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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丹佛姆林·美国

在教育方面,我的好叔叔劳德正确地重视了背诵的好处,我和多德因此还得了不少便士的奖励呢。我和堂兄常常穿上小斗篷或衬衫,挽起袖子,戴上纸头盔,把脸蛋抹黑,用木板条代剑,来扮演诺瓦尔、格雷纳文、罗德里克·杜和詹姆斯·菲茨詹姆斯,向同学们和年龄大一点儿的人背诵他们的台词。

我清楚地记得,在背诵诺瓦尔和格雷纳文对话中的那句著名台词、重复“该死的伪君子”那句话时,我们心里有些不安。一开始,我们用一声轻轻的咳嗽跳过那个令人反感的词,而这一举动总是把观众逗得直乐。叔叔劝我们说,“该死”这个词是可以说的,我们如果能把它坦坦荡荡地说出来的话,那就太好了。后来,我们就经常练习这个词。我总是扮演格雷纳文这个角色,还把这个词表达得淋漓尽致。对我来说,它有一种因“违禁”而来的神奇魅力。

我的记忆力的大幅提高,一定有赖于叔叔采用的这种教育模式。除了鼓励年轻人把自己喜欢的文段记牢,并经常背诵它们以外,我就再也找不到对年轻人更有益的方法了。任何我喜欢的东西,我都能迅速学会,这让我的一些朋友感到很惊讶。任何我喜欢或不喜欢的知识,我也能记住,但如果不能引起我的强烈兴趣的话,几小时后我就把它们忘了。

童年时代,在丹佛姆林的求学生涯中,我遭受的考验之一就是把每天不得不朗诵的四首赞美诗记牢。我打算平时不看它们,而是在上学路上再看。慢步走完这段路最多只要5、6分钟,而我却能在这段时间里完成这项任务,而且,由于第一节课是赞美诗课,只要准备一下,我就能顺利地通过考查。但如果你要我过30分钟再复述这首赞美诗的话,恐怕你就要失望了。

我从家族以外的人那里赚来的,或者说是得到的第一分钱,是马丁老师给的,因为我在同学们面前背诵了伯恩斯的诗——“人类的悲伤是注定的。”写到这里,我想到一件事:后来我在伦敦跟约翰·莫利先生吃饭时,我们把话题转到了沃兹沃斯[22]的生平上,莫利先生说,他正在寻找伯恩斯的《晚年》,那是他极其欣赏的一首诗,但他找不到它了,于是我荣幸地为他背诵了一部分。他马上递给我一枚两分钱的硬币。哈哈,马丁先生是我认识的第一个“伟大”的人,而伟大的莫利却不是我的老师。

在宗教事务上,我们没有受什么牵制。当其他男女学生被迫学习简明教义问答手册时,我和多德则获得了“赦免”。我们家族的所有亲人——莫里森们和劳德们的神学观点跟他们的政治观点一样明达,而且,我敢肯定,他们对教义问答手册还持有异议。我们的家族里没有保守的长老教教徒。父亲,舅舅、艾特肯舅妈和劳德叔叔(也是卡内基叔叔)都已经背弃了加尔文主义。后来,他们当中的大部分人暂时在斯维登伯格[23]的教义中找到了避难所。但是,母亲总是在宗教问题上保持缄默。她既不跟我提这些问题,也不上教堂,因为在早些年里,我家没有仆人,所有的家务都是她做,包括烹饪星期天的正餐。她一直都爱好读书,当时尤其钟爱神教徒查宁的著作。她可真是一个了不起的人啊!

童年时代的主要趣事之一便是养鸽子和兔子。每当想起父亲煞费苦心地为这些宠物搭建合适的屋舍时,我就心怀感激。我家成了小伙伴的大本营。母亲一直希望,家庭的影响能成为保证她的两个儿子正道而行的最好方式。她常说,要达到这个目的,第一步就是把家变成乐园;只要能让我们和周围的邻家孩子高兴,她和父亲什么都愿意做。

我做的第一笔生意,就是像一个老板那样,雇用伙伴们当我一个季度的员工,报酬是让他们以自己的名字为小兔子命名。我们通常利用星期六假期来为兔子采集食物。现在回想起这件事,我的良心就会受到谴责,因为我让小伙伴们做了一笔吃亏的买卖,以这种独特的报酬——劳动所得的最微不足道的回报——为条件,整整一个季度,让大部分人都心甘情愿地跟我一起采集蒲公英和苜蓿草。唉!除此以外,我还给了他们什么呢?一个便士也没给。

我珍惜这个回忆,因为我认为它是证明我组织能力的第一证据,而我人生中的实质性成功就有赖于组织能力的进步——这种成功并不在于我自己的知识或造诣,而在于“知人善用”。任何人都应该重视这一点。我不了解蒸汽机,但我试着去了解比蒸汽机更难了解的机械工人。1898年,我们做了一次长途旅行,当我们在一个小小的高地旅馆落脚时,一位先生走上前来,向我们做了自我介绍。他是苏格兰实力雄厚的家具制造商麦金托什先生——后来我发现,他是一个优秀的人物。他说,他之所以冒昧地介绍自己,是因为他是那群采集兔粮的男孩之一,并以他的名字为一只兔子命了名。可以想象,见到他的时候,我是多么高兴——他是唯一一个我后来遇见的养兔子的男孩。我希望能永远跟他保持这份友谊,还希望能经常跟他见面。(今天——1913年12月1日,读到这份手稿时,我收到了一封他捎来的珍贵短信,他在信中重温了我们的童年往事。现在,他也收到了回信,那封信也将温暖他的心——就像他的信温暖我的心一样。)

随着蒸汽机的应用和发展,丹佛姆林小生产商的生意越来越不景气,最后,父母给匹兹堡我母亲的两个妹妹写了一封信,信上说,他们经过深思熟虑,打算上她们那儿去——我听父母说,这么做不是为他们自己好,而是为他们的两个儿子好。我们收到了回信,答复是令人满意的。于是,父母决定把织布机和家具拍卖掉。

拍卖的过程十分令人失望。织布机根本卖不到什么钱,结果,我们全家还需20多英镑才付得起去美国的路费。在这里,我得提一提亨德森太太的友好行为。亨德森太太是母亲一生的朋友——她总能吸引忠诚的朋友,因为她自己就十分忠诚。她冒险为我们支付了必不可少的20英镑,而劳德叔叔和莫里森舅舅为我们做了担保。劳德叔叔还为我们出谋划策,帮我们打理一切琐碎事务,于是,1848年5月17日,我们离开了丹佛姆林。当时,父亲43岁,母亲33岁。我13岁,弟弟汤姆5岁——他是个俊俏的白头发孩子,长着一对明亮的黑眼睛,走到哪里都引人注目。

我永远地离开了学校,只在美国读了一个冬天的夜校,后来暂时由一位法国家庭教师来教我,说来也怪,他是一个雄辩家,从他那里,我学会了怎样巧辩。我能读会写,还会算术,并且开始学习代数和拉丁语。我跟语法较上了劲,跟大多数孩子一样,我对人们打算用它教会我们什么知之甚少。除了华莱士、布鲁斯和伯恩斯的书,我几乎没有读什么书,但我记下了许多脍炙人口的诗歌。我该在这里提一提童年时代读到的童话故事,特别是把我带进一个新世界的《一千零一夜》。我贪婪地读着这些故事,就像走进了梦幻世界。

一天早晨,我们从心爱的丹佛姆林启程了。我记得,当公共马车走在通往查尔斯顿[24]的煤运铁路上时,我泪汪汪地站在马车上,望着窗外,直到丹佛姆林消失在视野中,而最后消失的建筑物就是宏伟庄严的古教堂。在我离开丹佛姆林的第一个十四年里,我几乎每天都在怀念丹佛姆林,就像那天早晨一样——思忖着什么时候才能再次见到她。关于童年的一切回忆,我对乐园的一切了解,都簇拥在古老的教堂和它每天晚上8点敲响、提醒我在钟声停下来之前赶紧上床睡觉的晚钟周围。我曾在《大不列颠的美国四乘驾》里提到我在经过大教堂时听到的钟声,现在就从里面摘录几段吧:

我们的马车驶向彭茨拱门,而我和沃尔斯市长就站在前排座位上,这时我听到了教堂的第一声钟鸣,这是对我和母亲表示敬意的钟声。我情不自禁地跪下来,泪如泉涌,我转身告诉市长,我受不了了。一时间,我感到自己几乎要昏倒。幸亏我发现人们没有围在跟前。我还有时间稳住情绪,这时我把嘴唇都咬破了,我喃喃地对自己说,“没关系,保持冷静,你必须坚持住”;但是,这世上没有一种声音像大教堂的钟声那样动听,那样萦绕在我周围,以它那种甜蜜、优雅、温柔的力量征服我,进入我的灵魂深处。

在晚钟声里,父母让我躺在我的小床上,睡在稚嫩的纯真世界里。每天晚上,有时是父亲,有时是母亲,会充满爱意地弯下腰告诉我,钟声在诉说什么。经过他们的翻译,那口钟对我说了许多甜蜜的话。在我入睡之前,从天堂和伟大的天父那里传来温和的声音那天起,我就没有做过坏事;天父讲的话是那么通俗易懂,它让我明白,能敲响钟声的力量随处可见,这种力量就是平和与谦逊。今天,当我再次听到钟声时,它同样在向我传达这样的讯息,听起来像是在深情地欢迎背井离乡的母亲和儿子归来一样。

这个世界没有权力来设计我们的命运,而它能赠予我们的东西则更少,但是,为表达对我们的尊重而响起的教堂钟声就属于这样的馈赠。然而,当时我的想法是,弟弟汤姆本来也该在场的。在我们启程前往另一个新世界之前,他也逐渐明白那奇妙的钟声所表达的涵义了。

卢梭[25]希望在美妙的音乐中死去。如果我能选择我的陪葬品的话,我希望伴着大教堂的钟声死去,因为钟声会向我诉说家族的故事,还会像它最后一次召唤那位白发小男孩那样催我入眠。

我收到许多读者来信,他们提到了我书里的这几段话,一些读者甚至告诉我,他们在读到这儿的时候流下了热泪。这几段话是发自内心的,这也许就是它们为什么能打动人心的原因吧。

我们在福斯湾登上小船,小船向前往爱丁堡的汽船驶去。当父母就要把我从小船带上大船时,我奔向劳德叔叔,一把抱住他的脖子,大声叫道:“我不能离开你!我不能离开你!”一位好心的水手把我从他身上拉开,并把我抱上了汽船的甲板。当我再次回到丹佛姆林时,那位可亲的老伙计还跟我见了一面,他告诉我,那是他见到的最伤感的离别场面。

我们坐着这艘载重800吨的航船从格拉斯哥的布鲁梅洛驶向韦斯卡塞特。在7个星期的航行过程中,我对水手们已经十分了解了。我学了绳索的名称,还能指挥乘客回复水手长的命令,因为这艘船人手不够,急需乘客的援助。后来,水手们还在星期天请我跟他们一起享用美味佳肴——李子布丁,下船的时候,我还感到很遗憾呢。

到达纽约时,我们有些不知所措。有人曾领我去爱丁堡看了女王,而爱丁堡就是移民前我到过的最远的地方,而在启航前,我们也没时间参观格拉斯哥这座城市。在我移居的城市中,纽约是第一大工业城市,这里的繁华和喧嚣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在纽约时,我们只认识斯劳尼夫妇,他们是有名的约翰·威利和亨利·斯劳尼的双亲。斯劳尼太太是我母亲童年时代的丹佛姆林伙伴。斯劳尼先生和我父亲曾是纺织工同事。我们去拜访他们,受到了他们的热烈欢迎。1900年,斯劳尼先生的儿子威利从我这儿买了一块地,给他的两位已婚女儿,这块地就在我的纽约住所对面,从此,我们的第三代孩子就能像我们的母亲在苏格兰时那样成为伙伴了,这真是一件高兴事儿。

在纽约移民代理人劝说下,父亲领我们穿过伊利运河,途经布法罗[26]和伊利湖到达克利夫兰[27],然后随运河下行至比文[28]——当时,那次旅行耗时3个星期,而现在,坐火车只需10个小时。当时,匹兹堡还没有通铁路,实际上,它跟任何西部镇区之间都没有通铁路。伊利铁路也还在建设中,旅途中,我们看见成群结队的工人正在修铁路。一路上,我没有遇到什么不称心的事,我还回味了在运河船上度过的其乐无穷的3星期。旅途中的一切不愉快都早已从我的记忆中消失,除了在比文的那天夜里,我们被迫滞留在趸船上等待从俄亥俄[29]驶往匹兹堡的汽船。这是我们第一次完全暴露在凶猛的蚊子面前。母亲被叮得很惨,以至于到了早上,她几乎看不见了。我们个个都被叮得惨不忍睹,但我现在已经记不得当时的情形,甚至连那天晚上被刺痛困扰得睡不好觉的情形也忘了。我的睡眠一直很好,从来不知道还有“可怕的夜晚和痛苦的孩子”这么回事儿。

匹兹堡的朋友们正焦急地等待我们的消息,在他们温暖而深情的问候下,我们忘记了所有烦恼。我们跟他们一起在阿莱干尼市住了下来。姨父霍根的弟弟曾在丽贝卡大街街尾搭建了一间小小的纺织铺子。这间铺子有两层楼,第二层楼上有两个房间,我的父母就是在这里(房间是免房租的,因为房东是艾特肯舅妈)开始操持家务的。姨父很快就不干纺织了,于是父亲就取代了他的位置,织起了桌布。后来由于找不到批量订货的经销商,他不仅要织布,还要自己做批发,去各地出差,以销售成品。他被迫亲自开发市场,挨家挨户地销售桌布,但收入却非常微薄。

像往常一样,母亲伸出了援手。没有任何事情能让她气馁。年轻的时候,她曾从她父亲那里学会了做鞋,以赚些零花钱,而现在,她当时学到的那门手艺成了家庭收入的来源。我的朋友和合伙人亨利·菲普斯先生的父亲菲普斯先生,跟我母亲一样,也是个做鞋好手。菲普斯先生是我们在阿莱干尼的邻居。除了要履行做家务的职责以外——当然,这是因为我家没有仆人——母亲,这位了不起的女子,还要从菲普斯先生手里接活儿做,一周可以靠做鞋赚4美元。我们常常发现,夜深的时候她还在干活儿。趁白天和晚上休息的当儿,只要家务不太忙,她就会让年幼的弟弟坐在膝上,帮她穿针,帮她往线上打蜡,而她则为他朗诵一些铭记在心的经典苏格兰诗歌,或者给他讲一些寓意深刻的故事——她以前也是这么教育我的。

这就是正直、贫穷的孩子跟富家子弟相比所拥有的最大优势。母亲包揽了妈妈、保姆、厨师、家庭教师、教师和圣徒的角色,而父亲则是我们的榜样、向导、顾问和朋友!我和弟弟就是这样成长起来的。跟这些“财产”相比,富翁或贵族的孩子所拥有的一切又算什么呢?

母亲是个忙碌的女子,但一切工作并没有妨碍她的邻居们很快认识到,她是一位聪慧而善良的女子,遇到麻烦的时候,可以向她求助。许多人都曾告诉过我,母亲为他们做了些什么。因此,后来不管我们在哪里落脚,穷人和富人都来找母亲解难,并得到了有益的忠告。无论走到哪里,她都是邻居们心目中的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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