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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就在那一年的冬天,科恩带着他的小说回到了美国,一位相当有地位的出版商接收了他的小说。我听说他这次出行引发了一场可怕的争吵,我想大概正是从此以后弗朗西斯失去了科恩。因为在纽约有好几个女人对科恩有好感,等他回到巴黎,他就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他变得比以前更热爱美国了,也变得不再单纯,不再那么实在了。出版商给了他小说很高的评价,他被这一切冲昏了头脑。当时,有好几个女人竭尽全力讨好他,他的视野全部转移了。过去,有四年时间,他的目光从来没离开过他的妻子。还有三年或者近三年的时间,他的注意力始终没有超出弗朗西丝的控制范围。我深信,他从来没有真正恋爱过。

科恩在普林斯顿大学过得太不顺心,这促使他早早就结了婚,然而等到他意识到妻子并没有把他视为一切时,弗朗西丝进入了他的心。他至今没有真正恋爱过,但是他意识到了自己对女人来说是很有魅力的,事实上有个女人愿意照顾他并且愿意和他一起生活,在他看来,这就不只是上天的奇迹了。这让他发生了改变,因此我觉得跟他在一起再也没有之前那么愉快了。此外,当他和那帮纽约朋友一起玩大赌注的桥牌游戏,下的赌注超出了自己的财力时,他曾拿到好牌,赢了几百美元。这使他扬扬自得,他曾经几次谈到,如果真到了迫不得已的地步,还是可以靠打桥牌为生的。

此外,还有一件事,科恩当时正在读W.H.赫德森[10]的小说。这本来没什么值得非议的,但是科恩把《紫色大地》读了一遍又一遍。要知道,对成年人来说,读《紫色大地》为时已晚,不会带来什么好处。这本书描述了一位完美的英国绅士在一片浪漫的土地上种种辉煌、虚幻、多情的冒险故事,书里对自然风景的描写非常出彩。一个三十四岁的男人如果把它当做人生指南显然是十分危险的,这就像一个同龄的男人带着一整套更注重实际的阿尔杰[11]的著作从法国修道院跑到华尔街一样。我确信科恩曾把《紫色大地》里的每句话都像读R.G.邓恩[12]的报告那样细细品味过了。不过不要误解我所说的,他对这本书的看法还是有所保留的,不过总起来讲,他还是认为这本书是健康的。仅仅是这一本书就让科恩充满了活力。直到后来的某一天,他来办公室找我,我才真正明白这本书对他的影响究竟到了什么程度。

“嗨,罗伯特,”我说,“是不是找我去找乐子?”

“想去南美洲吗,杰克?”他问。

“不想去。”

“为什么?”

“不知道。我从来没想过去那里,花费太高了。在巴黎就有不少南美洲人,你想看就可以看个够。”

“他们可不是正宗的南美洲人。”

“可是我觉得他们都挺正宗啊。”

我必须赶在本班联运船车出发之前赶完这星期的通讯,可是我只写好了一半。

“你嗅到什么丑闻了吗?”我问。

“没有。”

“你那帮非富即贵的朋友就没有一个在闹离婚?”

“没有。你听我说,杰克,要是我一人承担咱们俩的开销,你还愿不愿意跟我去南美洲?”

“为什么非得要我陪你去?”

“你会讲西班牙语,况且两个人去更有意思。”

“不去,”我说,“我喜欢这座城市,我夏天去西班牙。”

“我老是畅想一生中能有这样一次旅行。”科恩说着,坐了下来,“再不去,我就真老啦。”

“别犯傻了,”我说,“你想去哪里,就可以去哪里,你有很多钱。”

“我知道,但我总是去不成。”

“振作起来,”我说,“所有国家看起来就像移动的图画一样。”

我为他感到难过。他很不好受。

“一想到生命迅速流逝,而我却没有真正生活过,我就无法忍受。”

“除了斗牛士,没有一个人活得精彩。”

“我对斗牛士可不感兴趣,他们那种生活一点都不正常。我希望去南美洲的腹地看一看。我们的这趟旅行将会非常精彩!”

“你有没有想过去英属东非那边打猎?”

“还没有,我可不喜欢打猎。”

“我倒是愿意跟你去那里。”

“不去,我对打猎真的不感兴趣。”

“这是因为你从来没有读过这方面的书。找一本相关的书看看吧,里头净是些跟皮肤黝黑发亮的漂亮公主风花雪月的故事。”

“我一定要去趟南美洲。”

科恩具有的犹太人顽固而执拗的气质体现得淋漓尽致。

“走,下楼喝一杯。”我说。

“你不工作啦?”

“不工作了。”我说。

我们来到楼下,走进一楼的咖啡室。我发现这真是打发朋友的最好办法。你喝完一杯,只须说“我还得赶回去发几份通讯”就行了。在新闻工作中,有一个原则是十分重要的,那就是必须显得一天到晚都不在工作,因此想出优雅得体的脱身法是十分必要的。于是,我们下楼到吧间点了威士忌和苏打水。

科恩望着墙边的一箱箱酒说:“这里真是个好地方。”

“是啊,酒还真不少。”我顺着他的话说。

“听着,杰克,”他趴在吧台上,“难道你从来就没想过你的时间越来越少,而你自己却没有及时行乐吗?难道你没意识到你已经这样过了快半辈子了吗?”

“嗯,偶尔想过。”

“你知道吗,再过个三十五年或者再久一些,我们都会死去?”

“别说了,罗伯特。”我说,“别说了。”

“我是认真的!”

“我不在意这一点。”我说。

“你真该想一想了。”

“我常常要担心许多事,我不想再操心了。”

“好吧,我是一定要去南美洲的。”

“听我说,科恩,去哪个国家不都一样吗?我都试过了。从一个地方挪到另一个地方,心灵却始终得不到解脱,到哪里去都是无关紧要的。”

“可是你从来没有去过南美洲。”

“去他的南美洲!如果你抱着现在这种心态去那里,结果是一样的。巴黎是个不错的城市,你为什么不能在这里重新开始呢?”

“我讨厌巴黎,讨厌拉丁区[13]。”

“那你就离开拉丁区,自己四处走走,看看会遇到什么有意思的事。”

“什么都遇不上的。有一次,我独自逛荡了一整夜,什么事也没有遇上,只有一个骑自行车的警察把我拦住,要求看我的证件。”

“巴黎的夜晚不是很漂亮吗?”

“我还是不喜欢巴黎。”

问题就出在这里。我很同情他,但是显然你无能为力,因为你一开始就得面对他内心深处的两个固执想法:一是只有去南美洲才能解决问题,二是他不喜欢巴黎。他的前一种想法源自一本书,我猜,后一种想法也源自一本书。

“哦,”我说,“我还得上楼去发几份通讯。”

“你真的必须上去?”

“真的,我必须把这几份通讯发出去。”

“你介意我也上去,在办公室里坐一坐吗?”

“不介意,上去吧。”

科恩就坐在外间看报纸。那位编辑、出版者和我紧张地工作了两个小时。然后我把纸稿的正、副本分开,打印上我的名字,把纸稿装进两个马尼拉纸[14]大信封后,才按铃叫人来把信封送到圣拉扎尔火车站。我走出办公室来到了外间,只见罗伯特·科恩在大安乐椅里睡着了。他头枕着胳膊,睡得很熟。我不想把他叫醒,可是办公室总得锁门。我把手放在他的肩膀上,他晃晃脑袋。

“我不干,”他说着,把头在臂弯里埋得更深了,“我不干,不论耍什么花招都没有用。”

“罗伯特。”我说着,摇摇他的肩膀。

他抬起头来,笑了笑,眨着眼睛。

“我刚才是不是说什么了?”

“是说了几句,不过我没听清楚。”

“老天,多么糟糕的梦!”

“是不是打字机的嗒嗒声把你弄得睡着了?”

“大概是的。昨晚我一整夜都没合眼。”

“那你做什么了?”

“谈话。”他说。

我能想象得到当时是一幅怎样的场景。我有个要不得的习惯,就是喜欢想象朋友们在卧室里的情景。我们到了街上,去那波利咖啡馆里喝了一杯开胃酒,观看黄昏时分林荫大道上来来往往的人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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