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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我的父母·我的童年

如果就像某种英雄传奇所断言的那样,只要经过如实记叙,任何人的人生故事都一定是吸引人的,那么,那些执意要了解我的人生的亲戚和至友,也许不会对以下这个结果过于失望。我确信,至少相当一部分认识我的人,都一定会对这个故事感兴趣,而我也能聊以自慰了。这个事实将激励我继续讲下去。

多年以前,我的朋友——匹兹堡[2]的梅隆法官就写过一本这样的书。这本书给了我许多乐趣,以至于我开始赞同上述那位智者的观点了,因为他讲的故事对他的朋友来说,确实能给他们带来无穷无尽的乐趣,而且,它还能继续影响他的后人,让他们好好生活。不仅如此,对于他亲友以外的一些人来说,它也成了他们最爱的作品之一。本书包涵了一个价值观的本质特点——它揭示了人的本性。这本书仅为自己的家族而设计,因此,作者在写作的时候,并不打算引起公众的关注。同样,我也打算像对待家人和朋友——而不是公众那样,诚恳、真挚地讲述自己的故事。只有在面对家人和朋友的时候,我才能畅所欲言,因为我感到,即使我讲的是鸡毛蒜皮的琐事,也不会完全令他们兴味索然。

那么,就让我开始吧。1835年11月25日,我出生在丹佛姆林一座平房的阁楼里,这座平房位于莫迪街小修道院巷的拐角处。就像俗话说的那样,我出身于“父母贫穷而正直,亲友善良而仁慈”的家庭。在苏格兰,丹佛姆林很早就以锦锻贸易中心著称了。我的父亲威廉·卡内基——祖父安德鲁·卡内基的儿子——是一名织锦工,而我的名字就是以祖父的名字起的。

在当地,祖父卡内基以睿智、幽默、友善的本性和不羁的精神而闻名。当时,他是活跃分子的头儿,也是快乐俱乐部——“帕迪缪尔学院”的领袖,所以远近闻名。我记得,当我回到阔别14年的丹佛姆林时,有一位老人向我走来——因为有人曾告诉过他,我就是“教授”的孙子,而“教授”是祖父在他密友中的绰号。他蹒跚地穿过房间向我走来,把颤抖的手放在我头上时,(他)说道:“你就是安德鲁·卡内基的孙子吧!啊,天哪,我认识你祖父,我还没见过比他更理智、更通达的人呢。”

丹佛姆林的其他几位老人也跟我讲了祖父的故事。以下便是其一:

在一个除夕之夜,村里一位德高望重的老妇人看到一张戴假面的脸突然挤到了窗上,这使她大吃一惊。仔细打量后,她愣住了:“啊,这不就是那个傻小子安德鲁·卡内基吗?”她说对了,我那位75岁的祖父正像爱玩闹的年轻人一样,头戴假面吓唬那些年老的女朋友们哩。

我想,我乐观的天性、克服困难的能力和笑对人生的特质——就像朋友们对我的评价“能把自己所有的鸭子都变成天鹅”那样,一定都是从这位可爱的假面老祖父那里遗传过来的。能沿用他姓名,我感到很骄傲。乐观的性格比财富更值钱。年轻人应该知道,这种性格是可以培养的;思想跟身体一样,是可以从阴影里挪到阳光下的。那么,就让我们挪挪它吧。如果可能,就请笑对困难吧;一个人通常是可以做到这点的,只要他懂点儿哲理,只要他的自责并不是因为自己的过错,因为这种过错会一直存在,这些污点永远也洗不掉。你永远也欺骗不了最高法庭的法官。因此,伯恩斯提出的一条重要的生活原则便是:

唯有自责最可怕。

在我母亲的家族这边,我外公则更有名气,因为外公托马斯·莫里森是威廉·古伯特[3]的朋友,是他发行的《纪要》的投稿人,俩人常有书信来往。甚至当我写到这儿的时候,认识外公莫里森的丹佛姆林老人在谈到他时还说,他是他们所认识的最优秀的演讲家和最能干的人之一。外公是《先驱报》的发行人。也许跟古伯特的《纪要》相比,这只是一份小刊物,但人们认为,它是苏格兰的第一份激进报纸。我曾读过一些他写的文章。我认为,鉴于当前人们对技术教育的重视,最出色的一篇当属他70多年前发表的那篇论文,标题是“头脑教育与技能教育的对抗”。它强调了后者的重要性,认为技能教育将反映出人们当前对热烈提倡技能教育这一做法的认同。这篇论文的结尾是,“感谢上帝让我在年轻的时候学了做鞋和修鞋。”古伯特于1833年在《纪要》上刊登了这篇论文,并以编辑的身份评论道,“我们尊敬的苏格兰朋友及通信人托马斯·莫里森于本期刊登的信,是《纪要》上发表过的、关于这一主题的最宝贵的一封信。”因此,我胡写乱画的嗜好似乎是从父母双方的家族遗传过来的——因为卡内基家族同时也是阅读者和思考者。

我的外公莫里森是一位天生的演讲家,一位热心的政治家,也是地区激进派里的激进分子——他的儿子,也就是我的舅舅,贝利·莫里森继承了他的职位。美国的一些苏格兰名人曾来拜访我,要跟“托马斯·莫里森的孙子”握手。有一次,克利夫兰[4]-匹兹堡铁路公司的总经理法默先生告诉我,“我所学到的一切知识和修养都要归功于您外公,是他影响了我”;记录丹佛姆林伟大历史的作家埃比尼泽·亨德森说,他一生的成就,在很大程度上都要归功于他小时候幸运地当上了我外公的仆人。

如果没有受到某些称赞,我就不可能拥有如此飞黄腾达的人生。不过我认为,有一位格拉斯哥报社记者对我的称赞最令我高兴。他曾听过我在圣·安德鲁礼堂就美国地方自治问题发表的一次演讲。这位记者写道,有关我和我家族的轶事,特别是许多有关我外公托马斯·莫里森的轶事将会在苏格兰为人们津津乐道。他接着写道,“想想看,当我发现站在讲台上的托马斯·莫里森的孙子,发现他的举止、姿态和外表完全是老托马斯·莫里森的翻版时,我该有多惊讶啊。”

我的外公莫里森跟爱丁堡的霍奇小姐结了婚,她是一位有教养、有礼貌、有地位的女士,当这个家庭还年轻的时候,她就去世了。当时,外公的境况很好——他是一个皮草商,在丹佛姆林做制革生意;然而,滑铁卢战役之后的和平让他破了产,也让成千上万的人破了产;因此,当大儿子贝利舅舅在可谓“奢华”的家境下长大的时候——因为他还可以骑骑矮种马——其他年幼的家庭成员却在艰难的生活中煎熬。

外公的第二个女儿玛格丽特就是我的母亲,她遗传了她母亲高贵文雅的淑女气质。我觉得,她的故事我怎么也讲不完。也许有一天,我可以把这位女英雄的一部分故事告诉世人,但我也怀疑自己是否能做到这一点。对我来说,她是神圣的,不需要别人去了解她。没人能真正了解她——除了我。父亲早逝以后,她就是我的全部。我在第一本书[5]里讲述了这个故事。这本书是“献给我亲爱的女英雄——我的母亲”的。

我能在丹佛姆林出生,的确是托了祖先的鸿福。一个人在哪里出生十分重要,因为不同的环境和传统能引发孩子不同的潜能。罗斯金[6]真切地观察到,在爱丁堡,城堡的景色对每一个聪明的孩子都产生了影响。在丹佛姆林,孩子们也一样受到了马尔科姆·坎默尔和他的王后、苏格兰的守护神——玛格丽特于11世纪早期(1070年)建立的高贵的苏格兰威斯敏斯特大教堂的影响。国王们出生的大教堂和宫殿遗址仍然矗立着,那儿还有皮登克里夫峡谷,它环抱着玛格丽特皇后神殿和马尔科姆国王塔遗址。

布鲁斯的墓就在大教堂中部,附近是圣·玛格丽特的墓,许多皇族的墓也躺在旁边。第一个看见那座浪漫小镇的灯光的孩子的确是幸运的。小镇占据了福斯湾以北三公里的高地,它俯瞰大海,从它的南面可以看到爱丁堡,从北面可以把奥基斯山顶清晰地尽收眼底。这一切,仍能叫人联想起丹佛姆林作为苏格兰政治和宗教首府时的伟大历史。

在这样的环境下成长,呼吸着诗意和浪漫的空气;环顾四周时,还可以吸收到历史和传统的养分,这对孩子来说是一种幸运。它们形成了他童年时代的真实世界——真实存在的理想世界。不过,真实的世界会在他往后的人生中,当他在苛刻的现实中奋斗的时候现身。甚至从那时一直到他临终之日,早年的印象仍然存在;有时,这些印象会暂时消失,但显然只是被驱散或是被压制了。它们一直在增长,然后再次涌到前面,发挥其影响,以提升他的思想,为他的生活增添色彩。聪明的丹佛姆林孩子无一能逃避教堂、宫殿和峡谷对他们的影响。它们感动着他,点燃了他内心潜能的火花,使他发生改变;即使论出身,他不那么幸运,但他也能跨越这一点可能对自己产生的不利影响。我的父母,也同样是在这种鼓舞人心的环境下出生的,因此,他俩都具备浪漫和诗意的气质——这一点我毫不怀疑。

由于父亲在纺织业上取得了成功,我们也就从莫迪街搬到里德公园的一座更宽敞的房子里。父亲的四五台织布机把底楼占满了,我们只好住在楼上。通过小径尽头的外梯,穿过这座古老的苏格兰式房子的一条走廊就能上楼。我早年的记忆就是从这里开始的,说来也怪,回忆的第一条线索把我带回了看到那幅小小的美国地图的一天。那是一幅大约两平方英尺的卷轴地图。父亲、母亲、威廉舅舅和艾特肯舅妈在这上面寻找着匹兹堡,还指出了伊利湖和尼亚加拉河。不久以后,舅舅和艾特肯舅妈便坐船去了这个希望之乡。

我记得,当时有一种极大的危险笼罩着我们,这是因为阁楼里藏着一面非法旗帜,它给我和我的堂兄乔治·劳德(“多德”)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他们画这面旗帜是为了把它扛在肩上。我想,要么是父亲,要么是叔叔或家族里其他善良的激进分子,在反谷物法运动的游行队伍中扛起了它。镇上发生了几次暴乱,一队骑兵驻进市政厅。祖父、外公和叔叔舅舅们分成两派,而父亲则一马当先地投入到集会演讲中去了,于是,整个家族变得动荡不安。

我记得一件事,它就像发生在昨天一样。一天夜里,我被一个人轻拍后窗的声音吵醒了,他是来通知父母,舅舅贝利·莫里森因贸然违禁召开集会,已被投入了监狱。治安官在士兵的帮助下,已在离镇子几英里以外的集会召开地逮捕了他,并连夜把他押回镇上,后面还跟着一大群人。

逮捕事件招致的大麻烦引起了当局的恐慌,因为公众宣称要去营救他,以此威胁他们。我们事后才知道,镇长劝他走到一扇能俯瞰主街的窗户前,求大家别这么做。于是他照办了,还对大家说:“今晚,这里的朋友当中有心怀崇高理想的,就请抱起双臂吧。”他们照办了。他顿了顿接着说:“现在,让我们静静地告别吧!”舅舅,跟我们家族所有的人一样,是一位充满道德力量的人;他坚决遵守法律,但对核心阶级的态度却是激进的,而且热烈地拥护美国共和政体。

人们也许想象得到,当这一切继续公然进行的时候,大家私底下的议论有多么辛辣。像如下一些话题都是令人兴奋的,我也从中受到了教育:对拥有一切形式的特权的贵族帝国政府的谴责,共和政体的伟大,美国(这是一片住满了本民族人民的土地和自由人的家园,在这个家园里,每个公民的权力也就是每个人的权力)的优越性。我还是个孩子的时候,就应该杀掉国王、公爵和地主,并把这一行为看作是报效祖国的壮举了。

这就是我童年时代的最初遐想,是很久之前的事了,那时我自认为:我们能够谦恭地提到任何不以正当手段获取名誉、并因此赢得公众尊敬的特权阶级或个人。现在,区区“血统”仍然遭受着人们的讽刺——“他什么也不是,什么作为也没有;那只不过是一场意外,而他只是个趾高气扬、徒有虚名的骗子;他拥有的一切都来自阴差阳错的出身,而他家族里最有建树的先辈,现在正和土豆一起躺在地底下呢。”我在想,那些才华横溢的、生来就没有特权的人,是否能在生来就有特权的人的地盘上生活下去。

长期以来,丹佛姆林似乎都是以全英国最激进的镇区而闻名的,尽管我知道佩斯利[7]曾声称自己才是最激进的镇区。对于激进主义产生的根源来说,这个事实更为可信,因为在我发表演说的那些日子里,丹佛姆林的公民大部分由拥有一台或多台自己的织布机的小生产者组成。他们没有固定的工作时间,实行的是计件制。他们从大一些的生产者那里获得纺织品,然后在家里进行纺织工作。

这是一个充满强烈政治激情的时代,在午饭后的一段短暂时间里,人们常常会看见围着围裙的人们正三五成群地谈论国家大事。休姆[8]、科布登[9]和布莱特[10]的名字常被人们挂在嘴边。尽管我还小,却常常被他们完全片面的谈话引进人群,成为一个热心听众。人们普遍接受的结论是,必须改变现状。镇民们成立了俱乐部,还订阅了伦敦报纸。每天晚上,都有人把主要社论念给大家听。说来也怪,这个活动是在镇上的一个讲道坛上举行的。读报人常常是舅舅贝利·莫里森。由于读报以后,舅舅和其他成员还会对这些文章进行评论,集会的气氛因此十分热烈。

人们常常召开这样的政治集会,而且,也许就像人们所想象的那样,我对这些集会的兴趣丝毫不亚于其他家庭成员和与会者。人们通常都是我父亲或者某个叔叔舅舅的听众。我记得,一天晚上,我的父亲在彭茨拱门的一个大型露天集会上发表演讲。我从听众们的腿脚之间挤了进去,当听到一个听众的呼喊声大过其他所有人时,我就抑制不住自己的热情了。我躲在他的两腿间,找到了安全感,然后我抬头望着他,告诉他,做演讲的是我父亲。于是,他把我举了起来,让我一直坐在他肩上。

在另一次集会上,父亲带我去听约翰·布莱特的演讲,目的在于支持J.B.史密斯为斯特林[11]市自由党的候选人。毫无疑问,在这种环境的耳濡目染下,我变成了一个年轻的、极端的共和主义者,我的座右铭是“与特权斗争到底”。当时,我还不知道特权指什么,但我父亲知道。

对于我家来说,织布工具从手工织机转变到蒸汽织机是一种灾难。父亲并没有认识到即将来临的变革,仍然在旧的纺织模式中挣扎打拼。他的织布机身价大跌,这时,母亲——这股在任何紧急情况下都不会被压倒的力量——站了出来,竭尽全力地弥补家庭财产所遭受的损失。她在莫迪街开了一家小铺,尽管收入微薄,当时却也足以让我们生活得舒适而“体面”。

我记得,在这件事发生后不久,我开始认识到“贫穷”意味着什么。可怕的日子到来了,父亲把最后一批纺织品给大生产商送去的时候,我看见母亲焦急地等他回来,想知道是会拿到新的纺织品,还是会迎来一段无所事事的日子。我为父亲感到心痛——尽管他就像伯恩斯那样,虽然并不“卑鄙、吝啬、可耻”,却不得不“乞求同胞让他脱离苦海”。

当时我就下定决心,等我长大成人了,我一定要改变这一切。不过,跟我们的许多邻居相比,我们也并没有沦落成穷人。为了能看见两个儿子穿上宽松整洁、领子雪白的衣服,母亲不知受了多大的苦。

父母曾随意向我承诺,说他们不会送我去学校,除非我自己要求上学。事后我得知,这个承诺令他们强烈地感到不安,因为随着年龄增长,我没有一点儿要上学的意思。他们请来校长罗伯特·马丁先生,劝他关注一下我上学的事。有一天,他带我和几个上了学的同伴出去玩。不久后的一天,我就去找父母,要他们允许我去马丁先生的学校上学,这让父母大大地松了一口气。不用说,他们当然同意了这个要求。于是,8岁这年我入了学,后来的经历让我明白,对于任何一个孩子来说,在这个年龄入学已经够早啦。

学校的生活给我带来无与伦比的快乐,如果有什么事情阻止了我上学,我就会不高兴。不过,这种事情时常发生,因为我每天早上的职责就是从莫迪街头的井里打水,然后把水挑回家。但是,井水供应不足,出水也没有规律,有时要等到很晚才出水,而且还有二十来个老主妇围坐在井旁,排队的秩序早就定下来了——她们在头天晚上就用不值钱的罐子排好了队。可以想象,这种情况导致了无数次争夺战,而我永远也不会输,即便是遇上这些“尊敬的”老太太。于是,我得了一个声名狼藉的称号——“坏家伙”。也许我正是由此形成了好争辩或者叫做“好斗”的性格,而这种性格一直与我如影随形。

为了履行这些职责,我常常迟到,但校长知道事情的原委,也就原谅了我的过错。同时,我也许该提一下,放学以后我常常还要打理小铺的事务,因此,在回想人生时,我会为自己年仅十岁就帮父母做事而感到心满意足。不久以后,父母就委托我管理各位主顾的账目,因而我甚至在童年时代就对商业事务有了一点儿了解。

然而,在我的求学生涯中,发生了一件伤脑筋的事。孩子们给我起了个“马丁的宠儿”的绰号,过街的时候,他们有时也会冲我大喊这个讨厌的绰号。我还不完全了解它的涵义,不过在我看来,它似乎是一种极大的耻辱,我明白,是这个绰号使我无法以另一种方式,直率地面对那位优秀的教师,也是我唯一的校长,而我本该这么做的。我亏欠了他一份感激之情,但令我遗憾的是,在他去世以前,除了向他致谢以外我再也没有机会为他做更多的事了。

也许我该在这里提到一个人,他对我的影响不可低估,他就是我的叔叔劳德,也就是乔治·劳德的父亲。我父亲必须整天呆在织布铺子里工作,几乎没有空余时间来照顾我。叔叔是主街的一位店老板,不像父亲那么脱不开身。这家店铺夹杂在贵族们开的店铺之间。在丹佛姆林,店老板中甚至充斥着形形色色的达官贵人。大约在我刚上学的时候,希顿姨妈就去世了,这件事对叔叔的影响很大,而有了我和他唯一的儿子乔治的陪伴,他才找到了最大的安慰。在养育孩子方面,他有着非凡的天赋,他还教给我们很多知识。我还记得,在教我们英国历史时,他让我们想象,每个君主都在房间墙上的某个位置上演着他们的成名剧。因此在我看来,约翰·王[12]直到今天,还坐在壁炉架的上方签署《大宪章》,而维多利亚女王[13]则坐在门后,她的孩子们就坐在她的膝上。

我所了解到的苏格兰的早期历史,都是从叔叔那儿学到的——还有华莱士[14]、布鲁斯[15]、伯恩斯、布莱德·哈里、司各特[16]、拉姆齐[17]、唐纳希尔、霍格[18]和费格森的故事。当时,伯恩斯[19]的文字在我内心产生了一种苏格兰情结(或者说是爱国心),那是一种至死不渝的情结——我说的是真话。毫无疑问,华莱士是我们的英雄。他的身上集中了一切崇高的品质。一天,学校里一个淘气的大孩子告诉我,英格兰比苏格兰大得多,这伤了我的心,于是我就去找叔叔,因为他有办法。

“奈格,完全不是这样;如果把苏格兰铺得像英格兰一样平的话,苏格兰可要大过英格兰呢,不过,你愿意把苏格兰高地压平吗?”

不,决不!这就像基列山的香脂草,为我这个受伤的年轻爱国者止了痛。后来,又有人说英格兰的人口比苏格兰多,我又去向叔叔求助。

“是的,奈格,人口比例是7:1,但是在班诺克本[20],我们的人口可不止是他们的7倍哩。”听了这话,我心里又是乐滋滋的。

劳德叔叔告诉我,从那以后他常把人们带到家里,并向他们打保票,说他既能让“多德”和我哭,也能让我们笑,还能让我们握紧小拳头准备开战——总之,他能通过诗和歌来影响我们的情绪。华莱士被出卖的故事是他的王牌,这个故事总是能打动我们幼小的心灵。尽管他常常讲这个故事,可它却从来没有失去过对我们的吸引力。毫无疑问,每听一次,我们又对它有了新的认识。英雄对孩子的影响是多么巨大啊!

我、“多德”和叔叔在主街上度过了许多岁月,因此,我和“多德”建立了一段毕生的兄弟关系。在这个家族里,我们是永远的“多德”和“奈格”。我从小就不叫他“乔治”,而他也不叫我卡内基,而叫我“奈格”,我们之间一直都以“多德”和“奈格”相称,其他名字对我们来说是毫无意义的。

从主街的叔叔家回到镇尾莫迪街我的家,有两条路可走。一条路要经过漆黑恐怖的教堂墓地,另一条要经过五月门灯火辉煌的大街。每次我回家时,叔叔都会狡黠地笑着问我要走哪条路。我总是想一想华莱士会怎样选择,然后回答说,我要从教堂回去。让我感到自豪的是,我没有一次屈服于拐上另一条路、顺着五月门交界处的灯火往前走的念头。我常常沿着墓地穿过教堂漆黑的拱门,这时,我的心都要跳到嗓子眼儿了。我试着以吹口哨的方式来给自己壮胆,这样一来,我就可以亦步亦趋地穿过黑暗。因遇到突发事件而退缩时,我就会想到,华莱士在遇到自然或超自然敌人时会怎么办。

童年时代,我和堂兄从来没有对罗伯特国王感到过兴趣。我们只知道他是一个国王,而华莱士是我们的人,这就够了。约翰·格雷厄姆[21]爵士是第二个像华莱士那样的人。灌输在一个苏格兰男孩内心的那种强烈的爱国主义精神,在他的整个人生中形成了一股真实的力量,对我来说就是如此。如果要研究我的爱国主义精神的重要源头——勇气,我相信,最终的分析结果会表明,这种勇气是华莱士这位苏格兰英雄给予的。孩子有了自己的英雄,也就有了无穷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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