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俑是用陶土烧制成的以现实中的人物或动物为主要表现对象的陶塑作品,在中国古代美术史和雕塑史上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早在新石器时代,人们就开始将泥捏的人体、动物等一起放入炉中与陶器一起烧制。陶俑多用做古代陪葬的明器,是中国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是奴隶社会人殉制度的延续,是代替活人殉葬的偶像。
说到这儿,不能不关注一下历史上的人殉制度。
人殉,不是中国的专利
人殉,顾名思义就是以活人来为死者殉葬。无论是埃及法老的金字塔里,还是巴比伦国王的陵寝中,都曾发现过大量的殉葬者。综观中外历史,几大文明古国都有以活人殉葬的习俗,而并非中国的专利。殉葬者先斩首后埋者有之,被肢解者有之,被活埋者亦有之,死状不一。当时奴隶主之残忍,想起来都让人不寒而栗。
上溯三千多年,在我国的商朝时,帝王公侯乃至大小奴隶主死后,常常要用大量的奴隶来殉葬。从已发掘出的商代墓葬中可以看到,少则数十人,多者竟达数百。
至于使用人殉的原因,历来说法不一。主流的观点认为,由于当时的特权统治阶级占有绝大多数社会财富,并且拥有大量毫无人身自由的奴隶。他们希望自己在死后也能同生前一样享受富贵,于是在自己的坟墓里放置大量活人用的器物,并杀死奴隶使之与己同葬,希望自己在死后可以照样得到这些奴隶的服侍。
《尚书·盘庚篇》中记载有盘庚迁都殷时对臣民的讲话。《盘庚篇》分三篇:一是对“众”劝告;二是对“民”威胁;三是到殷之后对“众”慰劳。“众”又称为“百姓”,是官员、贵族和奴隶主;“民”又称为“畜民”、“万民”,是数量众多、贱如牲畜的奴隶。可见当时商的奴隶是占人口总数的绝大多数,奴隶主可以肆意杀戮奴隶为自己殉葬,一旦奴隶数量不够,便会再发动战争来掠夺奴隶。
俑取代人,殉葬的人性化之路
中国历史在商、周之交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其程度远远超过了夏、商更替所产生的变化,并且对后世产生了极大的影响。
《论语》中说到:夏尚忠,殷尚质(鬼),周尚文。夏朝崇尚忠诚,追求淳朴;殷朝的执政思想是神本主义,以宣扬鬼神天命愚民。统治阶级告诫奴隶说:“你们的生命,是我替你们从上天保留下来的。”而周朝则借鉴殷朝灭亡的教训,看到了民本的重要,开始创建礼制,使用礼教、文教来开化、统治人民,并不提倡使用鬼神天命之说。
相传周朝的礼乐、典章制度均为西周的周公旦所制,他也因此被尊为儒学的奠基人,成了孔子一生最崇敬的古代圣人级偶像。周公旦的言论在《尚书》中有所保存。周公提出统治者要把民的痛苦看成是自己的痛苦,并加以重视;他还反复告诫其子弟臣僚不要贪图安乐,恣意妄为,作怨于民,而应该体察民情,关爱老人,还要把民众当成自己的镜子。
统治思想的这种变化,反映到殉葬中,也就有了周与商的显著区别。
商朝大祭祀,用牲畜多达数百头之多,而周朝大祭祀最隆重的只是用一牛一羊一豕(即“三牲”);商朝大量杀死奴隶做人牲来殉葬,而周朝则从用草人、土车殉葬,发展到春秋战国后以陶制的俑人来殉葬,基本不用活人来殉葬。
自周以后,中国走上了一条以民为本的道路。既然以民为本,统治者就不能随心所欲地杀人来为自己殉葬,至少他们不能明目张胆地干,因为这一举动违背了统治者提出的重民的主张。但从历史上看,以活人殉葬这一残忍的行为在古代从未根本消失,在封建王朝里,同样有以活人殉葬的,比如皇帝死去,生前的一些嫔妃为之殉葬等,只是其规模与数量已经大为减少。
人殉这种惨无人道的行为逐渐被以纸扎、木刻或陶制的人型俑所取代。这不能不说是一大进步,应该是爱惜生命的一种进步吧。
始作俑者,孔子的诅咒
《孟子·梁惠王(上)》中有如下记载,“仲尼曰:‘始作俑者,其无后乎!’为其象人而用之也。如之何其使斯民饥而死也。”
从孟子所表示的孔子对人生尊严的态度,可以看出孔子捍卫人的尊严的立场是极其坚定而明确的。他不容许任何力量侵犯人的尊严。
在孔子的思想中,最重要的是他尊重人,爱人的思想。在他生活的那个年代,殉葬是很普遍的事情,稍有地位的人死的时候都要用活人殉葬。殉葬的人越多,才越显示出他的社会地位。而孔子那时就坚决反对这种拿活人陪葬的做法,他甚至反对拿陶俑做陪葬,因为这种陶俑还是人的样子,是对人类的不尊重。所以有了“始作俑者,其无后乎”这种对拿陶俑做殉葬的人的诅咒。
由此亦可知,始作俑者应是孔子之前的事情。虽然目前尚无断定其出现最早的具体时间,但从文献和实物考察,至少在东周时俑已产生。此后,俑作为随葬品中的大宗器物,一直绵延不绝至宋代以后,随着纸明器的发达使用,陶俑才逐渐退出了随葬器的行列。如今还存在的为死者烧纸钱、纸扎的生活用品,特别是烧纸人,其实就是古代殉葬陋习的现代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