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的承诺
金色的阳光洒进了窗户,带毛边的作业本,米老鼠的钥匙扣,一只装满纸星星的水晶瓶,夹在日记本里的一张张寄信存根,一共205张……
她跪在抽屉前,将这些宝贝来来回回地整理了一遍。这些东西都是和飞有关,今天是小妖精在美国旧金山待的第205天,她每天都要写一封信寄往弗罗里达,当然,这些信都是写给飞的。当小妖精铺开了第206张信纸,突然,几滴晶莹的泪水从她的眼眶中涌了出来,滴在了信纸上,她抹了抹眼睛,便开始写道:“今天旧金山的太阳很灿烂,飞,你好吗……”
写完信,她把信装在了一只粉红色的信封里,和以前一样,在信封的背面上少许地涂上了飞一直喜欢她用的薰衣草香水,一切准备好了,小妖精便穿上了外套,走出了家门,包括带上了她那宝贵的信。
美国的大街很干净,行人也少,所以她几乎是小跑地来到邮筒旁,可是在投信时,她犹豫了,她的脑海中尽是飞的影子,以前飞和自己在一起的事就像昨天的事一样,泪水又模糊了她的眼睛……
这时,后面有一只手把小妖精的信夺过来,扔进了邮筒,还一边生气地说:“拜托小姐,要扔信也快点吧,我赶时间哪!”很像飞的声音,小妖精欣喜地转过头,不是飞,只是看到一张模糊的脸,小妖精失望地转过头,眼泪不住地掉着,那张脸一下子变得温和了,他报欠地说:“对不起,我是真的有事。”小妖精本来是想告诉他,他不是因他而哭的,可是却不由自主地转身就跑,那人也追着她跑。一路上都引来了不少的人好奇,还有一些爱管闲事的老外大叫:“小姐停下来吧,你男朋友追得很辛苦。”小妖精他们跑过了三条大街,突然,一只大手抓住了她,是刚才那人,小妖精甩开他的手,说:“你干什么?我会叫警察的。”“没什么,我已经追你跑过了三条街,说真的,你不哭时,有点凶,但还挺漂亮的。我送你回家吧。”还没等小妖精同意,他便拉着小妖精走了。
第二天,小妖精的女友来她家,告诉她,她马上要结婚了。小妖精看着她与飞的合照默默地流下泪水,女友见了,心酸极了,大声地斥责:“已经快一年了,你为什么忘不了他呢?他已经离开你了,你已经不是以前的小妖精了,只是一天到晚对着飞的照片掉眼泪的可怜虫。”说完,便把照片扔了出去。
小妖精急忙跑出去,去捡照片。看着满天飞舞的照片,小妖精又落泪了。这时一个熟悉的声音在小妖精的耳边响起:“像你这美的女孩谁能娶到你一定很幸福。”这句话飞也说过,他说:我一生有过你就满足了。小妖精抬头一看,是昨天那一个人。John是站在小妖精面前的男人的名字,他的年龄和飞一样大,可他是一个阳光型男孩,长得很英俊。和他相比,飞显得文静多了。
他似乎对小妖精和飞的故事十分感兴趣,现在他几乎天天来,有时是带着一大束香水百合,有时是带着小妖精最爱吃的比萨饼来。他常常在小妖精的沙发上睡觉,有时小妖精心情好的时候,会讲一些她和飞的事,John问小妖精飞在哪?小妖精回答,在弗罗里达。John又问小妖精飞会回信吗?小妖精沉默不语。
有一天,John跑到小妖精的家,冷冷地坐在沙发上,问:“为什么你忘不了他呢?”便头也不回地出了门。小妖精却一句话也没说。
一连几天,John再也没来,可是,七天后,小妖精收到了来自弗罗里达的信,她用颤抖的手拆开了信封,信纸上出现了John那清晰的字迹:
小妖精,你好吗?上次是我不好,因为那天我喝了酒,头脑不清,所以会出口伤人,对不起。前几天,我去了弗罗里达,我要去见一下飞,如果他还想着你,我一定把他带来见你;如果他忘了你,我也要押他回来向你解释。我按照你寄信的地址找到了飞,为了不搞错,我还把你和飞的合照给守门的老伯看,我终于看见了飞,一块墓碑,上面写着:飞,死于2003年。我呆了,这时,老伯对我说:“那是一件交通事故,当时,这个男孩和他的女友一起开车去逛街,可是,却出了事故,原来是他女友的一边受到了碰撞,这个男孩完全可以躲过去的,但他却扑在了女友的身上用自己的身体保护了女友,没想到,一个星期后,女友竟奇迹般地活下来了,而他却不能幸免。”这时我心里暗暗地想:我就是第二个能为小妖精做的人。我走时老伯把一大包的信递给给我,并交让我跟你说,你的飞会在天国守着你的。
爱情面前,或许,这是最好的结局
火车上繁乱而拥挤,她坐在他身边,安静而柔弱。他看着她,排山倒海的感情冲击着他的心脏,他禁不住握起了她的手。看着她闪烁的目光里万千柔情,他默默发誓一定要照顾她一辈子。
那年春节仿佛一个噩梦,他的父亲因尿毒症撒手人寰,留下柔弱的以泪洗面的母亲,以及惊人的债务。他开始躲避她,他不能让她和他一起面对残酷的现实,不知如何让她来分担这种哀痛。他开始拼命打工,和她什么都没说,又好像什么都说了。
大学四年很快过去了,她申请去美国留学。他一直想着要足够强大去照顾她,或者说他不想她对他有丝毫的看不起,突然间,分别让一切都变得毫无意义。她的热泪滴到他的心里,她说:“5年后,我会回来,希望你做到你想做的。”
是的,他想做的,他最想做的是骄傲地踏实地拥她入怀。
他的事业慢慢地开始走上正轨,债慢慢地还清了,他有了自己的公司。每一份疲惫都让他觉得充实,人们说他像上足了发条的工作机器。但是他觉得幸福,5年快到了,梦想似乎很近很近。
但是,一项错误的决定让他不大的公司一夜之间倒闭。他不再惧怕山一样的债务,但是他不能面对她。在他的梦想里,她应该生活在他的呵护下,不食人间烟火,享尽世间荣华。
他给她打电话,说:“留在美国吧,”停了一下,又说:“我有了女朋友。”电话那头,她微微地“啊”了一下,他的心脏迅速地抽紧。她挂掉了电话。黑夜铺天盖地,他躺在地板上,甚至感觉不到心脏的跳动。
她杳无音讯。他失魂落魄,只是拼命地工作,不再想儿女情长。
弹指一挥间,10多年过去,他功成名就。每次他踏进公司大门的时候,所有的人感受着他的威严。一个成功的单身男人,坚强、果断、经历过人生的起伏,白手起家,仿佛是一个传奇。
他严守着孤独,就像当初严守着自尊。
终于,她出现在他面前,手里牵着的小男孩聪明顽皮。他看着她,突然掉下泪来。小男孩在他怀里好奇地摸着他的鼻子问:“叔叔你怎么哭了?妈妈说有你这样鼻子的男人都不会懦弱。”他忽然有如芒刺在背,尴尬地笑着:“告诉叔叔,爸爸对妈妈好吗?”她笑起来,眼里闪动着感情和泪光:“他是个好人,尽管我们现在都还在还房贷,但是我们一起走过了所有最美好和艰难的岁月。”
人生中苦难与幸福并行不悖,等到他明白,一切已成云烟。
目送她登机,他的眼泪前所未有地倾泻。她一直微笑着,努力控制着泪水。因为小男孩一直得意地问她:“阿姨,我演得好不好?”男孩是一个朋友的爱子,酷爱表演。
飞机腾空的一刹那,所有的东西轻微地失重。她感觉生命飘了起来,或许是见过了他,放下了最后的牵挂。她取出止痛药,没有喝水,干涩地咽下。
纽约的医院里,她像年轻时候一样,想着他,泪流满面。这时的纽约,正是漫天飞雪,生命凋零的时候。
她走的时候安静而柔弱。
瞬间,就是永恒
我们走进旅馆的时候,已是夜幕降临时分。门外便是着名的日月潭。放下包,就迫不及待地推开窗,眺望那想象了无数遍的景色:夜幕笼罩下的潭水沉寂无声,远处隐约可见黑色的山的轮廓,像泼发重墨的画。
饭后,本想去潭边走去。可是向四处望去,灯火阑珊,空气湿冷,便放弃了散步的念头,一个人走回房间去了。
打开电视,正在播放着名的“速配”节目。主持人是台湾走红的散文作家吴淡如,文字美,人也淡如菊。说话和举止都是端庄典雅的知识女性风范,不温不火,缓缓道来,字字珠玑。而边上的参与者,清一色的中年人,男人儒雅,女人沉静,表达都很流畅得体,不张扬,却引人注目。
镜头移到一位穿红衣的女士身上,我已忘记了她的名字,却清晰记得她的张脸和写在脸上的故事。她桌前的名牌上写着她婚姻状况:丧偶。
轮到她说话的时候了,她先是低着头,良久才抬起头来,眼里已经汪了泪水。她艰难地吐出第一个字,那个字像是在她心里酝酿了很久,说出来,便带着她的体温,她的声音有些沙哑,低低的。她说了一个关于生死边缘的故事:生的人在岸上,死的人在水中。
她说了个温暖的开头,她说,生命是自己的,没有人可以帮你走。她的丈夫死后,亲人的安慰她同情她,可是那些善意的话语常常会变作芒刺般的压力。她诉说,诉说自己的不幸,在诉说中强化自己的悲哀。她意识到自己不能再被悲哀啮噬,于是,她去读夜校,让自己匆忙,让自己忘记。幸而,孤独的时候,有一双儿女拥抱她,小小的身体,能把温度渗透到她的心里。
说这些的时候,她的表情平静,仿佛在说一个女友的经历。过去的悲伤不再激烈,却化作了深刻的体味,那些体味斧刻一般清晰。
可是,我和我的丈夫曾经并不相爱。她说。她的话让在座的人委实露出讶异的目光。
为了偿还父亲的债务,我被迫嫁给了不爱的人,她接着说:我们结婚14年,前10年,我一直在苦度时光,直到4年前,我们才开始快乐。因为在经过了生活琐碎的打磨之后,我才有所悟,渐渐认清了婚姻的本质,那是相守,是平淡,是亲情,是陪伴,是一起变老。可是我醒悟太晚,上帝没有让我尽情地享受天伦之乐,就给了我残酷的惩罚。我们只度过了4年平静的时光啊。
那年的端午节,我们一起加老家。那里有一个湖,他从小就在里面嬉水,他说他熟悉那个就像熟悉一个少年的伙伴。那天他下去了。很快,他就游到了湖中央,他游得很悠然,朝我笑,朝我挥手。我在岸上看他,在下午的阳光里,很美。湖里反射着树的倒影,湖里,只有他一个人。
我看着他,像在看电影。慢慢地,我发现他有一点异样;他在水中一沉一浮,身体时隐时现。我在岸上大声对他说,不要跟工开玩笑,不要吓我。可是在我说话的时候,水面上已经没有了动静。
我扔掉了手上的衣服,往加跑,我很清楚自己要去哪里,去做什么,我一边跑,一边在心里骂他,你要是吓我,我要你好看。一路上没有人,我不知道自己跑了多久,才找到路边的电话亭……
一直到晚上9点钟,救护队才捞起了我丈夫的尸体。他躺在湖边的草丛里,不声不响,再不会和我吵架,再不会和我开玩笑。我永远都不可能在争吵时对他说,我过去没有爱过你。可是,在那一刻,我才深刻地意识到,陪我到老的人永远地离我而去了。
说到这里,她哽在那里,泪流如注。
此刻,在众多的眼睛的注视下,她想起了什么?与其说对丈夫的追思支撑她的思想,不如说是一种彻悟让她在永远失去的一瞬痛彻心扉。她说这些,是追悔,也是对自己的安慰没有悲的气息,她传递的命运最后的无奈和火燎一般的遗憾。
旅馆的窗外万籁俱寂,在这样的夜晚,在柔媚而暧昧的日月潭边,听这样一个深情的故事,心里涌起无限的感慨。
一个人活着,只需要安宁度日,悲也可放下。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日子,每个人的日子都是对自己的承诺。因为,瞬间,就是永恒。
世间最珍贵的不是“得不到”和“已失去”,而是现在能把握的幸福。当有一天,我们老得走到不动时,记忆深处还留着曾给自己感动的人,那才是一生中最大的幸福和财富。即使那个人不是陪着自己走完一生的人,但是,他就爱人呀!两个相爱的人在一起是一种快乐、幸福。因为不易所以才应该更加珍惜,不要到失去的时候才懂得。
如果你爱一个人,先要使自己现在或将来百分之百的值得他爱,至于他爱不爱你,那是他的事,你可以如此希望,但不必勉强去追求。
深爱的见证——古老的树
他妻子在世的时候,他们就经常抚摸院子里的那棵古老的树;他妻子死后,他每天都会倒杯茶,坐在树旁默默地品,时而抚摸一下古树。因为当他抚摸这棵树的时候,会有一种很温暖或是别的什么很舒服的感觉。
那是一棵非常古老的树。他年轻的时候它就很大,而且繁茂。它曾经让他害怕过。现在,树仍然大,虽然象他一样老得长了许多褶皱,但他抚摸它的感觉却始终没变:温暖,舒服。
他的妻子,妻子的父亲、母亲,都埋在这棵树的旁边。他觉得不久,自己也将长眠于此了。他没有儿女,妻子死后,他不知道自己能活多久,他就去抚摸那棵树。
妻子死后的第二年的祭日,他觉得该追忆些什么了。他沏了茶,比任何时候都浓,然后坐在树旁,喝一口茶,但没有咽下去。他眉头微皱,慢慢闭上眼睛。
他第一次去妻子家是晚上。那时他们还没有结婚,他还在城里住。当那天夜里他到她家的时候,他看见了那棵树。它给他的第一感觉就是令人发抖。它大得不可思议,而且那么粗,那么直,风一吹就发出恐怖的声响。漆黑的夜里,它巨大的影子吞没了他。他跑进屋去。屋里,他的妻子,他妻子的父亲正冲着他笑。
妻子带他到另一个房间,安顿好,拥抱他,说,你答应过我,我们结婚后不住城里,就住在这儿,对么?
他沉默半天。他是答应过她,但他那时并不知道这儿有棵古树。他问她,你不怕那棵树吗?
我不怕。她说。
他问为什么?
她说,我不知道。大概我从小住在这儿,习惯了的缘故。
我害怕那棵树。他说。
那只是一棵古老的树,你为什么怕?答应我,在这儿安家吧。
我害怕那棵树。他说。
妻子的眼睛在微弱的灯光里闪动。她说,你真的爱我吗?
他说我爱你,但我害怕那棵树。
饭后,妻子的父亲说想和他谈谈。他们来到院子里,在那棵树下坐下。虽然他害怕,很不情愿。
树立在那儿,它的影子笼罩了一切。他哪儿都不敢看。他不知该说些什么,只等着妻子的父亲开口。
妻子的父亲打破了很长一段时间的沉默,说,当初我妻子嫁给我的情景还在眼前,而现在我的女儿又要出嫁了。
妻子拉着他的手,把头贴在他的头上。
妻子的父亲又说,我没有让我的妻子过上好日子,她受苦了,我对不起她。你要好好照顾我女儿。他开始讲述他与已死去的妻子的往事。
妻子的父亲声音平和。他听着,慢慢抬起头来。妻子开始在他怀里抽泣。
妻子的父亲平静地讲着。他默默地听。他睁大了眼睛,有些迫不及待地要听下去。渐渐地,他觉得那棵古树的姿态有些改变,而且他对它的恐惧感也在慢慢消失。他仿佛感觉到它已经不象刚才那么直了,而是给人以舒缓的感觉。四周也不是阴影了,而是充满了温暖的氛围。他感到自己在慢慢蒸腾,慢慢地弥漫到这温暖的氛围中。他站起来,搂紧妻子,有了想去抚摸那棵树的冲动。
妻子的父亲在叹息中结束了故事,他眼里闪动着泪水,说,其实,我也曾经害怕过这棵树。
他的心震动了一下。他轻轻推开妻子,朝树走去。他颤抖着手,伸向古树。一股温暖的感觉从古树粗糙的躯干上流入他的体内。他哆嗦了一下,闭上眼睛,深深地吸了口气。他转过头来,看见泪水从妻子的父亲微笑的皱纹中滑下。
妻子的父亲点点头,进屋去了。
他跑向妻子,把她抱起来,说,我爱你,我要一辈子对你好。
妻子止不住的泪水哽咽了声音。
他握着茶杯的手有些颤抖,直到这时他才把第一口茶咽下去。茶太浓了,很苦。他又添满了茶。
他们结婚后,开始住在城里,但他越来越感到不痛快。他曾搬了好几处地方,但到哪儿都适应不了。他想到了那棵古树,想到它给他的感觉。最后,他带着妻子搬了回来。那段时间,他们很幸福。
可是没多长时间,妻子的一场重病差点将他们压倒。那时候,妻子的痛苦令他不知所措。他请了最好的医生;发了疯地跪在那棵古树下磕头。妻子的命保住了,但失去了生育能力。妻子卧床不起,他一直照顾她。他发现妻子经常偷偷抹眼泪,他就安慰妻子。
妻子终于忍不住了,哭着对他说,对不起,都是我不好,我不能给你生孩子了。
他说,我们有古树做伴,不是很好吗?何况我爱你。别难过了,我也没有怪你啊。
妻子说,谢谢你,都是我不好……
他搂着妻子,吻着。
当他们想孩子或都正在为这件事悲伤的时候,就去抚摸那棵古树。是那棵古老的树一直支撑着他们度过了那段时光。那些事都是他最难忘的。
浓茶开始起作用了。虽然很苦,但回味无穷。他抿抿嘴,发现刚才一直咬着嘴唇。时间的流逝,他又想到了那次能证明他们已经老了的聚会。
那次聚会后,他们都累坏了。他们不知道是怎么回到家的。
妻子说,真是个累人的聚会啊。
他拉过椅子,让妻子坐下,又给她倒了杯水。
妻子说,我真想就坐在这儿,永远都不起来。
他说,我也从来没感到过这么累。我真讨厌聚会上那些没用的寒喧,那些烟和酒。
妻子说,还有那些怪味;更糟的是我昨晚根本就没休息好。
他说,我们真不该参加那个聚会。
妻子说,但我们也不至于这么累呀;我们仅仅是参加了一个聚会罢了。
他说,可能……我们已经老啦。
妻子说,可不是吗?都快六十啦。
他叹了口气,眼里溢满了泪水。不知不觉茶已喝了一半。他摇摇头,面带着笑,又把茶添满了。这时茶已经很淡了,他没有再加茶叶,他觉得很香。他又闭上眼睛,极不情愿地想到了妻子的去世。
妻子感觉到死的时候,已经不行了,但她没有一点痛苦。她把他叫到跟前。
妻子笑着说,我很感谢你,你对我这么好;我对不起你,不能再陪你了。
他握紧妻子的手,勉强笑着,想安慰她,但妻子示意他不要说话。
妻子说,我年轻的时候就希望到老了可不要再生病;我不想让你为了照顾我而受累。很对不起你,不能再陪你了。
他轻轻捂住妻子的嘴,说,别这么说,说对不起的应该是我,我没有让你过上幸福的日子,没有好好地照顾你,你跟我受苦了……都老夫老妻了,别这么说了。我都快八十了,也活不了几天了。你走后,很快我就会找你的。
妻子说,我最遗憾的是再不能感受那棵树了,你要活下去,为了我去感受吧。我对不起你,不能再陪你了……
他放下茶杯,走到树跟前。现在已经是秋天了,他还清楚地记得,妻子是上一个秋天对他说那些话的。那时候,就象现在,树叶已所剩无几了。
他对树说,我死了,你就孤独了,还会有人害怕你、抚摸你、感受你吗?
他抚摸着古树,那种感觉仍然那么温暖,在他体内充盈成泪水,从脸颊滑落。
女人,千万不要爱得太深
罗兰小语中有这样一段话:如果你希望一个人爱你,最好的心理准备就是不要让自己变成非爱他不可。你要坚强独立,自求多福。让自己有自己的生活重心,有寄托,有目标,有光辉,有前途。总之,让自己有足够多的可以使自己快乐的源泉,然后再准备接受或不接受对方的爱。
多么经典的爱情理论!爱情如一朵娇艳迷人的花,总是让年轻的我们付出最纯最真的感情。但是,要想真正的拥有一份甜美的爱情,还是学会放开手,别爱的太深吧。
生活就是这样,很多事物,你越是握紧,它越是挣脱,你越是在意,它越是远离。爱情亦如此。
爱上他,于他是一种快乐,太爱他,于他则是一种负重,太爱他,你会失去自我,一切随着他转,没有了自己的思想,没有了自己的喜怒哀乐,你时时刻刻想把握他的一举一动,时时刻刻想和他厮守在一起,他成了你的整个世界。终有一天,你的爱使他没有自由呼吸的空间,他会因为承受不住你爱的重担而悄然离去。
喝酒的时候,八分醉的微醉感总是最舒服的,爱一个人的时候也是这样,爱到八分刚刚好,剩余的还是爱自己吧。太爱他,你如蜡烛奋不顾身地燃烧,只求得到一点光和热,结果呢,燃烧的尽头,是灰飞烟灭。
舒婷说的好:仿佛永远分离,却又终身相依,这才是伟大的爱情!
挺感人的一个爱情故事
最近A市为了一件事闹的沸沸扬扬,这到底咋了?还不是A市首富李月华征婚这杠子事。全市的美女几乎都倾巢出动,这可把A市的光棍看傻了眼,几乎每个大街小巷都有美女的身影,光棍们是饱了眼福,可他们看后就来气,气的他们直跺脚骂娘。
我这可不是瞎说,不信,你去A市人多的地方转转。我敢保证他们一定是在议论这件事情呢。
这不,那里又议论开了。
“听说没,李月华要征婚了?”
“早就听说了,不过,他两年前死了老婆,现在撇下一个四岁的孩子,怎么也得找个女人照顾一下孩子吧。”
“你拉倒吧,富人不会要照料孩子的女人的。他们要的是漂亮的女人,给他们带来快乐,他们图的是个享受。”
“那他为什么在死了老婆两年后才找呢?”
“我又不是他肚子里的蛔虫,我咋知道。”
“哎,老子要是富翁,老子身边早就美女如云了。”
……
其实,李月华在他老婆去世后根本没打算再找老婆,他是怕找个老婆对待儿子不好,亏待了儿子。他也请过几个保姆去照顾儿子,毕竟保姆不是儿子他妈,她们根本不能给儿子母爱。还有一点,李月华很忙,他没时间去管家里的事情。他需要个女人去操持家务,他才能安心工作。基于这两点,李月华才想到了征婚。就这样,李月华的征婚广告赫然刊登在市里发行量最大的报纸上。
征婚广告刊登后不久,李月华征婚这件事像瘟疫一样传播到A市的每个角落里。没几天,李月华家门口就排起了美女长队。
第一个应征者是个自称是女大学生的漂亮女人。她有着长长的头发,只可惜被染成了现在流行的黄色,显得不中不西。她有双的眼睛,一闪一闪的,十分的好看。她的穿着显得更加前卫了,你瞧,那短的不能在短的超短裙,简直和内裤差不了多少。
李月华只瞥了她一眼,啥都没说,朝那女人摆了摆手就让她走人了。
以后的应征者几乎和第一个女人同一个类型,李月华十分失望,他觉得自己犯了个错误,似乎这征婚是不应该的。
一个多月过去,李月华的征婚还没有结果。渐渐的,李月华家的门口美女队伍少了许多。这下,A市的议论更大了。
“听说没,李月华这小子胃口可不小,全市的美女都去应征了,他硬是没相中一个,他难道要找咱全国的第一美女当老婆?”
“谁知道,可能他心高吧。”
“他妈的,老子要是他,那有这么磨磨蹭蹭的,找个漂亮的就的了。”
……
就在李月华失望的时候,她终于来了。
这个女人并不十分漂亮,穿着也不入时。从她的脸色看,她显得都比李月华大。
“我是来应征的。”这个女人显得有点拘谨,咬着嘴唇说道。
李月华先是瞥了她一眼,而后热情的迎了上去,忙说道:“请坐,快请坐。”
“我先介绍一下我自己,我叫刘敏,在环卫部门工作,家里还有个儿……”
这个女人话未说完,李月华的手机响了。一会,李月华接听完手机,显得一脸无奈说:“我看你三天后再来吧。”
三天后,女人来了。
一个月后,女人结婚了,她嫁给了全市首富李月华。
不过,这件事情成了A市一件爆炸性的消息,在全市的每个大街小巷议论开来。
“听说没,李月华结婚了。”
“早就听说,他不就是娶了个下岗的,后来又去扫大街的女人吗。”
“你说李月华这小子少了那根筋,放着大片的美女不挑,偏挑扫大街的,他是不是发烧烧糊涂了?”
“呵呵,他要的就是这个味,现在的富人吃大鱼大肉都吃腻了,怎么也得换点素的吧,这和女人一个道理。”
……
议论的人越来越多,不久就传到了正在扫大街的刘敏的耳朵里。
刘敏听到议论后,一直在琢磨这件事情,可一直琢磨不透。她始终闹不明白为什么李月华会娶她,这件事情像一块石头一直悬在心中。
终于,她按奈不住了。
她找了机会,艰难的开口问了李月华原因。
李月华回答道:“我知道你一定疑惑,凭我的身份我会娶比你漂亮上百倍上千倍的,我却偏偏选上了你。说实话,在见到你的第一眼,我根本还没打算娶你。其实,在你走后,我就去打听你的情况。我在你第二次来之前,我已经知道了你的情况。你三年前失去了丈夫,现在剩下一个三岁的儿子,那时你根本没打算再结婚。你周围的邻居也劝过你结婚,可你硬是说怕亏待了孩子拒绝了邻居的好意。就在你下岗最困难的时候,你儿子偏偏在这个节骨眼上得了白血病住院了,那是需要好多钱的,凭你一个人根本不能交起这么昂贵的医药费。你为了儿子,在这个时候想到了应征。我知道你是一个好母亲,这么好的一个女人我怎么能舍得让你从我身边走掉呢?”
她的眼角已经湿润了,眼泪唰唰的流了下来。
李月华轻轻的拭去她脸上的泪水,动情的说道:“孩子不仅需要母爱,也需要父爱呀,等咱儿子病好出院了就接过来一起住吧。”
女人听罢,一头扑入李月华怀中,她又哭了。