膜包着的糍饭团,一只大号的不锈钢保暖瓶,里面装着热豆浆,她催促余鹏程趁热吃。

余鹏程平时总是到工地上吃早餐、午饭,那是造房子的民工自己烧的,他在工地搭的伙食。学校也有食堂,但他很少到食堂用餐。星期天他也不开伙,随便找东西吃,一包方便面,开水泡上几分钟,或者冲杯速溶咖啡,两片面包,涂上花生酱和果酱。

姐姐在屋后灶披间给他留下了一个煤气罐,他除了烧水,难得用来煮饭做菜。

灶披间是跟军军家合用的,他们也有煤气罐。他们家住楼下左右两个大房间,中间一个客厅是和余鹏程合用的,各放一张用餐的方桌,几张椅子,余鹏程住进来后,很少待在客厅,也不大去厨房。

客厅外是个天井,有一口井,有个室外楼梯通往晒台,余鹏程朝南的房间就连接晒台,晒台也是两家合用的,但军军妈很少上来晾晒衣物。他们一般在天井里晒东西。晒台下有个卫生间,原来有个浴缸,之前的房主自己是营造师,他挖了化粪池,安装了抽水马桶和浴缸,供一家人使用。这样的卫浴洁具在解放前是极其罕见和奢侈的。

经租后,那个地方一度成为厨房,两家租户合用。姐姐姐夫住到这里时,恢复了卫生间,浴缸拿掉,隔成两间,用砖头砌的隔墙,装上抽水马桶、淋浴、洗脸盆与张杰家各用一间。再在屋后搭了个披屋,变成厨房,也与张杰周芹家合用。这是姐夫和张杰联合说动了房管所来改造的。这引起了房主的儿子陈斌极大的嫉妒和不满,到房管所闹腾过,房管所回答他,这房子已不是你家的了,是国家的了,是房管所替他们改造的,他们是领导干部,可以享受,你管不着。

陈斌撇撇嘴,不说什么了,但心里特不舒服。是啊,房子已充公一大半了,我管不着了,何况他们是做官的,自己只是个小工人,谁会理会自己。但他发誓要把这失去的房子要回来,这经租房的政策迟早会改正的,对此他坚信不疑。

姐姐姐夫和张杰周芹一家相安无事,从未有过什么龃龉。因为都有点地位,都保持着应有的矜持,相互之间的交往是泛泛的,有着微妙的距离。

这房子的另一半住着原来的房主陈斌,四代同堂,老太太七十多了,儿子媳妇都是普通工人,两个孙女,大孙女读初中,小孙女读小学五年级,日子过得紧巴巴的。这一家的大人对另一半的住户总是耿耿于怀,好像是这两家住户抢去了他们的房子,造成他们的卑微。除了孩子——少年不识愁滋味,会玩在一起外,两边很少来往,碰到了点点头,偶尔说几句话,吃饭了吗,今天天气不错之类。

姐姐交代过余鹏程,那家人家是小市民,俗气自私,不要理他们,特别是老太的儿子,耳朵里手指缝里永远是嵌着黑沙的,你的事他肯定知道,提防着他一点,看到你倒霉,他肯定幸灾乐祸,巴不得你永远翻不了身。

余鹏程点头说:“他是干什么的?看上去人蛮老实的。”

姐姐说:“铸造厂的翻砂工,大老粗,没文化的,这段时期,偷偷到乡下的厂子‘打野鸡’。他还在不断写信,要求归还他家这边的房子。有答复给他了,‘文革’中冲击掉的房子可落实政策,公私合营的经租房是公房,就像资本家的工厂一样,已收归国家的了。不可能归还给他们的。”

余鹏程说:“可以理解,换了我,也想不通的。工厂可以剥夺,因为赚取工人的剩余价值,房子是自己住的,不是生产资料,不剥削人,为何要充公呢?”

姐姐警告他:“小鹏,别乱说啊!”

余鹏程住进来后,早出晚归,回来后便躲在楼上,读书、写随感,有点把自己封闭起来的意味,从不惹事。与周芹、张杰及军军,与隔壁姓陈的一家子见到了,无论男女老幼都会打声招呼。军军和那个陈斌的两个女儿都叫他叔叔,大人都喊他余老师,从来不问他教什么课,也不询问他什么事。但在周芹、张杰和陈斌偶尔露出来的异样的眼神里,余鹏程心里明白他们是知道他的事情的,但并没有发现他们在监视自己,歧视自己,至于背后是否在议论他,那就不管他们了。这是他们的自由。余鹏程始终摆出一副无所谓的神态,知道就知道,议论就议论,怕什么。我不偷不抢,不嫖不赌,也没有犯什么大的错误。是的,我在劳动,可劳动不是堕落,而是高尚的。这幢老洋房里的三个家庭之间的关系并不紧张,然而又是冷淡的。

余鹏程没有想到,吴芳芳的到来,迅即改变了这个石库门房子里清冷的气氛。

吴芳芳先替余鹏程整理房间,拖地板、擦拭窗户、桌椅,然后把床单、被子、枕巾和脏衣服放在一个大的塑料盆里——这也是姐姐留下的。接着在天井的井边,用小木桶打水,浸泡衣物,放进肥皂粉,用搓衣板使劲搓。余鹏程一直阻止她,他真心觉得不好意思,但她风风火火,撸起袖管,动作迅速有劲道,余鹏程怎么也拦不住,只能掩饰住心里的感动,随她去了。她几乎干了一上午,晒台上晾满了大大小小的衣物,她一边做这些活,嘴里一边哼唱着歌曲,脸颊愈发显得光滑红润,头发也蓬松起来,浑身洋溢着青春活力。看得周芹和张杰傻了眼,欣赏之中隐含着一缕探询:她到底是余鹏程的什么人呢,亲戚,女朋友,同事?

军军很兴奋,跟在她身后转悠,因为她把那束余鹏程当宝贝似的天堂鸟一分二,一束给了军军,另一束给了陈斌上初一的大女儿陈娟。她悄悄地对余鹏程说,这花看上去很新鲜,但最多两天,它们就蔫巴巴的了,现在送他们,做个好人吧。我隔几天再送一大束百合花来,新鲜的。这让余鹏程感到吴芳芳虽淳朴得近乎傻傻的,但还是有她精明之处的。两束稀罕的花,马上笼络住两个天真烂漫的小孩子。吴芳芳磁铁般的把他们吸引到自己的身边,陈娟甚至做起了她的帮手,帮这帮那。

陈斌一早就出门办什么事了,带着那个时代很多人都有的浮躁、贪婪的表情,还有点从事秘密工作的鬼祟。当他回家,看到了正忙碌着的吴芳芳,马上喊起来:“小吴,你怎么来了?”原来他们是一个厂的同事,而且是一个车间的,陈斌是翻砂工,吴芳芳是行车工,平时工作中接触很多,他们彼此很熟悉。

“我帮余老师整理整理家,我是他小学六年级时的学生。我还真不知道你们是邻居,我上个礼拜天来过了。”吴芳芳用力地拧着一条被单说。

“噢,上个礼拜天我和朋友到乡下玩去了。”陈斌连忙笑着说。

“玩什么呀?乡下有什么好玩的,是去乡镇企业帮忙的吗?我知道的,你们翻砂工木模工不少都利用星期天到乡下‘打野鸡’赚外快的。”

陈斌四周看了下,周芹和张杰正在房间里,余鹏程也不见人,他出去买菜去了,于是,咧咧嘴,用一根食指在嘴唇上碰一下,意思让她保密。

“陈师傅,不要紧的,这不犯错误,你是利用自己的休息时间嘛。你知道吗,我们厂里的几个工程师技术员礼拜六就去乡下帮着办厂,这种现象很普遍了,社会上称他们星期六工程师。”

“可有些人还想抓我们的辫子呢。”

“你剃的板刷头,有什么辫子抓呀?我们余老师虽然是赖胡子,他大学同学叫他老卡,就是譬喻他像古巴那个大胡子领导人卡斯特罗,但他也没辫子抓呀,有人想抓,什么都没抓到啊!我爸说,没事的,‘文革’不会重来的。陈师傅,你别怕啊!”

“不错,我们立得住,站得稳,不怕。小吴,这些事是你们车间姓祝的那个小子跟你说的吧,有天在食堂里吃饭,他贼塌嘻嘻地跟我说,你星期天常去乡下钓鱼的吧,他话里有音,这小赤佬门槛贼精,我假痴假呆,没理他。”

“放心,祝融是好人。在我们这批人里,他比谁都成熟,就是脚有点残疾,怪可惜的。”

这时,陈斌的大女儿陈娟拿着那几枝湿淋淋的天堂鸟走过来,给陈斌看:“爸爸,这是阿姨送给我的。你看,这花太漂亮了,它叫天堂鸟。”

“什么阿姨?叫姐姐,小吴,这花我从未见过,太好看了,很贵的吧?”

“我爸培植的,外面没有买的。只摆放在国宾馆里。”

“这么说,我们享受国宾待遇了。”陈斌很得意地说。

周芹不知什么时候走出来了,说:“小吴,谢谢你啊,这花确实很少见,我们军军喜欢得不得了。我从未看到他这么高兴过。”

“我下次送一盆‘红掌’给你们,那花也很漂亮,而且能保存很长时间。也是摆在国宾馆会议室内的,还有市政府机关也摆它。外面没有买的。”吴芳芳说。

“是的,是的,我们人武部会议室就摆着好几盆‘红掌’,是园林局送给我们的。”张杰啃着一只苹果,走出来插话说。

“那也是我爸培植的,失败了好多回,后来终于成功了,我爸因为这花评了先进。”

“那送花的吴师傅就是你爸吗?”张杰问。

“是的,他叫吴国正。报纸上登过他的事,标题是《他在丛中笑》。”

“我记得,《他在丛中笑》,我看过那篇报道,是我们报社的记者采写的,原来写的你爸啊!”周芹秀丽的脸上露出了笑容。

余鹏程正好拎着一只蛇皮袋走进来,他惊奇地发现,这幢房子里的人围绕着吴芳芳在热烈地交谈着。周芹笑得很甜美,气质如兰。军军苍白的脸露出红晕。陈斌和张杰也浅笑着,陈娟两眼放光,巧笑嫣然,她在帮吴芳芳干活,帮她从井里一桶桶打水。这样的融洽氛围是从来没有过的,吴芳芳更是红光满面,热情奔放。她的勤快,她的可爱,她的率真给这个原来冷冰冰的老宅里的人带来了快乐和热气。

该做的事都做完,一个单身汉混乱的家顿时大为改观,变得面目一新。吴芳芳又和余鹏程一起做菜肉馅,砧板嗒嗒地响,搅拌,包成馄饨,这样的场景制造出了一种亲近的关系。在热气缭绕中,捞起一碗碗热腾腾的菜肉馄饨,吴芳芳先给周芹家和陈斌家端上一大盆,然后两人坐在客厅的小方桌边,几盘熟菜,有白斩鸡、五香牛肉、油爆脆鳝、油爆魚等,余鹏程还开了瓶江阴黑杜酒。主食当然是馄饨,心情不错,胃口很好,谈笑风生,虽然是第一次在一起做饭吃饭,但余鹏程有种幻觉,他们在一起好像有段时间了,是很有默契的一对了,甚至有种黄梅戏里唱的“夫妻双双把家还”的感觉了。

余鹏程心里有种说不出的愉悦感。

吃过饭,吴芳芳说要回去了,要陪妈去医院看病,妈膝关节疼痛。傍晚再来帮他收衣物、缝被子。余鹏程说不必了,已让她浪费了半天时间,剩下的这些事他自己来做,在大学时,他都是自己做的。他说了句笑话:“你可别把我惯坏啊!”

“我不怕!谁叫我是你的学生呢?”吴芳芳朗声说。

余鹏程拿出一瓶药酒和一条中华牌香烟,送给吴芳芳,药酒对治疗关节痛有效果,给她妈喝,每天一小盅,香烟当然给她爸了。吴芳芳也不推辞,很高兴地收下了,她拎着装东西的塑料袋,背上挎包走了。余鹏程送到她大门口,看着她骑车飞奔而去。

回来的时候,陈斌站在天井里,扬着有着厚厚的老茧,手指甲黑黑的手掌对他说:“吴芳芳真像《渴望》里的刘慧芳,又善良又贤惠,这样的女孩子可是全中国男人的渴望啊!”

余鹏程点着头说:“是的,是的。”他这段时间有一搭没一搭地看过这部电视剧,大家都在看,到了晚上,街道静悄悄的,都窝在家里对着黑白电视机和刘慧芳共命运。街上自行车稀疏了,那时还没有私家车,出租车多数在街头空转着,没人载。九十年代初的出租车大多是天津产的夏利,很小的车子,漆成黄颜色,人们称它们为“蝗虫”。

余鹏程没想到在姐姐眼里粗鄙的翻砂工会讲出这样有水准的赞语。他掩饰住自己的惊讶,走进客厅,张杰拦住了他,跷起大拇指说:“余老师,你眼光不错啊!又单纯又能干,加油啊!这样的女孩子很难碰到了。”

“没有这回事,她是我学生,她帮我,也许是出于学生对一个落难老师的同情。”余鹏程自己也没有想到,会说出这样伤感意味的话。其实,是他不经意地泄露了自己内心深处的真实想法,他想了很多,最后就是这么想的,是的,她只是同情自己,没有别的意思,千万别自作多情。说这话,他笑着,但眼神是沉郁的。

张杰听懂了,伸出厚实的手掌在他肩上拍了几下,说:“不要灰心丧气,别的都是假的,找个好老婆才是硬道理,比什么都重要。时不再来,机不可失啊!”说着,走回房间去了。

傍晚,天光散尽,吴芳芳又来了,收衣物,缝被子,铺床单、枕套枕巾。一切弄停当,天已黑了。她在他那里吃了中午剩下的馄饨和菜肴。收拾干净后说她要回去了,明天要上早班,很早就要起床。余鹏程送她,帮她推着自行车,在这条安静的街道上走,已长了多年的梧桐树蓊郁一片,两边的枝叶在空中连接着,路灯黯淡下来,整条街在树荫下朦朦胧胧,有种浪漫的气息。吴芳芳不说话了,像个乖巧的女生靠着他低着头走着,小鸟依人似的。

走了很长一段路,她停住了脚步,对余鹏程说,你回去吧!好的,那么你慢点骑。今天谢谢你,让你累了。不累,不累,你回吧。她从他手里接过自行车,说,你转身回去,我看不到你了,我再骑车。

他转身,跨着大步。走了很长的路,终于忍不住回头,灯火阑珊处,她窈窕的身影还站在斑驳的树影下,他心里一动,想跑步过去,但他忍住了,带着悬念走回家去。

这一夜余鹏程失眠了,眼前都是吴芳芳的影子。

这以后,吴芳芳是余鹏程家的常客了,她没有食言,给军军家和陈娟家各送了一盆红掌,并定期给余鹏程送各种鲜花,百合花、天堂鸟、红玫瑰、白玫瑰、月季花、满天星等等,那个晒台上摆上了铁树、金桔树、小松树,还有几盆盆景,虬枝盘根、造型奇崛、干瘪枯黑,却长着碧绿的嫩叶,甚至会开花结果。余鹏程的家不仅窗明几净,而且满目芳菲,充满生机。在周芹、张杰、陈斌眼里,吴芳芳无疑就是余鹏程的女朋友了。余鹏程一味否认,在他们看来,虽然余鹏程和吴芳芳在年龄、学历、文化上有较大的差距,吴芳芳的热情和殷勤也许有善良、同情、热心肠的因素,有尊师之情,但除了这些,肯定还有仰慕之情,还有少女的爱。

否则,无法理解她的执着,她的付出,她的体贴入微。她眼神里对余鹏程的崇拜和脉脉含情,也无法解释。

一次,余鹏程在劳动中不慎造成一个手指骨折,她竟急得眼泪汪汪,要请事假伺候他,给余鹏程劝阻住了,他演示给她看,一个手指受伤,不影响他对生活的自理。明眼人都看出来,吴芳芳对余鹏程的感情是超越了师生关系的,对余鹏程痴情得让人羡慕,余老师职场失意,情场得意,交上桃花运了。

余鹏程却不这么看,他的感觉和众人不一样,他依然认为吴芳芳对他,不太可能是爱情,而多半是出于同情,甚至是出于怜悯,是出于她的善良。况且,他已经到而立之年,而吴芳芳是花季少女,怎么会看上自己这个连教师资格都被剥夺的落拓的苦力呢?吴芳芳不可能幼稚到如此地步。

余鹏程反复在心里掂量着,权衡着,他一次次否定别人的想法和自己的幻想,当然还有丁兰兰的教训,他不会那么轻易地“错把杭州作汴州”。虽然心里兴奋,隐隐有种期待,也明白这种期待包含了什么,他比任何时候都需要像吴芳芳这样的纯真女孩出现在自己的生活中,但他又理智地知道,这种可能性不大,自己不要一枕黄粱美梦,否则,又会犯自取其辱的错误。

李刚伟和他的女朋友高晓明的感情发展得很快,已经谈婚论嫁了。唐朝阳经人介绍,也有了女朋友,是市人民医院的,心脏内科的医生,发型前卫,长发飘拂,是由理发师精心做过,她精心维护的。她斯斯文文的,五官精致,气质高雅。两人见面后,唐朝阳很满意,女方没有拒绝,只是淡淡地说,先作为普通朋友来往来往吧。

于是,他们就开始来往了。

这是必须经过的过程,但过程的最终目的双方心照不宣,那就是婚姻。不像余鹏程,还在迷茫中徘徊,看不到头似的。不过,吴芳芳还是一次次热情洋溢地出现在余鹏程家里。如果从表面来看,吴芳芳比李刚伟的小学老师更像是个恋爱中的女人,别说唐朝阳那个心内科的女医生了,她连唐朝阳的家的门槛都还未踏进去过。虽然唐朝阳的父母亲急着想要见她。

但两者之间有本质的不同,李刚伟不用说,小学老师已接受了李刚伟的求婚,只要婚巢一解决,就马上领证了。唐朝阳和女医生还在慢热之中,唐朝阳很有信心,医生对生死问题看得多,处世包括谈恋爱都是很理性,很淡定的,他们的结果应该是美好的。女医生非他莫属。至于根据在哪里?他说,很简单,凭感觉,他坚信自己的感觉不会错。

因而,他们最担心的还是余鹏程,小姑娘已那么主动了,他还那么缺乏信心,内心怯弱,顾虑重重,不敢越雷池一步,犹抱琵琶半遮面,一点男子气都没有。这样下去,他会咔嚓一掐,活生生地毁了自己。

唐朝阳见过吴芳芳一次,赞叹不已,一个劲说,老卡,你艳遇不错啊,这女孩子站在那里,真是玉树临风啊!还朗诵了曹植的两句诗:“髣髴兮若轻云之蔽月,飘飖兮若流风之回雪。”

余鹏程解释说:“她只是我一个好心肠的学生,算不上正儿八经的女朋友,更谈不上是爱情。我们年龄差不少,是两代人,我们之间是不可能的。”

唐朝阳笑话他:“老卡,你也称得上老革命了,一点革命斗志都没有,人家女孩子能做到这样了,你还在琢磨来琢磨去的,什么不是爱情,是同情,迂,太迂腐了。管她是什么,你拿出写诗给丁兰兰的勇气,把这只天堂鸟逮住,快撒网啊!”

唐朝阳和李刚伟商议,决定帮余鹏程和吴芳芳之间添加点动力,推进他们一把。计划是他们各带上女朋友上余鹏程家作客,余鹏程约上吴芳芳,请他们吃饭,重头戏在后面——饭后去湖边的公园玩,由唐朝阳担任摄影师,给大家拍些照。唐朝阳在大学就爱好摄影了,最近买了只新的日本产佳能相机,拍照的兴致提高不少。唐朝阳把这个计划兴冲冲地跟余鹏程说了,余鹏程望着唐朝阳丰腴的脸,又望了下他腰间别着的BP机——那是当时非常风行的东西。余鹏程听唐朝阳把计划说完后,皱着眉头说,这就是你们的计划?一点新意都没有,吴芳芳去了,拍几张照又怎么样了啊?唐朝阳说,笨蛋,我们两对和你们两个在一起,她就不会受到感染和触动了吗?余鹏程说,触动了又怎么样?唐朝阳说,触动了,她就会有想法了,如果她继续往你这里跑,说明她对你绝不是同情什么的,而是有意思了,这是绝对的。余鹏程说,如果吴芳芳不来了呢?唐朝阳说,那还用说,没戏了嘛。对你而言,有了答案也是好事,长痛不如短痛。余鹏程说,好吧,死马当活马医吧。

这时,唐朝阳腰部的BP机“嘟嘟”地响起来,唐朝阳一看,就说,李刚伟发来的,问你态度如何,待会我答复他,这事就这么定了,成败在此一举。

这个星期天,吴芳芳又如期而至。余鹏程鼓起勇气对她说:“有两个大学最好的同学带着女朋友来作客,你来帮帮我,和我一起陪陪他们,他们可是第一次带着女朋友上门啊!”

吴芳芳爽快地答应:“可以啊!不过,他们都是知识分子吧,我是工人一个,不会给你出洋相吧?”

余鹏程连忙说:“不会的,不会的,怎么会呢?”

同类推荐
  • 微风一息

    微风一息

    吴文君,女,浙江海宁人,浙江省作家协会会员,上海首届作家研究生班学员,鲁迅文学院第十七届中青年作家高研班学员,作品发表在《北京文学》、《大家》、《收获》、《上海文学》、《中国作家》、《钟山》、《山花》等多家文学期刊。
  • 大唐李白·少年游

    大唐李白·少年游

    李白,改变了唐诗,却错过了时代;而整个大唐,又怎么错过了他?一个身为星宿、发为仙音,却只剩下名字的诗人;一个号称盛世,却以虚荣摧残着诗的时代!《大唐李白》系列是作家张大春现代小说技艺与古典文化素养之集大成作品,拟以百万字篇幅再造诗仙李白的一生、大唐盛世的兴衰。首部曲《少年游》透过梳理李白早年的萍踪游历,为读者解开诗人的身世、师从之谜,勾勒出盛唐时代的斑斓世相。
  • 何方神圣

    何方神圣

    一部叙事小说。有关家园、乡亲、少年和忏悔——在那片土地发生过的和正在发生的故事、乡亲的苦难以及爱恨情仇、少年的成长与梦想,还有“浩劫”过来人的反思与忏悔、农民对城市的向往与努力。几十个故事,每一个都让人感慨、唏嘘。本书以“何方村”三代人的生活为主线,同时融入文革、改革开放等大的时代背景,以“何方村”村民的喜怒哀乐反映出整个社会的存在状态。
  • 父亲进城

    父亲进城

    烂尾楼背后的那些男男女女们留下了一堆废弃的钢筋混凝土的同时也留下了许多的辉煌、失落、曲折辛酸,那些或高或矮的烂尾楼都是一种命运与人生传奇。
  • 剥豆集(三)

    剥豆集(三)

    那一瞬间,你突然意识到搂住了整个世界。你曾经以为春光已经离你远去了,相隔着渐渐浓重的再也无法消散的雾障,你忧郁地注视着不真实的春的诱惑,忍受着心灵被冷藏的冰凉。你曾经以为爱已经离你远去了,相隔着心理上那个不知不觉滋长起来的沉重的障碍,你悲哀地回收着长长的、苍白的爱的缆绳,用它无情地绞杀自己不肯安静的爱的躁动。但你突然就搂住了,抱住了。起先小心翼翼地,轻轻地、接着紧紧地,继而就永远不想松开双臂了。你害怕春光还会滑落,爱还会飘走。
热门推荐
  • 寄许炼师

    寄许炼师

    本书为公版书,为不受著作权法限制的作家、艺术家及其它人士发布的作品,供广大读者阅读交流。汇聚授权电子版权。
  • 我要召唤仙帝

    我要召唤仙帝

    修仙修道路漫漫,没有天赋靠召唤,我不是最有聪明的,但我是最强的。那个妖王好彪悍,召唤只天狗给他压压惊呗!这个魔帝贼厉害,实在打不过了,大家都让让,我要召唤仙帝了!
  • 留守在北大荒的知青

    留守在北大荒的知青

    “北大荒”,这是一个令无数知青心动的名字。从1968年到1976年,54万来自大城市的知青奔赴黑龙江,踏进衰草寒烟的北大荒。1976年大批知青返城时,一部分知青却留了下来。40年过去,昔日的姑娘小伙如今已是白发老人,人生最美好的年华都奉献给了这片原本陌生的土地。从黑龙江畔到红兴隆垦区,到处都留下他们的足迹。在哑丈夫与哈尔滨之间如何选择?曾经许下的婚姻誓言在回城的诱惑下能否信守?让孩子呆在身边还是回城读书?被人指为“封锁毛泽东思想”的孙绩威为什么没有返城?还有“不要前程要爱情”的周军岳,勇挑重担抚养精神病人的康金环,不能床前尽孝只能面对母亲坟墓的张玉林……
  • 别输在不会拒绝上

    别输在不会拒绝上

    每个人都希望自己能成为别人眼中的好人,希望能给别人带来助益。于是乎,当别人向自己提出某种要求时,即便自己的能力尚且无法帮对方实现目标,也要硬着头皮答应下来。这种做好人的方式,其实并不值得提倡。《别输在不会拒绝上》从心理层面入手,分析“好人心态”形成的原因及对“好人”自己和受助者产生的负面影响,并清晰明确、条分缕析地告诉读者应该如何借助空间距离、肢体动作、有效拖延等手段高情商地拒绝别人。
  • 对方辩友请冷静

    对方辩友请冷静

    受全校追捧的天才辩手林宜琛宣布要追许知书时,同宿舍的舍友都劝他要冷静:“老大,跟许知书告白是要挨打的!”林宜琛高调作死:“挨打只是一时,后悔可是一辈子。”果然,一句“我喜欢你”换来一个左勾拳外加一记过肩摔。林宜琛:“她果然很适合做我女朋友。”舍友:“老大,你还好吧?不会脑子被许知书打坏了吧?”林宜琛:“一个家里,有一个能说的,一个能打的,正好。”舍友:完了,老大的脑子真的被许知书打坏了,以后学校辩论赛谁来压轴?许知书:……
  • 侯门嫡女之阮妻在怀

    侯门嫡女之阮妻在怀

    侯府嫡女阮采苓,慧智灵心,却误信贼人,落得家破人亡的悲惨下场!重生归来,她巧施心计,逆天改命,前世欺她辱她之人,必将百倍奉还!在这条逆袭路上,高冷世子站在一旁,宠溺的看着她无法无天;炮灰女配:阮采苓害人不眨眼,简直毒妇!高冷世子:本世子就喜欢她的“毒”……
  • 骑车去元朝

    骑车去元朝

    一个人,一辆破单车、一个二手驮包,26天,2000多公里,越过草原、荒漠、高山与湖泊,东西横跨蒙古国,追寻那已经消失的伟大民族的遗迹……文化行者郭建龙再次上路,将茫茫草原变成脚下的路途,以单车作为自己的代步工具,继续他的文化之旅。在本书中,他不仅用文字与照片记录了沿途所见的草原、沙漠、雪山、湖泊等瑰丽风景和动人传说,并且再一次带领读者,去一同遭遇那些在蒙古大地上存在过的、已经消失的和继续生存的民族,一起走入大草原的历史长河,享受旅途中的精彩与奇遇。
  • 七里樱

    七里樱

    年少时,我们,似乎成为了世界的主角,遗憾过,苦恼过,伤心心过,但庆幸的是在那个即将逝去的青春里,你世界的男主随着四季辗转在你身旁,陪你笑,陪你哭……终有一天,你发现他只是喜欢你身边的那个人而已…“你知道的,我喜欢她哎。”“没事…”至少我的青春,你来过就好。
  • 全品神尊

    全品神尊

    少年被害身死,携逆天系统归来。元体双修,药器符咒,结界秘法,召唤驭兽,日月星辰,是谓全品!
  • 肉食者聂让

    肉食者聂让

    神秘生物之中,流传着奇特的能量金字塔,在人的上面还有两层。血族之中的肉食者,黑暗秩序的维持者。人类希望把世界塞进科技认知的范围内,但是世界却比我们想象的,更黑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